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孩子私自拿妈妈的普通银行卡分期买手机买手机 能退吗

12岁男孩偷卖母亲金项链买手机_育儿新闻_新浪育儿_新浪网
12岁男孩偷卖母亲金项链买手机
  随着80后90后长大成人,他们00后和10后孩子的教育让自己苦恼不已。这不,10月17日,12岁的男孩小天,因为班里同学几乎都有手机,而父母却不肯买给他。于是他悄悄将父母送给自己的金项链变卖,买了一部智能手机……小孩子有攀比心理,作为家长,你怎么看?
  “警察同志,请你们帮帮忙!我儿子竟然为了买一部智能手机,悄悄把家里的金项链卖掉了!”10月17日15时20分,王女士带着12岁的儿子小天来到九龙坡铜罐驿派出所,要求民警帮忙。
  “金项链是我的!为什么我不能卖?”面对民警,小天显得十分倔强。
  见此情况,派出所尹警官耐心地和小天交流,询问他事情缘由。经过长时间的攀谈,小天终于告诉民警,他班里的同学几乎都有手机,所以心里特别羡慕,也想买个手机来玩。
  不过,小天向父母提出了多次要求,父母都以影响学习为由,没为其购买。今年暑假期间,小天无意间想到自己有条金项链,于是想到了卖项链购买手机
的方法。趁父母不在家时,他拿着金项链跑到了镇上一家金店,把自己的金项链以800元的价钱卖出,然后又在旁边的手机店,买了一部智能手机。
  据小天介绍,他平时都很害怕手机被父母发现,只有在学校或父母不在家时,才悄悄把手机拿出来玩游戏。17日,小天在家玩手机时,被提前回家的母亲发现,在母亲的追问下,小天才说出卖项链买手机的事情。
  王女士告诉民警,那条金项链是她花1300多元购买,是送给儿子的11岁生日礼物。她也没想到,儿子会悄悄把项链变卖,因此希望派出所民警帮忙,看能不能把那条项链给赎回来。
  随后,尹警官和王女士在小天的带领下,一起来到了金店。不巧老板去了外地,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上老板后,对方表示,回来后立即查询收购记录,如果查到了,会立即将金项链以原价返还。
  如何应对
  孩子的攀比心理?
  随着80后90后长大成人,而育儿问题,成为了关注的焦点。据一家媒体对200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60.0%的受访者表示自己身边有育儿
焦虑的年轻父母多,孩子不好好学习和身体不健康成为父母最普遍的育儿焦虑。对于父母产生育儿焦虑的原因,67.0%的受访者认为是攀比心理重。
  西南大学教育心理学家张仲明表示,随着时代发展,如今的00后和10后,攀比心理确实比以前更严重。那么,如何应对孩子的攀比心理?张仲明表
示,年轻家长在满足孩子的同时,要考虑会给孩子带来的影响并正确引导。比如手机,家长需要长期铺垫,告诉孩子手机的功用和利弊,如果家长一味拒绝孩子接触
这些智能产品,当孩子发现身边的同学都有时,只会让他产生强大的好奇心和需求度,甚至做出过激行为。
  未成年人出售贵重财物
  家长可以要求返还吗?
  那么,像小天这样的未成年人出售金项链,老板是否有权不退?
  对此,重庆王家律师事务所刘洋东主任表示,10岁以上18岁以下,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不具有处分贵重物品的权利,只能处分一些自己能力范围
的一些财务,比如文具等。小天私自出售金项链,其行为属于不公平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需要监护人追认后才算有效。也就是说,其监护人王女士可以要求撤销
  另外,铜罐驿派出所尹警官表示,派出所面对辖区商铺都进行过宣传,收购贵重物品时都需要登记。如果不进行登记的,查实属于贼赃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孩子不合理要求
  家长如何应对?
  王小姐(90后,家住石马河):儿子5岁了,如果去外面玩耍,他看上没必要买的玩具后,我就会说这里卖得太贵了,那边有便宜的。然后过一会,他就会忘记了。我都是用这种转移注意力的方法应对。
  张先生(80后,家住沙坪坝):儿子马上8岁了,对电子产品非常感兴趣,我们也很苦恼。我从以前就给他讲一些关于这些电子产品危害的故事,他听后就不敢要了。
  欧女士(80后,家住大兴村):女儿兰兰12岁,喜欢买玩具。有一次,兰兰前一天买了个叮当猫毛绒玩具后,第二天又看到一个海绵宝宝,她非要买。欧女士就告诉女儿,海绵宝宝作为半期考试的奖励,努力学习有进步就可以给她买。
  商报记者 代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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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孩偷刷妈妈银行卡2万买手机 商家拒退货
12:11:35来源:
金黔在线【】
近日,黄女士遇到了焦心事,12岁的女儿悄悄拿自己的银行卡消费了近2万,其中包括一部价值几千的苹果4s手机。想到自己的孩子仅仅12岁,还未成年,商家没有询问孩子家长意见,就随意让孩子刷卡消费这么贵的商品,似乎说不过去。黄女士昨日将手机拿回店里协商退货,但不想却遭到店家拒绝。
意外:女儿刷卡2万元
黄女士告诉记者,6月22日,她接到银行催还贷的电话,称卡中余额不足还款。
“这张银行卡是用来还房贷的,平时都不会用,余额充足,怎么突然少钱了?”大吃一惊的黄女士正犯嘀咕,突然想起女儿知道这张银行卡的密码。
果然,在黄女士的一再追问下,12岁的女儿承认二三月份,私自刷卡消费近2万元,除去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及配件花费5500元,还有购买品牌香水、首饰以及吃吃喝喝等消费。
看着母亲非常生气,女儿最终说出了心里话。原来,一年前女儿就曾向黄女士提出换苹果手机的想法,好与班里80%的同学“保持一致”,但考虑到孩子年纪小且一个苹果手机相当于全家一个月的收入,黄女士便一直没有答应,不曾想一直乖巧的女儿会做出这样的事。严厉教育之后,黄女士带着孩子找到手机经销商,向其详细说明了情况,希望经销商能退货。
商家:质量没问题不退货
“手机是3月份买的,早就过了退货时间,并且我们的手机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没有理由退货。”听完黄女士的要求,紫林庵的苹果专卖店店长回复说。
对于为何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将几千元的商品卖给未成年人时,店长表示黄女士的女儿是3月份购买的手机,当时他还尚未上岗,店员也记不清销售的细节,并称店里经常有穿着校服的学生前来购买商品。
律师:黄女士可向法院上诉
而贵州鼎尊律师事务所江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12岁的孩子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花几千元钱购买苹果手机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状况不相适应,作为其监护人的黄女士,有权要求商家退货,如果商家不同意退货,可以上诉到法院。
江律师说:“商家在销售商品给未成年人的时候,要明确消费范畴,对于未成年人的消费进行合理的审查,必要时取得家长的同意。”此外,江律师提醒家长妥善保管信用卡等财物,注重家庭教育,培养和树立孩子正确的价值观和理财观。
对于黄女士的遭遇,国家心理咨询师宋敏分析,对一个12岁孩子来说,衡量周围的环境提出想要苹果手机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家长,对于孩子提出的要求要正确引导,有技巧的沟通而不是直接回绝孩子的要求,逐渐树立孩子正确的价值观,知道什么是重要的、有意义的。另外,还可通过设定一些合理条件作为交换,既满足了孩子的要求,又能让孩子知道想要的东西是通过努力得来的,避免孩子走向极端。(沈诗洁)
(见习编辑 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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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42报料热线:
  慈溪新闻网讯 12岁的儿子小王偷偷拿2000多元去买了部手机,母亲苗某知道后,想要退掉,商家却说没质量问题不能退。这事让苗某想起来就窝火。她说,家里经济并不富裕,还要供孩子上学,负担挺大。
  前不久,小王看到班上不少同学都有手机,心里很是羡慕。于是,他一时冲动就拿了妈妈苗某的银行卡,来到新浦一家手机商店买了一部手机。随即,收到银行消费短信的苗某心急如焚,赶紧寻找自己的银行卡。此时,小王拿着崭新的手机回到了家,与妈妈撞了个正着。
  问清楚缘由后,苗某领着小王来到手机商店提出退货要求,但遭到了拒绝。商家张某说,小王购买手机出于自愿,双方是公平交易,商家不存在欺诈行为,并且这部手机已经使用过了,影响第二次销售。无可奈何之下,苗某又带着孩子来到新浦镇调委会,希望能够解决这个难题。
  听了苗某的描述,调解员立刻找到了着手点,并向苗某作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相关的法律条文解读。同时,调解员依据法律条文,对小王购买手机这个行为作了细致全面的法律分析,迅速缓解了苗某紧张焦虑的心情。
  在调解员的陪同下,苗某再次回到手机商店,找到了张某。调解员向张某进行了法律宣传、解说:小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购买2000余元手机的民事活动明显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该手机购买合同事先未征得小王母亲苗某的同意,事后亦未得到追认,故小王购买手机的民事行为无效,其与店家之间订立的手机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最终,张某同意退货并收取了几十元折旧费。
  调解员表示,商家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应遵守商业道德,尽到商家的责任和义务,谨慎辨别消费者的年龄。对于那些前来购买大额商品或者接受高额服务的未成年人,审视其消费行为是否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对于不相适应的消费行为,应当要求未成年人在家长陪同下购买或劝阻其消费。同时,未成年人的家长要多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尽到教育监护责任,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记者胡洋溢通讯员唐春燕陈冠峰
编辑: 孙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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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调解员的陪同下,苗某再次回到手机商店,找到了张某。调解员向张某进行了法律宣传、解说:小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购买2000余元手机的民事活动明显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该手机购买合同事先未征得小王母亲苗某的同意,事后亦未得到追认,故小王购买手机的民事行为无效,其与店家之间订立的手机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最终,张某同意退货并收取了几十元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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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孙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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