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在四川省二本院校调档线的预调档线

2015宁海县中考成绩及分数线查询:宁海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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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中考查分时间:6月19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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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隔线----------------------------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16年选调生工作通知
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16年选调应届
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立足长远发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大战略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等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2016年继续面向省内有关高校组织实施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历层次高、综合能力强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努力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
1、选调数量:<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7 font-family: 仿宋_GB名
2、选调对象:<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7 font-family: 仿宋_GB年省内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
上述高校中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独立学院毕业生,省内民办高校毕业生均不列入此次选调范围。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基层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体类别由各高校党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7、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
8、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9、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提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能报考。
1、确定选调和推荐名额。一是按照各地需求计划,同时注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高考生源地干事创业,确定各地选调名额(具体情况见附件3)。二是根据各高校2016年党员毕业生数量,同时结合近三年选调生报名和录用情况,科学确定各高校推荐名额(具体情况见附件4)。全省各高校推荐总人数控制在1000名左右。
2、人选报名和组织推荐。各学院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如实填写《2016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正反两面打印,见附件1),考生在填报招录岗位时需填写到具体的县(市、区)。各院(系)党组织对学生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拟推荐人选初步名单。于5月25日17:00前将《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附件2,1份)报送招生就业处(活动中心512室),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ervice@)。
3、二轮选报和打印准考证。5月31日,各地报名数量情况在&龙江先锋网&进行公告。6月7日8:30至6月8日17:30,人选登录&龙江先锋网&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4、笔试。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笔试定于6月中旬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申论》,笔试总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00分)+《申论》成绩(满分100分),满分300分。
5、面谈。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每个县(市、区)选调数量等额确定正式面谈人选名单。同时,在所有剩余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分岗位),依次确定前50名作为备用人选进入面谈环节。面谈前,对面谈人选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并发放面谈准考证。未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面谈主要了解人选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等方面能力,并分别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定性评价。
现场资格复审时,除50名备用人选外,正式面谈人选要现场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不得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否则毕业时不予调档、不予派遣。
面谈后,所有空缺的选调岗位由备用人选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选报,直至所有空额报满为止(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
面谈定于6月下旬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
以上涉及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名的环节,如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列前。如笔试两科成绩均相同,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情况。
6、组织考察和体检。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统筹协调下,由各地组织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工作开始后,如再出现人选空缺情况,不再进行递补,以确保整体工作按计划如期结束。组织考察重点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组织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和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于7月中旬结束。省委组织部根据各地组织部门报送的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各地选调人选名单并在&龙江先锋网&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
7、办理录用手续和岗前培训。省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各地正式选调人员名单。各地组织部门与选调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规定选调生在省内最低服务年限5年,期间未经省委组织部同意违约调出省外或自愿辞职的,取消选调生及公务员身份,不予调档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同时,各地组织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负责协调落实选调人员的行政编制和工作岗位,并将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原则上,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分配到有空编的县(市、区)机关工作。待选调人员按期毕业后,省委组织部协调各地组织部门为其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选调生的管理和使用
新招录的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在职数限额内,硕士研究生要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要任命为主任科员;工作需要,一年试用期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可提任乡科级党政领导职务。新招录的选调生在基层培养锻炼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办理,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选调生的宏观管理,选调生调入市(地)及以上机关,需报经省委组织部备案。各市(地)、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选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对选调生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热情关心、真正爱护,为他们成长成才营造良好氛围。要立足基层一线,采取轮岗、交流等方式,强化选调生多岗位锻炼,有目的地安排选调生多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砥砺意志品质,提升能力素质。
六、组织领导
省委组织部牵头成立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成员包括省纪委、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等部门以及各市(地)委组织部。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生招录的报名推荐、资格复审、笔试面谈、考察体检等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纪律要求
省内有关高校党委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对存在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规问题的高校,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该高校下一年度推荐选调生资格。
考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佐证材料。发现欺骗组织、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龙江先锋网&(www.)作为本次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唯一指定网站,将全程发布相关招录信息,请各高校及参与选调人员随时关注该网站,如因本人原因错过网站相关信息,导致无法参与招录相关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选调生招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各高校及参与选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省委1号楼129室)
邮编:150001&&& 邮箱:hljzzbdpc@
附件:1、2016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2、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
3、<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7 font-family: 仿宋_GB年选调生名额分配表
&&&&&&&&&&&&&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 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黑龙江省教育厅
&&&&&&&&&& 黑龙江省财政厅&&&&
&&&&&&&&&&&&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 2016年5月18日
发布:阚国常&|&
审核:于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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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
来源:中国高校之窗
九、关于定向、民族班和预科招生
(一)定向就业招生
1.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批准并正式下达。
2.定向就业招生生源范围为全省,其档案与该校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档案同时投放;若在该校调档线上不能录取满额,可在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向学校补投有定向志愿的考生档案。
3.普通高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工作按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西藏就业定向生的报考条件为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报考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亲笔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录取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定向教师培养计划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写了《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的考生才能填报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征集志愿。
4.对按上述办法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采取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直招士官、省属院校免费医学定向和免费师范生招生等性质为定向就业计划的招生办法另文规定。
(二)民族班招生
民族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民族班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其录取工作安排在有关招生学校本、专科相应批次内进行,其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专科相应批次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民族班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
(三)预科招生
1.少数民族预科
中央部门所属院校和外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其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有关招生学校本、专科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本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专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0分。按照《教育部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办法的批复》(教民函〔2015〕6号)意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在2020年毕业时开始,我省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录取标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即本科预科不低于该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下80分、专科预科不低于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下60分。
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
2.总装备部边远基地本科预科
总装备部边远基地本科预科班招收总装备部边远基地的职工及其子女,其降分标准按原国家教委教学司〔1995〕72号文的规定执行。
3.藏、彝文一类模式预科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招生工作由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另文规定。
4.边防军人子女预科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招收经总政、教育部审定合格的边防军人子女考生,具体办法按照总政、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5.预科投档时考生不享受任何政策照顾加分。
十、关于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填报志愿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体类本科批(含职教师资、省属院校免费师范本科)、艺体类专科批(含对口高职、省属院校免费师范专科)共3个批次。考生在网上一次性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生志愿&(以下简称&艺体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为单独举行专业考试且计划未分到四川的省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置1个学校志愿,学校内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艺体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录取,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进行。艺体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本、专科一志愿设置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1个专业志愿;二志愿为4个平行的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第一志愿仅限本市州实施范围县合格生源填报,考生填报非本市州志愿无效;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全省所有考生均可填报。体育类本专科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艺术类(不含计划到我省的校考艺术类专业和省统考音乐大类中的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专科批一志愿、二志愿均设置1个学校志愿,第三志愿设置5个顺序学校志愿,以上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计划到我省的校考艺术类专业和省统考音乐大类中的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批、专科批一志愿、二志愿均设置1个学校志愿,第三志愿设置5个顺序学校志愿,以上学校志愿内只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上述所有类别的第三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供学校审录,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所报专业类别(或专业)省控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根据考生自然顺序志愿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列入该校的投档名单。当计算机检索完所有未满额的学校后,一次性投档供学校审录。
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符合条件未录取考生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
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后、6月26日17∶00前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次以外的普通高校及专业志愿。
(二)分数线的划定
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生源和高校在川招生计划分类按本科、专科层次划定。专业合格人数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个别特殊专业也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生源状况适当调整划线比例。
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生源、高校在川招生计划按专业类别(不分文理科)和考生一志愿填报情况分别划定各类专业本科、专科层次文化控制分数线。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本着既重视专业成绩、又重视文化成绩的原则,并根据专业特点合理确定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的划线比例。
(三)招生录取
1.所有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在川招生院校,除音乐类中的音乐表演类专业外,其余类别均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划线投档。
2.我省在体育类专业本、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在政审和体检合格,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体育类专业依据专业成绩(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对文化成绩可提出高于省控线的要求作为投档条件之一),按规定的位次排序办法确定考生的位次。考生填报6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录取时,各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根据&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原则进行投档供院校审录。体育类的本、专科平行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高校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定调整比例,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四)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前述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所列第1至4条以及第5条中(3)至(7)所列条件的考生,其文考成绩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幅度给予照顾。
2.下列考生,文考成绩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①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
②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
③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其它院校录取时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的各环节工作,按省招考委《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6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十一、关于单独招生工作
普通高校举办的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普通高校招收藏、彝文一类模式高中毕业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办法另文规定,少年班招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和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按照教育部、空军招飞局、民航总局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常规录取后续有关工作
(一)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招考委同意,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有关高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并及时将补录考生的录取考生名册寄送有关高校。少数确需到我省补录的外省专科层次高校,须向其主管部门和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我省实施补录。
(二)空军、民航招飞和军事、武警院校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市州招考办分别在7月3日和7月25日前送交录取场,由省统一寄发或交接;其他已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可由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高考报名的县级招考办领取,入学报到时自行带到高校(在职考生到县级招考办确认后,由县级招考办寄发高校),或由市、县招考办按照录取库统一寄发,具体办法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三)考生报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和新生赴校路费,均由本人自理。
(四)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关县(市、区)招考办应协助做好工作。
(五)高校应在9月下旬使用院校端录取系统下载本校的最终录取数据库,同已经实际报到的新生名单进行核对,以确保录取信息准确。若核对时发现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十三、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一)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二)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等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等学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教育考试院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四、本规定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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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在四川2015调档线
根据四川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数据,今年南京邮电大学 在四川理科投档线是572。其它部分院校情况如下: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调档线 0001 北京大学 668 0003 清华大学 664 0024 复旦大学 658 0026 上海交通大学 656 0077 北京大学医学部 653 008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648 0039 浙江大学 647 0081 复旦大学医学院 647 0002 中国人民大学 644 0345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642 0346 中国科学院大学 642 0031 上海财经大学 640 0032 南京大学 637 0025 同济大学 635 030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633 0014 中央财经大学 632 0093 浙江大学医学院 631 0017 南开大学 630 0041 厦门大学 629 0086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 628 001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627 0075 北京外国语大学 625 0050 中山大学 624 0045 武汉大学 622 0058 西安交通大学 620 0018 天津大学 619 0016 中国政法大学 617 0033 东南大学 617 1106 首都医科大学 616 0030 上海外国语大学 615 0330 哈尔滨工业大学 614 0302 北京理工大学 613 0069 华中科技大学 613 0007 北京邮电大学 612 0051 华南理工大学 611 0055 电子科技大学 610 0057 西南财经大学 606 006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605 0019 大连理工大学 604 5008 重庆医科大学 603 0358 西北工业大学 601 1218 天津医科大学 601 4439 南方医科大学 600 3202 南京医科大学 597 0052 四川大学 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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