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6博士新生什么时候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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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6考研招生简章
2016考研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公布?文都2016考研网告诉你,预计各招生单位2016考研招生简章将从八九月开始陆续公布。届时,文都2016考研网将在第一时间跟进已公布院校的2016考研招生简章,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汇总整理,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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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同学们更好的备战2016考研,文都2016考研网在本阶段将重点给大家整理编辑全国各招生单位2015考研招生简章,同学们可以据此对意向报考院校的招生人数、招生条件和要求、录取和复试办法以及奖助政策等内容进行简单的了解。以下是陕西师范大学2015考研招生简章,有意报考陕西师范大学2016考研的学生可参考阅读。文都2016考研网预祝各位考生2016考研成功!
陕西师范大学2015考研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西北地区&教师的摇篮&。
学校创建于1944年,前身是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年定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成立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60多年来,在几代师大人的努力下,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24万(包含网络教育毕业生近8万人)余人,形成&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校风。学校目前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还在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现任党委书记甘晖研究员,校长程光旭教授。
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700余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两校区功能定位明确,布局合理,建筑风格和校园环境各具特色。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现设有21个学院,2个基础教学部,66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05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40个一级硕士学位点,189个二级硕士学位点,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含工程硕士9个领域)。在国家现有13个学科门类中我校学位授权点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4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7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8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各类研究中心(所)60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2800人,其中专任教师162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8% ,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近61% 。专任教师中有教授360余人,副教授560余人,博士生导师293人,双聘院士4人,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特聘教授共5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共4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全国优秀教师6人,全国、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入选者共2人,省级教学名师16人,省级教学团队11个,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6人,陕西省&三五&人才、&三秦学者&&百人计划&等人才工程入选者31人。近年来,学校积极调整用人政策,聘请了近百名国内外著名学者作为兼职教授,其中有院士10余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 17800 余人,研究生15000余人,外国留学生 900 余人。长期以来,学校以质量为生命线,坚持以&三级三类&教学评估为主体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狠抓教学管理和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自2000年以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7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0项;9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45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双语示范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课程;11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2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1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名牌专业;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校积极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逐年提升。&十一五&期间,人文社会科学共承担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 472 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类项目 81 项,教育部项目106项;有118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出版学术著作432部,教材160部,发表学术论文4793篇。自然科学共承担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44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60项;863计划项目4项, 973 前期专项项目2项;出版学术著作105部,发表学术论文6454篇;有23项科技成果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116项科技成果被授予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112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
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和&陕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多年来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大力弘扬&厚德敦行&文化精神,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学校1999年被中央文明委首批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连续十五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拥有设施先进、功能齐全、藏书丰富的图书馆,两校区图书馆面积达5. 9万平方米,共有藏书358.22万册。学校还设有博物馆,由妇女文化博物馆、历史文化博物馆、书画艺术博物馆三部分组成。学校编辑出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当代教师教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社会科学评论》、《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学校出版总社有限公司所属杂志社是由教育部主管的拥有系列教育类刊物的大型期刊社,共发行9种为基础教育服务的专业期刊,其中4种刊物为国家核心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设有西北地区唯一的&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学校建立了校际友好与合作交流关系,培养留学生4000余人。
学校是全国最早实行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高校之一,并积极探索出了一条被誉为&陕西师大模式&的后勤改革之路,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
面向新世纪,陕西师范大学以西部大开发和教育大发展为契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正朝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00余名,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8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2015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拟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00余人(含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查阅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其中:
学术型各专业所列拟招生数不含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所列拟招生数含推免生,具体接收推免人数将在10月底公布。
学术型招生专业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代码0401Z4),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旅游管理(代码125400)、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码045101)不接收推荐免试生。
(三)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招生试点
我校于2014年起开展依托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培养硕士研究生改革试点工作,欢迎相关专业考生报考(具体情况详见学术型招生专业目录)。目前我校协同创新中心有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研究院)、陕西表界面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秦巴山区生物资源保护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校交叉学科平台有边疆学、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学习科学、化学生物学、复杂性科学、能源新材料与器件、民族历史学、量子信息学、生物信息学等。各协同创新中心及交叉学科平台以国家和区域的重大需求为牵引,以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广泛协同社会资源,挖掘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搭建起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三位一体的高水平创新平台。
(四)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 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教务部门提供)。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7、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个别专业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一级学科内各专业及外国语学院各专业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个招生领域均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报考。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科目中业务课代码、名称与全国统考的业务课代码、名称相同。统考科目代码由考生在网报时先按统考科目选,报名结束后由我校统一替换为应考科目及代码(思想政治理论代码:111;英语一代码:250;数学科目代码:666)。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六)考生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报名方式
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日&10月31日。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cn ,教育网址:),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cn),参考我校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验证或认证办法》查询、认证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
2、现场确认时间:日&11月14日。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等报考材料,凭报名号到网报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日&12月29日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九)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yjs.)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家急需人才的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在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其招生人数不低于单独考试招生总数的70%。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十一)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的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专项计划考生的学制除外。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要求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
2、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均可享受厚德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学校每学年初在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中评定积学奖学金,该奖学金主要考核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奖励金额为7000元-12000元。
(十二)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主页: http://www.yjs.
联系部门:陕西师范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5室
联 系 人:程蕾 王博
咨询电话:(029)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政编码:710119
3、我校音乐学院招生简章(含专硕研究方向和导师)
http://music./ZSJY/YJSJY_SS
4、我校美术学院招生简章(含专硕研究方向和导师)
http://meishuxy./cn/viewinfo.asp?id=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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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录取分数线
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录取分数线
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在全国各省(市、区)普通招生录取最低分
各省市重点分数线
录取最低分
定向(师)
定向(师)
539.997162
531.985689
530.989489
533.961356
579.997826
563.996097
537.983561
546.986033
536.983187
553.994788
512.975394
599.0997555
548.0987864
549.997048
549.997048
547.996786
566.985831
566.985831
554.981279
561.2311101
2016年新疆高考本科第零批次投档分数线(第一志愿(未含平行志愿统计)&)
计划执行数
零批次第一志愿
理工汉语言
零批次第一志愿
文史汉语言
本科零批次
文史双语班
本科零批次
理工双语班
2016年内蒙古高考本科提前A投档分数线(第一次网报最终结果)
预计1比1投档最低分
预计投档最低分
应投档人数
广东省2016年提前第一批本科第一次投档情况
第一志愿投档最低分
提前第一批本科
提前第一批本科
2016年云南高考提前本科批录取分数线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提前本科批
提前本科批
录取按照各省不同类别投档时间的不同而有先后,高考网将会在7月上旬陆续公布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在各省市录取分数线,持续更新&& 敬请关注!!
陕西师范大学(Shanx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陕西师大&、&陕师大&,坐落于世界历史名城、十三朝古都&&西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之一,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入选&111计划&、&2011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高校,&中俄教育类高校联盟&成员,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院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中国西北地区 & 教师的摇篮 & 。
学校有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12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40个一级硕士学位点,197个二级硕士学位点,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含工程硕士9个领域);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学位授权点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
国家重点学科:历史地理学、中国古代史、中国古代文学、动物学
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各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录取分数线
文史重点线
文科录取分数线
国家专项(非)
理工重点线
理科录取分数线
国家专项(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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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陕西师范大学,简称:陕西师大、陕师大,英文名:ShaanxiNormalUniversity。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国标代码:10718。学校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雁塔校区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第三条 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生(含艺术和体育类考生)、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运动训练、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及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陕西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综合衡量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指导和领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衔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   第八条 以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统筹兼顾,在保持各地计划总量相对稳定的同时,将招生计划的增量向高等教育欠发达且生源质量好、生源数量相对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中西部地区倾斜,使全国招生计划安排和分布更趋公平、科学、合理。为保持学校生源结构的多元化和合理性,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安排招生。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和来源计划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根据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和对各地区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遵照教育部下发的有关来源计划需求建议,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年度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合理编制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审核,最终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含新疆协作计划)结业生不编制分省计划。依据教育部下发的需求建议,免费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在本校年度招生规模内,单列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师范性质艺术类专业依照教育部下发的各省需求,结合校考设点及生源情况编制分省招生计划;非师范性质艺术类专业按照我校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所公布的计划编制办法编制。在不编制分省计划的省份,凡我校专业测试合格、填报了我校的一志愿考生,达到学校录取标准,我校将追加计划录取。   第十二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使用,主要用于调节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我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关于印发&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通知》(教民司函[2008]63号)的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除按省级招生办公室要求填涂有关表(卡)外,还需提交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的&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并于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高考录取结束前将省级招生办公室盖印确认的申请书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即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安排专业;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我校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确定。   第十七条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省级招生办公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以考生必考科目加我校选考科目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对于实施高考新方案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同等条件下,等级高者优先。   第十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英语、英语(创新实验班)、翻译、国际汉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校后不得更换主修外语语种。   第二十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考生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档后,我校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十一条 我校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艺术类招生及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考民(协作计划)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学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保送生、及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联合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免费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学生录取和入学后的待遇及就业问题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为了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免&助学体系。具体内容见我校招生简章和学工网。网址:http://www.xsc.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长安校区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邮编:710119;雁塔校区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邮编:710062。招生咨询电话:029-,传真:029-,招生监督电话:029-。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章程废止。相关链接:2015高考实用信息 | 2015高考试题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题目 | 2015高考作文点评 | 2015高考分数线预测 | 2015高考成绩查询 | 2015高考志愿填报 | 2015高考分数线 | 2015高考录取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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