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烫伤 工伤半年了还可以申请工伤吗

您的位置: &
职工洗澡时烫伤能否定为工伤?&近来,有人问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的问题。但是,是不是只有月薪过万才要自行申报?对年所得12万自行申报的常见误区进行总结。【误区一】年所得12万仅指工资超过12万这里的年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所以,并不是指工资超过12万,如果当年除了工资收入外,还有像苦逼搬砖的劳务报酬所得,都要汇总入当年的年所得。不过,如果你买卖股票亏了,不能抵减其他项所得……【误区二:12万是指税前或税后收入】不同项目的年所得12万的计算方法不同,有些项目按照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成本费用),有些项目按照收入全额。具体如下:所以,这个数不一定是收入总额或应纳税所得额,更不是税后所得!【误区三:工资薪金所得仅指每月工资】工资薪金所得不仅仅包括按月发放的工资,还包括离职补偿金、年终奖、不是特定生活补助费的福利费、生育津贴、工伤补助等,换句话说,一般是指任职期间的所有所得(扣除三费一金)。【误区四:将所有所得都计入】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所得都计入,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如国债利息、保险赔偿等),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个人缴纳的三费一金,不计入12万以上自行申报所得的范围。此处省略法规的1000字……【误区五:足额缴税就不需申报】有人说,我从来没有少缴税,是不是可以不用申报了?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相结合的申报制度,即使你安分守己地缴税了,超过12万也要申报!【误区六:补缴个税要缴滞纳金】在自行申报时补缴上一年个税,是不是还要补滞纳金?不!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更不会作为偷税处理。【误区七:自行申报一定要本人申报】自行申报≠自己申报。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凭委托协议(合同)代为申报。其实,自行申报有多种方式,比如网上申报、微信申报,现在自行申报可方便了!【误区八: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申报】如果去税局申报,是不是一定要回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局呢?不!具体如下:月薪不过万,3月31号前也要12万申报?【误区九:自行申报没有期限限制】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需要年度终了之日起3个月内,即在3月31日前完成,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审批后才能申请延期。【误区十:不申报没有风险题】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可以处两千元以下(严重者一万以下)的罚款。未申报,有风险!上海人社网,最专业的招聘平台、社保公积金代缴、人事代理及劳务派遣服务商,感谢您的支持,祝 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想要更多的了解人社网,快将二维码的图片保存到手机相册扫一扫,更多的了解人社网吧!想要咨询更多的社保问题,快来拨打人社网专线吧!人力资源免费服务热线:直拨电话:021-QQ:我的帐号:sh-12333社保(公积金)代缴、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外来务工人员想在当地享受养老保险者必关注错过了精彩内容?○点击右上角按钮→查看官方账号→查看历史消息12333sh(sh-12333)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微头条立场
的最新文章
sh-12333为各类工作、生活在上海人员提供咨询与帮助。主要社保、就业、劳动纠纷等。免费服务热线:
直拨电话:021-热门文章最新文章sh-12333为各类工作、生活在上海人员提供咨询与帮助。主要社保、就业、劳动纠纷等。免费服务热线:
直拨电话:021-关于企业职工在上班期间洗澡被烫伤后能否认定工伤的复函
本站添加时间:
 | 字体:
浙江省劳动厅浙劳社函[2000]29号(有效)
衢州市人事劳动局:
你局《关于企业职工在上班期间洗澡被烫伤后能否认定工伤的请示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浙劳险[号)第八条第四项规定,“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工伤认定,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在生产工作时间,二是在工作区域内,三是为了工作而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这三项条件缺一不可。沈世英同志的伤残,虽然是在上班时间发生的,但不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也不是为了工作,而是擅自在工作时间到女厕所洗澡烫伤所致(且该厂有专门的职工浴室及规定的开放时间),不属于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因此,沈世英同志的烫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发布日期:执行日期:
颁布日期:
执行日期:
本网转载的文章,在于传递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若作者要求删除,我们第一时间执行,感谢您对中国劳动争议网的支持。职工在食堂被烫伤算工伤_安全管理网
安全管理网微信号
 用户名:
 Cookie:
       
       |
  |     
职工在食堂被烫伤算工伤
作者:安全管理网 来源:安全管理网 点击:
 评论: 更新日期:日
钟某是一家汽车装潢公司的洗车工,妻子刘某在公司食堂工作。日中午,钟某到食堂打饭,刚进门就被妻子叫住,称汤已炖好,她打不开高压锅。钟某也没多想,从灶台上拿下高压锅,蹲在地上费了好大劲,终于将锅盖揭开,不料,此时锅内压力还未减退,大量蒸汽喷涌而出,钟某身上多处被烫得通红。他赶忙奔到水龙头下,用冷水冲洗许久,仍不见红肿消退,后被同事送往医院,经诊断为躯干、双下肢热水灼伤。
  两个月后,经钟某申请,区人保局认定钟某构成工伤。公司不服,认为钟某受伤不是在工作场所因由于工作原因发生,不属于工伤。
  【律合工伤维权中心律师吴淑君评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案的关键点在于钟某是否是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内受的伤。
  钟某每天的工作时间是7时至17时,故其是在工作时间受伤;虽工作职责为洗车,但食堂作为就餐地点是满足其正常、合理以及下午工作的必然生理需求之场所,与工作密切相关应视为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尽管打开高压锅不是钟某的工作职责,但这种举动不仅是出于帮助食堂员工完成职责,同时也为了钟某自己以及其他员工就餐之需要,与工作相关,因此钟某应当认定为工伤。公司的反驳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Tag:相关内容
基础知识热点内容
3742529101226872000019404163031206110101
基础知识推荐内容
06-1706-1706-1706-1706-1706-1706-1706-17
安全管理论坛新帖
论坛数据加载中...
 |   |   |   |   |  |   |  |  |  |  
北京东方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热线:400-  业务联系:010-
E-mail:& & & &
&& 京公网安备第A09版:烟台民生
工作时发病致伤算工伤吗
一市民工作时发癫痫被烫伤,老于帮忙申请工伤
&&&&本报讯(YMG记者 孙致霞 通讯员 王晓)郝某是福山区某电子加工企业一名职工,其工作时突发癫痫被热水烫伤左手,郝某要求单位认定工伤,但单位却以郝某受伤是由于自己突发疾病的原因造成的,并不是工作原因造成的。4月23日,郝某无奈之下找到了老于帮办记者寻求帮助。  4月24日,记者陪同郝某来到该企业。经了解,郝某是该企业二车间的一名操作工,日,他在其所在的班组从事刷盘作业时突发癫痫病,不慎将左手伸到刷盘槽中,被热水烫伤。为此,企业认为,郝某是在刷盘过程中,由于癫痫病发作不慎将手伸到刷槽中被热水烫伤,其所受的伤害是由于自己突发疾病的原因造成的,并不是工作原因造成的,不是工伤。  在和企业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郝某找到了老于帮办记者。4月25日,记者再次陪同郝某来到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工作人员在详细询问了郝某的受伤经过后表示,郝某在车间工作时将手伸进刷盘槽中被热水烫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即便他当时是癫痫病发作,但造成他受伤的直接原因也是工作时将左手伸进刷盘槽中被热水烫伤。  经沟通,企业最终同意为郝某提出工认定伤申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烫伤工伤鉴定标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