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脊椎钢钉固定术钢钉不取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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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内固定手术一年后,钢钉必须取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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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去年因摔跤而导致脊椎断裂,做了脊柱内固定手术.一年后,钢钉必须取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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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为68岁女性,因摔跤而导致脊椎断裂,做了脊柱内固定手术.一年后&&&&&&指导意见:&&&&&&这个年纪如果无明显不适,可以不用取出,如果腰部不适仍明显,建议行手术取出内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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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锅”女孩不打钢钉挺直了腰
日 09:10:12
&广州骨科研究所联合广医四院成功开展一针对脊柱侧弯的的脊柱外固定新技术
&&&&&&&&脊柱侧弯,这不算是罕见的疾病。临床治疗脊柱侧弯的方法一般是要把患者的病变脊椎体切除,然后用椎弓根钉进行内固定,并行融合术,以维持椎体的正常直立生长,也就是人们俗称的&打钉植入内固定&。然而,此种先进手术尚在很多医院开展正浓之时,一种更新的技术在广州骨科研究所和广医四院骨科专家的探索和论证下开展了,这就是&病变半椎体切除+脊柱外固定术&。昨日,记者在广医四院骨科手术室见证了成功开展该项新技术的一台手术。
&&&&&罗锅&女孩的健康梦
&&&&今年4岁的小女孩琳琳,来自梅州平远县,活泼可爱的她爱笑,但自从一年多前,她父母发现姚琳的背部中间位置隆起,肩膀一高一低,在幼儿园里同学们异样的眼光看着她走路的样子,她的笑容再也没有出现了。偶然的一次义诊机会,琳琳的父母知道了广州骨科研究所副所长、广医四院骨科主任何二兴教授在治疗脊柱侧弯方面有丰富经验,于是,他们带着女儿的健康梦来到广医四院求医。
&&&&手术抉择陷入两难
&&&&经何二兴主任的检查诊断,明确了琳琳患的是先天性脊柱侧弯,这一下把琳琳的父母都急坏了。据何二兴主任介绍,脊柱侧弯在十来岁的青少年当中比较多见,其中又分为先天性和特发性脊柱侧弯两种。琳琳的情况属于先天性脊柱侧弯。上世纪90年代以前,治疗脊柱病变一般是采用石膏固定术。本世纪以来,自从脊柱手术技术飞跃发展,治疗先天性脊柱侧弯的方法一般是要把患者的病变脊椎体切除,然后用椎弓根钉进行内固定,并行融合术,以维持椎体的正常直立生长,但是,对于像琳琳这样年仅4岁的小孩来讲,几颗钢钉一旦打进锥体,不但创伤严重,而且可能影响到幼儿脊柱的成长发育,甚至可能刺激椎体产生新的畸形。想到小孩要承受这么多后续的痛苦,琳琳的父母觉得难以接受。
&&&&脊柱外固定解除病根
&&&&就在琳琳全家一筹莫展之时,何二兴主任向琳琳的父母介绍了目前针对脊柱侧弯的一项新技术&&病变半椎体切除+脊柱外固定术。这项技术是针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快的特点发明的一种先天性脊柱侧弯的治疗方法,即把患者的病变脊椎体摘除以后,不采取椎弓根钉固定的方法,而使用量身定制的体外硬背心固定椎体,引导椎体自行愈合,并按设定的方向生长。由于婴幼儿骨骼生长速度是成人的好几倍,而且他们体重轻、脊柱承压小,因此这种外固定方式可以在最大限度减少患者创伤的基础上,保证患者脊柱正常融合生长。
&&&&据何二兴主任介绍,这种新技术在手法熟练的专家操作之下,在国内有不少成功的先例,术后患者3~6周就可以下床活动了。
&&&&治疗&微创化&、&人性化&
&&&&琳琳的妈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孩太小了,打钢钉我们不忍心,将来还要做二次手术取钉,实在太受罪了。听了何主任的介绍后,我觉得琳琳的条件可以做脊柱外固定。而且,得知我们家庭困难后,医院主动提出免除琳琳的手术费用,真的很感谢这里的医生和护士。&
&&&&据了解,相比起传统手术,脊柱外固定术的优势显而易见:创伤小、手术时间短、费用低等。何二兴主任表示,这种脊柱外固定术比起以往的内固定术,更加符合治疗&微创化&、&人性化&的终极目标。
(编辑:远华)百度拇指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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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做颈椎手术,把一年前固定的钢钉取出,结果噶钢钉没有取出来还把食管割破了这样属于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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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固定钢钉断裂谁之责
作者:记者 杜海英 通讯员 刘科 晓学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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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村民吴勇的儿子吴浩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赠送了“情系百姓,司法为民”的锦旗一面,并再三表达了对董浩法官及合议庭成员刘虎法官、宋海东法官的感谢。
&&&&钢钉断裂&&两诉医院
&&&&事情还得从
8年前说起。日,吴勇因摔伤入住济南某省级医院,次日医院吴勇实施“腰椎骨折切开减压+内固定术”,手术中医院为吴勇放置两根固定钢棒和四根固定钢钉,日吴勇出院,支付医疗费近4万元。
&&&&然而,祸不单行。吴勇于日到济南市某区级人民医院拍片检查,得知内固定所用钢钉断裂一根;
日,吴勇到济南某民营医院就诊拍片发现内固定钢钉又断裂一根;2005年5月 18
日,吴勇又到济南另一省级医院检查,发现原骨折处再次骨折,内固定钢钉断裂。
&&&&吴勇与为其实施手续的济南某省级医院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于2005年一纸诉状将该医院诉至济南市历下区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损害,法院认为吴勇应该先选择治病、待取出钢钉后查明钢钉断裂原因才能认定责任的承担,故驳回了吴勇的诉讼请求。
&&&&2006年7
月,吴勇在省某医院治疗,将断裂的钢钉取出,支出医疗费6 千余元。之后,吴勇再次将原就诊医院诉至历下区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历时多年&&鉴定有三
&&&&该案诉讼期间,被告医院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济南市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医院对吴勇的诊疗过程中,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无违规违章行为,吴勇的截瘫状态,系胸腰段脊椎损伤自然转归,内固定物折损(椎弓根钉断裂),系手术的较为常见的并发症,非手术不当所致。吴勇的功能障碍与医院的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不构成医疗事故。吴勇不服,提出医疗过错鉴定申请。2009年5
月,山东某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书,认定医院方的医疗行为有过错及吴勇损害后果与医院医疗行为有关的依据不足。
&&&&吴勇妻子有病,家庭生活困难,他本是家中的顶梁柱,吴勇在出事后,生活重担几乎全部压在其儿子吴浩身上,同时因为吴勇身体活动不便,吴浩作为吴勇的代理人出庭。在案件审理期间,吴勇及儿子吴浩总有顾虑,认为被告是济南本地知名度较高的省级医院,实力雄厚,将会对法院处理案件施加影响,法院在处理上也会照顾医院,并多次通过电话及当面向法官表达其想法。
&&&&历下区法院主审法官在处理该案时,为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尤其是解除吴勇顾虑,耐心细致地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在司法鉴定时,针对鉴定时间较长的情况,法官耐心给吴勇做工作,并向吴勇释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责任倒置,应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吴勇仅需证明自己的损害后果即可。主审法官通过电话与吴勇沟通,劝其安心工作、治疗,不要心存顾虑,要相信法院,并将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向吴勇一一释明,以增强其对法律的信任。
&&&&司法鉴定作出以后,两个鉴定结果对吴勇都不利,吴勇曾有过激想法,表示“我可以不要钱,但死也要个明白。”案件审理至此,判决书好下达,但矛盾并没有解决,案结事未了。历下法院主审法官董浩及合议庭成员刘虎、宋海东认为,本案中医院还应举证证明其所使用的钢锭钢板无质量问题。于是,由医院对断裂的钢钉提出质量鉴定申请,法院责令医院提交生产日期及行业标准,但因医院未能提交而被退鉴。
&&&&数次开庭&&终审判决
&&&&案件先后数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最后法院合议庭认为,医院提出对断裂的钢钉进行质量鉴定,但因未能提供行业标准及生产日期导致鉴定部门无法鉴定,其不利后果应由医院承担;同时,综合前两次鉴定结论,钢钉的断裂原因很多,患者的不当恢复活动、负重等,均可造成钢钉断裂,但吴勇在手术后因长期无法活动形成褥疮,应排除因吴勇自己原因造成的钢钉断裂,而吴勇在医院手术时选择国外进口的钢钉钢板,其本意是寻求更好的治疗、使用更好的器械,但术后数月即发生非患者原因的钢钉断裂,两次鉴定结论虽认为钢钉断裂与手术无关,但无法排除其器械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断裂。法院审理认为,医院不能证明其使用的器械质量合格,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医院承担,认定吴勇体内钢钉断裂系医院使用不合行业标准的器材造成,由此给吴勇造成的损失应由医院承担,依法判决医院赔偿吴勇医疗费、承担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鉴定费。
&&&&在法院主审法官及合议庭的努力下,医院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患者吴勇在拿到
3.6万多元赔偿款后,由衷感谢法官在长达几年的审理中一心为民、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本报记者
杜海英 通讯员 刘科&&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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