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禹海君 辱骂威胁胁引起的神经衰弱应该如何赔偿

【神经衰弱】神经衰弱易并发哪些疾病大全_百姓健康网
神经衰弱并发症
神经衰弱并发症
病人往往会出现肌肉紧张性疼痛,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比如稍一紧张就头痛或说不清的肌肉疼痛,且伴有心慌,出汗,食欲不佳,消化不良,腹泻或便秘;女病人还可以出现月经不调,男病人则出现阳痿,遗精,早泄等,在睡眠方面,出现各种睡眠障碍也是非常普遍的.[]
长期神经衰弱后果一:用脑不足
神经衰弱患者很容易感到脑力不足、精神疲倦,稍微做些脑力或体力劳动就觉疲劳不堪。注意力不能自觉集中,记忆减退,特别对人名、地名、数字...
长期神经衰弱后果一:用脑不足
神经衰弱患者很容易感到脑力不足、精神疲倦,稍微做些脑力或体力劳动就觉疲劳不堪。注意力不能自觉集中,记忆减退,特别对人名、地名、数字...
1、神经衰弱会引发抑郁疾病:神经衰弱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疾病,药物治疗神经衰弱还会导致心理上的疾病。患者常年受失眠、头痛、胸闷、心悸等问题的困扰,心情自然郁闷,长...
长期神经衰弱后果一:用脑不足
神经衰弱患者很容易感到脑力不足、精神疲倦,稍微做些脑力或体力劳动就觉疲劳不堪。注意力不能自觉集中,记忆减退,特别对人名、地名、数字...
神经衰弱并发症具体有以下几种:
1、神经过敏:神经衰弱患者往往会神经极度过敏,烦躁不安,他们怕光、怕吵、怕气味等,还包括情绪不稳,易发脾气,遇到小事就容易兴奋激...
1、失眠症。以入睡困难,易惊醒,觉少,觉轻,早醒等等为代表的睡眠障碍,是神经衰弱引发的疾病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患者夜间休息不好,白天总是昏昏沉沉,工作和学习效率会...
神经衰弱的危害有哪些呢?专家指出,神经衰弱的主要特点是大脑高级神经中枢和植物神经的功能失调,所以神经衰弱的危害最先表现出来的是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减退等大脑...
1、失眠与多梦
大部分神经衰弱的病人有失眠症。这是最使病人感到痛苦和焦虑的事。他们到了夜里,睡在床上,心里就恐惧起来,深怕今夜又要睡不好。他们往往想尽各种办法,...
一、并发抑郁症等心理疾病
患者经常在疾病发作的时候而产生的其他的疾病会有身体和心理两方面的疾病,患者经常出现头痛,心慌,失眠等的症状,长期的积累下来会让患者产生...
一、失眠导致身体发育滞缓和亚健康。失眠主要表现为入睡困难、睡眠维持障碍、早醒等。睡眠不足和失眠不仅危害个人健康,也给社会增添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经济发展。那么失...
神经衰弱睡不着觉的主要症状表现是睡眠障碍,其次是头痛、头昏、多梦、记忆力减退、植物神经功
能紊乱等。根据349例住院患者分析,其中有神经衰弱睡不着觉的症状有34...
生活中的精神、生活和工作上的各种压力、用脑过度、长期处于紧张和恐惧的环境中都会导致人们容易患上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现在的病发率很高,并且严重威胁着患者的身心健康,...
神经衰弱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疾病,患者老是会容易出现失眠,疲劳,精神不集中等症状表现,那么神经衰弱症状具体有哪些呢?下面专家详细为大家讲解神经衰弱症状具体有哪些。
神经衰弱的并发症有哪些?如今,各式各样的精神疾病倍出,导致很多的朋友都非常的忧心,大家对于神经衰弱这种精神疾病并不陌生,病人会出现头痛、头晕、失眠、注意力不集中...
一般来说,很多疾病都会导致不同的并发症,那神经衰弱会产生哪些并发症呢?神经衰弱的影响是很广的,而且给很多人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当然这其中有很多的并发症。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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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衰弱各种治疗方法
来源:放心医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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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衰弱多因患者长期受有精神创伤或突然受到某种精神刺激而造成的一种神经官能性疾病,主要症状为失眠、心悸、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头昏痛、易烦躁、食欲不振等。常用的临床有效偏方、秘方主要如下。&n
神经衰弱多因患者长期受有精神创伤或突然受到某种精神刺激而造成的一种神经官能性疾病,主要症状为失眠、、记忆力减退、、头昏痛、易烦躁、食欲不振等。常用的临床有效偏方、秘方主要如下。[方一]沙参、玉竹各15克,粳米60克。将沙参、玉竹用布包好煎汤,去渣、人粳米煮粥食,每天1次,连服数天。本方滋阴清热,宁心安神,适用于阴虚火旺所致的神经衰弱。[方二]枸杞30克,大枣10枚,鸡蛋2个。放砂锅内加水适量同煮,蛋熟后去壳再共煎片刻,吃蛋喝汤,每天1次,连服数天。木方滋肾养肝,适用于肝肾阴虚所致神经衰弱。[方三]枣仁10克,黄花菜20根。将枣、菜炒至半熟,捣碎研成细末,睡前1次服完。本方疏肝健脾,宁心安神,适用于肝气郁结所致神经衰弱。[方四]瘦猪肉250克,莲子、百合各30克。共放砂锅内加水煮汤,调味服食,每天1次,连服数天。本方健脾养心,宁志安神,适用于心脾亏虚所致神经衰弱。[方五]粳米、核桃肉各50克。将粳米加水800毫升,煮成稀粥后,桃仁去皮捣烂,加入稀粥,再用小火煮数滚,见粥稠表面有油为度,温热服食,早晚各1次,连服数天。本方补肾助阳,宁心安神,适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神经衰弱。[方六]丹皮6克,焦山栀9克,柴胡6克,白芍、当归、茯神各9克,炙甘草3克,生牡蛎15克,钧藤12克,佛手片、酸枣仁各9克,远志6克。水煎服,日1剂,分2次服。本方疏肝理气,凉肝宁心,对神经衰弱有一定疗效。[方七]枸杞子12克,菊花9克,大生地12克,山萸肉9克,丹皮6克,茯神9克,丹参15克,麦冬、酸枣仁各9克,制首乌、龟板各15克。日1剂,水煎服,早晚服。本方滋阴降火,平肝潜阳,宁神定志,适用于阴虚阳亢所致的神经衰弱。[方八]党参12克,白术9克,生黄芪15克,茯神9克,炙甘草3克,当归9克,远志6克,酸枣仁9克,广木香6克,熟地12克,五味子4.5克。水煎服,日1剂,早晚服。本方补益心脾,调养气血,适用于心脾两虚所致的神经衰弱。[方九]附子4.5克,肉桂粉3克分冲,山萸肉9克,淮山药15克,仙灵脾、巴戟天各12克,制首乌15克,柏子仁12克,女贞子、生龙骨各15克。水煎服,日1剂,早晚服。本方温阳、补肾、填精,适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神经衰弱。[方十]百合24克,青龙齿9克,生龙骨11克,琥珀粉3克(分冲),炙甘草6克,淮小麦15克,红枣5枚。水煎服,日1剂,2次服。本方适用于神经衰弱。[方十一]制黄精、生玉竹各30克,川芎3克,决明子9克,制首乌、钩藤、女贞子、旱莲草各30克,鲜马尾松叶60克。水煎服,日1剂,早晚服。本方适用于神经衰弱。[方十二]玫瑰花4.5克,滁菊花、佛花、合欢花、厚朴花各9克,生白芍12克,炙甘草3克。水煎服,日1剂,分2次服。本方适用于神经衰弱初起。[方十三]菊花、炒决明子若干。其代茶泡服。本方明目、止眩、止痛,适用于神经衰弱。[方十四]何首乌15—30克,或加络石藤、合欢皮各15克。水煎服,日1剂,晚上服。本方补肝肾,养脑安神,适用于神经衰弱。[方十五]猪脑1只,川芎4.5克,白芷4.5克。将其放人开水后,蒸熟,服食。本方补脑行气活血,止头痛,适用于神经衰弱。[方十六]干蛤士蟆油25克,菠菜100克,海米50克,另有精盐、鸡汤、味精、葱姜汁适量。将干蛤士蟆油用温水泡开,择出黑线洗净,用开水氽一下捞出,切成小丁;将菠菜洗净切段,放开水略烫一下;坐锅,放鸡汤,放入蛤土蟆油丁、海米、葱姜汁、精盐烧开,撇净浮沫,点味精,撒上菠菜即成。本方补肾益精,养阴润肺,适用于神经衰弱、精力不足者服用。[方十七]鹿角胶25克,煅牡蛎12克,桑螵蛸10克,人参25克,黄芪10克,当归30克,白芍、香附各25克,天冬12克,甘草6克,鳖甲、生地黄、熟地黄各50克,川芎12克,银柴胡5克,丹参、山药各25克,芡实12克,鹿角霜10克,乌贼1000克,乌鸡肉15公斤,另有姜、葱、料酒、精盐、味精适量。人参润软,切片,烘脆碾成细末备用,其余药用布袋装好,乌贼用温水洗净,同鸡爪,翅膀和药一起下锅,注入清水烧沸后煮1小时备用。把鸡肉洗净,沸水焯后再洗净,切成条块,摆在100个碗内,加上葱段、姜块、盐、料酒,药汁适量,上笼蒸烂,等鸡出笼后,拣去葱姜,鸡肉加入碗中,原汤倒入锅中,再加适量汤调入料酒、盐、味精烧开,撇去浮沫,浇鸡碗中即成。本方补血、益阴、补气、调经,适用神经衰弱及月经不调之人食用。[方十八]鲜玫瑰花50克(干品15克),羊心500克,盐适量。先将玫瑰花放在小锅中,加入食盐和适量水煎煮10分钟,待冷备用。羊心洗净,切成块,用竹签串在一起后,蘸玫瑰盐水反复在火上烤炙,趁热食用。本方养血安神,适用于神经衰弱,症见惊悸失眠等症。[方十九]发好莲子200克,京糕25克,冰糖、香精适量。将莲子放入碗内加冰糖上笼蒸烂,取出沥净糖水,倒人汤碗内,把京糕切成丁,放在莲子上。在净锅内放冰糖、清水,使冰糖化开,再放入蒸莲子糖水,烧开撤出浮沫,加香精,浇在莲子上即成。本方健脾补肾,宁心安神,消食开胃,适用于神经衰弱,症见心悸、虚烦、失眠等症患者食用。[方二十]灵芝10克,银耳20克,冰糖250克,樱桃20粒,鸡蛋清1个,水蜜桃2个。将灵芝洗净,切成薄片,人锅内,加清水,小火慢蒸,取汁两次,滤净杂质。银耳入温热水浸泡30分钟,折去根脚杂质,再放人温热水中泡胀捞起。樱桃去核,蜜桃去皮核切成片。将锅置于火上,加清水400克,冰糖溶化,将事先搅散的鸡蛋清倒入冰糖汁中搅匀,待糖水中泡浮出水面时,用漏勺撇尽。将糖盛于蒸碗内,加入灵芝汁、银耳、樱桃、蜜桃片,用湿棉纸封住碗口,上笼蒸约2小时取出,翻人盘内即成。本方补肝肾、益肺胃、健脑,适用于神经衰弱、心悸头晕、失眠、慢性、、肺燥干咳等症患者食用。[方二十一]猴头菌150克,黄芪30克,鸡肉250克,料酒、精盐、姜、葱白、胡椒粉适量。猴头菌冲洗后放人盆内用温水发涨,约30分钟,捞出洗净,切成薄片,发猴头的水用纱布过滤待用。鸡肉洗净后剁成约3厘米长,1.5厘米宽的长方块;黄芪用温毛巾揩净后切成薄片;生姜、葱白切成细节。锅烧热下猪油,投入黄芪、姜、葱、鸡块共煸炒后,放人盐、料酒、发猴头的水和少量清汤,用武火烧沸后,再用文火烧炖约1小时,然后下猴头菌片,再煮半小时,撒入胡椒粉。先将鸡块放在碗底,再捞猴头茵片盖在上面,汤加盐调好味盛入即成。猴头为山珍之品,其肉嫩,味鲜美,营养价值较高,不仅为宴席珍馐,亦是高级滋补之晶,有助消化、利五脏的作用。其内含有多糖及多肽类物质,具有抗癌作用。此汤菜配补中益气、养血生津的黄芪与鸡肉,其功效增大。本方适用于神经衰弱,消化不良,消渴证患者食用。[方二十二]红螺肉枷克,豌豆苗50克,竹荪10克,料酒、精盐、味精、葱段适量。将红螺肉去杂,加入少量去粘液物质,洗净,切成片,放人沸水锅内焯透捞出。竹荪用清水泡软,洗去泥沙,切去两头,再用清水漂洗成白色时捞出,切成段。豌豆苗去杂洗净。坐锅注入清水,放入竹荪、料酒、精盐、螺片,烧煮开后放人豆苗、葱段,再煮一会,加入味精,起锅装碗即成。佐餐食用。红螺肉含丰富的蛋白质,无机盐及多种维生素,性味甘凉,具有清热明目等作用,配以山珍之晶竹荪,不仅味鲜美,而且营养价值也很高。此汤含有较高的蛋白质、碳水化事物,以及人体所必需的多种氨基酸。具有养肝明目、滋肾补中的功效。常可治疗、神经,衰弱、两目昏花、视物不清等症。(责任编辑:jbwq)
颈椎病骨质增生可能大,建议你照片检查颈椎.建议对症治疗.建议你看看当地神经内科医生,在他们指导下服用尼莫地平 西比...
你好,考虑还是过敏体质引起的刺激性咳嗽。可以服用酮替芬片和克咳敏片对症治疗。另外需要避免接触过敏源。
患了丙肝当前治疗还是注意保肝治疗和干扰素的应用的,具体治疗方案应该遵循临床医生的指导意见。
治疗糖尿病,要根据糖尿病病人的个体情况来定,首先要了解患者的血糖,胰岛功能,有无并发症等情况,才能制定出具体的治疗...
神经衰弱疾病
为了消除这些观念及排除可能的器质性病变,故需作心电图,脑电图,脑电地形图,经颅多普勒,CT头颅扫描等检查。
脑电图:脑电图(electroencephalogram, EEG)是通过电极记录下来的脑细胞群的自发性、节律性电活...
主任医师 副教授
擅长:胸外科
主任医师 副教授
擅长:各种心血管
主任医师 副教授
擅长:胸腔镜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透表豁痰。用于急性惊...详情
[功能主治]用于气血不足。心悸。失眠。食少乏...详情
[功能主治]清血败毒。消肿止痛。用于脏腑毒热。...详情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定点
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1号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定点
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南门仓5号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定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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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问题
一、关于损害赔偿中过错方的过错责任如何认定的问题1、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的过错责任之认定问题。《〈〉解释(一)》第2条界定《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就是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主要是指同居时,既不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出现的具有隐蔽性和较为稳定的两性关系之行为。其特征是同吃、同住、同性生活,也称为姘居。笔者认为,依照上述司法解释及学者的观点,离婚诉讼中过错方有许多过错行为是无法归责的,例如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长期发生性关系,由于双方没有房子居住?如固定租房也算同居 ,并不固定地同住一起,这种情况下同吃的机会也不多,但平时是以开宾馆、旅店房间或以其他场所为主要的会面点来发生两性关系且长期维持其两性关系的,这种情况如果不认定为的话,显然是有违于客观事实并不利于保护无过错方利益的。因此,笔者认为,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存在,应以较为稳定的两性关系作为核心点来考虑,而不必以同住、同吃作为考虑的侧重点。因为,稳定的两性关系其感情基础比较牢固且具有持久性,这种不正常的有感情基础的人关系,势必损害无过错方合法权益,并给无过错方带来物质与精神的损害,故以非法同居来确定其过错责任并判令其承担损害赔偿是完全必要且符合婚姻法之本意的。由于姘居或婚外情人关系多是秘密或半公开的,而要求赔偿的过错方,特别是女方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证据意识淡薄,平时不注意收集和保全证据,因此,无过错方在举证时往往就比较困难。法院在审理查明非法同居事实时关键在于把握其两性关系的时间及其感情的程度,只要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举出相关证据锁链证明有合理的场景和相关的人证、物证,证明过错方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已存在一定时间如三个月以上且两性的感情业已达到亲密程度,就可以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存在。这样,其过错责任就自然而然的明确。2、关于实施的过错责任如何认定的问题。《〈婚姻法〉解释(一)》第1条界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我们知道,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婆媳。因此,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侵害的对象相应地也就包括上述其成员。但是否配偶对每一个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另一方即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都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对此,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笔者认为,对于这个问题是不能简单地回答是或不是的。例如丈夫殴打其父母、兄弟姐妹,但并未殴打妻子而妻子却以其理由提起离婚之诉时,能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在丈夫殴打其父母、兄弟姐妹这一家庭暴力中,虽然丈夫存在过错,但它并不一定给其妻子造成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害。因此,如果准许其无过错方即妻子向过错方即丈夫提起损害赔偿之请,则与客观事实是不相符的。反过来,如果实施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妻子,如妻子殴打丈夫的父母、兄弟姐妹,在其离婚诉讼中丈夫同样也是不能由此提起损害赔偿之请的,他们如要提起损害赔偿之请,可单独以其妻子作为被告来提起,其理由同上述理由是一样的。但如果配偶一方是对子女实施暴力的,则在其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就可以提起损害赔偿之请。因为配偶一方对子女?一般是未成年子女 的伤害,子女的赔偿之请只能是从父母的财产中直接支付,无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之请实际上就是代表子女来行使其权利;同时,这种过错方对子女的伤害对于无过错方的精神打击来讲,也是直接与重大的。因此,在这种情形下,准许无过错方向有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是完全必要的。当然,这种配偶一方伤害其子女的情形在婚姻家庭及司法实践中都是极其罕见的。由此可见,婚姻法所规定的实施家庭暴力的主体应当只能是配偶,其侵害的对象应是配偶一方或其子女,而不应包括其他家庭成员。当我们明确了实施家庭暴力的主体和侵害的对象后,接下来需要解决的问题自然就是如何认定施暴者的暴力行为与受害者的伤害结果之关系问题了。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依照上述司法解释有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及其他手段。前者即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等实际上是属于身体暴力的范畴;后者即其他手段可包括语言暴力和性暴力。因为,后这两种暴力形式在婚姻家庭中都是客观存在的,它们是家庭暴力中除身体暴力外的另两种表现形式。那么,语言暴力、性暴力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来认定﹖笔者认为,语言暴力,一般是以威胁、恐吓、谩骂、挖苦、侮辱等方式来威吓、虐待对方,造成受害一方长期在精神、心理方面产生压力与痛苦;性暴力是指丈夫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在妻子病重、经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情况下,违背妻子意愿,经常强迫其从事性行为或用残暴的方式伤害妻子的生殖器官,使其身心受到极大损害的行为。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并非是一切家庭暴力行为都能提起损害赔偿的,只有那些施暴行为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时,过错方才应承担起赔偿责任。但“一定的伤害后果”其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此未做出明文规定。笔者认为,由于婚姻损害赔偿包括物质与精神赔偿两个方面,因此,其伤害后果的标准也应当以这两方面的损害事实作为参考指数即包括肉体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事实。而肉体损害事实笔者认为可依照刑事法律标准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来认定。因为刑事法律这种区分肉体伤害程度不仅是比较科学的,而且依照其标准来作为确认离婚损害赔偿中家庭暴力之伤害结果并无不妥;同时,在审判实践中民事损害的赔偿依据也往往是借鉴或参照刑事伤害这一标准的。因此,只有依照刑事伤害的法律标准,才能在审判实践中对“一定的伤害后果”作出科学且公正的界定。精神损害事实笔者认为,可依照医学上的标准分为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错乱等。但要明确肉体上的损害结果如轻伤并不一定就给受害者造成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等后果即肉体上的损害与精神的损害并不都是一致且并不都是具有因果关系。只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受害者的精神损害是同过错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的,人民法院才可以认定。由于家庭暴力有法定性及权威性的损害结果作为参照依据,这样,在司法实践上,认定实施家庭暴力者的过错责任就比较容易掌握,其所造成的伤害结果及程度就易于明了,从而不会陷入盲目及主观臆断的误区。3、关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如何认定的问题。《〈婚姻法〉解释(一)》第1条在界定家庭暴力行为的同时,认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这说明,虐待是家庭暴力的经常性表现形式,也是家庭暴力的最高表现形态。但“持续性、经常性”的标准又是如何确认的﹖笔者认为,其时间标准应以一年以上为宜,即只要行为人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连续达一年以上的就可以认定为虐待。因为整年都对无过错方实施家庭暴力,说明行为人主观恶性大及情节较为严重,对这种不分四季的恶劣行为,宜于重罚。但必须明确,如果以虐待的过错责任论处后,就不能也不应该再以实施家庭暴力的过错责任来论处了,因为一种过错行为不能受两次处罚。认定待如此,那么,对遗弃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又如何认定﹖这就需要明确遗弃这一概念,所谓遗弃,就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者拒绝抚养、赡养、照顾,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首先,从其概念来看,遗弃的主体只能是有抚养能力的配偶,其他家庭成员即使有遗弃行为,但都不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所规定的遗弃主体;其次,被遗弃的对象既包括年老、患病的父母、未成年的子女,也包括患病或没有生活经济来源的配偶。再次,这种遗弃行为已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如造成年老、年幼或患病者饥饿、挨冻、流浪、病重及死亡等。此外,遗弃在时间上显然是要达到一定的期限,否则不会出现严重的后果。从此我们可能看出,遗弃相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来讲,它所侵害的对象与范围比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与范围要广泛,理由是实施遗弃者往往是离家外出或不共同生活在一起,无过错方的赔偿请求是基于抚养子女、赡养年老或生病的父母的需要而提出的,负有抚养义务一方不能逃避此责任;同时,抚养、赡养既是一种法定义务,也是传统的孝德,有抚养能力的配偶丧失了这种孝德,则不仅要受道德的谴责,而且要受法律的制裁。因此,认定遗弃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应从遗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被遗弃成员的人数及遗弃行为的起始时间来综合考虑和分析。二、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如何确定的问题离婚诉讼中对过错责任的认定就为我们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提供了法律和事实的依据,但如何准确、公平地确定每一种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赔偿额,并能体现出过错行为与损害赔偿额相一致的原则,则是需要我们认真探讨的问题。在法律及司法解释未对损害赔偿数额做具体规定的条件下,我们只能从相关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寻找其依据与理由;同时,在民事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中如何把握错责自负原则,也需要我们对之进行认真研究,因为这不仅是司法实践面临的问题,而且也是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的问题。笔者认为,确定离婚损害赔偿额,不论是哪一种类型的损害赔偿,都应当坚持如下四个考虑原则:1、适当考虑经济补偿的原则,就经济补偿是必须的,但它并非是无限量的。2、适当考虑以精神抚慰为主、物质补偿为辅的原则,就这种损害赔偿主要是基于抚慰无过错方的精神受伤害、受打击而设立的,因此,物质赔偿只是起一种辅助的作用。3、适当考虑精神赔偿数额有所限制的原则,即使是以精神抚慰为主,但其精神赔偿也不是没有限量的,应当有所限制。4、适当赋予法官对精神赔偿额裁决的自由裁量权的原则,就每一件离婚损害赔偿的案例来讲,都会因人因地区及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迥异,因此,赋予法官在此方面的自由裁量权是非常必要的。由于每一种婚姻其过错行为引起的离婚损害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其承担的损害赔偿额自然也就不尽相同。下面就四种婚姻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分析如下: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问题。重婚是指已男女又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的行为,它是以一种公开化的夫妻形式对原有的合法性的婚姻关系的叠加。重婚既是对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挑战与否定,也是对自身已有婚姻的挑战与否定。因此,无过错方因重婚者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救助与支持是必然的,这也是维护弱者合法权益之要求,但任何事物都有其复杂的一面,重婚行为一样也存在着复杂的情形。重婚者之所以采取公开化的重婚方式,其原因无外有下列两种:1、原配偶(无过错方)不愿意与其离婚,第三者强烈要求组成家庭,有过错方愿意或坚持与第三者组成家庭。2、原配偶因年纪大没有子女或没有儿子,为了传宗接代,允许甚至帮助过错方实施重婚行为。对于上述这两种重婚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无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之请时,应当区别对待。对第一种因重婚行为提起离婚请求损害赔偿的,因导致离婚的责任完全在于过错方,因此不论是在物质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方面都应当给予无过错方充分的救济与支持。但究竟确定多少损害赔偿额才合理,才符合错责一致的原则﹖笔者认为,确定其损害赔偿额,首先,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其次,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对方损失的,则人民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其赔偿数额。再次,物质损害赔偿额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应优先考虑和照顾,并根据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程度、过错方的主观过错责任之大小及其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其在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或比例。其理由是,离婚时,有过错方即重婚者无论怎样的过错他?她 都应取得一定的共有财产;同时,今后生存的需要也应给予过错方一定的共有财产。另外,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损害赔偿系数并优先确定物质损害赔偿额,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第10条即根据侵权人?过错方 承担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精神,又符合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并便于法院的执行及无过错方权利之实现,使过错方和无过错方都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功能与作用,从而对各个婚姻家庭产生制约及规范性影响。当然,如果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是巨大,其所分得的共有财产无法再赔偿其损失,则另行确定其赔偿额也在情理之中。至于因第二种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因无过错方在重婚者实施重婚行为开始时是给予支持的,感情伤害不明显、不剧烈,因此,在精神损害赔偿额方面可酌情减少,但可在物质损害赔偿额方面给予一定的照顾。2、关于因配偶与他人非法同居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问题。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虽然不象重婚者那样采取直接公开的形式,但它对无过错方的伤害往往也是巨大的。因此,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也应以其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明确无过错方在其财产总额中应占有的份额。其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方法同重婚责任所承担的赔偿额之确定方法一样。但如果物质损害赔偿额确定之后,过错方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中所得到的财产不足赔偿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则应考虑过错方与他人同居时的主观过错程度及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另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但对于因与他人同居所承担的过错责任的赔偿数额,笔者认为,无论是物质损害赔偿份额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份额都不应低于重婚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额。因为重婚行为和非法同居行为都是属于同一性质即因一方同其他人产生两性关系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与伤害。因此,法院在确定其赔偿额时不应有轻重之分,除非有其他法定例外的情形与事实。3、关于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确定的问题。如前所述,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给无过错方的伤害,在肉体上的损害有重伤、轻伤、轻微伤之分;在精神上的损害有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错乱之分等。相应地,人民法院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就应根据其伤害结果与程度,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来确定无过错方所应取得的赔偿份额,如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不足于赔偿的,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确定方法另行确定。但应当注意,肉体上的损害结果并非都能导致精神上的损害结果之发生。如无过错方把过错方打成轻伤或重伤,其肉体上的所遭到的致害并非就能导致无过错方出现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错乱等情形,因此,法院在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额时可根据肉体上的损害程度与结果,参照精神损害的赔偿因素确定方法来确定其应得的数额。但如果两者的损害是同时发生,如无过错方被打伤重并导致精神失常的,则就应根据上述赔偿额比例的方法来确定其整个损害赔偿额。4、关于因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确定的问题。上面谈到,依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虐待是家庭暴力的持续性、经常性的表现形式。因此,因虐待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总额就不应低于一般性的家庭暴力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总额,这是必须坚持的原则,否则就不能体现出两者的本质之区别。但对于特殊性的家庭暴力如一次就殴打无过错方致重伤,造成无过错方精神失常等,这种例外的情形,其一般性虐待的损害赔偿总额就并不一定比这种特殊性的家庭暴力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高。理由很简单,因为一次的伤害就已远远超出其长期性伤害程度。因此,确定虐待损害赔偿额时不能机械确定和适用。当我们明确虐待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之原则后,对于遗弃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所承担的损害赔偿额之标准,就有了一个总体的认识。因为,遗弃家庭成员与虐待家庭成员其性质基本上是一样的,立法上把这两者行为并列在一起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虽然如此,但两者仍是有区别的,由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额也不尽一样。我们知道,遗弃是以一种消极的、逃避的无作为的方式来拒绝承担抚养、赡养义务,时间较长,情节严重的行为。这说明,经济能力及经济来源均在负有抚养、赡养义务一方。因此,在确定其物质损害赔偿额时,如仅从所谓的夫妻共有财产来考虑,显然是不够的,也有违于客观实际情况,必须从其夫妻共有财产及过错方的经济能力、经济收入?虽然这些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范畴,但由于过错方大多数情形是在外面工作不尽抚养赡养义务,因此,把这方面单独例举,以制约其行为很有必要 两方面来考虑。在物质损害赔偿额方面,可确定无过错方所取得赔偿额占夫妻共有财产的大头,并根据过错方的经济收入及经济能力来确定其赔偿额如占其经济收入的一定比例等。在精神损害赔偿额方面如果其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足以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害,则就从其财产中确定;如果其财产不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其赔偿额。由于无过错方在这方面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大多数是因为经济困难、生活无着,今后难于有依靠的背景下提起的,因此,法院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应根据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与条件给予充分的保护与照顾。总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过错责任与损害赔偿之间是一种法定性的因果关系,上述赔偿额的确定方法是充分考虑到每一种过错责任的特殊性、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及过错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而综合分析所得出的结论,这同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之因素确定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由于它更加细化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因而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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