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云南省医保卡中医院检查病情医保卡能报吗

保险顾问 预约咨询产品云南省医保基金检查 昆明查7家医院药店有6家违规骗保
昨日,省人社厅透露,在全省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中,目前已完成对昆明6家定点医疗机构和一家定点药店的检查,发现5家医院和1家药店都不同程度存在套高收费、虚传费用、串换药品收费等违规行为。现正在落实有关事实和证据,下一步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近日,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险反欺诈管理办法》,省人社厅安排部署了全省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全面推动我省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严厉查处医疗保险欺诈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目前,全省16个州市正在对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开展医保基金结算支付及服务协议执行情况的检查。(春城晚报 记者 罗南疆)
本文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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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最多可报75%
来源: www.yodak.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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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云南省一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1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300元;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600元。
云南省一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1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300元;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600元。
此外,全省统一调整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75%;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65%;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55%。
云南省 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范围及就医
一、病种范围
(一)特殊病:
1、恶性肿瘤
2、肾功能衰竭
3、器官移植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慢性病:
3、震颤麻痹(帕金森氏病)
8、脑血管意外
10、肝硬化
11、老年型前列腺增生Ⅱ&、Ⅲ&
12、慢性肾小球肾炎
13、结核病
14、慢性活动性肝炎
15、原发或继发性Ⅱ~Ⅲ期
16、严重性类风湿关节炎
17、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
办理了特殊病就诊证的参保人员,门诊费用每年必须按住院自付一个起付线,即980元,其余的门诊费用比照住院费用结算办法进行结算。
办理了慢性病就诊证的参保人员,门诊费用每年必须先自付一个起付标准,即720元,每年统筹为其支付最高限额为2000元的门诊药费(不含自付比例),其自付比例为为20%。
云南省 大病医疗保险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含义:指参保职工因患病在 医疗机构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在自然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统筹最高共付限额(暂定49000元)以上,0&15万元的大病保险(共付15万)。
一 、保险对象
凡参加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征缴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2007年按年人均119元征缴其中参保单位缴纳107元(2007年),个人缴纳12元。
三、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结算标准
参保职工自然年度内在 医疗机构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本最高共付限额以上,0至15万元以内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经审核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90%,职工个人负担10%。
四、结算办法
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时,大病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一并结算,参保人员支付自付部分后即可出院,自付部分可用IC卡上的个人帐户支付,也可用现金支付,如无特殊情况,出院病人不需到省医保中心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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