偷手机被逮到偷盗手机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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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步行街女子偷窃手机 被抓判刑6个月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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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公诉机关认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悉,日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自教)。日因犯盗窃罪被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日刑满释放。
在步行街,一女子趁机偷窃他人手机,被反扒民警抓了现行。今天上午,余某因涉嫌盗窃罪站在庐阳区法院的被告席上。
据指控,今年7月30日23时许,余某至市淮河路步行街李府门口,见被害人吴某打完电话后将手机放在裤子右口袋内,到摊点上买东西,遂趁其不注意,将其一部手机(价值890元)盗走。得手后,余某在逃离现场时,被反扒民警抓获,被盗手机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公诉机关认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悉,日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自教)。日因犯盗窃罪被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日刑满释放。
庭审中,对于指控的事实,余某表示属实。在最后陈述时,余某表示,&不会再有下次了,以后一定改过自新,好好做人。&
该案当庭判决,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通讯员 鲁岩 记者 何芳芳)
责任编辑:王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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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手机被抓会怎样处罚
在买衣服的时候发现别人丢了一部手机在那.后来顺手拿走了.后来人家报警被抓.会怎样处罚呢.
提问者采纳
如果真是拾得遗失物,而非秘密窃取,应该不能算偷订常斥端俪得筹全船户,归还失主手机就是喽 如果是偷的的,那就要按照手机的价值等进行判断处罚措施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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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不会处罚!这算捡不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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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猥琐男偷女性内裤被抓如何判刑?_广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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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琐男偷女性内裤被抓如何判刑?
    11月4日,一个22岁的小伙被温州瑞安警方刑拘,他既没有“图财害命”,也没有“杀人越货”,可是,他偷了些他自己都难以启齿的东西:17条女士穿过的内衣裤。
  小偷不偷钱财
  只偷女士内衣裤
  昨天下午3时许,温州瑞安莘塍派出所接到报警说:我们家抓到一个小偷,警察快来!
  这是个简易出租房,男主人按住了一个小伙,激动地跟警察说:“这家伙来我家偷东西,被我当场抓住了”。
  一般情况下,小偷被当场抓住,又见到了警察,就应该立马“坦白从宽”了吧。可这个小伙子却很“淡定”,还摆出一副被冤枉的样子:“我就是看到你家的门开着就来看看!又没拿你值钱的东西,不信你搜!”
  警方搜了一下,果然,不仅小伙身上没可疑的东西,男主人也说没啥财产损失。
  原本还以为真是个“误会”,不过,办案民警敏锐地觉察小伙子面对询问总是眼神闪烁,于是带着他到对面的住处进行搜查。
  这一查不禁让人大跌眼镜:这位自称从未交过女友的22岁小伙子房中的枕头下、床底旅行箱中、墙上的手机盒子里装满了花花绿绿的女士内衣裤,看样子还不是新的,数一数竟有17条。
  到了这个时候,小伙子终于交代了偷窃事实
  他撬了对面住户家的锁就是为偷女主人的三件内裤,已经得手了,仍觉得不够,还想跑回去再偷几件,结果就被抓了。
  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小伙子是江西人,一个人在瑞安某鞋厂务工。他从17岁开始就发现自己对女士内衣裤特别着迷,在女孩子跟前不敢说话,但见到她们穿过的内衣裤就会兴奋不已。
  他前几年在龙湾、汀田上班时,路上看到晾晒的女士内衣裤都会顺手拿几件,多达十多次。
  “那你为什么不去内衣店买几件呢”?民警问。
  “没穿过的就没意思了,我喜欢穿过的”小伙子回答,他也想改,可是控制不了,“只要看到女士穿过的内裤就把持不住”。
  目前该小伙因涉嫌入室盗窃已被刑拘。
  专家称这是恋物癖
  应尽早看心理医生
  浙江传媒学院生命教育研究所教授何仁富表示:这个小伙子的行为是典型的恋物癖,是一种心理疾病。它的成因很复杂,但无论怎么说,患有恋物癖的当事人很难简单自主控制自己的行为,就是“不由自主”。
  何教授认为:虽然小伙子的行为确实给他人造成了伤害,但还是不要给予简单的嘲笑和谴责,而是应该给予他同情和怜悯,毕竟这并非一般的“偷窃”行为,也不是“品质问题”。
  “一方面,他在行为中获得了特定的快感与满足,另一方面,他也很清楚这种行为并不是正常行为,而自己又无法自控。所以,实际上,他是陷入了自我的生命矛盾中。”
  何教授建议,由于恋物癖成因复杂,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去看心理医生,做专业治疗。
编辑:李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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