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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彦文院长出席延安大学医学院2016年迎新暨表彰大会
发表时间:<font color="#ff-9-23&&&&&&&&浏览次数:<font color="#ff
&&&&&&&&&&&&&&&&&&&&&&&&&&&&科教部& 王绍辉&&& 9月21日上午,延安大学医学院在学院小广场举行了2016年迎新暨表彰大会,出席表彰大会的有延安大学武忠远副校长,教务处付峰处长等校领导和所属附属医院的院长(书记),延安大学医学院全体院领导及教职工、2016级全体新同学及部分在校生代表。我院康彦文院长出席了此次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 会上,康彦文院长代表医院进行了发言,他首先对我院的基本情况、与医学院的合作进行了简要介绍,随后对“陕西精诚医学教育奖”设立重要意义进行了详细阐述与说明。最后,他表示将与医学院齐心协力,深挖各种合作模式,搞好医学教育,推动医学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 “陕西精诚医学教育奖”是我院为了支持延安大学医学教育教学事业,加强与延安大学的联系与合作,推动企业与学校的共同发展从2014年特别设立的奖项。延安大学咸阳医院每年出资10万元,面向延安大学医学院教师和医学类各专业的学生,旨在鼓励更多优秀教师和学生积极投身医学事业。
&&& 在颁奖仪式上,康彦文院长为2016年度“陕西精诚医学教育奖”获得者进行了颁奖并合影留念。
版权所有 & 2014 延安大学咸阳医院&&
联系地址:中国咸阳文林路中段38号&&联系电话:029-&&技术支持:
&&电子信箱:
&&网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服务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我市新农合制度,决定对高血压(Ⅱ期以上)及糖尿病2个新农合特殊门诊病种试行属地家庭医生签约管理下的新农合差别补偿,并制定《石狮市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签约管理差别补偿试行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石狮市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
签约管理差别补偿试行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新农合复合支付方式改革相配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适应的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模式,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结合慢性病规范管理要求,决定对高血压(Ⅱ期以上)、糖尿病等2个新农合特殊病种试行属地家庭医生签约管理下的新农合差别补偿,并根据(12号)、5(173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试行方案。
一、实施病种
暂定高血压(Ⅱ期以上)、糖尿病2个病种。
二、实施单位及医生范围
(一)实施单位:本市一类(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具备诊疗条件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石狮市医院医疗联合体,以及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其它定点医疗机构。
(二)家庭医生:上述实施单位内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在岗医生或家庭医生管理团队。允许其它医疗机构具备高血压(Ⅱ期以上)、糖尿病诊疗资格的医师,按照医师多点执业有关规定,在上述实施单位注册执业,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患者登记及签约服务
(一)确诊准入:指定石狮市医院作为高血压(Ⅱ期以上)及糖尿病特殊门诊补偿的准入确诊单位。凡达到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准入标准的参合患者,由市新农合服务中心(或驻石狮市医院服务窗口)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特殊门诊登记,由参合患者自主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及家庭医生,纳入按人头定额付费管理。
(二)签约模式:原则上实行属地定点签约服务,同意签约服务的参合患者,应定点在本市居住所在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具备诊疗条件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并与该单位内的家庭医生(团队)签约。为充分尊重患者的择医意愿,同时兼顾便于为患者提供慢病管理和随访服务,参合患者也可选择石狮市医院医疗联合体或其它定点医疗机构签约治疗。
石狮市医院本院部不开展签约服务,通过选派专科医生下基层定点注册或定期开展巡诊服务的方式,依托联合体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签约服务,并可将该服务方式拓展至其它基层医疗机构。
(三)服务内容:签约单位和家庭医生应按照基本公共卫生管理规范和诊疗规范,全力做好患者的门诊治疗、随访、健康干预和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达到健康随防到位、治疗效果明确,降低发病率和复发率,减少预算内基金支出。其中,每年随访的次数应不少于4次,若患者未按时来就诊,签约医生应及时进行电话或进村入户随访,同时应为患者提供健康宣传教育服务。
四、付费标准及结算办法
按实施单位上年度实施病种的人均门诊医疗费用和可补偿费用,考虑物价上涨、技术更新的合理成本等因素,由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实施单位根据现行补偿方案,分别科学合理地测算协商每个实施病种当年基金定额付费标准,经市卫计局审定后执行。年中确诊准入的参合患者,按登记当月起至本年度结束时的实际月数折算当年定额付费标准(即:特殊病种登记当月至本年度结束的实际月数/12×当年定额付费标准)。新农合补偿基金按定额付费标准每人头于每月初预拨80%,年终根据运行情况结算。当年连续6个月及以上未到所定点的医疗机构诊治的登记病例,不计入该定点医疗机构当年结算人头数,新农合基金不予结算支付。2015年度付费标准及结算办法如下:
(一)已签约
1、患者按项目补偿结报。补偿范围为特殊门诊医疗总费用,补偿起付线100元,补偿比例80%。 
2、定点医疗机构按人头总额预付。高血压(Ⅱ期以上)付费标准1200元/年·人,糖尿病付费标准1583元/年·人。
3、用药范围首选新农合目录内药品。允许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采购同化学名目录外药品(含非中标药品),但采购单价必须低于新农合目录内同化学药品价格的10%,且需报送市卫计局及新农合管理中心,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未签约
1、患者按项目补偿结报。补偿范围为特殊门诊医疗总费用,补偿起付线100元,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补偿比例5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补偿比例30%。
2、定点医疗机构按人头总额预付。高血压(Ⅱ期以上):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付费标准750元/年·人,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付费标准450元/年·人;糖尿病: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付费标准989元/年·人,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付费标准593元/年·人。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慢病签约管理差别补偿工作组织协调机构。成立由市卫计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疾控中心、市医院、新农合经办机构,以及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慢病签约管理差别补偿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高血压、糖尿病签约管理差别补偿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制定全市慢性疾病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对各基层医疗单位慢性病专职人员的培训,制定慢性病科普宣传材料,对慢性疾病管理工作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慢性疾病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市医院负责组织专家巡诊工作,负责住院病人的救治工作。市新农合服务中心负责政策运行指标监测、日常稽查、运行分析及预警和政策运行考评,向管理中心提供科学决策参考。公卫股负责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对签约单位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管理、随访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偿参考标准(2014年版)》核算相关经费。医政股负责签约医生资质认定和医疗质量服务监管。综合股负责定点单位药品自主采购备案管理。
(二)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对于健康干预、慢病管理到位,诊疗效果达到预期,且费用控制成效明显的,按其总额预付所结算的基金结余部分,全额拨付医院使用。根据家庭医生及团队工作绩效,签约单位可建立动态调整的奖惩激励机制,把节支金额的50%用于扶持相应团队的建设,超支金额的25%由相应团队承担。对于管控到位,转住院率符合指标要求,但因患者病情需要等原因而不得不超支的单位,则实行风险共担机制,新农合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按5∶5比例分担。 
(三)建立双向转诊和绿色通道工作机制。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依据自愿原则,对于基层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在随访到位、诊疗规范仍无法较为理想地控制患者的血压、血糖等情况,或是患者突发病情加重需住院治疗时,原则上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首诊住院治疗,若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住院治疗,按《石狮市新农合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工作方案(实行)》执行,待患者病情得到控制或其他原因无需住院治疗时,将患者后续治疗方案、康复方案与相关注意事项,交由签约家庭医生(团队)继续诊疗并做好病情的跟踪随访。除急重症外,该病情需实行逐级转诊制度。参合患者转诊住院的不再扣除起付线,按签约所在医疗机构的补偿标准进行结算。
(四)建立高血压、糖尿病多点执业、基层巡诊和联络制度。市医院成立市高血压、糖尿病巡诊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巡诊小组成员分别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挂钩,负责相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工作;对于联合体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医院要选派专科医生进行多点执业,为辖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在平时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可以和巡诊小组人员进行沟通联系,寻求支持,对巡诊小组给予适当劳务津贴(主治医师80元/人·半天,副主任医师120元/人·半天,主任医师150元/人·半天)。巡诊小组成员及挂钩分工详见附件1。
(五)建立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指导制度和协调制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高血压、糖尿病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并协调与市医院高血压、糖尿病巡诊小组之间的关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根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和市医院巡诊小组的诊疗意见,认真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随访和预防干预工作,提升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水平。
(六)建立镇(街道)村(社区)慢病综合防治一体化机制。对于未纳入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范围的糖尿病、高血压参合患者,由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一体化管理的村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按治疗方案进行普通门诊治疗并即时结报,普通门诊结报款项计入普通门诊总额预付范围,不计入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总额预算支出。一体化管理的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每新发现并有效管理1名确诊的糖尿病或高血压参合患者,经考核,按《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偿参考标准(2014年版)》核拨管理费用120元/例,其中村级协助管理30元/例(各基层医疗单位可根据当地工作实际调整补偿标准)。
六、监督管理
(一)市新农合服务中心在登记病例的复核工作中,一经发现市医院医务人员弄虚作假或降低确诊标准,致使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参合人纳入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的,经调查核实后,直接按违规人头的定额总额在结算时从垫付款予以扣除,并按规定对相关违规医务人员进行处理。
(二)定点医疗机构和签约家庭医生(团队)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做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门诊治疗、随访、健康干预和健康档案管理,应记录好门诊随访记录表,同时将相关信息传输到信息系统中进行统一管理,并严格落实好患者转住院率指标要求。高血压患者转住院率: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4%,市级定点医疗机构≤10%;糖尿病患者转住院率: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1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30%。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90%,血压控制率≥50%、血糖控制率≥40%。
(三)患者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之后,连续6个月未到签约单位诊疗的,经告知当事人后,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特殊门诊签约资格。
(四)规范家庭医生服务行为:
1、严禁转移费用,将定额范围内费用以外购处方、门诊处方、门诊检查、外院检查等方式分解收费,变相增加病人经济负担。
2、严禁减少服务、简化必要的诊疗项目与服务内容,损害病人利益。
3、严禁推诿病人,严禁分解处方。
4、严禁无指征将患者转收治住院,严格控制门诊特殊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住院率。
(五)违规行为责任追究
1、单位责任追究。对违反本方案有关规定所发生的医药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结算支付。签约单位弄虚作假或发生上述“四个严禁”行为的,参合人的补偿款由实施单位承担,并扣除相应金额的年度补偿基金预算额度。对于转住院率高于指标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每高出1个百分点的,在年度结算时给予扣除,高出5个百分点以上的给予双倍扣除。对于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的,在年度结算时给予扣除,高出5个百分点以上的给予双倍扣除。
2、科室及个人责任追究。签约单位应给予弄虚作假或发生上述“四个严禁”行为的经治医生、科室负责人(或医疗组负责人)相应的责任追究,具体办法由实施单位自行制定并严格执行。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将按照《石狮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狮卫计[2014]55号)进行处理,对情况严重者,停止新农合处方权或暂停执业。
3、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定期抽调住院病历,对于未达入院指征收入住院或可下转治疗未给予办理下转的新农合不予支付。发现病历不合格率低于5%的医疗机构给予相应扣除;对于不合格率高出10%的,新农合考核金全部给予扣除,取消医疗机构的评优评先。同时追究医生责任并视情况暂停医生的处方权,职称评定时缓报缓评。
4、对于高血压、糖尿病单病种管理不规范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附件:1、石狮市慢病签约管理差别补偿工作组织机构 
2、石狮市新农合特殊门诊签约管理考核指标
3、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4、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5、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6、石狮市特殊门诊签约管理服务协议书
7、石狮市新农合特殊门诊签约管理就诊流程图
石狮市慢病签约管理差别补偿工作组织机构
一、慢病签约管理差别补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邱永丰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曾庆宗  市卫生局副局长
      邱华巧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谢金磐  市卫生局综合股负责人、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
梁建莉  市卫生局公卫股股长
王建基  市卫生局医政股负责人
蔡美忍  市卫生局综合股
蔡猛森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颜 峻  市医院院长助理 
施玉帛  泉州人保财险公司健康保险业务部经理
许巧莉  泉州人保财险公司健康保险业务部业务主管
二、高血压及糖尿病专家巡诊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颜 峻  市医院院长助理
副组长:何 闽  市医院内二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成 员:朱英伟  市医院内一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许真真  市医院内一科主任医师
戴大银  市医院内一科副主任医师
邱国应  市医院内一科主治医师
王明辉  市医院内一科医师
郑美珠  市医院内一科医师
吴辉南  市医院内一科医师
王永钦  市医院内二科主治医师
施龙灵  市医院内二科主治医师
张文意  市医院内三科主治医师
陶爱玲  市医院内三科主治医师
李真慧  市医院内三科医师
三、高血压及糖尿病巡诊专家挂钩分工
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凤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宝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蚶江镇卫生院
祥芝镇卫生院
鸿山镇卫生院
锦尚镇卫生院
永宁镇卫生院
(责任编辑:陈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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