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康复协调员怎么理解残疾人精准康复复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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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残疾人 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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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残联〔2016〕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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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残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健康中国建设中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及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残联发〔2016〕27号),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16〕190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的贯彻落实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方案》的重大意义
省政府办公厅《方案》,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原则,明确了我省“十三五”时期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部署了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方案》,开展精准康复行动,对促进我省残疾人康复事业健康发展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全面把握《方案》的主要内容
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是中国残联等部门根据当前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低、服务能力薄弱等现状,提出以上一年度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数据为基数,针对各类别残疾人的个性康复需求,突出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认真开展精准康复服务的行动。要求做到需求评估精准、康复服务精准、资金使用精准、信息管理精准,确保到2020年,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全省各级残联要全面准确把握《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求,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程、逐步促进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积极实施残疾人康复重点救助工程,保障残疾人均等享受康复服务的权利。
三、认真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残联要主动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明确细化部门职责,推进《方案》的贯彻落实,建立形成政府统一部署考核、相关部门分头实施、定期沟通的工作机制。切实争取加大投入,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康复的实际困难,保障康复服务协调队伍和技术人员有效开展工作。
(二)密切部门配合。各地要充分发挥政府残工委办公室作用,力争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扶贫攻坚等规划安排,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提供坚实的制度和条件保障;主动协调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财政等部门,整合各方面资源,开展适合本地康复需求的救助项目;积极动员社会慈善力量、社会服务组织共同参与、支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三)扎实稳步实施。各级残联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提高残工委成员单位和广大残疾人对《方案》的知晓率,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实施环境。在制定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时要切实贯彻“具体化、本地化”要求,参照《安徽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议目录》(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地服务目录的制定、各类服务的运作流程以及服务补贴办法等进行深入研究,对社区康复协调员队伍建设、定点评估和服务机构的建设和指导、服务质量监管以及资金管理等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明确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流程操作。康复服务人员入户开展康复需求评估,填写《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与服务安置记录表》(附件3),同时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附件4)。对康复需求明确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康复服务机构,对不能明确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将其转介至具备条件的评估机构。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可组织专业人员提供上门评估。残疾人根据康复需求评估意见,到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服务。对本地区确定为免费服务的项目,残疾人持康复服务手册到残联、卫生计生等部门确定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服务,定点机构为其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实施服务并建立康复档案,所需服务经费与项目实施地残联结算;确定为定额补助服务项目的,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5)向项目实施地残联提出补助申请。
(五)规范信息报送。
1. 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实施康复服务后,负责将相关服务情况记录在精准康复服务手册上;康复服务机构、社区(村)康复协调员分别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需求和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6),每月报送至县(市、区)残联。
2. 县(市、区)残联每月对康复服务机构、社区(村)康复协调员报送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无误后,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填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汇总表》(附件7)。各市及省直管县每半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报送省残联。
附件:1.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议目录(2016版)
2.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2016年度任务
指标建议表
&&&&&&3. 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与服务安置记录表
4.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5.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6. 残疾人精准康复需求和服务情况汇总表
7.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汇总表
&&&&&&&&&&&&&&&&&&&&&&&&&&&&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1月9日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议目录(2016版)
服务内容及标准
白内障摘除术和人工晶体植入术,做好术后护理。标准参见《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盲杖。每3年评估调换1次。
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
功能评估;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每周1次,每次2小时,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每周1次,每次2小时,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
支持性服务
中途盲者心理疏导,盲后半年内,每月不少于1次。
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基本型远距离助视器、近距离助视器;助视器适应性训练。每年评估1次,视情况予以调换。
视功能训练
功能评估;视觉基本技能训练(含固定注视、定位注视、视觉跟踪与追踪、视觉搜寻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
植入人工耳蜗。标准参见《人工耳蜗植入工作指南(2013年版)》(中华医学会编著)。
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1.人工耳蜗。单耳佩戴;第一年调机不少于3次,之后每年调机不少于1次。
2.助听器。双耳配戴;每年助听器调试不少于2次。&&&&&&&&&&&&&&&&&&&&&&&&&&&&3.助听器辅助材料。耳模,每半年评估1次。电池,每日自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更换耳模、电池。
功能评估,至少提供2次听觉、言语康复能力评估(术前或适配前1次,术后或适配后1次);康复训练,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小年龄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儿童,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支持性服务
儿童家长康复指导、心理辅导、康复咨询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10个月,每月至少服务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辅助器具适配及适应训练
助听器,双耳配戴,适配后第一年助听器调试不少于2次,之后每年助听调试不少于1次;助听器适应性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周至少服务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支持性服务
家长康复指导、心理辅导、康复咨询等服务,每半年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辅助器具适配及适应训练
助听器,至少1耳配戴助听器,适配后第一年助听调试不少于2次,之后每年助听调试不少于1次;助听器适应性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周至少服务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标准参见《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配基本型假肢、矫形器、轮椅、助行器具、坐姿椅、站立架等辅助器具,提供使用指导;每半年评估1次,必要时更换。
功能评估(含运动功能、语言、日常生活、社会参与能力等);康复训练,包括维持关节活动度、增强肌力、语言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社会参与能力训练等,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小年龄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儿童,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支持性服务
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10个月,每月至少服务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配基本型假肢、矫形器、轮椅、助行器具、生活自助具等辅助器具,提供使用指导;每3年评估1次,必要时更换(7-17岁儿童每年评估1次)。
功能评估(含运动功能、认知能力、日常生活、社会参与能力等);康复治疗及训练,包括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肢体综合训练、认知训练等,每月训练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支持性服务
重度肢体残疾人日间照料、长期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
功能评估(含认知、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康复训练,包括认知、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小年龄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儿童,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支持性服务
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10个月,每月至少服务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7-17岁儿童及成人
功能评估(含认知、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康复训练,包括认知、生活自理、职业康复训练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支持性服务
重度智力残疾人日间照料、长期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
0-6岁孤独症儿童
功能评估(含言语沟通、社交能力、生活自理等);康复训练,包括言语沟通、社交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小年龄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儿童,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支持性服务
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10个月,每月至少服务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7-17岁孤独症
功能评估(含言语沟通、情绪和行为、社交能力、生活自理等);康复训练,包括言语沟通、情绪和行为、社交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根据评估结果,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支持性服务
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等服务,每半年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成年精神残疾人
精神病治疗基本药物;重症急性期患者住院治疗。标准参见《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
功能评估(含生活自理、社会交往、体能等);作业疗法训练,包括日常生活活动(ADL)训练、家务活动训练等,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训练不少于30分钟。
支持性服务
生活自理、心理疏导、日间照料、工(娱)疗、农疗、职业康复等服务;每月随访1次。
1.目录中已纳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项目,应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资金支付。
&&&&&2.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和贫困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补贴比例及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标注“※”的服务项目必须配套提供其他相应服务才能视为获得康复服务,低视力者适配助视器后须提供视功能训练,0-6岁听力残疾儿童适配人工耳蜗或助听器后须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0-6岁肢体残疾儿童接受矫治手术后须提供运动及适应训练和必要的辅助器具。
&&&&&&&指标
2015年度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中有康复需求的
人数(人)
2016年度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中得到康复服务的目标建议人数(人)
2016年度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中得到康复服务的目标建议人数中含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等重点项目任务。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2016年度任务指标建议表
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与服务安置记录表
(社区康复协调员及社区(村)医生入户使用)
与残疾人关系
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其他□
残疾人证号
(持证必填)
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可多选)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未定级□
(康复服务机构具体名称)
(康复服务机构具体名称)
1. 盲人:&白内障复明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支持性服务□
2.低视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视功能训练□
1. 0-6岁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听觉言语功能训练□&&支持性服务□;
2. 7—17岁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及适应训练□&&支持性服务□
3. 成&人:&辅助器具适配及适应训练□
0-6岁儿童:矫治手术□&&运动及适应训练□
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支持性服务□
2. 7-17岁儿童及成人:康复治疗及训练□&&
&&&&&&&&&&&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支持性服务□
1. 0-6岁儿童:认知及适应训练□&&支持性服务□
2. 7-17岁儿童及成人:认知及适应训练□&支持性服务□
1. 0-6岁孤独症儿童:沟通及适应训练□&&支持性服务□
2. 7-17岁孤独症:&&&沟通及适应训练□&&支持性服务□
3. 成年精神残疾人:&精神疾病药物治疗□&
&&&&&&&&&&&&&&&&&&&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支持性服务□
残疾人或监护人签字:&&&&&&&&&&&&&&&&&&&&&&&社区康复协调员签字:&&&&&&&&&&&&&&&&&&&&&&社区(村)医生签字:
填表时间:年月日
注:此表由精准康复服务小组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和社区(村)医生共同填写并留存。
残&疾&人&精&准&康&复
服务手册使用说明
1.本手册包括残疾人基本信息、康复需求评估与转介记录和康复服务记录。
2.本手册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遗失请及时补办。
      残疾人联合会(盖章)
第一页:&&&&&&&&&&&&&&
残疾人基本信息
&&&&&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 &&&& &&&& & &&&
与残疾人关系
视力□ 听力□ 言语□&&肢体□ 
智力□ 精神□(多重残疾可多选)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未定级□
残疾人证号
(持证必填)
注:1.非持证残疾儿童可不填写残疾人证号;
2.本页由社区康复协调员填写。
第二页至第六页:
康复需求评估与转介记录
康复需求:
是否需转介:是□&&&&&否□
转介至:&&&&&&&&&&&&&&&&&&&&&&&&&&&&&&(机构)&&&&&&&&&&&&&&&&&&&&&&&&&&&
&&&&&&&&&&&&&&&&&&&&&&&&&&&&&&&&&&&&&&(机构)
评估机构名称:
评估人:&&&&&&&&&&&&&&&&&评估时间:
注:1.“康复需求”:参照附表《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议目录》中的服务项目填写。
&&&&&&&2.本页由评估机构或社区康复协调员填写。
第七页至第十六页:
康复服务记录
服务项目:
服务频次:
服务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服务机构名称:&&&&&&&&&&&&&&
服务人员:&&&&&&&&&&&&&&&残疾人或监护人:&&&&&&&&&&&&
注:1.“服务项目”:参照附表《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议目录》中的服务项目填写;
“服务频次”:指残疾人实际接受服务的频率及每次服务持续的时间;
“服务周期”:指残疾人接受“服务项目”中所注明服务的实际起止时间。
2.本页由康复服务机构填写,残疾人或监护人在其接受服务后须签字确认。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议目录(2016版)
(内容见附件1)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年度)
残疾人证号
(持证必填)
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可多选)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未定级□
监护人姓名
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家庭经济困难□
非农业户□
享受医疗保险情况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医疗救助□&&享受其他保险□&&无医疗保险□
康复需求项目
(附评估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
其监护人申请
年&&&月&&&日
社区(村)委会意见
年&&&月&&&日
乡镇(街道)残联意见
年&&&月&&&&日
县(市、区)
残联审批意见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此表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经社区康复协调员逐级审核上报至县(市、区)残联,由县(市、区)审批并留存。
2.“康复需求项目”栏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填写。
残疾人精准康复需求和服务情况汇总表
(&&&&&&&&&&)年度
&&&&&&&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
康复服务情况
得到康复服务项目
康复服务机构名称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1.此表由康复服务机构和社区康复协调员分别填写。
2.“得到康复服务项目”依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附表“康复服务建议目录”填写。项目如下:
视力残疾:
盲人:白内障复明手术、盲杖及其他辅助器具、盲人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中途盲者支持性服务。
低视力者:助视器适配及服务、视功能训练。
听力残疾:
0-6岁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及服务、助听器适配及服务、听觉言语功能训练、家长支持性服务。
7-17岁儿童:助听器适配及适应训练、家长支持性服务。
成&人:成人听力残疾助听器适配及适应训练。
肢体残疾:
0-6岁儿童:矫治手术、假肢适配及服务、矫形器适配及服务、其他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运动及适应训练、家长支持性服务。
7-17岁儿童及成人:假肢适配及服务、矫形器适配及服务、其他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康复治疗及训练、重度肢体残疾人支持性服务。
智力残疾:
0-6岁儿童:认知及适应训练、家长支持性服务。
7-17岁儿童及成人:认知及适应训练、重度智力残疾人支持性服务。
精神残疾:
0-6岁孤独症儿童:沟通及适应训练、家长支持性服务。
7-17岁孤独症儿童:沟通及适应训练、家长支持性服务。
成人:精神疾病治疗、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支持性服务。
3.此表一式两份,每年定期填写后一份逐级上报至县(市、区)残联,一份由康复服务机构或社区康复协调员留存。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汇总表
(街道(乡镇)以上残联使用)
填表单位:&&&&&&市&&&&&&&&县(市、区)&&&&&&(&&&&&)年度
辖区内专项调查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数:&&&&&&&&&人&&&辖区内提供康复服务机构数:&&&&&个
辖区内得到康复服务的残疾人数:&&&&&&&&&&&&人
其中得到各项康复服务的人数及提供康复服务的机构数:
康复服务项目
提供康复服务的机构数
得到康复服务的人数
白内障复明手术
盲杖及其他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盲人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
中途盲者支持性服务
低视力者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低视力者视功能训练
0-6岁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0-6岁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0-6岁儿童听觉言语功能训练
0-6岁儿童支持性服务
7-17岁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及适应训练
7-17岁儿童支持性服务
成人辅助器具适配及适应训练
0-6岁儿童矫治手术
0-6岁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0-6岁儿童运动及适应训练
0-6岁儿童支持性服务
7-17岁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7-17岁儿童康复治疗及训练
7-17岁儿童支持性服务
0-6岁儿童认知及适应训练
0-6岁儿童支持性服务
7-17岁儿童及成人认知及适应训练
重度残疾人支持性服务
0-6岁孤独症儿童沟通及适应训练
0-6岁孤独症儿童家长支持性服务
7-17岁孤独症儿童沟通及适应训练
7-17岁孤独症儿童家长支持性服务
成年精神残疾人精神疾病药物治疗
成年精神残疾人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
成年精神残疾人支持性服务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1. 此表一式两份,由街道(乡镇)以上残联定期填写上报。
2. 街道(乡镇)残联定期汇总社区康复协调员报送的《残疾人精准康复需求和服务情况汇总表》后填写,“提供康复服务的机构数”栏,同一康复服务机构数不重复计算,一份留存,一份附《残疾人精准康复需求和服务情况汇总表》原件(自留复印件)报县(市、区)残联。
3. 县(市、区)残联比对社区康复协调员与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上报的《残疾人精准康复需求和服务情况汇总表》,汇总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汇总表》(同一康复服务机构不重复计算),录入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留存一份,报至市残联一份。
4. 市残联汇总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汇总表》,留存一份,每半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报省残联一份。三部门推残疾人精准康复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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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甘贝贝)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近日联合印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指出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要达80%以上。
《方案》指出,为每个社区(村)配备一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与社区(村)医生共同组成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以县(市、区)为单位,针对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各类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需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等相关机构或组织作为康复服务机构。精准康复服务小组依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对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入户开展康复需求评估。由康复服务机构为其制订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实施服务并建立档案。成立国家及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专家技术指导组。
根据《方案》,残疾人接受医疗康复服务由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残疾人接受《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中尚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服务,由残疾人康复专项经费或其他经费支付。县(市、区)残联及时向康复服务机构拨付有关经费。中央财政安排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用于补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关于公布村残疾人康复协调员的通知
关于公布村残疾人康复协调员的通知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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