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利用林业用地审批行政审批权力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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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林业局行政审批自查报告一  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局原有行政审批事项53项,其中行政许可3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6项。现已取消行政审批14项,下放行政审批5项,合并行政审批13项,转化为其它权力2项,截至目前,只有行政许可19项。对照专项督查的6项主要内容,落实情况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及时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附件1第47项,“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为做好省级行政审批的承接工作,经我局申报,省政府批准,现已将行政权力基本编码第项“单位和个人进入地方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研究观测、调查、参观旅游、教学实习、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调整为“单位和个人进入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研究观测、调查、参观旅游、教学实习、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二)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规范有序地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9项,主要涉及1个行政处室和3个参公事业单位。去年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政府专门召开省级部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会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及工作安排,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完善相关措施,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是成立机构。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局行政审批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单独运行,人员由主要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4个处室(单位)各抽调1人共4人组成。  二是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在去年年度预算安排中专门安排局审批办2015年度20万元资金,用于必要的设备购置、材料印刷等开支,保障审批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统一办理地点。我局规定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到省政务中心大厅办理,关闭了局本部内网受理功能,统一集中到省政务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受理、送达、审查、审批等各个环节,全面实行“一窗式受理、一表性申报,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窗口办结率。  四是审批流程再造。根据局审批人员进驻省政务中心开展工作这一新情况,我局对网上审批流程进行了重新调整,增加了一个审批流程环节,将审批办置于审批流程的最前端,负责审批材料的收件及预审。  五是坚持电子监察全覆盖。我局所有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后,继续按照以往的做法,坚持审批各流程全方位监察,对接近审批时限尚未完成审批流程的事项提前预警提醒,对超过审批时限没有完成审批流程的事项亮红灯记录在案,由纪检监察人员跟踪处理。  (三)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对于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存在继续审批和变相审批的行为。局相关业务处室(单位)与法规处同时跟进,加强了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和服务,对行政审批中有关问题进行了及时解答,使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稳步落实。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及流程图进行审批,真心实意服务企业和群众。  二、存在不足  一是“三集中三到位”机构不独立。我局成立的审批办虽然明确不挂靠在任何处室,但仍是协调性机构,人员都分散在各个处室(单位)。  二是“三集中三到位”人员业务知识只专不全。审批办4人来自4个有行政审批职能的业务处室(单位),对各自处室(单位)业务很熟悉,但对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掌握还不够全面,对申报的材料把握深度还不够,还有待进一步学习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突出业务理论和法律知识,重点学好行政审批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业务水平。  (二)真心服务。根据省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我局明确值班人员、培训上岗,确保窗口值班人员定人定岗,自觉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及流程图进行审批,真心服务企业和群众。  (三)提高效率。对报审批的服务事项进行整合,充分发挥窗口的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林业局行政审批自查报告二  市政务服务中心: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根据省监察局《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情况督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皖监明电〔20**〕7号)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迎接省行政审批项目调整情况督查组准备工作的通知》(黄政服〔20**〕13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我局按照文件有关要求,精心组织,认真研究部暑,对林业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再次清理,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创新行政审批方式。  一是严格审核。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局原保留行政许可事项8项;今年省林业厅下放行政许可事项6项,共计14项。4月份我局重新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调整,其中对原保留一般林木种子生产许可和一般林木种子经营许可合并为一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对原保留省二级以下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和运输、携带、邮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本市许可(省内)合并为出售、收购、利用、驯养繁殖、运输省二级以下保护野生动物(产品)许可;对省厅下放营利性治沙活动审批项目进行冻结。目前我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共计11项,分别是:(1)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以外的其它林地审批;(2)木材运输证签发;(3)植物检疫证签发;(4)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5)出售、收购、利用、驯养繁殖、运输省二级以下保护野生动物(产品)许可;(6)一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7)林区内木材经营与加工审批(省厅下放);(8)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省厅下放);(9)省、市属国有林木采伐许可核发(省厅下放);(10)进入林区系统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从事科研究审批(省厅下放);(11)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限定收购林木种子许可(省厅下放)。  二是认真清理。按照省政府245号令和市政府51号令的要求,对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一次“回头看”和认真自查,在自查当中没有发现我局对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违反规定擅自增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二、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监督管理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一是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将所有林业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政府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办理,并按照行政审批项目“八公开”的要求,在窗口和网站进行公开公示,采取一站式服务,坚决杜绝体外循环,最大限度地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了《XX市政务中心林业窗口相关制度》和《XX市政务中心林业窗口管理规范》,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要求“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按承诺日办结”。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林业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原则、范围、方式作出详细规定,并要求各科室、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清理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统筹组织协调,强化工作衔接,把行政审批服务清理工作作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监督和效能监察,同时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纳入年底绩效管理考评系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我局在行政审批的项目管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促进了全市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但离上级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保留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坚决兑现缩减审批项目的承诺,坚决兑现改进审批方式的承诺,坚决兑现缩短审批时限的承诺,达到“依法行政、公平透明、规范操作”的目的。同时,以优质的服务态度,优良的工作作风,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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