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狼2真理子凸点图与矛盾的知识点有哪些

2014届高考《生活与哲学》最新易错易混知识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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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届高考《生活与哲学》最新易错易混知识点分析
世界观揭示了事物本质和最普遍的规律。(提醒:哲学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和最普遍的规律,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哲学来源于人们形成的世界观。(提醒:哲学来源于实践。)
哲学是包罗万象、凌驾于一切科学之上的科学。(提醒:哲学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分,哲学不是包罗万象的和凌驾于一切科学之上的。)
哲学是从某方面反映人们对客观世界和人生价值认知的科学。(提醒:哲学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分,并且哲学的研究对象是整个世界及人与世界的关系。)
哲学与具体科学是整体与部分、多数与少数的关系。(提醒:哲学与具体科学是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依据。(提醒:哲学基本问题还为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提供依据。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依据。)
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问题。(提醒:二者不能等同。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或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而不是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问题。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物质决定意识,二是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追求物质利益就是唯物主义,崇尚精神生活就是唯心主义。(提醒:应弄清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各自的根本观点,不可把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庸俗化。)
真正的哲学是对问题的高明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巧妙方法。(提醒: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哲学不提供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后,就出现了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对立。(提醒:马哲产生前就存在了。)
任何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上的精华。(提醒:只有真正的哲学才是自己时代精神上的精华。)
物质决定意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首要的和基本的问题。(提醒:实践的观点才是。)
承认物质决定意识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提醒:承认物质决定意识是唯物主义,但不一定是辩证唯物主义。)
自然界及其规律是客观的,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的思维规律是主观的。(提醒:任何规律都是客观的。)
顺从自然是防灾减灾的根本出路。(提醒:防灾减灾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能只是顺从自然。)
自然界的事物是按自己的意志行事的。(提醒: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有其客观规律。)
运动是物质的唯一特性,使事物处于显著的变化之中。(提醒: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运动是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不一定是显著的变化。)
运动是有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相对的;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绝对的。(提醒: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
认识和改变规律是克服困难的条件。(提醒:规律是客观的,可以认识利用但不可以改变。)
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总是统一的。(提醒:应该把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统一起来,但二者并不总是统一的。)
规律有好坏之分,是永恒不变的、无条件的。(提醒:规律是客观的、物质的,没有好坏之分,当客观物质发生变化时,规律也会发生变化;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有条件的,要在运动中把握规律。)
发挥主观能动性是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和基础。(提醒:颠倒了二者的关系。)
发挥主观能动性可以认识和改造规律。(提醒:人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但不能改造规律。)
意识是大脑的机能。(提醒: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正确的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错误的意识、神话、传说是人创造出来的。(提醒:无论是正确意识还是错误意识,都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意识促进事物的发展。(提醒:不同的意识有不同的反作用,正确的意识促进事物的发展。)
意识的能动作用表现在意识是物质的反映,意识对物质起反作用。(提醒:“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应为“意识能反映物质”。“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强调物质决定意识。)
物质与意识不可分离,相互依赖。(提醒:不能理解为相互依赖,意识依赖于物质,但物质是独立于意识之外而存在的。)
精神的力量可以派生出物质的力量。(提醒: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派生物。)
意识形式的差异性决定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的多样性。(提醒:认为意识决定存在,是唯心主义观点。)
意识具有科学预见性。(提醒:正确意识具有科学预见性。)
主观认识是对客观现实的正确反映。(提醒:正确的认识才是对客观现实的正确反映。)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直接现实性改造活动。(提醒:实践是主体对客体的直接现实性改造活动。)
认识的不断完善决定着实践的不断深化。(提醒:实践决定认识。)
认识的发展具有与认识主体无关的客观规律性。(提醒:认识的发展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认识的水平与程度与认识主体的认识能力有密切关系。)
原有的真理性认识常常在新的实践活动中被推翻。(提醒:那些经过实践反复检验的、已经确定的真理并没有被推翻,而是不断向前发展。)
对同一确定的对象,正确的认识可能不止一个。(提醒:对同一确定的对象,只能有一种正确的认识,即真理只有一个。)
实践是人们改造世界的一切活动。(提醒: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
实践是社会性的活动,单个人的实践活动是不存在的。(提醒:实践具有社会性,孤立的活动是不存在的。实践的社会性排斥的只是孤立的活动,并不排斥单个人的活动;同时,个人的活动也不排斥实践的社会性。)
实践是有意识的、有目的的活动,盲目的实践是不存在的。(提醒:任何实践都是有意识的、有目的的活动,没有意识参与的实践是不存在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盲目的实践不存在。)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之一。(提醒: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认识的途径有实践和间接经验。)
错误认识不是来源于实践,正确认识才来源于实践。(提醒:不论认识正确与否,都来源于实践。)
实践是认识的重要来源,认识发展的唯一动力和唯一途径,要获得认识就要亲自参加实践。(提醒: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获得认识的途径包括实践和间接经验。)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提醒:实践才是唯一标准。)
“三个有利于”标准否认了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提醒:“三个有利于”标准是把人们实践的结果作为标准,就是把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生活实践作为标准,它是真理标准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运用和发展。)
任何真理都是客观与主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提醒:任何真理都是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真理是客观的,所以是无条件的。(提醒:真理都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了这个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真理的客观性强调的是,在真理所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内,它是正确的。)
联系、发展、矛盾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提醒: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矛盾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实践活动可以割断不利于人的联系。(提醒:实践不能割断联系,联系具有客观性。)
人为事物的联系具有主观性。(提醒:自在事物和人为事物的联系都是客观的。)
整体功能是部分功能之和。(提醒:整体功能不是部分功能的简单相加。)
关键部分的功能对整体功能起决定作用。(提醒:关键部分的功能在一定条件下对整体功能起决定作用。)
事物联系是客观的,人们无法改变。(提醒: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创造条件建立新的联系。)
整体功能总是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提醒:当部分以有序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关键部分对整体起决定作用。(提醒:必须在一定条件下。)
发展是一种运动和变化,运动和变化也是一种发展。(提醒:并非任何运动和变化都是发展,只有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和变化才可能是发展。)
发展就是曲折的运动。(提醒: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事物的发展是周而复始的循环。(提醒: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前进与上升。)
事物量变过程实质上就是质变的过程。(提醒:量变与质变有本质区别。)
事物总处在渐进和不显著的变化中。(提醒:事物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并不是总处在渐进和不显著的变化中。)
双方力量的此消彼长是战争发展过程中的质变。(提醒:双方力量的此消彼长是战争发展过程中的量变。)
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无条件的。(提醒:联系是有条件的。)
任何变化都是发展。(提醒:只有前进的、上升的、进步的变化才是发展。)
新出现的事物就是新事物。(提醒:新出现的事物不一定是新事物,不能用时间标准来判断。)
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有的质变都是发展。(提醒:质变不一定是发展,发展是前进的向上的质变。)
发挥了主观能动性,消除事物之间的矛盾。(提醒:矛盾具有客观性,不能消除矛盾。)
战争中的中日双方只有斗争性没有同一性。(提醒: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即使客观条件不变,主次矛盾也可能相互转化。(提醒:主次矛盾在一定条件下才可能相互转化。)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通过次要矛盾起作用。(提醒: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次要矛盾通过主要矛盾起作用。)
矛盾就是构成矛盾的双方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矛盾可以调和,不可以缓和。(提醒: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矛盾可以缓和,不可以调和。)
矛盾的基本属性是普遍性和特殊性。(提醒:矛盾的基本属性是同一性和斗争性。)
任何事物都存在两个方面,即都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提醒:不能将两方面理解为就是优点和缺点。)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所以矛盾越多越好,制造的矛盾越多就越有利于事物的发展。(提醒:矛盾是客观的,不能制造,人为制造的矛盾只会阻碍事物的发展。)
人们在改造自然的斗争中,有意识地制造出自然界原来不存在的东西,而这些事物中包含着矛盾,所以意味着人可以有意识地“制造”矛盾。(提醒:矛盾的产生与消亡是客观事物自身运动的结果,不是人能够有意识地制造出来的。)
矛盾的普遍性包含特殊性,特殊性寓于普遍性之中。(提醒: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包含普遍性。)
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就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提醒: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主要矛盾就是急需解决的矛盾。只要解决了主要矛盾,办事情就能取得成功。(提醒:二者不能划等号,因为在特殊的情况下,却要先解决好次要矛盾,才能解决好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解决主要矛盾只是取得成功的关键。)
丰富的专业知识是创新思维的源泉。(提醒:实践是创新思维的源泉。)
制定创新是社会变革的先导。(提醒:正确反映时代精神的哲学是社会变革的先导。)
理论创新决定实践创新。(提醒:实践创新决定理论创新。)
辩证否定的实质是创新。(提醒:实质是扬弃。)
创新是人们思维的产物。(提醒:创新离不开人的思维,但创新归根到底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
发展是新事物全盘否定旧事物。(提醒:不是全盘否定,而是辩证否定或扬弃。)
创新就是科技创新。(提醒:创新包括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
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提醒: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具有双重性。)
科学实验是社会存在的基础。(提醒: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人的欲望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醒: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不是人的欲望,而是适应生产力的生产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提醒:只有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状况时,才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当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时,它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提醒: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只会促进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完善。只有当上层建筑为先进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它才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人民群众就是劳动群众。(提醒:劳动群众是人民群众的主要的稳定的部分,是其主体不是全部。)
人民群众是一个永恒的范畴。(提醒: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具有不同有内涵。)
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提醒: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但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社会的基本矛盾。)
英雄人物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提醒: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
在价值选择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提醒:在价值判断的基础上作出价值选择。)
价值选择正确与否没有客观的评价标准。(提醒:正确的价值选择有其客观评价标准,即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是否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
客观条件无法影响到人的成功。(提醒:客观条件直接影响个人的成功。)
价值观对人们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正确的导向作用。(提醒:不同的价值观有不同的导向作用,正确的价值观对人们的实践活动起推动作用,错误的价值观起阻碍作用。)
自觉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就能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提醒:正确的价值判断和选择,必须坚持真理,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还要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
人的价值是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统一。人的价值就在于享受价值,在于社会对个人的满足。(提醒:人的价值就在于创造价值,就在于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
衡量一个人的人生价值,首先看他在物质方面对社会的贡献,其次看他在精神方面对社会的贡献。(提醒:既要看物质贡献,也要看精神贡献,把二者区分开来是错误的。)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客观基础。(提醒:实现人生价值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但社会提供的客观条件才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客观基础。)
机遇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首要条件。(提醒:机遇是客观条件之一,除此之外还需主观努力。)
追求个人利益就是坚持个人主义。(提醒:个人利益是指个人生活、工作和发展的物质文化需要。它与个人主义根本不同。个人主义是一种一切以个人为中心,一切从个人出发,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愿望而不惜损害他人利益的思想体系。我们应当尊重每个人的正当个人利益,反对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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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考研政治马哲“矛盾”八大考点解析
来源:新浪教育
  大家知道,考研政治中最难的当属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其中马哲部分的辩证法是难点中的难点,辩证法中考察最多的、也是最难掌握的,当属“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2014年考研政治第34题就考察了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以及矛盾分析法;2013年和2012年连续考察了矛盾的同一性及其作用;2011年考察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对立统一规律”是黑格尔哲学的基本内核和线索,马克思批判性地继承了黑格尔哲学的“扬弃”(aufheben)思想并加以唯物主义的改造,形成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特质之一。恩格斯在其著作《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将“对立统一规律”和“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一起作为唯物辩证法最基本的“三大规律”,初步形成了“矛盾”理论的原生形态。毛泽东在其哲学著作《矛盾论》中将“对立统一规律”明确阐述为“矛盾”,并给出了矛盾的定义,比较准确地探讨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以及矛盾分析法,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矛盾学说的重要基础,也决定了我们目前所看到的教科书体系中对矛盾阐释的方式和呈现的面貌。提醒同学们在学习“矛盾”规律时一定要首先紧扣概念,准确把握矛盾、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本真内涵;其次要注意前后联系,尤其是与前面的“联系”和“发展”的联系,以及与后面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联系;再次是注重联系实际,提高辨识材料关键词的能力,灵活运用矛盾规律解答分析题。学习“矛盾”规律,必须要把握的重要考点有:
  1.矛盾的定义
  矛盾是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简言之,矛盾即对立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
  要注意,矛盾是一种关系,是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这是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即事物究竟是如何相互联系的(既对立又统一),也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是促使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因此,矛盾作为一种关系而不是一个实物,总是成对出现的,即一对对矛盾。要注意,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以事物之间的相互区别为前提的,只有不同的事物才能相互关联,形成对立统一的关系。事物之间的绝对等同,或者事物与其自身的绝对同一,不是辩证法的观点,而属于形而上学和传统形式逻辑的观点,即“A=A”。在辩证法的视野中,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事物之间和组成某一事物的各要素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即“A+非A”。还要注意,这里所说的“事物”不再是唯心主义的纯概念,也不再是旧唯物主义的静态实体,而是物质世界的一切客观实在,简而言之可以说是包括“事”和“物”,即无论是社会历史领域的人类活动还是自然界的运动实体,都是构成对立统一关系的主体。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在这一点上,很多老师和同学并没有准确地予以理解和掌握,有些甚至偏差极大甚至接近荒谬。立明老师再次提醒同学们一定要牢牢依据大纲和教科书的标准阐述、牢牢依据定义,不要做主观解释,也不要任意扩大和缩小。在理解相关概念有困难时,可以依靠“二分法”、“递推法”,变高度抽象为相对具体、变高度概括为相对详细,降低理解的难度,并提高理解和记忆的准确度。
  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以矛盾的同一性为例,大家不理解“同一性”,切不可直接从字面含义入手,而是要依据教材,往后“递推”;看到“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之后,我们可以将“同一性”替代为“相互依存、相互贯通”;这时仍不理解,没有关系,继续往后看,“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时运用“二分法”,我们知道了“相互依存”是指“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相互贯通”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样就清楚多了,再结合一些生活实例加以理解就较为容易了,例如某个人的好坏善恶等等。
  3.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条件,矛盾双方可以利用对方的发展使自己获得发展;②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③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
  斗争性对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造成事物的量变;②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要注意,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它们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只有在两者的结合中才能实现,矛盾推动事物发展是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在不同的条件下,二者所处的地位会有所不同,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斗争性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而在另外的条件下,矛盾的同一性又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
  4.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方法论意义
  了解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对于我们自觉地利用矛盾的这两种力量推动事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说明事物的发展不仅表现为“相反相成”,而且表现为“相辅相成”。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说明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因,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它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变化的条件,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国实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哲学基础。
  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是事物的普遍本质,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首要前提。承认矛盾普遍性是坚持彻底辩证法的前提,它要求我们坚持矛盾分析法,一分为二的看问题。对任何事物都是可以分析也是应该分析的。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从横向讲,机械、物理、化学、生物、社会各种运动形式相互区别,都是由各自的特殊矛盾规定的。从纵向讲,一个系统的矛盾展开和逐步解决都要经历或长或短的过程和阶段,都有其特殊矛盾。在矛盾群中又存在着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着事物的性质。由于矛盾的性质、地位以及条件的复杂性,矛盾解决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矛盾双方形成协同运动的新形式;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分析矛盾特殊性既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又是正确地解决矛盾的关键。只有如实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才能采取正确的方针和办法去解决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6.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相互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就是由认识个别上升认识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7.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未来人类社会的变化将更加剧烈而深刻,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掌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境界,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8.矛盾分析方法
  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
  矛盾分析法内容: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都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体现。
(责任编辑:张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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