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办特殊管理药品培训资料病证需要哪些资料

梁 平 县 哪 里 办 证_百度知道
梁 平 县 哪 里 办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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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难看那么办证过程就会成为痛苦的煎熬。
而是真实的存在“磨破嘴、跑断腿”的辛酸流露出群众多少的无奈、委屈甚至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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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办理告知书和异地医疗费用报销一次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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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办理告知书和异地医疗费用报销一次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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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办理告知书
&&& 一、特殊疾病范围
&&& (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二档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的特殊疾病病种: 1、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镇痛治疗;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4、糖尿病(并发症视网膜病变、肾病、周围神经病变、糖尿病足);5、系统性红斑狼疮;6、高血压病(并发症有高血压性心脏病、肾病、眼病);7、冠心病;8、风湿性心瓣膜病;9、脑卒中后遗症;10、支气管哮喘;11、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1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3、肝硬化失代偿期;1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5、精神病;16、结核病;17、血友病;18、55岁以上重度前列腺增生;19、类风湿性关节炎;20、帕金森病;21、骨髓增殖性疾病;22、肌萎缩侧索硬化症;23丙型肝炎。
&&& (二)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一档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的特殊疾病病种:1、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镇痛治疗;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肾脏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4、血友病。
&&& 二、办理程序(限区内参保人员)
&&& 1、参保人员于每月21日-30日(节假日除外)提供与特殊疾病有关的病历资料(门诊及住院病历、检查资料)、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特殊疾病鉴定医院集中鉴定。因身体或病情危重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鉴定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办理时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鉴定合格的于次月20日后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鉴定医院领取《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 2、其中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脏肝脏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病、结核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病种到鉴定医院鉴定合格后可提供相关资料直接到区医保中心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 3、特殊疾病鉴定医院
&鉴定医院名称
&& 鉴定病种
&&&& 鉴定时间
江津区中心医院
江津区中医院
除精神病、肾脏肝脏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外的特殊病种
每月21-30日(其中恶性肿瘤、肾功衰门诊透析治疗、结核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可随时鉴定,节假日除外)
江津区精神康复院
仅限精神病病种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重庆新桥医院
仅限肾脏、肝脏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 联系电话:区中心医院& 区中医院 区精神康复院&&&&&&
&&& 三、门诊就医定点医院的选择与变更
&&& 特病申报时,在居住地就近任意选择2家定点医院,但不能同时选择2家二级医院,也不能同时选择2家三级医院(恶性肿瘤病种除外)。选择市外定点医院的需在办理异地备案的医院中选择。每年1月份可重新选择门诊定点医院(重新选择需在当年门诊就医发生特病费用前办理)。
&&& 四、《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的使用及遗失补办
&&& 特病门诊就医时提供《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及社会保障卡到疾病选定的医院就医直接报销(市外就医除外)。《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发生遗失的,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及1寸彩色照片到区医保中心办理。
江津区居民医保《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办理告知书
&&& 一、特殊疾病范围:
&&& 1、重大疾病:1.血友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4.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5.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6.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7.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唇腭裂9.儿童先天性心脏病10.儿童白血病11.地中海贫血(中、重型)。&
&&& 2、慢性病:1.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2.糖尿病1型、2型3.冠心病4. 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5.肝硬化(失代偿期)6.系统性红斑狼疮7.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8.结核病9.风湿性心瓣膜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2.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13.甲亢。
&&& 二、办理程序(限区内参保人员)
&& 1、申报《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的参保人员本人于每月21日-30日(节假日除外)提供与特殊疾病有关的病历资料(门诊及住院病历、检查资料)、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特殊疾病鉴定医院集中鉴定。 鉴定合格的于次月20日后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鉴定医院领取《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确因病情严重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本人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 2、其中申报恶性肿瘤和肾衰竭透析治疗的参保人员可不参加集中检查诊断,直接到诊断医院鉴定合格后提供相关资料到区医保中心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 3、特殊疾病诊断医疗机构及联系电话
&&& 江津区中心医院()、江津区中医院()、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江津区精神康复院(限精神病,)、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限结核病,)。
&&& 三、定点医疗机构选择:
&&& 特殊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在居住地就近选择1所二级医院和1所一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重大疾病患者可换1所市内三级医院。对慢性病原则上不到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确因病情需到三级医院治疗的,可凭本人选定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到区医保中心申请变更到1所三级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每年1月份可重新选择门诊定点医院。
&&& 四、《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的使用及遗失补办
&&& 特病门诊就医时提供《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及社会保障卡到选定的医院就医直接报销。《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发生遗失的,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及1寸彩色照片到区医保中心办理。
江津区居民医保异地医疗费用报销一次性告知书
&&& 一、报账所需资料
&&& (一)住院资料
&&& (1)基础资料: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财政或地税部门监制的原件发票(收据)、费用总清单原件、出院证或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就医医院鲜章。
&&& (2)务工单位证明或异地居住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就诊医院签署身份核查意见后盖鲜章),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如果是委托办理的,还需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 (3)就医医院纳入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及就医医院等级证明。
&&& (4)因外伤住院的,还应提供受伤经过承诺书(需受伤地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及户籍地社保所签署核查意见)。
&&& (二)门诊特病资料
&&& 1.发票原件及门诊病历原件;
&&& 2.门诊费用明细:处方须标明每种药品单价;检查费用须提供检查报告单;
&&& 3.社会保障卡、特病证复印件。
&&& 二、报账流程
&&& 参保人员将报账资料交到户口所在地镇(中心)卫生院(几江、鼎山街道参保人员将资料交到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报销。
&&& 特别提醒:当年度异地就医费用应在次年3月31日前结清,逾期不再结算支付。
江津区职工医保异地医疗费用报销一次性告知书
&&& 一、报账所需资料
&&& (一)住院资料
&&& 1.基础资料: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财政或地税部门监制的原件发票(收据),加盖鲜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总清单、出院证、医院级别证明,以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 2.转外地就医住院的还须另提供转外就医审批表。
&&& 3.临时异地就医住院的还须另提供单位出差、探亲证明或异地居住证明。
&&& 4.异地因外伤住院的还须另提供伤者单位或伤者、伤者家属签名的受伤经过书面说明。
&&& 5.异地转院还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转院证明》。
&&& (二)门诊特病资料
&&& 1.发票原件;
&&& 2.门诊费用明细:处方须标明每种药品单价;检查费用须提供检查报告单;
&&& 3.社会保障卡、特病证复印件。
&&& 二、费用报销流程
&&& 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每月10―20日(特病门诊每季度末月10―20日)将资料交到医保中心审核业务窗口→审核科审核→(次月1-10日)审核科打单复核→基金科复核→领导审批→(次月10-15日)财务拨付。
&&& 特别提醒: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须在次年3月31日前送区医保中心审核结算,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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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证办理流程
来源:医保中心
文件号:渝劳社办发〔号&& 渝劳社办发〔号&&&& 渝人社发〔号条件:特殊疾病慢性病:糖尿病ⅠⅡ型、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冠心病、风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后遗症)、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结核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甲亢。重大疾病种类: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特病申报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1、参保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镇社保所领取并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鉴定表》(精神病到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结核病到长寿区结核病防治所直接填写申报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2、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诊断。需携带《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鉴定表》、本人病史资料或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含检查原始资料)。长寿区指定诊断医院: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中医院、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限精神病)、长寿区结防所(限结核病)、长寿区妇幼保健院(限乳腺恶性肿瘤)。3、诊断合格的居民于次月10号后,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领取《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结核病在长寿区结核病防治所)。需带身份证或医保卡、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4、恶性肿瘤病人可持特病诊断证明书直接到长寿区医保中心办理领证。&&&&&&&&&&&&&&&&&&&&&&&&&&&&&&&&&&&&&&&&&&&&&&&&&&&&&&&&&&&&&&&&&&&&&&&&&&&&&&&&&&&&&&&&&&&&&&&&&&&&&&&&&&&&&&&&&&&& 需携带《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鉴定表》、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长寿区医保中心直接办理领证。&&&&&&&&&&&&&&&&&&&&&&&&&&&&&&&&&&&&&&&&&&&&&&&&&&&&&&&&&&&&&&&&&&&&&&&&&&&&&&&&&&&&&&&&&&&&&&&&&&&&&&&&&&&&&&&&&&&& 办理时限:即办费用:特病体检费用自付、办证免费。办理部门:长寿区医保中心审核科部门地址:长寿区望江路部门电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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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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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证办理流程 文件号:渝劳社办发〔号、渝劳社办发〔号、渝人社发〔号&  条件:特殊疾病:慢性病:糖尿病Ⅰ、Ⅱ型、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冠心病、风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后遗症)、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结核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甲亢。&  重大疾病种类: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地中海贫血。&  特病申报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1、参保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镇社保所领取并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鉴定表》(精神病到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结核病到长寿区结核病防治所直接填写申报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2、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诊断。需携带《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鉴定表》、本人病史资料或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含检查原始资料)。长寿区指定诊断医院:长寿区人民医院(每周星期二)、长寿区中医院(每周星期二)、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每周星期一到星期五)(限精神病)、长寿区结防所(每周星期一到星期五)(限结核病)、长寿区妇幼保健院(每周星期二)(限乳腺恶性肿瘤)。3、诊断合格的居民于次月5号后,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领取《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结核病在长寿区结核病防治所)。需带身份证或医保卡、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4、恶性肿瘤病人可直接到长寿区医保中心办理领证。需携带《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鉴定表》、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长寿区医保中心直接办理领证。  办理时限:即办&  费用:特病体检费用自付、办证免费&  办理部门:长寿区医保中心审核科&  部门地址:长寿区望江路26号华康大厦二楼&  部门电话:02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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