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和辨的区别()论

  这帖吧,肯定会被扎,但本人就想问问几位版主,这样做到底符不符合本版宗旨,因几个错别字威胁封帖?威胁版友走人是版主的职责吗?本人在另一个帖里召唤几位版主都当没看见只好另外开帖。
  几位版主如果不心虚的话请保留此帖,放到阳下讨论讨论.
  @听雨三年
  @未来的钻石王老五
  @年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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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小贩。完毕。。。
  新官上任三把火。估计要烧得鬼哭狼嚎。
  说“错别字”,那是给你面子,另外,小贩是本田系的,别搞错
  @箫萧二三竹
20:55:57  新官上任三把火。估计要烧得鬼哭狼嚎。  -----------------------------  哈哈 现在撕下脸面了,底线都不顾赤膊上阵了,现在觉得萧二比起某人还算有格调,追着撕至少还在辩,现在好了,因错别字直接封帖撵人搞独裁
  @cnhk121
21:00:34  说“错别字”,那是给你面子,另外,小贩是本田系的,别搞错  -----------------------------  那我还得谢谢不是。  本田系的,难怪车在中国卖得像渣一样,公关能力太垃圾了
  此帖转版务。  无关人等,不要灌水。这个问题相关版主会向你解答。
  @年大王
21:06:23  此帖转版务。  无关人等,不要灌水。这个问题相关版主会向你解答。  -----------------------------  果然
  装B呗,等哪天天涯车版变成日系论坛,他们就开心了!  
  这帖为什么要被封呢?讨论就是了。我甚至可以一一回答:  首先红色电瓶车同学,我完全没有威胁你。我说要封你那个丰田猪式会社的帖子没有一点威胁的意思。什么叫威胁?威胁是这样的:红色电瓶车同学,你必须这样那样,不然我就要如何如何。这才是威胁,我一点这个意思都没有。  我是告知,我告诉你将要发生的事情,原因是什么,仅此而已。  至于说你时间不多了也完全不是威胁。是因为你人身攻击我,而我暂时还没有权限来处理这种人身攻击。等我有了权限,我就要来处理这种人身攻击的现象了。  也是一种告知,而不是威胁。事实上我不需要威胁你,威胁你我能得到什么?并且,我真的一点威胁你的兴趣都没有。  等我处理完了,你可以去投诉我。没有关系,天涯是摆事实讲道理的地方。今天就到这里吧,再见。
  哦,我差点忘记说了。作为一名天涯的网友,对于你的祝贺,我表示不接受。  就这样。
  人身攻击 ?  证据呢?看了你的回帖觉得恶心也算人身攻击?  哈哈,丫继续  @苏南小贩  
  @听雨三年  @uv9  @年大王  为了防止某人乱用职权,你们交个底“恶心”算不算人身?  
  @红色电瓶车   我觉得在“你丫”这个词上你用得不妥。  记得当年不知谁说“你丫”,结果小胖子说人家装京巴,自然小胖子进去了。然而你丫这个词虽然是口头禅,但其实是个骂人的话。我记得,你是湖北人在河南?  当年,我还年轻的时候,军训,一同学一句口头禅“我操”蹦了出来,教官走过去,擂着他的胸口问:“你操谁呢?你说,你这是要操谁?”唬得同学屁都不敢放。  一个理,别人要当真了,你就别埋怨别人为什么不能不计较。  你若还不明白,就去搜索一下 “你丫”是什么意思吧。  回答完毕,具体以小贩解释为准,我只是揣测。
  @年大王  你要是去了北京就知道这不是骂人,我记得文章马伊丽的一部电视剧里出现无数个丫,连广电总局都不认定这是骂人。  当然了要封就封吧,大家都心知肚明,没有车版还有八卦国观去撕逼  
  @红色电瓶车  作为旁观者多句嘴,不妥之处请谅解  “猪式会社”一词,不论是笔误还是有意,都是不应该的。如果是笔误,建议你改正。如果是有意为之,当然属于骂人行为(当然骂人的“程度”不是很严重)  个人认为可能是笔误,因为很多人用拼音打字。建议申请更改标题
<span class="count" title="万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程少川老师的道理,就象一根缰绳,拴着我这匹野马,信马由缰,却无论如何不能脱缰。人都想要自由,可是,彻底地天马行空是扯蛋。家庭就不允许,人生的责任也不允许。目前参与了一场网上战争,不说朋友们也都知道了,只是激战正酣,大家都不方便而已。事发突然,竟卷在了漩涡的中心。无奈只好在其间沉浮。我知道有很多象样的朋友为参战的双方着急,也有很多心性不咋样的人们,只想津津有味做看客。这都是我们中国社会从古到今的十分普遍的心理。其实,我当然也不想让心情乱着,也想早点结束无聊的战事,斗小人实在没抗日战争有意思。无奈,现在气候不适宜。并没想过要彻底洗清自己,网上垃圾日益增多,理和德已辨别不清,更何况是非曲直?不过,我的底线是,作为一个感悟人生小组“清除异已运动”的受害者,断然不会接受“肇事者”这样的一个被人栽脏结果。故,说法还是要讨的。有道是:旁观者清,可是,这个清在时候也只是清在表面啊!对于复杂的事情,怕是谁也清不的了。所以,一方面维护尊严,一方面静候结局。谢谢程老师。
与辩论相关的概念和行为有两种:一是争辩;二是思辨。第一个是用言语的,后一个是用心的。辩和辨两个汉字本身已经说明争辩、思辨的区别。思辨,在古希腊被称作辩证法,英语词汇是dialects。我理解,所谓思辨,也即辩证法,就是倾听不同的说法,用心去感受其差别,运用理性进行分析,以矫正自己原有的说不通的观念。思辨需要客观,需要理性,需要仔细探究。思辨的初衷是甄别真假,最终导致的结果是:1)人的美德;2)西方科学技术。与思辨不同,争辩的初衷是争胜。争胜的潜在动机是什么?无外乎,你瞧我多能!?所以,我,就是争辩的幕后主使。因为,你的“我”、他的“我”、我的“我”并不是同一个“我”,所以,争辩不会有结果,如果疲惫和厌倦不算结果的话。最近这个小组和感悟人生小组的不少帖子属于争辩,可能导致疲惫和厌倦,但不会有什么说法,或者其它结果。老邢还在争辩,是因为还没有品出争辩味道,需要继续品。老彭没有争辩,因为这个味道他尝过了。既然尝过了,就不可能是津津有味的看客。
嗯,彭先生好眼力,我是在争辩着自己的理!呵呵。。。。不过,现在理智基本恢复了,正在进一步观察中,或许明后天即可痊愈!呵呵呵!谢谢指点。
程老师的文字耐看耐回味!人这一辈子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也即是一个培养德行的过程,您说得对,元亨利贞缺一不可。谢谢!
说是简单,实际根本无法操作。1、别参与缺德事,完全没有标准。或者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那这个话跟没说是一样的。2、不随天理的事不做,天理是什么?也不知道。希特勒滥杀犹太人,他自己也认为是在行天理。3、条件不够不可行则不必勉强,什么时候条件才够?要等到条件完全满足,就什么事情都不用做了。4、不和谐的事情不参与,那你跑这里说什么劲,我们这里正吵得不可开交呢。5、不能持久的事情不做,什么事情叫能持久,什么不能,也不知道。其实生命就是一个过程,无所谓是否持久。总之,和现在的政策一样,好象都对,但不具备指导价值,和没说一样。是用顾弄玄虚掩盖水平的低下。
楼上老叶提出疑惑,我也关心。想听听程老师接下来的高见。
哈哈,原来彭先生也喜欢看热闹。一一略答如下:1、知行合一,在实践中提升自己。一不一样各个不同。太阳月亮天天转,对瞎子有没有都是一样的。这也是天道的特点。2、叶先生的见地还与希特勒惺惺相惜么?天道的基本特征,是不嫌乌龟王八,不宠雄狮花鹿,什么是您的天理?3、您是什么事都做么?智者当知有所不为。4、愿意的可以继续吵下去。这里是智者世界,吵架至少不是唯一目的。5、不妨看看您能坚持吵多久。您无所谓,也许吧。我也无所谓。唱戏的从来耐不过看戏的。呵呵~,今天让老彭爽一把。水平低下是真的,这不用掩盖。朴素的东西从来都是不避讳低下的。其实如果真的和没说一样,就不劳您相问了,谢谢提问。
对一个没有说清楚的文章,还不让别人问么?是否这里的组都不接受不同的意见啊。不愿意回答就算了,还写个略答如下,何必。
以不知道应知道,知道也不知道。以无理缠有理,有理亦无理。以圆的论方的,方的也成圆的。你指鹿来我说马,你擦镜子我抹泥,你补墙来我挖角,你搭梯子我踢凳子。不分上下,不识东西,不辨左右,不认南北,浑无可浑,拧无可拧,是为“高水平”。(检查了一遍,没错别字,还好)
程老师,你说我喜欢看热闹,这是冤枉,真的。之所以关注叶先生的质疑,是因为类似的质疑我也有。对你来说,很可能,这些质疑是不需要回答的。那么,这些质疑是否值得正面面对呢?下面说说我的看法。首先,表述观点需要有假定的潜在听众。假定听众不同,表达的方式和深度也不同。对这两句话,想必程老师会同意。我很佩服康德,一是因为他的见解,二是因为他的表达。就道德,康德写了几本书:道德形而上学基础是为普通公众写的;三大批判是为了应对哲学家道德家的质疑而写的。对于愿意追求幸福,内心存有善的意志,具有理性的人来说,第一本书已经足够了。但是,对于那些连幸福、善的意志都想质疑的人来说,三大批判是必不可少的。康德是个周到的人,有心的人,他认真仔细地区别对待不同的潜在听众或读者。其次,存德之法当前的潜在听众或读者是什么样的?我不知道这是否曾是程老师的问题之一,却不相信太阳月亮转不转对瞎子一样这样的话是程老师的真心话。我相信,潜在听众什么样是个重要问题。缺德、天理、可行、勉强、和谐、持久,对某些人来说,这些词汇已经提供了足够清晰的表达;但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它们依然是模糊的。例如,这些词汇对叶先生来说就是模糊的。我曾和同事们就“人要讲道理”这个题目进行过讨论,一位人品我很认可的老同事说:各有各的道,所以,各有各的理。因此,道理是说不清的。曾有一些好心的同事提醒我说:要学会变通。我说,没有原则哪来变通?那些动不动就变通的人心里有原则吗?从A到B,有两条路。当有人选择了第3条路并且走通了之后,旁边的人们会说那就是变通。如果那条路的确是通的,我会说,我的智慧不够,肯定不会说那是变通。在很多人心里,原则和变通是并存的。在我心里,变通是不存在的东西,存在的只是原则和我需要提高的能力和智慧。举这两个例子,是想说,在我看来完全不用多讲的东西,在很多人看来恰恰是最需要讲清楚的。什么是缺德?不少缺德的人不都掌了权发了财,我为什么要不做缺德的事?!什么是天理?不合天理的事难道不是在天天发生?!可行、和谐、持久,难道不都是相对的东西?天底下有绝对的可行、和谐、持久吗?这些疑问,不仅切切实实地存在于人们心中,而且,在庸俗辩证法的鼓励下成了人们反动的理论依据。我尊敬蔡老,但不认为蔡老具有足够的理论分析和诠释能力在某些特定的人群面前去展示他自己的信仰。我同意程老师观点,但不认为程老师已经把自己的观点阐述得足够清楚适应了公众的接受能力。蔡老不需要解释,因为他是个实业家他在用自己的言行做着诠释;但是,作为一个老师作为一个理论工作者,程老师不认为你的潜在听众和读者与你原先假定的有所不同?
哈哈,还没错别字,没错别字也不代表观点正确啊。知道不知道的一大通,到底谁知道谁不知道?LZ这里拿了一堆自己都说不清楚的东西在这里招摇,我只想简单询问一下,看他知道多少,结果大家也看到了。2千年来,天朝都是拿这些自己都说不清楚的东西,当做经典,实际结果是使社会学始终停留在原始、幼稚的水平,没有得到发展。也没有错别字。(其实这事该别人说了算,哈哈)
路逢剑客须呈剑,不是诗人莫献诗。智者答处不离问,诚者自知无有别。浩浩虚空常寂寂,折戟落花百千回。若了何必真何必,青茶一壶春满盈。沏茶一壶独自饮,德门吉祥送嘉宾。————祝各位新年
德门吉祥!
人和网总是滞后的厉害,看到的往往延迟了数小时。。。其实楼主文章说的很清楚的,发文的时间、环境,不需要文章为立意去花费文字作过多的说明,话说的太明往往会失去立意之本。叶农先生这一向的“随性”观,“随意”感,不探就里,发问还带有咄咄发难之意,得罪自难免,楼主回应得理所当然。相信楼主并未真往心里去。楼主深意,心领神会。彭先生的文字则更加明了。拜谢。
又刷新了下,方现出后面还有文字。呵呵,好精彩!好好学习。彭先生要“认真仔细地区别对待不同的潜在听众或读者”,楼主则不妨以“对牛弹琴不问牛”处之。实在精彩。
可能还没有“呵呵”二字那么轻松。程老师可以“对牛弹琴不问牛”“沏茶一壶独自饮”,程老师可以像个仙鹤来无影去无踪,但老彭可能做不到。
道理对每个人没有什么不同。问题和现状每个人都不一样,所以具体的答案只在每个人自己那里,文字上的一种表述让每个人满意是不可能的。存德之法只是一种帮助思考的架构。探讨的前提是基本的诚恳,如果您诚心问叶先生同样的问题,我的回答也没有亏待您。因为面向具体事情的道理在您那里。
彭先生不必太较真啊。每个人都有着各自的背景,行文做事也传递着背景。文化、教育、认知、性情、喜好...千差万别。我愚故我自得乐,我明故我心忧烦。反过来,也一样成立啊。何必纠结于愚否明否当如何适之呢?说自己认为该说的话,与人为善即可,有人因此得益是美事,没有获益也不用疑虑。不同的潜在听众,实在有太多不同,为着不同而弄出N个版本的话,绕也把自己绕死了,这样纠缠下去,没个终了的,到最后,话之本意都找不到咯。就算对牛弹琴,听多了,听久了,牛也会识得这曲子的。这不就够了?
程老师有礼。我接受西方教育,初读程老师关于“徳”的文字,彼觉新鲜,读多了,反而不知所云。一个人一言一行,应以法律为约束,其他皆可随性。同是中国人,为什么香港人让世界各国觉得有礼貌、有修养、有道德、有信用,而国人行为在外总是备受质疑?关键是法律制度问题。讲徳不讲法,自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毫无依据。所以对《存德之法》,叶农先生的质疑不无道理,而程老师的回应令人泄气。再者,程老师似在讲徳,谈学问,其实不难看出一种偏见的宣泄:“如果家里有不合,或者自己与环境不合,就要检点一下:自己做的事情里面缺少点什么?什么事情做过头了?”此话好像是劝道人们对道德自省,但欠缺法律和道德是非观念,成了偏见,令人不敢恭维。有家庭暴力案例:丈夫乃虐待狂,对妻子不但拳脚交加还心灵上伤害,妻子向社会申诉求援,莫非程老师要对那妻子用以上句子劝慰?幸亏您只是老师而不是法官,要不“长官意志”和“大男子主义”不知害死多少人。哈哈哈。开玩笑而已,请别介意。初来报到,不同见解,坦诚直言,如有谬误,请勿见怪,还请多多赐教。
记得昨天发了点什么来着,是没有发上来?还是被删了?总乐别人,现在也享受下被删的乐趣。
罗女士慧鉴: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我想对眼下智者论坛的朋友们谈如何遵守法律是很无趣的,也许您有特别的需要也未可知,当然您也不无道理。中国人缺少道德教育不是短期的事情,我对香港印象深的不是法律,而是教堂。
家庭本来应该是讲爱的地方,这是道德的初衷。至于家暴踩到法律的底线,最好在普法小组寻求帮助。嫁这样男人的女人,大概很少有缘进入智者论坛,所以当然不是写给她们的。您初来乍到,不了解我写这个帖子的初衷也很自然,谢谢您的坦诚。
到这里来的人,应该都已经受过足够的正规教育,原以为关于道德是非总的观念应该是不需要过多重复的,看来这个看法是不太正确。我想这个总的原则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法国、意大利的教堂比香港多。因为中国人多数还是信仰佛教。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道德标准,不同时代有不同道德标准,而道德标准要和政府的执政纲领和法律不违背,过去三从四德,已经是过时的道德标准。时代在不断变化,道德观点也在不断变化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讨论的目的,应该对现实环境有启发作用,否则恐怕是纸上谈兵。“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个提法我不同意,应该承认,道德在一些情况下和法律是矛盾冲突的,应以法律为准。再者,“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也说明法律不够广泛而具体。道德观点形成共识,就有成为法律的必要;反之,就该废弃。我以上的例子,是希望程老师提出问题讨论最好贴近主题而避免借题发挥不当形成偏见。既是智者,那法律和道德有如此极端重要的关系,为什么会“毫无兴趣”?怕也只是你个人的偏见吧。再说一点,道德是非观念怕不是“受过足够的正规教育”就有吧?网上道德沦丧排行榜里医生教师等排在前列就是例证。哈哈哈。就此打住,谢谢赐教。
呵呵,罗小燕女士的见解,针对楼主文章的字面意思而辩,是有一定道理。话放在不同的环境、背景中有不同的意义,即使基本的立意也是有范畴的,没有放之四海而绝对皆准的道理,道不能说,说出来已不为“道”,我理解是指每个人的认识、看法不同,一样的道理放在不同的个体上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说出来的道理,已经不是原来的道理。所以,不管什么道理,都有个大概的范畴,离开这个范畴之外,非要掰开捏碎辨清楚合不合理,那就都是没道理的。程老师此文,意在劝诫。窄了说,是在规劝这里近期发生争端的双方,宽了说,是劝听者向善。听的人,有所悟有所得,那该是此文的“同”道者,无所悟无所得,甚至完全没用,并不是程老师此文之道有错,而是道理不是听者的道理,或者是已经超出的此文适用的基本范畴,由此再辩,就失去了意义,也就是没有了道理。程老师上面的回答,我觉得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吧。个人觉得,程老师的反应也还是稍稍有点过度了(表达不同意见,也有不同的方式和态度哦,小燕女士和上上上面的,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哦。呵呵)。道不能说,但道却不能不说。道不说也在,却不是人心中的“道”,因此世相昏乱,故道不能不说。程老师在做着“不能不说”的事。呵呵,我说的对吗?冒昧发言,俺根本不懂“道德经”,算是“对牛弹琴”里的牛,听多了曲儿吧,老师们,可别笑话俺。祝程老师新年快乐!祝小燕女士新年快乐!祝云妹妹、老邢、彭先生。。大家新年快乐!!(借楼主此地,给大家拜年~~)
施女士的敏锐确实令人佩服。回头看看上面的回复,的确太生硬了,本想拿回来煮煮软了再放回去,回念一想还是放在那里给自己做个墓碑,让那个狠心肠的死在那里算了,呵呵~谢谢您的提醒。小燕女士是个有心胸的人,还望不会介意。新年快乐!
小燕女士愿意就事论事,那就请您把事拿出来讨论讨论,什么是您的事?没有具体的问题,就不会有具体的答案。
谢谢程老师夸奖,您以后可千万别再夸我,一夸我就爱“飘”。呵呵,我还是多听您弹琴,您别嫌弃我这笨牛就好啦~
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穷人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好人。这里说的就是道德对待不同的事情,有不同的方法处理,所以我们处理事情不能指望道德。再说个近点的例子,邢某人最近的网战,邢某说自己是道德的,对方是不道德的。我相信对方也会有同样的看法,就是认为邢某才不道德。那谁来做个裁判?相信谁也没有这个资格。一般来讲,那就只好让大家来投票解决。这实际上纳入了民主或法制的轨道里去了,就是由公众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管这个叫规则,就是法律的形式之一。这也是很多人都被踢出来了,但我看到包括燕姐等,没有这么大的反应。因为他们知道,人家不犯法,自己不爽,可也无奈,只好随他去。这么说可以么?
哦,很少关注感悟人生这个园子,转了一下下,感觉那里的人都还算平和,不像这里有那么多剑气。园子的主人该是不太喜欢刀光剑影,开的是个喝茶用点心的地方。明春兄爱用剑,伸胳膊踢腿不嫌累,难免让人担心打破水杯踢碎盘。按照人和的规则,也就是这里的法律,园子的主人可以选择性关门。人和的规则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换句话说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至于园子的主人是不是反应有点过度,这或许是有可能的,于是难免有些无辜的客人被莫名其妙地撵走。比如司徒先生是我喜欢的那种茶友,我看他还是很大度的。被赶走的人不爽是必然的,随他去就对了,还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如果您知道民主国家的法律,就该了解那个园子基本上属于私人领地,好比是他的家。您想想,如果家里来几个人,要跟您投票表决这里谁能来喝茶,您能干么?
每个人都有两颗心,一颗是躁动的,另一颗是平和的。让平和的心去管制自己躁动的心就是道德。道德存在于人心里,而不存在于投票箱、计数器中。
程老师,您要是以前从来没去那园子转过,今儿去转转,得出的结论,倒是差不大离儿。那园子爱“干净”,勤“打扫”,尤其是这边儿吵破天地说了那么久那边的“闲篇儿”,扫的就更勤了,园子里原来的一些“景致”,早扫没了。像您这样“放在那里自己做个墓碑,让那个狠心肠的死在那里算了”,断乎不会有的。不过,除了那些扫干净的“景”儿,您的看法,也还真是差不大离儿的。呵呵
其实喝茶的园子干净点大家都喜欢。见地不同也可以好好商量,用不着唇枪舌剑的。所谓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无非是体谅别人的感受,应该给人面子就要给的。这本身就是行善。中国古人“扬善于公庭,规过于私室”的教言,实在是智慧深远。射手们的性格比较像小孩子,虽然可能无邪,很多时候会锐利得叫人受不了。这是我自己的体会。感悟人生的老板也许比较接近处女座,不是个使剑的人,不过扫帚的威力也不小啊,呵呵。修行是自己的事,总想修理别人,就难免被修理了。有的人可能不怕被修理,只是没想到修理的工具是扫帚。哎,挺没面子的是吧?
嗯,您说的是。当年凌晨事件中,那园子家长携家丁们口诛笔伐,更有蒙面人出口成脏,攻击凌晨,我这射手座的笨牛因人笨吧,从来不发言的,那当口觉得太过,于是不识时务地说了两句(拢共还真就两三句),得饶人处且饶人啊,说完就完,好多天没再看一眼。谁成想,再看时,我这笨牛早被一脚踢到旮旯里啦~当时还发现,主人家给偶写过一封私信的,啥内容,我倒是忘记了。先生您说,我这算是行善么?还是行善行错了?这第二回吧,更好笑了,邮箱里的人和广告信,没事点了下,看到那园子的主人再翻老帐的信息,挺好奇,进园子看了看,看到主人说要换园子的家丁了,好像是家丁惹出了什么乱子,我一下子就感慨万千啊,以为主人家意识到管理园子的问题了,那俺可以说说当年赶人的事儿,给主人建议这管园子也得注意修理的手法,跟您说的“见地不同也可以好好商量,用不着唇枪舌剑的”差不多的意思,这下好,我又踩雷了。。。只不过这回我有点恼了,就多看了看那园子的光景,越看越恼,那扫帚还真不比剑差,剑客舞剑却是风度翩翩,您不知道,竹帚内是棍棒啊?他家的扫把轮起来,扫秃了帚干脆就使棒子,最精妙的,棒子耍完,立马收藏于无形,仿佛从未有过棒子。这招式,剑客是比不了的。这不,弄得偶这笨牛心痒痒的,提枪上阵啦...扫干净的那些“景儿”,有似偶这样没头没脑进去踩的脚印,有园里的老客、新客反正后来都不再是客种下的,种的东西合不合调的品类倒是不少,要说品茶那也有沾边的。还有些“景”儿,那可是主人家自己布下的,内含“棒子秘籍”的精要,估计怕旁人偷学了去,一股脑儿,统统扫干净。呵呵,到现在,我也没觉得没面子,真的。只是,提刀枪的同伴,舞刀弄枪的招式,倒真不是很让偶心仪啊,算不上好剑客吧。好不容易提枪上阵,学不到好招式,心不甘捏~程老师,上篇说故事呢,说的不好,您别笑话哦。。。
善心的纯度提升时就会生出善心的智慧。记得小时候试图帮助一位被欺负的同学,属于那种智障儿童,结果被他误会,留疤至今。记得当时自己的心态完全变了,变成欺负人的一伙的了,智障看来只是程度的不同而已。现在想起来还很惭愧。
来自: 程少川 [西安] 哦,很少关注感悟人生这个园子,很高兴程老师用法律来分析这个事情,我原以为他会用道德标准来评判呢。因为到现在为止,邢兄、洋姐、穷姐姐们,一直在批评那边不道德、没有人性等等,这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这些标准都是很模糊的。程先生这里说的很对,人家这么做不犯法。而且,这个事情不能投票来解决,以多数人的投票,来干涉个人的事情,这个叫多数人的暴政。程先生对这个事情的做法是很值得提倡的,就是要讨论这个事情,就尽量全面的对其了解一下,然后形成自己的意见。不象有些人仅凭主观认定,就不去那里看看。我觉得(这个觉得说出来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邢洋穷们可能发言太过犀利,让别人感觉不爽,可能也是太年轻的关系吧(说别人年轻,大概又是一个不合适哈,将就吧)。
我对程老师小时候的那个故事有兴趣,不知道程能否老师多说几句?
呵呵,搅成一团的都是有缘人,互相握握手吧~ @ ~大家过个好年。叶先生是豪士,想来也不会计较。彭先生虽然不爱看热闹,好奇心还是很大的啊,哈哈其实迷惑人的,就是这种好奇心,反观这家伙的来处,就是觉醒的法门。在很久很久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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