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医院肾内科汉市基卫高关于内科护理的面试是考什么?

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为做好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数控制
  为了与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今年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仍实行总量控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申报。申报控制数在2015年基础上减少10%。各地、各单位在下达申报控制数时,要继续向乡镇基层倾斜。正副高职数不能混用,基卫高专项职数不能挪作他用,分配方案报省职改办备案。
  二、申报、评审的相关政策
  1、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应知应会培训要求
  2016年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考试(测试)的范围、对象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我省规定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发合格证,有效期三年。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国家统一规定的水平能力测试科目,其分数线的划定与相关高评办具体商定。
  中小学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继续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其中,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不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
  申报基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的水平能力测试仍实行评前面试,成绩当年有效。
  2016年不再进行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原培训合格证仍然有效。今年符合申报条件的,允许先参加2016年度职称评审,待明年政策明确后,按新政策执行,此规定只在2017年有效。
  2、免试、破格、转评等手续的办理及申报材料的受理
  为减化程序,优化服务,今年将所有职称申报的免试(含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破格、转评或转评晋升的审批权限,按人事管理权限下放。由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或用人单位审核后,报相关高评委会办公室,省职改办预审时集中复核。
  按转评或转评晋升的要求,申报者同一年内不得申报两个以上职称。
  国家明确规定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 、翻译、出版、计算机软件等通过国家考试取得中级职称的专业,原则上不能转评晋升。同级转评医学.全在.线.提供.,应按要求通过国家资格考试。
  3、优秀人才的申报评审办法
  全职引进回国的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三年内首次申报时可比照同资历、水平人员相应条件申报评审,可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对已选聘为长江学者、楚天学者、百人计划、千人计划人员可由评委会直接认定高级职称。
  4、省外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
  非我省评审取得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认定权限,下放至各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市州职改办。
  三、申报评审条件的把握
  2013年、2015年印发的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继续试行,试行中对申报评审条件条款不清楚、不明确的,以省职改办的解释为准。
  四、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仍按去年规则进行,正高级职称的评审待国家方案批下来后,再进行安排。
  五、关于卫生分类评审
  总结2015年卫生技术分类评审工作经验,今年卫生技术分类申报评审试点工作仍在宜昌市、荆州市、省直副高等3个高评会进行,申报评审对象为医师类,申报类型为临床为主型、临床科研并重型。药、护、技类不再进行分类评审,仍按《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掌握。
  六、专家评委抽取办法
  2016年各专业高评委会的评委全部实行网上抽取。届时,由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根据申报人员情况,提出所需专业及评委人数要求,从省职改办职称评审系统的专家库中抽取。
  鼓励和支持市州中小学教师系列和卫生系列实行异地抽取评委或异地组织评审。
  七、申报方式和途径
  1、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2016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不再使用单机版申报。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医学.全在.线.提供.。申报中级职称不作网上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
  2、逐级审核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均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转给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
  3、报送纸质材料
  凡高评委会办公室同意受理材料的,申报人员将纸质材料交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集中报高评委会办公室。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纸质材料申报:按原有关规定装订报送(见附件2)。
  4、申报材料的预审及评审
  评审前,评委会办公室应将受理的材料集中,组织专班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向省职改办报送书面初审报告,初审报告要明确本年度申报人数、材料受理情况、符合申报条件人数、破格申报人数、转评人数、不符合申报条件人数和拟提交评委会评审人员等基本情况,并附申报人员详细情况花名册,花名册经审核人、责任人(各市州职称科长、各高评办主任)签字、盖章后一并报省职改办。
  省职改办根据各市州职改办或各高评办上报的初审报告,对申报材料进行抽查,并对免试、破格、转评申报人员进行重点复核。再根据报送的材料确定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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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开展2015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批复 鄂职改办函[号
关于黄石市开展2015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批复 鄂职改办函[号
黄石市职改办:
你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北省卫生技术(黄石)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申报工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北省卫生技术医学全在线(黄石)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附后),并按此《通知》组织黄石市2015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的申报工作。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北省卫生技术(黄石)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改办),市卫计委,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15年度黄石市卫生技术副高级暨基层卫生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卫生技术副高: 2015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或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基卫高: 我市乡镇卫生院(包括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乡镇血防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在编在岗及签订固定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卫生系列副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基卫高”申报条件按省职改办执行。申报评审中的有关政策问题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三、相关政策规定
(一)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是参加高级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按省职改办的统一规定,专业水平能力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医学.全在.线,三年有效,即、2015年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参加今年评审有效;申报基卫高的水平能力测试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二)外语及计算机水平要求。晋升高级职务,外语、计算机水平应达到省职改办规定的要求。日以前取得的合格证不再有效,属免试的人员要提交《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三)符合破格、转评、转评晋升的,均按照鄂职改办〔2011〕12号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四)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报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制发的《湖北省2015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医院临时聘用、民营医院的卫生专技人员和社会流动卫生人员不受岗位设置限制,申报评审须经由所聘用单位推荐、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本地缴纳社保的凭证。
(五)在我市乡镇卫生院(包括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乡镇血防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的既可申报常规评审,也可申报基层卫生系列专业副高级职务(简称“基卫高”)任职资格评审。“基卫高”任职资格在顺向流动、单位聘用、晋升“基卫高”上一级职称时与常规任职资格有同等效用。申报基卫高的人员须提供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合格证书或全国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六)凡申报医疗类、护理类专业的,须取得相应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且申报专业与资格类别相符合,并达到相应的年限。
(七)申报健康宣传专业(医技)的卫生管理人员须具备医学专业相关学历、学位,取得卫生类专业技术中级职务,在卫生技术相关专业岗位上从事健康宣传、卫生政策和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工作(非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除外)。
(八)对农村基层服务经历的要求,继续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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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北省卫生技术(荆州)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稿件来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湖北省卫生技术(荆州)高评委会将开展2016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评审材料受理工作,具体事项见湖北省卫生技术(荆州)高评委通知。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北省卫生技术(荆州)
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6]91号)要求,结合我市卫生专业实际,现就2016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2016年度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应按现工作岗位和从事的专业进行对口申报。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已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含本年度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评审类别
今年我市仍采取卫生技术分类申报评审,分类对象主要是医师类,申报类型为临床为主型、临床科研并重型。药、护、技类不再进行分类评审。
三、申报评审条件
今年的申报,均按《关于开展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类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号)文件要求执行。在综合性或专科性医院以及社区医院(含校医院)的内科、外科、麻醉科、妇产科、妇幼保健、儿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传染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康复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岗位上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由推荐单位医务部门提供相应的临床数据材料。其它专业则不须提供临床数据。
基层卫生专业副高级职务(简称“基卫高”)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卫生计生专业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鄂职改办函[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政策要求
(一)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报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制发的《湖北省2016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并逐级申报。
医疗机构临时聘用、民营医院以及社会流动卫生技术人员不受岗位设置限制,申报评审须经由聘用单位推荐、业绩材料在聘用单位公示后,由聘用单位盖章认可,再由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凭证。
在乡镇卫生院(包括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乡镇血防站)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既可申报常规评审,也可申报“基卫高”任职资格评审。“基卫高”任职资格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在乡镇基层单位聘用时有同等效用。
(二)今年起免试(含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以及破格、转评或转评晋升的审批,由推荐单位严格按相关条件进行推荐申报,经各级主管部门、各级职改部门审核后,报市职改办。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受理纸质材料,审核未通过人员的年度申报“评审单”不予退还。
申报正常评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需符合申报条件要求。水平能力测试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实际工作岗位相一致。2016年卫生系列全面实行量化评审,参加2016年外语、计算机考试未合格的,可以申报本年度的评审,其成绩计入量化评分。申报评审“基卫高”的,外语、计算机实行免试,水平能力测试由高评办组织评前面试。
各高评办应严格按条件审查破格、转评、免试人员的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允许破资历。高校教师转评卫生系列的,原则上应通过国家卫生中级职称考试,逐级转评。转评取得任职资格要满1年及以上,且医药护技不能逆向转评。
按鄂职改办[号文件要求,破格申报、正常评审的护理人员,应先按破格条件办理破格手续。
(三)申报健康教育(卫生管理)的,原则上应具备医学专业相关学历、学位,取得卫生类专业技术中级职务,在卫生技术相关专业管理岗位上从事健康教育、卫生政策和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工作(非卫生专业技术管理岗位除外)。
(四)申报人员应按(鄂职改办[号)、鄂职改办[号文件要求,择优报送本人本专业的论文、科研成果代表作,其数量最多不得超过申报条件规定的数量的1.5倍,超过数量的、非本专业的或在增刊上、非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的视为无效,不计入量化评分。
(五)有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专业,申报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见附件1、2),在量化评分时予以计分。申报人是否完成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要求,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凡提供虚假证明的,按有关文件要求,三年内不得申报。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函[号)文件要求,继续教育作为申报的重要条件之一,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计分。任何单位不得将此作为必备条件。
五、有关申报、评审程序
2016年申报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的,全部采取网络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一)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个人通过网上职称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二)报送纸质材料
凡经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受理材料的,申报人员应将纸质材料报高评委会公室。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破格、转评的相关材料待省职改办复核后退回。
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评委会办公室接收材料截止的时间。
纸质材料申报:按有关规定装订报送(附件3)。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申报过程中要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推荐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相关业绩材料必须在单位公示1周以上,并出具公示证明。所有申报材料均应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2016年开始,卫生系列实行双公示,即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和评审结果公示。
七、评审材料受理起止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日--&9月7日,各县市区职改办、主管部门审核时间为:9月5日--&9月16日,纸质材料于9月20日前报送市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3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高评办联系电话:0716--7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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