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全切,左侧睾丸比右侧大还剩一半,会造成甲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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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甲状腺引起甲减状腺结节手术切除一半引起甲减
状态:就诊前
希望提供的帮助:
1)若各项指标正常,是否可以停药? 一般停药多长时间妻子可以怀孕?
2)男性在服用优甲乐期间妻子怀孕, 妻子身体健康, 对胎儿有影响吗?
3)据说甲减会有遗传性, 象这种甲状腺结节切除半边甲状腺引起甲减,孩子也会遗传上甲减吗?
所就诊医院科室: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内分泌科
治疗情况:
医院科室: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治疗过程:我老公10年时甲状腺良性结节切除一半甲状腺,之后一直服用优甲乐至今,
用药情况:
药物名称:优甲乐
服用说明:优甲乐1.5/天
一 甲減无遗传. 二 优甲乐服多少量?要服多長時间?要看化睑报告及扦查病人而定,特别重要看病人耒决定.周二上午门诊可决定.
状态:就诊前
我老公服优甲乐一天1.5片, 已经服了3年了。 医生说好象要一直吃下去。 上传了化验报告单,近期验,各项指标均正常。
请问我老公服药其间妻子可以怀孕吗? 对小孩智力,发育会有影响吗?
一 化验中缺少TSH.很重耍.& 二 病人36岁,年令軽,不一定终生服药(治疗得当). 三方便话带好全部扦查,周二上午门诊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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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名称:甲状腺低回声结节&&
希望得到的帮助:我已经预约了9.20号您的门诊,现在心里很担心,现在在公司上班,在三院做的B超单也不好...
病情描述:今年35岁,女性,2016年8月底去瑞慈体检中心体检,有低回声甲状腺结节0.3*0.2,9月上旬去第三人民医院复查B超,B超描述左叶甲状腺有一低回声结节0.4*0.3,边界尚清,形态不规则,B超医生叫我第二...
疾病名称:甲状腺结节&&
希望得到的帮助:我想问下
结节多大必须手术?
手术后还会长吗?
还有根据我现在的报告严重吗,我需要...
病情描述:医生你好,我33岁,已婚已育,14年超声查出甲状腺结节,其它内分泌检查都正常,当时觉得小就一直观察,半年复查一次,日再次复查 王燕医生检查的,说结节长大了,建议我手术,我内心是...
疾病名称:甲亢四年了喝药效果不好想做碘131治疗,&&
希望得到的帮助:可以做碘131吗
病情描述:甲亢4年,喝赛治控制,药量加大指标正常,药量减小指标反弹
疾病名称:甲状腺&&
希望得到的帮助:血液检查以及b超报告,辛苦朱主任
病情描述:女,26岁。甲状腺 已经去瑞金医院找过朱主任那里就诊过,现在把检查报告发给
疾病名称:甲状腺结节&&
希望得到的帮助:请医生给我一些治疗上的建议,目前病情是否需要手术?,是否需要就诊?就诊前做哪些准备...
病情描述:6.23日体检发现甲状腺结节,25号在同济复查甲状腺彩超。 超声所见:甲状腺切面形态,大小正常,实质回声不均,左侧叶上极内可见一大小0.6*0.5cm低回声区,边界欠清,形态欠规则,内部回声不均,...
疾病名称:甲亢&&
希望得到的帮助:医院要求做攝131碘试验能做吗药就这些
病情描述:女,31岁。出现心悸、手抖、乏力、多汗怕热、体重较之前减轻10斤左右
疾病名称:甲状腺结节&&
希望得到的帮助:问一下这个结节是恶性的吗,
病情描述:2.9日做的甲状腺穿刺手术,今天去取结果的时候您没在门诊,
疾病名称:甲亢&&
希望得到的帮助:望于老师帮忙看一下现在该怎样吃药?
病情描述:2月28日在华西医院开药一个月,现因本人在西藏,不方便到贵医院进行复查,在西藏的医院已查血。
投诉类型:
投诉说明:(200个汉字以内)
黄耀章大夫的信息
甲状腺疾病(特别是甲抗及甲减的疑难杂症的诊治)的同位素治疗及药物治疗、恶性肿瘤骨转移的放射性核素治疗,...
黄耀章,男,主任医师,教授。毕业于上海第二医学院医疗系本科后再读放射医学专业,毕业后到上海市第一人民...
核医学科可通话专家
副主任医师
天津总医院
副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青岛市立医院
南京市第一医院
核医学中心
西安交大附属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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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6,身体状况自觉良好,今年9月底和谈了7年的男友登记结婚,广西这边强制婚检,为了筛查地中海贫血症,在婚检的时候,医生要你拿听诊器听心音,因为隔着张桌子,我就伸长脖子探身过去,结果她看见我脖子有包块,摸了半天,很确定的要我这边完了立马去医院做颈部B超。
中午我就和老公去了最近妇幼保健院做了B超,显示有2.0*1.6CM的结节,医生问我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我想了半天,没有!医生还说这么严重了你竟然没有感觉!?之后医生又叫我去验血,甲功五项,报告下午出来的,结果都是正常,内科大夫就说,那就不归我管了,让我去找外科大夫,外科大夫看了我的报告单,告诉我要手术,因为打算10月中旬在家乡举行婚礼,我就问医生着急吗,医生说你这个不是急症,年底手术也可以,当时告诉我实在脖子开刀,刀口4到5厘米,用可吸收美容线缝合,不是疤痕体质都不影响美观。费用在8000元左右,也没开药,说吃药没用,{听到这里我又得了无药可救的绝症的感觉}只能手术!之后我就准备回家,走到医院停车场我就觉得不对,感觉怪怪的我长得到是什么啊,有说节节,有说包块,既然有良性恶心之分,是不是我长了肿瘤,我赶紧做电梯上去找医生,结果医生去病房了。回家我就在网上查了很多资料,发现全国各地的外科医生,对已大小超过2.0的结节都是建议手术的,手术前对于这个长出的包块教什么的都有,手术拿出来了做了病理,恶性的就是肿瘤!
我第一个想法就是我要死了,自己把自己吓哭了,晚上打电话给妈妈,妈妈还问我,我老公家人知道没有,他家有想法没有,不行就别结婚了!老公表示会陪着我,妈妈很担心想让我尽快手术,把机票,婚礼定的酒店都退掉,因为毕竟不痛不痒,我也不知道咋办了。
我又第二次去医学院看了,临近十一长假,没有挂到这方面号称广西领军人物的号,只挂到头颈外科的普通号,医生还在病房的医生办公室,接待我的是个年轻医生,看了我的B超单子,也是建议手术,说了下手术方案,一个是开放式手术,费用良性一万元左右,恶性要大清扫要一万二左右,建议我尽快手术,毕竟不知道良恶性,恶性的初期自己也感觉不到,但是他又说病床紧张,要我过完十一在来看看。走的时候在医院的走廊上看了一些医生和医院的介绍,说该院切除甲状腺方面保持广西领先的技术,是当地唯一可以开展腔镜手术的,我当时也没掉回头去问腔镜手术的价格。
这期间,每天都在电脑前查询资料,慢慢的度过了最初恐惧期,也就好了,之后按照原来的安排回家举行了婚礼,婚礼过后,小姨有个高中同学是B超医生,有特意去那里做了B超,医生做的很详细,说凭经验这个结节99%是良性,他说他们医院检验科有个医生也有,没有手术,一直在观察,只要生长缓慢都可以随访,手术时有风险的,有损伤后返神经的可能!第二次B超跟第一次间隔了半个月,基本结节大小没变化,我也放心了不少。
PS:我百思不得其解,觉得我生活,饮食还算规律,怎么就长了这个,无声无息的,感觉不可思议!回想来,会想去,断定是6月开始长的,因为6月以前没搬家,我办了美容卡,一直在脸部,颈部护理,没道理仰着脖子躺着美容师摸不出来。6月搬到新装修的新房9月病发,我觉得跟装修也许有关!
10月底回到广西,妈妈,姐姐,大姨都很关心我的病情,到处在收集这方面的讯息,听说是芋头可以消除体内肿块,我吃了不少,妈妈看了电视上的讲座,就是那个关于四维靶向消融术的,一大早6点就给我电话,说是可以 不手术治疗,让我自己赶紧打开电视看,我大姨在电视看到北京甲状腺专科医院的广告,也是说有什么新技术,不手术,消除结节……当时我觉得吗,我这个应该不算疑难杂症,没必要到北京区看病吧!但是还是相信三甲医院,对于民营医院还是有顾虑,经过的我在网上搜索,发现有这技术的,据我最近的就是南宁的一个什么武警医院,在好大夫在线等医疗咨询网站上发现也些江浙沪的三甲医院也开始这种治疗,当时我有点迷惑,管不清楚这个是广告,还是所谓的尖端技术,现在大部分传统医院没有引进而已……。
一晃到了12月,期间我一直正常工作,没有任何不适,身边有同事说,她有朋友也这病,十几年都没管,到现在都好好的。我慢慢的也就忽视我脖子上的事情了。但是妈妈,姐姐时不时打来电话说这事,我暗地里还很生气,觉得我好不容易回到正轨,不在消极悲观,你们不要时不时提醒我有病啊!!
经不住家人催促,12月中旬,我决定复查个B超,这样自己家人都放心。正好有朋友的家人是退休内科主任医师,感觉找个熟人看放心,就约好时间看了,当时医师也建议我切除,说小手术,不怕的,可以帮我介绍外科医生,这就彻底打消了了我的顾虑。他看了B超也说基本确定是良性,但是良性的也会长大,趁现在年轻做了,总比以后结节长大,影响到身体在做好,那意思是感觉是说,伸头是一刀,缩头还是一刀,早切早好!
PS:之前得知气管,食管粘连,喉返神经损伤,声音嘶哑等都是属于正常并发症,不适于手术失误,我就好害怕,还哦啊医生不还好做!!妈妈还老让我打听送红包的门路………………
当天我就下定决心手术了,这样也可以打消潜藏我心底的小小疑虑,它到底是良性还是恶性!我急不可耐的想要揭晓答案。{据我查资料得知,甲癌也是最好的一种癌症了,存活率高,对生活质量印象不大,外科医生开玩笑,若必要的癌,就得甲癌}
在家等了十来天,等12月的经期过了,我就去办入院手续,痛经的我,第一次这么期待月经的到来。在怀疑是恶性的时候,我天天称体重,一直要减肥的我看着没瘦反而高兴!
12月26,我来医院挂号,准备入院,医生说病房有的,手术排期最快到30才有空,只能暂定30号,我觉得我巴不得今天就手术,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感!手术方案医生建议做腔镜手术费用比传统的颈部开放式手术也就贵3000多,住院时间也短,恢复快,费用在一万多点。
长这么大第一次住院,不知道还有那么多的检查要做,各项指标正常了才能手术。26号当天就办了入院手术,下午就开始做检查,从最基本的尿,大便,之后因为没带生活用品晚上有回了家住,12月27号{第二天}一早6点半赶到医院,等待夜班护士的抽血,抽了4到5管,后来看收费单,甲乙丙肝,抗体,梅毒,等等都验了,到了9点医生上班又开了一些化验单,重新照了B超,除了甲状腺还有颈部动脉,之后还做了ECT,X光,等等,检查基本做了一天,晚上也是回家住的,医生很好,28号休息,没来医院,29号上午来医院,等手术医生,麻醉医生,谈话,签同意书,在病房呆了一白天,上午是一个实习医生来告知的具体手术方案,和危险{这部分他说得很少,不过我基本也在网上看过了}。下午是麻醉医生来,也说得言简意赅,意外的是手术室的护士也来了一趟,感觉很温暖!护士来来过,要我练习手术姿势,就是在肩膀下面垫高,仰起脖子!29号晚上还参加了好友的婚礼,9点多婚礼结束,直接回病房。那晚我告诉自己要早睡,可是还是失眠了,11点多睡了,一直没睡着,半夜醒了几次,到早上精神还好。
12月30号手术,7点我就醒了,想赶在插尿管前洗漱一下,7点半左右护士来插尿管,有点小痛,之后躺着,被告知会有人来接你的。期间还有护士来打了2针肌肉针,一针消炎的,一针镇定的,打完我就晕晕乎乎的,感觉意识清晰,感觉全部迟钝了,8点老公来了,帮我把衣服反穿,之后昨天来看过我的手术室的护士来接我,我躺到推床上,盖着我的被子,被推进电梯,感觉好奇妙第一次躺着做电梯,到手术室那层第一道门男友就被拦在门外,进去以后发现里面还有什么一号手术室,二号,三号,四号……。
到手术室后,自己爬到手术床上,呈大字型躺好,护士就开始在左臂做留置针,右手食指夹着监护仪器架子,还有护士用布包住我的脚丫,然后我感觉坐在我头后面的应该是麻醉师,可惜看不见他,他说了句头发好多,然后护士说拿块三角巾包下,在然后我看见一个超级粗的针管往留置针里推注,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根据老公的记录 从9点10分到被推进手术室,12点送出了术中病理,12点半除了结果,良性,1点10分被推出来,手术圆满结束,老公说他等的很辛苦,比我晚进去的人都出来了,当然最煎熬的不是这个,是等待病理的那半个小时。
我在手术室就醒了,用老公的话说就是被打了解药,被人拍醒第一感觉就是才睡了一下下,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怎么醒了,那人回答手术都做完了!,接着我就被推出来了,除了手术室感觉好冷,会到病房还没开空调,冷的我刻骨铭心,牙齿都打架,说了句好冷就睡着了,1个多小时后醒来,清醒多了,就是感觉脖子,肩膀有些酸痛,因该跟4个小时的手术姿势有关,医生说术后6小时不能进食,喝水,必须平躺不能垫枕头,麻醉过了,我哪里都不痛,就是不给枕头,好难受,喉咙里干的要冒火,只能用棉签沾水湿润口腔,医生来看过很多次,我声音有点嘶哑,他们好紧张,其实是因为干渴。
从手术室一直在输液,挂了6瓶,还吸了6小时的氧气,20小时的监护仪,因为颈间酸痛,口干舌燥,睡一个小时就醒了,再睡,感觉睡了4次终于熬到了7点,可以喝水,喝了水我就感觉好了很多,就躺着而言,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医生说女性在麻醉过后喝水很容易呕吐,老公还准们准备了呕吐袋子在床头,6小时过后为了避免呕吐,也要小口,小口的喝,庆幸的是我没有呕吐,喝水之后只要喉咙里没痰液,说话都很清晰,就是声音不大。当天晚餐喝的鸡汤,晚上朋友来看我,都说我气色很好,晚上9点多困了,开始睡,睡得很香,就是监护仪很讨厌哦,定期的充气量血压,还有间隔一段时间的滴滴声,被夹麻的手指,胸前压着的沙袋,其他一切都很好。半夜数次被渴醒,很能喝水。每次又喝不多,在测量提问的时候,半夜有次达到了37.9,低烧,医生说多喝水,先不处理,早上6点多体温就正常了。{看来术后多喝水很重要}
PS:在这里说下手术步奏,手术是在左右乳晕处和两胸之间做了3个3厘米左右的切口,然后从这三个切口开始想脖子处,分离皮肤,充入co2建立皮下手术通道,中间放镜子,两边的洞左右手操作,用超声波刀,术后出血很少。术后右边乳晕的口留置橡胶引流挂负压引流
31号,早上撤掉的沙袋,上午撤掉的监护仪器,护士间隔2到3小时来看引流袋的东西,和测量体温,当天挂水5瓶,引流袋的容量是1L,当天流出物也就0.1L,医生说我恢复的很好,进食也是流食,喝了熬成乳白色的鲫鱼汤,吞咽的时候,喉咙有点痛,但是跟我以前扁桃腺重大严重的时候比,好了很多,可以正常说话了,就是痰多。
1号一早上医生让拔掉尿管,我还有点舍不得,不用下床尿尿好安逸啊,我可以放心的喝好多水啊!尿管就是插的时候痛一下,插好就不痛了,拔的时候护士说要想保留,为了避免感染,每天要换新的重新查一次,我果断的表示拔掉吧,拔之前先关掉了尿袋,也就是卡住了管子,说等有尿意,憋涨了,呼叫护士,立马拔掉,然后上厕所,这样可以尽快回复自助排尿。我一拔掉,老公就是扶着我起床,帮我举着吊针瓶,我驼着背,低着脖子去了厕所,一下就尿出来了,医院的厕所就是专业,墙上还有钉子挂吊瓶。手术后刀口就没有痛过,就是脖子根部到胸口有点木木的,用手摸起来感觉跟触摸别人的身体一样,那块区域部按压,不拉扯到就不痛,当天下午拔了引流管,对引流管我老有偏见,有心理阴影,人为拔完了会和皮肤粘连,和肉长到一起,拔的时候会很痛,去换药室拔的时候发现还好了,是我想太多太紧张了,医生也表示,橡胶不会和皮肤或者肉涨到一起的,轻轻一抽就出来了,然后换了药,医生用顺着引流管的路线,从脖子到刀口,使劲屡了3次,那个叫痛啊,我的后背都湿了。 2号早上我可以自己下床洗漱了,也可以翻身侧着睡了,就是侧着睡胸部挤压手术皮下通道区域有点痛,管子都拔掉了,感觉自由了好多,上午挂水4瓶结束,感觉下午的我就是自由的了,病房是3人间,有个床位的阿姨切除半个胃部,平躺了太多天,每天护士都看她背部和屁股的皮肤,说在不侧趟屁股就会烂掉……我听了很害怕,怕我的也烂掉,每天上午输液结束就尽量站着,慢慢溜达溜达,还去护士站成了体重,跟住院前没变化,这几天最头痛的是输液,左手手背淤青,右手打针血管细,感觉药水淤积在小臂处,感觉小臂有点浮肿了,按压会痛,另外我发现秘诀,平躺打针,循环的快,有人看着的情况下,睡觉时间会过的快点。2号也换了次药,上午在厕所躲过了,下午换的,这次压出了一些淡粉色的液体,医生说伤口恢复分很好。
3号出院啦,上午挂水3瓶,然后换药,中午2点,输液结束,回家了。医生说不用来换药了,过年前来复查甲功就好。出院证明上说休息两周。费用共计9000多。
出院后每天吃鱼,5号开始刀口发痒,7号自己换了次药,除了放置引流管的伤口还有米黄的无味道液体渗出,另外两个切口都结痂了。
8号穿了胸衣,出去买了点菜,结果回来后,右边的两个刀口都渗出了液体……看来还是小心不要提重物的好。
这期间感觉脖子是回复最快的,术后24小时就可以缓慢的转动了,反而手术皮下通道和两个锁骨之间回复的慢。真的是个小手术,写了这么多希望大家有拖延不敢手术的,害怕的的病友大小顾虑
楼主很猛~~竟然选择了腔镜手术,我当时就考虑是不是做这个,总觉得不安全,别回头在给别的地方弄坏了!!!!做这种方式的貌似还是少数!!!
感谢楼主分享!请问楼主是在医科大附院做的手术吗?我是广西南宁的~
有个甲亢的病友也是采用的腔镜手术。结节的话,除非很确定是良性的,一般还是采用传统的比较好。
是啊,我是出院回家后才发现这个群,相见恨晚啊,
腔镜是什么意思,不明白
手术后22天,三个切口2个长好了,一个一半长好,一半总是渗出黄色的组织液,结痂结不牢,昨天去医院复查,医生说我对可吸收缝合线排异,可是三个刀口都是用一根线缝合的。医生说这种情况是有的,但不常见!悲催啊,中间的刀口一半不排斥缝合线都长好了,一半长不上,口子张的很大,看起来像个洞洞。今天医生局麻,刮除增生的肉芽,然后缝了3针,目前等候一周后拆线。
厉害啊楼主,如果你是脖子开刀也不会留下多大疤痕的啊,为啥要用这个手术呢
我开放式手术,过程差不多,右侧全切,左侧保留一半,手术不可怕,可怕的是甲减后遗症。
o()^))o 唉,也是正犹豫着做不做手术呢,每天就是在电脑前查呀查。结节0.7×0.6cm、0.8×0.4cm,脖子粗。医生建议手术,害怕,先吃药一直拖着呢。。。。感觉好恐怖呢。结节切除后脖子就不粗了吗?复发几率大不大呢?,每天都满脑子的疑问。咋就得了这个病呢。。。。。
腔镜手术术后好回复吗
我也是5月13号做的腔镜手术,今天24号,伤口都恢复好了,拆完线基本看不出来。手术做完是用的弹力纱布把胸部以上裹起来的,没有用沙袋。医生裹的那个紧啊,而且我可能对弹力纱布有点过敏,痒的不行,背部全部勒出了血痕,一直第四天才给我拆掉,拆掉的时候那个轻松啊。手术后的头几天晚上根本没怎么睡觉,因为纱布裹太紧了,而且因为过敏还奇痒无比。拆完纱布才算睡了个好觉。腔镜手术的好处就是为了脖子不留疤痕,当时医生也告诉我说如果是恶性的话,还是要转回传统手术,我还是很坚决的选了腔镜手术。不过我们这里费用很高啊,接近17000了。
腔镜和传统相比,唯一优点是脖子沒疤,其他什么恢复快,时间短都是骗人的。
俄罗斯优甲乐 50ug*100片 微lualu0456 28软妹币
我7月底做的甲状腺腔镜手术,跟楼主写的过程基本一致,就是少了压沙袋的过程。
腔镜手术好,我现在不看胸部的小疤痕都忘记我做过这个手术了,我也没有甲减,自己也调整了生活状态,不给自己压力,随性一点
我也是做的那种,你们喉咙会感觉有异物吗,还有脖子一直都不消肿
亲,我想问下你就长了这一个结节吗,每个都通过腔镜手术了?我是多发,长了好几个大大小小的,最大都2.7厘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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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左侧乳头状癌全切,右侧结节次切能做碘131吗
状态:就诊前
希望提供的帮助:
病理报告左甲状腺乳头状癌,大小0.7*0.7*0.6cm。医生说右侧手术次切做碘131作用不大,我担心会复发,想问下陈医生能不能做碘131?TSH
0.01mIU/L正常吗
所就诊医院科室:
杭州市省人民医院 胃肠外科
用药情况:
药物名称:优甲乐
服用说明:开始服用优甲乐,一天一次,一次二片,空腹服用
我更加重视的是你是否需要行碘-131治疗。
状态:就诊前
陈医生,你好!我爱人这种情况能做碘131吗?想来你那儿就诊,不知能否挂到号?
此对话涉及隐私内容仅患者本人和医生可见。
陈立波大夫通知出停诊:1.根据我院门诊相关管理要求,为充分保证诊疗质量、医疗安全、患者利益和满意度,本人所有门诊号源均已严格限制(周二和周四下午专家门诊分别限35号和30号,周四上午特需门诊限30号,周五下午国际医疗门诊限10号),不予临时加号。请所有患者(特别是需要同时预约同一周周二下午专家门诊和周四上午特需门诊的甲亢患者)务必尽早预约。恕不加号!
2.日至2月5日春节休假,日(正月初十)起恢复正常工作。
大夫郑重提醒: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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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名称:甲状腺乳头状癌&&
希望得到的帮助:伤口胶布自然落还是撕掉?伤口按摩啥时按摩
病情描述:医生您好, ,有几个术后问题想咨询下你!
疾病名称:甲状腺乳头状癌淋巴结转移&&
希望得到的帮助:将来会不会发生对侧转移或远处转移跟需要碘131的放疗?两次手术有点惧怕了!甲状腺乳头...
病情描述:我第一次手术是今年的3月6号再次手术是今年的11月19号,现在有些惧怕手术!我是左侧甲状腺切除与淋巴清扫右侧甲状腺还有没有切除!
疾病名称:甲状腺乳头状癌&&
希望得到的帮助:多久可以备孕
病情描述:6月份全切,淋巴结未扩散,请问大夫什么时候可以备孕,我复查是需要拿什么检查结果去
疾病名称:甲状腺癌&&
病情描述:男,39岁。最近一次体检发现肺上有个小结节5mm,附上血液报告,麻烦帮我看一下请医生帮助诊断病情,给诊疗方案/意见
疾病名称:甲状腺术后行131碘后有关报告疑问&&
希望得到的帮助:1.双侧颌下、骸下、颈血管区多发小淋巴结在这次行131碘中是否有恶性可能,但本次未吸碘...
病情描述:根据CT检查结果双侧颌下、骸下、颈血管区多发小淋巴结,但碘扫报告中未提及该区有吸碘异常;在骨扫描中提及右骶髂关节局灶性骨代谢异常,但碘扫报告中未提及该区吸碘异常。根据CT检查报告双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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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说明:(200个汉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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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状腺疾病和转移性骨肿瘤的诊治
2、SPECT/PET/CT影像诊断
陈立波,留德医学博士,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核医学研究室副主任、甲亢特色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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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附属二院原告只是右侧甲状腺癌不应当行甲状腺全切,切除左侧甲状腺没有指征;2、切除原告甲状旁腺存在明显过错
[案情简介]
原告吴某某因“发现颈部肿块两年余”于日到被告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处住院治疗。术前初步诊断为“甲状腺占位、桥本氏病?甲状腺癌?”,10月18日在颈丛麻醉下行“右侧甲状腺大部分切除+局部淋巴结活检术”,术中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报告考虑为良性病变。10月25日常规病理示:(右侧)甲状腺滤泡性乳头状癌。10月30日在全麻下行“甲状腺全切除术联合右侧颈淋巴结清扫术”。11月3日,病理示:(右侧)甲状腺滤泡性乳头状癌;(甲状腺左叶)慢性甲状腺炎。术后患者出现声音嘶哑、手足抽搐等症状,后被诊断为甲状旁腺功能重度减退。
[诉辩意见]
原告认为:1、
[案情简介]
原告吴某某因“发现颈部肿块两年余”于日到被告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处住院治疗。术前初步诊断为“甲状腺占位、桥本氏病?甲状腺癌?”,10月18日在颈丛麻醉下行“右侧甲状腺大部分切除+局部淋巴结活检术”,术中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报告考虑为良性病变。10月25日常规病理示:(右侧)甲状腺滤泡性乳头状癌。10月30日在全麻下行“甲状腺全切除术联合右侧颈淋巴结清扫术”。11月3日,病理示:(右侧)甲状腺滤泡性乳头状癌;(甲状腺左叶)慢性甲状腺炎。术后患者出现声音嘶哑、手足抽搐等症状,后被诊断为甲状旁腺功能重度减退。
[诉辩意见]
原告认为:1、原告只是右侧甲状腺癌不应当行甲状腺全切,切除左侧甲状腺没有指征;2、切除原告甲状旁腺存在明显过错。
被告辩称:甲癌联合根治术是一种破坏性较大的手术,出现并发症不可避免;手术风险、手术范围术前已告知。
连云港市医学会:1、诊断正确,有手术适应症;2、第二次手术术式选择得当,但术后病理切片可见甲状旁腺样组织,存在误切甲状旁腺情况。其操作违反了甲状腺手术的常规,误切与患者术后出现的甲状旁腺功能减退之间有因果关系,但甲状旁腺功能减退与其手术需要而影响血供等情况也有一定的关系;3、右侧喉返神经切除为患者甲状腺滤泡型乳头状癌根治术的需要,医方该医疗行为无过错,且术前医方已履行了告知义务。
结论:本病例属于二级丁等,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对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终身药物治疗。
江苏省医学会:1、医方初诊为甲状腺占位,入院后行右侧甲状腺大部切除和局部淋巴结除术,术后常规病理证实并存右侧甲状腺滤泡性乳头状癌后再次手术治疗,符合诊疗常规;2、二次手术中,因右侧甲状腺癌侵及右侧喉返神经行右侧喉返神经切除是可行的,但同时行左侧甲状腺全切欠妥(术中未行再次病理检查),且术前未对家属做详细交待,在术中未采取防止甲状旁腺误切的措施,术后患者出现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结论:本病例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对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终身替代药物治疗。
[法院判决]
被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的主要责任,据此认定由被告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原告董某因患“甲状腺乳头癌,右颈淋巴结转移”于日入被告医院治疗,被告医院于同年3月22日为其实施右颈清扫、甲状腺右残叶切除术。术后原告发生呕吐、复视等情况,4月6日出院。后原告于同年4月27日入天坛医院治疗,诊断为静脉窦血栓,同年6月,其复视症状严重,8月份双目失明。原告认为被告医疗不当,与原告失明存在因果关系,为此多次找被告协商。被告主治医生徐某分三次支付原告9000元。
在就赔偿协商未果情况下,原告于2003年4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及律师观点:1、被告在术前未检查原告头部血液回流情况;2、在手术同意书中未交待术后可能发生失明后果;3、手术中手法粗暴,导致颈内静脉及其吻合支损伤及血栓形成;4、术后出现颅高压症状,医院未能及时进行检查、治疗,以上过错致使失明。综上,由于被告医生责任心不强、手术盲目草率、手术手法粗暴,导致原告血管损伤、血栓形成,并且延误治疗,造成原告失明的后果。被告负有责任,因此应赔偿损失。
被告答辩意见:1、在为原告诊疗过程中诊断正确,无医疗著作记载做甲状腺乳头癌根治术需要检查头部血液回流情况,况且发现复视等情况后,医生及时做了核磁共振,除外脑转移,因被告医院无神经科建议原告转专科医院治疗,故手术选择恰当,手术无操作违规之处,不存在医疗过错。2、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一审法院确认了双方陈述的医疗过程,但以原告起诉超过时效为由驳回原告起诉,原告不服,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诉讼期间,经原告申请,法院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被告在原告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日做出鉴定结论,其分析意见为:
1、关于术后高颅压、视力障碍及颅内静脉窦血栓:颈内静脉结扎后,血液回流的任务就落到了椎静脉等旁侧分支血管上,因个体差异,会引起颅内压升高,此情况多见于双侧颈内静脉结扎的情况。由于颅内压增高及眼静脉回流受阻,致视乳头水肿及继发性视神经萎缩,造成视力下降。颅内静脉窦血栓为少见的脑血管疾病,病因复杂,常见妊娠、产褥期、感染(如中耳乳突炎等)、颅脑外伤、血液高凝状态、机体脱水和衰竭、肿瘤等,临床表现不典型、无特征性,最常见的主要为颅内压增高症候,亦可导致视力下降。
2、本例术后第1天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的颅内高压症状,第7天出现复视,1月后天坛医院检查颅压高(>300mmH2O)、视乳头水肿出血,双眼视力明显下降,影像学检查提示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理论上分析可能与手术(右侧颈内静脉结扎)有关。但颅内静脉为双侧回流,本例仅结扎单侧颈内静脉,因此考虑病人本身因素起到一定作用,影像学资料显示左侧横窦闭塞而右侧横窦狭窄,故不排除存在颅内静脉回流系统存在畸形(如左侧颈内静脉畸形)的基础上,在结扎右侧颈内静脉后很快出现颅内静脉回流受阻而导致高颅压得可能。
3、医疗评价:甲状腺右叶乳头状癌伴颈部淋巴结转移的诊断正确,具有右颈淋巴结清扫、右甲状腺残叶切除的手术适应症。一般在颈部淋巴结有广泛转移的情况下,为保证根治效果,应切除颈内静脉,本例手术中发现颈内静脉与其走行的上、中、下三组肿大淋巴结粘连紧密,故结扎切除单侧颈内静脉未违反原则,手术亦未见其他不当。同时尚无在颈淋巴结清扫术前必须检查颅内静脉回流情况的明确规定,故不能认定医院术前准备不足。因此董某术后出现高颅压等情况不能认定为医院的过错所致。但医院存在对术后出现的高颅压等认识及重视不足的缺陷,该缺陷导致未及时得到诊治,丧失了挽救双眼视力下降的可能。同时应考虑到单侧颈内静脉结扎出现高颅压等的情况少见,以及医院本身无神经内科及对该疾病缺乏经验等客观因素。综合评价,医院存在的缺陷在被鉴定人董某目前双眼视力明显下降的后果中起到少部分作用。
最终鉴定意见:A医院在对董某治疗过程中,诊断正确,进行手术具有手术适应症,术中未见操作不当,出现高颅压及双眼视力下降等不能认定为医院过错所至,但医院存在对该情况认识及经验不足的缺陷,该缺陷在被鉴定人董某目前视力明显下降的后果中起到少部分作用。
【审理结果】
鉴定以后,原告、被告双方对于鉴定结论均发表了不同意见,但均未提出再次鉴定,故该鉴定可以成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既然赔偿责任确定,双方就赔偿项目、数额、比例进行举证和辩论,最后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75000元。原告长达20个月的诉讼终于以双方和解,原告得到赔偿告终。
【案例评析与体会】
一、这是一起典型的医疗纠纷案件,难度较大。
1、原告自身疾病比较严重,手术应是唯一的选择,术后出现双目失明,在医学史上并不多见。而为原告治疗的是全国治疗肿瘤的权威医院,认定其治疗存在不当也要有充分的依据。
2、诉讼时效。原告日入被告医院治疗,4月6日出院,同年6月病情加重,8月22日双目失明,被告医院主治医生于日、5月20日向原告分别支付3000元,日,该医生再次付给3000元,原告于2003年4月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身伤害案件的诉讼时效为1年,但因当事人提出请求、被告同意履行发生中断,自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一审法院就是以原告在日至日之间无证据证明发生时效中断为由,判定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驳回原告起诉。
3、被告是否对原告的失明承担责任。原告患有甲状腺癌,并有右颈淋巴结转移,实施右颈清扫、甲状腺右残叶切除术是正确的。考虑原告术后立即出现复视,治疗不见好转,继而双目失明,被告医生也支付了一部分医疗费用。原告律师就本案咨询了相关专家,指出了治疗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最终这些意见得到了法医的支持,取得了赢得医疗诉讼的关键证据。
二、取得本案胜诉关键是诉讼途径的选择
本案立案之初,即选择了打医疗过错赔偿而不是医疗
事故赔偿,不同的选择,决定了适用不同的鉴定程序、不同的鉴定机关、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如果是本案做医疗事故鉴定,肯定鉴定不成医疗事故,更不可能取得赔偿。就两种鉴定的区别,我简要的陈述:
医疗纠纷诉讼的关键或核心是医疗鉴定,鉴定结论决定了医疗案件成败,在我国,存在不同的鉴定体制和鉴定机关。
医疗事故鉴定是一种事故鉴定,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依据,也是评价和处理医疗单位和个人的依据。在民事诉讼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也可以做为解决医疗纠纷的证据使用。该鉴定由各级医学会组织的专家以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名义做出。鉴定委员会的组成及鉴定效力来源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卫生部的规章。医疗事故鉴定有它的局限性,第一,它是事故鉴定,它只认定该医疗行为是否构成事故;如果够不上医疗事故,那么,对于医疗单位其他过失行为的认定以及责任的确定就比较牵强,甚至根本不再评价。第二,医疗事故鉴定和伤残等级挂钩,对确定当事人责任不尽科学。第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由医学专家组成,他们虽然熟悉临床医疗,但因为对法律了解相对较少,所以对于证据的认定能力较差。第四,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由医学专家组成,鉴定人员的客观中立性,公信力下降,结论的客观公正性值得怀疑。就具体案件来讲,同一个案件,经医学会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不存在因果关系,但经法医鉴定,医疗单位承担责任的举不胜举,可以说明二种鉴定的显著差别。
法医鉴定是一种责任鉴定,或过错鉴定,它是由法医对整个医疗过程、医疗行为进行评价,而不鉴定是否构成事故,也不在此鉴定中考虑伤残等级。法医鉴定的法律根据来源于法律对于鉴定的一般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因为法医既掌握医学知识又精通法律,对于证据的判定能力更强,并且脱离医疗单位,所以无论从公信力还是客观公正性方面更让人信服。在医疗专家眼中可以忽略或同情的任何医疗上的轻微过错或过失,甚至因为医生对法律认知的差异有可能认为正当的医疗行为,在做法医学鉴定时,法医依据法律和兼顾医学分析,都有可能做出该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的判断。这也就是大多数医疗单位害怕法医鉴定而患者特别热衷的原因
综上所述,本案采取医疗过错赔偿纠纷的诉讼途径,并积极选择法医鉴定,奠定了胜诉的基础。
三、对法院审理结果的评价
在本案中,因鉴定只是认定医疗单位对原告双眼视力明显下降的后果起到少部分作用,也就意味着被告只能承担小部分赔偿责任。因此,赔偿数额的裁量权转移到法院,就本案而言,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尤为突出。在此情况下,法院也积极探求双方观点,力求客观公正,也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后以法院主持双方和解结案。本案中,法院的处理是恰当的,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公平,达到了化解民事纠纷的目的。
客观的讲,本案中医院对甲状腺癌的治疗是相当成功的,但认定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是因为术后观察和处理存在着不足。
四、本案例中,医疗单位应汲取的经验是:在病人术后出现异常情况下,医院应当完善各项检查,并及时请专科会诊或转治,并提出预后风险提示,避免因延误诊断和治疗导致失去最佳时机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而且在发生纠纷后,医生不应当和患者私下达成赔偿协议,因为医生的个人行为,在诉讼中会被认为是医院的行为。本案就是因主治医生多次给付款项,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患者取得胜诉权的。另外,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医院或医生的给付行为,更容易坚定患者认为医院在治疗上肯定存有过失,进而积极诉讼的信心
被告辩称:甲癌联合根治术是一种破坏性较大的手术,出现并发症不可避免;手术风险、手术范围术前已告知。
连云港市医学会:1、诊断正确,有手术适应症;2、第二次手术术式选择得当,但术后病理切片可见甲状旁腺样组织,存在误切甲状旁腺情况。其操作违反了甲状腺手术的常规,误切与患者术后出现的甲状旁腺功能减退之间有因果关系,但甲状旁腺功能减退与其手术需要而影响血供等情况也有一定的关系;3、右侧喉返神经切除为患者甲状腺滤泡型乳头状癌根治术的需要,医方该医疗行为无过错,且术前医方已履行了告知义务。
结论:本病例属于二级丁等,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对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终身药物治疗。
江苏省医学会:1、医方初诊为甲状腺占位,入院后行右侧甲状腺大部切除和局部淋巴结除术,术后常规病理证实并存右侧甲状腺滤泡性乳头状癌后再次手术治疗,符合诊疗常规;2、二次手术中,因右侧甲状腺癌侵及右侧喉返神经行右侧喉返神经切除是可行的,但同时行左侧甲状腺全切欠妥(术中未行再次病理检查),且术前未对家属做详细交待,在术中未采取防止甲状旁腺误切的措施,术后患者出现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结论:本病例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对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终身替代药物治疗。
[法院判决]
被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的主要责任,据此认定由被告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原告董某因患“甲状腺乳头癌,右颈淋巴结转移”于日入被告医院治疗,被告医院于同年3月22日为其实施右颈清扫、甲状腺右残叶切除术。术后原告发生呕吐、复视等情况,4月6日出院。后原告于同年4月27日入天坛医院治疗,诊断为静脉窦血栓,同年6月,其复视症状严重,8月份双目失明。原告认为被告医疗不当,与原告失明存在因果关系,为此多次找被告协商。被告主治医生徐某分三次支付原告9000元。
在就赔偿协商未果情况下,原告于2003年4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及律师观点:1、被告在术前未检查原告头部血液回流情况;2、在手术同意书中未交待术后可能发生失明后果;3、手术中手法粗暴,导致颈内静脉及其吻合支损伤及血栓形成;4、术后出现颅高压症状,医院未能及时进行检查、治疗,以上过错致使失明。综上,由于被告医生责任心不强、手术盲目草率、手术手法粗暴,导致原告血管损伤、血栓形成,并且延误治疗,造成原告失明的后果。被告负有责任,因此应赔偿损失。
被告答辩意见:1、在为原告诊疗过程中诊断正确,无医疗著作记载做甲状腺乳头癌根治术需要检查头部血液回流情况,况且发现复视等情况后,医生及时做了核磁共振,除外脑转移,因被告医院无神经科建议原告转专科医院治疗,故手术选择恰当,手术无操作违规之处,不存在医疗过错。2、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一审法院确认了双方陈述的医疗过程,但以原告起诉超过时效为由驳回原告起诉,原告不服,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诉讼期间,经原告申请,法院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被告在原告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日做出鉴定结论,其分析意见为:
1、关于术后高颅压、视力障碍及颅内静脉窦血栓:颈内静脉结扎后,血液回流的任务就落到了椎静脉等旁侧分支血管上,因个体差异,会引起颅内压升高,此情况多见于双侧颈内静脉结扎的情况。由于颅内压增高及眼静脉回流受阻,致视乳头水肿及继发性视神经萎缩,造成视力下降。颅内静脉窦血栓为少见的脑血管疾病,病因复杂,常见妊娠、产褥期、感染(如中耳乳突炎等)、颅脑外伤、血液高凝状态、机体脱水和衰竭、肿瘤等,临床表现不典型、无特征性,最常见的主要为颅内压增高症候,亦可导致视力下降。
2、本例术后第1天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的颅内高压症状,第7天出现复视,1月后天坛医院检查颅压高(>300mmH2O)、视乳头水肿出血,双眼视力明显下降,影像学检查提示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理论上分析可能与手术(右侧颈内静脉结扎)有关。但颅内静脉为双侧回流,本例仅结扎单侧颈内静脉,因此考虑病人本身因素起到一定作用,影像学资料显示左侧横窦闭塞而右侧横窦狭窄,故不排除存在颅内静脉回流系统存在畸形(如左侧颈内静脉畸形)的基础上,在结扎右侧颈内静脉后很快出现颅内静脉回流受阻而导致高颅压得可能。
3、医疗评价:甲状腺右叶乳头状癌伴颈部淋巴结转移的诊断正确,具有右颈淋巴结清扫、右甲状腺残叶切除的手术适应症。一般在颈部淋巴结有广泛转移的情况下,为保证根治效果,应切除颈内静脉,本例手术中发现颈内静脉与其走行的上、中、下三组肿大淋巴结粘连紧密,故结扎切除单侧颈内静脉未违反原则,手术亦未见其他不当。同时尚无在颈淋巴结清扫术前必须检查颅内静脉回流情况的明确规定,故不能认定医院术前准备不足。因此董某术后出现高颅压等情况不能认定为医院的过错所致。但医院存在对术后出现的高颅压等认识及重视不足的缺陷,该缺陷导致未及时得到诊治,丧失了挽救双眼视力下降的可能。同时应考虑到单侧颈内静脉结扎出现高颅压等的情况少见,以及医院本身无神经内科及对该疾病缺乏经验等客观因素。综合评价,医院存在的缺陷在被鉴定人董某目前双眼视力明显下降的后果中起到少部分作用。
最终鉴定意见:A医院在对董某治疗过程中,诊断正确,进行手术具有手术适应症,术中未见操作不当,出现高颅压及双眼视力下降等不能认定为医院过错所至,但医院存在对该情况认识及经验不足的缺陷,该缺陷在被鉴定人董某目前视力明显下降的后果中起到少部分作用。
【审理结果】
鉴定以后,原告、被告双方对于鉴定结论均发表了不同意见,但均未提出再次鉴定,故该鉴定可以成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既然赔偿责任确定,双方就赔偿项目、数额、比例进行举证和辩论,最后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75000元。原告长达20个月的诉讼终于以双方和解,原告得到赔偿告终。
【案例评析与体会】
一、这是一起典型的医疗纠纷案件,难度较大。
1、原告自身疾病比较严重,手术应是唯一的选择,术后出现双目失明,在医学史上并不多见。而为原告治疗的是全国治疗肿瘤的权威医院,认定其治疗存在不当也要有充分的依据。
2、诉讼时效。原告日入被告医院治疗,4月6日出院,同年6月病情加重,8月22日双目失明,被告医院主治医生于日、5月20日向原告分别支付3000元,日,该医生再次付给3000元,原告于2003年4月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身伤害案件的诉讼时效为1年,但因当事人提出请求、被告同意履行发生中断,自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一审法院就是以原告在日至日之间无证据证明发生时效中断为由,判定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驳回原告起诉。
3、被告是否对原告的失明承担责任。原告患有甲状腺癌,并有右颈淋巴结转移,实施右颈清扫、甲状腺右残叶切除术是正确的。考虑原告术后立即出现复视,治疗不见好转,继而双目失明,被告医生也支付了一部分医疗费用。原告律师就本案咨询了相关专家,指出了治疗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最终这些意见得到了法医的支持,取得了赢得医疗诉讼的关键证据。
二、取得本案胜诉关键是诉讼途径的选择
本案立案之初,即选择了打医疗过错赔偿而不是医疗
事故赔偿,不同的选择,决定了适用不同的鉴定程序、不同的鉴定机关、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如果是本案做医疗事故鉴定,肯定鉴定不成医疗事故,更不可能取得赔偿。就两种鉴定的区别,我简要的陈述:
医疗纠纷诉讼的关键或核心是医疗鉴定,鉴定结论决定了医疗案件成败,在我国,存在不同的鉴定体制和鉴定机关。
医疗事故鉴定是一种事故鉴定,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依据,也是评价和处理医疗单位和个人的依据。在民事诉讼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也可以做为解决医疗纠纷的证据使用。该鉴定由各级医学会组织的专家以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名义做出。鉴定委员会的组成及鉴定效力来源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卫生部的规章。医疗事故鉴定有它的局限性,第一,它是事故鉴定,它只认定该医疗行为是否构成事故;如果够不上医疗事故,那么,对于医疗单位其他过失行为的认定以及责任的确定就比较牵强,甚至根本不再评价。第二,医疗事故鉴定和伤残等级挂钩,对确定当事人责任不尽科学。第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由医学专家组成,他们虽然熟悉临床医疗,但因为对法律了解相对较少,所以对于证据的认定能力较差。第四,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由医学专家组成,鉴定人员的客观中立性,公信力下降,结论的客观公正性值得怀疑。就具体案件来讲,同一个案件,经医学会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不存在因果关系,但经法医鉴定,医疗单位承担责任的举不胜举,可以说明二种鉴定的显著差别。
法医鉴定是一种责任鉴定,或过错鉴定,它是由法医对整个医疗过程、医疗行为进行评价,而不鉴定是否构成事故,也不在此鉴定中考虑伤残等级。法医鉴定的法律根据来源于法律对于鉴定的一般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因为法医既掌握医学知识又精通法律,对于证据的判定能力更强,并且脱离医疗单位,所以无论从公信力还是客观公正性方面更让人信服。在医疗专家眼中可以忽略或同情的任何医疗上的轻微过错或过失,甚至因为医生对法律认知的差异有可能认为正当的医疗行为,在做法医学鉴定时,法医依据法律和兼顾医学分析,都有可能做出该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的判断。这也就是大多数医疗单位害怕法医鉴定而患者特别热衷的原因
综上所述,本案采取医疗过错赔偿纠纷的诉讼途径,并积极选择法医鉴定,奠定了胜诉的基础。
三、对法院审理结果的评价
在本案中,因鉴定只是认定医疗单位对原告双眼视力明显下降的后果起到少部分作用,也就意味着被告只能承担小部分赔偿责任。因此,赔偿数额的裁量权转移到法院,就本案而言,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尤为突出。在此情况下,法院也积极探求双方观点,力求客观公正,也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后以法院主持双方和解结案。本案中,法院的处理是恰当的,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公平,达到了化解民事纠纷的目的。
客观的讲,本案中医院对甲状腺癌的治疗是相当成功的,但认定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是因为术后观察和处理存在着不足。
四、本案例中,医疗单位应汲取的经验是:在病人术后出现异常情况下,医院应当完善各项检查,并及时请专科会诊或转治,并提出预后风险提示,避免因延误诊断和治疗导致失去最佳时机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而且在发生纠纷后,医生不应当和患者私下达成赔偿协议,因为医生的个人行为,在诉讼中会被认为是医院的行为。本案就是因主治医生多次给付款项,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患者取得胜诉权的。另外,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医院或医生的给付行为,更容易坚定患者认为医院在治疗上肯定存有过失,进而积极诉讼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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