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款网络游戏PSP游戏会永远存在么

求psp3000游戏推荐_百度知道
求psp3000游戏推荐
的PSP一直拿来看小说,反正好玩的就行,最近想玩游戏。反正好玩的游戏都可以推荐,或者策略性强。1,游戏太多了。找了很久没找到,耐玩,画质和动作越绚丽越好,赛车.最好是棒球大联盟2K系列中文版的.打怪升级过关的类型,动作绚丽,下了也不知道好玩不好玩,请各位介绍介绍,PK对打,画质好,要可以玩的。6,卡通。下面我会写下要求和分类。要么下了之后玩不了。4。3,不太多.运动系列当中最好有类似足球经理的那种.休闲类也可以,但是要耐玩的,射击,可以经营的运动游戏。不要三国无双,最好是中文的,战旗,实况这些系列.有剧情。2,各位谢谢咯~,又没有游戏画面.策略性的,好玩的这种都可以,战争场面什么的要好,而且很耐玩的,找游戏困难,意思意思了。5,不要脑残游戏,最好附上下载地址,网上的游戏网站大多都是分类不清。悬赏20分,不知道玩什么游戏好
提问者采纳
- - ~! ) 这些都是我玩过的!,都不错:寂静岭起源经营类!)圣女贞德(也是策略的,不过很好玩)伊苏系列(爽快的打击感:有战神,不得不玩~,天诛4,怪物猎人2G(都是经典值得一玩)暴力,LZ试试吧
psp的游戏有很多!,还是LZ自己去发掘吧~!没玩过棒球,最终幻想系列:牧场物语 蜜糖村和大家的心愿战场的女武神(非常耐玩并且有趣)洛克洛克(很可爱的游戏)啪嗒砰3(休闲一下也是不错的)初音未来:歌姬计划2(就当听听歌了)大众网球,不过我没玩明白 - - ~:罪恶都市和自由城故事恐怖游戏!)超级机器人大战MX(策略中的经典:携带版(和棒球差不多吧画质和动作越绚丽!这些电玩巴士都有的下
提问者评价
谢谢了~~!
最后的战士 这个...我个人很喜欢啦但是评价好像不是很好。代入感很强 最终幻想纷争 绝赞,但是012无完全汉化版 噬神者,已经出2了 轨迹对逻辑,文字推理游戏,虽然不是完全汉化版但是也很有趣 最终幻想核心危机确实很棒 零式我玩起来有点卡不过好像也不错 游戏王在PSP上出了很多作,虽然只有卡牌汉化了不过玩起来不是特别影响 王国之心梦中降生,第一次一口...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13条回答
伊苏72。绝对的休闲音乐类6,因为我也是小p玩家.最近刚出不久的三国志9中文版……很多.我没玩过。几年了 ~1,老游戏就绝对是圣女贞德第一3.我能当主角吗.拍打碰.战场女武神系列,抱歉了~5?4自己也是小p玩家,看到同样的玩家
画质和动作越绚丽:有战神,天诛4,最终幻想系列,怪物猎人2G(都是经典值得一玩)暴力:罪恶都市和自由城故事恐怖游戏:寂静岭起源经营类:牧场物语 蜜糖村和大家的心愿战场的女武神(非常耐玩并且有趣)洛克洛克(很可爱的游戏)啪嗒砰3(休闲一下也是不错的)初音未来:歌姬计划2(就当听听歌了)大众网球:携带版(和棒球差不多吧?- - ~!没玩过棒球,不过很好玩)伊苏系列(爽快的打击感!)超级机器人大战MX(策略中的经典,不得不玩~!)圣女贞德(也是策略的,不过我没玩明白 - - ~! ) 这些都是我玩过的,都不错,LZ试试吧
psp的游戏有很多,还是LZ自己去发掘吧~!!!这些电玩巴士都有的下。
介绍一些不同类型的吧,我觉得挺好玩的。rpg,fps不算其内(你提到了)。
益智动脑类,上游的威胁。这个不是那种死板的数字游戏,创意类的,所以我不能说,说了就没意思了。
杀戮地带,这个游戏和同伴联机过版是最好玩的,当然一次同底后,也就……
秋之回忆,avg游戏。我特别推荐第一代,那种90年代初的日本纯爱的感觉……莫名的怀旧感,我明明85后。
圣女贞德,战棋类中的极品,叫好不叫座,前半段我很喜欢,后半段没什么新意,你可以玩玩看。
寂静岭,恐怖的,玩气氛的,适合一个人在安静的夜晚开大音量玩。
皇牌空战,战机类游戏,画面不错,high一下吧。
天诛4,潜入暗杀类游戏中的极品……也是我最后玩到的一款值得推荐的作品。
音乐节奏类游戏,噼啪噼啪碰,也靠的是创意,玩腻了也就……
ps,女生最爱,...
王国之心梦中降生
梦幻之星p2
最终幻想核心危机
与最终幻想零式
《怪物猎人》这个不解释 《战神》《第三次生日》《最终幻想》《初音》
怪物猎人系列啦,这个是最好玩最耐玩的。其他的我也有玩最终幻想和战场女武神,都很不错的。你可以多尝试尝试,找到自己喜欢的类型
初音 怪物猎人 合金装备和平行者(间谍潜入,很高游戏性)最终幻想零式(画面华丽 剧情已汉化)RPG的有边境之门..幻想水浒(但暂时未汉化)我玩过的觉得好玩的有这些.....
电玩巴士上有,最终幻想零式,伊苏系列,英雄传说零之轨迹等等都挺不错
梦幻之星电玩巴士下载去
mhp系列战神系列最终幻想系列啪嗒砰圣女贞德
火影cl挺好4399专区下
最终幻想零式、最终幻想7核心危机、战神系列、怪物猎人、零之轨迹、天启之王、光明之心、边境之门、火影究极。白骑士物语、武装神姬、高达系列。这些都是近年来的经典。再过几天有光明之刃。望采纳。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psp3000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查看: 1302|回复: 18
◎◎◎◎◎◎
骑士, 积分 2867, 距离下一级还需 133 积分
精华0帖子威望0 点积分2867 点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前些日子好基友借了我一台PSP玩~~ 对于很长时间不接触“新游戏”的我来说喜出望外~~
&&但是玩了几款游戏之后完全感觉不到曾经对游戏的乐趣~~
&&下载了一些曾经最喜欢的RPG类游戏~ 但是玩到开始就都放弃了~&&
&&最多玩玩赛车类 皇牌空战X 射击类 等比较快餐式的游戏~ 玩几把以后就关机了~~&&
&&发现现在的我对游戏浮躁了~~&&
我が大和の撫子は天下無双!!!
屠龙者, 积分 66273, 距离下一级还需 3727 积分
精华1帖子威望1 点积分66273 点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我以前钟爱JRPG SLG。
现在我只爱突突突和割草。。。。
该用户已被禁言
该用户已被禁言
港服PSN:HKSUNer
精华0帖子威望0 点积分18483 点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我只喜欢用上班的时间来玩游戏~~~在家玩的少~~~就看电影
хорошо!
精华28帖子威望41 点积分30819 点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证明楼主已经老了,我对于游戏的热情还是没有减,对于一些游戏重玩依然津津有味,例如FE觉醒,每次重玩都能玩上80小时以上,这次重玩的理由是自己建立的主角用自己的名字,之前建立的各种女主角都是用AKB48的妹纸名字,然后这次的存档把所有之前登陆过的AKB名字的妹纸全部买下来,所以AKB的支配人不再是肥秋而是我了哈哈
还有,因为主角能和所有角色产生支援关系,和随便一个异性都能结婚生子,因此是找一个结婚目标,之后和其它妹纸支援到A,在一步之差的情况下故意不到S,这就不能结婚,只能永远存在暧昧关系,有些女性角色是和其他男角色结婚了再和我到支援A,有些则先到支援A再和其他男角色结婚
其实游戏只要换个想法去玩,依然会很好玩
猎天使の萌眼镜妹
征服者, 积分 6319, 距离下一级还需 1681 积分
精华0帖子威望0 点积分6319 点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RPG是练级烦,要看完整个剧情就要不断的练,无聊,除了车枪球动作外也不大想玩了
水至清无鱼~人至贱无敌
精华11帖子威望16 点积分584252 点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心态问题。。。。烦恼别的多了
没有钱(永久禁言)
征服者, 积分 6125, 距离下一级还需 1875 积分
精华3帖子威望5 点积分6125 点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我们的生活节奏太快了,无法静下心来玩游戏,生活负担太重,无法无顾虑的玩游戏,楼主可以尝试玩玩illusion的游戏,我心烦气躁时就是玩这个公司的游戏,之后精神爽朗,然后再重温儿时的经典游戏
审判者, 积分 13559, 距离下一级还需 6441 积分
精华0帖子威望1 点积分13559 点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心态已经不一样了。
终结者, 积分 10753, 距离下一级还需 1247 积分
精华0帖子威望0 点积分10753 点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no_jordan 发表于
我们的生活节奏太快了,无法静下心来玩游戏,生活负担太重,无法无顾虑的玩游戏,楼主可以尝试玩玩illusion ...
Illusion的游戏......好吧
佣兵, 积分 341, 距离下一级还需 409 积分
精华0帖子威望0 点积分341 点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7楼把我想讲的话都讲了
Powered by
扫描二维码
下载 A9VG 客户端(iOS, Android)一款PSP游戏会永远存在么_百度知道
一款PSP游戏会永远存在么
提问者采纳
啊。再说那么多人的网盘里面有PSP游戏,网上下载渠道那么多,怎么可能消失,那么多网站有PSP游戏可以下载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psp游戏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查看: 2244|回复: 15
聊聊电子游戏在中国的法律保护问题
在线时间7347 小时
阅读权限100
帖子猥币巴士票
本帖最后由 pknggggg 于
21:31 编辑
理论上这是我的法律毕业论文,猥皮娘当时说发论坛一个,那就发吧,不过不够看。到底是穷学生的感想性质的东西,再加上终究是毕业论文。所以很多的术语和冠冕堂皇的话在里面。
不过既然要发论坛的话,还是删了不少无关的东西,也征求了一下朋友的意见做了些改动,加了点东西(虽然无关紧要)
因为大改动是不会的,因此你要说格式比较无语我也没办法,毕竟也没可能再重写一次了。
本着不误导原则在写,多精细不可能,但是大家看看,多少是可以对现状了解一点的。
好了,下面是正文,很长。WORD传一份下来慢慢看也行
(285.4 KB, 下载次数: 341)
21:20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另:其实我很想顺便招点人汉化,想想还是算了。。。。。
1.配合敖厂长视频观看,效果更佳
2.可以了解一下电子游戏分级制,便于看懂
第一部分:误区纠正
平行进口的不对称性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问题和知识产权的平行进口问题有点像,但也只是有点像而已,因为有一个本质性的区别在那里:就是我国根本就没有允许相关产品的进口!某种程度上来说算走私,但又因为计算机软硬件的特殊性质变得有点棘手。也就是所谓的网络传播能力和非营利性传播的非常性。
1.平行进口问题表述为:平行进口问题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独占被许可人有无权利禁止合法生产的产品从国外进口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平行进口具有以下特点:(1)平行进口的商品是“真品”。与黑市交易的货物不同,它是合法进口的享有特定知识产权的真品,而不是假货或盗窃、走私的货物;(2)平行进口商品是从国外通过购买等合法手段获得的。并且该商品的进口途径也是合法的,而不是通过走私等方式进入国内的;(3)平行进口商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已在进口国受到法律保护;(4)平行进口商的进口行为未得到本国知识产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 & 问题一产生了:(2)(3)(4)条的条件都不符合。第一,我国根本就没有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并且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国对于国外相关产品存在严重的“**侵权”行为。关于什么是“**侵权”,我在正文中会着重讲到。第二,我国关于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极为微妙,何谓“微妙”,当然也是正文需要解决的。第三,理论上来讲,该种商品是禁止进口的。但实际上,各种商品却在市面上销售,下文中也会提到。& &&&
& & 2.平行进口的理论分析
& & (一)知识产权地域性原则和权利用尽原则地域性原则是指不同国家根据其所参加的国际条约对一项知识产权提供保护时,在该国知识产权受保护的程度以及为保护产权人所提供的司法救济方式完全取决于提供保护的国家的法律。地域性原则是反对平行进口的主要理论依据。
& & 权利用尽原则,又被称为权利穷竭原则、首次销售原则,基本含义是经知识产权人或其授权的人许可而生产的知识产权产品,在第一次投放市场后,权利人即丧失了对它的控制权,其权利即被认为已经用尽。权利用尽的立法基础在于知识产权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
& & 根据地域性原则,知识产权人在世界上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区域享有完全独立的权利。未经一保护区域内知识产权人的同意,进口商进口该知识产权产品,即使其手段和程序是合法的,也侵犯了前一区域内知识产权人的知识产权。但依照权利穷竭原则,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只要首次售出后,无论任何人使用或转售该知识产权产品,均不用得到知识产权人的同意。然而,过分使用这种原则,就会导致这样一种结果,即一旦知识产权产品首次售出后,转售商便有权自由转售该产品,包括将其出E1到该知识产权保护区域之外。
& & (二)进口权理论
学者们为了解决平行进口问题提出了进口权理论。所谓进口权理论,就是指知识产权应否包括进口权的问题。在当今世界各国的实践中,是否赋予知识产权人进口权,己成为解决平行进口问题的最主要方式之一。依据我国新修订的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可以看到,任何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而进口该专利产品或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都将构成对专利权人专利的侵害。即此条规定了专利权人的进口权。
& & (三)默示许可理论
默示许可是十九世纪由英国发展起来的理论学说,它是指知识产权人在将产品投放市场时如果没有明确提出限制性条件,则意味着购买者获得了任意处置产品的默示许可,权利人无权再对产品的销售行为进行任何的控制了。
& & 下面就是问题二:实际上我国电子游戏相关产品进口不符合以上任何一个理论。当然第一个理论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最接近的,但是因为进口法的抵触,又使得这个理论无法真正生效。
& & 综上所诉:主机游戏和游戏主机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并不是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问题,至少是不能等同于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问题。
第二部分:中国的相关问题
理论上来讲,这个问题是不应该存在的。因为虽然这些知识产权都是国外的文化类版权,但是根据国籍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原则规定,即使是国外的知识产权,在我国也应该受到相应的保护。但是这个问题却又实实在在的存在于我国。
因为,理论上来讲,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是不应该存在于中国的”,但是“却又实实在在的存在于我国各个角落的”。于是,矛盾诞生了。
2.1 我国相关问题的起因
一切的起源,就是文化部2000号通知
& & 传说中的2000号通知:中国文化部会同其他主管部门于2000年下发了打击整治经营性电子游戏场所的通知,并在第六条规定,任何企业、个人不得再从事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生产、销售活动。
& & 为了切实加强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有效打击和遏制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出现的有害现象,并逐步彻底解决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文化部、国家经贸委、**部、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的意见》。全文共九点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9三个月,在全国集中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专项治理工作由文化部牵头,会同国家经贸委、**部、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联合进行。要通过从严治理,取缔非法经营和严重违规经营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一步明确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应具备的条件,大力压缩经营场所的数量,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实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依法规范经营。二、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各地要立即停止审批新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也不得审批现有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增添或更新任何类型的电子游戏设备。(八)电子游戏机内设计、装置的游戏项目中含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或者**,危害国家安全、利益或者社会稳定,破坏民族团结、**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宣扬淫秽、色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有害消费者身心健康,违背社会公德或者诽谤、侮辱他人等内容的。文化部门要发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认真做好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出现的问题。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重新审核登记,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外经贸部门要认真做好对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加工贸易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管好以加工贸易方式生产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返销出口,配合海关打击走私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违法活动。
其他还有一些,因为没有实用性,就没有列出来。
这个通知简单的来讲就是:
1.禁止继续向国内生产销售“电子游戏”相关产品。
2.压缩国内“电子游戏”市场。
至于什么是电子游戏?通知里没有说明,现在相关部门也没有任何文件给予“电子游戏”任何准确的定义,这就造成了一个问题,同时也是我国主机和主机游戏无法保护的直接原因:解释权可以无限的扩大化。
按照国际上业内的原则,所谓“电子游戏”,指的就是一切以电子虚拟平台为载体的娱乐游戏。也就是说,不仅仅是主机和主机游戏,所有PC平台的游戏也都包括在内。
但是中国却只是单纯的禁止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的进口,但是诸如网络游戏等在内的国内有生产能力或者支持能力的游戏,却采取一种支持的态度,美其名曰:“支持国产”。但是实际上,国内相关企业拥有真正原创能力的很少,大部分都源自国外,甚至是明目张胆的山寨。因此引发的产权纠纷非常之多。但是很多国外相关权益者处于一种求告无门的状态,原因正是因为对于“电子游戏”这一概念的随意解释,以及文化部2000号禁令相抵触。形成了一种真空状态。
这里又牵扯到一个问题,就是法律解释问题。
所谓法律解释(legal interpretation):是指一定的解释主体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法律的含义以及法律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进行进一步说明的活动。
而中国独有的一类法律解释方式就是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而对于“电子游戏”这一概念的解释,很明显是出于行政解释和目的解释。
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
我国行政机关是出于什么目的来解释“电子游戏”这一概念的,显而易见:是为了国内企业的不法利益。因为如果落实了相关的产权保护原则,则会使得国内上万亿的利益瞬间变得无法取得,也会引来大量国外赔偿。怎么会做这种亏本生意呢?
2.2 我国相关问题的现状
2.2.1我国游戏主机的非法入境和主机游戏的盗版两大问题十分猖獗
硬件方面来讲,虽然海关是禁止相关产品进口的,但是我国电子市场上是存在游戏主机销售的。其中不仅仅是网店,就连中关村这种核心级的电子产品市场,都存在公然销售违禁的游戏机的情况。而且不仅仅是销售,甚至存在对原装游戏机进行非法改装,使得游戏机本身更加适合盗版环境的存在。
软件方面就更加明显了,各大网站都有相关盗版游戏的下载,市面上也有盗版主机游戏的光盘销售。
2.2.2我国很多**和个人现在已经和相关的产权持有者产生了巨大纠纷
其实也没几个比较著名的案子,山寨之王马化腾,侵权万万年,从未输过官司。。。
2.2.3我国很多盈利性商品滥用国外版权产品的形象设计和影响力。
现阶段我国包括公共媒体在内的盈利性企业,在其公开的产品或宣传中,未征得原作者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主机游戏中原创的音乐,人物形象,甚至直接使用原作者的游戏框架来“山寨”一个游戏。比较著名的就是中央电视台常常使用游戏中的音乐作为节目背景。而这一行为就算是在国内也是违法的。但是因为音乐本身“从属”于游戏,所以产生的问题被直接回避掉了。
2.3 主要知识产权侵害类型
2.3.1著作权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这同时也是我国相关侵权的主要方式。主要侵害作者的权利包括复制权,修改权以及改编权。
复制权是涉及最广的。中国相关侵权包括了实体方式和网络虚拟方式。实体方式主要就是贩售盗版光盘,这个的存在非常广泛,大街小巷甚至是实体店和网店都存在公然销售盗版光盘的情况。网络虚拟方式就更广泛了,各种网站甚至是门户网站都在公开提供主机游戏的下载。下载量也很巨大。
这里又涉及到另一个情况:因为主机游戏说到底也是一种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的保护本来就相对特殊,而我国由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存在,使得国外计算机软件的在华合法性受到了相当的制约。因为虽然版权的审查是国家版权局的权限,但是软件内容的审查却在问文化部。
没错,这就是中国最大的特殊性:国外并不存在因为软件内容而使得软件版权无法存在的情况,顶多就是禁售,禁售并不影响版权本身的实现。而中国存在内容违法制度,内容的违法会使得软件本身的存在“不合法”,版权自然无从谈起。更为不合理的是,这项制度不仅仅是涉及到国内软件生产,而且国外软件的引进也适用这个制度。另外,文化部的审核范围非常的大,因为不仅仅是审核游戏内容是否违反中国的法律和道德等,甚至是单纯的“不合适”也可以作为理由,这就使得文化部的审核成为一道鬼门关。
修改权的侵犯虽然没有复制权广泛,但是单就深度来说却是更加严重的。因为不仅是涉及软件,而且硬件方面也有涉及。软件方面就是主机游戏盗版的破解和未经允许的游戏语言修改也就是汉化。这个的认知度是非常广的,但是大多数人对于破解和汉化的理解是有问题的。也就是并不清楚这是一种侵权行为,而是单纯的觉得是理所应当的,其实这是更大的问题。
硬件方面就是零售商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对游戏主机进行改装以使其适应盗版的情况,这个更不用说了,典型的侵权行为。
而改编权的侵害虽然数量没有以上两类巨大,但是涉及面更加广泛。不仅仅是游戏本身,文学,动画,网络等方方面面都有相关问题存在。最明显的,某过于各种“山寨”的出现,也就是仿制甚至是直接只作少量改动就把原作品改头换面粉墨登场,这一点在网游方面体现的更为明显。
2.3.2商标专用权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中国是个山寨大国,使用近似的商标,包装设计,从而利用知名商品影响力的情况屡见不鲜。当然所谓山寨上面也提到就是并不是完全照搬,而是做一点点误导性的改动,来使得消费者做出错误的判断。
虽然理论上来讲,商标侵权包括了近似的商标的设计使用,甚至包括了同类产品的销售问题。但是因为国内的商标注册有个条件就是“同类商品”,才不能进行相似商标的注册。问题是国外游戏机或者主机游戏压根在中国没有明确的定位,同时也就会存在解释无限扩大化。所以此类商品同样无法处理。
2.3.3其他侵权
其他的侵权类型一般有两种类型。
1.外观设计侵权
2.故意进行不正当对比竞争
一般来讲,国内关于主机游戏和游戏主机的外观设计侵权不会只是单纯的与现有商品外观相似,而是商标,诱导性宣传,不正当对比竞争的结**。比如山寨PSP。。。。因为西江的话会花去几万字的大量篇幅,所以不再细讲。
.jpg (23.42 KB, 下载次数: 0)
21:16 上传
第三部分:问题的内部原因3.1法律的盲区
上面我们提到了,根据国际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是指:以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独立保护原则、自动保护原则及优先权原则为基本原则的、旨在确立并保护各类知识产权的双边或多边的国家间保护制度。
而中国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以及《录音制品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的参加者,所以按照相关条约,我国是需要保护相关知识产权的。
但是问题在于:我国既然禁止相关产品的进口,但是相关产品却又在国内市场公然销售,并且国内很多企业也在使用相关的版权和产权。
这就形成了一个矛盾:明明是“不应该出现在中国内地”的主机和主机游戏却出现了。那么,这些“理论上来说不存在的在但是实际上却又无处不在”的知识产权到底是否该受到保护呢?并且,这个矛盾的关联性十分的广泛,因为主机和主机游戏并不是一个单一的个体,在现在的实践中,与网络,电视节目,新闻传媒,软件引擎架构都是相关的。比如上面提到的案例,就是一个PC和游戏主机的多平台的纠纷案件。
也就是说,虽然按照我国的参加的国籍知识产权保护公约,既然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出现在我国市场上,我国就是应该保护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的。
问题在于,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没有发售许可,那么他们就是“违禁入境品”。
虽然是违禁入境品,但是违禁入境的商品的知识产权是客观存在的,因为它们在本国都有相应的注册商标,或者有着相应的版权。所以按照条约来说,在其他国家优先注册的产权当然应当受到我国的保护。
可是首先从程序上,就会被卡死。
1.起诉方面
其他方面与中国企业没什么不同,最大的区别在于大使馆可能会有干涉。
2.损失认定方面,这才是最重要的
法院有三种方式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以及法定赔偿数额。其中,权利人的损失是确定赔偿数额的主要依据,也是基础性依据;侵权人违法所得以及法定赔偿数额可以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推定标准。权利人的损失如何确定呢?依据正版软件系统合理的市场价格以及法院已经判决的相同软件侵权案件的赔偿数额加以确定。计算公式:单价*数量。
所以,最大的问题出现了!
首先,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是多少呢?很遗憾,基本为负。硬件方面的收入还有一些,可惜没有名分,份额也很小,基本没有追偿的必要。软件方面是大头,算全价会是个天文数字。可惜基本都是免费下载,侵权方不但不会有违法所得,反而还会因为服务器的支持而付额外的费用,对软件进行修改付出额外的人力。所以根据违法所得进行追偿是行不通的。
再者,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又是多少呢?因为计算公式是单价*数量,所以单价是必要的。我国对于侵权损失的单价认定是根据国内市场的价格认定的,所以因为国内市场禁止销售相关产品销售,那么单价如何计算呢?没法计算?那就是0吧。所以要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来赔偿更是行不通的,因为你的损失是0,所以无法获得任何赔偿。
只剩最后的一条路:法定赔偿数额,又是否可行呢?法定赔偿的前提是法律有相关规定。可是我国对于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的规定是“禁止”,那么法定赔偿数额的规定自然是“没有”。既然是“没有”,那么赔偿自然也无从谈起。
再者,就算是外国公司选择在本国起诉,并且获得了胜诉,也会碰到无法执行的问题。
我国法院承认国外判决是有条件的。别的不说,有两个很重要的东西:1.判决做出国需要与我国有互惠关系。2.做出的判决与我国的基本原则不相冲突。
互惠关系的认定本身就是比较模糊的,因为存在一个领域问题。电子游戏行业到底是什么,国内法律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互惠的内容无法确定,互惠关系也就无从确认。而且与我国相关基本原则不冲突更是可以随意解释的,文化部的2000号令就是最好的**。
退一万步讲,外国公司在中国胜诉了,那么执行情况又能怎样呢?
首先,赔偿执行对象是侵权责任人。那么主机游戏和游戏主机的侵权人又是谁呢?上面说到,国家是禁止相关商品进口的,所以要分情况讨论。
游戏主机是在国内有偿贩售的,但是因为来源不合法,所以通过通常途径寻求会疲于奔命。因为没有统一销售网络,要用这个途径追偿的话只能一家一家的去实体店,费时费力得不偿失。如果你要追究非法将游戏机入境的人,那更是连找的地方都没有。
至于主机游戏,那更是无从谈起。现在的各大游戏站点都很细心,是不会在自己的站点上提供主机游戏的FTP下载的。主机游戏的传播途径主要是网盘(上面说过)和BT共享,这两种途径的主要责任人都是个人,个人是不会有足够的赔偿能力的,而且个人要追查难度也很大。并且国内的大环境也很奇怪,对于盗版的破解制作是持支持态度。所以主机游戏的追查更加的难。
3.2 文化部的角色
我国**对于法律的干涉现象非常严重,很多东西都不是以法律的形式,而是以**文件的形式存在的。对于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的方针就是如此。
我国根本就没有文化分级制度(无论是书籍,电影,游戏等所有方面,世界上的其他主要国家都有明确的电影分级,游戏内容分级等制度。但是中国相关部门以“相关分级不适合中国国情”为理由并不制定相关的内容评级制度),而是制定了一套独立于世界主流评级制度之外的“文化审核制度”。并且就连这一套文化审核制度,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审核标准。
国家/地区分级系统/年龄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成人备注
北美ECEE10+TMAO 澳大利亚GPGMMA15+RCRC等级游戏被禁止在澳洲售卖、租借或展示 新西兰GPGR13R15R16R18 英国UCUPG1215183+7+12+15+16+18+由2002年起,已被
或 分级取代 欧洲3+7+12+16+18+在,某些分级有别于 PEGI 标准 芬兰3+7+12+16+18+ 德国Alle6121618 巴西L1012141618 日本教育?数据库BCDZ主要用于游戏、一般向PC游戏,原则上禁止色情内容A一般向**主要用于一般向R-15成人指定 韩国A121518 分级已不再使用 中华民国普遍级保护级辅12级辅15级限制级无分级机构,由厂商自行分级 全球适合家庭青少年内容成人内容给独立游戏开发商的游戏使用4+9+12+17+给通过全球App Store销售的游戏使用&&换而言之,国外的文化产品是否可以进入中国,完全没有一个实际的可参照对象,全凭文化部“主观审核”,也就是纯粹的**行为,并且这个**行为还是没有任何法律或者制度可以约束的。
法律的最终实现靠的是国家的暴力机关,也就是国家的公权力。但是同时,这也成为了法律最大的限制点。国际化的发展再怎么迅猛,国际联合再怎么完善,只要有国家的存在,那么国与国之间的纠纷就会永远存在。当国家利益与全人类长远共同利益冲突的时候,至少现在的绝大部分国家和**的选择是自己国家的利益。之所以没有大的问题出现,是因为大部分时候大家的问题都是一样的。但是总有不一样的时候,特别是非自然要素的不一致出现的时候,因为文化区域性非常的明显,而在现在这个阶段,文化所带来的国家利益是非常明显的。只是国家利益的认识,有时候并不是那么的准确。
某种程度上来说,国家不制定相关法律保护国外权益人的相关权益是可以一定程度上保护国内的很多“民族企业利益”的。而且更为恐怖的是,这一行为并不会压制国内自主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的发展:因为现阶段我国的技术根本不足以制造游戏机,更没有任何配套的基础产业。而且更加根本的问题是:现阶段我国实质上对于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的相关侵权行为十分严重,如果指定相关法律进行约束,即使不追溯现在的已有侵权行为,从相关法律制定开始,再给一个缓冲期,照样会造成中国现有的文化行业大规模洗牌,这对市场造成的冲击实在太大。法律也是和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必须要照顾到国家的大环境。文化部的出发点很简单:维护现有的利益集团。
换而言之,因为现阶段从侵害国外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权益者的既得利益团体在国内实在是太多,并且还深入到包括**在内的各个阶层。所以文化部要维护这些人的利益,不制定相关法律也是高明之举。
至于2000号令原本的出台理由“规范国内电子游戏市场”,纯属一句空话,因为国内压根就没有电子游戏市场!不过只要效果存在,谁又在乎呢?
3.3 扭曲的法律价值
法律所保护的是国家的秩序以及公共和个人的利益。立法的动因虽然说了一大堆,无非就是维护与惩戒。而维护方面,基本又是两个:1.预测可能发生的问题,从而立法加以约束。2.对已经发生的问题进行总结,从而立法加以处理。正因为这两个大前提,所以使得立法的可能性受到了极大限制。
不存在的问题(或者说不存在实现意义)不存在立法监督的价值(排除恶法的情况),比如说法律不需要规定故意囤积电视机是违法的,虽然这个行为有实现的可能性,如果实现的话也会对社会造成影响。但问题是实现这个想法不但没有任何利益可言,反而会造成实行者的巨大损失,所以在实际上,是不会有人这么做的。那么制定这项法律便变得毫无意义,即使理论上来讲这给了大家钻法律空子的漏洞………
同样,我国的主机游戏和游戏主机市场也是一样的道理。因为我国2000号令的存在,使得市场即使存在也无利可图。所以没有必要修补该法律的漏洞。或者说,并不愿意修改该法律的漏洞。不愿意填补法律漏洞的理由,上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是为了保护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不需要修补法律法律的漏洞,也就是因为即使不修补,也不会有问题。
上面也说到,在中国,对于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的侵权几乎是无利可图的,就算是有部分依靠盗版光盘之类的获取利益,数额也小到足以忽略。大部分依靠网络传播的主机游戏纯属赔钱赚吆喝,破解者还付出大量个人时间金钱来制作盗版,没有回报可言。
所以,理论上来说,不制定法律保护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在华利益也不存在损失。但条件是:仅限于国内相关通过侵权本身既得利益的企业。造成损失的有两个群体:国外权益人和国内修改者。于是另一个问题出现了:这两个群体损失的都是“预期利益”。
我国关于“预期利益”采用大陆法系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概念。这一点从《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在这里实际损失是指受害人信赖合同能够履行而支出的费用或财产因违约而损失,英美法称之为“信赖利益”,可得利益是指如合同按约定履行后受害人应当得到的经济利益,英美法称之为“预期利益”。
说白了,就是“预期利益”在我国的损害赔偿必须是基于合同才有效的。也就是说,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合同约定的数额,预期利益再大也无法赔偿。因为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不能进口,也没有在我国有任何的DaiLi,所以合同利益不存在。合同利益不存在的前提下,赔偿是无从谈起的。因为损失的计算方式就在那里,超越法律与否先不说,经济上也是不可能实现的事、
这对我国的法律提出的挑战不仅仅是游戏机这一领域,其它领域也存在这个问题:如何保护现实存在,却难以被界定的“不可确定的预期利益”。可赔偿的预期利益都是必须确定的,但是实际上不可确定的预期利益存在非常普遍,比如一个模特被毁容的话,她的预期利益损害赔偿仅限于已签订的合同,可事实上,她可以签订的合同远不止已签订的。这部分利益的损失如何确定,怎么确定,都是今后需要解决的难题。
法律所保护的,应该是社会的整体利益。牺牲少数人和外国人的利益的情况是存在的,可问题是:这些牺牲是否值得?另外:真的是少数人的利益吗?很多时候,法律对于“多数人的利益”的界定方式被扭曲成了“既得利益团体的利益”,因为制定法律本身的是既得利益团体,如果没有高觉悟肯放弃自己的利益,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无法保证的。说到底,法律是人类发展过程中思想觉悟低的一个产物,所以要规范,真的要下大力气。
第四部分:冲突
4.1国内外法律的冲突性
因为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的主要产出地,同时也是主要纠纷产生地。虽然知识产权具有全球性,但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也是具有地域性的。所以对比日美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可以直接折射出我国现阶段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的弱点,发现问题的症结。
当然更重要的是,中美的法律分属不同的法系不同的政治制度,很多地方都具有对抗性,这一点在电子游戏方面表现的淋漓尽致。这毕竟是国家垄断和国家推广的正面冲突。所以说,这些冲突点既是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的弱点,也是可以利用的强点。
先来看美国。
美国和中国一样,侵犯知识产权的主要救济方式也是诉讼。美国与中国不同的是,美国有很多相关的行业协会来维护企业的相关利益,使得美国企业的维权没那么费事。另外有一点,美国承认国家法院的管辖,再加上美国本身就是世贸**的领头羊,使得美国无论是本国相关知识产权保护还是保护他国进口的物品产权都非常容易。
更重要的是,对于知识产权的进口,美国并不存在文化壁垒。因为中国对于很多文化产品(不仅仅是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任何文化相关的产品都存在这个壁垒)是会根据内容限制进口的。这一点美国不一样,因为美国对于内容的分级是“限制销售”,中国是“限制”进口。也就是在美国,基本没有什么不能销售的文化产品,只是销售对象会有限制,而中国会直接限制进口,说白了就是一棒子打死。因此中国产生了可进口和不可进口的地上地下两级市场,美国不存在这个问题。因此,美国也就不会有中国的类似法律冲突。
对比美国,我们需要学到的是消除多级市场:这一冲突的温床才能根绝法律问题的存在可能。真正的美国游戏机大厂只有一家,就是微软,本质上就是垄断。或许,这也是一种可以借鉴的国家形式。
但更重要的是是日本。
日本是中国现阶段最好的借鉴,因为现在的中国和日本的当年如出一辙。现在中国的电子游戏市场说得好听点是模仿,说得不好听点就是山寨。而日本正是从五六十年代的模仿做起,慢慢的有了自己的自主创新能力的。日本的法律也是随着这一历程的进行而不断改变的。
日本现在的一大思路就是“以知识产权立国”。以知识产权立国,其核心思想就是要通过实施广泛的策略,在科学、技术和文化等领域建立一个以复兴经济与社会为目的利用知识产权创造高附加值的产品和服务的日本国家。据此,无形资产的创造将被置于生产有形资产的工业之上。
为了实现这一战略性转变,日本**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其主要内容涉及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利用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人力资源发展等诸多方面。日本**承诺,在2005年之前,将就“知识产权立国”的国策制定一套系统的综合政策和具体的行动计划。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一套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制度、税收制度、教育制度。通过上述政策和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在日本国内逐步建立起一套激励智力创造的机制和知识产权实施与保护的基本架构,以提升日本在国际社会中的整体竞争力。
在加强反对假冒和盗版的问题上,日本**督促专利特许厅与海关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假冒和盗版产品在日本流通。在国际方面,由于假冒和盗版侵权现象在亚洲地区比较严重,所造成的损失也比较大,日本**通过双边或多边协定,同欧洲发达国家及美国一道,加强国际间的协作,打击和防治假冒和盗版侵权。
也就是说,因为需要交流,因为需要交换,所以打开国门,所以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日本的经验更加重要。首先,自己要有才存在交流的可能性。中国现阶段压根就没有真正的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相关知识产权,因此开放的话,只会是纯粹的接受,再加上此类技术被游戏公司封锁,也不存在学习的可能。所以唯有拥有自主的产权,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学到的经验就是这些,更多的是冲突。基于不同的法律体系和政治制度,对于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的法律规范和案件处理肯定是不同的。比如对于法律的适用和判决的承认都是不同的,那么游戏公司就可以“选择性协议”和“选择性诉讼”,甚至“选择性物品事件定性”来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一面。
4.2 游戏公司的选择
主机生产者和主机游戏生产者并不是不知道中国的法律无法保护它们合法权益的现状,也不是没有阻止相关产品流向中国的方法。但是包括SONY公司在内的电子游戏行业巨头对于这一状况基本持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甚至还会有意无意的促成这一状况进一步发展下去。而且从表层来看,这种状况给游戏公司造成的只有巨大的损失。首先因为软件无法销售,所以利润的最大部分是无法获得的,这部分算作隐形损失的话,每年各大游戏公司在中国损失的金钱会有上千亿元。另外虽然游戏主机本身并不免费,但是销售游戏主机本身对于游戏公司来讲是赔钱买卖,也就是游戏主机基本是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出售(因为电子游戏的特殊性,这并不算倾销)。在中国卖的越多,就会亏得越多。
游戏公司都不是傻子,赔钱的买卖是不会做的。就算是一时的赔本经营,也是为了长远的盈利计划。所以游戏公司放任这种情况的出现,除了一定程度上的无可奈何之外,也是自有其一番考虑的。
从法律以外的方面来看的话,总的来说就是利益驱动。但是利益驱动是个主观因素,客观方面的成效是取决于市场和公司本身的预期是否符合。
上面也说了,游戏机本身不赚钱,而且因为中国的市场准入问题,并不存在倾销问题(连销售都不准何来倾销?)。如果单纯是要扩大影响力的话,成本未免也太贵了一点。那么游戏公司自然是有其获得收入至少是减轻损失的办法的。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多平台联动销售问题。主力是PC平台。
很多游戏的发售并不是仅存在于游戏主机平台的,而是同时存在与PC平台与游戏主机平台的。当然从出发点来看游戏公司不会是为了解决盗版赔偿问题,而是为了提高销量,再说其他国家也不存在这个问题。但正是这个做法,为他们在中国的求偿提供了可能性。
正因为我国对电子游戏的定义不明确,所以在处理盗版软件的时候,主机游戏的盗版是连同PC平台的盗版一起计算的。而我国对于PC平台的电子游戏同样没有准确的定义,就连国际通用的网络游戏分类标准在中国都不实行。所以一切在中国获得发行权的游戏软件,并不会依据平台的分类,而是统一按照PC的盗版来计算。当然这个也包括游戏周边的生产。不过,这也是现阶段唯一可能的方式。
从法律方面来看的话,主要是出于立法,具体来说就是法律修改的可能性的考虑。
因为在有**的情况下,立法的目的到底是出于维护社会秩序。当社会的现实改变时,法律作为协调社会关系的一环也是需要改变的。如果社会现实不改变怎么办?那么就由希望的人来主动改变不就好了?
中国的电子游戏市场虽然呈现出非常强的排外性(理论上来说应该不存在,但是被**人为设置了),但并不是铁板一块,而是存在若干漏洞的。如果以渗透效应来缓慢进入中国市场的话,是可以影响到**的立法和政策方针的。正如上面说到的,法律和政策的制定是需要顺应社会现实的变化的,像这样缓慢的被动性的使中国的市场发生改变,总有一天,文化壁垒会不攻自破。而且,这不是没有先例的。SONY和nintendo都是有经验的。只是,他们付出了太多的代价,也用了太多的手段。
借口是最好的工具,任天堂的进入方式是以“学习机”和“健身机”的名义向中国输入游戏主机。而且这不是第一次了,当年FC同样是以“学习机”的名义进入中国的,因此还衍生出了无数的山寨机。的确,任天堂的游戏主机上是有一些健身软件和学习软件,但肯定不是主力,却可以利用来“歪曲”游戏机本身的定义。虽然说法律上对于一件物品性质的定义是根据物品的主要功能来实现的,但是定义终究是人做的,那么因为利益驱动而歪曲物品的本身定义的行为自然屡见不鲜。任天堂就是利用国内厂商代发行的方式来在中国市场发行的,为此,任天堂甚至“只在中国范围内放弃了自己的品牌”,也就是以中国DaiLi公司的品牌直接灌注在自己的产品上,说的好听点叫贴牌,说的不好听点就是卖身。
至于消费者,那更是别无选择。因为就算是普通消费者想要购买正式授权发行的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也没有可以购买的途径。但是实际需求又是存在的,这就造成了一个不良的反效果。
法律的一大作用就是引导作用,而我国的相关法律非但没有起到一个好的引导作用,反而是变相的鼓励大家去钻空子,耍手段,这和立法的目的显然是相违背的。要发挥好的引导作用,必须要完善相关的法律。
第五部分:问题的解决思路与必要5.1隐痛和前景
因为这似乎不是一个紧要的问题,虽然涉及到文化经济等多方面,但是现状却是“相对稳定的”,所以至少国家上层不会太重视这个问题。可实际上,这个问题不解决的话,是会有很严重的影响的。这里以一个著名人物为例:大名鼎鼎的“山寨之王”马化腾。
腾讯早就成了世界第一市值的网络公司了,但是腾讯的一切都建立在“侵权”之上。查看腾讯的产品,全部都是“山寨”国内外其他人的产权商品而存在的。现阶段因为这个制度的存在所以没有被查处,但是一旦不复存在,一切都会爆发。无论是经济方面还是文化方面,这次就不是洗牌那么简单了,而是崩溃。所以必须要在这之前解决一切。
不过反过来讲,这也是一个机遇,因为如果可以解决问题的话,就可以利用已经成熟的市场资源,发展属于我国自己的相关文化产业。不过发展的前提,是必须要正视解决这个问题,并且,利用法律的时效性和不追溯过往的原则,是可以把已造成的损失正当化的。虽然这是一种无赖行为,不过至少在这种时期,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
5.2总结与立法意见
综合各方面可以看出,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在我国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行政壁垒。在中国国内的话,被称作“地方保护主义”
所谓行政壁垒,就是**利用政策行政力量来阻止行政区域外的商品进入行政区域内的行为。但是游戏主机与主机游戏在中国所遭遇的行政壁垒是国家级的,所以遇到的问题就不是按照国内现行法律可以解决的了。因为就连国内的地方与中央的法律冲突,现在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尽管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五条第二款),但是由于形形色色的国家机关都被授予立法的权力,同时中国既没有违宪审查制度,也没有立法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之间的冲突不断发生。法律的冲突导致法律适用的困难,进而影响到法院的判决,往往造成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并且地方法律的保护主义的影响下所诞生的法律和政策太多,更为严重的是地方**使用公权力保护这些不合理的法规规章存在。
现在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在中国的遭遇与外地产品遭遇地方保护主义如出一辙,都是为了保护一定区域内的利益团体的不法利益,动用公权力打压企业的存在。所以,新的立法方向应该以以下几点为主。
1.限制**公权力对于电子游戏行业的干涉
现阶段最大的问题就在于**直接介入电子游戏行业的管理之中,而并不是通过法律对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的相关事务进行规范,所以根本途径就是斩断依靠侵权产生的利益链条。但是这样的话立法方面
2.在不改变现有体制的情况下,为国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保护制造可能性
实际上,让**改变现有的文化部审核政策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内部的既得利益者的存在。所以,更加实际的办法就是通过立法的方式让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的权益者在中国获得权益保护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具体可能的做法有:
1.起草专门法,对相关损害赔偿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因为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的相关规定本来就是专门性的,所以起草专门的法律进行约束也是可行的。并且因为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适用上也不会出现问题。但是可能性不大。
2.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方面参考国外相关规定,对物品作出明确定义
现在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存在的两大次要原因就是对于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的定义不明以及国内外相关法律的冲突,所以应该对相关产品针对国内现状进行明确定义,并且对国外法律根据互惠协议进行相关的协调。
3.给予游戏主机和主机游戏在中国以合法地位
这是解决的根本办法,需要通过法律政策等多方面协调,现阶段几乎不可能实现。
我国的电子游戏问题已经成了一颗毒瘤,需要大手术彻底解决。但是做大手术是需要勇气和魄力的,因为牵一发而动全身,肯定是会有阵痛的。很多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就是因为害怕这个阵痛。但是如果不根除的话,问题只会越来越严重。所以需要有有魄力的领导来彻底解决,才会有更好的未来。
嘛,差不多就是这样了。如果不屑的话大可以当个笑话看看,嗯
我有点好奇 为什么被关
…………………………………………………….
你是第一个认出我的
去其他高手多的地方玩了。什么时候公交车高手像以前一样多了,再回来玩吧
/forum/month_30175fbc47b.jpg
在线时间320 小时
阅读权限40
帖子猥币巴士票
猥服出巡 Lv.4, 积分 571, 距离下一级还需 429 积分
我其实很想支持正版
在线时间739 小时
阅读权限50
帖子猥币巴士票
猥言大义 Lv.5, 积分 1280, 距离下一级还需 720 积分
不错不错,太长没看完,不过写得很有深度{:35:}
在线时间6550 小时
阅读权限80
帖子猥币巴士票
猥风八面 Lv.8, 积分 19122, 距离下一级还需 10878 积分
太长不看,说这有什么意义
在线时间84 小时
阅读权限40
帖子猥币巴士票
猥服出巡 Lv.4, 积分 611, 距离下一级还需 389 积分
很有 深度~~~
在线时间210 小时
阅读权限30
帖子猥币巴士票
猥乎其微 Lv.3, 积分 450, 距离下一级还需 50 积分
写得很好,虽然还没看完,过会儿再慢慢看,支持你!
在线时间20583 小时
阅读权限90
帖子猥币巴士票
猥震海内 Lv.9, 积分 45416, 距离下一级还需 14584 积分
坐下来慢慢看吧~
音乐资源有问题或是想找无损格式之类的问题请PM我,因为我基本不太会去翻资源帖里的东西
在线时间421 小时
阅读权限60
帖子猥币巴士票
猥人师表 Lv.6, 积分 2999, 距离下一级还需 2001 积分
路过,顶一个
在线时间575 小时
阅读权限80
帖子猥币巴士票
猥风八面 Lv.8, 积分 16518, 距离下一级还需 13482 积分
整个论文都发上来了?支持大大~
猥币177957
在线时间5638 小时
阅读权限90
帖子猥币巴士票
猥震海内 Lv.9, 积分 56507, 距离下一级还需 3493 积分
尤里大大不到咱们区发一份么?
这个发那么多区也没意义吧。。。.
常客【普通成就】
《我的业余生活》从前有一个论坛叫TGBUS…(在线时间超过1000小时)
水元素【普通成就】
水、H2O、みず、water,额...总之怎么叫都行了
(累计发帖1000即可解锁)
浮云爱好者【普通成就】
一朵,两朵,三朵,呵呵呵… (累计获得1000朵浮云)
浮云收藏家【稀有成就】
已经收藏到这么多浮云了吗,不错嘛!(累计获得5000朵浮云)
水精灵【稀有成就】
我很喜欢水,因为这就是我存在的意义...(累计发帖10000即可解锁)
浮云鉴定砖家【光辉事迹】
浮云对你来说,已经没有秘密了!(累计获得10000朵浮云)
Lucky☆Star【稀有成就】
什么!你在发完申请贴截图的时候没被人撒云?实在是太幸运了,让我抱抱你的大腿吧!(规则改为:总积分正好=或777777)
大负翁【普通成就】
老爷太太,赏点碎银子买碗粥吧。。。我的碗都破成这样了(负面成就,不计入成就猎人数量。猥币≤-1,为此而版主协助违规扣分或将面临严惩)
铜质奖杯【普通成就】
好歹有个名次,哈哈哈哈哈(曾在论坛任意板块内组织的活动中获得第三名)
银质奖杯【稀有成就】
差点就是第一名了! --不甘心的菲尼如是说(曾在论坛任意板块内组织的活动中获得第二名)
金质奖杯【光辉事迹】
比赛第一,友谊第二!(曾在论坛任意板块内组织的活动中获得第一名)
大少爷的修养【稀有成就】
土豪什么的才不符合我的身份,我是品行端庄努力上进的绅士。嗨,baby……人生是需要relax的~~(在猥皮大本营的加油站一次性充了100汽油)
小千金的癖好【普通成就】
作为大型玩具公司董事长女儿的我,只有在给小樱做漂亮衣服的时候,才能让我体会到作为一个有钱人的好处 (在猥皮大本营的加油站充过5汽油)
S·P·Y【稀有成就】
呵呵想揭下我的面具看看我的真实身份吗?知道的人都死光了哦……(同时列名于3个以上用户组)
略疼【稀有成就】
(续《我的业余生活》2)我在那里…消磨了大量的… (在线时间超过5000小时)
日常【光辉事迹】
(续《我的业余生活》3)人参啊……(在线时间超过10000小时)
我的朋友很多【普通成就】
朋友不只是踏脚石,偶尔也可以当坐垫的哦(好友数超过100名)
成就猎人Rank.D【普通成就】
你已经踏上了成就收集的不归路,5个成就怎么可能满足你的需求,继续努力吧! (获得累计超过5个成就--不包括负面成就)
成就猎人Rank.C【稀有成就】
随便玩玩就拿到这么多了,SO EASY,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成就 (获得累计超过10个成就--不包括负面成就)
成就猎人Rank.B【光辉事迹】
达人?=,=是在侮辱我吗?!我是神,我是,我…… --从此无人知其下落 (获得累计超过20个成就--不包括负面成就)
我哭给你看【普通成就】
又没中奖!!再不给我抽中我就哭给你看!我要水漫猥皮大本营!(连续7次参与论坛正版游戏抽奖仍未成功抽中)
白金新手【普通成就】
获得白金数量达到10个,,包含PS4、PSV以及PS3上面所获得数量
光荣隐退【光辉事迹】
让我暂时远离尘嚣,不问琐碎,清修去也,非诚勿扰……(论坛的管理团队成员卸任获得此荣誉)
管理团队【光辉事迹】
猥皮大本营管理团队特有的红色令牌。象征权力与责任的契约之证。(担任过论坛各级版主)
正版党【光辉事迹】
不是咱要晒正版,实在是游戏太好玩(自曝拥有任意平台10款以上的正版游戏)
帖!帖!帖!【稀有成就】
一呼百应,号令群雄,说的就是我了(发布过一个主题帖并有超过1000个回复。资源、回复可见贴不可)
Powered by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psp最后一款游戏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