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厅级干部亲戚给我安排省电力局超好的工作,我高中老师说他们这些人那些事txt下载的儿女跟我没法比,他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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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邱水录“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背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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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6:02 发布在
《邱水录“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背后是什么?》&&&&这么点事(要么,以贪污罪和报复陷害罪把证据确凿的国家能源局邱水录绳之以法;要么,检察院给我书面回复为什么邱水录与亲兄弟工区(民营诸暨七建公司)的高价合同不是贪污等?公安局应给我刑拘单等复印件也行,书面告知诽谤对象、刑拘日期,但公安局一直在敷衍搪塞,至使我无法对邱水录的诬告陷害向最高院提出申请,实质在替邱隐匿罪证。省高院还用假法律骗我…),用得着在光天化日下伤天害理地把一个公民打击报复迫害暗害18年吗?&&&&公权力想方设法把一个如实举报的公民诬成精神病、要弄进监狱,不择手段地要抹黑我、诬陷我、栽脏我……为了什么?&&&& &&&&请对我见缝插针地暗害、下药、投毒、投化学阉割药…的某公权力(国安?公安?政法?综治?驻京办?等),扪心自问,真相是否如此:我因如实举报邱水录及当地官员的腐败大案,被黑白二道(含市府街道等)打击报复迫害暗害十多年,我亲戚也受到隐性打击报复。后来,邱水录团伙买通国家安全部门的官员,又把国家安全人员也拉进来,二方或多方公权力齐心协力,还雇佣社会闲杂人员(或黑社会),把我往死里整。&&&&我推定:我早已被贪官团伙网罗“材料”列入高危上访人员,否则,凭什么长期跟踪监控我?这背后若没有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利益交换、权色交易等?谁会信! &&&&浙江是邱团伙的天下,他们想要什么材料就炮制什么材料,他们可以精心设计、做局设套等。我推测,邱团伙已买通国家安全部门的官员,借刀杀人---借国家安全人员之刀杀人!就象雷洋案一样,如果没有被暗中非法监控,或蓄意泄露信息,很难相信:一个人进出足浴店9分钟就会被抓捕! 而且雷洋已经离开了足浴店的情况下被抓捕的。&&&&请中央及高层注意:有些公权力领导(被贪官后台提拔后或被贪官收买后)以法治或维稳的名义做坏事!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名义做坏事!!例如:浙江的贪官污吏居然用这样的方法替自己和邱水录团伙捂罪脱罪,把举报人栽脏并诬陷为一个危害国家、危害社会的人(并见缝插针地暗害我),这样,我的如实举报就作废了,我这十多年的罄竹难书的苦难冤屈也作废了,他们犯下的伤天害理的罪行就免受法律制裁了、就永远逍遥法外了……我估计:公权力早就胁迫我父母亲戚等诬我有精神病并替邱团伙擦屁股背黑祸。 &&&&如果违法必究执法必严:1998年官员贪污400万,够判处10年以上、无期…甚至死刑!但浙江省府及电监会领导不但对邱水录委以重任(2002年把投资几百亿的省天然气公司交给邱水录负责,现在总经理是替邱水录做打手的赵仿云),而且又提拔邱为华东电监局局长…中直机关干部…正厅级干部……大家可以想像这18年我吃了什么样的苦!&&&&&&浙江省诸暨市芦溪村孙德胜于北京日&&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沈跃跃等是否该督办?还是听凭下属扯蛋?》&&&&原绍兴市委书记(98年)、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沈跃跃,原浙江省省长、原电监会主席柴松岳等,可能还有浙江省委常委黄兴国、周国富等,您们既然把邱水录提拔到浙江省天然气开发公司的重要岗位上,把投资几百亿的省天然气公司的开发及工程交给罪证确凿的邱水录(及帮邱水录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赵仿云),还把邱水录提拔到华东电监局局长……但您们总要督促国家能源局纪委或浙江省检察院公开说明及书面回复举报人:为什么邱水录局长与亲兄弟工区(民营建筑公司)的高价合同不是贪污等?98年贪污405万够判处无期甚至死刑了。原诸暨市第七建筑公司早改成了东方建设集团,法人仍是郦国敏。&&&&浙江省诸暨市芦溪村孙德胜日于北京
&&&&说明:不管这是贪污犯罪,还是违法无效,都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一个局长与亲兄弟工区(民营建筑公司)的正式发包合同,也是一个局长与下属科长的发包合同(通过公开招投标),总不可能是合法的。若对邱水录兄弟等不按贪污罪论处,更加要给举报人书面回复。&&&&合同见最后。&&&&=====================================================================&&&&《邱水录态度很明显:受我钱财(或美色或利益输送等),就要与我消灾!若不救我,大家都完蛋!》&&否则,邱水录或纪检早就出面公开说明了。&&&&国家能源局邱水录局长若是无罪,邱水录他自己早就公开说明:为什么他与亲兄弟工区(民营建筑公司)的高价合同不是贪污?98年贪污405万够判处无期甚至死刑了。公安局也应给我刑拘单等复印件,还有书面告知我的刑拘日期和诽谤对象。请问邱水录:针对我证据确凿的举报,在网上公开说明有什么难处啊?&&&&国家能源局邱水录局长若是无罪,浙江省电力局早就公开说明:为什么邱水录与亲兄弟工区(民营诸暨市第七建筑公司,即现在的东方建设集团,法人:郦国敏)的高价合同不是贪污等?并给我一个书面回复了。(浙江省电力局现在是邱水录下属,可能无人相信)&&&&国家能源局邱水录局长若是无罪,国家能源局纪委早就公开说明:为什么邱水录与亲兄弟工区(民营诸暨市第七建筑公司,即现在的东方建设集团,法人:郦国敏)的高价合同不是贪污等?并给我一个书面回复了。&&&&国家能源局邱水录局长若是无罪,浙江省检察机关早就公开说明:为什么邱水录与亲兄弟工区(民营诸暨市第七建筑公司)的高价合同不是贪污等?并给举报人一个书面回复了。&&&&国家能源局邱水录局长若是无罪,上海市纪委早就公开说明:为什么邱水录与亲兄弟工区(民营诸暨市第七建筑公司)的高价合同不是贪污等?并给我一个书面回复了。&&&&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邱水录局长若是无罪,他的上司,即浙江省省长、首届电监会主席柴松岳,原电监会主席、现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原电监会主席、现全国政协财经副主任吴新雄,原绍兴市委书记、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沈跃跃等,早督促以上纪检部门公开说明,并给举报人(我)一个书面回复了。&&&&难道这些正部级、副国级领导会眼睁睁看着由于纪检不作为而让最信任的下属邱水录蒙羞吗?让电监会蒙羞吗?让公权力蒙羞吗?&&&&值得说明的是:本案中绍兴电力局主要领导、诸暨市府主要领导、双桥镇主要领导与邱水录是共犯!他们竭尽全力替邱水录捂罪脱罪!但这些所谓的事实材料经不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所以,纪检不敢公开说明,也不敢书面回复举报人。&&&&既然邱水录罪证确凿,这么多纪检部门怎么都不履行职责呢?是受了邱兄弟的钱财?还是碍于邱水录后台大不敢查?可能二者都有之。&&&&既然邱水录罪证确凿,为什么原诸暨及绍兴市领导、省领导、电监会主席还要连连提拔呢?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是正常工作关系?不过大家心中都在想:这背后不是巨额贿赂、利益输送及暧昧关系? 那是什么?&&&&邱水录目前的态度很明显:受我钱财,就要与我消灾!受了我这么钱财或利益输送或美色等,那是一定要保我的!若不救我,那么,我若被抓,大家都完蛋!&&&&否则,纪检或邱水录早就公开说明了!而不是任凭贪官团伙抹黑诬陷栽脏举报人!&&&&这种“若不救我大家都死”的思想也很有道理,象谷俊山给徐长厚、郭百雄贿赂几千万上亿的钱财等,谷俊山就无法无天,把谁都不放在眼里!象谷俊山、邱水录这类人眼里,哪里还有党中央、国家、人民等,他们心里只把他们最大的后台捧如神明!&&&&邱水录比谷俊山更无法无天:不但串通买通公安局、市府领导报复陷害举报人!还再买通法官诬告陷害举报人!赴京对我司法拘留、对我炮制拒不执行罪等等!又买通最高法法官,用假法律骗我!&&&&还把我诬陷或栽脏成对国家对社会有危害的人,十多年来黑白二道见缝插针地暗害、诬陷、栽脏、下药、投毒、投性兴奋药、投化学阉割的药等等……跟踪监控暗害我的人我长期认为是黑社会,后来认为是公安政法,现在我估计还有国安!只要后台硬,又出大价钱,这些公权力都沦为邱兄弟的家丁和打手!&&&&这18年我所受的苦难,网上能反映的不到我实际所受的1%,就是这1%也够触目惊心,他们也要删除!&&&&=============================== 【下面是改革建议书案例第13、14页内容】。=======================================&&&&国家能源局邱水录及兄弟罪证如铁:触犯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贪污罪等。&&&&邱水录与亲兄弟工区(民营建筑公司)的高价合同,我已在杭州公证处公证-1998年杭证民字6154号。&&&&从98年4月22日我一发现双桥变电所土石方合同,就向绍兴电力局、检察院等立即举报邱水录的违法合同:&&&&97年底邱水录任诸暨供电局副局长时,把双桥变电所土方工程(挖、填、运)以510万发包到他兄弟工区(民营建筑公司七建电力工区),再以105万转包给包头边永祥,骗取及贪污国家建设资金405万。 该合同足以证明,骗取及贪污405万已成事实。&&&&&&&&&&&&&&&&我一发现合同立即举报后,邱水录就炮制所谓的事实材料(伪造文书),把它包装成“内部合同”以开脱罪责。把已经骗取及贪污到邱兄弟工区里的巨款,通过所谓的“内部合同”,把这七建电力工区包装成属于供电局三产。还把其兄弟变成供电局职工。&&&&当时邱水录肯定是用真实印章伪造文书:七建电力工区属供电局。七建电力工区当然属于七建公司,可以断定:只有印章是真实的,日期和内容经不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 我已一再要求:供电局、检察院公开98年5月前七建电力工区属供电局的证据。只要向社会公开,虚假经不起检验,邱水录是否触犯贪污罪就一清二楚。&&&&这是一个公开招标的标准发包合同。请问检察院、以及邱水录,什么是“公开招标的内部合同”?&&&&如果官员把已经骗取及贪污到手的国家建设巨款,被举报后,吐出来包装成集体的,就无罪了,那么中国还有什么贪污犯?……”&&&&&&&&如果执法必严: 1998年官员贪污400万,够判处10年以上徒刑…直至死刑。&&&&说明:根据合同内容很清楚:该合同是个正式的工程发包合同。多位检察院长接待视频等&&&&例如,合同最后一句:“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帐务结清后失效。”……所以,合同中的土方工程(挖、填 、运)暴利:10万方×(51-10.5)元/方=405万,属于民营七建公司电力工区-即属于邱兄弟邱水林。&&&&合同第7页中挖方为19元/方、填方17元/方、弃土15元/方来自哪里?这19+17+15=51元/方(是我方投标价的3倍;邱下属科长徐建苗等演戏骗我们:10.5元/方是正式发包价;实际是转包价),应该来自双桥镇领导的报价。我在22页中强调:退一万步说,就算还有双桥镇政府印章的书面材料(极可能是事后弥补的),也不能改变该案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贪污的性质。&&&&以上内容及合同在15年7月被删除的人民网文章《#我要问政#如果这不是贪污罪,中国便没有贪污犯!》等等……都有。&&&&【下面是改革建议书案例第15、16页内容】。&&&&人民网《1998年5月前,七建电力工区是供电局的吗?这是邱水录是否触犯贪污罪等的铁证。请检察院向社会公开关键证据,不能暗箱操作。检察院不能“受人钱财与人消灾”!》(作者: 诸暨市浣东街道芦溪村孙德胜)等等;2015年7月都被删除, 其主要内容:&&&&请检察院公开关键证据:即邱水录如何把七建电力工区变成变成供电局的,何时把他兄弟邱水林变成供电局的正式职工!!诸暨市第七建筑公司电力工区是由邱水林设立,邱水林在98年5月前一直是个建筑包头,七建电力工区当然属于七建公司,但又是邱水林设立的,巨额利润405万当然属于邱水林。&&&&我作出的判断是:邱水录肯定把日期提前了数年。只要检察院公开关键证据就可真相大白:邱水录炮制的所谓“内部合同”的事实材料,只有印章是真实的,日期和内容是经不起事实和法律检验的。&&&&-19日10多位干警在治安大队对我六天五夜的连续审讯,其中二位干警(杨永水、吴建明)六天五夜“连续审讯”时对我说:对供电局邱水录局长的合同,检察院的调查结论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你居然还说邱水录已犯罪…… !&&&&如果月绍兴电力局、诸暨市府、检察院领导等没有包庇邱水录,查清邱水录与亲兄弟工区的高价合同,是个严重的犯罪合同,我也不会受这么多打击报复迫害。只要查清,在1998年5月前,诸暨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电力建筑安装工处(即七建电力工区)根本不属供电局的,或邱水林也不是供电局的职工,这对司法部门来说是太容易了。&&&&但在诸暨、绍兴、乃至浙江省范围内查处邱水录,估计是不可能的,官官相护、司法腐败,而且邱水录靠山硬后台大。&&&&为了掩盖贪污罪,邱水录炮制的“内部合同”说法:即邱水录把七建电力工区变成变成供电局的,把他兄弟邱水林变成供电局的正式职工,而且可以断定邱水录把日期提前了数年。这种把戏,只有“骗”得了市府、纪委、检察院等,因为邱水录长期以集资的名义向诸暨权力机关等利益输送及行贿,包括检察院、公 安局及干警、法院、领导亲属等等。真是“受人钱财与人消灾”。&&&&面对邱水录罪证如铁的举报内容,真不知道原诸暨市领导陈长兴、何国梁、绍兴市电力局局长吴国潮、原浙江省省长柴松岳(首届电监会主席)等是怎样把邱提拨上去的。真是应验了对无数贪官一句评语:越贪越升、越升越贪!&&&&检察院领导不但包庇邱水录的罪行,检察院赵志义局长为了升官发财,为了讨好邱水录,居然给邱水录作证,帮邱水录诬告举报人。详见;可惜15年7月也被删。 ==============================================&&&&诸暨市政法委、公检法改为“邱家政法委”“邱家公安局”“邱家检察院”“邱家法院”,就名副其实了。&&&&邱水录团伙之所以放心大胆地炮制所谓的“事实材料”,给自己脱罪,可以断定:绍兴及诸暨市委市府公检法等权力机关,已彻底沦为邱家的打手、家丁和保护伞。当然,这些“事实材料”不能公开曝光,不能让群众检验,特别是不能让我孙德胜见到,因为它经不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 &&&&反正,整个诸暨及北京我的周围,早已形成“谁能害、整、诬孙德胜,就可升官发财的大气候”。如果谁敢帮我孙德胜说句真话、公道话,得罪了权高势大、后台极硬的厅官邱水录及兄弟,后果不是丢官就是进监狱。&&&&有些人说违心话做亏心事,是为了自保,有些是为了升官发财。包括我的同学、亲友及家人。所以,现在的我已是文革中晚期张志新的处已境了,同事朋友同学人见人怕,家人、亲戚唯恐躲避不及,恐怕受牵连与打击报复,早已干脆听命于他们。(13年6月26日我父亲一从嘉兴回来,就把我骂出了家,他说:“你迟早被他们整死,爹娘被拖累也就没办法,不陪你去被他们整死了。有权才有道理可讲,才有公道可言。你一个小老百姓,有何公道好讲?有何事实好讲?“、“我们与你断绝关系,你不要再回来了。”这已不是第一次骂我出门。我亲生父亲况且如此,更不必说他人)。我父亲还说过:你再弄(举报),就把你送精神病院。&&&&文革中的张志新被枪毙后,监狱通知家属去领骨灰等遗物,她家人说:张志新是国家和民族的罪人,我们与她早已划清界限,任凭国家处理。我不能与伟大的张志新烈士相比,但我受到迫害的原因与张志新是一样的,都因说真话,我是如实举报说真话。&&&&我仅仅是如实举报,得罪几个大贪官污吏而已。&&==============================================&&&&国家能源局邱水录及兄弟罪证如铁:触犯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贪污罪等。&&&&如果检察院认为原诸暨供电局邱水录局长与亲兄弟工区的正式发包合同,不是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贪污罪,那么,请浙江省检察院给我一个书面回复:为什么这不是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贪污等?并附上证明材料。&&&&98年4月22日,我意外发现该合同,立即向绍兴电力局、诸暨检察院举报,但检察院从来没有给我回复;99年在催讨与协商供电局应付的爆破工程款时,我多次提到:供电局不但演戏骗我们(把转包价10.5元/方骗我们是正式发包价),而且该合同已违法犯罪,合同价是我方投标价的3倍。供电局赵仿云主任等多次对我说过:该合同是内部合同,98年5、6月检察院已立案调查、侦查过,该合同通过检察院的侦查,说明邱水录没有违法犯罪;再说,绍兴电力局石副局长、何市长等还对此案进行了联合检查,对邱水录为供电局节省了三、四百万工程款都表示肯定;你不服检察院、市府的调查结论,可以向上级反映。&&&&诸暨市府、绍兴电力局对我说的话也基本类似; 还有-19日10多位干警在治安大队对我六天五夜的连续审讯,其中二位干警(杨永水、吴建明)对我说过:对供电局邱水录局长的合同,检察院的调查结论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你还说邱水录已犯罪,这不是诽谤邱局长吗?!…&&下面41-43页的判决书中多次提到“邱水录不存在违法行为”也可得到印证。&&&&正因为检察院、诸暨市府、绍兴电力局、供电局、双桥镇、诸暨七建等领导默契配合、齐心协力替邱捂罪脱罪,并且用公权力打击报复迫害举报人-把孙德胜整丑描黑……才导致罪证如铁的邱水录步步高升(邱水录后台大也是主要原因)。&&&&我如实举报18年,检察院从没回复我,纪检司法部门不但放纵、默许邱水录兄弟团伙炮制所谓的“事实材料”瞒天过海,而且默契配合邱及兄弟对举报人进行伤天害理的打击报复、陷害、迫害、暗害等;包括:公安以诽谤罪刑拘我、逼我承认诽谤邱水录;(可能)被列入高危上访人员;胁迫我父母亲戚等诬我有精神病-并以监护人身份替黑白二道背黑锅、擦屁股……&&&&试问:邱水录、供电局、诸暨七建、双桥镇、公安局、市府等,为了替邱水录捂罪脱罪,用真印章伪造了多少所谓的“事实材料”?! 可以断定:这些只能应付省和中央的检查却不能向社会公开的“事实材料”,肯定是假的!邱水录正是凭这些所谓的“事实材料”及检察院等的调查结论为依据,光天化日下伤天害理:串通买通公安以诽谤罪刑拘我……又买通法官诬告陷害我……&&&&所以,本案的关键仍是邱水录局长等炮制的所谓“内部合同”,是否经得起检验?本合同是个标准的正式的土方工程发包合同,土方暴利405万属七建电力工区-即属于邱水林,已铁板钉钉。既然邱水录等提供的所谓“内部合同”的材料,来证明这405万是属于供电局的,通过了检察院的检查,那么,请检察院书面回复我“为什么这不是贪污罪等”时,给我的材料一定要完整:即要附带证明邱水录及兄弟无罪的证据及证明材料。决不允许检察院再帮邱销毁罪证!!&&&&为维护公权力的公信力,检察院必须书面回复我,或者把邱水录等炮制的所谓“内部合同”材料完整地向社会公开,让大家看看:检察官没有处理邱水录等触犯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贪污罪等,是否触犯包庇罪!&&&&如果邱水录等炮制的所谓“内部合同”的材料,完全经不起事实与法律的检验和逻辑的推敲,日期等是错误虚假的,合同是违法的,而检察院故意睁只眼闭只眼,置确凿的证据于不顾,默许邱水录等炮制荒唐的“内部合同”材料为自己脱罪,那么检察官包庇罪犯的幕后,肯定是权钱交易;也可能包含下因素:邱后台很大,检察院领导为了讨好邱及保护伞,极力替邱捂罪脱罪…&&&&现在再请检察官站在98年4月22日我举报时的时间点上客观地分析和判断:如果邱水录局长等炮制的所谓“内容合同”完全经不起法律和事实的检验,这土方(挖填运)405万的暴利属于供电局根本不能成立,根据合同内容,这405万明明白白地属于七建电力工区即属于邱水录兄弟已成事实,那么,这不是贪污罪吗?&&&&检察院为什么一直不把邱水录等炮制的所谓“内部合同”的材料向社会公开?或向举报人公开?检察院早已心知肚明:因为它经不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也经不起逻辑的推敲!&&&&邱水录炮制的所谓“内部合同”的材料,只能应付检察院、只能应付市府省府领导、只能应付省纪委、省检察院、只能应付原电监会(国家能源局)领导、甚至可以应付中纪委和最高检领导……因为他们知道邱水录背后的保护伞是谁,所以,都心神领会地保持沉默,一点也不用担心中纪委或最高检会动真格、会督办。&&&&根据邱兄弟团伙一贯炮制所谓“事实材料”替自己脱罪的手段,可以推定:现在恐怕不仅仅是检察院、公安局、法院、供电局、诸暨七建、街道市府等在竭尽全力替邱水录捂罪脱罪,估计邱兄弟还会暗中重金雇佣或收买法律专家、法律权威替邱说话。当然,(暗中被收买的)100位法律权威的一致观点也不能等同于法律!检察院应该向社会公开邱兄弟炮制的所谓“内部合同”的材料,让没有被收买的法律人士也发表客观公正的观点!检察官既然不敢得罪邱兄弟,不敢秉公办案,但也不能一直替邱兄弟捂罪脱罪!替邱水录兄弟捂了18年还不够吗?!举报人受尽18年打击报复迫害暗害…还不够吗?!&&&&我早就强调:该合同足以证明,邱水录骗取及贪污405万已成事实;如果官员把已经骗取及贪污到手的国家建设巨款,被举报后,吐出来包装成集体的,就无罪了,那么中国还有什么贪污犯?…… &&&&如果检察院执法可紧可松,本应该判处10年以上…甚至死刑的罪行可以变通成为无罪,并默许、纵容贪官打击报复迫害举报人(公安违法立案以诽谤罪刑拘我……法官又违法立案帮邱水录诬告陷害我……等),贪官仍步步高升;法律成为贪官手中的玩偶,公检法成为贪官的家丁和打手!这样的“法律”还叫法律吗? 检察机关应清楚本案对国家对法治的深远意义:如果本案不以贪污罪处理,那么,今后官员可以把优质国有资产或巨额暴利的国家建设资金通过公开招标及签订正式合同的形式发包到民营或私营公司,若无人举报,那么该巨额利润自然是属于私人老板,帐务结清后销毁合同就无据可查。若出现意外,合同被人举报,那么只要炮制所谓的“事实材料”来证明这是“内部合同”,把已经贪污到手的国家资金吐出来,包装成集休的,就无罪了?! 检察院是在无声教育?官员可以贪污!若被人举报,吐出来包装成集体的就行了!&&&&还有,罪证如铁的贪官不依法处理,谁还敢举报??人民网《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邱水录专员等操作几十亿浙江省天然气工程的招投标,仅邱及兄弟非法获利超3亿。我无处举报,只好公开举报…… 》发表多次,可惜2015年7月都被删除。我对中纪委及检察院都说过:你们对罪证如铁的案子不处理不督办,让我怎么敢再举报邱水录操作近百亿省天然气工程的腐败大案? &&&&=======================================下面是改革建议书(案例)第22页内容======================================&&&&合同第7页挖方为19元/方、填方17元/方、弃土15元/方来自下面这页资料。它与原始合同放在一起的。&&&&关于220KV诸暨变土地等费用情况的汇报&&&&220KV诸暨变土地等前期工作经与双桥镇政府初步接洽现汇报如下:&&&&土地:土地价格大约在6.3万元/亩,其中村土地补偿费2.5万/亩;镇配套费(包括劳动力安置费、农业税)等国家土地出让金2.5万/亩;耕地保护费1.3万/亩。地面作物赔偿费:以茶树,栗树及西瓜为主,考虑到因建设变电所已抛荒三年,此项费用可能会适当增加约1.5万/亩,共计3年(95、96、97),共计4.5万元/亩。&&&&以上总费用为10.8万元/亩。&&&&地面电力线路迁移费用:约10KV线路1KM,计迁移费15万元。另有所区道路380V农用线及有线电视电缆各一条,需作架高处理。&&&&水:由于双桥引水工程尚未开始,目前只能采用深井方式供水,费用大约为8.5万/眼。&&&&邮电:由于所址靠近附近村庄,故通邮较为方便,除初装费0.5万元外无须其它额外费用。&&&&电:所址附近有钢铁520线通过,须架设三档线路即可落火。&&&&土、石方:当地土方报价挖方为18元/方(不包括爆破)、填方20元/方、弃土15元/方。石方报价为180元/方。&&&&接地:填方区有部分接地极(包括今后挖方区),需采用钻孔、爆破后插入接地极,需增加部分费用。&&&&生技科&&&&&&&&&&这上面没有双桥镇政府的印章,说明这不是政府行为。应是镇干部与邱水录、徐建苗共同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退一万步说,就算还有双桥镇政府印章的材料(极可能是为了减轻邱水录及个别镇领导等的罪责而事后弥补的),也不能改变该案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贪污的性质。见上面。&&&&双桥镇黄副镇长等为了还贷而骗取国家建设资金,完全经不起事实的检验;估计是双桥镇黄副镇长等故意放出的口风。&&&&合同中第7页的挡土墙、围墙(含石方)为什么没有价格呢?因为当时招标时没有挡土墙围墙,仅仅是土方。&&&&上面石方报价是180元/方,所以实际价格应与此相仿。那么,挡土墙围墙(含石方)到底是谁承包的呢?表面上是边永祥承包的,开始价格是28元/车(石头成本及运费)也是边永祥发给拖拉机手的,后来略有提高至32元/车,村里再收2元/车的管理费,一车约1.5至2方;石方约在2万方,仅仅这石方邱水录就帮双桥镇**骗取国家建设资金在250万以上(因我的举报,他们肯定不敢瓜分了),但这挡土墙、石方等的利润实际上不属于七建电力工区。这包头边永祥是邱水录夫妇、邱兄弟所掌控的重要黑恶势力之一。&&&&我有时想:会不会是镇领导负责挡土墙围墙(含石方)呢?如果这得到证实,事实真相很可能就是:个别镇领导干部与邱水录、徐建苗共同骗取国家建设资金,土方正式承包人是邱水林(即七建电力工区),其利润405万当然属邱水林;挡土墙围墙(含石方)表面上的正式承包人可能是双桥村(其暴利本来要被瓜分,后来被举报就不敢了)。&&&&本来这些内幕,纪检一查便清楚,但现在纪委、检察院完全不按证据或线索办案,而是按领导的意图办案。所谓的调查结果,完全根据省委省府领导、市领导(如柴*岳、黄兴国、沈*跃、周*富、何*梁、陈*兴等)的意图而定。&&&&镇领导肯定唯邱兄弟之命是从,尽管这十多年来市府领导、绍兴电力局领导、供电局及双桥镇领导竭尽全力为邱擦屁股(并且积极参与到邱兄弟暗中指挥的打击报复迫害举报人的丑恶行径中),甚至替邱承担罪责(镇政府、市政府替邱水录承担得越多,他们就越安全,因为浙江省的纪检、公检法、政府及党委掌握在邱水录的保护伞手里),但我估计:现在邱水录凭后台大势力强,可能会反诬这全部是镇领导、市领导的责任(双方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因为很明显,邱水录与绍兴电力局吴局长等是本案的主犯、从犯。 &&&&特别说明:如果邱水录感到委屈:明明是与双桥镇领导共同骗取国家建设资金等,可能绍兴电力局领导及市府领导暗中是默许的(应该是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共犯),现在仅仅让邱水录及兄弟背负贪污等罪名,这太不公平。那么,请邱水录明说,是谁指使你邱水录把巨款建设资金打入亲兄弟工区的帐户的(民营-诸暨市第七建筑公司电力工区)?司法还要没收邱水录和兄弟这18年的非法所得,1998年骗取及贪污国家建设资金405万,应判处10年以上…直至死刑。这405万现在资产增值超过2亿,因为1999年供电局三产到2015年的八方集团,资产增值在50倍以上,除去对投标人的赔偿外,余款都应没收上缴国库。&&&&&&如果当地政府替邱水录辩解“是好心办错事”、“为双桥镇、或供电局增加集体收入,所以才这样做的”之类的话,完全不可信!只要按情理和逻辑分析推敲一下就明白:谁会为了增加村、镇、供电局集体的收入,而去冒“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贪污罪”等足以判处10年以上徒刑…甚至死刑的风险??任何人都不会相信,因为它经不起事实法律的检验、逻辑的推敲。只有纪委公检法市领导会相信,因为他们参与了邱水录负责的供电局三产的3分利5分利集资…! 他们还知道邱水录最大后台是谁?是哪几位?……他们即受了邱团伙的好处和利益输送,又巴结、讨好了邱水录的保护伞。而且绍兴电力局领导、当地镇政府及市府主要领导是本案的共犯,替邱水录脱罪就是替领导脱罪、替自己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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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沈跃跃副委员长立牌坊,可促社会风气好转!》&&&&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证明,给贞节烈女、巾帼英雄等立牌坊,为社会和民众树立清廉高尚的典范,供广大干部群众瞻仰,从一定程度上可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对于几千年中国文化中的精华部分,我们应予以继承和发扬。&&&&所以,我认为给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沈跃跃立牌坊,也能起同样作用。因为沈副委员长两袖清风、任劳任怨、夙夜为公、德高望重,在中央组织部任副部长、常务副部长十年,为党和国家最重要岗位(如省部级领导、中纪委、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高官)选拔了大量“栋梁人才”,用一句“桃李满天下”来形容非常贴切。&&&&在此,我还要为沈副委员长辟谣:有人认为,沈副委员长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期间,把浙江省委常委、原宁波市委书记黄兴国调任天津市委常委,黄兴国后任天津市长、代理市委书记;把天津市委常委夏宝龙调任浙江省委常委,夏宝龙后任浙江省长、省委书记,这是典型的搞小团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我认为这是中央组织部的正常人事调动,是中组部的集体决定,沈跃跃副委员长没有在背后操纵,更没有结党营私。&&&&很多浙江人认为,沈副委员长心里是很爱浙江的,用宁波黄兴国换天津夏宝龙,划算!否则,象“天津大爆炸”这样的惊天惨案甚至更大悲剧很可能发生在浙江。我认为,这些人简直对中组部的章程一无所知!所有中组部的人事调动和提拔都是集体决定,不是中组部某个领导的个人行为。&&&&还有很多人认为:这样互相调换高级干部,而且双方都成了省、直辖市的一把手,势必导致互相包庇和违法提拔对方的亲信(或亲属或嫡系),甚至包庇纵容对方的亲属亲信等肆意操纵公权力行恶行凶,就象红楼梦里贾雨村包庇薛蟠一样。我认为,可以套用中纪委或中宣部领导的一句话: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最后,曾有人问:既然沈跃跃副委员长不任人唯亲、不贪污受贿、不腐化堕落,也没有权欲熏心、阳奉阴违、不择手段谋取权位,是清廉高尚的典型,那么当时的作为绍兴市委书记的她、以及浙江省长柴松岳(首任电监会主席),怎么没有把罪证确凿的邱水录绳之以法(贪污等),反而提拔到省天然气公司总经理(省府投资几百个亿)的重要岗位上的?(后又提拔邱为华东电监局局长…中直机关干部…正厅级干部……)&&&&我认为:首先是沈书记当时太忙,没有时间关注纪检部门的反腐;还有,这也说明邱水录善于监守自盗、跑官买官、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搞小团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邱团伙的手段非常隐秘、非常厉害。例如,邱水录负责的诸暨市供电局三产曾以集资的名义向诸暨市公检法及干部亲属、市府纪委等领导亲属进行利益输送,供电局职工内部集资是月息1分半(集资额根据职位高低而递减,因为1分半利息已经很高了),给这些权力机关及亲属是3分利(在2008年春邱水录下属对此在《南方日报》头条已报道过)。听说还有市府及绍兴电力局领导身边的漂亮异性是5分利呢!&&&&我个人认为:沈跃跃副委员长等与国家能源局邱水录是正常工作关系(若中纪委另有说明,以说明为准。),没有暧昧关系,也不是徐才厚、郭伯雄与谷俊山的关系,他们是几千万上亿的行贿和利益输送关系啊!! &&&&如果还有人要刨根问底:网上关于邱水录触犯贪污罪、报复陷害罪等证据确凿,点击量超过1400万次,在浙江、北京等早已众所周知,沈跃跃副委员长为什么不督促浙江省委省府及检察院或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把证据确凿的邱水录绳之以法?或给举报人一个书面回复呢(邱水录与亲兄弟工区的高价发包合同为什么不是贪污等)? &&&&我认为:在浙江、安徽等(华东四省一市)、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已形成以邱水录为核心的官僚团伙,他们以权力为后盾窃取财富和以财富为手段占据权力的超级集团已形成,法律在邱水录面前早已成摆设了。邱水录团伙在华东四省一市已形成诸侯割据势力,沈跃跃虽然清廉高尚,权势熏天,但可能对邱水录已经无能为力了。在2017年2月我把我的改革建议书已二次寄给浙江、江苏、上海的一把手,估计这三省的两会代表一个都不会提交,见最后说明(3)。&&&&大家知道清朝于成龙是个大清官,我个人认为,沈跃跃的清廉高尚远在于成龙之上!宣传部门不大力宣传太可惜了,所以,树立沈跃跃这个清廉高尚的典范并大力宣传,非常有必要。&&&&通过给沈副委员长立牌坊等正面宣传,不但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好转,而且,一举打破了坊间“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伪命题。据考证,中国历朝历代几千年,朝廷没有给一个婊子立过牌坊! 同样,立牌坊的贞节烈女、巾帼英雄都有很高的道德准则,没有一个做过婊子。&&&&如果有人想:既然沈副委员长这么清廉高尚,为何不让某公权力停止对你孙德胜的迫害暗害(投药投毒…等)?大家都知道你孙德胜因如实举报遭受了19年常人难以想像的苦难(可能早就列入高危上访人员了,否则他们不敢这样见缝插针地投药投毒…),沈副委员长岂能不知?沈副委员长应该是表面上假装同情、关心、重视,心里面早就乐开了花。我认为这种想法属于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沈副委员长作为著名的无产阶级政治家太忙了,说不定还不知道我的处境。&&&&浙江省诸暨市芦溪村孙德胜日于北京&& &&&&说明:&&&&(1)、本人对沈跃跃副委员长的推崇是出自肺腑的,有如黄河长江之水滔滔不绝;若有人对本文有任何曲解,都属于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2)、不知谁把人民网总裁廖Y整倒了(很可能是邱团伙),整倒廖Y的幕后黑手必定是国之妖孽!廖Y率同事开创人民网“给百姓一个说话的地方”,代表党中央,给无数苦难的人在绝望的黑暗中送上一丝光明和温暖! 是个为民办实事,值得尊敬的人啊!&&&&(3)、日寄给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EMS(2)、江苏省委书记李强EMS(2)、上海市委书记韩正EMS(2);担心省市一把手的下属把得罪贪官及后台的难题挡在门外,2月15日又给这三位寄EMS,分别为:夏书记1,李书记1,韩书记1。我还在我的改革建议书封面上写明:如果碍于邱水录后台的情面,(贵省两会代表)不提交,也可理解。 &&&&我个人认为地方党政一把手也是人,他们也讲人情的,大家应予以理解,如果下属把得罪大贪官污吏的难题摆在他们面前, 这太难为人了! 把歌功颂德的事让地方党政一把手多做多报道,这样在百姓心中的形象就会越来越高。&&&&(4)、监控我、对我下药投毒的魔鬼,希望邱水录及后台发力来弄死我!邱水录团伙及后台希望魔鬼慢慢把我弄死!反正难免一死,不如请他们合伙合力把我整死!来点痛快点,不胜感激!这个寒假及这几天魔鬼们对我做了什么?魔鬼心里清楚,很多人心里也清楚,只不过不敢说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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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依法处理或书面回复前,不接受赔偿!》&&&&本案之关键:邱水录炮制的所谓“内部合同”能否经得起法律和事实的检验! 因为1998年它通过了绍兴电力局、诸暨检察院、及诸暨市府的检验。所以,这19年来,我一直要求电监会(国家能源局)或浙江检察院应公开说明(或给我一个书面回复,我会上传到网上):为什么邱水录与亲兄弟工区(民营诸暨七建公司)的高价合同不是贪污等? &&&&这合同不管是贪污还是违法,都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国家能源局纪委或检察院对邱水录等依法处理,或书面回复举报人前,不接受赔偿!&&&&年我为什么非常软弱退让?供电局等让我回去我就回去。因为我对父母家人及亲戚等非常愧疚,想早点结束,对受隐性打击报复的亲戚等想尽一点责任!(大伯大姑等亲戚被黑白二道暗中整得倾家荡产…2000年后从事建筑的二伯之子不知何故得了精神病……)。更想早点结束,以便正常工作,还有我的身体、精神及心理也承受不了。这在日给电监会主席的EMS里已经很清楚了,此信在网上也同时发表过多次。 &&&&2012年回诸暨,与诸暨供电局谈判违法合同的赔偿问题,是诸暨法院、及供电局(邱水录及党羽)联合导演的结果。如果没有日诸暨法院赴京对我司法拘留、逼我写下5月1日必须回诸暨的保证书(这才对我司法拘留一天,本来拘留15天的。结束时Fu法官对我说“不是一定要在5月1日前,迟几天也没关系”,我天真地以为法院替邱水录擦干净屁股,同时也会还我一点公道。) 所以,我是5月初回到诸暨,被诸暨法院等强制又诱导,才与诸暨供电局谈判协商赔偿事宜,后来是应供电局之邀、或邱水录打电话让我回去的,我当着供电局毛主任的面写下二张收条都有“应供电局邀请回诸暨协商……”,一张写于2013年2月(2012年4次回诸暨路费)一万元,一张写于2013年12月二千元。在2014年人民网等《邱水录违法合同的赔偿问题(三)…》一文中有视频多次当面质问毛主任“是不是应供电局之邀才回来的?如果这不是事实,把我的收条拿出来!我手机上也有证据可当面对质!”毛主任都默认。在该文中我还强调:2010年底前,10多年来我给省、中央的举报信有二千多封了,只要供电局或纪检部门能拿出一封,有我索赔内容的,我就放弃举报!放弃索赔!因为是邱水录在2010年的起诉状中无意提到我参与投标,我才决定索赔的! &&&&2012年4月中旬,法院删除我凤凰网、中华网、网易等举报文章(很多是网友转帖、并且还有网友对邱水录的真实评价!)近2000篇;2015年7月,法院删除我人民网、凯迪网、网易等举报文章1000多篇,特别是人民网500多篇很重要。但纪检至今没有对邱水录依法处理或回复举报人(为什么邱水录与亲兄弟民营建筑公司工区的高价合同不是贪污?公安局要履行职责给受害人刑拘单等)。&&这19年给中纪委最高检等的举报信超过2000封,网上公开举报点击量达1400万次,但邱水录团伙权势大后台硬,纪检部门仍没有动真格地办案,仍旧包庇邱水录贪污等罪行,严重失职渎职,没有公开说明或回复举报人,诸暨市及绍兴市法院反而让如实举报的我向罪证确凿的贪官污吏道歉?!这道歉内容让我(举报人)怎么写?&&&&绍兴、浙江等以及被邱水录买通的跟踪监控我的某公权力,至今还剥夺我正常工作的权利!想通过把我整得生不如死的处境,逼我放弃举报!无耻之极! &&&&2016年10月绝食到第8天,我全部内脏开始疼痛!经过这4个月某公权力(魔鬼)丧心病狂的下药下毒,我的身体更差了。这次绝食10天很难能活下来,就算不死,他们见缝插针暗害谋杀我的手段也会更厉害,我也逃不出被整死的厄运!再说,就算现在蒙中央首长及两会代表重视,救我一命,我身体基本被摧残,也活不了几年。&&&&浙江省诸暨市芦溪村孙德胜2017年2月于北京&&&&&&&&2017年2月说明:&&&&大家可能已看了我新浪网博文或凯迪网贴文《孙德胜2017年日记(一)正月初》,应该明白我这5年多所受苦难一点不比文革中林昭、张志新烈士晚期少,若把这19年的苦难综合起来,比林昭、张志新烈士的苦难有过之而无不及。&&&&从2008年初开始,我在凤凰网、中华网、网易、百度、凯迪网、人民网等举报证据确凿的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邱水录局长触犯贪污罪、报复陷害罪等,至今点击量已超过1400万次(尤其被删除的人民网文章极其重要),要求纪检履行职责(要么对邱依法处理,要么给我一个书面回复),结果是:邱水录兄弟买通诸暨法院法官等,在2010年又帮邱水录违法立案并枉法判决,对我赴京司法拘留、炮制拒不执行判决罪!浙江省高院居然用假法律骗我(见廖Y任总裁时我发表的人民网文章及视频…)…至使我无法对邱水录恶意的诬告陷害向最高法提出申请。而且替弱势举报人仗义执言的人民网总裁廖Y等受邱水录及后台的隐性打击报复。&&&&原人民网廖Y总裁率同事开创人民网“给百姓一个说话的地方”,代表党中央(百姓心中人民网代表党中央),给无数苦难的人在绝望的黑暗中送上一丝光明和温暖。若人民网廖Y总裁没有被邱水录及后台整倒,有人民网的监督,他们万万不敢在有互联网的21世纪中国如此无法无天!如此惨绝人寰地迫害暗害谋杀举报人!(年多次把我骗回诸暨并精心设计,通过在食物和食材中投性兴奋药逼我犯错,直到被化学阉割。化学阉割举报人后,在2016年11开始,他们开始整人取乐整人报复,彻夜睾丸疼痛肾脏难受…是常态!还有投病毒病菌…)&&&&原天津日报社长任人民网总裁极不合适! 宁波籍高官等把原天津日报社长抬上人民网总裁的岗位,我等弱势百姓如实举报的文章皆遭到封杀!天津日报早就失去舆论监督功能,才使天津的各社会问题和矛盾日积月累,才导致2015年的8.12天津大爆炸。从牛**任人民网总裁以来,人民网已n次封杀我的文章,包括我2月3日的文章《孙德胜2017年日记(一)正月初》;估计现在的人民网总裁是替邱水录团伙及后台效力的,否则无论如何也无法解释全面封杀我证据确凿的举报文章。&&&&勇于开拓创新、敢于得罪腐恶势力并且心系百姓的国家栋梁之才,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同时,不能把庸才提拔到重要岗位,否则,一个失去舆论监督的社会(或选择性监督),必定导致象“天津大爆炸”这样触目惊心的悲剧又在中国的大地上再演!&&&&==================================第二篇==================================&&&&尊敬的国资委等领导:您们好!&&&&下面的改革建议书,我是在习主席“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一思想的指引下,结合自己18年的举报经历及苦难写成的。前12页是正文即改革建议,尚未成熟,请批评指教。&&&&13~62页是案例,是正文的观点支撑。请您看一下12~23页,我认为原诸暨市供电局局长邱水录等触犯贪污罪等,证据非常确凿,检察院应该把邱水录等以贪污罪绳之以法;同时,把违法所得及增值部分扣除对受害人/投标人的赔偿后,其余上交国库。(说明:1999年的供电局三产变成现在的八方控股集团资产增值在50倍以上。&&&&在2012年供电局邀我回诸暨协商该合同产生的赔偿问题,就已承认该合同无效,曾承诺以民法92条进行赔偿。这是一个局长与亲兄弟工区(民营建筑公司)的正式发包合同,也是一个局长与下属科长的发包合同(通过公开招投标),所以说,该合同违法无效已无疑。如果仅仅是无效,那么,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也要监督供电局把不当得利及增值部分全部赔偿给受害人。我现在状态比年的状态更悲惨了,邱何团伙操纵某监控我的公权力已把我彻底化学阉割了,见50页、60页等,并且还在见缝插针地暗害谋害我,把投化学阉割药导致的彻夜睾丸疼痛肾脏难受…这么残忍的事,当作报复说真话的人来整人取乐。多年来,我被整得人见人怕、寸步难行、生不如死!。&&&&再说,证据确凿的贪污案举报19年检察院也不处理也不回复,还有必要再举报下去吗?&&&&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应该监督省国资委等对国有资产中的违法所得及增值部分进行依法处理:&&&&国资委、省国资委应该督促检察院把邱水录等以贪污罪绳之以法(同时,把违法所得及增值部分扣除对受害人的赔偿后,其余上交国库);&&&&如果检察院能说明邱水录与亲兄弟工区的高价合同不是贪污等(给举报人一份书面回复),督那么,国资委也要促省国资委、供电局把违法所得及增值部分依法赔偿给受害人,是在违法地侵害投标人的基础上(供电局与包头当面演戏欺骗:把挖填运转包价10.5元/方骗我们是正式合同价,实际挖填运合同价是17+19+15=51元/方)。&&&&最后,只要不附加额外条件,供电局认为怎么合理就怎么赔偿,我都接受。&&祝身体健康! &&&&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芦溪村孙德胜日北京
&&&&补充说明:&&&&1、为什么检察院必须要书面回复?因我担心公安蒙骗和迫害我的那一幕重演:2000年7月诸暨公安以诽谤罪刑拘我后,在8月,10多位干警连续6天5夜对我连续审讯…逼我承认诽谤了邱水录…,现在却迟迟不肯书面告知诽谤对象、刑拘日期!连刑拘单、搜查证等复印件,至今都没给。见24~30页。&&&&邱团伙及帮凶打手不就是要达到这个目的吗:让世人都看到,孙德胜就是如此不堪的东西!&&&&2000年7月,二辆警车、及7、8个警察到我家抄家,没收举报材料一样,让我戴着手铐从村头走到村尾……误工费以每天50元计算在2003年早赔偿给我,刑讯逼供等造成的精神损害费从来没赔偿给我,&&&&2、从日诸暨法院赴京对我司法拘留开始,在法院对我既强制又诱导的情况下,才开始与供电局的协商谈判。2012年、2013年我多次应供电局之邀回诸暨,2014年一整年我在诸暨,但把我骗回诸暨后,供电局、市府就不再理睬。在2013年秋贪官团伙又把我父亲拉到江西去打工,然后贪官团伙及走狗在我饭店餐饮中投性兴奋药,在食材中也投类似的性兴奋药,逼我犯错…。因我已觉察被人跟踪监控(当时我以为是黑社会及邱团伙收买的便衣警察),所以我不敢去嫖娼,现在回想,还不如去嫖娼,让他们抓住,这样就不用被化学阉割了。 从2015年下半年起我已失去男人功能(12月已完全丧失),而且2016年11月起对我化学阉割导致的睾丸疼痛彻夜难眠没有间断过,特别是在年的寒假,睾丸疼痛肾脏难受得彻夜不眠…已属常态,我应该已被彻底化学阉割。但魔鬼还在见缝插针地投能让睾丸等彻夜难受疼痛的化学阉割药。现在细想,诸暨法院、供电局骗我回诸暨谈判是幌子,实际上骗我回诸暨是配合邱水录团伙炮制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材料,导致我彻底被化学阉割。&&&&3、我还不如让跟踪监控我的人诬陷栽脏成功(以乱发上访材料为由弄到诸暨去判刑),这样在监狱里总不会再受这样的苦(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初,他们肆无忌惮地下药下毒投病菌病毒,肚痛、睾丸疼痛、肾脏肝脏难受,彻夜不眠,是常态! 从2012年至今,经常头痛头昏头沉、后脑麻木(似脑萎缩)、反应非常迟钝、思维空白……等(由于下药投毒造成的);2012年前以投腹泻药为主,但我不知是投药谋害,都吃些“氟派酸胶囊”,反而加重了痛苦。在浙江及北京,他们在我食物及食材中都投过性兴奋药(逼我去犯错,例如嫖娼等……)。2015年下半年至今,这类药没有再投。只要我一清醒点,他们就投更厉害的药,让我无法清醒思考。&&&&根据这几年他们的手段,我可以断定,邱团伙及后台、跟踪监控我的魔鬼及浙江的公权力等,会在一、二年内用慢性毒药把我慢慢毒死,或者是引发以前投的病菌病毒的提早发病致死;或者,象刚过去的寒假,用谋害谋杀的手段(包括长期用彻夜不眠、睾丸疼痛、肾脏难受的化学阉割,还有象日下毒导致的肚痛,痛得几乎死过去等等);日也谋杀过我一次,有关内容在网上发表过,此略。实际上,就算现在开始他们不对我下药下毒,经过这几年下药下毒投病菌病毒…的摧残,估计我也活不了几年,但他们不想让我多活几年……。 &&&&最想让我死的是:邱水录团伙及后台、诸暨及绍兴的某些领导、某监控我的公权力。邱水录团伙可轻易操纵浙江等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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