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交通违章查询林业局付建平

湖北省全面展开“绿盾三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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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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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04 &&
你不这样想,但为什么浙江省的网络监管部门会将你的个人资料和文字发到黄石市公安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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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46 &&
107、大事件日上午,大冶市(由黄石市管辖的县级市)上万名人员来到黄石市政府,他们集体推翻了市政府的围墙和多处护栏,打伤了多名守门的武警和公安民警,其中有两名武警伤势较重。暴民们冲进市政府大院后,撬开了车库门,将里面停放的小汽车砸毁并掀翻11台车。暴民们还将市政府办公楼一至五楼的办公室内设施及窗玻璃砸毁,将市委办公楼一至二楼的办公室内设施及窗玻璃砸毁。&&&&砸完市政府后,大冶暴民们强行拦截市内公交车辆前往武黄高速公路堵路,在老虎头路口附近与交警黄石港大队民警发生直接冲突;大队损失惨重,四台警车被砸,其中有三台警用摩托车(其中有我的警用摩托车),一台警用面包车;六名民警被打伤住院,共约十余名民警遭围攻被打伤。我本人也被打了,但我跑得快,没受伤。 此后大冶人兵分两路,同时堵塞长江公路大桥和武黄高速公路的交通,打砸武黄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制止他们堵路的省高管四大队民警打伤,并将一名民警丢入塘中,还砸了省高管四大队办公室。武汉铁路公安处两名民警开警车办案路过,被拉出车外暴打,其中一名民警肋骨被打断两根,警车被砸坏并掀翻。幸亏有便衣民警上前用大冶话劝阻,说这是外地警察,不关黄石市的事;否则生死都难以预料。暴民们还哄抢附近的小卖部和酒店内的饮料和食品。最后暴民们聚集在黄石市公安局门前欲冲击市局,市局紧闭大门,大治市公安局的民警们在门前排成人墙阻挡暴民们。暴民们没有冲进市局,就往市局内抛掷砖头,并将市局门前停放的多辆警车砸坏。&&&&当天下午13时许,闹事的大冶群众在多方劝说下回大冶了。14:00时,我市在海观山宾馆召开副县级以上干部参加的情况通报会。省公安厅厅长郑少三对“8.6”事件非常重视,亲自来黄石市坐镇指挥。省武警总队、武汉市防暴队也派出了约500名武警前来支援,当日下午16:00时己到黄石市并上街巡逻。此事处理如下:湖北多人聚众打砸冲击黄石市委市政府被判刑日《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王兵 通讯员李国清 程勇 樊斯坦) 26日,大冶市法院对范志武等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卢苇非法游行示威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定,8月6日上午,大冶市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强行推倒黄石市委、市政府大院自动门及围墙栅栏后,曾因犯流氓罪于1993年被判刑半年、因盗窃罪于1994年被判刑二年半的范志武,冲入院内实施打砸行为,随后又伙同曹茂贵、程冲、黄细家等人将一辆别克君威小汽车掀翻并打砸。同一天上午,黄运勇、曹祥松、戴元华、余强、姜太祥等人伙同他人闯入市政府院内,分别实施打砸行为,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财产损失严重。8月5日凌晨1时许,卢苇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将煽动大冶市民到黄石非法游行示威的《通知》擅自在互联网上发布,致使大冶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在网上获悉《通知》的内容后,前往黄石市委、市政府及武黄高速公路黄石收费站等处非法示威,并实施了打砸黄石市政府财物和堵塞交通的行为。法院审理认为,范志武曾两次受到刑事处罚,仍不思悔改,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对其判刑5年,对曹茂贵、程冲、曹祥松、戴元华、黄运勇、黄细家、姜太祥、余强等8人判处3年以下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卢苇以非法游行示威罪判刑二年。&&2006年2月底,省里公开了对“8.6”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现将处理情况附上: 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大冶8.6事件处理情况 东楚报讯 2月24日下午,省纪委、省监察厅在汉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吴志峰向新闻媒体通报了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大冶市“8.6”事件的有关情况。  通报介绍:日,我省大冶市发生了一起到黄石以“袭警”和冲击党政机关为目标,实施打砸抢堵,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群体性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政治、社会影响。  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和听取情况汇报,采取应急措施果断处置。省市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组织工作专班,对“8.6”事件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犯罪人员卢苇等十余人迅速开展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和判决,及时恢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此基础上,根据省委的决定,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黄石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公安机关对“8.6”事件的组织情况、动员情况、指挥情况、经费情况、有关领导干部的参与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已查明“8.6”事件是由大冶市少数领导干部组织策划,大冶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少数退休干部组织发动,少数矿主出资,社会闲散人员参与的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群体性事件。  “8.6”事件中主要违纪的党员干部有7人,其中大冶市在职干部5人,退休干部2人,分别是:  李鹏国,男,1953年7月出生,湖北大冶人,“8.6”事件发生时为中共大冶市委副书记。  陈方银,男,1953年1月出生,湖北大冶人,“8.6”事件发生时为中共大冶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石忠文,男,1947年11月出生,湖北大冶人,“8.6”事件发生时为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郭衍炳,男,1948年11月出生,湖北大冶人,“8.6”事件发生时为大冶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石教鹏,男,1959年5月出生,湖北大冶人,“8.6”事件发生时为大冶市民政局局长。  石代田,男,1940年7月出生,湖北大冶人,2000年8月从大冶市政府调研员岗位退休,退休后担任大冶市老年体协主席。  张志翔,男,1936年7月出生,湖北大冶人,1998年从大冶市政协副主席岗位退休,退休后担任大冶市老年体协副主席。   通报继续介绍:日下午,黄石市委领导同志向大冶市委书记办公会议通报黄石市委常委会议关于将大冶市撤市改区的意见。7月29日上午,李鹏国背离组织,擅自通知陈方银、石忠文、郭衍炳、石教鹏到市民政局召开会议,研究开展反对撤市改区的活动,确定组织大冶的离退休干部跑省进京上访,费用由李鹏国、陈方银负责,并让离退休干部出面给黄石市委施压。会后,李鹏国、陈方银分别向大冶市有关单位要来资金作为离退休干部上访和印刷发动“8.6”事件宣传资料的费用;石忠文安排下属起草了《关于黄石市委市政府拟撤销大冶市的有关情况反映》,郭衍炳放纵下属起草了《湖北省大冶市部分政协委员关于坚决反对撤市改区的情况反映》,并分别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签名,寄给了省和国家有关部门。8月1日至3日,在石教鹏的具体组织和支持下,石代田和张志翔组织了征集签名、进京上访、制作传单等反对撤市改区的非组织活动,授意大冶球迷协会会长和大冶某中学教师组织了8月4日上午的上访活动。8月4日上午,上访人员不听劝阻,与维持秩序的武警、公安民警发生了“摩擦”,当晚,石代田、张志翔以所谓“受伤”的上访群众要讨说法为名,指使他人组织人员8月6日再到黄石游行。与此同时,少数大冶籍矿主于8月5日组织了20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入住大冶市城关宾馆,准备次日到黄石游行。得知这一情况后,黄石市委、大冶市委做了很多说服劝阻工作,但收效甚微。8月6日上午,大批上访群众从大冶汇集到黄石市委、市政府大院门前,由个别矿主现场鼓动冲击市委、市政府大楼,少数不法分子带头冲击并砸毁办公大楼的玻璃、门窗、办公物品、车辆,酿成了“8.6”事件。  “8.6”事件是由李鹏国召集陈方银、石忠文、郭衍炳、石教鹏总体策划,石教鹏组织实施,石代田、张志翔等退休干部极力参加,少数人受石代田、张志翔指使出面组织群众游行,个别矿主组织、指使社会闲散人员实施打砸抢堵酿成的。李鹏国、陈方银、石教鹏对此负有主要责任,石忠文、郭衍炳、张志翔、石代田负有重要责任,个别矿主等人负有重大直接责任。  此外,李鹏国、陈方银、石教鹏在审查期间,分别交待自己受贿、收受礼金等问题。  鉴于上述情况,黄石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报经黄石市委、市政府决定,分别给予李鹏国、陈方银、石教鹏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给予石忠文、郭衍炳撤销党内一切职务的处分,责令其分别辞去大冶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主席的职务,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分别给予石代田、张志翔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的处分。  通报指出,“8.6”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及不良影响极为严重,对李鹏国等人进行严肃处理是完全必要的。全省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要带头讲政治,树立牢固的政治观念,善于从政治上洞察和处理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要带头讲法制,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用自己的模范和表率作用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带头讲党性,树立牢固的党性观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按照党章、党纪和党性原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顾全大局,严守纪律。通报强调,保持社会稳定是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各级党组织必须把维稳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十一五”规划的主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既要一心一意抓经济,又要扎扎实实抓好社会各阶层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及时化解和处置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把广大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切实有效地加强对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他们以理性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在全社会营造讲大局、讲稳定、讲文明、讲法律、讲秩序的浓厚氛围,自觉维护来之不易的和谐稳定的大好形势。 &&(关于我被打的细节:8月6日上午10:03时, 我在家接到姜新建(中队长)的电话,他说大冶人来黄石闹事,让我立刻上班。我问是到市政府去?姜说他们现在离开了市政府,正在市内转,你赶快到老虎头路口来。姜在电话中既没说大冶来了多少人,也没有说这些大冶人在黄石干了什么。姜这轻描淡写的几句话,让我对事态的严重性没有一点儿预料,差点儿把我害死(这并不是夸张的形容)。我当时以为大冶人看黄石市公安局的民警们在市政府门前严阵以待,不敢在市政府门口闹了,可能是开车在市内游行、打标语示威,或者是准备堵市内没有警力控制的其他路段来抗议大冶撤市建区。&&&&我迅速换上制服出门,从二医院骑警用摩托车往老虎头方向而去。骑到公园路口,我看见往老虎头方向似乎堵车了,我右转弯向前,准备去疏导交通。我看见路上有很多人,一辆警用摩托车倒在路右侧,我有点奇怪,但没有停车,仍然低速向前行驶。又走了不到20米,我又看见一辆警用摩托车倒在路中,车油箱、车后箱均被砸烂,我感觉情况不大对头,这时冲过来四、五名青年男子,用大冶话喊:“黄石警察!黄石警察!”当时我对自己身处的险境一无所知,根本就猜想不到大冶青年将会怎么样对待我。&&&&我茫然的看着跑过来的几名大冶青年,他们约二十五六岁, 很强壮。一个上来就将我的车挡风玻璃砸了,另一个拿一砖头砸在我脑袋上。我带着警用头盔,这头盔是玻璃钢制成的,很结实,我听见嗡的一声闷响,但我的头一点没伤着。我完全被打蒙了,大冶人这是来黄石搞暴动啊!我参警十多年,这是第一次在一无所知、没有任何作为的情况下遭到攻击。另一人用木棒将车镜砸毁,将我的头盔打掉了。又一人一拳打在我右眼侧,我本能的一闪,拳头打上了脸, 但消去了大部分力量,没有将我打成乌眼鸡。这一拳让我彻底清醒的悟出我目前的极危险处境,我跳下车,车子倒地,我连车钥匙都没顾上抽出来就转身跑了。从我受攻击到我跑,这过程不到三秒钟,我想我的反应再慢一秒钟可能就跑不出来了。毕竟我当时是一个人孤立无援的处于一群失去控制无法无天的暴民之中,我别无选择。我不是说暴民们的目的就是要打死打伤几个警察,也许没有任何人想把事态闹得那么大,但群体性行为的后果是无法预测和控制的,暴民们己经充分的体现出无政府主义特征。如果将我围在人群中间暴打,你一拳他一脚下来,很可能某个人的一块砖头或一棒就能打中要害让我牺牲。&&&&跑出大冶青年的包围,我停步掏出手机拔110,想向市公安局报告这紧急情况,电话还没有拔通我就放下手机继续跑,因为我周围环境复杂,停着不少车,站了不少人,我没有一点安全感,任谁过来一砖头就可以把我给拍倒,我根本分不清身边的都是些什么人,(我不知道他们是看热闹的黄石人还是大冶的暴民)我感觉跑到没人的地方才安全。跑到公园路口,看见我队三中队指导员宁海,他喊我快走,拉着我跑到污水处理厂对面。这时我看到我队民警吕钢、吴劲松、刘雄文、刘俊,看到他们的淡蓝色警服,我这才感到松了一口气。宁海说他们看见我骑车在公园路口右转弯冲进大冶人中,之前他们大声喊我不要过去。我没听见他们的喊声,因为他们距公园路口最少有30米远,现场那么嘈杂,我怎么可能听见。在我冲进大冶人群中的前几分钟,吕钢也正从公园路骑车赶来增援,是吴劲松喊了吕刚一句,吕刚立马将车左拐弯往牛尾巴方向行驶,逃过一劫。当时吴劲松正站在公园路口,离吕钢只有几米的距离。宁海说大家先撤退回队再说,于是我们拦了一辆过路的武汉市牌照的小汽车和一辆富康出租车回队,走了没多远在林业公安局处看到我队谢崇明队长停车在那里,于是我们下车,宁海走过去向谢汇报情况,我站在路边没动。我不知道谢队长对宁海做了什么指示,反正宁海又走过来对我们说:先撤回队待命。于是我上了刘雄文的摩托车和他一起回队,宁海等人也拦车回队了。在大队一楼大厅里,民警汪席良瘫坐在椅子上,后脑顺着脖子流下一片干涸的血迹,脸上灰土满面,身上的警服也留下了很多脚印。我问汪怎么回事,汪神态茫然,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知道怎么就被人围着打,打之前是怎么出去的和被打后是怎么回队的,我都记不得了。汪出现了暂时失忆现象。随后汪被内勤何曙红送到三医院住院治疗。&&&&我想起我的车钥匙和家里的门钥匙都还留在现场,就给我的朋友陈胜(他就住在老虎头附近)打电话,让他到现场去把我的钥匙捡回来。我还特意叮嘱陈胜,在现场捡钥匙要注意观察四周情况,千万不要被大冶人误认为是便衣警察,那就危险了。过了一会儿,好象是谢队长打电话到值班室说大冶人离开老虎头去堵武黄高速公路了,让我们派两个人去老虎头观察情况,其他人去二医院检查受伤情况和照顾受伤民警。我和宁海等人回到现场,宣传民警张国友等人对被砸毁的摩托车拍照。附近的汽车修理厂老板叫工人把我队被砸坏的三辆警用摩托车都推进厂里停放,替我们看护着。这三辆警用摩托车是姜新建骑的“鄂B8109警”、王新骑的“鄂B80001” 、我骑的“鄂B81011” ,我的车被砸得最狠,连发动机外壳也被砸烂,听汽修厂职工说,是大冶人用自带的铁锤砸的。王新的车油箱被砸得变形破裂,汽油不停的流出来。我没看到钥匙,问了厂老板,她说东西都收在这里,没看到别的东西。每辆警用摩托车的后箱都被砸碎了,老板说看见大冶青年将车箱里的对讲机、警棍拿走了。一名老工人说他看着我被打,说我刚跑出包围就停下来打手机,一个大冶青年追上来飞起一脚踢向我后背,幸亏我又开始跑了,不然被踢倒在地的话就惨了。我脱下警服衬衣,看见衣服背部留下一个大大的脚印。我还真不知道自己曾被人追和踢打,可能是我跑得较快,大冶青年只踢到我的衣服,没有真正踢到我的身体。老工人还说,大冶人虽然有好几百人,但在现场真正打人、砸车的也就一二十个人,其他人都是在围观。&&&&我在现场碰到陈胜,他说他四处都找了,没找到钥匙。我把被砸烂的警车后备箱中的杂物取出给陈胜,让他先拿回他家替我保管。我想钥匙可能是被大冶人扔了,就在路边草丛里寻找。一名修路工人问我在找什么?我说找一串钥匙,他说钥匙他没看到,但刚才捡了一顶警帽,放在路旁。我捡起警帽,谢了他就拿走了。这顶警帽后来听说是王新的。我还给女朋友打了个电话,说了我刚才的惊险经历。&&&&同事们到二医院去了,我和宁海留下来观察情况。我们在修理厂休息聊天,对讲机不停的响,宁海说他和吴劲松都挨了拳头和砖头,那个飞脚踢我的大冶青年好象就是先前也踢了他几脚的那个人。宁海说我队民警王新被打得满脸是血,他们过去救王新也挨了打。宁海还看见教导员梅方汉被几名大冶人抓着往墙上撞,姜新建、涂春华、汪敦明都被打了,伤势严重,我队鄂B8013警用面包车也被砸了……我完全想象不出这是怎么一派疯狂的景象。&&&&12:30时,我和宁海在修理厂吃了食堂的份饭。13:00时宁海接电话到劳动路去了,我步行到陈胜家拿我的东西。我穿着警服一个人走在老虎头路口,心里觉得很不安全,总感觉会突然跳出几个大冶青年追打我。特别是路口有一名男青年盯着我看,他附近还有几个男人或站或坐,经过他身边时我很紧张,表面上若无其事,眼角却一直在留意着他的动静以便随时拨脚飞跑。在陈胜家聊了一阵,我拿了东西就坐公汽回家了,路上还听到车里的乘客议论今天上午大冶人来黄石打砸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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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03 &&
108、一天里的两件无聊小事日中午,我在沈家营小学门前搞护学岗,护送小学生们放学过马路回家。学生们走完之后,我回大队食堂吃饭。刚到大队,我接到中队长电话,说省交警总队领导来检查护学岗情况,让我再回到沈家营小学前。我过去后,学生们早走光了。中队长和另一名民警也在那里等着领导。学校老师不知从哪里找来十几名学生,排成队等着领导来检阅。我们等到12:10时,听说领导不来了,民警们才回队吃饭。可怜那些小学生们也饿着肚子,陪着我们白白等了半个小时。中午在大队午睡。下午14:00时在大队开会。我没兴趣听谢队长的老一套,象往常一样看自己带的小说。谢队长说:“吴幼明,你不要在下面看书了!”我放下书,开始做眼保健操,然后捶击头部,摇脖子,晃脑袋。我觉得谢的思维有问题,因为你讲你的话,我看我的书,两者都有自己的行为自由,而且互相尊敬,互不影响。可他制止我看书,这就干涉了我的自由,而我不想听他的废话,所以我只能做眼保健操。谢制止我看书后,看着我做眼保健操,眼睛里有一点愤怒,但没有再说什么。或者我们彼此都觉得这很无聊。109、领导也不好当日下午15:00时,我到大队开会。谢队长在会上强调我9月只罚款三起,罚款额160元,并且连续五个月的罚款额是全队倒数第一。他说这样下去,他将向交警支队汇报;可见他对我已经计穷无奈了。我依然埋头看书,当他的话耳旁风也。我随手记下了大队前八名民警的罚款额,分别是吕28000元,王26500元,陆16690元,乐14470元,吴14260元,戢14150元,王13150元,潘12240元。顺便说一下日上午的一次大队会议。那天,谢队长说:“我队有50多名民警,月罚款最多19万,而西塞山大队30多名民警,月罚款最多40万元,支队领导认为我队的罚款太少了。”我觉得谢队长处在支队领导的压力之下,又碰到我这么个不替他分压的民警,确实有点难受。我有点同情他。但我又想,领导就是解决问题的人,如果上级交代了任务,你往民警头上一摊,自己没有任何压力,只管轻松自在的吃喝玩乐,那领导也太好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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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47 &&
谢谢您让我们更了解了这个社会的真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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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调来调去从2005年5月起,黄石港交警大队开始采取民警不完成罚款任务就扣工资的作法。在5―9月里,我也开始主动的用不罚款的方式反对大队的这种作法,我每月只捉几起违章,连续五个月在大队里纠章量排名最后,我因此被扣工资803元。我的行为让同事们觉得很奇怪,谢队长曾经私下把我叫到他办公室,问我是不是对他有什么意见?我说,我对他没有意见。这是我的心里话,我反对的是罚款任务,不是谢这个人。日,我从黄石港交警大队调到交警支队交管科工作。这次调动是交警支队领导为了化解我和大队领导之间因为我不罚款而产生的矛盾。调动后,我实际上并没有进机关坐过一天的办公室。我在交管科的设施科上班,每天和另一位民警带着临时工在路上安装红绿灯,涂马路标线标志,安装道路护栏。尽管这样,我上班不用罚款了,别的民警还是觉得我比以前在大队里舒服得多。如果我是找关系,送礼进的交管科,别人也不会有什么想法和不平,因为他们认为你有关系,也付出了代价,你进交管科是应该的。而我以不罚款的方式进交管科,就被民警们视之为不劳而获,让他们心理非常不平衡。有人说:“我每个月辛苦罚款几万元,还在路上继续罚款。而吴幼明一个月只罚款几百元,却被调到支队机关。这太不公平了!”所以,我调到交管科只是暂时的几个月过渡,领导们认为:一定要把我调出交警支队才能稳定军心。日,我又被调到西塞山分局西塞派出所工作。根据黄石市公安局政治部文件规定:“一个民警调动到新的单位,原则上两年内不另作安排。”还有,我从黄石港交警大队调到交警支队交管科工作只需要交警支队党委决定;我从交警支队交管科调到西塞山分局工作属于跨警种跨单位调动,需要黄石市公安局党委决定。我这个小民警居然会引起交警支队和黄石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们关注,如此频繁的为我调动工作岗位,我给领导们增加了多少麻烦啊!如果黄石市公安局党委知道我去了西塞派出所后,会出现更多麻烦的话,他们是绝不会把我调去的。那样我会一直在交管科老老实实的干到退休的。因为那里很单纯,接触不到任何社会与工作矛盾,每天只是在马路上划标志标线、安装红绿灯、道路护栏,是一个没有任何故事的单位。但是,人生是不能够假设的,该来的事它总会来临,躲也躲避不了。请看以下两个文字。交警为什么都热爱罚款 尊敬的黄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王庆华同志:  您好!我叫吴幼明,男,32岁,警号005676,一级警司,现为黄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民警。今天我有一件事情向您汇报,之所以打扰您,是因为此前我己将此事向交警支队党委反映过了但并未得到支队领导的确切回复,而我觉得这并不是个小问题。2005年5月―9月我在黄石港交警大队工作期间,累计被大队长谢崇明扣去百分考勤803元,理由是我未按月完成大队规定的罚款任务。谢崇明给黄石港交警大队的每一个路面民警制定的罚款任务为:每人月纠章量不得低于180起,平均每起纠章的罚款额不得低于50元(这样每名民警的月罚款额就不能少于9000元),否则就要按比例扣民警的月百分考勤。根据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谢崇明利用大队长的权力给大队交警下达罚款任务是违法行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更是粗暴的掠夺了民警的合法收入;同时,扣款时连收据也不给,严重的违反了财务制度。试问路面交警能不依据法律的明文规定去处罚司机吗?民警能收取司机罚金而不给收据吗?如果我在路面执勤时这样对待驾驶员,肯定会被司机们骂成土匪。谢崇明身为大队长,在管理队伍时随心所欲的给民警订罚款任务,未完成罚款任务就扣工资(《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完全是仗势(权力)欺人(民警),这还是个有素质的执法机关的领导者形象吗?我于日上午将此情况的书面材料上交交警支队政治处,因为交警的百分考勤都由支队政治处核发,我想查询清楚:我被扣百分考勤这究竟是大队行为还是支队行为?谢崇明制定罚款任务并以此扣民警百分考勤的事,支队领导是否知情?日下午14:30时,支队政委李良武约我到政治处会议室谈话,在场的有副支队长石长远、交管科长徐冰、政治处副主任闻关泉、黄石港大队教导员梅方汉、纪委内勤李家安。李政委向我宣读了湖北省交警总队文件,其中有市区交警日纠章量应为10-15起的条款,还宣读了与此内容相同的支队文件;指出因为我未完成大队规定的纠章任务,大队扣发我的百分考勤是合理的。我说这些文件规定了民警应完成的纠章量,但并未明文规定民警未完成纠章量就该扣工资或受到其他处罚,这实际上不具备操作性;就象交通法中如果规定闯红灯是违法行为,但没有具体规定闯红灯将如何处罚,那么禁止闯红灯的规定也就是一纸空文。我并不是说支队、大队领导无权扣我的工资,我愿意让谢崇明扣我的钱,但他能不给合法理由、不给扣款收据就任意克扣我的工资吗?这种行为一点合法性都没有,能让我心服吗?现在都快到2006年了,新的交通法施行了一年多,广大驾驶员和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也越来越强,在这种现实情况下,象谢崇明这样的大队领导还在沿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管理思路,违法给民警订罚款任务,完不成任务就扣工资,这种落后的管理方式能行得通吗?事实上有我这样的民警向领导提出质疑,可以提高领导的管理水平。李政委说如果你来当领导,你又将如何提高民警的工作效率呢?我说我不是领导,也当不了领导,用不着考虑这个问题。李政委说你每天上了班,但没干事,一个月纠章不到10起,大队扣你钱是理所当然的。我说我罚款少但并不表示我没干事,比如我值班、上班、指挥疏导交通堵塞、配合城管清理摊贩占道、保护事故现场、调解小的交通事故和纠纷、参加安保警卫工作、参与处理大型治安事件这些都不算工作吗?在“8.4” 那天,大冶市民上访堵路时,我最先冲上去将打交警者拖上警车,然后和闻关泉副主任在车上守卫所有抓上来的闹事者,我的表现不勇敢吗?大队怎么能仅仅因为我罚款少就将我其他的所有工作都抹杀,将我的月百分考勤扣光,这说的过去吗?李政委说你对此事的处理意见有什么要求?我说我无权要求领导该怎么办,我只希望领导们依法、依财物制度办事,给我扣款的依据和扣款收据,即便为此处分我,我也搞个明明白白心里舒服;要么就把非法扣去的803元工资还给我。其后,领导们反复做我的思想工作,意思是希望我不要为此事较真,将此事化解算了。但作为一名执法者,我被大队长稀里糊涂的扣了803元工资,我能稀里糊涂的就这么算了吗?我个人的经济损失不谈,我们的队伍管理能不严格依法治警,依财务制度办事吗?我不对此较真,我怎么对得起这身警服和执法者的称号?从14:30时一直谈到近17:00时,我看李政委等领导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空耗时间也无用,就走了。今天,我给您写下了这封信,只希望能引起您对交警支队混乱的内部管理的高度重视,我按制度将此事逐级上报,将在15天内静候此事的最终解决。如果此事在黄石市公安局范围内仍无法解决的话,我只能将之公布于网络媒体,让公众来参与讨论和判断此事的是非对错。  此致    敬礼!  吴幼明  日  附扣款记录  2005.5月 被扣30元  6.7两月 被扣257元  8月 被扣216元  9月 被扣300元  合计 被扣803元    日9:50时,我将这封信送到黄石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秘书罗晓辉收下了信。当天下午17:00时,交管科长徐冰通知我,我明天就被调到西塞山公安分局。日上午,我到西塞山分局政治处报到后被分配到西塞派出所。西塞派出所是黄石市郊的农村派出所,从我家骑摩托车到西塞派出所要半个多小时,途中几乎穿越了整个黄石市区,同事们戏称我这是被发配边疆。我不想将这次调动理解成市局领导对我的打击报复,我在西塞派出所安心上班,静候了十五天之后,没有得到市局方面的任何回复。今天我在网络上公布这个事件,是想给广大驾驶员朋友以知情权,同时向法律界人士咨询:我该如何运用法制途径去讨个说法?我不惧怕任何来自权力的打压,如果穿着这身执法者的警服却没有能力去维护法律的尊严,我穿它何用?  吴幼明日小人物也有梦想――吴幼明致网友们的公开信自从日晚,我在天涯社区发表《交警为什么热爱罚款》一文以后,收到很多网友们的短信、电话和邮件支持。我没有能力回复每一个朋友,但我已将全部短信抄录下来,邮件也下载了,这是我最珍贵的记忆。有很多警察同行打电话来支持我, 其中还有一位身在伦敦的前沈阳交警;他们纷纷向我说明罚款任务问题在他们那里同样存在, 但认为我个人的行为改变不了这个现实, 还可能遭到体制内权力的明枪暗剑报复;他们担心我及家人的安全。伦敦的那位建议我干脆辞职到英国去, 他可以帮助我。有山西网友建议我上访。 有一个大悟交警说他愿意和我一同上访。有天津交警说,天津市港口中队交警人均月罚款10万元。有东莞私企业主建议,如果我实在被单位领导排挤得受不了了的话可以到东莞发展, 他说:只要我诚实正直的工作, 到哪里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一方天地, 他可以帮助我和家人在东莞安家。有网友帮我转贴了很多个论坛。有网友在网上发起签名支持吴幼明行动。有网友声称要将我顶进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节目。有网友让我公开帐号, 他们要捐款支持我……还有一位深圳网友告诉我:东莞交警部门将道路监控设施外包(将闯红灯拍摄外包给非执法部门的企业),结果有400多名司机收到了总额1700多万元的天价罚单,最少的被罚一万多,最多的被罚十几万,被罚的莫名其妙的司机们正准备联名上访。我统计了一下:截止到日为止,我接到了全国各地26个警察支持我的短信、电话和邮件,有24个媒体的工作人员(有电视、报刊、网络、电台)与我联系过,有一个杂志(出于保护该杂志的目的,我不想公开刊名)刊登了我发在网上的帖子全文。&&&&很多人说我是个英雄, 但我要真心的说:我不是英雄,我也不想当什么英雄。没有众多网友的热情帮助和支持,我的声音只是一个基层小民警的自言自语,微不足道。是你们将我这个小民警的心里话无限的传播和放大,让更多的人们都能听到。我只是说出了一些真话,就得到了那么多朋友们的真心支持,我感谢你们!不管我明天或者将来还能不能继续穿上这一身警服,我都不会为这次发贴行为而后悔,我为我拥有这么多朋友的支持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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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想简单的介绍自己:我1974年生于黄石,1991年参加工作,1994年参警,先后从事过巡警、派出所管段民警、交警等工作。作为一位有着12年警龄的基层民警,我怎么会不懂得这些潜规则?为什么我以前就没有说出罚款任务的内幕?我20岁参警,在一个纪律部队里,一个人很容易受到群体性价值观念的影响,就象一只生活在蚁群中的蚂蚁,每天都和同伴们一起忙碌工作,却从未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有意义和价值。在巡警队时,我认为听领导的话积极工作要求进步才是好民警,对领导制定罚款任务的作法没有任何反感。1996年调到了派出所,我的思想渐渐起了一些变化,但在行动上没有改变。我在派出所里是创收骨干,抓嫖抓赌、处理治安案件都是把好手。1999年我调到交警,日常工作中几乎以罚款为主要任务,领导们也单纯的以罚款数额来考核民警们的工作量,我渐渐地对罚款任务越来越反感。在大多数月份里,我还是完成了罚款任务, 也有未完成任务而被大队领导扣钱的日子。日,我被调到黄石港交警大队。在日夜晚的一次大队会议上,我开始公开的反对大队长谢崇明对未完成罚款任务的民警扣工资的作法。说实话,谢崇明并不是一个很不讲理的人,他也绝不想与我发生正面冲突,但同城区的西塞山大队只有30多个民警,每月罚款额常达40多万。黄石港大队有50多个民警,在黄石市交警支队里是人数最多的大队,管辖的市区也最大,月罚款额却很少突破20万,这一点让谢崇明在交警支队里开会时,受尽了领导的批评。为了提高政绩,他不得不重拾旧的管理思路,对完不成罚款任务的民警就坚决扣钱。从2005年5月到9月,我被扣了803元,这期间我没有找谢崇明理论,但谢自己沉不住气了,因为他知道我不是那种被领导非法扣钱而不敢据理力争的人。(我当时想等谢扣了我两千元后再找他算总帐。)在2005年10月,交警支队党委将我调到支队交管科,回避了这个矛盾。交接时我向谢提出扣的钱没给收据的事,谢不理我转身就走。其后我上书交警支队政治处,遭到了李良武政委等人的推逶;我上书市局局长王庆华,十五天过去, 毫无音信。我最初的设想还是在体制内通过平等对话和行政复议解决此事,(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公安机关内部的奖惩是不能通过行政诉讼解决的, 否则我就会直接去法院起诉谢崇明。)但是高高在上的领导们不屑于理会一个小民警的质疑,体制内根本没有一个平等对话的渠道。我不说我是公安机关的一名内部民警,哪怕我就是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公安机关能非法罚我的款还不给我罚款收据吗?能面对一位公民的申请复议信不闻不问吗?这哪儿还谈得上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完全是一群冷漠和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我在网络上公开发表文字说出这些不为人们所知的事实,动机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我个人的权益。我必须将此事公布于众,借助网络的力量来与体制内的官僚们对话,让罚款任务这个词成为公共话题,让更多人来讨论此事的是非对错。每一个小人物也有他的尊严和梦想,我以前就象《功夫》里周星驰演的小混混一样,在体制内没有个人思维的随波逐流;但是当我的思想由量变引起质变,由渐悟到顿悟后,我就不会再象以前那样盲目的服从领导,对领导们的违法命令我必须勇敢的站出来反对,依法拒绝执行。我没有被高手打通任督二脉变成超人,我也没有因为众多网友的支持就以为自己真的变成了英雄。我个人的力量很微弱, 显然不可能解决罚款任务这个体制问题,但重要的是提出问题,正视这个问题,问题才有可能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参与下得到解决。不然的话,一方面交通法里明文规定不得给交警制定罚款任务,另一方面全国各地的基层交警们普遍被领导强行规定了罚款任务,这种公开的秘密如果我不说出来,那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有人去公开的说出来?从我1994年参警开始,不管是在巡警队、派出所,还是交警队里,我都面临着罚款任务问题。正是因为领导们对罚款任务一事的否认与回避,到现在十二年过去了,问题不但没有获得解决反而越来越严重。我不知道罚款任务最初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和背景下出现的,但是如果到现在还不公开向社会承认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永远也不可能得到解决。难道要让罚款任务问题成为公安机关的体制顽症五十年不变吗?我希望有更多的同行们也能勇敢的站出来说话,提出你们的真知灼见,集中群众的智慧去解决这个跨世纪的体制难题。 其实罚款任务问题在公安机关内部并不是秘密,早已经公开化了。记得公安部主办的《人民公安报》曾在2003年的五期里用专版来讨论罚款任务这个问题,讨论来讨论去,最后了无声息,给基层民警订罚款任务现象依然是涛声依旧。因为公安机关经费不足才导致以罚款创收来补足财政供给缺口,这显然不是仅仅依靠公安机关内部力量就能解决的问题。在日的《人民公安报》第4版《特别报道》里,龙江县公安局局长张荣辉对记者说:“2005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一次性为县公安局解决了22个副科级待遇,增加了四名民警编制,目前人均办公经费己经达到8000多元,年底有望达到一万元。县里还把罚没款全额返还给我们。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破纪录的。县委、县政府这么重视和支持公安工作,我们没有理由不把工作干好。”(以上是原文引用。)人均8000多元的财政拔款就是全部用来发工资,每人每月也仅有660多元,县里给的这点钱肯定是无法维持龙江县公安局的正常运转的;可县里的政策好啊,罚没款百分之百返还,罚回来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的,这还能不让龙江县的民警们拼命的运用法律武器去为集体创收吗?可这种从经济利益出发的执法动机还谈得上是执法为民吗?还能保证公正执法吗?张荣辉局长坦然说出这个事实,公安报如此正面报道,彼此都到了不觉得自己有病,体制有病的麻木状态了。我看完此文,只觉得可悲到了极点。 1月7日下午14:30时,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郭嘉轩到我家里采访了我。我向他介绍了我工作的具体情况及发贴原因和我个人的日常生活,还送给他和司机各四期《水沫》,这是我在工作之余主编的文学民刊。郭还将我抄录的网友们发给我的短信复印了一份带走。随后郭记者又去采访了黄石市交警支队政委李良武和交管科长徐冰等人,听说黄石港大队大队长谢崇明躲到外地去了,所以郭记者没能采访到他。1月8日下午14:00时,郭嘉轩打电话说他下午就要回武汉了,约我再见面聊聊。我们在湖北师院门前碰头,就在他的汽车里,郭给我看了他从交警支队复印的湖北省交警总队文件和黄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百分考勤规定,问我:“我听李政委和徐冰(交管科长)说起你, 他们都对你的为人评价很高, 说你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警察, 身上没有任何坏习气, 不抽烟、不喝酒,爱读书和思考;但你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确实与公安机关对民警的要求格格不入。你觉得自己是个好警察吗?” 我说:“我觉得自己是个有良知的优秀警察。”郭问:“作为交警,你在工作时就要对违章司机开罚单,你上班不开罚单,就象工人上班不生产一样,这明明是不作为,你怎么还说自己是个好警察呢?” 我说:“警察和工人的工作性质不一样, 工人不生产, 他就是不作为; 而交警是公务员, 他的服务对象是国家和人民, 他并不是只对大队长个人负责, 他不能盲目听从大队长的违法指令, 然后去不折不扣的完成。我1999年调进交警,那时候的月罚款任务是3000元,后来涨到4500元,现在涨到了9000元,权力的欲望是会无限制澎胀下去的,领导们永远也不会嫌钱多得花不完。这就象飞驰的汽车一样,如果不停的加油门加速度违章行驶,最终只会车毁人亡。只有出现了像我这样拒绝大队领导的违法指令(不合作)的民警,这个队伍才会有反思和减速的可能。换句话说,我就是交警队伍里的刹车装置。如果黄石港大队里没有我,这个大队的月罚款任务早就上升到15000元以上了,我们城区就有个大队给民警订的月罚款任务是20000元;还有个大队的某民警,月罚款额达到52000元。”郭问:“为什么那么多民警不说出这个事实,而偏偏是你说出来呢?”我说:“黄石市八年没有公开招警,民警队伍普遍老化,交警队里大多数都是40岁左右的民警,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在家中是家庭的顶梁柱,同时他们大都缺乏从事其他工作的知识和能力。他们如果脱下这身警服,一个月500元都挣不到,警察身份就是他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的保障,不当警察,他们就什么也不是了。你让他们站出来反对领导的指令,这是强人所难,他们根本不具备反抗领导的实力。而我还年轻,也具备一定的谋生能力,如果脱下这身警服,还有把握挣到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资。如果连我这样的人都不敢站出来说话,那么这个体制中还要等待谁来说出这个公开的秘密呢?”郭说:“我昨天在你家看你写的小说、编的杂志、专栏等作品,我感觉你是一个追求自由创作的思考型作家,你为什么非要待在公安机关这个纪律性很强的队伍里呢?以你的能力,不难在外界取得更好的发展。你为什么不干脆辞职自由创作呢?”我说:“父母在,不远游。我父母都年过六十,日渐老迈,同时他们还要照顾八十六岁的奶奶。我如果去外地发展,万一他们有个三病两痛,连端茶送饭的人也没有了。”郭说:“我觉得你就是在黄石,也能挣回这每月一千多元的工资,何必非要留在公安机关里受严格纪律的约束呢?”我说:“我觉得留在公安机关里现身说法,作个不合作的民警更有意义。如果连我这样的好警察都自动离开了,就象经济学里的劣币驱逐良币理论,劣胜优汰,公安局里只剩下坏警察和明哲保身的警察,那公安机关就真的完了。”郭问:“你与谢崇明、李政委等领导有私人矛盾吗?”我说:“我和交警队里任何领导都没有私人恩怨,只有观念上的争论。我从不和领导们恶语争吵,因为骂人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李政委是两年前从部队转业到交警来的,他的思想观念里更多的是军人作风,上级在下级面前说一不二,下级在上级面前无条件的服从。而公安机关不同于军队,我们是行政执法机关,权力不能等同于法律。虽然李政委是副县级领导,我是小民警,但我认为不合法的指令我会依法拒绝执行。包括谢崇明,我也不想把他丑化,你这次没采访到他,也是遗憾。谢为了能提高大队民警的罚款积极性,想了很多办法,动了很多脑筋:他身为大队长,也给自己也订了罚款任务,在2005年8月,因为没完成自己给自己订的任务,他还自扣了一百多元钱(在当月,他扣了大队约十名民警的钱,其中某宣传民警被扣了两百多元),以示赏罚分明。他平时自己带头抓违章,他每月的罚款额比我高出十倍还不止。但他这样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又能怎样呢?行为的出发点不具备合法性,你就是再勤劳也是错误的。我敢承认我一个月只罚三起违章,他敢承认因为我没有完成他订的罚款任务而扣我钱的事吗?”郭问:“那你下一步准备怎样做呢?如果因为工作观念的不一致,领导要开除你呢?”我说:“这是我早已想到的结局,我有这个心理准备。我会平静的脱下这身警服, 让我的生活出现新的开始。”郭说:“两边都是好人,就是因为观念的碰撞而导致你被开除,这还不如你自己辞职的好。”我说:“正是这样才更有意义。一个生活中的好人,有良知的人,却无法去做一个领导心目中的好警察,以至最后被开除出公安局。这样才把矛盾体现的更尖锐,更有戏剧性,更说明了这是个体制问题,不是人的问题。不是我吴幼明有什么毛病,而是这个体制出了毛病。如果我因为说出事实而被公安局开除,我感到光荣。”我还告诉郭:“早上有一位自称是浙江的朋友打电话给我,说他和公安部领导很熟,过两天他要去北京出差,他会将我的事转告给公安部领导。”郭说:“我现在就可以明确告诉你,周永康同志(公安部长)己经看过你的贴子了。”聊完后郭记者说我是一个独特的个案,他回去会站在中间者的角度,真实、客观的写下这个报道。我说我只要真实,不需要任何美化我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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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晚上,《南方周末》记者曹筠武也来到了黄石。曹当晚到我家看了我编的民刊《水沫》和关于我的两部纪录片《水沫•人》和《生活在别处》;他还看了我参与演出的两部独立电影《黄石大道》、《东风破》。我们聊了一些闲话,约好笫二天再作采访,我送了他五本《水沫》。1月8日晚上,曹筠武在我家进行了采访。其后的几天里,曹筠武想对黄石市公安局长王庆华进行采访,被秘书挡驾。秘书说:“王局长住院了,不接受媒体的采访。关于吴幼明在网上发贴这件事,王局长己经书面向省公安厅说明情况:是吴幼明理解错误。(注:也不知道是吴幼明同志的理解能力太低下还是领导的话太深奥。)大队有规定的纠章量化,但没有每起违章不低于50元罚款的规定。” 1月9日上午,我在西塞派出所上班,西塞山分局纪委书记付桂仿和罗桂姣、徐维平(也是分局纪委工作人员)来所找我谈话,所长云道君和教导员佘元生在办公室里作陪旁听。付书记详细的询问了我的简历和发贴原因及过程,还问了我接受媒体采访的情况,并作了文字记录。付书记问我此事该如何解决?我说请领导将扣我的803元还给我或者给我一张收据,同时违法订罚款任务这种行为该怎么处理请领导依法办事。付书记说希望我不要再接受媒体采访也不要上网发贴,通过公安机关内部处理解决此事。随后付书记将记录给我过目并让我在记录上签名,我看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1月10日上午10:20时许,《中国青年报》驻武汉记者甘丽华来到了西塞派出所,当时我正忙着给居民们发放身分证。这时还有其他媒体打我办公室电话, 我都没时间接, 甘丽华帮我接了两个电话。中午下班,我和甘丽华在所旁的小餐馆里吃饭,饭后在餐馆里进行了采访。我说很多网友说我是个英雄,但我真的只是个小人物,只想当个好作家,在工作之余靠写作换取社会对我的承认,我不想当新闻人物。我没有想到会得到这么多朋友的帮助,是网友们的支持才让我的声音能被更多的人听到……说着说着我哭了。(其实我哭了很多次了, 曹筠武采访时我也哭了, 我一个人上网看网友们的回帖和邮件时更是哭得一塌糊涂。)采访完后,甘丽华将我抄录的网友们的短信复印后带走,我还送了她四本《水沫》。下午,甘丽华还到我家复制了纪录片,因为我在所里上班,是我女朋友接待她的。晚上我帮甘丽华联系了一个黄石港交警大队的民警,甘丽华到其家中作了采访。事先我们约好了不公开我这位老同事的名字。当天下午,西塞山分局局长、局党委书记柯宝钦来所找我谈话,所长云道君和教导员佘元生也在办公室里陪同。柯局长很有风度,说话也很坦率。他明确告诉我,就是在黄石市公安局内部,各分局的民警也因为各区的财政状况不一样而存在着财政供给不平衡的问题。现阶段黄石市公安局各分局民警的年财政供给额分别为:开发区分局民警人均4.7万元,黄石港分局和交警支队民警人均3.8万元,西塞山分局民警人均1.9万元。市委也曾下大力气通过各区协调,想解决公安机关乱罚款乱创收这个体制难题,因各区财政收入有限,最终还是无法解决问题。作为一个局长,带着有200多名民警的队伍,这日子过得并不容易。柯局长说看了我发在网上的文字,感觉我是个爱思考、观念很新的人,如果在分局里好好干,会有很多的好位置适合我去发挥能力;他希望我不要再上网发贴和接受媒体采访,静等此事的最终解决。我没有追问到底什么时候解决,我想我可以耐心的等一个月,但如果这份等待没有期限的话,那只能说明:领导们又在忽悠我。此后我听说省公安厅几次派人到黄石市来调查此事,黄石市交警支队的领导也几次上省厅去汇报情况。1月17日上午,省公安厅的工作人员还到黄石港交警大队找了几个民警单独谈话。听说公安部领导也发了话:对此事要一查到底。但不知为何,没有一个省厅的工作人员找我谈话。为什么不直接调查我这个当事人呢?连当事人都没见面的调查还算得上是严肃认真的调查吗? 1月17日上午,全所开会学习。所领导宣读了《王庆华同志致各位局长、支队长、政委、大队长、所长的一封信》,全文如下:各位局长、支队长、政委、大队长、所长:新年好!你们辛苦了!在过去的一年里,你们带领广大民警奋斗、拼搏在公安工作的第一线,用智慧和汗水铸就了全市的安宁与稳定,用忠诚和奉献书写了全市公安工作的崭新篇章。在此,我代表市局党委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但据了解,当前,全市仍有少数公安单位存在为钱执法、执法为钱,给下属单位和民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乱收、乱罚、乱扣、乱求援、乱摊派等现象,严重损害着公安机关乃至党委、政府的形象。对这些问题,我一直深恶痛绝,因为这样做既为国家法律、党纪政纪所不容,又害公安机关,还害公安民警,近年来我们有多少公安民警为此而挨处分、丢饭碗,甚至锒铛入狱!在这方面,黄石公安是有过惨痛教训的,我们岂能伤疤未好就忘了痛!(注:日,黄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分局借用人员非法抓嫖创收,致人死亡,中央电视台曾曝光过,至今仍有几名前民警和借用人员在狱中服刑。)为此,我要求你们坚决做到以下六点:1、&&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全力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坚决实现公安经费与罚没款完全脱钩,公安经费由政府全额保障;2、&&严格执法,积极作为,在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的基础上,做到应收尽收、该罚尽罚,严禁不作为甚至放纵、包庇违法犯罪活动;3、&&坚决不得向下属单位和民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4、&&坚决杜绝乱收、乱罚、乱扣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组织专班搞创收;5、&&坚决杜绝强行求援、乱摊派等现象,严禁以各种名义到辖区单位或民营企业求援摊派;6、&&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坚决禁止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今后,凡违反上述禁令者,无论涉及谁,市局都将严肃查处,该引咎辞职的责令引咎辞职,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以上,望各位局长、支队长、政委、大队长、所长认真落实,严格执行,万勿再因搞钱出大事。黄石市公安局己经历过太多的挫折与磨难,再也经不起折腾了。拜托各位!顺祝你们及你们的家人新年快乐,万事如意,幸福安康!二00六年一月九日我的文字是在一月五日夜里发到网上的,王庆华的这封信是一月九日写的,我想这可能是对我反映情况的回应。王庆华身为黄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他什么时候针对大队长、所长这一级基层领导写过信?这也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从信中可以看出,他对基层领导违法制订罚没款任务是知情的,至于他所说的坚决反对和严肃查处,我希望能看到他的具体行动,而不要仅仅只是停留在文字上。 1月18日上午10:30时,西塞山分局政委黄群厚来所找我谈话,他的意思还是希望我不再上网发贴,不再接受媒体采访,不要再将事态扩大,静候内部处理。我说我本来就不想上网发贴,之前给交警支队、市局写信申请复议没人理会才导致现在的状况。我可以耐心等待处理意见,但我不可能无限期的等待下去。1月19日夜20:30时,《北京青年报》的记者对我进行了一次电话采访。 1月27日上午,西塞山分局政委黄群厚和纪委书记付桂仿再次来到西塞所找我谈话。黄政委开门见山,说上次找我谈话,要求我不再发贴,等待组织处理,为什么我又在网上发贴?我说我没有再发新贴,仅仅回复了一两个帖子,因为网上有人说我是个子虚乌有的人物,怀疑我是个骗子,我就将自己的身分证和警官证贴在网上证明自己的真实存在。同时我还向网友们说明:我现在的情况很好,正耐心的等待组织处理,请网友们放心。黄政委说,从今以后希望我不要就此事再发贴和回帖,一切问题都可以通过组织上协调处理。付书记说,如果我不听命令一意孤行,分局纪委只能让我停职反省。如果分局党委都管不了我的话,他们只能将我退回市局。我说我可以在过年期间不再发贴,但此事到目前为止,交警支队还没有给我任何答复,我不可能无限期的等待下去。当天,黄石市交警支队的领导们私下把我叫到交警支队。他们把扣我的803元还给了我,还另外给了我500元过年费,谢崇明本人也在场。领导说,如果你当了大队长,你和谢崇明的作法都会差不多。我说那肯定不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我是不会象他那样订罚款任务的。谢崇明说,你对我有什么意见可以提出来。我说,我本来单独找过你,让你扣款给我收据,可你不理我就走了,这种方式能解决问题吗?你的管理思路太简单粗暴了,不但不具备合法性,而且完全不具备操作性。过去之所以行得通是因为民警们畏惧来自权力的报复,而碰到我这种敢于向领导质疑,敢于维护法律的民警,这一套就没戏了。 2月13日下午15:30时,教导员佘元生带我来到西塞山分局纪委办公室,黄群厚政委和付桂仿书记第三次找我谈话。黄政委说:“我己经是第三次找你谈话了,作为分局主要领导,工作很繁忙,一般是不和民警谈话的。我们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打击犯罪分子,怎么能把时间和精力都用来处理内部问题呢?《人民警察法》里关于辞退民警的规定里有这么一条:其他不适应公安工作的。这一条是口袋罪,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如果领导的话你不听,总是将公安内部秘密往网上捅的话,最后我们只能用这一条将你辞退。你是个聪明人,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我上网查了《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没有发现有黄政委说的“口袋罪”这一条。法无明文不为罪,如果公安机关用这样含糊笼统的法律来管理自身,领导有权任意辞退民警,那民警可真成了领导的奴隶了。2月2日下午,黄群厚政委来所第四次找我谈话。这一次很奇怪,在近两小时的时间里,他谈工作并不多(仍是以前的老生常谈),谈得更多的是他的书法创作、与其他书画家的交往和他的书画收藏。我早就听说过黄政委是一位书法家和收藏家,这次听他一席话,觉得他的书法观念确有不同流俗之处,尽管我并没有看过他的字,但仅凭他的言谈便能感觉到他有相当造诣。这点更让我觉得奇怪,一个人品、艺品及工作能力均不错的人,为何一进官场就满口官话,说不出正常人的真话了呢?难道在公安机关里人只能成为一颗沉默的缧丝钉,而不能存有一丝个性吗?如果一个体制内所有成员的真实个性都被扼杀,每个人都在说假话,那么这体制就是一个僵死的体制,没有一点希望。 后来,各报的采访因种种原因,均未刊出。1月12日11:48时,《中国青年报》的编辑给我打过电话,他说看了甘丽华记者的文字,觉得证据不足,问我手头有大队的关于制定罚款任务的文件吗?我说,这种罚款任务都是由领导口头传达,领导怎么可能傻到这种程度,明知订罚款任务是违法行为,还下发白纸黑字的文件呢?但我被扣了803元是有证据的,支队政治处发了钱,我没领到,大队里没有我领款的签字。编辑说,这样证据还不够,稿件我们不能发。1月23日晚,《南方周未》记者曹筠武给我发来短信,原文是:“幼明,今天得到最后消息,稿子最终被宣传部毙了,很无奈,没办法。”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郭嘉轩回去后再也没有和我联系,采访不知因何原因也未刊出。我觉得这样就很好了,当初发贴时我都作好了因揭露潜规则而被领导开除出公安局的准备,结果我公开的暴露了问题,不但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还维护了个人的尊严和权益。这就是进步。但我并没有胜利的喜悦,因为罚款任务这个问题依然存在,只是因为我的反抗,没有领导敢继续给我个人订罚款任务而己,其他的民警依然面对着罚款任务的压力。这次事件仅仅只是我个人的渺小胜利,没有多大意义。我的初衷并不是为了要回这803元钱,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不可能为了这么点钱而得罪那么多的领导。对这个结果我感到有些悲凉和无奈。但我依然对我们国家的前途充满信心,因为从很多方面可以看出,我们的社会正在朝着法制社会大踏步的前进,我想随手举两个例子证明:1、2月13、14日这两天,我在西塞山分局学习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法律比起20年前的《治安管理条例》,在保障公民权利,限制警察自由裁量权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比如说以前被行政拘留者都是要自己交食宿费的,象是违法人员自愿要去看守所疗养一样。很多条文都修改了,现在的法律更合理更有人性了。2、在今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出现了我国几代领导人的镜头,我注意到一个明显的细节:毛、邓、江都是单独出现的,而我们的现任领导人胡、温等常委每人都有一个镜头。这传达了一个信息,这一届领导人是搞党内民主的,是讲集体领导的;由此可以看出,领导人们认识到民主的重要性,这也是时代的大势所趋,我国将会由党内民主逐步走向国内民主,这就是最大的进步!最后我想说的就是:法制社会需要我国每一个公民和每一个民警都敢于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维护,不然制定出再好的法律也会因执行不力而变成一纸空文。我希望大家一起努力,认真的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空谈和抱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吴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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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体制内反对罚款任务的人很多体制内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反对罚款任务,也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敢于站出来。我想讲述我所知道的一次民警集体上访事件。2005年5月,湖北随州市交警支队部分民警联名向湖北省委、湖北省公安厅反映该支队存在定罚款指标,违规办理车辆牌证,瞒报重大交通事故等问题。6月上旬,省交警总队领导到该支队处理此事,并找了相关当事人谈话。日,湖北随州市交警支队52名民警、职工着警服到湖北省委集体上访,上访者中有随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杨文弟和三大队大队长黄建斌。在普通交警眼里,大队长和支队长应该是站在一条线上的,现在连大队长都和民警站在一起上访了,可见该支队长有多么的不得人心了。(听说随州市交警支队长付建平给每名交警订下了月罚款30000元的任务,路面交警实在是无法完成,所以官逼警反。)民警们先是联名信访,但省交警总队领导的处理肯定是不妥当的,否则怎么会让事态升级到52名民警、职工着警服到湖北省委集体上访呢?听说民警们是穿便衣,分头绕道坐车,在湖北省委大门集合后,再换穿警服的。省公安厅厅长和交警总队领导来劝告民警们回家,民警们要求见省委领导,这说明他们已经不相信省公安厅能公正处理了。2005年12月,随州市交警支队长付建平被撤职并调到林业局。日,随州市交警一大队大队长杨文弟和三大队大队长黄建斌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对其他上访人员均批评教育,并写剖析材料备案。这可能是建国以来,首次出现大批警察穿警服上访的案例。从处理结果来看,非常的荒唐。支队长被撤职,说明他错了。那为什么又将两位敢于向上级举报单位领导错误的大队长免职了呢?还要加上党内警告,警告什么?警告下级不要越级上访吗?我觉得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很愚蠢,抹杀了是非,仅仅只是维护了随州市交警支队内部的稳定。这样处理之后,以后可能再也不会有民警去上访了。因为上级根本不讲原则,不管你反映的问题是否真实存在,你去上访就会处理你。虽然两位好队长被免职了,但他们还是警察,仍穿着警服,这也是他们的胜利。订罚款任务的支队长脱下了警服,他肯定会一生牢记这个教训:权力不是万能的法宝,下级不都是沉默的奴隶,他们也会反抗领导的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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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吴兄弟拜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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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主贴,知道来楼主是个好孩子。知道吗?很少有你这样秉性纯洁的好孩子上了道还能坚持不变色的。不过楼主性格像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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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38 &&
看了主贴,知道楼主是个好孩子。好孩子是不能去入伙土匪的,知道吗?很少有你这样秉性纯洁的好孩子上了道还能坚持不变色的。不过楼主性格像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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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主贴,知道楼主是个好孩子。知道吗?很少有你这样秉性纯洁的好孩子上了道还能坚持不变色的。不过楼主性格像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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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高中毕业的时候就明白,制度是一切大恶的根源,警察也是人,在恶政之下,他们只有当ZOU GOU的份,不得不泯灭良心才能生存,否则就必然被“淘汰”掉。制度是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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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15 &&
25日12时许,位于上海市武宁南路128号的上海市公安局大门口发生一起爆炸事件,导致1人死亡。事发时路边行人稀少,无其它人员伤亡。 据新华社上海1月25日电,据上海警方透露,目前,死者身份还在进一步核实中,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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