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押送犯人到监狱管教可以用犯人的手机发微信传话可以吗

帖子主题:看守所保安暗收钱 称能帮家属传话羁押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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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保安暗收钱 称能帮家属传话羁押犯
文章提交者:暂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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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友穿着保安制服,神态自若地谈价钱、数钱、重复着要给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传的话。据称,他是龙岗区看守所的保安。收了钱,他就能够替拿不到会见证明的家属和案件尚处于侦查期间、被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传话、传纸条。他常说“我里面有人,什么话都能传。”偶尔,保安李林友会说:“这个被发现,是要判刑的”。但从他的脸上,记者看不到慌张和害怕的神情。4月20日下午3点50分,李林友坐在自行车上,神态自若地跟记者侃价。保安自称六百元能替家属传话他自称是位于深圳黄阁坑看守所路的龙岗看守所的保安。“600元”,他说,“可以把外面的话传进去,里面的话传出来”。那天中午,在龙岗看守所的门口,他主动找记者攀谈。记者说“案件”仍在侦查阶段,也没有“会见证明”,但想跟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取得联系。他说:“我就能帮忙,但要花点钱”。这天下午3点30分,看守所路口的立交桥下,记者等到这个自称李林友的保安下班。能不能与看守所内的“嫌疑人”说和案情相关的话?记者询问。他表示,没事,“什么话我都可以给你传”。记者杜撰的一番话,李林友重复了三次:“你妹妹从广州来看你。她知道看不到,托我告诉你:在里面安心一点,不要乱说话,律师给你请好了,对方的钱也赔了,你有没有什么话想跟你妹妹交代。”李林友催促记者交给他600元钱,并劝告记者不要找看守所外那些背包骗人的,“他们只能让你请律师传话”。干这行可能并非只有一个保安第二天中午,李林友拨通了记者的电话。他表示,看守所里“传话的人”找到了记者所说的仓位和嫌疑人,但信息对不上。他建议记者重新查询。干这行的人,可能并非只有李林友一个。陕西陈先生的老乡因争吵报复故意伤害他人被抓。由于没有“会见证明”,尽管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但他在龙岗区看守所请求会见的要求还是被拒绝了。据称,另一位年纪较大的保安告诉他,“如果要见就准备800元钱,帮忙争取一下,如果不行就帮着传句话进去”。在与李林友的交谈中,南都记者证实,他并不是与陈先生接触谈价钱的保安。4月24日,南都记者再次前往龙岗看守所暗访。得知记者的要求后,另一位保安给记者写下一串手机号码。当晚10时许和第二天上午10时,南都记者通过电话,确定给犯罪嫌疑人带纸条,价格为700元。但4月25日中午,南都记者依照约定赶到龙岗区看守所保安亭时,独自坐在其中的又是李林友。不过,价格涨到了1000元。南都记者递给李林友一张写有字母和数字的纸条。半小时后,他仍未记住纸条全部内容,而且突然改口说:“这样的不能带。”“找我办大案子的,都要好几千甚至几万”李林友解释说:“万一牵扯到大案子,里面那么多摄像头被拍到了,人家赚你这点钱,自己都要坐牢。”他还制止了记者找其他保安的想法:“我这里说办不了,他也肯定办不了”。李林友自称:“传话进去之后,嫌疑人是很开心的。人家很多找我办大案子的,都要好几千甚至几万。”当晚,给记者电话号码的保安告诉南都记者:“你们话太长了带不进去,这个他(李林友)办不了我就没办法了,里面是他的熟人,我们都得找他,我又不认识人。”李林友自称,在看守所里面没有人,就做不了传话的事情。“我是里面有人的,我每天给人家办事办很多的”。暗访调查过程中,南都记者无法核实,保安李林友是否真的“里面有人”。而且,南都记者也没能核实,李林友是否真的能将亲友的“话”和“纸条”带给龙岗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李林友始终没有透露,里面的人到底是谁。专家说法侦查期间传话有串供危险家属会见交流权是一项嫌疑人应该具有的公民权利。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大学法学教授彭勃表示,按照现行看守所条例,当事人家属在未决羁押阶段基本看不到嫌疑人。这主要是从侦查机关办案方便角度考虑,避免串供,避免犯罪嫌疑人获取一些与犯罪相关的案件信息,以及取得一些违规物品。因此,“看守所的保安通过传话敛财,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保安真的能私下收钱传话,将不可避免地具有串供的危险。不过,有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介绍,“虽然现在法律上有这种限制,但实际上家属会见交流的需求还是挺大的”。“规则的禁止和实际需求给监管人员提供了敛财空间”,彭勃说,此前有学者和人大代表提出修改看守所条例,增加侦查期间允许家属会见内容,但目前还没有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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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去龙岗看守所了的,现在保安素质低不说!态度非常非常的恶劣。一开口就连吼带骂的语气,完全忘记自己的俸禄就是我们纳税人的了,谁欠你们的了?不知怎么样才能投诉到他们,让更多的人得到礼貌的接待,官场黑暗啊…
本贴发自手机铁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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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去龙岗看守所了的,现在保安素质低不说!态度非常非常的恶劣。一开口就连吼带骂的语气,完全忘记自己的俸禄就是我们纳税人的了,谁欠你们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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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又是“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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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稀奇吗?告诉你,还有要我自己去抓小偷的呢,比较早了,1999年,我被熟人偷了一金戒指,报案后,警察都没来,跟我说让我看到人后给他们打电话.过了2天,我发现小偷在化工厂浴室,赶紧报案,让我等,一个半小时后,小偷洗完去赌博了,还是没来,让朋友盯住他.我赶紧开摩托车到派出所,你知道我看到什么,尊敬的警察叔叔们都在开党员会呢,在门口等了半小时,其间叫了2次,还被训了几句,出来后原来接警的警察叔叔对我说:"你眼睛瞎了,没看到我们在开会啊,看到小偷,为什么不把他带过来.等我们开完会再说"真晕,我带他过来,还要你们干什么!!!!赶紧跑回家,叫了亲戚朋友78个人,还是自己人给力啊.跑到赌场把这小子扭送到了派出所,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警察叔叔们给他和我都做了笔录,然后对我说了一句让我终身难忘的话:"他还没吃晚饭,你给他去弄个炒面!" 呵呵,做贼待遇真高,还要受害人管饭的,哈哈!!!不管怎么说,也算是给抓住了,心里还是高兴的.给小偷买完饭后,我高高兴兴的回家了,以为过几天就可以拿回自己的戒指了.第二天一早,还没睡醒,突然一个警察来敲门,表情有点紧张,问我.小偷昨天有没有来找过我?我很奇怪,小偷不是带着手铐在你们派出所吗?原来昨天小偷用圆珠笔芯打开手铐逃跑了,把手铐也给带走了,哈哈,太搞笑了!!派出所对我说,不要对别人说这件事情,否则他们就不管了.过了几天,小偷托人来找我了,,对我说,戒指被他抵押给一个打金店了,抵押了2000园,他委托他亲戚(派出所一个协警)把手铐归还了,让我去销案.我赶紧跑到派出所说明,这次不错,派了个警察和我一起去了打金店,戒指作为赃物被暂扣,过了几个月,一直没动静,小偷我自己都遇到了好几次,还对我说不好意思,一时手头紧,就偷了我东西,还说,以后还是朋友之类的.我想,警察既然不抓他,那戒指应该能还我了吧,到了派出所,尊敬的警察叔叔发话了.拿1000过来,把这件事情给我处理了,小偷抵押了2000园,你和打金店老板各承担一千损失.呵呵,没办法,咬着牙带着恨,把钱给交了.小偷没事,收脏的和我认倒霉.从此以后,当我看到这帮衣冠楚楚的人民警察,我彻底的没有了信任感.只有一个字眼在我心里绕: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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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马甲之下还种地
在第2楼的发言:可怜的保安,又当了替死鬼。
那警察若是不知道此事,是不是渎职???
那警察若是知道此事,这保安不是替死鬼是啥???
为啥只有保安倒霉?不见警察倒霉?所以是保安出面来收钱的,再说了人家也是担风险的,都明说了“万一牵扯到大案子,里面那么多摄像头被拍到了,人家赚你这点钱,自己都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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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保安,又当了替死鬼。那警察若是不知道此事,是不是渎职???那警察若是知道此事,这保安不是替死鬼是啥???为啥只有保安倒霉?不见警察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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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看守所保安暗收钱 称能帮家属传话羁押犯回复
本帖已经被管理员锁定,不能回复看守所可以送什么进去_百度知道
看守所可以送什么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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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要管教先验收,要是不可以就不会给他。要是符合就会给他2到看守所门口有值班的民警会收衣服和钱!3写信鼓励他1信可能会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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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可以送一些日用品和学习书刊  经看守所检查同意,经检查,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三十八条 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信件需要办案机关委托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否则交办案机关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可以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现金、日用品和学习书刊,但必须经过看守所的同意和检查,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看守所送生活用品和写信,经检查后,可以进去,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看守所不是监狱,是不能往里面送东西的,应该什么东西都送不进去,但可以往看守所指定账户打钱进去。  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只能辩护人去会见(侦查阶段只有律师才可以),去会见的辩护人也不可以带东西给嫌犯,只能传传话。
如果是家属或是朋友,可以存些钱,送些衣物等日常用品。
按照规定,除了钱什么东西都不能送进去。
送罪犯进去
吃的以及日常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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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替在看守所的犯人捎话 对方电话已被监听 会被牵连其中吗_百度知道
替在看守所的犯人捎话 对方电话已被监听 会被牵连其中吗
朋友刚从看守所出来 正在取保候审期间 里面有个涉嫌制造炸药的犯人让朋友出来给家人捎个话 让家人快点把他弄出去 朋友出来给其家人打了电话 没接 后又打回 我朋友就说 那犯人在里面很照顾他 让家人想办法快把自己弄出来 说完他家人说先挂了 之后用另一个手机号给我朋友发短信说那个手机已经被监听 并给了个手机号 说这是那犯人妹妹的 让我朋友跟她联系 我朋友说自己就是个传话的 让他自己联系 之后犯人的家人就没回 请问 这其中我朋友会不会因为那犯人的案子而受到牵连 我朋友有没有违法 会不会因此被公安叫去调查?
我有更好的答案
如果只是这几句话,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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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2015年,因为企业犯罪,自己是股东被牵连,在浦东新区看守所被关了五个月,经历了人生中彻彻底底的大低谷,现在出来了,心态平复了,如果有哪些网友希望了解看守所,或者你有亲友进去了,需要了解看守所的规则,需要了解法律流程,我可以尽我所知解答一下,希望能帮到你。2015年,因为企业犯罪,自己是股东被牵连,在浦东新区看守所被关了五个月,经历了人生中彻彻底底的大低谷,现在出来了,心态平复了,如果有哪些网友希望了解看守所,或者你有亲友进去了,需要了解看守所的规则,需要了解法律流程,我可以尽我所知解答一下,希望能帮到你。
楼主发言:20次 发图:
  首先说说看守所的基本情况吧,看守所各家都不一样大,以我所在的浦东新区看守所为例,一共分五个监区,包括一个女监区,常年关押着大约3500人左右,每年大约有一万人进来,其中一些事情小的会放掉,判完刑的转送监狱。  看守所有三层楼高,从空中看,大约是一个U型,中间有走廊连接起来,一楼有一个监区,还有办公室和医疗室等,二楼三楼基本上除了管教的办公室就是监舍,像动物园的笼子一样,监舍不一样大,但构造基本都是一样的,左右两边墙壁,前边是铁栏杆,后边一个窗户,一个铁门,房间中间有一条走道,两边都是木板大通铺,在门那一端的角落里,厕所,水池,淋浴房,基本保证你吃喝拉撒睡都在里面。  
  找不到真实图片,基本就是两边这种板子,不过像这样乱七八糟坐的场景不常见基本都是盘腿静坐,每天只有一两个小时可以随便坐,看书。    
  写完硬件,再说说人,看守所房间大的能关四十人,最小的只能关一个,大房间里面能关35-40人,大部分小房间关15-20人,还有关6-7人的小房间,劳动间,当然了,单人间就是关禁闭用的。  每个房间的人,大概分为四个阶层,牢头狱霸和关系户是第一阶层,这些人的来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杀人贩毒等估计要判死刑的,不小心进来的社会大哥,有钱有关系的关系户。他们被管教安排当卫生员(犯人之间都称呼为排头,卫生员是给领导说的),不用干活,可以抽烟,负责维持秩序,吃饭先拿,睡觉地方大,上厕所不用报告,基本上想干嘛干嘛。第二阶层包括关时间长的会做人的老犯和身强力壮的打手,适当的干点轻松活,跟排头混,偶尔有烟抽,看排头眼色行事,需要动手维持秩序,教导刚到房间的新兵。第三阶层包括过了新兵阶段的,不爱惹事的,需要干活,没有烟抽,睡觉比较挤,低声下气混日子,第四阶层就是新兵和人品差引起公愤的,新兵擦地洗厕所,长期被安排值班,稍有不慎就要被呵斥,不过这也比混的差的强,因为这种一般都要被群殴,直到管教发现打架,将打输的一方调到别的监室做新兵为止。  
  进看守所最悲惨的时间段就是新兵间,楼主中午被抓,审讯到半夜,送进看守所已经十点多了,在两次被管教要求脱光检查后,安排进了新兵间,当时第一眼看到的景象给我的视觉震撼,不亚于电影里的纳粹集中营,管教开门时就有打手迅速到门口威吓楼主,双手抱头蹲下,由于是半夜,教规律放到了第二天,所以要求楼主洗脚睡觉,楼主抬头的一刹那,过道两旁齐刷刷的目光盯着楼主,楼主身强力壮,见过世面,在那一瞬间,彻底被一股煞气击中了。  
  。  
  新兵间排头一个人睡大概一米多两米宽,因为很多刚进去的人情绪不稳定,加上四五十平米左右位置关几十号人,吃喝拉撒睡都在里面,所以大家斗殴是家常便饭,所以,排头加打手有八九个人,于是乎,剩余将近三十人睡原本十人的位置,大家见过冰冻带鱼吗?超市冰柜那种,整整齐齐侧身贴在一起,嘴巴跟前就是别人的脚,睡觉前打手用脚踢着往紧了挤,一边踢一边叫:你们睡舒服了,就是老子们的失职  
  楼主在上海本来有份不错的工作,读过大学,家庭幸福美满,楼主进去前想过哪天车祸死掉,也没想过蹲看守所蹲监狱,所以,楼主当时的心情大家可想而知,所以刚进去,至少有四五天没合眼,没上大号,因为在四十人面前蹲厕所,真的不容易  
  继续,楼主
  楼主半夜进去,醒了一夜,第二天起来吃早饭,吃饭是这样的,大家排成排蹲在两边的板子上,一人一个泡桶(晚上进去的时候管教发的,塑料小饭桶,大的吃饭小的喝水,一个很短的牙刷,一包草纸,一块药皂),劳动号会推着饭车到前门,把铝质饭盒递进来,打手和管事的人负责发饭,把好的挑出来给排头和自己,其他人把饭盒从板上依次传递,一人一盒迅速扒到泡桶里,再把空饭盒传过去,整个过程要在三四分钟内完成,然后自己吃饭,基本也是两三分钟吃完,然后迅速把泡桶摆到水池子上面架子上,有专人用抹布擦板,然后两排坐板上抬脚,专人擦地,每顿饭的流程都是如此,包括上板蹲好在内每一步都有打手喊命令,所有人的一切行动迅速整齐,只要弄出动静,就得挨嘴巴  
  继续  
  吃玩饭有十多分钟时间坐两排休息时间,老兵可以低声聊天交谈,楼主这样的新来的,被叫到门口双手抱头蹲下学规律,负责接新兵的打手教,新兵学,照做,内容就是在监室里面应该怎么样,不能怎么样,包括不能随便说话,不能打架,一切行动听指挥等,讲完这些,就要讲最关键的,就是喇叭叫你名字的时候,应该迅速下板穿拖鞋,双手抱头蹲在门口等管教开门,出门靠墙蹲下双手抱头,管教锁好监室之后站起来,伸手带手铐,接到指令走在管教前面,不许走在后面,进关键办公室要先靠墙等管教进去叫你,再喊报告,进去谈完心,原路返回,进来后管教去掉手铐锁门,你要蹲下双手抓铁栏杆,大声喊谢谢管教等等。规律里包括厕所两个蹲坑,只有一个允许上大号,小号必须下蹲,还有早饭后到静坐前不允许上厕所,上厕所要喊报告征求打手和排头同意,等等  
  楼主写的不错,我以前当过武警,就是看守所站岗的,多少了解点楼主的生活,在里面不容易  
  跟楼主同天进去的一个家伙年纪大了点,规矩死活记不住,拖鞋底子抽脸,楼主紧张??呼吸都困难,还好楼主记性不错,一遍照做没出岔子,后来在新兵间呆的十来天,每天都有新人学规矩被打,进去的大多混社会的,学东西最怕,所以几乎个个挨打,楼主也习以为常了。  
  看守所最大的特点就是一切都有死规律,生活特别规律,绝对按时吃饭睡觉,吃的清淡加上吃的少(主要是吃不下)把胃病都治好了,基本晚上六点半起床,然后吃早饭,上班盘腿静坐,十一点多吃午饭,完了摊铺午睡两小时,起来静坐到下午四点半吃晚饭,活动一会再静坐,完了看三集电视晚上九点半准时摊铺睡觉。房间的灯当然是永远不会关,因为关灯了摄像头看不清楚里面。在这里不得不提浦东新区看守所的空调,特别给力,八九月的上海,而且监室两面大开通风,那空调连续开几个月,吹的人睡觉要盖被子,据说空调是原上海首富周正义关在里面的时候出资装的,不知真假。  
  新兵进去,背监规是第一个任务,小册子上九条监规,新兵面对墙盘腿静坐,不能说话不能动,直到背出来,才能跟老兵一样不再面壁,楼主花了一天背出来,第三天上午开始静坐,有打手问有没有人背监规,楼主对着墙壁,举手报告:“报告,155843请求背监规”,这是楼主番号,表示2015年第5843个进去的,被允许后,站过道里,面对排头,背完就被告知不再面壁,可以坐在老兵队伍里,标志着楼主可以偷偷活动下腿,因为面壁一整天,盘着的腿已经快断了。  
  楼主在新兵间,目睹了几十个新兵背监规,因为房间里每天都有新人抓进来,有老兵被调到老兵间,这些哥们大多是粗人,背书简直就是要命,所以,挨打更是几乎个个都有,其中一个背了十天还没背出来,挨了多少嘴巴,大家自己想象,因为几个打手整天没事,就过去踢面壁的新兵。  
  新兵间是不穿鞋的,地上板上每天擦几遍,倒是很干净,拖鞋都集中在过道靠小门的位置,只有上厕所或者喇叭叫人出去的时候才穿拖鞋,其他时候都是光着脚,老兵间是穿的,不知道新兵间冬天穿不穿。  
  洗泡桶的人,一般都是找的看起来顺眼的年轻人,算是个美差吧,洗泡桶的很少挨训,毕竟吃饭的家伙得洗好,洗厕所的一般都是受欺负的,几十人的厕所,而且在房间里面,所以一天至少洗三四遍,冲无数次,否则得熏死人。擦板专人,擦地新兵,摊铺叠被子修被子都是老兵,给排头倒茶什么的,更是受优待的老兵。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个人,姓什么我忘记了,专门在新兵学规矩的时候演示,他倒是很敬业,动作连贯,声音洪亮,也算个美差。  
  继续,楼主文笔不错  
  继续,不要太监
  静坐必须拉出来单说,因为在看守所的每一天,大概有七八个小时在静坐,就是每边的板子上,两个人一排,新兵间静坐很痛苦,因为排头和打手坐在后面,只要他看谁不顺眼,立马冲过来抽嘴巴,刚进去那段时间,盘腿盘的人走路都有问题,幸亏待在那么大点空间里,没什么路可走。  
  静坐坐的痛苦,腿实在受不了,就期待着能起来,但是那里面不能自由活动,所以,只能期待着喇叭叫你。关看守所的人,基本上都是突然被抓进去的,像楼主这样跟家人在一起的,而且犯的最比较轻,比较文明点的,当时在公安局审讯完就打电话告诉家里人了,家人第二天就请律师过来了,楼主第二天刚学完规律开始静坐,喇叭突然叫楼主房间号和名字,楼主一激灵,以为要拉出去枪毙,没时间磨蹭,按规矩抱头蹲在门口,出去上了铐子被带到一个小房间,才知道是律师会见,楼主当时就眼泪出来了,刚刚过去的二十四小时,楼主感觉像一万年一样漫长,经历了被警察抓捕,戴手铐,审讯,威逼利诱,进看守所,那种绝望,永生难忘。在跟律师谈完以后,楼主巴巴的说,你有空多来看看我,哪怕是坐着闲聊也行,里面实在太痛苦了。  
  很多飘在魔都的人,就没楼主这样幸运,家人知道消息,请得起律师,起码知道楼主安全的,很多人进去都一两个月了,家里人都不知道消息,这种情况下肯定急得团团转,或者家人离得远的,即使警察叔叔善心通知到了,来了上海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家人是不能会面的,只有律师可以,律师收费又比较贵,所以就催生出了看守所门口的带话律师,进来看你一趟五百块,可以帮你和家人传传话,无非叫彼此放心之类,在此奉劝各位,扯上官司,千万不要相信看守所门口的律师,那都是骗钱的,经济能力不错的话,请正规大律所的律师,没钱的话,就别请了,反正就是个摆设,没啥用,另外所谓几万捞人之类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骗钱的,起码上海这边,想拿几万块贿赂一个公检法的人员,难。  
  在监室里面,喇叭叫你,除了会见律师以外,基本上还有以下几个必经程序,所谓必经程序,跟律师会见不同,律师只有少数人有,而且不定期来,必经程序则不同,每一个进去的人,基本上都要经过下面一个流程:延期(进去第二天第三天,会有一个单子,管教隔着栏杆给你签字按手印,某某某因为某某罪名,延长羁押期限至某某月某某日,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奇葩的规定,据说是规定把人抓进来只能关三天,三天,警察啥事情都干不了,所以得延期羁押),延期不属于流程,法定意义上第一个流程是批捕,由检察院决定,而且批捕通知书一定会在你进去的三十七天内下达,超过三十七天就是超期羁押,起码在魔都,超期是不允许的,所以,每个人都盼着自己的批捕通知书别来,盼着三十七的到来,但往往事与愿违,能在三十七天内出去的,要么是事情小的警察都不好意思抓你,要么就是类似发冰毒小包装这种,即使判也就是三四个月,而且此人死不认罪,百般抵赖,一般都能放掉,楼主房间就有一个,贵州人,有抢劫前科,坐过牢,在上海发小包装,准备拿很少量毒品换免费妹子,结果被妹子点了,据说抓他的时候来了几车警察,兴师动众,还动手打他了,以为抓了个毒枭,结果搜出来的量小的差点不够判刑,于是警察天天来提审他,要他交代上家,这哥们因为有经验,死活不交代,因为交代了就得算在你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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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楼主,进去后可以用手机吗?或者可以在某些时间用手机吗?晚上几点必须睡觉?生活规律如何?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欲使罪犯逃避处罚 看守所管教“帮传话”获罪
身为负有查禁犯罪职责的看守所管教民警,居然利用职务便利,为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充当传话筒,欲使犯罪嫌疑人里应外合,进行串供,结果自己也因此而落入法网。昨日,会泽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高宁(化名)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免于刑事处罚。
今年7月7日,高宁利用其身为会泽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的职务之便,帮助涉嫌贪污、受贿的犯罪嫌疑人黄荣华和其家属之间传递伪造的借条、纸条和其他相关信息,欲向黄荣华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处罚,至7月13日被办案机关发现。随后,检察机关以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对高宁批准逮捕。
会泽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宁作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公安民警,在明知的情况下帮犯罪分子伪造证据逃避处罚,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检察机关指控他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成立。鉴于其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属犯罪情节轻微,可依法免予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据悉,这是会泽县首次以新刑法中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决的案件。
据办案法官介绍,国家赋予特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查禁犯罪活动、打击犯罪活动、惩罚犯罪分子的责任,任何不认真履行自己职责的行为都是错误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更是与其负有的职责背道而驰的严重的渎职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蒋琼波 姜文 崔寞梅
(本文来源: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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