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河区教育局教育局举报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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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江苏教育宣传工作情况的通报》(苏教厅办函z2016{5号)文件表扬一批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淮安市教育局微信进入全省教育系统微信前十强,名列第二。
  去年以来,淮安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新媒体建设,微信建设稳健发展,积极运用新媒体宣传先进经验、典型做法、优秀人物的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目前,淮安市教育局微信关注人数已经超过7万人,为粉丝数最大的微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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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副会长......
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评论部评论员.....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美国独立教育顾问协会认证顾问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投诉主题:淮安市楚州区教师绩效工资过低
标签:长沙&&
由于对教师绩效工资不平等发放(教师上卡200元)及养老保险政策的强烈不满,楚州区教师9月26日上午在区教育局和区政府门前集体上访,两个地方各有3到5百人左右,交通一度为之堵塞,区委责成教育局人员、各总校长、各中心小学校长及初中校长出面领人,以息众怒,但未能奏效。说实话楚州区教师绩效工资实在太少,形同虚设:淮安市开发区每人3万8千,而楚州才1万5千,市内各县区都高于楚州,如果再扣除各方面的,最后工资比原来的工资还要少;又听说现在才给老师交养老保险,老师扣交现在工资的5%----30%,退休后也就拿工资的3%----30%,这引起教师的极大愤慨,所以引发教师集体上访示威的事件,这事在楚州区影响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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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律师、记者回复&&&&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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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投诉直通车
06:06 & 第1楼
网友评论&&&&共 1 条
哎!本来想着考到教师证蛮开心的!上网一查才知道淮安教师工资竟然这么低!直接不想回去就业!人才流失啊
评论者:教师 &
15:35 & 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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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随地便捷投诉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通知公告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
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录入者:kfq_dqz |&时间: 14:21:21
| 作者: | 来源:
| 浏览:2460次 ]
淮 安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淮教安〔2014〕11号
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
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学校安全、和谐、稳定,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内容
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淮教发〔2014〕8号),依据《淮安市学校安全管理及责任体系建设排查表》(见附件1、2、3、4),对全市学校安全隐患及责任体系建设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
二、排查整治时间、组织
排查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8月20日~9月5日,各学校在市、县区教育局组织指导下,对学校安全隐患及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自行排查、整改,填写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及责任体系建设排查表、登记表,9月5日前报学校主管部门。
(二)督查阶段。9月6日~15日,各县区教育局对所辖学校进行督查,梳理、统计学校安全隐患及责任体系建设情况,需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学校整改,需上报的及时报告县区政府或通报及相关部门。
(三)抽查阶段。9月16~19日,市教育局组成督查组,对县区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抽查。
市教育局抽查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赴清浦区、淮安区、淮中、清中、附中
组长:席文武& 市教育局副局长
组员:相关处室负责人2名
第二组赴涟水县、金湖县、实小、外实小、淮小、特校
组长:徐& 忠&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
组员:相关处室负责人2名
第三组赴清河区、洪泽县、开发区、一附小
组长:刘& 磊&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组员:相关处室负责人2名
第四组赴淮阴区、盱眙县、市高职校、商校、工业园区学校
组长:程永清& 市教育局副局长
组员:相关处室负责人2名
三、排查整治要求
(一)全面排查、一校不漏。各县区、各学校对照文件要求和排查整治内容,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细致、彻底地排查、整改,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遗后患。当前重点排查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及校园工地的安全隐患,严防发生恶性事故。县区教育局对所辖学校督查,要求做到一校不漏。
(二)梳理问题、编号建档。各县区、各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编号建档、整改销号。要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分析预测、预警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标准化机制。
(三)明确责任、分类整改。对梳理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组织进行整改。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矛盾纠纷化解、重点对象管理、网络舆情引导等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坚决防止出现漏管失控。对无法整改或暂时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县区政府或通报相关部门。
市教育局督查将听取县区排查整治工作书面汇报,抽查2―3个现场。各县区书面汇报和《淮安市县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及责任体系建设排查表》(附件1)、《淮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附件4)督查时提交督查组。
附件:淮安市学校安全管理及责任体系建设排查表
淮安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8日
&&&& 县区教育局(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排查日期:
安全管理及责任体系建设指标
&&&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政策、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整治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或要点,持续推举各项安全工作落实。
&&& 是否及时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贯彻的;是否制定年度和重点工作计划;年度重点工作措施是否落实。
&&& 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安全管理全员责任制,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安全管理约谈制度。
&&& 主要负责人是否与职能科室、所属单位签订年度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是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
&& 定期召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形势,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 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全年不少于4次;是否有会议通知、工作部署或会议纪要;是否及时进行部署安排安全工作;解决相关问题措施是否到位、效果明显。
&&& 教育经费投入列有学校安防建设专项资金,并保持逐年增长。
&&& 学校安防建设是否与教育现代化建设、校安工程等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年度学校安防建设投入不低于总投入的10%。
&&& 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 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是否落实;是否在教育管理网站开辟学校安全监管专栏。
&&& 与辖区学校签订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约谈制度。
&&& 是否与学校签订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是否落实安全管理约谈制度。
&&&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维稳管理,并适当组织演练。
&&& 是否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组织学校应急疏散演练是否符合教育部要求。
&&&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档案齐全。
&&&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档案是否齐全。
&&& 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 是否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或内部管理制度。
&&& 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督促、指导学校加强“三防”建设,完善学校安全防控机制。
&&& 所属学校保安配备、基本物防、技防要求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季度排查制度,指导学校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是否建立安全隐患季度排查制度,排查整治是否达到每年是否4次。
&&& 扎实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按期完成专项整治目标和任务。
&&& 是否完成完成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 推动校车规范运营及安全管理,指导建立健全校车运营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道路交通事故。
&&& 政府配备校车是否全部投入运营,并落实安全保障。
&&& 组织学校做好开学综合安全工作检查,并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 是否部署每年两次开学安全工作检查。
&&& 组织学校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督促做好整改落实。
&&& 是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检查,是否有督促学校整改措施。
&&& 组织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督促做好整改落实。
&&& 是否落实每年两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
&&& 组织学校做好“一节两会”学校安全检查,以及安全生产“回头看”活动。
&&& 是否及时组织检查,并有记录。
&&& 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上好安全(法制)课,做到“四落实”;坚持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自救自护常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个人卫生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水防火教育、防灾减灾教育、防邪反教教育、突发事件应对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 是否落实安全(法制)教育课,安全教育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地震、火灾、洪水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疏散演练,让师生掌握避险、逃生的技能和自救自护的方法。
&&& 是否贯彻落实辖区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每月不少于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不少于1次。
&&&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利用节假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或实践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 是否利用“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交通安全日”等节假日、纪念日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 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聘请法制(安全)副校长或法制(安全)辅导员,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支持。
&&& 法制(安全)副校长或辅导员工作是否落实。
&&& 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培训或参加相关行业培训。
&&& 是否组织管理人员培训或未参加省、市相关培训,食堂等后勤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达到行业标准。
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 推动建立校园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切实把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部门总体工作,研究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深化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
&&& 是否组织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校园周边防控体系是否健全,如护学岗是否建立,巡防体系是否建立。
&&& 落实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制,加强本系统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认真落实综治会议制度,及时完成涉及本系统的各项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 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是否落实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 积极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每年2次;主动协调公安、文化、工商、交通、食药监管、建设、街道社区等部门开展治安防控、文化出版市场、网吧歌舞娱乐场所、道路交通标志、食品经营、违规建筑、河道水塘等隐患排查和纠纷化解,打击涉校、涉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 是否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达2次,周边200米范围内是否存治安、网吧、文化娱乐、道路交通、食品经营、河道水塘等安全隐患。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 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无瞒报、迟报现象。
&&& 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瞒报、迟报现象。
&&& 严格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做好安全事故的组织施救和善后处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 是否存在事故处理不及时,影响较大的。
&&& 对影响学校安全的事故和隐患做好年度分析和评估预测,指导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 是否对学校安全事故和隐患进行年度分析和评估预测。
&& 各类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资料保存完整。
&&&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是否保存完整。
上级交办工作
&&& 及时、认真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事项)。
&&& 是否存在工作拖拉、未完成现象。
&&& 注重总结、推广平安校园建设经验做法,积极组织申报平安建设优秀成果,经验做法被推广或主流刊物发表;安全工作受表彰。
&&& 是否有获国家、省、市表彰、推广,有否承接省、市安全工作现场会。
&&&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发生较大以上非责任事故
&&& 发生一般非责任事故
是否发生。
&&& 排查人签名:
&&& 备注: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食物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排查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排查日期:&&&&&&
安全隐患排查及责任体系建设指标
安全管理工作机构
主要领导负责制
&&&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领导组织网络,实行校(园)长负责制,校(园)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是否落实校长负责制、工作网络。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政府及部门和单位领导成员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淮政发[2014]38号)
&&& 中学设立治安保卫机构,小学和幼儿园明确职能科室,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是否落实机构、配备专职安保人员。
&&& 贯彻《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和网络,职责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一岗双责”责任体系。
是否落实《指南》并形成体系,职责明确。
资金保障制度
&&& 学校对安全工作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工作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是否充分保障,并配备必备器具。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门卫管理制度
&&& 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查验、登记进入校园的人员、物品和车辆,严防来历不明人员、未经批准的校外机动车、非教学用危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和可能伤人的动物进入校园。
是否有专职保卫人员,是否有管理制度,并严格、规范执行。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
值班巡逻制度
&&& 组建护校、护园队,规定职责任务、巡查线路、时间和具体要求,落实值班、巡逻措施;寄宿制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
是否建立巡逻制度并执行到位。
安全教育制度
&&& 将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针对不同时间的防范重点,确定教育培训内容,增强师生员工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是否建立制度并贯彻落实。
低年级学生接送制度
&&&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与家长或监护人的交接制度,明确交接时间、手续等。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校舍定期排查和危房报告制度
&&& 建立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按规定对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是否建立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发现的隐患,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是否建立,并有例会记录。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信息报告和处理制度
&&&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时间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及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并保留相关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是否建立,是否有瞒报、漏报现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发[号)、《市政府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14]35号)
重要部位管理制度
&&& 明确门卫、食堂、宿舍、实验室、机房、图书馆、配电室等重要部位负责人、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落实管理措施。
是否建立并执行。
安全奖惩制度
&&& 明确奖惩基本原则、奖惩条款及实施方法,形成与绩效工资挂钩的考核体系。
是否建立并与绩效挂钩。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 建立用水、用电、用气、体育器械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实验室管理制度
&&&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悬挂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建立危化品、放射性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确保危化品、放射性物质存放安全;制度落实有检查。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等,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完善消防逃生和灭火预案。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对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校车管理制度
&&& 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食堂管理制度
&&& 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建立健全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饭菜留验和登记制度。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应急工作预案
&&& 根据《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淮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具有代表性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工作档案
安全责任书
&&& 管理部门签订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明确每个教职工的安全岗位及职责。
是否签责任书,未落实岗位职责。
安全管理工作档案
&&& 及时完整记录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档案是否齐全。
事故处理记录
&&& 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情况记录,包括事故现场记录和调查记录,善后处理过程等。
是否有处理记录。
第三方安全管理协议
&&& 学校与为校园师生提供服务的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是否签订协议。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 落实《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自救自护常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个人卫生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水防火教育、防灾减灾教育、防邪反教教育、突发事件应对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是否将《纲要》要求落实到安全课或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实践活动中。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
&&& 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是否有演练计划、方案、总结,演练次数是否符合教育部要求。
&&& 上好安全(法制)课,做到“四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或实践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支持。
是否落实安全(法制)课、聘请法制副校长,并开展活动。
教育教学安全
&&&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劳动、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等大型活动或春、秋游等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有详细的活动方案。主要有下列内容:⑴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履行工作职责;⑵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⑷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相应防范设备;⑸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审批活动方案,必要时可要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寻求支持帮助;⑹动用的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资质。
是否有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并到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发生学生伤害事件。
教育教学安全
课堂教学活动
&&& 1.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中途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严禁让学生离开课堂。&&& 2.教师每节课要做好点名,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对表现异常或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要早发现、早报告,妥善疏导和安抚。
教师是否落实相关要求,并形成制度。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
专用教室教学活动
&&& 1.专用教室管理人员对教学设施设备、器材、用具等做到经常检查,保证其良好状况,并能够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 2.上课时,涉及到电、刀、毒、腐蚀、可燃、易爆等教学内容,教师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禁在专用教室用设施设备、器材、用具等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教师是否落实相关要求,并形成制度。
体育教学&&&& 活动课
&&& 1.对体育场地、器械、设备等经常检查,保证其良好状况。&&& 2.教学活动前,对学生进行该活动项目的安全教育。&&& 3.授课教师应掌握所任班级有特异体质(心脏病、重感冒等不能参加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情况并安排他们力所能及的活动或见习。
教师是否落实相关要求,并形成制度。
&&& 1.学校不得将房屋、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2.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 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社会活动,如商业庆典、社会演出及迎宾表演等活动。
&&& 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把学生赶出教室等。
内部治安防范措施
&&& 建有“校园110”或警务室,聘请专职保安担任门卫值班。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在校期间每个开通校门口专职保安数量应达到2名以上,夜间应有值守力量;在校师生员工人数超过1500的按照不低于总人数的2‰、寄宿制的按照不低于总人数的3‰配备专职保安,并配备必要的防护、通讯器材。
是否建立标准化警务室,并落实相关要求。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
内部治安防范措施
实体防护措施
&&& 校园出入口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主要出入口设置机动车辆减速装置,有条件的可设置防车辆冲击设施。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
&&& 校园围墙等周界设施上设置防攀爬设施。
&&& 校园内部存放贵重物品、重要教学设施、危险化学品和放射物质、现金票据、档案资料等物品的重要部位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盗安全门,采用坚固的金属防护栏对其窗户实施防护,按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保险柜(箱)保管重要物品。根据校园内部具体情况,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场所、部位设置相应的实体防护设施。
危险易发场所
&&& 校园内部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坠落、溺水、挤踏等事故的场所、部位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醒目警示标志。
技术防范措施
视频监控系统
&&& 校园、校园主要通道、集体宿舍、图书馆、电梯厅、会场、体育场馆、游泳池(馆)、实习实训场所等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校门外的监控摄像防范区域需达到100米范围,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食堂(含操作间)、财务室、档案室、重要教学实训场所、体育场馆(含游泳池)、室外运动场、报告厅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探头按标准应安装&&&&& 个,现有&&&&& 个)
视频监控探头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紧急报警装置
&&& 门卫室、校(园)长室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具备现场报警功能与公安联网。
入侵探测系统
&&& 校园围墙等周界设置周界入侵探测系统,有条件的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实现与周界报警装置的联动。
&&& 根据需要在校园内部存放重要物品、重要教学设施、危险化学品和放射物质、现金票据、档案资料等物品的部位安装入侵自动报警、视频监控、门禁控制等两种以上的技术防范装置。
&&& 安装使用的报警探测器和报警控制器必须提供国家3C认证,监控产品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
&&& 学校(含校区)建立视频监控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应采取数字硬盘录像机作为图像记录设备,24小时进行图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是否建立监控中心,相关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餐饮服务&&& 许可证
&&&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
是否落实,取得何级别(ABC)。
《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
&&& 设置与供餐方式和食品加工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等配套场所等。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按食品加工从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区域设置,流程合理布局,且各区域标识明显。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发[号)
&&& 食品处理和就餐场所面积,与最大供餐人数相适应,符合相关规定。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食堂备餐等相应操作间内设置符合要求的空调、空气消毒、工具清洗消毒等设施。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按规定配备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是否有专兼职安全管理员
&&& 有健全的健康检查、“五病”调离、索证索票、农药残液检测、食品添加剂、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环境卫生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制度是否健全、上墙,并严格执行。
&&& 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且有相关记录。
&&& 应有食品留样设施,留样食品专人负责,其他人员无法接触,并按规定进行留样和记录。
是否有专门留样设备,并严格规范执行。
&&& 用于或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食堂操作设备能运转正常,有定期维护、清洗各种设备记录。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⑴依法获得健康合格证明,并建立健康档案;⑵未超过有效期限;⑶未使用经涂改、出借的健康合格证明。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食堂工作人员无有碍食品安全的习惯和行为,并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是否定期培训并有记录。
原料采购贮藏清洗
&&& 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原料采购贮藏清洗
&&& 分别设置主、副食仓库或区域,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且区分标识明显,并有机械通风设施。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发[号)
&&& 食品和非食品库房或区域分开设置,食品库房或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食品添加剂购进、使用应符合国家规定,落实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五专”制度。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食品&&& 粗加工
&&& 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3类食品原料清洗水池,且水池数量或容量能满足加工食品的数量以及各类水池有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食品加工环境基础设施
&&& 易于清洗、防滑,地面平整、无裂缝、无积垢、无油渍。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排水系统规范。排水沟表面有防鼠网,出口有金属隔栅且网罩或网眼孔径小于6mm。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墙壁、门窗、天花板
&&& 墙壁光滑无积垢,粗加工、餐具清洗消毒等场所有墙裙;门、窗装配严密,设置防蝇纱网,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可自动关闭或安装空气幕;天花板表面光洁、无脱落现象。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并放置有皂液、消毒液。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设置机械排风或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并每周清洗。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餐饮用具消毒
&&& 有符合要求的清洗消毒场所,餐具采用热力消毒。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餐饮具消毒设备设施
&&& 有符合要求的充足的餐饮具热力消毒设备设施(另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设2个专用水池)。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餐用具保洁
&&& 有符合要求的充足、有效的餐用具保洁设施,并有明显标识。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有完整的餐用具消毒、使用记录。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废弃物管理
&&& 食品处理区设置有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且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标识。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 设置专用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且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过程。&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卫生间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所有工程是否经过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安全疏散设施
&&& 学校建筑的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符合特殊情况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 设置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的学校,其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低于1.1m。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应低于1.4m。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幼儿园不得设置弹簧门。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取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宜设置踏步台阶。疏散门内外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消防车通道
&&& 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疏散指示标志
&&& 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于大于0.3m。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疏散指示标志
&&& 设置在墙面上的标志,标志中心线距离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不应大于20m(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大于15m)。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工作电源断电后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封闭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设有封闭楼梯间的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以有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疏散用的应急照明照度不应低于0.5Lx,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应保持正常的照度。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应另有一路电源(方式)供电,其连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正常电源断电后,应急照明电源转换时间应不大于15s。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按扑救火灾类型配置灭火器,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不得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一个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不宜多于5具。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0.15m。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其他消防设施与器材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方法等提示性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 操作面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铺设。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
&&& 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L的挡板。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通往室外的门应向外开;中间门应采用双向开启门。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通往室外的窗户应装有纱窗。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通风口应加金属网。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各种安全用具定期试验、检验。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安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妥善保管,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处所。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变配电室应设有明显安全标志。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配电箱、柜
金属框架接地
&&& 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与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线编织铜线连接,作好标识。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配电柜、成套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 箱盘内开关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按设计要求。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动作记录。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必须定期操作实验按钮,检查其动作特性是否正常。雷击活动期和用电高峰期应增加实验次数。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用电产品以及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用电安全导则》
电气线路敷设
一般环境下布线
&&& 直敷布线可用于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时,应穿管保护。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接地漏电保护装置
&&& 插座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插头插座。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固定用电设备
&&& 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单独与保护接地线可靠连接,不得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在儿童活动场所,应将插座安装在一定高度,否则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用电安全导则》
&&&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取得校车标牌。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
是否取得校车标牌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617号)、《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发【号)、《市政府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14】35号)
&&& 校车驾驶人员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是否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政府配备&&& 辆校车,已投入运营&&& 辆)&&
是否有明确的校车运营保障方案
&&&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建立校车准入与退出、驾驶人管理、安全乘车、线路备案、定期检测、运营监督、应急处置等制度
七项制度是否健全
特种设备安全
登记及&&&& 检验标志
&&& 应有使用登记证和在检验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标志,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电梯的显著位置。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 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应置于乘客易注意的显著位置。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 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应可靠,联系应畅通。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保卫制度 
&&& 建立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巡回检查记录
&&& 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司炉工两个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内。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
&&& 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并有相应的培训记录。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 特种设备应有有效的维保合同和维保记录。
是否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安全隐患矛盾纠纷
&&& 无影响学校、师生的打架、斗殴、黄赌毒等治安纠纷或隐患。
学校是否落实教育管理要求。
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等
&&& 无影响师生出行安全的交通隐患。
学校是否落实教育管理要求。
&&& 周边无网吧,无色情、非法宗教等非法出版物出售。
学校是否落实教育管理要求。
&&& 食品经营者、流动摊点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不出售“三无”、过期、霉变等食品。
学校是否落实教育管理要求。
&&& 防溺水措施有效、安全,责任落实,管控得力。
学校是否落实教育管理要求。
易肇事重点人员
&&& 易肇事等重点人员管护有效、安全,责任落实。
是否排查并有记录。
&&& 无其它影响学校、师生的安全隐患或矛盾纠纷。
是否排查并有记录。
上级交办工作
&&& 及时、认真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事项)。
是否存在工作拖拉、未完成现象。
&&& 注重总结、推广平安校园建设经验做法,积极组织申报平安建设优秀成果,经验做法被推广或主流刊物发表;安全工作受表彰。
获国家、省、市表彰、推广的分别加20分、10分、5分;承接省、市安全工作现场会加4分、2分。
&&&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非责任事故
较大以上事故
&&& 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
&&&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排查人签名:
&&& 备注: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食物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学校(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登记日期:
整改情况(打“√”或日期)
暂时无法整改
共&&& 项安全隐患,其中已整改&&& 项,正在整改&&& 项,暂时无法整改&&& 项。
& 县区教育局(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汇总日期:
安全隐患(项)
暂时无法整改
&&&& 所学校
共&&& 项安全隐患,其中已整改&&& 项,正在整改&&& 项,暂时无法整改&&& 项。
【】【】【】
主办单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邮箱:&&&地址:淮安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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