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一医院治疗肝硬化治疗医院住院多少钱

→ 您好!医生我家人得了肝硬化需要住院治疗吗
您好!医生我家人得了肝硬化需要住院治疗吗
健康咨询描述:
你好!周医生,请问您现在在哪家医院坐诊。我弟弟最近身体不适在医院查出患有肝硬化。血小板只有30左右。请问现在需要怎么办,肯请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最佳治疗方案毕竟他还那么年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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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医生医师
擅长: 擅长常见内科疾病,头疼,病毒性脑炎,脑出血,脑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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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来看,这个确实有可能,还是去医院看一下吧。药物治疗。&&&&&&指导意见:&&&&&&建议去医院询问和检查一下具体的情况吧,找您的主治医师确定一下。
擅长: 恐艾、艾滋病、性病、梅毒、尖锐湿疣、过敏性紫癜。
帮助网友:757称赞:7
&&&&&&病情分析:&&&&&&肝硬化的原因有很多种,分为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或者是酒精性肝硬化!&&&&&&指导意见:&&&&&&建议如果是病毒性肝炎的话抗病毒治疗!如果是酒精性肝硬化对症处理!
&&&&&&病情分析:&&&&&&由于很多疾病都能导致肝硬化,在我国,主要是病毒性肝炎,不知道他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肝硬化呢?&&&&&&指导意见:&&&&&&这个情况需要明确病因,如果为病毒性肝炎所致的,建议抗病毒治疗,也可以外科手术治疗。
疾病百科| 肝硬化
挂号科室:肝病科
温馨提示:适当减轻劳动强度,防止并发症的出现,维持健康和延长寿命。
&&& 肝硬化是临床常见的慢性进行性肝病,由一种或多种病因长期或反复作用形成的弥漫性肝损害。在我国大多数为肝炎后肝硬化,少部分为酒精性肝硬化和血吸虫性肝硬化。病理组织学上...
好发人群:中年人群尤其是40岁以上饮食油腻和酗酒的人群
常见症状:疲倦、乏力、食欲不振、恶心、腹痛、呕血、
是否医保:医保疾病
治疗方法:药物治疗、饮食疗法、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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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早期需要住院吗
来源:肝硬化
发布者:牡丹
早期需要住院吗?肝硬化是一种顽固的肝脏疾病,这种疾病的发病原因有很多种,如果确诊了早期肝硬化需要及时的进行治疗,以免病情恶化。很多患者都很想知道,早期有多种,出现一些严重症状的时候必须要进行住院治疗。那么早期肝硬化需要住院治疗吗?看一下下面的解答:
早期肝硬化需要住院治疗吗?肝硬化早期病情稳定,是可以治愈的,根据患者情况可以在家休息或做些轻工作。但是当患者出现以下几种状况时必须及时的入院进行治疗。
出血倾向。当病人常有出血,其表现为及皮肤、黏膜、鼻、牙龈的出血。早期肝硬化需要住院治疗吗?一般消化道少量出血不易发现,若化验大便潜血阳性时,意味着肠道出血在5毫升以上;若见到柏油样便,其出血量在50毫升以上,此时应入院接受进一步检查治疗。
肝功能恶化。肝硬化病人应定期化验肝功能。早期肝硬化需要住院治疗吗?若肝硬化病人出现或相对稳定的黄疸骤然加重,提示肝细胞有新的破坏,应及时入院治疗。若黄疸呈进行性升高,并伴有消化道症状,如高度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和尿少等时,说明残存的正常肝细胞又出现坏死。
寻医问药温馨提示:以上是对肝硬化早期需要住院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详细解答,早期肝硬化可以使用药物进行治疗,这些是可以在家中完成的,但是如果病情恶化出现上述情况时,患者必须及时入院治疗,这样才能防止患者发生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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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非炎症性病变,可使血管壁增厚、变硬,失去弹性、管腔狭小。引起动脉硬化的原因中最重要的是高血压、高血脂症、抽烟三大危险因子。其他诸肥胖如肥胖、糖尿病、运动不足、紧张...
大家还关注要住院先收30元“服务费”
&&& ■5月30日,佛山市一医院服务公司对所有住院患者收取基础服务费。陈荣炎/摄
&&& ■目前,涉事佛山市二医院基本生活服务缴费窗口已暂停,改为"陪护交费处"。
&&& 两家医院强制收取基本生活“服务费”,院方曾称有物价局批文,目前已暂停收费
&&& ■独家调查
&&& ■统筹:新快报记者 李咏祁 文/图:新快报记者 陈荣炎
&&& 有家人陪护,住院时还得先交30元“服务费”?近日,佛山市民胡先生称其女儿在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下称“佛山市二医院”)住院时,交了一笔数额不大、却相当蹊跷的冤枉钱。新快报记者暗访佛山市各大医院发现,佛山市二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下称“佛山市一医院”)均在住院服务中强制收取护工性质的基本生活“服务费”,且收费标准不一,名称更是五花八门,住院患者“被收费”后只能“吃哑巴亏”。佛山市卫生局回应称,该收费不属于医疗收费项目,系物管公司“借地”在医院收费。佛山市物价局称正在调查核实。记者13日回访发现,目前涉事两家医院已被要求暂停该项收费。
&&& 【患者家属】住院先交服务费自己护理不算数
&&& 5月15日,家住佛山市南海区的胡先生带女儿到佛山市二医院心内科住院治疗,办完住院手续,刚入住病房,就走来一名挂着“新东升物业”公司证件的工作人员,向其收取了30元护工服务费,并开了一张名为“基本生活服务”的收据。
&&& “当时急着看病,要交就交了,就没细想那么多。”女儿安顿下来后,胡先生才发觉这30元交得有点冤枉:女儿住院后,每天都是自己家人带饭、打水,根本不用护工来服务。“以前住院哪里要交这个费用?现在分明是‘未见官就先打三十大板’!”
&&& “我才住了一周,为什么收了我一个月的费用?”胡先生坚持认为,这费用交得“冤枉”:“医院正规收费应提供发票,这笔费用却只给了张收据就算了,到底合不合法?”
&&& 【院方】“没请护工的都得交”
&&& “这个收费经过物价部门审批,主要是针对没请陪护的患者,请了护工就不用交。”佛山市二医院收费方、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公司南海分公司刘经理向新快报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佛山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印章的《佛山市医院后勤服务收费公示牌》,上面除“一对一陪护服务”等陪护项目外,还列出一项“基本生活服务”,收费标准为30元/月。
&&& 刘经理称,该项收费从今年3月开始,对患者从一入院到出院为止,一次性按月收取,“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有些病人每天可能要换七八次床单,工作量远远超过了30元/月的收费水准,但我们也只同样收那么多。”
&&& 针对“基本生活服务费”问题,佛山市二医院医务科杨科长回应新快报记者时表示,该收费本着为患者提供更好服务的出发点,部分住院服务涉及到专科性质,换床单等基础服务是必须要医院做的,患者享受到了相应的服务,所以一并收取。
&&& 【记者调查】医院护工服务均外包两医院强制收取“服务费”
&&& 记者在医院自助查询机及佛山市医疗价格查询系统,输入“基本生活服务”,均未查到相关收费项目。记者暗访佛山市各大医院,发现这些医院住院部的护工服务均外包给物业管理公司,对住院患者收取的护工费用标准五花八门,其中佛山市一医院、佛山市二医院强制收取上述“服务费”。
&&& 两医院住院先收“服务费”
&&& 记者暗访佛山市一医院、佛山市二医院、佛山市中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禅城区中心医院发现,目前佛山各大医院住院部的护工服务都分别交由不同的物管公司,上述护工性质的基本生活“服务费”以及一般“陪护费”均由物管公司收取。
&&& 在佛山市一医院住院收费处,物管公司贴出《佛山市医院后勤服务收费公示牌》,所有患者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都被叫到该公司柜台先缴纳“基本生活服务”性质的“一次性收费(科室几对几服务)”,收费为25元/月。
&&& 记者在佛山市二院住院部发现,像投诉者胡先生一样,大多住院患者称入院时都交了一笔30元/月的“基本生活服务”费用。“物价局说不能和医院一起收(服务费),所以是他们(物管公司)在收,跟医院无关。”医院挂号窗口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说。
&&& 但在其余医院,除专业护工项目外,未发现收取该“服务费”。
&&& 护工服务无一开发票
&&& 上述医院在收取护工服务费时,都只开具物管公司的收据,无一现场提供发票。对此,各医院物管公司的解释也是五花八门。
&&& 佛山市二医院物管公司陈经理解释称,其财务部在南海区,所以无法开具发票,“如果患者需要,可拿收据来换回发票”。佛山市一医院物管公司则称,可以到出院结账时再索要发票。佛山市妇幼保健院育苗月嫂服务公司则说,中介费可以开发票,护工服务没有发票。佛山市中医院物管公司人员则不耐烦地称:“你自己到外面请护工也是没有发票的!这里是物管在收,与医院无关!”
&&& 对此,有患者质疑称,物管公司不开发票,存在偷税嫌疑。
&&& 患者质疑重复收费
&&& “住院时每张床位已经收了34元,一些基本生活服务不是应该包含在里面吗?”有受访患者称,交了“服务费”后,平时有护工来换床单、换病服,并定时送开水及送饭到病房门口。该患者坦言,对于医院怎么收费,谁也不敢多说,担心得罪医院拖延病情。暗访中,相当多的患者称虽心存疑惑,但只能按规定照交。
&&& “不请护工当然没有照顾得那么好。”对此,有医院工作人员明确称,床位费不包括护工服务。但当记者追问不交基本生活“服务费”有何区别时,涉事医院均没有正面回答。
&&& 【物价局】
&&& “不开发票肯定不对”
&&& “收费后不开发票肯定是不对的。”5月31日下午,佛山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一名负责人回应表示,对医院“服务费”问题正在调查核实,调查后“将视乎情况再通报”。针对发票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该服务收费是公司性质,应该开具发票,将责令涉事公司改正,并要求院方加强管理。
&&& 同时记者向佛山市卫生局反映。6月3日,佛山市卫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新快报记者表示,该收费是物管公司“借地”在医院收费,不属于公开规定的医疗收费项目,因此不属卫生部门管理。该负责人表示,已与佛山市物价局进行沟通,由后者进行调查后再回复。“可能(医院物管公司)向物价局报上来的项目,实际操作上有不同。”该负责人坦言,“如果有争议,会考虑先停收再说”。
&&& 【回访】
&&& 涉事医院已停收“服务费”
&&& 记者6月6日、6月13日先后回访佛山市一医院、佛山市二医院发现,这两家医院本月初开始已停收该项“服务费”,有关部门如何处理尚未有结果。
&&& 在佛山市一医院住院部收费处,物管公司收费台前仍有人值班,但没有患者前往交“服务费”。工作人员称“这两天已暂停收‘服务费’,等修改完收费标准后再收”。已经交了的怎么办?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已收的不会退还。”
&&& 在佛山市二医院,原来的“基本生活服务缴费窗口”已改为“陪护交费处”,前方的公示牌也没了踪影。窗口人员证实,已停收“服务费”,要找护工的话可以另外交钱。记者追问不交“服务费”还有没有换床单、打水等病房服务?该窗口人员明确回复称“有,与此前没有区别”。
&&& ■链接
&&& 收费标准五花八门
&&& ●佛山市二医院,今年3月开始收取“基本生活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为30元/月,备注为眼科2元/床/天,注明服务对象为“未请陪护的住院病人”。
&&& ●佛山市一医院,类似服务项目变成“一次性收费(科室几对几服务)”,从去年开始收取,收费标准为35元/月,实际收取25元/月,收费对象为“病友从开始住院到出院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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