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沙坪坝区办理的高血压与心脏病的关系心脏病特病,医院不认可,我该怎么办

> 沈阳“特病”9病种体检可走简易流程
沈阳“特病”9病种体检可走简易流程
  [来源:华商晨报]     
     
  手机看报,随时掌握天下!移动用户发送KTHSCB至10086,感受《华商晨报手机版》读报新体验!资费:3元/月。退订方式:发送QXHSCB至10086。
  本报讯(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杨宇&常旭)患上啥样的病才能够申请特病医保?体检程序又是怎样的?  昨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详细讲解了办理门诊规定病种(俗称“特病”)医保的申请和体检办法,其中9个病种可走简易体检?序。  31个病种能够申请“特病”  目前,沈阳市医疗保险开展了31类门诊规定病种,基本覆盖了需长期在门诊规律治疗的常见病、慢性病和重大疾病,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的负担。  当参保人员所患疾病符合沈阳市门诊规定病种的病种种类以及病种认定标准时,即可以申请办理特病待遇。  记者了解到,特病待遇分为初检和年检,初检条件和方法相对更严苛,主要是为了避免装病及冒名顶替情况的出现。  在经办过程中,近些年也开展了更灵活和人性化的措施,比如在初检体检方面,除现场体检外还增加了简易流程体检和委托型体检。  门诊规定病种初审体检方式:  ■须现场体检的病种:  糖尿病合并症、高血压合并症、冠心病陈旧性心梗、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脓疱型、关节病型、红皮病型)、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抗病毒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血友病、肺源性心脏病(心功能3级)、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3级)、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脑垂体泌乳素瘤、尿毒症?析  现场体检方法:参保患者在医院初审合格登记后,根据安排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可走简易流程体检的病种:  PCI(PTCA)术后一年内的抗凝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膀胱灌注、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其他血管支架术后抗凝治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治疗、乳腺癌内分泌治疗、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  简易流程体检方法:患者持相关病历和检查材料到相关医院医保科申请简易流程,专家审查合格后会省去之后的现场体检,而部分病种的待遇将会更快到位,从而缩短时间,减轻患者经?负担。  ■可委托型体检的病种:  偏执型精神病、脑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进行性核上性麻痹  委托型体检方法:患者持相关病历和检查材料到医院医保科申请办理,医院安排体检时间和相关专家进行审核。  特病患者须每年进行复检  沈阳市医保局相关人员表示,为了把好医保基金的出口关,享受特病待遇的患者还要每年进行复检。  据悉,复检同样也是要求患者本人到现场体检。但对于身体特别不好、常年瘫痪在床或年龄过大的患者,如果实在无法到现场进行体检,须向相关医院的医保科提出申请?医院经过严格审查、并对患者身体状况进行认可后,可派医生上门体检。  不过,沈阳市医保局相关人员再三强调,为了保证特病待遇认定的公平、公正,同时也不影响医生正常工作,绝大多数患者还是须到医院进行现场体检,除非极特殊的情况才可能进行上门体检。  行动不便患者可申请“家庭病床”  医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因病行动不便的老人,也可申请办理治疗型家庭病床。  办理家庭病床的病种范围包括:一是癌症(晚期);二是糖尿病并发症;三是心脑血管疾病及并发症;四是慢性肺心病。  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患者,即符合住院条件的;本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确有困难,且需系统治疗的都可以申请办理。  家庭病床的申报程序是:具备医疗保险家庭病床承办资格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经治医生提出申请(一次有效),医保科(办)同意;由定点医院向沈阳市医保局进行网上申报登记后生效;建立家庭病床时间不超过2个月。  确因病情需要延长治疗期限的,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另外,家庭病床,治疗终结时,由本人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自负部分。  ■相关新闻  哪些业务须本人办理?  本报讯(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张瀚)到底哪些业务需要当事人本人到场办理?特殊情况下是否可以特事特办?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  ■办理银行业务  改密码可代办,重置密码须本人办理  昨日,某银行工作的李女士介绍,一般情况下,账户信息查询修改、挂失后续事项和签约类业务等均需要本人办理。如果只是修改密码这样的业务,可以由他人代办。但如果需重置密码,则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  李女士强调,对于挂失的后续事项,如补卡、撤销挂失等必须本人办理。  上门办理须特批准两人同去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如遇特殊情况,储户本人确实无法到银行办理,而该项业务又必须是本人办理的,银行也可以提供上门服务。但工作人员强调,上门办理业务时,需要经过银行的特殊批准程序进行特事特办,而且还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共同上门办理业务才能进行。  ■办理房产业务  房产过户需要当事人本人办理  从事房产中介业务的李先生介绍,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本人到场,“如果本人不能到场,需要提供公证机构出示的全权委托书,不过,办理公证也需要本人到场才行。”  ■办理保险业务  保险产品多数要求本人签字  保险业务更多的是要求本人签字。某保险公司工作的杨女士介绍:“对于保险产品的办理,很多情况是工作人员上门为客户服务的。”
热点标签:
版权所有辽B-2-4-号 电话:024-特病怎么办理
问特病怎么办理
特病怎么办理?
以下是其他回复(3):
(一)重大疾病:1.血友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4.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5.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6.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7.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唇腭裂;9.儿童先天性心脏病;10.儿童白血病。(二)慢性病:1.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2.糖尿病1型、2型;3.冠心病;4. 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5.肝硬化(失代偿期);6.系统性红斑狼疮;7.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8.结核病;9.风湿性心瓣膜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2.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13.甲亢。(三)申报1、申报受理。特病申报的受理,由区县受理机构进行实时受理和初审(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特病申报受理机构后,应进行公布,以便于参保人申报)。2、特病申报实行按参保地管理原则。参保人员申报特殊疾病,需在参保所在地办理。具体申报时,由参保人员本人或其委托人应向参保所在地受理机构提交以下申报资料:1.《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3.本人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4.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申报需要委托他人办理时,还应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双方签字的委托书。(三)资料审核。受理机构在收到特病申报资料时应进行逐一初审,初审主要内容是审核申报资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和个人参保状态。对初审合格的,由受理人员将其资料进行统一整理保存,并如实做好系统备案。对初审不合格的,予以当面退还申报人或被委托人,并告知其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申报资料。(四)集中体检1.受理机构对当月受理的参保居民申报资料合格的进行整理成册,于次月10日前报当地区县经办机构汇总。2.区县经办机构收到汇总后,提交相应的诊断机构,按确定的每月集中体检时间组织体检。在该时间段内,申报特病的参保人员可在正常工作日内进行体检。注意事项:(1)体检人员应带上本人的病史资料到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体检人员因身体原因不能亲自到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须写委托书,双方当事人签字;被委托人本人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持有效委托书、体检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病史资料等,到指定诊断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审核认定。(2)指定诊断医疗机构对参加体检的人员应认真核实其身份,按照《重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集中诊断的检查项目》实施相关检查;体检人员如能提供近2年内市内同等级别医疗机构或上一级医疗机构、市外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加盖医疗机构鲜章)的相应检查报告的,诊断医疗机构应互认其诊断结果,不应再要求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但应对申报人员进行刷卡登记)。(3)特病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付,医保基金不予报销。(五)诊断结果1.特病诊断医疗机构应及时组织专门的专家工作组,严格对照《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准入标准》,作出是否符合申报特病的诊断,并形成诊断结论,并将诊断结论填写在《申请表》上,进行签字盖章。2. 特病诊断医疗机构应及时将诊断合格的申报人员名单汇总到《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体检合格人员汇总表》,报当地区县经办机构审批,同时做好合格人员检查资料存档和信息录入工作。3.对特病体检不合格的,由特病诊断医疗机构将申报人员相应材料退还申报人。(六)审批和制作发放特病证。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对特病诊断合格人员在系统中进行网络维护。制作特病证,发给申报人员。制作特病证的流程为:打印—盖章—压膜。(七)特病患者特病证遗失的,由本人或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1寸照片1张、《重庆市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变更就诊医疗机构(证件遗失补办)登记表》,到参保所在地区县经办机构补办。或由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特病患者身份证原件、1寸照片1张、委托书、《补办申请表》,到参保所在地区县医保经办机构补办。(八) 特殊疾病申报人员有下列特殊情况的,可不参加集中体检,按以下流程办理1.申报结核病、精神病病种申报结核病、精神病病种的参保人员,由本人或申报人(带上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委托人(带上申报人和委托人身份证、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将申报人以下资料交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结核病、精神病病种诊断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与申报病种相关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鲜章)、检查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鲜章),以及社会保障卡原件,由诊断定点医疗机构实时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审核和办理《特殊疾病证》。2.申报恶性肿瘤病种申报恶性肿瘤病种的参保人员,由本人或申报人(带上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委托人(带上申报人和委托人身份证、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将申报人以下资料交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表》、与申报病种相关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鲜章)、检查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鲜章),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由医保经办机构实时审核办理。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申请表》、《诊断证明书》等资料,经核实为合格人员后,办理《特殊疾病证》。(九)长期市外异地居住参保人员申报特殊疾病1、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特病就医参照渝人社发[号文件第十六条执行。特殊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原则上由患者在市外居住地就近分别选择1所一级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1所二级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重大疾病患者可换1所居住地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对患三种以上特殊疾病,还可在居住地增选1所二级以下(含二级)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特病就医定点医院。慢性病市外异地就医的,不能选择市外3级医疗机构为定点就医医院。2、长期异地居住参保人员申报特殊疾病的办理,参照市内特病申报办理流程。3、 已确定为特殊疾病的参保居民,如新增殊疾病病种应按规定重新申报。4、已确定为特殊疾病的参保居民,因欠缴或中断医保缴费而被取消特病资格的,之后接续缴费的,需按规定重新申报办理特病资格。(十)特病资格复查1.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对特病人员具体病种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无就诊记录的,进行抽选(不少于总数的30%)作为特病资格复查人员。2.区县经办机构在确定复查人员、复查时间、指定复查特病诊断医院后,及时通知有关复查人员,开展复查工作。3.复查合格的,继续享受特病待遇。复查不合格的,由诊断医疗机构将复查情况提交本区县经办机构。区县经办机构根据复查结论及有关资料,对相应复查人员的特病资格在网络信息系统内进行注销。注意事项:复查产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医保基金支付。先由指定复查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复查结束后将复查人员检查发生的与复查特病相关的费用明细,报区县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核实后经负责人批准,纳入特病门诊费用结算。(十一)特病患者因故要求对特病就诊机构进行变更的,原则上应在自行选择的特病就诊机构就医满1年后,方可向参保所在区县的经办机构提出变更书面申请(已在原特病就诊机构已发生费用的,当月不予变更),并填写《特殊疾病变更就诊医疗机构(证件遗失补办)登记表》,区县经办机构核实情况后签署意见并将变更信息在网络信息系统内做好更新维护。办理新证同时销毁旧证。(十二)其他特殊疾病患者就医时原则上由患者在居住所在地就近分别选择1所二级医院和1所一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重大疾病患者可换1所市内三级医院;对患有三种以上特殊疾病的,还可增选1所医院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对慢性病原则上不到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确因病情需到三级医院治疗的,可凭本人选定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到1所三级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
特殊疾病证办理1.特殊疾病种类:重大疾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唇腭裂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儿童白血病。慢性病: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结核病;风湿性心瓣膜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甲亢。2.需办理特殊疾病的参保居民持本人的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1寸照片2张和本人的特殊疾病2级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社保所初审并盖章。3.参保居民持经社保所初审后的申请表、身份证、医保卡、本人2级医院以上(含2级)住院病历(含检查原始资料)及相关病史资料到指定诊断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诊断。对诊断合格者,医疗机构收取病史资料,对诊断不合格者,医疗机构退回病史资料。指定诊断医疗机构: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中医院、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限精神病)、长寿区结防所(限结核病)。医疗机构检查诊断时间:每月1-25号(法定假日除外)。4.诊断医疗机构办理流程:参保居民持申请资料到诊断医疗机构医保办→医保办安排专家按照特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并出具诊断证明→诊断合格的居民持申请资料和诊断证明交到医院医保办→医保经办人员审核后,将特病信息维护进系统。5.特殊疾病诊断合格的居民于次月10号后,带上身份证、医保卡、1寸相片2张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领取《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6.特殊疾病待遇享受时间:取得特殊疾病资格证后即可享受。具备特殊疾病资格的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一个自然年度内未参保缴费的,从其未缴费的次年1月1日起取消特病资格,之后接续缴费的重新按规定申请办理。注意:结核病的申请、诊断及特病资格证的领取均在结防所,其他同上。
以重庆为例,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可咨询当地社保。一、可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特病的种类(一)重大疾病1.血友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4.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5.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6.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7.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唇腭裂;9.儿童先天性心脏病;10.儿童白血病。(二)慢性病1.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2.糖尿病1型、2型;3.冠心病;4.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5.肝硬化(失代偿期);6.系统性红斑狼疮;7.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8.结核病;9.风湿性心瓣膜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2.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13.甲亢。全市参保居民患有以上23种疾病,可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特病证,享受相关待遇。二、特病享受的待遇1.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其起付线一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直至当年的成年人报销封顶线;儿童重大疾病住院和门诊的累加封顶线一档10万元,二档15万元。2.特殊疾病中的慢性疾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实行按比例、限额的办法。每次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特病报销的费用仅针对办理的病种的相关治疗,并符合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医药费用报销范围。三、特病就医管理特殊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原则上由患者在居住所在地就近分别选择1所二级医院和1所一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重大疾病患者可换1所市内三级医院;对患有三种以上特殊疾病的,还可增选1所医院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对慢性病原则上不到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确因病情需到三级医院治疗的,可凭本人选定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到1所三级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四、特病办理流程1、申报人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并提交至医保中心;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张;3、申报人提供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含检查原始资料)即可现场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4、若无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则需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申请参加集中体检,合格后,方能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
其他相关问题
问答新鲜事
推荐的好评微信扫一扫
关注【遇事找法】随时随地获取法律帮助与生活法律热点常识
微信扫一扫关注
您当前位置:
&&&&&&&&&&&&&&&正文
我高血压病3级该如何办理特病特病有哪些
wl7531tilh
我高血压病3级该如何办理特病特病有哪些
辽宁 沈阳 沈河区发表时间: 08:27
微律云服务平台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请咨询社保局。
律所:辽宁奉泰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5:50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遇到女工保护问题您可以尝试: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找一个专业律师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看相关法律知识
高血压如何
其它回答共 2 条
咨询社保局。
律所: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2:18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咨询社保局
律所:辽宁名崛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1:05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保外就医:高血压
劳动工伤相关词条: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您的问题描述越详细,律师回答越及时越准确~
律师回复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错误!
用户登录 |
记住登录状态
找法推荐律师
吉安优秀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专长:劳动工伤
相关法律帮助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副主任医师
本站已经通过实名认证,所有内容由李广阔大夫本人发表
本人患胆结石多年,由于年已72岁患有高血压心肮脏病长寿区医...
状态:就诊前
&副主任医师
明天来看我的门诊,我在门诊大楼2楼,肝胆外科专家门诊,我先看看病人和相关的检查资料,记住把资料都带来。年龄大不是问题,看看有没有手术禁忌症。
副主任医师
李广阔大夫通知分享:
大夫郑重提醒: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1.扫码下载好大夫App
2.点击中的"免费咨询"描述病情
3.成功后,医生会在24小时之内回复
疾病名称:肝内胆管结石,0.3*0.2能做碎石吗&&
希望得到的帮助:想咨询一下能做体外碎石吗
病情描述:一周前发现左腹疼痛,去医院就诊,诊断为肝内胆管结石,大小0.3*0.2
疾病名称:肝胆管结石,胆囊结石&&
希望得到的帮助:请医生给我一些治疗上的建议,目前病情是否需要手术?,是否需要就诊?就诊前做哪些准备...
病情描述:一周前发生胃部疼痛,挂了几天水,现在没有症状。
投诉类型:
投诉说明:(200个汉字以内)
李广阔大夫的信息
腹腔镜外科、内镜外科、肝胆胰脾常见病的手术治疗;减重外科与糖尿病的手术治疗。
李广阔,男,副教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医学博士(博士后),硕士生导师,毕业于原华西医科大学和第三军医...
李广阔大夫的电话咨询
90%当天通话,沟通充分!
中医外科可通话专家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胃肠甲状腺外科(二外科)
副主任医师
北京中医医院
副主任医师
上海长海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胃肠甲状腺外科(二外科)
副主任医师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北京中医医院百度拇指医生
&&&普通咨询
您的网络环境存在异常,
请输入验证码
验证码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高血压会引起心脏病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