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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已出版
附:12版序言
附:《专题讲座》第十二版序
常识,及其获取的路径
常识屡被提及
新年伊始,苏州大学的周永坤教授在微博中转了这样一则案例,文字如下:
【奇判】甲子因车祸死亡,获赔30万。某乙声称孩子是他的,求分金,告之法院。法院受理并同意作亲子鉴定,结果真是乙子。法官将十万判给奸夫某乙,二十万判给某甲妻子。某甲一无所获。
微博内有很多评论,周老师自己的评论是:“我发现赞成此判的人中有法律人,只有叹息!”周老师叹息的大概是网上部分人的人伦认知上之常识缺乏,由于多少还涉及到法律专业知识,所以尤其感慨于部分法律人的法律常识之严重缺乏。
2013年10月7日,@海波律师的微博披露了一份更“神奇”判决的截图。
【又一奇判】某法院二审判决部分截图,其中一句“综上,李永辉的上诉请求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但处理结果正确,予以维持。”
截图引来吐槽无数,@高杉峻颇费精力的加以集中整理,并制作了认真的专业讨论的长微博。虽然专业上涉及到《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款(一)、(二)项如何解释、适用的问题,但这种高度漠视正当程序的做法还是突破了很多人的常识底线,有普通网友则以“负负得正”相讥讽判案法官的神逻辑。
如诸君留意一下身边,被指为违反常识的法院判决或者立法案的涉法事件,或许真不在少数,还有更“专业”一些的。
【谤韩案】发生在1976年台湾地区,被告郭寿华撰文认为韩愈“曾在潮州染风流病,以致体力过度消耗”。原告韩思道(韩愈第39代直系血亲)以“孝思忆念”为由提起了“名誉毁损”之诉,最终得到法院支持。
此类案,民法学者以为涉及死者人格利益保护期限之专业问题,我以为从普通民众视角来看,不如说是一个常识之判断问题。当年“谤韩案”原告胜诉后,被台湾地区的民众普遍指为新“文字狱”。
【“常回家看看”立法案】2013年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被人们称为“常回家看看”这一条款入法的妥当性,引发了各界广泛的争议式讨论。
老妈老爸之亲情乃最珍贵的感情,立法倡导家庭成员应当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立意美好而无可厚非,但作为强制性法律规范之正式入法妥当与否,则属于另外一个问题了。星野英一曾专门解释为何日本民法典不将“爱”纳入民法典:假设有了“夫妇应相爱”、“父母应爱子女”这样的规定,如果有违反该规定的人,民法会怎么样呢?曾有过因夫妇一方离家出走不回家、另一方起诉要求下达“同居”判决的事件,原告倒是顺利地得到了判决,于是要求强制履行,但是法院没有同意(大审院昭和5年9月30日判决,《大审院民事判例集》第9卷,第926页)。星野英一对此分析原因认为,强制执行方法有三,一是执行官对人身直接加以强制以实现判决的内容,二是由义务之外的第三人代替实施,三是规定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时间,逾期则由法院发出损害赔偿命令,很显然这三种办法都无法适用在本判决的履行上,此等包含性爱即Eros之爱只能通过自由意思履行。对照星野先生的这一番分析,“常回家看看”条款之入法,可谓有悖立法常识之举。
 &&我注意到,为世人所讥的普遍缺失常识的社会现象种种,似乎常与法律沾边。比如在街上看到警察、类警察之人抓获一小偷,暴打一顿之后拖其衣领在街上前行,有要解气的路人顺便踹他几脚;或者一群小偷被集体捆绑,在万人聚集的公开宣判场合之下被玩赏,或者电视台播放的画面,被抓获的失足妇女“全身心”的被曝光展示。这里不仅是传统中国“温良恭俭让”缺位的问题,而是涉及到考验着我们的知识结构、道德意识与法律素养的当代文明社会的一些常识:抓了一个嫌疑犯怎么就这么打?一个女人可以被无尊严的如此公示?类似的场合下,不仅普罗大众,就是读书人甚至很优秀的法律人都不免有一个明显倾向――仇恨,缺少宽恕,缺少妥协,缺少“温良恭俭让”,更多基于或是主流的或是某一种处于强势地位的思想势力、政治势力的一种对抗,这种高强度的硬性对抗,缺少建设性。这大概是我们这代人的社会处境。
什么是常识
常识一词,吾人常用,且皆知其意,盖指普通的、一般的知识。英文对应的“general(elementary, common)&knowledge”或者“common sense”,亦指此意。如夏D尊、叶圣陶先生在《文心》五写道:“诗之外还有词,词原可以不读,如果为求常识起见,想读,也好,就读《白香词谱》吧。”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三谓:“凡欲固结吾国之人心,纠合吾国之民力者,不可不熟习此书。而遍传之于国人,使成为一普通之常识。”&都在上述含义上使用之。但现今一提到常识,或许更多指向对学生说“好好学习,考个好成绩,争取上个好大学”,或者如在QQ空间、博客里看到的厨房除油小常识(生活小技巧)之类,或者不知凡几的人写的一些诸如“你应该知道的职场/官场常识10条”之类的东东。对于后者,不知道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常识,还是直接叫它“潜规则”好呢。
梁文道说,“‘常识’是我很关心的一个概念,所谓‘常识’,就是一个国家、社会的游戏规则,是大家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东西”。但人类在许多时刻,囿于种种偏见,已经将认识对像意识形态化了,欺骗性质的言说、教科书给定的认知模式,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从来如此”,成为人们判断是非真伪的潜在依据,而且成为难于逾越的智障。在这些场合下,常识之弥足珍贵,是因为在所有的识见中,它是大多数人不明白的困惑时刻、或者不敢说的怯懦时刻说出的真相。常识的伟大之处,或许就在于告诉了世人:皇帝没穿衣服。
所以,常识拒绝故作高深、跑题或者掩饰。比如说奶粉里的三聚氰氨,“三鹿事件”之后不少法律、管理、伦理学者聚堆儿大讲企业责任,介绍西方的企业责任怎么个搞法。但问题是,西方企业责任谈的是生产过程中如何不破坏环境、尊重劳工等,从来不讲“别在食物里下毒”这样的话题。换言之“别在食物里下毒”是做人的责任而不是做企业的责任。这,难道不是一个人的常识吗?
所以,什么叫常识,很多的时候确实简单无比。判处一个杀人嫌犯死刑一定要慎重、要公正,这就是常识。质疑一个农民到城里来为什么要给他一个户口隔离或者户口歧视,则是一个人具备常识后的自然质问。
两部《常识》
Common Sense,是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1737~年1月以“一个英国人”的署名而发表的小册子。内容确实如书名所言,全是常识。这本薄薄的小册子,甫一问世即被抢购一空,短短三个月内在人口不足300万的北美殖民地销售12万册。小册子深刻揭露了英国的黑暗与压迫本质,提出北美独立之主张:英国属于欧洲,北美属于它自己。在莱克星顿的枪声打响之后的1776年初,该书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作用是今人难以想象的,因为人们的君主制观念还根深蒂固,连华盛顿、富兰克林、亚当斯这些独立战争时期著名的政治家都未明确提出北美独立之主张。小册子告诉人们,要独立才有民主!这促使很多人最终下定决心与英国决裂,可谓一本小册子推动了美国的独立运动。《常识》出版6个月后,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了宣布美国独立的《独立宣言》。如果说,《独立宣言》是历史上首次以政治纲领形式宣布的民主共和国原则,那么《常识》则是《独立宣言》的精华。今天,小册子依然被列为“改变美国的20本书”中第一本,也是当代青年不可不读的一本经典名著。
潘恩的文字通俗,这是能引起北美殖民地人民共鸣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读政治哲学、政治思想史的人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很有原创思想的人,比不上洛克等人,实际上他纯粹是一个集大成者,把当年流行的启蒙运动以来的各种观念,汇聚在这本小书里,在特别浅白的语言里面包含了很独创的东西,只是用很简单的最基础的语言表述来鼓吹独立鼓吹革命,等于像数学推理一样,先说什么叫公理,然后一步一步推出来,构造出它语言很浅显又很有力量。他站在政治活动的具体形势面前考量自己的思想,就像安泰俄斯一样,大地母亲给了他不断再生的力量。与象牙塔中的思想不同,潘恩本就是在现实中展开思想,在现实中推动思想,再转而用思想来改造现实,他对政治的见解,成为美国独立后的立国根本,他对革命的认识,在二百年后成为那场革命的历史界说。
2009年,70后学者梁文道在大陆也出版了一本与潘恩的同名著作《常识》。 梁文道承认两本书名的传承关系,他说:“这个名字听起来是一个很狂妄的名字,因为《常识》你会马上想到潘恩那么重要的一本书,这种名字你觉得一方面它好像特别简单,但其实很狂。我的用意有几层,一层就是我真的在向潘恩致敬,我特别佩服那种类型的人物,你说他是不是写了什么很深刻的思想?没有。其实潘恩写的东西是源自于他对启蒙运动的理解,并没有超出前人太多。但是他那种写作方法,西方知识分子有一种小册子写作传统,一直到现在都有的。有些人喜欢写小册子,小册子尽量写得非常简单非常清楚非常浅白,去传达一种他们认为大家应该知道的事或者大家应该来关心的东西。这种写作的题材跟这种脉络是我非常认同,而在这个脉络底下最有名的就是潘恩的《常识》,我取这个名字有点向他致敬。”
梁氏《常识》所集,乃其一段时期以来撰写的时评文字结集,涉及政经、民主、民族、教育、新闻、公民道德等社会诸方面,文字风格犀利简洁,一针见血而能命中问题之要害,催人省思,给人启示。书名曰《常识》,正如梁氏自序所言:“本书所集,卑之无甚高论,多为常识而已。若觉可怪,是因为此乃一个常识稀缺的时代。”何有此言?兹举书中一例。数年前汶川大地震后,有一文化大师洋洋洒洒挥就《含泪劝告灾民》一文,泣告灾民以大局为重,共度时艰。此话说的似有几分道理,但也有不少人觉得不舒服甚至反感生厌,只是讨厌在何处,究竟没人说出一个所以然来,因为劝言也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大师用了大家熟悉的话语以普遍接受的思政教育来说话,似无大碍。对此,梁氏的一篇时评《大局究竟是什么》说:“不过,我们应当仔细地把政府从这里所说的‘国家’中抽出来,因为镜头下的示威场面不必然损及包括示威者在内的灾民,它真正损害的其实只是当地政府的形象罢了。所以,余先生的‘大局观’主要还是‘当局观’。话说回来,这也是我等平民常有的习惯,动不动就叫人‘顾全大局’,虽然明明想的是当局,似乎大家都和领导人很熟,都没拿自己当外人。”读到此,读者不能不豁然开朗,所谓一语破的,原来如此。
《常识》所论情事均不高深,都只是常识至少是现代文明的常识。常识的作用在于解惑。与“常识”相对立的,是“潜规则”。在这个社会上,为我们熟悉的潜规则很盛,人人都知道是病态的,但人人都照其行事,否则就只有离开一个圈子,而现实又常常逼着许多人不能不参与进来,这就是“反常识”。缺乏“常识”的我们,就这样生活在野蛮而荒谬的“反常识”中。
常识严重稀缺
梁文道在自序中说,“卑之无甚高论,多为常识而已。若觉可怪,是因为此乃一个常识稀缺的时代。”这道出了时代的痛处,常识稀缺之严重,诸君稍稍浏览网上各类开放评论足以知晓。每每看到有群人集中火力谩骂茅于轼先生的时候,除了冒出个人修养、宽容等类字眼之外,愈发觉得实则是两种常识的对立。比如茅老讲出了一种常识,一群人上来骂他不同情弱势群体,抑或媚日媚美,骂人者从自己的“常识”出发认定茅缺乏基本的常识。作为旁观者看的清楚,除了那种骂法本身没有常识(梁文道称为“这种骂法没有同情心”)之外,骂的内容实在也乏基本的常识。再如,网上的美国,对于很多国人来讲好像并非一个现实国家,而是一个坐标――部分国人做出来的一个坐标:用来界定自己人的身份。每有人骂美国,则有人站出来说你是不是反民主了?反自由了?反人权了?全相信政府宣传了,左残了;如有人说美国好话,哪怕一件小事比如说美国不错,能选奥巴马当总统,就会有人说你支持帝国主义了,美奴了。很奇怪网上变成了这样,支持或反对美国的某项政策会上升到你是左还是右,民主还是反民主的状态,自由派还是五毛的分野。完全标签化,很不靠谱,这里不仅仅缺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则缺的是常识。
当然,由于每个人的知识结构、成长背景、社会阶层的不同,其所说、所写的可能只是他觉得的一些常识,但不一定就是长期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或者是在这里成长的人会都很认同的常识,不同人之间所认同的常识可能并不一样甚至非常不一样,这就需要有共识。某种意义上常识就是一种共识。但问题是我们当下有一些共享的常识是崩裂、瓦解的,你不知道或者不确信它到底存不存在的。
为什么要有常识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交往中,我对你做一个动作或者说一句话,会预判你会有一个回应动作或者话语。我对你说“今天天气真好啊”,你一定(或曰应该)回答“是的”、“是吗”,而不是说“再见”。这些都是常识。一个社会不可能没有常识,因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大量依赖共享的一些常识,这个常识在最基本的意义上讲必然存在,不可能缺失。所以,缺乏常识者如那位“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终会被人们所嘲笑所抛弃,反之,具备常识依照常识行事者,总会得到人们的普遍尊重。此乃历史的规律、社会的常理。但事情的复杂性在于,但也确有一部分常识,被人们埋在底下了,或者它跟我们另外一些常识是相矛盾的,被摆到一边去了,造成了部分常识的缺失。
梁文道说这个时代是一个常识缺失的时代,其所举的很多例子让我们觉得这是一个可信的判断。如书中的一个故事:“某年唐山大地震的一个纪念,大场面,纪念会的场面有一个围栏围起来,领导人进去在纪念碑前面又默哀怎么样,一帮当年的受害者跟受难者的家属站在外面隔的很远,武警看着不准过去。在我看来,这些拦在外面的人是主角,他们才是这场地震的主角,这场灾难的主角,他们是受难者。这个纪念碑是给他们的,给他们死去的亲人的,他们应该站得离那个纪念碑最近,在中间不是在外头,在中间的不应该是领导。我当时看到这个场面觉得太惊人了,怎么会这样?我跟我们公司里的从内地到香港来的一个同事说,他说这没什么,当然是领导先进去了,这个是常识,领导先走,领导在里头,领导在里面坐群众在外面看,这是一个常识。”透过这个故事,我看到的就是不同生活背景的人的常识的对抗。我们由此需要发问,哪些知识属于常识,社会各阶层的人们存在与否一个共识?
答案是肯定的。常识这个词的背后,应该是有底线或者说是有定义的,什么叫常识?借用余英时的一句话:“对人的绝对尊重是我们的常识底线”。回到我们法律人的思维,如实体法上的保护人的尊严自由,与程序法上的正当程序与程序公正,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人的尊重,对个体的尊重,绝对的尊重,这就是现代社会的常识。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所谓的文化差异也不应该有文化差异。胡适说,“万国之上还有人类在”,生命是最重要的,人是最重要的,国家、政府是等而下之的,这就是常识,是我们一切思考的底线。
常识如何获取
常识的传播不是布道,一个人来告诉其他人什么是常识,事实恰恰相反,应该是平等的沟通与交流。因为一个社会共同的一些信念、信仰、价值观、认识世界的方法,用马克思主义的讲法来说必然包含了意识形态的存在,但作为知识者应该对此有所警觉、反省与批判。这里的警觉、反省与批判不是形而上的,而是具体的。如梁氏《常识》提到的简单例子:我们经常看到有些商店挂着牌子“青年文明号”,这是否表示这家商店很文明呢?服务态度优良呢?我们的一个常识是很不一定;正如一些商店写着“便民商店”,不一定便民一样。这是我们都知道的事,这就是我们日常中获得的常识。但是还有一种常识告诉我们,你如果说你自己是什么,你便应该是什么,所以挂着“青年文明号”的商店应该文明服务,“便民商店”应该便民,否则,岂非咄咄怪事?这就是我们常识的断裂性。一方面我们相信一个店挂着个牌子能够证明它的一些文明素质,这是我们都相信应该如此,世间本该如此,但生活在这个国家、社会,我们又知道它不是这样,这也是常识。这中间是有矛盾的。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挖掘这两种常识之间的矛盾,指出里面的空隙与断裂,然后看看有什么问题值得我们慎思的。
常识不见得是精英文化,但不排斥精英文化。陕西有一个叫杨伟宁的农民,60年代就已发现联产承包责任制发现土地私有化对于农民的意义,那时候他写了很多文章,作为对于党的一种进言送上去了,结果被伟大领袖给没收了。这既是一种民间的智慧,也是一种常识的反映,而不是什么高深的理论。智慧跟知识是不一样的感觉。父母亲那一辈的人没有上过几年学,但是跟我这个经受过完整高等教育链的人讨论某个问题,他们那种带着生活常识的经验话语有时候会让我豁然开朗,五体投地。既然是常识,那它可能意味着有时候就是捅破层窗户纸,没有那么高深,似乎也不多深厚。
有个不无意思的现象,就是有些没怎么在体制内读书的人,如韩寒,绝对不乏常识的,但有些读完硕士、博士之后的人一再显示出没有常识。苏小和与梁文道对此解释说,或许体制内的学院式教育就是一个体制的学习班,从一开始你就已经用了这个体制里面常见的一些种种方法,到最后把自己变成了其中的一分子。年纪越大越成为其中一份子,不自觉的,而韩寒们从未进来,反而对一些情事看的清清楚楚的,在这个意义上,当所有的大学生都想去当公务员的时候,确有大问题。如果这一解释是合适的,那么就意味着当下我们的常识受众既包括那些不知道的人也包括那些明知道至少理性层面是有常识而由于种种原因假装不知道的人,当然主要是前者,因为对于后者而言,常识的普及意义非常有限,他们是潜规则的信奉者与受益者。假如可以做一个调查,真正拥有常识的人是哪些人、没有常识的是哪些人,那么我们的常识受众群体就会更加精准。
回到主题,常识如何获得、共识如何达成?首要的是,讨论知识与交流资讯的场合需要自由与公开,心平气和谈问题,互信尊重讲方案,不要动辄达到高强度的意气之争、道德攻击与人格抹杀,让本来有一定共识的人们陷入无谓的冲突与矛盾,而忘却了本来的目的。只要都在真诚的为真理、为当下的中国思考,差异仅在于大家提出的方案不一样的话,那么彼此间的基本人格尊重是必须的,否则很难谈下去。比如有些基本价值大家应该同意的,比如言论自由,能不能一讲这个就被说成是自由派,这太扯,左派无需言论自由?其次,要有讨论的基本底线。数年前讨论《物权法》,北大有个叫巩献田的反对法案,理由是违背了《宪法》。不论其言说多么的没有道理(在我们看来),但他把《宪法》作为工具而不是将其他比如某种形而上当作论据,这一点还是值得尊重。换言之,我们认为其反对《物权法》从财产法意义上、经济学意义上以及发展意义上都有问题,但背后的方法论还是值得尊重。方法论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很多场合下观点不重要或者不甚重要,背后的方法才是重要的,如果双方的方法有问题,更多基于观点争来炒去,其实都是一些观点,背后的推理方法与方法机理差不多,甚至都带有文革思维,实则态度很接近。这类争论难有意义。尊重,要求我们先有耐心去听一下对方讲的什么,然后再做一个逻辑推理,分析其讲的有无道理,没有道理再驳斥之。虽有不同意见,所持的主张再相互矛盾,但有一个大前提就是大家从不同的纬度出发致力于常识的普及,愿意回归到常识,愿意回归到那个原点,我们就是一个群体,这一点就足够了,有了这一点就可以互称同行。最后,双方都要有全面的资讯,一个人只有有了全面的、相对全面的资讯,至少是二元的三元的而不是单元的资讯来源以后,相信都会变成聪明人。网民中聪明者占绝对多数,但遗憾在于很多人接受的资讯过于单一,自觉不自觉的,致使其难以拥有常识。全面的资讯获得,首先要求获取资讯的外部机制要自由、丰富、全面,其次自己的内心重构建设要跟上。当然前者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涉及到体制,但后者则是自身的省悟了,凭一己之力也可以做的到。陈丹青说过他看书的时候很少有自己的价值判断,一看书就被书给拉进去了,也就是看的时候是不怀疑,但是出来之后会怀疑。这是一种非常好的读书姿态,也是很好的内心重构路径。如果看不懂一本书,要反省自己是不是有问题、是不是能力不够、是不是学养不足,不能一本书没读懂,动辄就说作者什么玩意儿写的什么东西。也不能因为不喜欢一个人,一上来就骂人家的书狗屎不如,缺乏敬畏与谦虚之心。同一个问题,如三本以上的书全看了,相信作为读者主体会有自己的观点,前提是怀敬畏之心读出其好在哪儿、坏在哪儿,如果总带着一个脑袋看不同的书,完全是找茬,总觉得老子是老大,我的就是对的,其他人都不靠谱,看了等于没看,所谓资讯的自由丰富全面的获得,是不可能的。
当下的中国社会,常识的大规模传播依然是必要且极其重要的。作为一名民法学人,我一直很自负的认为,法律常识尤其是私法(民法)知识的传播对于我们这个民族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们的文化基因太缺乏私法的知识与精神:平等、公平、自由、尊重、信任、自治与责任。&20年前,我开始玩顽固的认为,应该在全民之中普及民法教育,当局应该为之,就如200多年前拿破仑做的那样。后读星野英一的《民法劝学》,愈加坚定与迫切这一想法。十余年前涉足研究管理学,又看到商店、饭店、街上到处都是明显违反效率的规则与现象,又觉得管理学若干常识的普及对于民族大有必要,当局应该为之,以大大提升全社会的创富进程。在人将入不惑之际,回望这些,呵呵自嘲一笑,权当作一位少年狂妄之想,谁人曾经不少年呢!但是,今天我也不想全盘否定曾经的少年狂想,讲求平等、公平、自由之民法常识,追求效率、理性与合作之管理学常识,对于吾国吾民,难道不是最重要的吗?
可能还要再聊发一次少年狂。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人人皆可如此自我期许,因为这是社会对于每个人的期待。我以为,每一位力有能及的人,都负有对常识的获取、体认与传播之责,无论你所处平台之高低,影响人群之大小,影响力之深浅。所幸者,众合同仁构筑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平台。这一平台,如我多年来一遍遍的念叨,就是传播常识的平台,这里的常识不仅是法律知识,不仅是帮助大家更轻松的获取一个证书,而是蕴含着某种激昂上进的意识、精神、情怀与信仰在其间,并透过我们的课堂言说、著述言说的载体来一遍遍的重复,一遍遍的重复,浸润开来,蔓延开来,燎原开来。这个平台的魅力就在于,我们的心有多大,这一平台就有多大。常识不仅仅是知识传递,而是更要包含公共情怀与人文关怀。众合课堂,可能大家觉得与大学课堂上有些不一样,其中每一位老师的授课言说都会充满或者夹杂着公共情怀、人文关怀,或慷慨,或凝重,或诙谐,或机智,或义正词严,或鞭辟入里。尤受学员欢迎的李红勃、邹建章、罗翔、陈景辉等教授的课堂,充满着原生态的浓厚的公共情怀、人文关怀。很多学员给我说,是李红勃老师的课让他们真正懂得了什么是法律,什么是人文情怀,什么是法律人的思维。作为法律界传道受业解惑的为人师者,这可能是可以获得的最高评价了,我将之理解为一种激赏,不仅是对红勃老师个人也是对众合全体教师同仁的。所谓的公共情怀,每个人都会具备,也可能不具备但应该具备的一种东西。就因为我们生活在这个国家,我们都是这个国家的公民,我们共享着一些东西。有一些公共的机构、一些政策、一些事情,它影响我们每一个人,作为一个集体。我们当然应该关心它、关怀它,这已经是公共情怀了。
当然,我们也会有沮丧的时候。既然是常识,所以无论我们的著述里还是课堂的演讲里,就意味着我们谈论的“卑之无甚高论”,是一些老生常谈,可能好些年下来我们很沮丧,以前写文章批判的东西、课堂上慷慨激昂的对象,若干年后还是存在,甚至更昌盛的存在,我们的批判话语似乎改改主语、变换一下时间地点就可以了。宣讲的明明是常识,外部世界一直在以一个很顽固的自我逻辑在运行,不管我们有多么良好的愿望,但它依然不顾我们的愿望美好而一直在顽固运行,这让我们有时候觉得很绝望。没关系,继续宣讲就是了,无非就是一个比较耐心与韧性的战斗,涓水浸润心田,滴水终会穿石,只要有信心,持之恒久,终有常识成为共识的一天的到来,终有常识照耀世界、世界环绕常识运行的一天。
常识,在所有的识见中最弥足珍贵;常识,是在大多数人不敢说的怯懦时刻说出的事物真相;常识,是在大多数人不明白的困惑时刻说出的一针见血的真理。常识的对立物,是潜规则,是人们的偏见,是各类的欺骗宣传。在人类的许多时刻,囿于种种偏见,已经将认识对像意识形态化了。欺骗性的言说,教科书给定的认知模式,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从来如此”,成为人们断定是非真伪的潜在参照物,而且成为难于逾越的智识障碍。常识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告诉世人:皇帝并没有穿衣。潘恩的《常识》之所以成为影响美国人的警世恒言,就是因为他充当了《皇帝的新衣》的那个小孩子,其言说的常识令人蓦然惊醒:喔,原来如此的啊。鲁迅说:“从来如此,便对么?”
符合人类良知的法律制度、知识、意识、精神与信仰的常识,及其传播、认同、吸收与践行,在时下的吾国吾民,是最重要最紧迫的情事了。
众合教育的事业,就在这里。
&&&&&&&&&&&&&&&&&&&&&&&&&&&&&&&&&&&&&&&&&&&&&&&&&&&&&&&&&&&&&李建伟
2014年2月18晚
东京,表参道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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