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妇幼可以做乙肝母婴阻断断吗

2015年我省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继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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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委妇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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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我省妇幼健康工作紧紧围绕深化医改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中心和大局,加快推进资源整合,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落实妇幼重大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妇幼健康核心指标呈现持续下降的良好态势。据妇幼卫生监测表明,2015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为8.69/10万,婴儿死亡率为6.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0.0‰,较上年分别下降了12.6%,15.9%和21.9%。我省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继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我省各地切实加强对妇幼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宗旨;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策略。紧紧围绕妇幼健康工作的目标任务,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一是切实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规范各级医疗机构产科急救诊疗,提高急救能力和水平。大力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完善住院分娩补助,强化住院分娩管理。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着重提高农村地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紧急救治、转运和管理能力。
  二是加强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增强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各地落实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规范服务,提高了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认真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妇幼重大卫生服务项目,深化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加强孕产妇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疗技术水平。
  三是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各地积极落实三级综合防治措施,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加强产前诊断能力建设,提高了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水平,减少先天缺陷儿出生。加强省、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强化了确诊病例的治疗和干预。百度拇指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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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要求,落实深化医改妇幼卫生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不断提高我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我厅决定在全省分阶段实施妇幼安康工程,制定了《江西省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年)》。  现将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当地的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附件:江西省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年)    江西省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要求,落实深化医改妇幼卫生工作任务,逐步解决危害我省妇女儿童健康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我厅决定在全省分阶段实施妇幼安康工程,特制定年实施方案。  一、主要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为主要目标,以预防控制危害妇女儿童主要疾病为重点,采用适宜技术,实施关键因素控制,以项目促发展,进一步推进妇幼保健工作,不断提高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妇幼安康工程,整合妇幼卫生资源,落实医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力争到2011年全省住院分娩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指标进入中部地区前列,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我省历史较低水平,婚前医学检查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取得突破,妇女儿童健康指标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健康指标  1、全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  2、全省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 12‰、18‰以下。  3、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2‰以下。  4、全省以县为单位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1‰。  5、全省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妇女妇科病患病率在2009年基础上逐步下降。  (二)支持性指标  1、全省住院分娩率维持在98%以上。  2、全省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其中农村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75%以上。  3、全省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0%以上,其中农村3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70%以上。  4、全省农村妇女孕早期叶酸补服率达90%以上,知识知晓率达90%。  5、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在2009年的基础上逐年提高,试点地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70%以上。  6、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40%,听力筛查率达30%,产前筛查率逐年提高。  7、全省妇女病普查率达30%以上,其中宫颈癌检查项目县妇女病普查率达60%以上。  8、以县为单位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率县级达40%、乡级达30%。  9、以县为单位开展助产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建设达标率达100%;“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建设覆盖率达100%。  10、以县为单位助产技术、新生儿窒息复技术等产儿科关键技术培训率维持在95%以上,培训考核合格率达80%。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妇幼深化医改任务,确保妇女儿童受益  1、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落实农村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加强妇幼卫生能力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全省住院分娩率维持在98%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维持在99.5%以上。利用国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资金,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补助,基本实现农村参合孕产妇在县乡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平产基本项目服务免费。到2011年,完成医改下达的住院分娩补助工作任务。  2、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为全省农村妇女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免费补服叶酸,积极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健康教育,提高目标人群知识知晓率,提高叶酸服用率,努力完成医改下达的叶酸发放工作任务。到2011年,全省农村妇女叶酸补服率达90%以上。  3、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全省80%的妇幼保健机构建立规范的普查普治流程,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妇女病普查率达30%。在14个县为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早期检查,省、县级成立项目工作组织和技术指导组,加强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强化宫颈癌检查人员技术培训,加强质量控制,提高检查质量。到2011年,完成医改宫颈癌免费检查74万人的任务。  (二)落实妇幼保健关键措施,确保妇女儿童安全  4、落实新生儿窒息复苏措施。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试点工作,落实新生儿死亡控制关键措施。逐级组织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师资培训,以院内培训为主,突出操作演练,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大比武活动,以产科医生、助产士、儿科医生组成的新生儿窒息复苏院内小组为单位参加,促进院内协作,提高窒息复苏抢救成功率。到2011年,窒息复苏技术培训机构覆盖率达100%,人员覆盖率达98%。  5、落实高危妊娠管理措施。落实母婴安全工作措施,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管理,推行高危妊娠识别技术。强化高危妊娠分级服务、分级管理,严格执行《江西省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实行分级住院,禁止滞留高危孕妇;按照“高危孕产妇处理和转诊原则”,做好高危妊娠分级管理和转诊工作。  6、落实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严格执行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设区市、县级组织评审要邀请上级专家参与,提高评审质量;增加评审结果应用,逐级通报反馈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建立重点评审督查制度;对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实行责任追究。  7、建立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建立危重孕产妇监测评审制度,将控制孕产妇死亡的关卡前移。利用孕产妇死亡评审组织,监测、筛选产科危重症病例,按照评审流程和评审方法,定期、集中进行评审;分析危重诊治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干预措施,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8、落实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为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咨询,试点地区按照知情同意原则提供抗体筛查服务,为筛查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提供免费确证检测,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做好母婴阻断工作,为继续妊娠并分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婴儿提供免费抗病毒药物,服药率达90%以上,婴儿免费抗体筛查和确证检测率达80%以上。  (三)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9、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婚前保健健康教育和宣传,提供免费婚前保健咨询与指导,鼓励各地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对自行开展免费婚检工作的地区提供技术支持,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逐年提高。省级组织在20个县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婚检率,到今年底达60%以上,到2011年达70%以上。   10、推进孕产期保健服务与管理工作。全省统一使用《孕产妇保健手册》,探索孕产期保健服务管理新模式,积极开展妇女保健特色门诊服务。推进孕产期保健服务均等化,按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组织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到2011年,全省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其中农村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75%以上。  11、推进产前筛查工作。落实《江西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组织遗传咨询、B超产前筛查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网络,逐步提高全省产前筛查率;充分发挥产前诊断机构作用,产前诊断机构积极对筛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加强专业协作和转诊,规范推进全省产前筛查、诊断工作。  12、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组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宣传,增设新生儿疾病筛查检测实验室机构,将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机构扩展到乡镇卫生院,组织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技术培训、指导与考核。到2011年,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40%,听力筛查率达30%。  (四)落实妇幼卫生保障措施,提高妇幼服务能力  13、完善“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建设。规范县级产科产房设置、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技术药品、管理规范、规章制度等建设,重点提高产科危重急症救治能力。继续实施“降消”项目,为产科建设提供支持。到2011年,每县至少建成1所规范化的“县级产科急救中心”。  14、完善“母婴安全乡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规范乡级产科产房设置、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技术药品、管理规范、规章制度等建设,重点提高高危孕产妇筛查和正常分娩处理能力。到2011年,以县为单位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100%达到“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建设标准。  15、开展儿童保健门诊达标建设。组织全省开展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到2011年,全省以县为单位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率县级达40%、乡级达30%。加强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服务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技术培训与指导。全省统一使用《儿童保健手册》,加强婴幼儿喂养指导与营养改善干预,定期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到2011年,全省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农村3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7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全省卫生系统要加强对妇幼安康工程的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乡镇卫生院设立专兼职妇幼专干、儿童保健医生,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妇幼保健职能,确保妇幼安康工程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技术指导,加大经费投入。省级、设区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妇幼安康工程的技术指导,逐级建立健全妇幼安康工程技术指导组织,加强对工程实施过程的技术支持,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妇幼安康工程各项任务资金。加大对妇幼卫生事业的投入,落实公共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政策。  (三)加强监督管理,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惠及群众的各项任务的监管,规范操作,完善流程,方便群众,确保妇幼安康工程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妇女儿童公平公正受益。根据妇幼安康工程的总体目标要求,明确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四)加强考核评价,总结表彰先进。加强妇幼安康工程的督促检查,加大督查力度,实行妇幼安康工程进展监测,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相关指标要基于妇幼卫生保健调查制度产出的统计数据。开展妇幼安康工程先进县(市、区)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确保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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