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16长沙秋季开学学,从几月到几月出生的可以入小学一年级

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_学豆网-爱微帮
&& &&& 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
学位申请网上报名流程申请学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凡年满六周岁(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号,简称“1+5”文件)的规定,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房,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了解自己居住地属于哪个学区(含2015年起,试行大学区招生制度的学校)根据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或学校公示栏公布的《南山区2016年小学招生学区图》,查询居住地属于哪个小学的学区。3月28日上午9时--4月7日下午14时,网上申请学位登陆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点击小一学位申请,凭儿童的身份证号(未办身份证的,可查看《户口本》)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打印《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在就读的幼儿园上网申请,也可于4月2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居住地所属的小学电脑室上网申请和打印表格4月9日--10日到小学验核材料家长携带入学申请材料原件(无需复印件)及《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申请小学验核材料。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16年小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入学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在《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退回材料,不发放《回执》。家长补齐材料后,于4月13日(周三)下午到学校补验,逾期不再受理。入学材料的信息,学校初验后,统一报公安、房产、租赁、工商、社保、计生等部门复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深户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入读,非深户籍学生自行申请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申请学位所需的材料1.深圳户籍儿童(1)《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2)全家户口本;(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4)儿童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2.非深圳户籍儿童(1)《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2)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个体经商户持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5)父母必须于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6)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3.台湾籍儿童(1)《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提交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后送基础教育科A801审核备案);(2)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1.打印《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下载打印《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若无法打印的可在4月2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申请小学打印。2.住房证明材料说明(1)2016年,我区施行学区房学位锁定制度,家长可登陆“南山区学区房查询系统”查询住房学位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在锁定期间不能用于申请学位。(2)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但要日后才入伙入住的,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南山区中小学转学插班细则》(见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办理,但不保证就近入读。(3)已入伙的住房: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4)购房户是指父母产权在51%以上,父母产权在51%以下的可按购房类申请,但分值较低。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已办有房产证的,购房合同上的日期无效。(5)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租房,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6)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户家庭的报名申请。(7)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房产证明,尚未办理好房产证的集资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租住政府周转房的填表时选择此项后系统将默认为“政府周转房”无需填写“租房合同号”。(8)租赁合同必须在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日后有效,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学生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租赁凭证签订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为准。(9)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前父母连续缴纳房屋水电费发票的时间为准。网上填表时 “租赁合同号”一栏系统默认为集体宿舍或者单位宿舍。(10)申请人为深户租房户的,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确实没有购房的(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将给予加分。3.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说明(1)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各级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不再开具纸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实施入学儿童父母计划生育信息后台核验,核验要求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号,简称“1+5”文件)。(2)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请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此项工作应于日前完成)。相关资料如下:①儿童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②儿童所在家庭的全家户口本;③儿童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④有“独生子女证”的,应提供《独生子女证》。子女为收养的,应提供《收养证》;⑤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A.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B.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C.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D.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E.符合政策再生育但未取得再生育证明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符合政策生育证明。⑥子女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⑦政策外生育的,提供按儿童父母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⑧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咨询居住地社区工作站。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4.持居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1)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网上申报学位时填写社会保障卡的电脑号,以便社保局查验其有效性。社保咨询电话96888。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社会保障卡》,也可申请学位,按照单方社保给分。(2)学生父母是个体经商户的,提供父亲或者母亲为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即可,按照单方社保给分。5.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儿童是非深户(包括港澳外籍),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1+5”文件要求的证件外,至少还要提供以下证件中的一项:①《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②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③由南山区经促局、科创局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录取和调整办法录取:区教育局根据网上验核结果,在招生系统上按照积分情况进行电脑排序录取。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者分流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请记住下列重要的时间1.网上申请学位3月28日上午9时—4月7日下午14时2.到学校验核材料4月9日-10日共2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3.学校补验材料(指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验没有通过的)4月13日下午14:30—17:004.公布录取名单6月23日下午15时后,家长登陆基础教育科网站查询录取结果。5.新生到小学注册&&&&6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决定,并于6月23日下午15时前在学校公告栏和基础教育科网站留言栏公布。温馨提醒:2016年,南山区大学城片区(共3所小学):南科大实验小学、南科大实验二小和塘朗小学施行大学区招生制度,在大学区内志愿申报2-3所学校,按志愿录取,具体招生工作方案详见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由于我区近年来公办学校学位紧张,符合深圳市“1+5”文件要求的部分学生,仍可能被分流到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学位补贴)。常有不法分子在招生工作期间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按照本招生规定准备材料和申请学位,切莫相信不实的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1.学校验证时家长只需带齐申请材料的原件,不再需要交复印件。2.非深户籍儿童不再需要提供就学联系函。3.在就读期间家长要保证入学材料的有效性(学校每学期将要求家长提交劳动保障卡、租赁凭证等材料进行复查,提供无效证件者,将不保留学位);凡不在网上申请者,无法审核其就读和免费资格,将不安排学位。监护人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4.网上申报开始以后购房的,按《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工作细则》接受登记,不保证就近入学。5.在所属学区已申请了学位且入学资料真实齐全,若该学校学位特别紧张,不一定都能保证就近入学,也不保证被公办学校录取。6.请家长尽量不要到学位特别紧张的学区内购买二手房或临时买房、租房,此类学生因积分较低很有可能被安排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7.我区国有民办学校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咨询电话:499711)、南山中英文学校(咨询电话:939872)和其它民办学校(学校地址和电话见基础教育科网站)接受学位申请时间为3月20日至8月20日(各校自行安排),其入学资料与公办学校要求相同,但这些学校面向全区招生,不受学区限制,收费与公办学校不同,家长可提前咨询。&8.凡中小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深圳市实名登记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适龄学生,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咨询电话:)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学生就读学校;凡意愿就读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和经评估不能适应随班就读的深圳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凭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详见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页:http://www.szyptx.net/ruxueshenqing/shenqing.htm)到该校学生处(咨询电话:)联系报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办学校将拒绝您的申请&&1.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因公、因病且能提供相关原始凭证)不按时申请学位者;2.已被学校录取,不按时报名注册的;3.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学生。体检&&&&学校或幼儿园不得指定体检医院。新生应在6月23日前,到本市任何一家公立医院进行入学体检和预防接种(预防接种可咨询居住地所属社康中心);凡在日-期间,幼儿园组织的,由公立医院进行过的体检,小学应认可结果。新生须携带《体检表》和《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注册。如有传染病,学校暂不安排入学,待治愈后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咨询、投诉、监督、地址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时,可持由学校校长已签署处理意见的《南山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和《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南山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反映。招生咨询:查看招生最新消息、网上咨询,可登陆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基础教育科招生热线:67,(每年3月20—7月10日开通,工作日上午10: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上午、周五下午除外),也可拨打各学校教务处电话咨询。各位家长也可以通过我们的微信公众号:nsjy_jjk&,了解有关于招生工作的最新消息。各小学教务处、街道办计生科、租赁办、派出所等咨询电话:在基础教育科网站“最新消息”中查询。招生监督投诉电话:&&&&& &地& & & & &&址:南山教育信息大厦(南山大道新桃园酒店后)&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日学豆网为中小学家长提供最新升学资讯服务小编微信号:xuedou_com加好友拉您进家长群哦(请备注孩子年级)更多资讯请访问学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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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者:&&&&&&&&点击数:&&&&&&&&更新时间: 09:22:06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领导同意,现就做好2016年全市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原则
1、严格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适龄儿童接受小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方式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各类考级证书、表彰获奖项目等作为小学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2、严格坚持学区覆盖辖区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本地区公办小学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数量、分布情况及入学需求状况,合理确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计划、科学划分入学范围,保证学区覆盖辖区内所有居民区,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小学学位,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准确掌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情况,努力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数量,优化接收学校布局布点,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工作体制
1、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2016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在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局和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2、开发区无所属小学的,由开发区管委会与相关县(市、区)政府协商妥善解决开发区内适龄儿童入学问题。
3、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局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小学入学工作具体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并予以公开发布。
三、报名条件
1、凡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房屋所有(产)权证》;③《出生医学证明》;④《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日前办理);④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4、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六城区小学入学的,登记报名时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市六城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日前办理);③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⑤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阳曲、娄烦两县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本县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的具体条件。
四、学区划分
1、划分主体: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所有公办小学(含省、市属学校)划分学区范围,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局备案并予以公开发布。
2、划分原则: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划定小学学区范围。学区划分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可根据当年各小学招生计划和学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及分布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划分办法: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分布、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据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要相对独立,不得出现如同一幢住宅楼划分为两个学区等情况。
4、组织听证:对于调整范围较大的学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或委托相关小学组织召开小学学区划分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5、进行公布:各小学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格式,将已确定的本学校学区范围进行公布,使适龄儿童家长广泛知晓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学区范围。
6、咨询服务:学区划分公布之后,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行广泛宣传,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咨询,做好解释工作。
五、公办小学入学办法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原则上控制在45人之内,最多不得超过50人。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小班化教学。
1、&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
(3)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2、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但户籍、住址分离(即&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但不得择校。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
3、跨县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和本地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
4、本市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1)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由集体户口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由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和本地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情况,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和要求,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但不得择校。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通过增加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公办学校数量、优化接收学校布局布点等措施,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3)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统一安排、分步实施、确保入学&的原则组织实施。
6、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参照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办法执行。阳曲、娄烦两县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本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具体办法。
7、军人子女、外国学生入学,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8、其他情况适龄儿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本县(市、区)实际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六、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1、公布政策
在2016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开始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小学应按照全市的统一时间和要求,通过网站发布或社区张贴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本地区小学入学工作具体办法、信息登记时间及方式、信息审核时间及地点、审核时需携带的各种材料等。要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接受广大适龄儿童家长的咨询。
2、信息登记
<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font-size:15.0000mso-font-kerning:0.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通过&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网上登记。
(1)2016年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登记,信息登记时间为<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mso-bidi-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5.0000mso-font-kerning:0.年5月26日&6月4日。信息登记结束后,系统将不再受理信息登记。
信息登记网址为:。
(2)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使用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技术支持等工作,确保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网上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3)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应在规定的入学信息登记时间通过网络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并打印获取《2016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完成入学信息网上登记。
(4)入学信息网上登记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情况,结合各小学办学规模轨制,合理确定各小学招生计划、适当调整学区划分范围。
(5)各县(市、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辖区内各小学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范围。
3、信息审核
(1)<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font-size:15.0000mso-font-kerning:0.年全市小学入学信息审核时间为<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mso-bidi-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5.0000mso-font-kerning:0.年7月1日&7月1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组织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工作。
(2)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携带《<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font-size:15.0000mso-font-kerning:0.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信息审核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到相应的小学进行信息审核。各小学对适龄儿童家长所持《<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font-size:15.0000mso-font-kerning:0.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其他信息审核所需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2016年太原市小学信息审核汇总表》,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4、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抽调基教、监察、督导等相关部门人员与各小学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共同组成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各小学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体制,并按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的记载、统计、汇总、备案等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5、通知入学
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的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各小学要按照统一格式、统一时间的要求,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6、均衡编班
日上午进行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小学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7、注册学籍
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完成后,各小学应在规定时间内为小学新生办理学籍注册。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格执行班容量规定,严格控制热点学校非正常转入。
8、随班就读
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进入学区内小学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小学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见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七、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1、各民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招生要依照市教育局统一工作安排,实行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各民办小学应制定自主招生办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民办小学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审批机关申报备案,经审核后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应包括学校的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应承诺学校招生工作不收取学生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结果不与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登记和招生工作等。
3、各民办小学要严格按照审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各民办小学应主要面向太原市行政区域招生。不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应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主要面向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招生,也可根据办学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至本市行政区域内招生;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应主要面向本市行政区域招生,需要面向全省招生的,也可适当面向本省其他市招生,但面向本省其他市招生人数(不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
4、各民办小学招生要规范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接收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5、民办小学要严格执行全市统一招生工作规定,严格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发放虚假广告、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考试、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严禁违反规定乱收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择校费等各种费用。
6、各民办小学要按照全市统一时间要求组织进行招生咨询、报名登记、录取等工作。民办小学招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7、凡自愿选择到民办小学就读的本市户籍和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信息网上登记。民办小学录取本市户籍和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时,要收取《<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font-size:15.0000mso-font-kerning:0.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花名表和已录取的适龄儿童《<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font-size:15.0000mso-font-kerning:0.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复印件报市教育局。民办小学不得录取未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的本市户籍和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在规定的招生时间截止后,民办小学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进行招生。
8、自愿选择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要与民办小学签订相关协议。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教育部门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八、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责任,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职能部门参加的领导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小学入学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小学入学各项工作,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各县(市、区)要组建&小学入学仲裁议事机构&,对本地区小学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受理的投诉,及时予以解决和答复,确保小学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公开制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小学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政策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渠道公开、入学结果公开,使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在小学入学工作期间要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并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为广大适龄儿童家长提供优质的接待和咨询服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2016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让学生家长知晓,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3、严守工作底线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小学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做到&六严禁&,即:严禁招收不符合规定年龄的适龄儿童入学、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以竞赛成绩或考级证书作为录取依据、严禁非正常跨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随班就读、严禁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班和实验班等。
4、加大监督检查
在2016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期间,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基教、监察、督导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和&钱学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开学后小学入学责任倒查和测评机制,并将测评结果反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强化执纪问责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整治、彻底杜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打招呼、递条子、送人情、说情请托、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等问题,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断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市、县两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在小学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6、加大改革力度
要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深化供给侧改革的要求,以小学阶段为重点,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力度,积极推行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教育联盟等新的学校办学模式,实施优质带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2016年9月新学年开始前,六城区和古交市要按照要求推行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并取得破解义务教育&择校&难题的明显成效。
附件:1.2016年太原市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
& & & 2.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小学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太原市教育局
<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font-size:15.0000mso-font-kerning:0.年5月18日
<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方正小标宋简体;font-size:18.0000mso-font-kerning:1.年太原市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
一、2016年5月中旬:出台《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日&6月4日: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网上登记
三、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出台2016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办法文件,公布辖区内小学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范围
四、日&25日:各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工作
五、日&7月10日:各小学组织入学信息审核工作(7月1日&5日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信息审核;7月6日&10日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审核)
六、日&7月31日: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
七、2016年8月上旬: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八、日上午: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均衡编班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小学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太原市教育局:2020010
小店区教育局:7175310
迎泽区教育局:4159027
杏花岭区教育局:7783318
尖草坪区教育局:5640564
万柏林区教育局:6042389
晋源区教育局:6592547
古交市教育局:5214670
清徐县教育局:5722804
阳曲县教育局:5521263
娄烦县教育局:532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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