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沛县自考大专马庄安置房中标建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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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徐州沛县开发区无征地批文强拆民房
作者:开心一笑
&发布时间: 13:16
&类别:拆迁
&区域:徐州沛县
  江苏沛县开发区南孔庄村委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没有征地批文,没有征地公告,没有征地补偿公告的情况下,在2013年3月开始对南孔庄村马庄东队进行“三无”非法拆迁。事前既没有给村民开会说明情况,也不征求村民意见,更不让百姓知道拆迁的真相,而是村干部直接走进每家每户劝说让其拆迁。其拆迁目的是村干部低价掠夺农民的宅基地和耕地,打着上级政府行为的幌子,联合开发商一齐建设小产权房。
  在没有任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正式文件依据的情况下,也没有任何安置规划以及补偿标准的同时,开始了非法拆迁。对于村民的房屋、附属物及宅基地如何补偿也不予张贴公布,每家每户的面积,附属物等的补偿数额也实行保密,不让村民所知。
  补偿价值太低,村民意见很大,绝大多数人不愿搬迁.。时至今日,已经两年了,百姓的房屋被拆除了七十几户,依然没有找到愿意投资建设的开发商。弄得七八十户老百姓各处租房居住,居无定所。拆迁时承诺的过渡费每月每平方3元,十八个月以后涨到每平方6元,其结果是只给了12个月的过渡费,其后也不给了,村干部说是等上房时抵上房的差价款。
  现在百姓的房屋拆除了,自己还要掏钱租房居住,何时能够建起安置房,也变得遥遥无期了。我们一开始就对这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非法拆迁进行了抵制,同村干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斗争。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愿搬迁,一直坚持到现在。村干部经常来家纠缠,既不讲政策,也不讲法律,这使得我们天天既不能安心生活,也不能安心生产,耗费了大量的精力,也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烦恼。这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从2013年3月份,我们就多人多次不断地向国家有关部门、以及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去人去信反映关于马庄违法拆迁的事情,有关部门也多次过问此事,也受到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有关领导同志的热情接待,并对其违法行为较为重视,明确告诉我们小产权房违法,国家是明令禁止的。
  在同村干部违法行为进行斗争的两年多时间中,国家信访总局、江苏省人民政府等均就此事要求当地政府予以处理,但是沛县开发区信访部门歪曲事实、欺上瞒下,不如实反映问题,污蔑马庄为旧村改造,村容不整洁,建设无序,下水道不通,道路泥泞等等,均为无稽之谈。并且在给上级信访部门的“答复意见书”中欺骗上级,说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村民的生活现状,应大多数村民的要求,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决定去南孔庄马庄开展新型社区建设试点
  拆迁之前的马庄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进行了农村排房建设,村容村貌相当整齐。并且本村村民勤劳智慧,生活富足,房屋建设整齐宽敞,标准较高。绝大多数是近几年建设的两层或三层的楼房,居住条件较好,家家能够安居乐业,生活幸福,为四周邻村所羡慕。竟然被别有用心的人污蔑为“旧城改造,村容不整洁,建设无序,下水道不通,道路泥泞”。真正的是“应大多数村民的要求”自己自毁自建的美好家园吗?村民安居的场所多数已被毁掉,村民的一切权力受到法律的保护了吗?唯有愤恨和无奈,唯有在焦虑中期待着这种违法拆迁能够受到国家机关的阻止,美好家园得以保全。
  我们在2013年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看到了党对的农村政策,为了保护农民的宅基地和集体土地,而进行了宅基地确权和土地确权,并且明确了小产权房不合法。也看到了国土资源部姜大明部长、胡部长等领导对小产权房的“三个一批”的严惩决心。这使我们对国家的政策也更加坚信,也使我们看到了希望,普遍认为马庄拆迁也会因此而停止,为自己的家园能得以保全而异常振奋,纷纷奔走相告。&
  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农村改革要从实际出发,试点先行,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年)》也明确提出,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保障
被征地农民
长远发展生计。在2014年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上确立了依法治国的理政方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来“四个全面”执政理念,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于那些不依法办事,权利任性,肆意侵害百姓利益的行为将予以严惩。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
实施,已经再次明确了小产权房不合法,不能给与登记确权,我们更加坚信党中央国务院是在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坚信党和政府一定会严惩那些依然不收手、不收敛、肆意妄为的权利任性行为,以及时有效的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维护党中央政策的权威性,以确保政令畅通。
但是时至今日,村委会干部为牟取暴利,依然不顾国家有关部门的三令五申要求停止建设小产权房政策精神,顽固地坚持强拆农民的房屋,损害农民的财产,骗取农民的宅基地,并且圈占了近30亩蔬菜大棚地进行小产权房建设。
  在2013年,村干部就多次通过广播和上农民家中通知不让马庄东队的村民再种植庄稼,让其抛荒,择机以荒地处理,因大多数村民不同意而没有得逞。在2014年冬季,对农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的过程中,马庄村南面的近30亩蔬菜大棚地不予确权,村干部欺骗村民说是这块地准备征用不予确权。到了2015年3月份,村干部在村民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以每亩地4万1千元的低廉价格强行把钱汇入村民的银行账户上,遭到了绝大多数村民的强烈反对。村干部又欺骗村民说是这块地在2012年就转为国有土地了,征地手续在县里等等,但至今没有看到有关任何合法征地手续。而已经拆除的近八十户农民的宅基地,每块宅基地也只给与1万元补偿。许多村民的房屋已经被拆除了,也只有任其宰割了。对于村干部这种欺上瞒下、强买强卖村民的集体土地,从中牟取暴利,又顶风违纪在耕地上准备建设小产权房的违法行为,百姓极其愤慨。这
明显不合法,严重侵害了
的知情权、参与权、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规定:“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规定:“认真做好用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征地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征收农民土地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地报批前认真履行程序,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征地告知要切实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径告知征收土地方案。被征地农民有异议并提出听证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组织听证,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时至今日他们仍然上门找村民劝其拆迁,并以强拆相威胁。2015年5月至今天5月12日,沛县汉兴街道办事处和南孔庄居委会干部联合成立了工作组,进驻马庄。每天少者几人、多着几十人多次进入村民家中骚扰,既不讲法律,也不讲政策,只是一味逼迫村民搬迁,并以强拆相威胁。他们的这种非法行为严重干扰我们的正常生活、正常经营,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烦恼,也给我们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这种目无党纪国法的无法无天行为是在令人愤慨。我们多次告知所谓的工作组,有理到法院去起诉我们,不要天天到家中纠缠,我们村民坚决相信党的政策,相信国家法律,相信法院的公正判决。马庄有一百多户,现已被拆不多了。衷心希望山东平度的悲剧不要在沛县重现!我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已经受到了严重威胁,无奈的百姓急切地盼望着政府有关部门给予保护。
  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财产,尊重农民居住权、知情权、话语权,尊重农民的意愿,我们坚决要求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南孔庄村委会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惩治相关人员。现在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问题,侵害农民权益问题,并且提出了老虎和苍蝇一起打的口号。寻找发现腐败问题、违法问题,和侵害百姓合法权益的案件。而南孔庄村委会的违法犯罪行为就是腐败问题。这让马庄百姓又一次看到了希望,殷切盼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制止马庄强拆,严厉查处惩治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使得有关人员为其违法行为而付出代价,也还百姓一个能够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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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6:29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6:45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20:28
回复内容:中纪委黄树贤副书记前不久强调:“坚决查处与民争利、欺压百姓行为”!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3:15
已拆迁两年。还剩四户,无理且条件太高,担误大多数村民,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4:04
回复内容:提交内容失实,该项目规划已通过认定,土地批复省政地971,;970文,属2015县重点城建工程之一,何来村干部开发小产权房,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3:20
回复内容:严重鄙视沛县汉兴街道办事处南孔庄村委会马庄野蛮拆迁!严重鄙视古董骨灰级别的【2005】69、【2009】19号拆迁文件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4:40
关于反映徐州沛县开发区无征地批文强拆民房等问题的情况说明
一、信访反映主要问题
(一)反映南孔庄村支书,无证对村居房屋进行拆迁。
(二)反映建设小产权房问题。
(三)反映补偿标准低的问题。
(三)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对安置面积、安置地点、何时上房、过渡费等均无说法。
二、调查基本情况
南孔庄村马庄自然村,位于县西环、南环交界处;村庄排房建于80年代初,多年来有的村民对其房屋进行翻建,但建设无序,占挤路面,排水已基本不通。为解决马庄自然村现实存在的问题,开发区党委安排相关人员下村,对村民逐户调查,有约90%以上的村民同意对旧村进行改造,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开发区基于群众意见,决定启动马庄新型社区建设,并严格按照新村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马庄新村建设开始启动之前考虑到全面拆迁,但由于原地安置先拆后建,村民租房过渡有困难,因此决定分两期进行,先拆迁安置房建设地块。一期拆迁地块132户,目前已拆迁125户,余7户未拆,其中4户拆迁协议已签订未拆,3户未签订拆迁协议。
三、对信访人反映具体问题的调查
(一)反映南孔庄村支书对村居房屋进行无证拆迁的问题。经查: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地〔号文件,对该地块新村建设用地进行了批复。沛县人民政府于日,沛政公字〔2014〕2号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沛县国土资源局于日沛国土公字〔2014〕第2号发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案公告。因此该地块用地拆迁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并非是无证拆迁。
(二)反映建设小产权房问题。该新村建设严格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各项手续,为大产权房建设,不属于小产权房建设。
(三)反映补偿标准低的问题。目前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执行的是沛政发〔2005〕69号及沛政发〔2009〕19号文。依据两文件对集体土地房屋评估价格,加上政府奖补资金,综合补偿价约600元/m2,群众上房基价750元/m2。上房差价150元/m2。因此群众每平方只需交150元左右即可上房。
四、反映“安置面积、安置地点、何时上房、过渡费等均无说法”的问题
经查:安置协议中已关于安置面积由拆迁户暂定,过渡期暂定18个月,协议签订后,每户已发放一年的过渡费用。剩余过渡费经过居民同意折抵上房差价,该条已经在拆迁协议中明确。安置地总原则上就地安置,急需用房的也可到附近的腾飞小区上现房。
对剩余的7户未拆迁户,开发区、汉兴街道办正积极做思想工作,解释清拆迁有关政策,帮助其解决拆迁过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尽快完成7户的拆迁工作,尽快完成工程建设,尽快上房。
网友:沛县汉兴街道
发表时间: 10:03
关于反映徐州沛县开发区无征地批文强拆民房等问题的情况说明
一、调查基本情况
南孔庄村马庄自然村,位于县西环、南环交界处;村庄排房建于80年代初,多年来有的村民对其房屋进行翻建,但建设无序,占挤路面,排水已基本不通。为解决马庄自然村现实存在的问题,开发区党委安排相关人员下村,对村民逐户调查,有约90%以上的村民同意对旧村进行改造,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开发区基于群众意见,决定启动马庄新型社区建设,并严格按照新村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马庄新村建设开始启动之前考虑到全面拆迁,但由于原地安置先拆后建,村民租房过渡有困难,因此决定分两期进行,先拆迁安置房建设地块。一期拆迁地块132户,目前已拆迁125户,余7户未拆,其中4户拆迁协议已签订未拆,3户未签订拆迁协议。
二、对信访人反映具体问题的调查
(一)反映南孔庄村支书对村居房屋进行无证拆迁的问题。经查: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地〔号文件,对该地块新村建设用地进行了批复。沛县人民政府于日,沛政公字〔2014〕2号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沛县国土资源局于日沛国土公字〔2014〕第2号发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案公告。因此该地块用地拆迁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并非是无证拆迁。
(二)反映建设小产权房问题。该新村建设严格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各项手续,为大产权房建设,不属于小产权房建设。
(三)反映补偿标准低的问题。目前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执行的是沛政发〔2005〕69号及沛政发〔2009〕19号文。依据两文件对集体土地房屋评估价格,加上政府奖补资金,综合补偿价约600元/m2,群众上房基价750元/m2。上房差价150元/m2。因此群众每平方只需交150元左右即可上房。
三、反映“安置面积、安置地点、何时上房、过渡费等均无说法”的问题
经查:安置协议中已关于安置面积由拆迁户暂定,过渡期暂定18个月,协议签订后,每户已发放一年的过渡费用。剩余过渡费经过居民同意折抵上房差价,该条已经在拆迁协议中明确。安置地总原则上就地安置,急需用房的也可到附近的腾飞小区上现房。
对剩余的7户未拆迁户,开发区、汉兴街道办正积极做思想工作,解释清拆迁有关政策,帮助其解决拆迁过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尽快完成7户的拆迁工作,尽快完成工程建设,尽快上房。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6:29
回复内容:  什么叫小产权房?大家光知道小产权房国家禁止,却不知道什么叫,只是望文生义、主观臆断。小产权房两个要点,一是集体土地上;二是用于出售。南孔庄用的分明是政府征用的土地,群众拿到4.1万也基本是这个价,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你怎么没文化呢?.说是野蛮拆迁,如果事实成立,你的房子还在吗?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6:40
地方职能部门及时回复很好!总比那些不理不睬&的好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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