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零点三十分饿醒吃点儿东西又刚要睡着就突然惊醒了这是怎么回事

[爆笑言情小说]趴着爱——寻出版、连载
本篇小说题目为《趴着爱》,属于爆笑都市言情小说,字数将近13万,主要讲述了主人公丁楚天与“情妇”丽子和青梅竹马的“小屁蛋”之间的感情纠葛。小说语言调皮,情节贴近生活,都市气息浓厚,并且以中山为城市背景,又很多关于中山景点、建筑的描写;同时夹杂了主人公对大学生活的回忆片断。现寻出版或连载。    QQ:    趴着爱    作者:兔子    本篇故事
情节虚构  如有类同
纯属巧合        1  
无聊的时候,我喜欢逛超市,因为超市是个好东西,它所提供的功能远远不止购物这一点。首先,如果是在炎炎夏日,外面跟烤箱似的火烧火炙,你一头扎到超市里面,即刻“成个世界清凉晒”,你大可以在超市里面呆上一整天都不出来,因为一般超市都会有快餐供应,吃喝拉撒都可以在里面解决,所以,超市的第一点附加功能:休闲和消磨时间;其次,超市里面会有琳琅满目、不计其数的商品可以让你观赏,甚至有许多你都叫不出名字猜不出用处来的东西,因此,第二点,逛超市可以开拓眼界、增长知识;再次,超市里面吸引眼球的不单单是琳琅满目的商品,还有琳琅满目的美女,百花齐放,争奇斗艳,可供人“鉴赏”,所以第三点,逛超市可以提高人们,特别是男人们的审美能力。我是社会主义新时期一个非常有上进心的男性青年,一向致力于提高自身的审美能力。因此,这个星期六的下午,百无聊赖的我一个人坐在人潮涌动的百佳超市里,正在聚精会神地“鉴赏”前面一个购物的美女以努力提高自己的审美水平。
古人有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从这个观点出发,世界上的所有美女都是为我等喜好“悦”女者而打扮得光鲜照人甚至不计成本、不计风险去整容隆胸丰臀减肥的。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女人穿上了一件很漂亮的衣服,又或者是刚刚斥巨资整容了一个张曼玉的眼睛加章子怡的嘴唇,她走在大街上却没有一个男人看她的话,这就好比锦衣夜行,无疑对她的自信心而言是一个沉痛的打击,她会失望,甚至会绝望到想一死了之。所以,我等“好色”者“悦”女,说到底是为了满足广大美女们的虚荣心,帮助她们建立起勇敢生活的自信,使她们活得更加活色生香。一个男人,毫无利己动机,把女人建立自信的事业当作自己的事业,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助人为乐的精神,是新时期的雷锋精神。想到这一点,我更加肆无忌惮、理直气壮地对眼前这个美女行注目礼了。美女身材有前有后,衣着时髦且很是厉行“节约”,不但外面“节约”,里面也“节约”,因为她穿着一条低腰的牛仔裤,从后面可以看到里面穿着一条丁字裤。我想起了关于丁字裤的一种说法:以前是掀开内裤看屁股,现在掰开屁股找内裤。想到这句话我就乐了,嘿嘿嘿地笑起来,并且是那种看上去很傻的,广东话说是 “戆居居”的笑。直到那个美女实在忍无可忍,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才心满意足地止住这种笑,缓缓地收回眼光,寻找下一个可以“悦”的目标。  
这时兜里的手机猛地震动起来,但手机铃声不是我熟悉的《梁祝》协奏曲,而是一个男人歇斯底里的叫喊声“我要裸奔我要裸奔……”,而且声音大得出奇,本来周围吵杂喧闹的购物人群突然安静下来,目光刷得齐齐朝我看过来,我听到有人在笑。“他妈的,又给胡文那帮龟孙子捉弄了!”我心里骂了一声,急忙按一下手机的接听键。  
“喂,谁呀?”我说。我压低了声音,但还是可以听出被人作弄之后的怒腔。  
手机里却传来一个男人刻意尖细着嗓子,模仿着亲爱的台湾同胞舌头一马平川的语气在说话:“楚天哥哥,人家好想你耶,那么久的时间,你都把人家给忘了。你猜猜人家的名字嘛。”  
我听得头皮发麻汗毛尽竖兼且脊椎中枢神经抽搐,八成又是胡文那帮龟孙子,我以牙还牙,也学着同样的腔调说:“你好坏耶。人家也好好想你呀。我猜你姓吴,名字叫能。”  
“吴能?你他妈的性无能。”对方的声音立即原形毕露,凶巴巴地喊起来,我一听这把破锣嗓音,呆了一下,就笑了。  
“菊花她爹,是我呀。”对方又说。  
“呵呵,我听出来了,菊花她娘,TNND,毕业两年多你丫玩失踪呀?没有你的一点狗屁消息,我还以为你投胎去了呢。”我说。我想起来了,我的这位绰号“菊花他娘”的大学死党乐此不疲的嗜好之一就是学着女人的声音到处打电话去作弄别人,他的真名叫陈凯,河北人。至于我的绰号是“菊花她爹”,那是在刚上大学不久,我们几个人表演了一个话剧,话剧名字叫《菊花,上叉烧包》,剧中我演菊花她爹,陈凯演菊花她娘,于是绰号就这样叫开了。当然“菊花”是同班的一个女生演的,疯丫头一个,从来没把自己当娘们,和我们感情很好。  
“你丫才急着去投胎呢!废话现在少说,见面再说。我现在在广州出差,我买了四点半到中山的车,在富华汽车总站下车的,你来接我,到了中山,我就是你的人了。记好了:到了中山我非奔驰宝马不坐呀。”  
我看了一下表,现在是四点差三分钟,“他娘的,你不早点和我说。奔驰宝马是妄想,夏利‘千里狗’是幻想,拖拉机摩托是梦想,我赶个驴车去接你最理想。你等着吧。”我说。我习惯把“千里马”小车叫成“千里狗”。  
“中山有驴子吗?”陈凯问。  
“有,你来了就有了。”我说。  
“靠!你一点都没变,说话还是那么损。行了,不说了,手机长途呀,贵就一个字,我再说一次:四点半呀。现在的电信就差没在自己的脑门写‘黄世仁’仨字,我怎么省老婆本?”陈凯发了一句牢骚就关闭通话了。  
四点半从广州出发,到中山大约要一个半钟的时间,现在是四点,那我得在六点钟之前赶到车站接他。现在得先借辆车,虽然说要赶驴车去接他。  
我搜索了一下熟识的人,和我臭气相投的一帮鸟人中,有1/3是供了套房子,每个月都在给银行打工的“房奴”,房奴凄惨呀,有句话说得好“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上帝欲使人疯狂,必先使其买房”,我这1/3的朋友基本上都是处于半疯狂的状态了;还有1/3是刚从大学毕业出来,毛都没长齐的青头小伙,剩下的1/3就是和我一样的“月光”族男人。想了想,只有公司的销售部副经理李木成前年买了辆“千里狗”,就向他借吧。我拨通了他的手机,等了好长时间,才被姗姗来迟地接听。  
“奶爸,给儿子喂奶呀?”我说。这里说明一下,奶爸就是李木成,今年36岁,据闻他25岁结婚后就一直想要个孩子,结果努力了八年,直到33岁老婆才瓜熟蒂落给他生了个儿子,我们公司戏称他八年“床战”终于赢来了胜利的果实。他老婆生下儿子那阵子,他就像一只已经几年都没有下蛋的老母鸡又突然下了一只大蛋一样,逢人便咯咯咯地的叫个不停:“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喜讯哦,我生儿子啦!我生儿子啦!”,就差没有敲锣打鼓放鞭炮。每天到点下班时,他第一个拎起公文包往外冲,嘴里还念念不停:“回家喽,给儿子喂奶喽!”,那时大家老纳闷,给儿子喂奶关他大老爷们什么事呢。当时大家正好看了一部美国电影《三个奶爸一个娃》,于是奶爸就顺理成章地叫开了。  
“喂奶?我仔都识买豉油喽。”奶爸说。  “识买豉油啦?真是叻仔,恭喜恭喜呀,不如在国际酒店摆上两围台,我们同你庆贺庆贺啦。”我笑着说。  
“滚远点啦,骗吃骗喝。不去沟女,揾我什么事呀?”奶爸似乎特别关心我的个人问题,每次见到我都问我泡到妞没有。去年他给我介绍了一个女孩子,但见了两次面,吃了两餐饭后就无疾而终了。据奶爸反馈回来信息,那个女孩子和我见了第一次面后对我的评语是头发凌乱,不修边幅;第二次见面时,我特地花了三十块钱去发廊把我的桀骜凌乱的头发搞得棱角分明油光可鉴,并且听从发廊小妹等专业人士意见,吹了个标新立异、特立独行的八角亭形状出来,还穿上了三年前毕业时为了找工作花了五百块买来的只在见工时穿过一次并且准备着如果有人傻到肯嫁给我的话就结婚时候才穿的西服,全副武装地出去约会吃饭了。当时我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竟然达到80%,这让我感觉脸上很荣光。但第二次吃饭回来后奶爸反馈的信息是那个女孩对我的评语是出手不阔绰,小家子气。于是我立刻让奶爸向那个女孩传达我对她义正严词、不卑不亢意见:“第一,衣着花里胡哨打扮不知所谓,二十四五岁的女人还装嫩装得像十五六岁;第二,胃口太大,哪里有女孩子吃了一份牛扒两份炸鸡头一杯大可乐还要打包六个菠萝包回去当夜宵的。  
“大佬啊,没房没车,母猪见了你都跑得比刘翔还快。你的千里狗借我用用。”我说。  
“小同志,是千里马,不是千里狗,记住了。”奶爸纠正我的说法,“你要借多长时间?”  
“不长,也就半年八个月。”我说。  
“你痴佐线(发神经)改行开的士呀?借给你可以,最多三天,你的摩托要换给我用。我现在在家。”奶爸说。  
“OK,我即刻过去。”      
  2    
从奶爸家开着千里狗出来到汽车总站时,正好6点,太阳还没有完全沉下去,向晚的云霞在夕阳的余晖中兀自静静地燃烧,烧出来的霞光把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就像曾经的往事。  
我在车子里可以藏东西的地方翻了一会儿,终于在司机座位下的小箱子底部找到了一包抽了一半的五叶神,呵呵,奶爸藏东西可真有一套,不知道他会把私房钱的存折藏在哪里,下回请教一下他。我蹲在车子旁边点燃烟抽了起来。其实我平时很少抽烟,基本不抽,以前大学毕业那半年抽得特厉害,几乎每天一包,当然我那帮同宿舍的兄弟经常会不问自取地拿我的烟,而且还大义凛然地说,这是为了减缓我慢性自杀的速度,并且和我有难同当,陪我一起慢性自杀。出来工作以后,也只会在喝醉酒的情况下抽,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却很自然地抽上了一根,云雾绕缭中,仿佛时光依旧。  
抽到第三根烟的时候,车站的出口通道突然涌出了一群人,像水闸泄洪一样。人流中,我一眼就望见了身材高瘦的陈凯,那小子一点都没变,还是那副傻帽加欠揍的鸟样,居然右手拖了一个大得有点夸张的红色皮箱,左手拎着一个旅行袋,身上还背着一个背包,靠,要搬家呀?  
看到他,我心里一热,蹿前两步,扯开嗓门大喊:“菊花她娘!”  
陈凯看见我,高兴得龇牙咧嘴,拖着皮箱小跑过来,跑到我面前,把皮箱和旅行袋一扔,像《人与自然》里的长臂猿一样张开了双臂,我迎上去,用力地抱着他——肢体语言真他妈好呀,代替了很多啰里啰唆的开场白。  
正当我和陈凯沉浸在故友相逢的喜悦中的时候,却听到有人在旁边说:“你们两个男人在大街上搂搂抱抱的,恶心不?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们……你们是那个‘断臂山’呢。”我注意到了身边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个女人,我没有判断失误的话,她应该是在说我和陈凯。  
我们两人马上松开,陈凯一脸谄笑地对那个女人说:“丽姐,不好意思。这是我的大学同学,丁楚天,感情特哥们。”  
“菊花她爹,这是公司的同事,丽姐。”陈凯转向我说。  
靠,陈凯这个鸟人,刚才在电话里又不说清楚还携带一个女人过来!我仔细打量这个女人,不可否认,这个陈凯称之为“丽姐”的女人是从我知道为什么我们的祖先用树叶遮住那个关键部位而不遮住其它部位的原因以来见过的为数甚少的艳丽女人。我对一个女人的艳丽概念主要是依据她的身材来定义的,“丽姐”的身材高挑,丰满惹火,前凸后翘,风姿绰约,低腰的牛仔裤让她的性感白皙的小蛮腰若隐若现,黑色的紧身衣已经完全背叛了她的身体,曲线毕露。她的皮肤很好,脸上没有一点瑕疵,粉嫩粉嫩的,不知道是不是打了粉化了妆。她的脸蛋长得很标致,现在不是讲和谐吗,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社会要和谐发展,美女也要讲和谐呀,“丽姐”的脸蛋就是对美女和谐的很好注解,五官搭配得恰到好处,看上去养眼,对男人来说绝对可以起到眼药水的功效,只是她的两个眼睛耷拉着,双眉微蹙,一脸的倦意。身上淡淡的香气若有若无地飘散,让我感觉很是舒服,有点心猿意马、迷离恍惚。她的回头率绝对在98%以上,估计走在大街上,肯定会有男人撞柱或者被老婆骂了。而至于她的年龄,我是从来不敢乱猜女人的这个禁区的,主要是因为不好猜,猜不准,比如刘晓庆,一个做我妈都嫌老的老女人,五十多岁了,居然还可以化妆成一个纯情小美美,然后搔首弄姿矫揉造作地尖着嗓子、拉长声音说“官人,奴家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哦。”又或者你到任何一个像样点酒吧,在里面来回穿梭的女人,衣着性感,打扮成熟,大口地喝着啤酒,熟练地叼着烟和你打情骂俏,指不准她还是个未成年少女。不过既然陈凯一口一个叫她“丽姐”,那年龄应该比我大吧,看来我也得跟着陈凯叫她“丽姐”为宜。  
我迅速地瞄了两眼后,坚决地把目光从她凹凸有致的身上移开,以免给她落一个两眼发绿光,满嘴流口水的色狼印象。  
“你好,丽姐,欢迎……”  
“什么丽姐,别把人家叫老了,你叫我丽子行了。陈凯,你也叫我丽子。”丽子打断我的话抢着说。  
“栗子?栗子鸡煲?”我脱口而出。  陈凯笑了起来,丽子瞪了一眼,陈凯马上忍住了笑。我为我的口无遮拦感到有点自责和尴尬,于是对着丽子笑,但笑得有点傻。  
“我说菊花他爹,你怎么穿得像民工呀?”陈凯打破尴尬气氛说。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上身一件半旧不旧的T恤,袖子上还滴了两滴蓝色墨渍洗不掉,下面一条灰色裤子,要短不短,要长不长,到膝盖下面一点,脚上套着一双拖鞋,脚趾头还有点黑乎乎的,乍一看像民工,仔细一看就他妈的是民工了,我呵呵笑了:“给你一说还真的像民工。你这是赞我还是损我呀?”  
“那哪能损你,绝对的赞你,真心地赞你,就像赞扬红太阳一样赞你。这几年,我也一直都是以民工自居的。”陈凯哈哈地笑起来,和大学时一样。  
“上车吧。”我说。  
“上车啦。”陈凯高兴得抬脚就要走。  
“陈凯!”丽子叫了一声,然后嘴唇往地下努了努,陈凯不好意思地“哦”了一声,拖起箱子,拎起袋子。原来大箱子和旅行袋都是美女丽子的,我说呢,陈凯一个大男人那会有带那么多东西,和他同窗四年,他留给我的印象之一是:懒,怕麻烦。大学时,他曾经创造了一件外套穿一个冬天不洗第二年冬天接着穿的神话,他常挂在嘴上的一句名言就是“人嘛,赤条条地来赤条条地去,何必穿那么多衣服,既然不必穿那么多衣服,又何必洗那么多的衣服呢?”于是我们宿舍曾一致强烈建议他学古代的桑户,“裸行”以明志。  
车上,陈凯坐在副驾驶位,丽子一个人坐在后面。陈凯很兴奋地说:“呵呵,不赶驴车,改骑千里马了?鸟枪换炮啊,我说她爹,混了三年就成有车一族了,不错嘛,什么时候买的?”  
“你看我像是有钱买车的人吗?买个轮胎估计还可以凑合。车是借的!”  
“嘿,你没钱,你老豆有的是呀。”陈凯说。听了这句话,我没有吭声。  
“丽姐……丽子,以前我这个哥们在大学里特有才华,是学校文坛的一霸,我们简称校霸……”陈凯头一歪,对着后面的丽子说。  
“校巴?”丽子噗嗤一声笑起来了,“送你们上课的汽车?”  
陈凯尴尬地笑了笑,又对我说:“菊花她爹,你现在可是中山一霸了吧?”  
“屁!是中山一丐,乞丐的丐,不是‘霸’。”我一本正经地说,后面的丽子又笑了起来。“我现在靠讨饭过日子。有兴趣吗?有的话过来,我带你加入中山的丐帮,我做你的入帮介绍人,只要你脸皮厚,管你吃饱喝好。”说到吃饭,我的肚子开始条件反射性地蠕动起来,“先去吃饭吧,吃完再回我的家。你们想吃点什么?”我问。  
“清淡一点。坐车坐得头晕,没胃口。”丽子说。  
“你呢?”我看着陈凯。“清淡,清淡,要清淡。”陈凯的头点得像鸡蚀米。这小子,在美女面前,像哈巴狗,原则尽失,主见全无。清淡就清淡吧。  
“去喝粥吧。这里走下去就是沙溪镇,镇里有个龙瑞村,那里有个喝粥的地方很出名的,粥很好喝。”  
  3    
车子开进沙溪镇的龙瑞村,还没到喝粥的地方,小车已经排出来了,几乎天天如此,车水马龙,都是来喝粥的人,酒香不怕巷子深呀。我找了个地方把车停好,三个人下了车,远远地看到了龙瑞村的“探花及第”牌坊,这是中山有名的一个古迹,建于清代同治元年,牌坊采用古代常见的四柱三间三楼样式,用花岗石雕凿构筑。牌坊的正、背面坊额竖刻“钦点”二字,正、背主间的横匾都刻着“探花及第”四字,上款刻着“同治元年壬戌科一甲三名进士”,下款刻着“臣刘其昌立”。牌坊正面左右横匾分别刻“翘舒”、&秀出&字样,中柱刻对联“肇建牌坊嗣后规模凭式廓,初元鼎甲维新气象庆承平”。牌坊背面左右横匾分别刻&剡日&、&擎天&,中柱刻对联&凤翥鸾翔看此日仪光殿陛,龙韬豹略卜他年绩纪旗常。& 牌坊前还塑有一对石狮,已经被历史风蚀得面目全非了。  
“吓,这里还有这个东西。”陈凯看着牌坊说。  
“中山人杰地灵,这种东西在中山有好几个呢。清朝同治年间这条村出了个探花郎,皇帝封了个‘探花及第’的称号,所以他在这里立了个牌坊。”我解释说。  
这里喝粥的地方其实也就是农村里的几户村民用自家的一点地方立个门面,在家门口的一大片空地摆上十几张简易的桌凳,条件还远不如城里的大排档。但喝粥的人多得像蝗虫一样,围着桌子坐成一圈一圈,吧唧吧唧地喝着粥,天热,有些男人光着膀子,还有些在喝酒,大声地说话。因为人多地窄,桌连桌,人挨人,一眼看过去,好一幅热闹非凡的盛世喝粥图呀。  
我们找了张桌子坐下来,粥店的小妹看见我们,节奏优美地扭动着小巧的屁股,蜻蜓点水般闪过喝粥的人群走过来问我们:“老板,吃什么?”  
靠,这年头,全中国十三亿人民个个都成了老板了。我随口点了最出名的咸猪骨头砂锅粥,芋头糕、绿豆糕、介子蒸粉丝之类的几个小吃,怕陈凯吃不饱,又加了个铁板生蚝。  
砂煲很快端上来了,滚烫,粥还在砂煲里咕噜咕噜地翻滚冒气,铺在粥上面的葱花和生姜丝也上下浮动着,像在跳芭蕾,骨头的香气已经溢上来,刺激着我们三个人的鼻粘膜细胞,再通过神经的传输刺激我们的胃,我觉得胃酸开始大量增加了。  
芋头糕几个小吃也陆陆续续的端上来了。“她爹,我们动手吧。”陈凯说。  
“她娘,来吧……”,但话一出口,我就觉得不太妥当,“她爹”是一个称谓,但“她娘”就不仅仅是一个称谓那么简单了,虽然我平时也是经常国骂出口,但现在在一个美女面前总得保持一些形象吧,我边想边用眼睛瞟了一眼旁边的丽子,她还是面无表情,是不是美女都喜欢扮酷,给人制造一种刻意的距离美感?  
骨头粥香咸嫩滑,入口即化,能够把粥熬到这种极致,实在是我们中华民族饮食文化博大精深的一个例证。眨眼间的功夫,陈凯已经干掉了三碗——在这里我之所以用“干”(读第四声,而非第一声),而不用“喝”或者其它什么动词,是因为这个“干”字既可以表达出一种磅礴畅快的气势,又可以给人于巨大的想象空间。《现代汉语词典》中“干”作为动词的注释主要有两个:1、做(事);2、担任、从事。但稍微对中国语言文字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干”作为动词的含义,远远不止这两个,比如它有一种经常被人使用的含义,用于书面语表达的时候,往往用“X”来代替。所以我用“干”字,你可以尽可能的调动自己的大脑神经细胞,想象陈凯干掉这三碗粥的情景。——美女丽子也似乎喝得津津有味,喝一下又努着性感的小嘴吹一吹碗里的粥,真是可爱极了,呵呵,秀色可餐呀。  
正当陈凯舀了第四碗粥,夹着一块骨头要往嘴里塞的时候,也正当我把筷子伸向一块生蚝的时候,从旁边传来歌声,那种苍凉的略带嘶哑的如怨似哀的歌声,还有电吉他和爵士鼓的伴奏。我转头循声望去,一个卖唱的流浪歌手,衣着朴素,年纪也就二十上下,手里弹着电吉他,背上竟然背着两个大音箱和一个简化的爵士鼓,脚上还踩着一个特制的脚踏板,脚踩一下,背着的鼓便敲打一下,头上还套着一个麦克风,唱出来歌声由麦克风传到音箱里放出来,很响。他的头低得很低,显然不希望被人看清他的脸。他在唱着歌,歌声好像直接捶打在我们的心里。  
那是一首很久以前流行的校园歌曲,一个名叫老狼的歌手唱的《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4    
喝完粥后,我们逃一般地开着车子从龙瑞村出来。车子行驶在马路上,我和陈凯都没有说话,后面的丽子在闭目养神。  
“菊花她爹,晚上出去喝酒吧,很久没有和你醉过了。”陈凯说。听他这句话的意思,他今晚要大醉一场了。  我还没有回答,后面的美女丽子却抢过话来说了:“我同意。”莫非美女也要不醉不归?  
那我没什么话说了,既然他们提出了一致的要求,再怎么说我也要尽地主之谊了——其实这是借口,因为根本就是今晚我也想醉一场。我认为醉酒有许多种,有开心的、难受的、无聊的、无奈的等等,比如你和一个很谈得来知心朋友喝酒,那是千杯不醉,喝醉了也是开心的醉;遇到不开心的事喝酒,那是举杯消愁愁更愁,喝醉了是难受的醉;因为要应酬,陪着客户喝醉就是无聊和无奈的醉。大学毕业出来,我很少开心的醉过,今晚我需要开心地醉一回了。不过在喝酒之前要先回一下家里,把他们的行李放下,顺便换一身看起来不太像民工的衣服。  
我所说的家,根本就不具有这个字眼所应该具有的丰富含义,而是仅限于一个空间概念。(我的理解是家的构成因素应该至少是一个男人加一个女人再加一点地方。)或者换另外一个字眼会更贴切:窝。我的窝是租的,因为“窝主”是一个熟识的朋友,所以尽管窝的位置很好,算是在市中心,并且是两房一厅一厨房的独立套房,生活必需的家具和电器也一应俱全,但房租却非常优惠,于是我毫不犹豫的租下了整套房间,虽然“窝主”不太理解我一个人为什么要租下整个套房。其实当时我心里在打着一个小算盘,看能不能把另外一间卧室租给哪个女孩子,如果是美女的话,甚至提供免费住宿都行,让“守身如玉”二十多年的我也感受一下和女孩子共同居住(在这里不能简称为“同居”)在同一屋檐下的浪漫,如果可能的话,说不定还可以由同一屋檐下发展到同一房间里。可惜,三年过去了,不要说有小鸟依人的女孩子搬进来,就是他妈的一根鸟毛也没飞进来。  
不过现在我担心的倒是我的窝太像“窝”了,你可以想象得出一个没有老婆没有女朋友又兼且四体不勤的男人的窝会是怎样一种令人心跳加速的状态,虽然丽子有点冷若冰霜,但给美女留下一个好印象却是我一向都很乐意做的事情,不过现在看来只能是妄想了。等他们走后,我一定要好好清洁一下我的“窝”。  
果然,在我打开“窝门”后,丽子进来后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这里乱得像个狗窝。”  
“这个……我一般要求自己做到出污泥而不染。”情急之下,我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嘿,那你这个‘污泥’也还真算名符其实呀,但我看你身上的衣服,你也没怎么‘不染’呀。”陈凯左瞅瞅右瞧瞧地说。听了这句话,我差点想捡起地上放了三天没洗的袜子塞进他的嘴里。  
“你睡我的房间,我和陈凯睡隔壁。我的房间基本上……还是……应该不脏的。”我对丽子说,但显然底气不是太足。  
“但我床很干净的。”我补充了一句。这句话不骗人的,我的床是很干净的,因为我的皮肤对一些小虫甚至是灰尘很敏感,而我又喜欢光着膀子睡觉,如果床褥不干净,那第二天我的身上肯定会痒得难受。  
丽子拖着箱子,径自走进我的卧室。      
  沙发!  写的不错.
  恩,还可以拉,只是没有想像中的搞笑。不过挺有毅力的。继续努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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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稍作梳洗,便出去买醉了。我没有考证过“买醉”这个词的感情色彩是中性还是贬义,当然绝对不会是褒义,但反正买醉不等于买春吧?我是这样认为的,何况我们还有一个美女同去呢。但这个美女太显眼了,不能到那些人太杂太乱的酒吧,搞不好会出什么乱子。我想了想,记起胡文那龟孙子曾经向我推荐过一家规模不大但环境挺好人也不多不杂的酒吧,虽然那里的收费贵了点,名字是叫“春色满园”吧(就冲这个名字也值得去观摩观摩),关键是胡文还说那里的女孩子比较上档次,而且经常会有幽怨的少妇或者二奶在那里喝酒闲聊,发生一夜情的几率较高,借今晚的机会我要做一个尽可能翔实的调研。  
晚上10点10分,我们找到了那家名叫“春色满园”的酒吧,但站在酒吧门口,我的第六感小宇宙就让我产生了一种可能又被那龟孙子骗的预感。果然,走进酒吧后,这种预感已经被准确无误地证实了(你看我的小宇宙多厉害呀)。胡文真他妈的是龟孙子的龟孙子的龟孙子的n次方!下次回公司见到他,我至少要抽他两巴,然后再把他塞进马桶冲到屎坑里,让他变成那种蠕动的爬行类小虫子。  
亲爱的读者,如果你对“群魔乱舞”这个成语缺乏深刻理解的话,那你就到“春色满园”酒吧来吧,在这里你将对这个成语获得直接的感性的深刻的认识。  
不得不承认,我喜欢宁静多于喧闹,喜欢孤独多于群居。在酒吧里的一个角落找到了一张桌子坐下,在光怪陆离的射灯下,舞台上的那群人就像触电一样四肢抽搐,张牙舞爪,在震耳欲聋的强烈节奏的狂轰滥炸下,我觉得有点无所适从,看来他妈的老子真的开始老了,不再年轻了,进这种地方已经有点不太适应了。  
三个花枝招展、露胳膊露大腿又露前胸的啤酒女孩像狼见到羊一样扑向我们,“靓仔,喝点什么啤酒?”  
我用目光迅速地扫了一眼这几个啤酒女孩,原本想要和其中一个身材凹凸分明、脸蛋可圈可点的女孩搭讪几句话,问问她是叫CoCo还是叫SaSa,但觉得今天的环境不太适合,所以我拿我的眼睛盯着陈凯,陈凯却又盯着丽子,丽子又盯着我。  
“珠江。”  
“青岛。”  
“喜力。”  
三个人同时说了三种啤酒。三个人面面相觑。最后在帅哥沉默的情况下,靓女要了喜力,两打。  
“两打三百,请问谁埋单?”啤酒女孩说这句话时笑得歪瓜咧枣,睚眦毕露。  
我迅速地摸出三张“伟人图”塞了过去。“她爹,要让你破费了。”陈凯说。  
“Don't say that。钱是王八蛋,花了再去赚!”我说。我的眼睛还瞅着那个啤酒女孩摇曳着细腰肥臀消失在昏暗的灯光里。我知道,在胭脂、昏暗灯光和酒精的三重功效下,恐龙是可以化身成天仙的。据说胡文龟孙子同志就吃过这样的大亏,尽管他矢口否认。  
说到美女,我自然而然地歪了一下脑袋,乜斜了一眼美女丽子,这一眼还真他妈有惊艳的感觉,忽明忽暗、色彩斑驳的灯光射过来,碎成了无数跃动不安的精灵,在丽子如瀑如泄的秀发上跳动,在丽子如玉如脂的脸上跳动,在丽子黑色的衣服上跳动,丽子仿佛也变成了一个黑色的精灵,安静地端坐在那里,美不胜收。我看得有点先天性脑部智力功能障碍。  
正当我看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丽子突然侧了一下头,两眼放光朝我看过来。我吓得连忙收回眼光,扭动脑袋,眼珠子四处乱转。我觉得我的脸在发热,一定红了,还好,灯光昏暗,不会给人看到我的脸发红。他妈的,都是奔三的老男人了,给美女看一下还会脸红,真不知道上辈子造了什么冤孽。其实我也就这么点毛病,脸皮一般在该厚的时候不厚,该薄的时候不薄,厚的时候可以用来做皮鞋,穿几年没问题,薄的时候就跟那个什么膜一样,一捅就破。  
“烟。”丽子冲着我说。  
“啊?阉?阉什么?阉鸡还是阉猪?”我心里发怵,美女不是那么残忍吧,我只不过看了一眼就要阉掉?  
丽子不说话,睁大眼睛看着我,好像没听明白我的话。“不会是要阉我吧?”我发虚,又不打自招地补充了一句。  
“阉你?”丽子笑得花枝乱颤,“我说香烟呀,我要抽烟。”  
“哦。有,有。”我松了一口气,急忙从兜里摸出了半包烟,弹出了一根,凑到丽子面前。  
丽子伸出了纤纤玉指,夹出了那根香烟,打火机在她的手指里优雅地转了一圈,黄色的火苗蹿出来,香烟点燃了,一明一灭,白烟也飘飘冉冉地飘忽开来。昏暗的灯光,一个美女,一根香烟,一双迷离的眼睛,颇有王家卫的《2046》的意境。我觉得我又有一点先天性脑部智力功能障碍的先兆了。  
“喝酒吧。”陈凯扫描了一轮周围的战况之后,估计没发现什么闪光点,所以收回眼光悻悻地对我们说。  
“来吧,兄弟姐妹。”  
酒真他妈的是好东西,真应该把酒列为人类最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从古至今,中国多少骚人墨客把酒临风,发乎喜怒哀乐之七情六欲,吐就诗词曲赋之绝句孤篇,又有多少兄弟姐妹们在酒的作用下完成了由男孩到男人或者由女孩到女人转变的伟大壮举。  
几杯酒下去,大脑细胞开始活跃了。“她爹,毕业都差不多三年了,你是怎么过来的呀?”陈凯问。  
“我嘛……,这三年来,故意工作,故意生活,故意上进,故意活得像个人。那没有我的日子里,你过得怎么样呀?”  
“嘿嘿,和你差不多,我假装工作,假装生活,假装上进,假装活得像个人。”  
我和陈凯都笑了。“来,为我们的故意和假装干杯!”我举起了酒杯,陈凯的酒杯也举了起来。  
“还有我呢!也为我的故意和假装。”丽子也把酒杯举了起来。  
“菊花她爹,时间过得真快呀,一晃又三年了。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吃毕业大餐那晚,我们全班五十多个人就象傻鸟一样坐着,一桌子的酒菜,谁都没有先动筷子,我还记得是你抓起满满一杯酒,走到台上,对着我们喊‘来来来,举杯共饮,与君醉笑三万场,不诉离愁,不言他日再相逢’,你说完,头一扬,一口气喝干了满满的一杯酒呀,那时的你简直是豪气干云呀。就冲着你这句话,我们疯狂地喝开了。在我眼里,你他妈的是英雄呀,英雄呀!”  
“你知道什么叫英雄吗?”陈凯头一转,对着一边的丽子说,“我告诉你呀,英雄就是——英俊的雄性动物,当然,狗熊它不是,狗熊再英俊也他妈的也不是英雄,所以我这哥们他不是狗熊,是英雄,英俊得一塌糊涂的雄性动物!”——我靠!什么解释?什么逻辑呀?有人总结过喝酒的四重境界:第一重是轻言慢语,第二重是豪言壮语,第三重是胡言乱语,第四重是不言不语,没怎么见陈凯轻言慢语、豪言壮语,就直接跃升到了胡言乱语的境界了。  
“来,为英雄的那句‘与君醉笑三万场,不诉离愁,不言他日再相逢’的话,我们干一杯!”陈凯给我们三人到满了酒,举起了杯子。我和丽子毫不含糊,咣一声碰一下,又一杯下肚。  
美女丽子连喝了几杯后,耷拉着脑袋,长发垂下来,看不太清她的脸,指间还夹着那根已经抽完熄灭的烟,我拔了一根递过去,“丽子,烟。”  
丽子没有抬头,估计也醉得很有境界了,她伸手过来夹住我递过去的烟就往嘴里送,但烟调转了,她含在嘴里的是要点燃的那头,而她打着打火机烧着的那头却是烟的过滤嘴,烧了几秒钟,丽子吸了几口发现没有反应,才发觉原来烟调转了。  
我本来忍住不想笑的,但听到陈凯笑起来,我也忍俊不禁地笑起来了,这年头,美女也搞笑呀。丽子看我们两个人笑得手舞足蹈,头发一甩,啪的一声拍了一下桌子,提高声音说“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来,喝酒,为你们这两个英俊得一塌糊涂的雄性动物干杯!”丽子举起了酒杯。  
“也为你这个美丽得一塌糊涂的雌性动物干杯!”  
“她爹,你肯定还记得当时那个场面吧?我们班三十多个女生相拥而泣呀,二十多个男生举杯痛饮呀,那个场面,怎么说呢,就和那个唐伯虎的八个老婆同时上吊一样,何其之壮观呀!”  
“我怎么可能忘了那个场面呢,那简直就是……‘千红一窟,万众同杯’呀,我们的感情都是在那晚爆发出来的。”我说。我的眼睛盯着酒杯里从底部不断往上冒出来的一串串细小汽泡,我的记忆也如这些汽泡一样,从不知名的深处如潮水一般涌出来,透过那杯青色的啤酒,我仿佛又看到了那晚的情景,历历在目。的确,那个场景是我大学时期为数不多的难以忘怀的记忆之一。那晚,我们班五十多号人,一口气喝了两百瓶啤酒,喝到酒店的老板不敢再卖酒给我们,怕我们喝醉了闹事。但到了最后,嘴里大声嚷嚷着“拿酒来!再干一杯!”的都是那些披头散发梨花带雨而平时斯文可爱的女同学,所以从那时我得出了一个结论:真正敢喝酒的,能喝酒的还是广大的“半边天”同志们。  
“好,好一个‘千红一窟,万众同杯’,我们就为这个‘千红一窟,万众同杯’干一杯!”  
“还有我!”丽子又冷不丁地冒出一句话,和我们碰了杯子后,头一扬,一杯酒又灌了下去。我看得有些目瞪口呆。  
“没事,我们公司没有几个人喝酒喝得过她的。”陈凯说。嘿!这个美女有个性了!这又一次验证了我得出的那个结论是多么的正确呀。  
“她爹,那晚我们吃了饭,都不想回宿舍,就在校园里游荡,游荡……”  
“是呀,我们在游荡,没有目的地游荡,像孤魂野鬼一样的游荡,游荡到到校门口那棵金凤花树下,我们就坐成了一圈。她娘,你还记得那棵金凤花树吗?亭亭如盖,还有花的香味,很淡的香味,你还记得吗?我现在还记得金凤花的那种香气。”我下意识地缩了缩鼻子嗅了嗅,仿佛金凤花的清香穿越了时空飘漫过来。  
“金凤花的香味我是忘了,那晚在金凤花树下面的健美表演打死我也忘不了呀。”陈凯大笑起来了,笑得有一口气没一口气的,好像什么东西噎在喉咙一样,间中还来两声咳嗽伴奏。“菊花她爹,你还记得空档那鸟人的健美表演吗?”  
提起“空档”,我也止不住笑了起来。空档是我的另一个大学同宿舍的室友,真名叫王伟钧,人长得特牛高马大,也蛮帅的,185的大块头,他毕生最大的愿望之一就是练出“阿诺猪娃生力啤”一样的肌肉,并且以极大的热情投身到健美运动中去,搞得那身上肉的一块一块的。但他在生活上却很懒,对陈凯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大学时候他号称内裤的储备量达到10条以上,并且他还有一个穿内裤的绝招,就是内裤脏了,翻过来接着穿,直到内裤的两面都脏了才会依依不舍地脱下来洗。虽然这样,他还是出现没有了内裤穿的情况。有一次,我和他一同上厕所尿尿,发现他居然没穿内裤,我急忙尿完,边提着裤子边冲出厕所,大声疾呼“王伟钧挂空档啦!没穿内裤呀!王伟钧挂空档啦,没穿内裤呀!”王伟钧气得没尿干净就拎着裤子冲出来要揪我来打,我们围着宿舍楼跑圈,我还边跑边喊,当时我们班有十多个女生正好在一个男生宿舍里开会商谈元旦汇演的事,听到我的喊声,全都跑出来看着我们一跑一追,居然还有个女生当场大声问:“王伟钧,你真的没穿内裤吗?”估计羞得王伟钧自杀都有份了,于是空档的绰号也就叫开了。不知道他现在还是不是一条内裤两面穿,是不是还经常挂着“空档”。  
“那时我们坐成一圈在唱歌,不知道哪个女的喊了一句,说要看空档表演健美,空档那鸟人二话不说冲了出来,扒了上衣,做了各种健美的动作,我们班的那帮婆娘估计都是读书读得性饥渴了,冲着空档又叫又跳,简直笑死我了,哈哈哈……”陈凯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表演健美你也有份的。”  
“我靠,你也不上了吗?”我指着陈凯也笑得趴在桌子上。  
“看你们两个人,有肌肉露出来秀吗?”一边的丽子乜斜着我和陈凯,又举起杯子往嘴里倒酒。  
“鸡肉没有,鸭肉五块一斤卖给你。”我接了一口。  
丽子喝在嘴里的酒噗一声喷了出来,也大笑起来。  
三个人笑得没有气了,都沉默了。音乐还在继续,灯光还在闪耀,舞台上的人还痉挛抽搐,我们还在喝酒。  
“她爹,那晚你喝酒都喝疯了,晚上1点多了你还拉着我们几个出去喝酒,你还记得学校后面的那家小饭店吗,你和我,还有空档他们几个,在那里又喝了十几瓶呀,你小子喝得最凶了,居然不醉。”  “靠!那时我还真的是怎么喝都不会醉,我还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升级到酒仙了,那时候喝下去酒,都他妈的是咸的!”我说。  
“你说说,那晚你做了多少坏事,你还记不记得?”陈凯两眼发红光,头摇尾巴晃地对我说。  
“呵呵,那个晚上我把这一辈子的糗事都做了,不说了,何况还有美女在呢。”我说。那天晚上的记忆竟然如放电影一样在我脑子里一幕一幕的闪过,异常清晰,恍如昨日。那是酒精、感伤、歇斯底里三种东西合力之下催生出来的一些事情。  
“说!干吗不说?”我以为已经醉得趴在桌子上的不言不语的丽子竟然又抬起头,冲着我尖叫。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笑说:“其实也没什么了,也就是上上厕所,唱个小夜曲,叫叫同学按时起床什么的。还是不说了。”  
陈凯又笑了起来,对丽子说:“你要好好听听他是怎么上上厕所,怎么唱唱小夜曲,怎么叫同学按时起床的?”  
“说,别当我是女的,当我是兄弟!”丽子又喝下了满满一杯酒,嘴里嘟囔着——这个女人不一般啊。  
“好,丽子……阿哥。”我说,“那晚我们喝到两点多钟,喝到膀胱发涨,空档那鸟人就说,我们一排人站在校道上拉尿,看谁拉得远,我说比谁拉得远没意思,是男人都干过,干脆来个比谁拉得距离长。我们六个人就一字排开,一边拉一边倒着身子往后跑,那个比赛场面,嘿,气吞河山,扣人心弦呀。”  
陈凯笑得像只黑猩猩,龇咧着大牙,两只手不断拍打着桌面。  
“那谁拉得长呀?”丽子没有笑,居然问了这句话。  
陈凯指着我笑得更像猩猩了,丽子瞪大眼睛看着我,也笑得一发不可收拾。我也大笑起来。  
“那唱唱小夜曲,叫同学按时起床?”丽子笑完了问。  
“唱唱小夜曲就是在女生宿舍楼下唱歌,唱那首《对面的女孩看过来》。叫同学按时起床是空档那鸟人干的,他一个人跑到研究生宿舍楼下,疯了似的大叫,叫‘研究生阿姨,起来上厕所啦’。”我说。  
三个人又笑了起来。  
“她爹,时间过的真快呀,一下子就三年了。”陈凯说,两只眼睛凝视着前方,仿佛看到了从前。  
沉默了好久,陈凯又说:“她爹,三年了,怪想念那帮鸟人的,您老就不能筹划筹划,聚一聚,见个面,以您在大学时候的黑恶势力的余威,你振臂一挥,有几个敢不来的。”  
“你喝醉了吧?傻了吧?神经搭错线了吧?我那能叫黑恶势力吗?最多也就叫在我的淫威之下谁敢不来,对不对?”我说。靠,看来我也升华到了胡言乱语的境界了。  
“啊对,就用你的淫威,组织一下聚会吧。”  
“唉——”我长叹了一口气,意味深长地说“她娘,你又不是不知道,老同学相聚,需要勇气呀。”  
“是呀,老同学相聚的确需要勇气啊。那说说这三年,你找到女朋友没有呀?”  
“看他那个狗窝,你也知道他没有女朋友了。”丽子又插了一句话。  
“对,丽子阿哥真是明察鸟毛。说起来我都郁闷啊,我告诉你呀,在我认识的年轻的女的当中,至少可以找到5个腰围比我粗,找到10个胸围比我小,找到20个痘痘比我茂盛,还可以找到50个去拍《猪啰公园》……”(他妈的,看来我也真的醉得差不多了。)  
“什么是《猪啰公园》?”丽子问。  
我和陈凯相视而笑,按照周星驰的说法,《侏罗纪公园》又可称为《猪啰公园》。“就是《侏罗纪公园》。”我说。  
“别难过,她爹,女人是衣服,兄弟才是手足呀,大丈夫何患无妻呢?”陈凯安慰我说。  
“我靠,照你这样说,我都七手八脚裸奔了二十几年了!”我叫起来。  
又是一阵狂笑。  
“她娘,那你那件‘衣服’呢?”我问。陈凯大学的时候特喜欢他的一个师妹,死命地追,从大二追到大四,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成功地把约会的地点从课室里转移到校道上,再转移到草地上,最后转移到床上。他对这个师妹爱得深是有目共睹的,因为师妹梦想着毕业后到上海工作,所以陈凯毕业后就不顾家人的反对,心无旁骛地冲向上海找工作,挤得头破血流才找到这家大公司,为的就是先给他的师妹打好头阵,听说一年后,陈凯也顺利地帮他的师妹在上海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操她奶奶个熊的,分了!去年。”陈开两眼发红,声音来个C大调,还带着些颤音。  
我有点心酸,又一个大学里开始的爱情故事以分手而告终了。这对陈凯来说肯定是一个极大的打击,他一定伤心得不得了,不过分了又好像是意料之中的事,其实我也应该料想到很有可能会出现这个结果,现在提起这个话题真是不应该,想找点什么话安慰他,却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还是换个话题吧。正当我想开口问其他事的时候,陈凯嚷开了:  
“他妈的,不就是比我多钱嘛,除了钱之外,他哪点比我强的,说相貌,我帅过他,说智商,我高过他,就是他妈的吹牛我也吹赢他,我哪里比他差,月月就是要嫁给他,拦我都拦不住啊,这个女人真是瞎了眼了呀。她爹呀,我就差没跪下来叫她别走……她爹,我真的穷得什么都没有了,你说我是不是很失败,我做人是不是很失败呀?你说呀……呜呜……”  
陈凯竟然像孩子一样哭起来,又好像在笑,让我有点不知无措,但我根本就想不出什么话说出来,还是用肢体语言吧,我拍拍他的肩膀,给他倒满了酒,又给自己倒满,然后抓起酒杯碰了碰他的杯子,一口一口把酒喝下去,我的心也很痛,我做人又何尝不是很失败呢。  接下来,三个人都沉默了,都一口一口地喝酒。我对丽子的过去不了解,但看她喝酒的神情,应该和我们一样都藏着沉沉的东西吧。  
  不丈夫来也
  6    
晚上,不,是凌晨2:00,春色满园酒吧里,我、陈凯、丽子三个人喝完最后一支啤酒的时候,酒吧里的保安走过来对我们说,酒吧要打烊了。我一手扶着丽子,一手拖着陈凯,一步一步地走出酒吧的大门,他妈的,路怎么一漾一漾的,弯弯曲曲,像走在水里。好不容易摸出了车钥匙,打开车门,把丽子扶进车里,把陈凯推进车里。我也醉得颠三倒四了,但我这个人酒德特好,喝醉了从不犯错,警察叔叔教导我们喝醉了就千万不能开车,所以我现在蹲在车子旁边,一口一口地吸着烟,好让冷风尽快把我吹醒一点。没吸完一根,陈凯竟然摇摇晃晃地从车里走了出来,也在车子旁边蹲下了,拔了一根烟也一口一口地猛抽起来。  
“她爹,刚才让你笑话了。”  
“没的事,说出来就好,还有什么不开心尽管对兄弟我说出来吧。”  
没听到陈凯说什么话,却听到他打了两个嗝,猛地跳起来,朝旁边的花圃蹿上两步,弯着腰呕吐了。我觉得胃里面也是一阵痉挛,里面的东西像煮沸了一样翻滚,我也冲过去,稀里哗啦,吐得个畅快淋漓。  
喝醉了吐出来,和把心里压抑的事情说出来是一个道理的,都会觉得马上轻松了很多。我和陈凯背靠着车子坐在地上,感觉舒服多了。  
我们还是坐着,一声不吭地抽着烟。坐了不知多久了,我的目光穿过一圈一圈的烟雾,聚焦到前方十几米远的地方,一个黑暗的角落里,一个瘦瘦的黑影鼠头鼠脑蹲在一辆摩托车前面,手里还在晃动着什么东西,时不时抬头东张西望。我心里明白了什么,我瞄了一眼陈凯,他也盯着前方那个家伙,似乎也看出了什么端倪。  
我和陈凯互相看了一眼对方,心有灵犀地点了一下头,猛然蹿起来冲过去。  
“死扑街!偷车呀!”我扯开嗓门尖叫,陈凯也疯了似的叫喊:“抓贼呀!”  
我们两个冲过去,一人飞起一只大脚踹过去,那个小贼显然没有想到会有人像疯子一样冲过来,而且一来还来俩,结果蹲着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我们两人两脚踢了个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等他屁滚尿流地爬起来看清我和陈凯两个人的时候,才从腰里摸出一把小刀凭空划了划,一脸惊慌地看着我们。看样子是个新手。  
但现在轮到我们发懵了,虽然我们都比那个小贼长得高大,而且又是两个人,但人家有武器呀,我们手无寸铁,双方进入了僵持阶段,对峙了五六秒钟之后,突然听到身后有个声音“啊——啊——”地尖叫,我和陈凯转头一看,都吓了一跳,丽子不知什么时候从车子里冲出来,双手抓着长长的锁方向盘的保险锁,披头散发张牙舞爪地抡着王八拳冲过来,在我们身边停下,嘴里却还拼命尖叫着,显然她的声音的威慑力要远远大于她的王八拳,那小贼手有点抖了。战斗的僵局被迅速打破,我军已经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敌军的心理防线看来马上要崩溃了。  
“你再不走,我要报警了!”我边说边拿出手机,装着要拨打的样子。  
“啊!”丽子不失时机地又尖叫一声,小贼被吓得扔下小刀拔腿就跑,没跑几步,不小心地还撞在了电线杆上,痛得他捂着脑袋上蹿下跳,慌不择路。我们三人在后面笑得直不起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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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卧室门口,地板与门的缝隙中有黄色的灯光透出来,说明她应该还没睡。我敲了敲门问“丽子,睡了没有?我进来拿件衣服。”  里面没有反应,我侧耳听一下,很安静,难道她睡了?我又敲了一下门,还是没有什么声响,估计睡着了,忘记关灯了吧。看来是不入“虎穴”焉得内裤了,不管你们怎么想,反正我家可是三代贫农,厚道人家呀,没做过什么偷鸡摸狗呀,偷-窥什么之类的龌龊事情。总之,美女睡她的觉,我拿我的内裤,绝无瓜葛的,何况我身正不怕月影斜,根深不怕风摇动。我默念了一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轻轻拧开了门把,蹑手蹑脚地直奔衣柜,拎出内裤,转身要走的时候,眼睛还是不自觉地瞟了一下床的位置。  
床上,一个尤物在安静地躺着,卸了妆的丽子原来比化了妆的丽子更美,昏黄的灯光洒在她的身上,显出了极其柔和的线条,脸庞如蝶翅一般靓丽如初,白皙的肌肤闪烁着诱人的光泽,真的是白里透红,与众不同呀,完全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气质,清丽得不像凡尘中人。现在看起来,她的年龄并没有之前看上去的那么大,应该和我们不相上下吧。  
我的记忆中,我还真的没看过这么迷人的女人,今天让我看到也算老天开恩,让我开了眼界。我看得有点犯傻,强迫口水不要流下来。  
恬静得像婴孩一样的丽子突然睁开眼睛,而且把眼睛睁得大大地盯着我,与我的目光撞击了1/100之秒后,我连忙移开视线,两眼打转,脑袋乱晃,手足无措,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脸在发热,肯定又红了,他妈的真想挖个地洞钻下去。  
“今天晚上你第三次看我了,我很好看吗?”丽子不愠不火地问了一句,完全听不出任何感情色彩来。  
“啊——”我的大脑飞速转动起来,绝不能像傻子一样呆着沉默不语,那就难堪死了,怎么也要把话接上——“你说天气呀?明天应该不会下雨的,阳光灿烂呢。我进来拿我的……衣服。”我晃了晃手里的内裤,马上觉得对着美女摇晃内裤太不礼貌了,忙把内裤背到身后。“嗯,时间不早了,你早点休息吧,我不打搅你了。”说完,不等美女回话我就踅身退出房间,反手轻轻地把门关上。我吁了一口气,还好,我的脑子转得快,装傻扮懵、答非所问地找个话应付过去,要不然难堪死了。呵呵,只是这小娘子说话够直接,有意思。  “你怎么会从她的房间里走出来?你脸红了?”刚从洗手间走出来的陈凯看到我问。  
“我去拿我的衣服呀。”  
“拿衣服为什么脸红?你看到了什么?”陈凯一脸的淫荡,笑得像周星驰的如花。  
“天气太热了,热红脸了。”我说完径自走进浴室。  
“她爹,做人要厚道!”
  7     
虽然还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并且把一条毛茸茸的大腿露出来撂在床沿上晃动着,但我知道外面天气晴好,阳光灿烂,有鸟儿在唱歌,好像还有花的香气。我很喜欢夏天这样的天气。如果在平时,我会在六点半钟准时起床,因为隔壁的一个老阿公总会在这时候扯开嗓子开始唱纯正的咸水歌(中山的一种民歌),我会只穿一条短裤,站在阳台上光着膀子吹着晨风,举着哑铃做做运动压压腿——倒不是我真的喜欢一大早爬起来锻炼身体,而是因为这时候,斜对面不远的阳台上,那个剪着一头短发,带着黑边眼镜,一脸清秀活泼的女孩子总会穿着宽大的粉红色的低胸睡裙,从房间里走出来,拎着一把很小的水壶,给她养的十几盆花细心地浇水。我听着咸水歌,一边心不在焉地做运动一边望着她,而她似乎也和我一样,一边浇花一边有意无意地朝我这个阳台看过来。这种感觉很好,又做听众又做观众又做演员,还锻炼了身体,一举四得,绝对有益身心健康,不亦乐乎。直到老阿公唱完了咸水歌,那个女孩慢条斯理地浇完了全部花儿,走进房间里了,而那些打太极拳、跳舞的老头老太也三三两两地往回走的时候,我才结束这种表演性质大于锻炼性质的晨运,开始一天的生活。  
但今天我没有准时起床表演晨运,因为床头的时钟清楚地显示着现在的时间:11:48。中午十一点四十八分,我醒了,准确地说是给饿醒的。我要起床找点东西吃,却发觉床上怎么只有我一个人呢,不对呀,陈凯和我睡一张床的呀。我往地下一看,顿时乐得我四脚朝天了,陈凯像田鸡一样趴地上睡着,竟然一只手里抓着一只拖鞋咬在嘴里,准是梦见吃大餐了!饿的人我见多了,但饿成这副德性的人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我轻手轻脚地从他的身上迈过去,拿来了数码相机,给陈凯的“吃相”来一个永久定格,呵呵,有时间发到互联网上的同学录里面去,让大家传阅传阅。  
丽子也还没起床。在完成了刷牙洗脸的规定动作后,我开始动手做早餐了(其实不应该叫早餐了),冰箱里有肉有蛋还有咸菜,我搞了个咸菜瘦肉粥,煎了三个蛋。陈凯走过来,嗅了嗅鼻子,啧啧地赞了两声。  
“菊花她娘,昨晚睡得好不好?做梦没有?”我开始揶揄他了。  
“没,没有,昨晚睡得很死呢。”  
“那我怎么听到昨晚有人在喊‘别跟我抢,那是我的鸡屁股!’”我胡诌了。  
“我喊了吗?昨晚我没梦到吃鸡屁股呀。”陈凯说。  
“那拖鞋的味道是不是好极了?”我说完就止不住大笑起来。  
“我靠!你都看到了还说。这次丢面子了。”陈凯咿咿喔喔地低声咕嘟。  
早餐摆上了桌,还没见丽子出来,但我和陈凯实在饿得有点手脚发软了,于是先吃。吃完了,又等了一个钟,丽子房间里还没动静。我和陈凯有点纳闷,敲了敲门喊了喊,也没反应,北极熊冬眠也不是这个季节呀,现在可是夏天,何况人家还是一个美女。第六感小宇宙又告诉我,可能出了什么事。我和陈凯推门进去,看见丽子还躺在床上,涨红了脸,额头上汗津津的,我用手探了探她的头,烫,在发烧。  
“我可能病了。”丽子撑开眼睛看着我,说话有气无力。  
“不是可能,是已经病了。发烧。”我说。  
“昨天还是好好的呀,今天怎么病了?”陈凯说。  
“昨晚洗冷水澡,可能冻着了。”丽子说。  
哦,这样说起来倒是我的疏忽了。一年12个月,除了最冷的3个月洗热水外,其它9个月我都是冲凉水的,现在是五月,我早就把洗热水澡的破煤气瓶当废铁卖了。昨晚我就应该想到美女玉叶金枝,弱柳扶风,特别是又喝了那么多的酒,应该给她装一瓶煤气洗热水。这个错误足可见我是个缺乏恋爱经验的男人,特别在照顾女孩子方面,还没摸索出什么成功经验。  
“要不我送你去医院看看医生吧?”我说。  
“不用的。我吃点东西,再睡一觉就没事的。以前都是这样的。”丽子说。吓,她和我对付感冒病菌的方法倒是如出一辙。  丽子起来胡乱吃了点东西,又趿着拖鞋摇摇晃晃地走回房间里睡觉了。呵呵,美女就是美女,头重脚轻走路的样子都独树一帜,别具风韵,像在跳舞,当年杨贵妃醉酒也和这差不多吧?  
本来我计划下午带他们两个去看看孙中山故居,这是中山最著名的景点了,但由于丽子生病就只能作罢了。我翻了翻放药的抽屉,居然还找到了几粒康泰克,我连忙冲了杯白开水给丽子拿去。坐在床上的丽子把药塞进嘴里,从我手里接过杯子喝水咽药。  
“丽子,药你吞下去了吗?”陈凯拿着装康泰克的药盒,盯着丽子,一脸关切地问。  
丽子没有理他,喝了一大口水,然后闭着眼睛紧皱着眉头晃了一下脑袋,把两粒药咽了下去。可能觉得喝水喝得不过瘾,又喝了一口。  
“这药过期一年半了。”陈凯说。  
“噗——”丽子喝进嘴里的水全部喷了出来,呈水雾状发射,离她最近的我顿时一眼的月朦胧鸟朦胧,烟雨迷离,并且满脸滋润,好像抹了大宝。  
“陈凯,刚才你不早说!你想我死啊?”丽子顺手抓起床上的枕头朝陈凯猛砸过去,连哭带喊,飞一般地奔向洗手间。我和陈凯听到了一阵阵的干呕声,面面相觑。“哦——你惨啦!给她吃过期的药。”陈凯指着我叫起来。他妈的,完全没有一点阶段同情心,明天就他吃拖鞋的玉照放到网上去。  
丽子干呕了一阵子,从洗手间走回卧室,坐在床上,不言不语。  
“您吐出来了吗?”现在轮到我一脸关切地问她了。丽子两眼往上看着我,摇了摇头。  
“这……怎么办?要不吃点泻药吧?我这里有,把它泄出来,治便秘挺管用的。”我说。丽子还是一脸无奈地瞪大眼睛看着我。我加了一句话“保证不过期的。”丽子还是盯着我不说话,我被看得有点心惊胆战、不知所措,又说:“要不,我先试试,有效果了您再吃。”  
丽子忍俊不禁笑了出来,看着她笑,我也呵呵的赔笑。  
“你傻笑什么,去找找有没有没过期的药呀。我还在发烧呢。”丽子说。  
“哦,你等着,马上就到。”我转身就跑,冲到楼下一间小药店,抓了几盒治感冒发烧的药,又一口气地跑上来,跑进房子里的时候,看见陈凯站在阳台上抓着手机听电话,还频频点头,嘴里不断说“是”。  
我在房间里伺候丽子吃药,陈凯在门口闪了闪,向我招了招手。我走出房间,反手把门掩上。“怎么了?”  
“公司老总刚给我电话,叫我马上回上海,十万火急呀。”  
“怎么啦?不是说在这里呆三天吗?”  
“不行了,下午就回广州坐飞机。老总说提前上马了一个项目,要我负责。他说了,要是我搞好了这个项目就升我职,加我薪水。”陈凯已经喜形于色,手舞足蹈,乐得好像吃了唐伯虎的“含笑半步颠”。  
“那和丽子说说,也叫她准备准备呀。”我说。  
“叫她准备什么?哦,没她的事。老总说了,她在这里休息几天,病好了再回上海。”陈凯说完就回房间里收拾行李了。  
陈凯先回上海,丽子留下来住几天,这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意思就是我可以单独和美女共同居住几天,这倒是一件可以让人心旌摇荡的事情,我心里一阵窃喜,虽然我对丽子的情况几乎一无所知,不知道她今年贵庚,何方人氏,是待字闺中抑或是名花有主,因为陈凯只介绍过是他的同事,仅此而已,但她一个活脱脱的大美女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就像日本鬼子的南京大屠杀,是任何人不能抹煞的事实(这样的比较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但作为一个有血性的中国青年有责任捍卫历史的尊严,提醒所有读者警钟长鸣哦。)  
正当我运用自己超乎常人的想象力在想象和一个美女共同居住会是一种什么状态的时候,陈凯把他的南瓜一样的脑袋凑过来,一脸坏笑,淫荡之极,亲言慢语地说:“她爹,我这个同事美吧?”  
“俗不可耐!”我瞅着陈凯,一脸正经地说。  
“什么?丽子俗不可耐?”陈凯瞪大眼睛看着我。  
“我说你俗不可耐呀。”  
“别这么说兄弟。觉得丽子怎么样?”  
“嗯……,用行话来说:够味。”  
“呵呵,他爹,你知道她是什么人呀?”  
“什么人呀?难道是妖精不成?”我问。  
“是妖精还好呢。我告诉你,她可是我们董事长的秘书呀,一个五十多岁老头的私人秘书呀,嘿嘿,秘书呀!”最后“秘书呀”三个字陈凯是咬着牙齿说出来的,而且面部神经抽搐,他妈的,淫荡得越看越像“如花”。  
我一下子呆住了。我实在是太了解“秘书”这个词语的丰富含义,“秘书”是一个文雅的称呼,说白了就是“情妇”或者“二奶”。我的思维有点短路,丽子那么清纯,怎么可能做别人的情妇呢,好像清纯和情妇或者二奶应该相差十万八千里,我的感觉中,情妇和二奶的形象应该是浓妆艳抹,花枝招展,搔首弄姿才对呀。  
我觉得好像吃了只“小强”一样恶心,主要并不是因为丽子是情妇的事实,而是我实在是对“情妇”和“二奶”这两个词语和这一类人敏感和厌恶。我承认,我在骨子里是一个传统的男人,受到的是中国传统的教育,这让我对“情妇”和“二奶”这种不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东西有一种本能的不接受和过敏,但让我对“养情妇”和“包二奶”这种社会现象产生厌恶的最根本原因还不是这个,那是什么?我在这里实在不想说,不说了。我的心情开始变得有点糟,人世间的喜悲转换也太快了吧?让我完全没有一点心理准备。  
“本来这次我是跟老总来广州考察环境的,公司想在广州开分公司,丽子说没到过广东,也就跟着来了。在广州看了几天,竞争太激烈了,我们就计划到东莞、珠海和中山看看,老总接了董事长的电话有急事又先回上海了,让我和丽子继续看看环境。我想着你在中山,就先来这里和你见见面。”陈凯一边收拾衣服一边说,“你呆着干吗?帮我收拾一下行李呀。等会你还得送送我到车站。我的钱包放哪了?”  
对啊,我干吗呆着呀。我开始笑自己自怨自艾,自作多情了。这个社会就是这个鸟样,只要你有足够的钱,大可以让小布什给你开车,拉登给你当保镖,陈水扁帮你擦皮鞋,小泉跳肚皮舞给你看。我没本事,但不能鄙视嘲笑别人有本事养情妇包二奶呀,这可是典型的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心态。何况现在多少美女把傍大款当作梦寐以求的理想职业呢。说不定人家丽子做“秘书”正做得舒舒坦坦,不亦乐乎呢。我对丽子的好感瞬间荡然无存。  
送陈凯去车站的时候,没有告诉丽子,陈凯说让她休息,等醒了再和她说这事。一路上,陈凯还说了好多七七八八的事,说到哪个同学又跳槽了,哪个同学又同居了,我都随便答了几句敷衍过去。末了,在车站要上车的时候,陈凯说:“她爹,别这么心不在焉的。这几天麻烦你照顾一下丽子,看在兄弟的份上,你就无条件地服侍好她,在她面前多说说我的好话。在老头子面前,她说的话比谁都管用呢。算兄弟我拜托你啦。等我升职了,你来上海,你就是我的人,包你吃包你喝,包你那个什么。”  
“她娘,你放心,我把她当观音姐姐一样供起来。到了上海给电话我,别忘了。”我说。  
  8    
送走陈凯,开车回到家里是下午四点,丽子卧室的门还关着,估计还在睡觉。整个房间顿时静了下来,比平时更静得无聊。打开电脑,QQ里的好友MM竟然一个都不在线上,都不知道去哪里搞天仙配了。浏览了一下新闻,尽是些什么行为艺术家爬上大树裸体学鸟叫、女教师体检弄破处女膜、白领少妇爱上裸聊不能自拔、XXX穿低胸礼服险走光之类的狗屁新闻,一个字:烦!看了没几则新闻,那些“手机注册,免费观看激情小电影”、“30天男根增长8厘米”的广告网页就频频弹出,两个字:很烦!无意间看到网页上一行字“偷拍美女大学生晚上裸睡(图)”,我点击了一下,打开的网页上面却只有一张全黑的图片,下面一行大大的字“你丫动色心了吧?没告诉你人家关灯睡觉。”我靠!连上网也给人骗,五个字:真他妈的烦!  
我关掉网页,启动游戏《帝国时代2》,进入服务器,要找人对抽。一个网名叫“少年包青蛙”的家伙发了一行字过来:你丫的敢和我对一局吗?  
我回了一行字“你丫的断奶没有?”  
“大爷我没断奶也照样抽赢你。”  
“你丫的垫好纸尿片没有?我怕你等会吓得尿裤子。”  
斗了几句嘴,对战开始了,我用的是高丽民族,少年包青蛙用的是法兰克民族。说实话,我并不擅长和别人对抽这类即时战略游戏,刚开始没多久,我就给包青蛙的几波低级兵种的偷袭搞得有点手忙脚乱,耽误了发展的时间,显然我和他不是同一个重量级别的。当我好不容易升级到帝王时代,正准备要大力发展高级兵种来一场大扫荡的时候,包青蛙的法拉克骑兵和弓箭手像发情的野狗一样冲了过来,没几分钟,给他扫荡了。  
“你丫的太差了!”包青蛙发了一行字过来。  
“大爷我刚才拉了泡屎,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让你侥幸赢一盘高兴高兴。”我回话。  
“小样!输了还嘴硬,不服气再对一局。”  
“你以为我怕你呀。来就来。”  
第二局的战况要好一点点,但还是少年包青蛙占了先机,苦苦撑了四十分钟,眼看就要被他攻破城堡,我发了一行字过去:你丫的大爷我闪!然后来了个“Alt+F4”,关闭了游戏。  
太郁闷了,玩游戏也输了。我决定上网看小说,随便登陆了一个原创文学网站,看到首页有个“站长推荐”的栏目,最新推荐的是一篇名叫《寻头》的小说,后面跟贴的人很多,我点击了它。  
这是一篇加入惊悚、解谜元素的现代聊斋小说,我看了几行字,一下子就给故事紧张离奇的情节吸引住了。大概是说一个年轻的人民警察帅哥在调查几宗离奇的人命案时,逐步发现了令人惊恐的秘密,凶手是清末一个美貌的皇族格格,被人施了法术,可以长眠百年而肉身不腐,百年后会苏醒过来,并会获得一种超能力,可以杀人于无形。但格格在长眠了99年后被人盗墓,头颅被盗墓者割下来了,阴差阳错地换了另外一个女人的头颅,于是格格在现代苏醒过来,要寻找回自己的头颅。小说高潮迭起,悬念环环相扣,而且场面描写非常逼真,特别是作者非常精于用文字营造一种心理恐惧的气氛,让人有身临其境的错觉。看了很久,不知不觉天黑下来了,我习惯是晚上不开灯玩电脑的,而且荧屏用的是惨兮兮的蓝色背景,在这样寂静漆黑的夜晚,我看小说看得有点心惊肉跳,头皮发麻,特别是看到月黑风高夜的地下室里,那个长发飘飘的格格现身要向警察帅哥索命的时候,我觉得脑门上几缕头发直竖,脊椎冰凉,一直凉到脚底板,仿佛我就是那个警察帅哥,身后那个皇族格格正在冷冷地盯着我,随时要来扑过来。  
大家不要笑我胆小呀,其实我这个人胆子并不小,关键是我的想象力太过于丰富,一篇精彩的恐怖小说和一部恐怖电影相比,往往是小说更能给我造成心理上的惊悚,因为文字更能激发起我极大的想象,而且我看小说有一个毛病,就是太过投入,以致常常会不自觉地把自己当作小说的主人公。而电影的镜头上的恐怖场面给我的是单纯的视觉恐惧,并不会引发我对恐惧的更可怕想象。  
整个房间黑魆魆的,只有电脑荧屏发出幽暗的蓝光,却把房间照得有点阴森凄惨、扑朔迷离,仿佛有无数凶险的生灵都隐匿在这黑暗之中。不得不承认,这篇小说引发了我超人的想象,让我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我真的觉得身后有一个长眠了百年,长发飘飘,脸色泛白的鬼一样的女人正在用冰冷阴森的目光看着我,我下意识地回头望了一下身后。  
房间门口,貌美的清末“格格”悄无声息地站在那里,长发飘忽,脸色惨白,目光呆滞看着我,我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像一根极寒的冰柱从我的天灵盖直插而下,砭骨的冰冷瞬间冻住全身,大脑变成了小脑,细胞变成了大胞,我吓得从椅子上跌了下来,坐在地上。缓了一口气,我定定神再看一眼,“格格”变成了丽子。  
“送我去医院。”丽子说了一句话,就像电视上没有吃哈药六厂生产的高钙片的老太太一样,身体摇晃了两下,软软地倒在地上。  我一个箭步跃上去,抱起了丽子,丽子的身体很柔软,抱着很舒服,但有点烫手的体温提醒我必须马上送她到医院,迟一步,后果不堪设想的话我就完了,我想到了我喂了她两粒过期的感冒药。  
我租的房间在四楼,从四楼到一楼,一共96级楼梯,我抱着丽子一共用了59秒的时间,这个速度对我说来是空前的,绝对要比狂奔的蜗牛快得多。  
抱着丽子跑到车前,我呆住了。  
“干吗不上车呀?”在我怀里的丽子撑开眼睛问我,嘴唇在翕动。  
“车钥匙忘房间了。”我说。丽子听了我这句话,估计不是要拿枕头砸我了,而是要捡板砖拍我了,当然她现在没有力气去捡砖头,我比陈凯要幸运了。我往四周望了一下,想找个人来帮忙,平时,总会有几个老头老太坐在小区的石凳子上纳凉,也会有一两个保安心不在焉地假装巡逻吓人,但今晚见鬼了,那些人竟然集体“失踪”。没办法,我又抱着丽子跑上四楼的房间,在客厅了抓起车钥匙,又一路夺命狂奔下了楼,打开车门把丽子放在车里,我已经汗流浃背,气喘如牛,两脚直哆嗦,但人命关天,不能耽误时间呀,我开着车子飞向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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