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柳河县三源浦镇医院能做心动脉超生吗

吉林省柳河县医院能做海扶刀吗_百度知道
吉林省柳河县医院能做海扶刀吗
吉林省柳河县医院能做海扶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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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柳河医院&&&&吉林省柳河医院简介&&&&吉林省柳河医院始建于1948年11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于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1993年全省首批进入二级甲等医院,1998年实施股份制体制改革成为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医院现为北京白求恩专家委员会临床基地,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协作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吉林大学通化医药学院等教学医院,柳河县社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医保、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柳河县民政局低保户二次救助唯一指定医院。2005年确定为万生司法鉴定所。医院设有120急救中心,担负全县急危重症的救治工作。&&&&医院占地面积为3.7万平方米,建设有住院部大楼、门诊综合大楼、儿科楼、急救中心、办公楼等,设有21个临床专科,15个功能检查科室,编制床位650张,拥有职工875人,其中医疗技术人员661人;拥有国家卫生部部颁标准的国内一流百级、十万级、万级洁净手术部;国家标准实验室;装备了先进的医院信息管理及全方位监控系统;拥有美国氩氦靶向系统(氩氦刀)、荷兰飞利浦1.5T类PET磁共振仪、荷兰飞利浦64排128层纳米螺旋CT机、数字减影仪、全身彩色超声、介入超声诊断仪、血管照影机、美国产DR、CR拍片机、德国产优斯特拉人工心肺机、血液透析机,国产电子直线加速器,精密放疗(适形技术)系统,日产全自动生化仪、药敏分析仪、大型高压氧舱、电子胃镜、支气管镜系统、腹腔镜系统等高、精、尖大型医疗设备594台件。&&&&目前医院可开展恶性肿瘤的氩氦刀冷冻治疗;胸腔镜、腹腔镜、宫腔镜、膀胱镜、胆道镜、鼻窦镜等微创手术;颅内脑膜瘤切除术;人工硬脑膜植入术;髋、膝关节置换术;神经、血管、肌腱吻合、断指再植术;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置换术等先进技术;冠状动脉造影、介入治疗,血液透析、持续床旁血液滤过等治疗。&&&&医院全体职工秉承“居安思危、积极向上、济世救人”“视患尤亲、追求卓越”的院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程优质高效为父老乡亲服务的办院理念;以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为主题,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法制化管理。努力实现建设国家级三级甲等医院,把医院建成吉林省东南部山区的医疗中心,医院连续20余年被评为“吉林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1999年被卫生部评为“全国卫生文明先进集体”,2003年被中国企业信用单位评为“中国服务满意十佳诚信单位”,2005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007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10年被中国医院协会评为“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责编:刘婧婷、赵敬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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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脱贫攻坚卫生计生支持计划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卫发〔2016〕27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为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全面落实《吉林省脱贫攻坚卫生计生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吉卫发〔2016〕20号),对照《脱贫攻坚卫生计生支持计划2016年任务台账》(吉卫联发〔2016〕41号),制定了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吉林省新农合及大病保险提高贫困人口保障水平实施细则
  2.吉林省人民医院28种疾病医疗救治减免费用实施细则
  3.吉林心脏病医院心脏病医疗救治减免费用实施细则
  4.吉林省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5.吉林省传染病防控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6.吉林省慢性病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7.吉林省加强贫困地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8.吉林省加快健全贫困地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细则
  9.吉林省肿瘤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10.吉林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11.吉林省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12.吉林省碘缺乏病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13.吉林省大骨节病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14.吉林省克山病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15.吉林省布鲁氏菌病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16.吉林省结核病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17.吉林省艾滋病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18.吉林省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19.吉林省农村改厕试点工作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20.吉林省农村水质监测和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21.吉林省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吉林省新农合及大病保险提高贫困人口保障水平实施细则
  一、血液透析贫困参合患者补偿标准
  按照新农合2016年补偿方案规定执行,即按照血液透析定额标准执行,贫困参合患者补偿时比例不做调整。
  二、国家卫计委确定的重大疾病病种:儿童两病补偿标准
  按照国家文件要求执行,即按照国家规定的定额标准执行,贫困参合患者补偿时比例不做调整。
  三、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按70%比例报销的儿童“两病”、妇女“两癌”的补偿标准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0-1500元按照20%比例补偿,1500元以上部分,贫困参合患者增加5个百分点后按照75%比例补偿。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0-1000元按照20%比例补偿,1000元以上部分,贫困参合患者增加5个百分点后按照75%比例补偿。
  四、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的单病种定额付费补偿标准
  按照新农合2016年补偿方案规定执行,即按照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单病种定额标准执行,贫困参合患者补偿时比例不做调整。
  五、省内就医未办理转诊手续的贫困参合患者报销比例
  新农合2016年补偿方案规定:省内没经转诊或没有报告的,低比例起付段以上费用按20%给予报销。对于贫困参合患者,省内没经转诊或没有报告的,低比例起付段以上费用按20%给予报销,比例不做调整。
  六、省外就医的贫困参合患者报销比例
  新农合2016年补偿方案规定:省外就医符合方案规定的,按照省级标准补偿,没经转诊审批的不予报销。对贫困参合患者按照以上规定执行,补偿时比例不做调整。
  七、吉林省人民医院开展的28种重大疾病、28种重大疾病外的住院贫困参合患者,吉林心脏病医院承担医疗救治的贫困参合患者的补偿标准
  对于定额补偿的病种,贫困参合患者补偿时比例不做调整。省人民医院针对28种疾病外的住院贫困参合患者,符合条件规定的,低比例起付段以上费用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对于经各种政策性报销后给予目录内医药费用5%的减免政策,医院院内自行识别区分进行相应的费用处理。
  八、吉林省春光康复医院贫困参合患者报销比例
  按照新农合2016年补偿方案规定执行,即按照目前定额补偿政策,贫困参合患者补偿时比例不做调整。
  九、有关统筹地区实行差异性报销补偿政策的病种报销比例
  新农合2016年补偿方案规定:实行差异性报销补偿政策的病种,转出后,均按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予以报销;未经转诊直接到省内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低比例起付段以上费用按20%给予报销。
  对于各统筹地区规定的病种,贫困参合患者就医时,有无转诊均按照上述规定比例执行,补偿时比例不做调整。
  吉林省人民医院28种疾病医疗救治减免费用实施细则
&&& 一、救助对象
  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三无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以及精准扶贫对象。
  二、救助病种
  需手术治疗的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肝癌、胰腺癌、甲状腺癌、乳腺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膀胱癌、肾癌、喉癌、鼻咽癌、成人心脏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颅内肿瘤、脑出血、骨关节置换、腰椎间盘脱出、动脉瘤、下肢深静脉栓塞、急性胰腺炎、白内障以及经血管介入治疗的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等28种疾病。
  三、救助政策
  (一)根据需要为救助对象垫付医保、新农合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医药费用。
  (二)28种疾病符合新农合单病种收费的病历,经各种政策性报销后医药费用全免。
  (三)28种疾病患者目录内经各种政策性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由吉林省“脱贫攻坚”医疗慈善救助项目和吉林省人民医院各承担一半,实现目录内医药费用全免,目录外费用由患者同意并由其自理。
  (四)28种疾病外的住院贫困参合患者,经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目录内费用减免5%,目录外费用由患者同意并由其自理。
  四、救助程序
  (一)个人申请:经定点医院筛查,符合救助病种的患者,可持定点医院诊断书到当地县级民政(慈善)部门领取并填写《吉林省“脱贫攻坚”医疗慈善救助项目审批表》。
  (二)审核确认:经县级民政(慈善)部门对申请对象的贫困状况进行审核把关后,由省慈善总会进行审批,确定为救助对象。
  (三)入院治疗:经省慈善总会批准后,患者即可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定点医院留存患者户口本、身份证、医保(新农合)证、低保证(贫困证明)等证件、材料,并为患者开通住院绿色通道,垫付目录内医药费用。
  五、救助资金
  新农合(医保)、大病保险及民政大病救助在吉林省人民医院实行即时报销,报销结束后报省慈善总会审核,审核合格的由省慈善总会按救助政策予以救助。全部结算后剩余的目录内自理部分由医院全部减免。
  吉林心脏病医院心脏病医疗救治减免费用实施细则
&&& 一、救助对象
  全省贫困参合农民,患有单纯性心脏病需要介入或手术治疗的群体,其中包括冠心病(支架植入术)、冠心病(搭桥手术)、先天性心脏病(介入封堵治疗)、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心脏瓣膜病(修复治疗)、心脏瓣膜病(换瓣治疗)、心律失常(射频消融术)、心律失常(起搏器植入术)及其他心血管疾病共计249种。
  二、开展政策
  1.设立专部门专人管理此项工作。
  2.坚持执行临床诊疗路径,保证医疗质量。
  3.严格执行救助审批程序。
  4.组织培训,提高乡镇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医疗诊治水平。
  5.院中举办爱心大讲堂健康科普讲座,做好预防工作。
  6.“爱心吉林行”外籍专家下乡免费义诊筛选患者。
  7.与当地建立“远程会诊,爱心联络”站,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8.做好推广工作,让更多的贫困百姓受益。
  三、救助程序
  全省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参合患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吉林心脏病医院提交申请,由救助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按照要求和条件筛选确定相关的救助对象,定点医疗机构吉林心脏病医院按照手术进展情况安排患者入院接受免费医疗救治服务。
  四、救助方式
  根据患者治疗需要,首先由实施项目的定点医疗机构吉林心脏病医院确定相关的临床诊疗路径和实施治疗所支付的费用;按新农合相关补助政策对救助患者给予即时结算,其余部分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再次补助,剩余医疗费用由救助基金全部承担。
  吉林省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一、具体任务和目标
  加强全省15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其中省定连片特困县7个,分别是洮南市、洮北区、长岭县、双辽市、图们市、长白县、柳河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8个,分别是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市、汪清县、安图县、龙井市、和龙市、靖宇县。
  (一)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贫困地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使每个贫困县达到“三个一”目标,即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建设1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村卫生室。加强贫困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等公共卫生机构建设。
  (二)加强贫困地区基层信息化建设。
  加强贫困地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实现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联互通。
  二、工作安排及完成时限
  (一)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方面。
  1.摸清底数。在全面了解15个贫困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准摸清底数,做到精准施策,核实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确定建设短板,明确需重点加强的建设项目,2016年7月底前完成。
  2.争取项目。会同发改部门和委机关相关处室,组织指导各地做好“十三五”医疗卫生计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项目支持。项目储备和优先支持政策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2016年6月底前完成。
  3.组织实施。推进贫困地区“健康扶贫建设、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 ”三项工程建设。健康扶贫建设工程主要支持县级医院建设、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周转宿舍建设,为乡镇卫生院配备急救转运和计划生育服务车;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工程分别支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对2016年获得批复项目,跟踪督促项目单位按照要求落实建设任务。2016年底前完成。
  (二)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方面。
  1.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终端设备采购工作,为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台式电脑、打印机、交换器、读卡器等设备。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软件管理系统,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水平。2016年底前完成。
  2.推进县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研究提出县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初步实现县级医院和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联互通,促进县域内卫生计生业务协同和综合管理。2017年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工作。
  1.推动贫困地区入库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建设周期。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调度贫困地区纳入储备库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督促立项项目按时建设。
  2.加强基础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监管、分级承担”原则,加强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省卫生计生委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尤其对贫困地区未如期开工建设项目,要通过督查找准原因,责成所属地区提出解决方法,推动建设项目落地。
  3.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体建设责任。结合“十二五”期间建设情况和“十三五”建设特点,对建设规划面积小、投资补助少,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土地落实难、配套资金不足的中央补助投资项目,建议地方政府通过集约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投资、集体打包进行招投标,开源节流、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拓宽贫困地区建设项目投入渠道,帮助解决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难问题,积极争取将卫生计生建设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工程。
  (二)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工作。
  1.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省级设计。按照国家关于卫生计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做好全省卫生计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部署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和统一信息化标准体系,重视信息安全工作。
  2.推进贫困地区县域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制度保障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十三五”信息化建设项目,研究推进好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和县域信息化平台建设。
  吉林省传染病防控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 一、实施时间
  二、实施范围
  以汪清县、和龙市、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洮南市、洮北区、靖宇县、长白县、长岭县、双辽县、柳河县等15个贫困县(市、区)为重点,在全省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贫困地区传染病监测及防控能力明显提升,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传染病发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任务。
  1.加大支持,政策倾斜。在确定传染病防控项目、安排专项资金、制订专项规划时,充分考虑贫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特殊情况,努力做到普遍支持的政策和项目,对贫困地区予以重点支持;先行先试的政策和项目,在贫困地区先行试点,予以优先支持;同时,结合贫困地区传染病防控工作实际需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设立具有针对性的卫生扶贫项目,予以特殊支持。
  2.加强传染病防控力度,扩大监测网络。重点抓好贫困地区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新发传染病防控措施,帮助贫困县(市、区)提升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能力。针对不同贫困县(市、区)的实际情况指导其开展有针对性的监测工作,逐步扩大贫困地区监测病种,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使贫困地区重点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到2018年,将所有扶贫重点县纳入省级出血热重点监测县,有能力开展鼠密度监测、出血热病例及暴发疫情规范化处置等工作。
  3.提升传染病突发公共事件防控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到2018年所有扶贫重点县至少配备一台单兵系统,传染病防控物资储备能够满足处置突发疫情需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报告和风险干预能力。到2018年,形成统一指挥、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传染病突发公共事件防控体系,确保处置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防控有措施。
  4.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防控能力。推进贫困地区传染病防控人员培训,组织师资力量,对贫困地区传染病防控专业骨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流感、手足口病、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其传染病防控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5.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到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贫困地区传染病防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场指导其防控工作,并督促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推进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省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市(州)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专项督导,及时将考核与督导结果进行反馈或通报,评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6.大力宣传,形成氛围。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通过树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宣传品等多种宣传形式使其了解传染病相关防治知识,围绕改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身心健康等内容,深入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参与健康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到2018年,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手足口病、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健康扶贫工作的认识,把传染病防控脱贫攻坚工作列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经费,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贫困地区所在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组织落实职责,要制订方案、细化任务,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扶贫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利用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和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对贫困地区给予支持。
  (三)强化业务培训。开展传染病防控相关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吉林省慢性病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 一、实施时间
  2016年8月—2018年12月。
  二、实施范围
  全省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县(市、区)。
  三、目标人群
  以汪清县、和龙市、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洮南市、洮北区、靖宇县、长白县、长岭县、双辽市、柳河县等15个贫困县居民为重点,在全省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
  四、目标和任务
  (一)开展死因监测工作。通过收集贫困地区居民死因等公共卫生信息,分析收集的相关资料,了解贫困地区人群的健康状况以及影响健康的因素,确定贫困地区的主要卫生问题,为确定慢性病干预措施和卫生发展战略提供依据。
  (二)全面推广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通过倡导和促进健康生活方式,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改善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状况,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的行为能力,创造长期可持续的健康支持性环境,提高居民的综合素养。
  (三)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在贫困地区推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模式,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降低贫困地区慢性病的发病率、死亡率,减少慢性病危险因素,延长健康寿命。
  五、保障措施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利用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和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加大对贫困地区死因监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业务培训,开展慢性病防治相关工作培训,提高各级慢性病防治专业机构人员业务水平。
  (四)组织全省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各级各类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提高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
  (五)全省建立慢性病扶贫工作考评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评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吉林省加强贫困地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 一、实施时间
  2016年8月—2018年12月。
  二、实施范围
  汪清县、和龙市、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洮南市、白城市洮北区、靖宇县、长白县、长岭县、双辽市、柳河县等15个贫困县(市、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扶贫对象概况
  汪清县、和龙市、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洮南市、白城市洮北区、靖宇县、长白县、长岭县、双辽市、柳河县等15个贫困县(市、区)由于当地财政资金不足,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投入的经费较少,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根据近年来对15个贫困县(市、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人员素质和检测能力的统计,其A类仪器设备装备平均值低于《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卫办疾控发〔号)中《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装备标准》26个百分点,与国家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在人员教育程度上,上述贫困地区的疾控中心本科学位以上人员平均占比11%,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实验室检测能力仅能完成部分常规检测项目。
  四、扶贫目标和实施措施
  (一)完善实验室体系建设。帮助上述地区完成实验室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完成体系文件转版。
  (二)加大对贫困地区疾控机构人员培训和监督指导力度。采取多种形式,一对一,点对点,理论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有针对性开展培训帮扶工作,进一步提升人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定期、不定期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和建设工作。在三年扶贫工作中实现15个贫困县(市、区)疾控机构检验人员培训全覆盖,现场督导和业务指导全覆盖。
  (三)争取财政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大仪器设备经费投入,提高贫困县(市、区)疾控机构完成常规工作所需设备相关标准要求,保证疾控机构工作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技术支撑作用。
  (四)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加强饮水监测。省疾控中心定期派业务骨干或被扶贫机构派人到省疾控中心,有针对性的开展现场操作培训,使贫困县(市、区)疾控机构检验人员逐一掌握相关检测方法,基本具备饮用水常规指标检测能力。
  (五)加强和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专家深入到每一个贫困县(市、区)疾控中心现场指导,规范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建立健全生物安全体系,完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备案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实现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综合业务素质的检验人员,能够有效应对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爆发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为行政部门决策发挥一锤定音的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领导,各级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各相关部门,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寻求解决办法。
  (二)明确部门责任。充分认识健康扶贫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调动全员力量,责任到人,量化责任目标,做到精准扶贫。
  (三)争取经费支持。利用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和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
  (四)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重点发现选拔、及时调整、填充符合标准的人员。着重培养优秀专业人才,逐步培养成为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技术水平省内领先的德才兼备的中坚骨干力量,在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食品安全、饮水安全、流行病调查、卫生检验、实验室管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建立扶贫工作考评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评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确保健康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吉林省加快健全贫困地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细则
&&& 一、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目录机制
  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主导地位,探索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范围,统筹衔接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目录,明确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要求,建立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工作机制,按照有关要求不断推动基层与非基层药品采购体系融合,为促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药品保障。
  二、提高药品采购、配送集中度,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药品管理模式
  加强指导,提出明确要求,鼓励以县为单位探索建立县乡村一体化配送管理模式,提高药品采购、配送集中度,统筹做好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
  吉林省肿瘤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 一、实施时间
  2016年8月—2018年4月。
  二、实施范围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
  三、目标人群
  (一)农村人口中的高危人群。
  (二)城乡结合部贫困人口。
  四、目标和任务
  (一)开展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在目标人群中开展肿瘤随访登记工作,根据全省肿瘤发病有效数据,有针对性的对重点贫困人群开展肿瘤防治工作。
  (二)结合国家上消化道癌筛查项目,对重点肿瘤高危人群进行免费筛查。做好国家上消化道癌试点白城市洮北区、磐石市地区贫困人口上消化道癌筛查工作,推进省级试点长春市城乡结合部、九台区、双阳区、德惠市、农安县、延吉市、图们市、和龙市、伊通县、公主岭市等地区贫困人口上消化道癌免费筛查工作。
  (三)在全省开展肿瘤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让更多的人,特别是贫困人群了解癌症防治知识,减少肿瘤发病人群。群众肿瘤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和志愿者积极开展肿瘤防治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癌意识。
  五、保障措施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领导,各级疾控部门和各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并成立“肿瘤防治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争取相关政策和经费,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寻求解决办法。
  (二)利用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和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在肿瘤筛查、随访登记等方面给予支持和补助。加大对长春市、吉林市、白城市和延边州以及和龙市、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洮南市、白城市洮北区、靖宇县、长白县、长岭县、双辽市、柳河县等15个贫困县的支持。
  (三)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省里统一组织培训各市州、县(市、区)相关业务人员,提高各级肿瘤防治专业机构人员业务水平;加大对上消化道癌筛查和肿瘤随访登记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范围,适应新形势下肿瘤防治工作需要。
  (四)组织开展肿瘤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提高对癌症预防知识的普及。
  (五)建立全省癌症扶贫工作考评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评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吉林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
  2016年8月—2018年12月。
  二、实施范围
  全省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县(市、区)。
  三、目标人群
  (一)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
  (二)知情同意纳入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在册患者。
  四、目标和任务
  (一)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通过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加强县(市、区)级医疗机构的精神科医师培养,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
  (二)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逐级“分片包干”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管理治疗责任制,开展对口指导与帮扶,承担相应片区的疑似患者诊断、随访技术指导、应急医疗处置、人员培训、技术督导、信息采集与质控等工作。
  (三)加强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对危险性评估1-5级的患者,由专科医师对社区医生提供高风险技术指导,包括精神检查技巧、疑难患者诊治查房、社区治疗安全评估、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居家康复指导、患者家属教育、服药依从性训练、个案管理计划制订等,逐步提高社区管理治疗质量。
  (四)逐步扩大贫困患者免费抗精神药物维持治疗、专项化验和复诊的覆盖范围。主要加大对汪清县、和龙市、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洮南市、洮北区、靖宇县、长白县、长岭县、双辽市、柳河县等15个贫困县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逐步扩大其贫困患者免费抗精神药物维持治疗、专项化验和复诊人群。
  (五)加强患者家属护理教育。对登记纳入管理患者的家属进行疾病护理相关知识教育,提高患者家属的监管能力和患者的生活质量。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救治管理工作氛围。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协调宣传部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通过相关节目或专门栏目,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减少公众对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认识误区。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精神卫生工作,共同承担防治责任和义务,推动形成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保护和促进公众精神(心理)健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同级精神疾病防治专业技术指导机构设立办公室,并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要求,协调推进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
  (二)加大保障力度。充分利用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经费重点支持汪清县、和龙市、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洮南市、洮北区、靖宇县、长白县、长岭县、双辽市、柳河县等15个贫困县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病例筛查、贫困患者免费抗精神药物维持治疗、免费专项化验和复诊、随访技术指导、质量质控、等方面的工作。
  (三)强化业务培训。省级统一开展各市(州)、县(市、区)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知识培训,提高严重精神障碍的早期识别和转诊处理能力。并会同本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或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家属护理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患者安全管理、药物管理、复发早期识别、个案管理及其管理员联系方式、联系时机等。
  (四)督导与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逐级督导考核制度,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稳步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健康扶贫工作。
  吉林省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 一、实施时间
  2016年8月—2018年12月。
  二、实施范围
  以通榆县、镇赉县、长岭县、双辽市等4个贫困县(市)为重点,在全省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开展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防治健康扶贫工作。
  三、目标人群
  (一)全省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项目县(市)(白城市洮南市,松原市乾安县、扶余市,四平市梨树县,长春市农安县)中贫困病区的氟中毒患者。
  (二)全省扶贫重点县(市)的氟中毒患者。
  (三)全省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监测项目县(市)(白城市洮南市、大安市、通榆县,松原市乾安县、扶余市,四平市双辽市)中贫困病区和潜在病区的砷中毒患者。
  四、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全省监测项目县(市)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的危害得到基本控制。
  (二)任务。
  1.开展氟中毒检查工作。免费对监测项目县(市)、 全省扶贫重点县(市)的氟中毒病区人群进行氟骨症临床检查,对8-12岁儿童进行氟斑牙检查。
  2.开展砷中毒检查工作。免费对监测项目县(市)砷中毒病区及潜在病区人群进行砷中毒临床检查。
  3.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选择白城市镇赉县,松原市前郭县、宁江区作为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健康教育项目县(区);选择白城市的大安市作为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健康教育项目县。每年在健康教育项目县(区)开展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要求大众传播覆盖整个项目县(市、区);在每个项目县(市、区)按病种选择3个项目乡,每个乡在中心小学校4-6年级的班级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在上述项目乡,每乡选择3个村,由学校组织受训的目标学生深入农村社区,通过小手牵大手向目标妇女传播相关健康信息,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病区群众氟(砷)中毒防治信息知晓水平,提高其认知改水防病的意识。
  4.对氟(砷)中毒病区在用防病井水氟、水砷含量进行检测。每年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使用的防氟、防砷井水氟、水砷含量进行一次检测。防氟井的检测数量不少于全部使用防氟井的10%(通榆县5%),防砷井水砷含量全部进行检测。未改水和不能正常使用防病井的氟病区,按照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在饮用水源各采集 1 份水样,饮用水源不足 5 个的则全部采集,测定氟含量。砷中毒病区在每户高砷暴露家庭采集1份水样,测定水砷含量。检测结果按要求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计生委、水利部门和吉林省地方病第一防治研究所。
  5.向水利部门提供下一年度需建防氟(砷)井病区屯资料。每年按年初计划要求,各项目县(市、区)每年要及时向水利部门反馈防氟(砷)井状况,将需建防氟(砷)井病区屯资料提供给水利部门,使未改水和因报废需再改水氟(砷)中毒病区得以改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健康扶贫工作的认识,把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防治脱贫攻坚工作列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经费,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贫困地区所在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组织落实职责,要制订方案、细化任务,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扶贫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利用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和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在贫困病区病患筛查、病情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强化业务培训。开展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防治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各级地方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省项目县(市、区)开展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提高群众氟(砷)中毒防治信息知晓水平。
  (五)开展督导检查。建立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防治扶贫工作考评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将考核与督导结果进行反馈或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吉林省碘缺乏病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 一、实施时间
  2016年8月—2018年12月。
  二、实施范围
  全省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县(市、区)。
  三、目标人群
  全省60个病区县(市、区)碘缺乏病患者,以汪清县、和龙市、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洮南市、靖宇县、长白县、长岭县、双辽市、柳河县、洮北区等15个贫困县(市、区)为工作重点。
  四、目标和任务
  (一)开展碘盐监测工作。
  全省60个县(市、区)每年度按国家要求开展碘盐监测工作。
  (二)开展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工作。
  2016年在全省25个项目县(市、区)(包括安图县、龙井市、和龙市、双辽市、洮南市、大安市、靖宇县)及长白山管委会开展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工作, 2017年在4个贫困县(市、区),2018年在15个贫困县(市、区),对8-10岁学生开展尿碘、盐
  碘、甲状腺B超检测及对孕妇开展尿碘、盐碘检测工作。
  (三)开展健康促进工作。
  2016年在全省10个项目县(市、区)(包括长岭县、双辽县、柳河县、汪清县、镇赉县)开展碘缺乏病健康促进工作,结合“5?15防治碘缺乏病日”,开展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和碘营养咨询工作。2017年在长白县、和龙市、安图县、大安市、通榆县,2018年在靖宇县、龙井市、图们市、洮南市、洮北区开展碘缺乏病健康教育促进工作。
  工作任务:目标人群,一级目标人群为4-6年级学生和家庭主妇;二级目标人群为乡村干部、乡村医生、小学教师、碘盐销售人员。
  主要工作内容:基线调查、干预措施、效果评价。控制指标,小学4年级以上学生及家庭主妇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
  (四)加强对贫困地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支持。
  加大对15个病区贫困县(市、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努力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危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健康扶贫工作的认识,把碘缺乏病防治脱贫攻坚工作列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经费,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贫困地区所在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组织落实职责,要制订方案、细化任务,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扶贫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利用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和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在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健康促进、治疗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县(市、区)的支持。
  (三)强化业务培训。开展碘缺乏病防治培训工作,提高各级地方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充分利用每年“5?15防治碘缺乏病日”,组织全省开展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提高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和水平。
  (五)开展督导检查。建立碘缺乏病防治扶贫工作考评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将考核与督导结果进行反馈或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吉林省大骨节病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 一、实施时间
  2016年8月—2018年12月。
  二、实施范围
  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四平市、通化市、辽源市、松原市、白山市等8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40个大骨节病病区县(市、区)。
  三、目标人群
  以汪清县、和龙市、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靖宇县、长白县、长岭县、柳河县等9个大骨节病病区贫困县(市)的大骨节病患者为重点,全省8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40个病区县(市、区)的大骨节病患者。
  四、目标和任务
  (一)开展7-12岁儿童大骨节病病情监测工作。
  2016年在靖宇县,2017年在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和龙市,2018年在长岭县、汪清县、长白县、柳河县开展7-12岁儿童大骨节病病情监测工作。
  (二)开展成人大骨节病患者治疗工作。
  2016年在安图县,2017年在汪清县、长岭县,2018年在长白县、柳河县开展成人大骨节病患者治疗工作。
  (三)大骨节病健康促进工作。
  在全省大骨节病病区开展健康促进工作,2016年在安图县、靖宇县,2017年在龙井市、图们市、和龙市,2018年在长白县、柳河县、长岭县、汪清县重点开展大骨节病健康促进工作,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向病区群众讲解大骨节病的防治知识。
  (四)加强对贫困地区地方病防治工作支持。
  加大对9个大骨节病病区贫困县大骨节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努力控制和消除大骨节病危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健康扶贫工作的认识,把大骨节病防治脱贫攻坚工作列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经费,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贫困地区所在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组织落实职责,要制订方案、细化任务,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扶贫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利用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和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在大骨节病病情监测、健康促进、治疗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对汪清县、和龙市、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靖宇县、长白县、长岭县、柳河县9个大骨节病区贫困县的支持。
  (三)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大骨节病防治培训工作,提高各级地方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省开展大骨节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提高群众大骨节病防治知识知晓水平。
  (五)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大骨节病防治扶贫工作考评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将考核与督导结果进行反馈或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吉林省克山病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 一、实施时间
  2016年8月—2018年12月。
  二、实施范围
  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四平市、通化市、辽源市、白山市等7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37个克山病病区县(市、区)。
  三、目标人群
  以汪清县、和龙市、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靖宇县、长白县、柳河县等8个克山病病区贫困县(市)的克山病患者为重点,7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37个克山病病区县(市、区)的克山病患者。
  四、目标和任务
  (一)开展克山病病情监测工作。
  2016年在全省18个项目县(市、区)开展克山病病情监测工作(包括长白县、汪清县、安图县),年计划在柳河县、汪清县、和龙市、龙井市、图们市按国家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克山病病情监测工作。
  (二)开展克山病患者治疗工作。
  年对37个病区县(市、区)(包括8个贫困县)全部克山病患者给予省级项目治疗。2016年对靖宇县、长白县、安图县克山病患者、2017年对柳河县、汪清县克山病患者、2018年对靖宇县、长白县、安图县、柳河县、汪清县克山病患者进行国家项目治疗。
  (三)开展克山病防治健康促进工作。
  年在全省37个克山病病区县(市、区)(包括8个贫困县)开展健康促进工作,采取多种宣传手段使病区人民掌握克山病基本知识,积极防治克山病,并建立健全患者自我管理模式。
  (四)加强对贫困地区克山病防治工作支持。
  加大对8个病区贫困县(市)克山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努力控制和消除地方病危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健康扶贫工作的认识,把克山病防治脱贫攻坚工作列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经费,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贫困地区所在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组织落实职责,要制订方案、细化任务,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扶贫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利用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和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在克山病病情监测、健康促进、治疗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对靖宇县、长白县、柳河县、汪清县、和龙市、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等8个贫困县(市)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克山病防治培训工作,提高各级地方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省开展克山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提高群众克山病防治知识知晓水平。
  (五)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克山病防治扶贫工作考评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将考核与督导结果进行反馈或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吉林省布鲁氏菌病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 一、实施时间
  2016年8月—2018年12月。
  二、实施范围
  全省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县(市、区)。
  三、目标人群
  贫困的布病患者、疑似布病患者及其周围与牛、羊等牲畜密切接触的人群。
  四、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1.加强重点职业人群防护干预,减少或消除不良生产生活习惯,控制布病的发生,防护行为改变率达到80%以上;
  2.普及布病防治知识,提高个人防护能力,健康教育后高危人群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
  3.将病例管理纳入慢性病管理范畴,建立病例档案,开展急性期病例治疗督导,病例建档率和治疗督导率均达到100%。
  (二)任务。
  1.人间布病疫情调查。
  对前一年查出阳性人、畜布病的县(市、区)进行人间疫情
  调查。对查出阳性人、畜的每个乡(镇、场)至少要流调和临床检查50人。首先进行个案流行病学调查,对疑似者和重点职业人群进行血清学检查至少10~20人。同时要为政府作好参谋,建议畜牧部门追查其传染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的流行。
  2.重点职业人群防护干预。
  对疫情较重的白城和松原所有县(市、区)、四平的双辽市和长春的农安县布病重点职业人群实施防护行为干预工作,提高防护能力和水平,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在当地每年发病高峰前2个月,由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向牛、羊养殖户发放布病防治干预包,每户发放1份,并进行登记。干预包至少应包括橡胶手套2副(印有购入牲畜检疫、饲养牲畜免疫等字样)、纱布口罩2个、帽子1个、消毒药品1瓶(袋)、宣传单2张以及使用说明。发放干预包后工作人员要逐户向养殖户(以家庭中接触牲畜最多的人为主要讲授对象)演示、讲解如何使用、何种情况下使用、用完后自行购买等知识。每年发放三分之一的养殖户,三年全部覆盖。
  3.布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
  (1)配备宣传栏、宣传板和宣传品。疫情较重的白城和松原的所有县(市、区)、四平的双辽市和长春的农安县的全部乡(镇)卫生院配备布病防治知识宣传栏,村卫生室悬挂布病防治知识宣传板,均要配备布病宣传手册,诊室张贴宣传画等;其它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要配备布病宣传手册,墙壁张贴宣传画。宣传栏、宣传板由各县区疾控中心统一制作,内容为布病概念、临床症状体征、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防护方法和科学养殖等知识。每个宣传栏1、5米×2米,宣传板1米×1、5米,要求字迹、图画清晰,无错别字,固定悬挂在醒目位置,为防止损坏,最好配备防护罩。
  (2)开展布病防治知识宣传讲座。疫情较重的白城和松原所有县(市、区)、四平的双辽市和长春的农安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每季度1次,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专业人员每2月1次;其它县(市、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每年2次,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专业人员每季度1次深入疫区,向高危人群(牛、羊养殖户)开展咨询、讲座等面对面宣教工作,宣讲内容为布病概念、临床症状体征、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防护方法和科学养殖等,知识宣传重点为“购入牲畜检疫、饲养牲畜免疫”的科学养殖知识和防护知识。
  (3)对就诊患者进行布病健康教育覆盖。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常年对前来就诊患者进行布病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内容为布病概念、临床症状体征、传染源、科学养殖等。
  4.病例管理与治疗督导。
  将新发病例管理纳入公共卫生均等化慢性病管理范畴,建立病例档案,开展急性期病例治疗督导。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建立病例档案,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治疗方案督导患者完成规定治疗,开展督促服药等工作。每个急性期病例每个疗程4次现场督导。
  督导病人按规定正确用药,包括用药时间、方式、剂量等。
  5.专业人员培训。
  由省地方病第一防治研究所举办专业人员培训班,规范疫情监测、疫区处理、布病诊断和治疗技术,提高基层诊治水平。县级疾控中心每年对乡、村临床医生(含乡级防保人员)培训一次,覆盖率100%。
  6.加强对贫困地区布病防治工作的支持。
  加大对扶贫重点县(区)布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和患者的全程管理,努力降低布病发病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健康扶贫工作的认识,把布病防治脱贫攻坚工作列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经费,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贫困地区所在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组织落实职责,要制订方案、细化任务,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扶贫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利用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和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在健康促进、重点职业人群防护干预、人间布病疫情调查、病例管理和治疗督导等方面加大对扶贫重点县(市、区)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布病防治培训工作,提高各级布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布病防治扶贫工作考评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将考核与督导结果进行反馈或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吉林省结核病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
  日—日。
  二、实施范围
  全省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县(市、区)。
  三、目标人群
  (一)“低保户”肺结核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
  (二)“五保户”肺结核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
  (三)耐多药肺结核患者(MDR-TB)及其密切接触者。
  (四)慢性排菌肺结核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
  (五)汪清县、和龙市、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洮南市、白城市洮北区、靖宇县、长白县、长岭县、双辽市、柳河县等15个贫困县的肺结核病可疑症状者、肺结核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
  四、目标和任务
  (一)对目标人群开展结核病免费筛查。
  对所有目标人群首先进行症状筛查,有结核病可疑症状的免费提供胸片和痰涂片检查,以保证有效控制传染源,避免进一步的传播。
  (二)对目标人群结核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免费筛查。
  对目标人群结核病患者的所有密切接触者首先进行症状筛查,有结核病可疑症状的免费提供胸片和痰涂片检查,以保证结核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避免传播的进一步扩散。
  (三)对目标人群开展治疗关怀、心理疏导。
  邀请心理专家定期对目标人群提供心理支持,改善患者不良的心理状态,减轻心理负担,提高治疗依从性,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促进患者的有效治疗及减少耐药结核病的产生和结核病复发。
  (四)有条件地区对目标人群可扩展免费诊治类别及项目。
  在有政策支持、项目开展或经费充足地区,对目标人群可扩展免费诊治类别及项目或提高医疗报销比例,并对交通距离较远和交通不便的患者提供交通补助和营养补助,减轻患者治疗的经济负担。
  (五)建议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
  在有条件的各级结防机构,针对目标人群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目标人群要具体到“一村、一户、一人”。定期深入贫困户家中,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其存在的困难,并在生活上给予一定的关心与照顾(可以发放一些米、面、豆油等),帮助患者战胜疾病,重拾信心。
  (六)加强对贫困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支持。
  主要加大对汪清县、和龙市、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洮南市、白城市洮北区、靖宇县、长白县、长岭县、双辽市、柳河县等15个贫困县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重点人群肺结核病主动筛查,每年筛查人数不少于1万人,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和患者的全程管理,进一步降低结核病发病率。
  (七)实施老年肺结核患者贫困救助试点项目。
  月在镇赉县实施老年肺结核患者贫困救助试点项目,使项目县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及症状筛查完成率达到90%以上。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可疑症状者检查率达到90%以上,确诊患者纳入治疗率达到90%,纳入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的检查、诊断和治疗管理。项目期间为61例60岁以上老年肺结核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提供营养和交通补助服务,提高治疗依从性和治愈率,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标人群的经济负担。
  (八)开展吉林省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
  全省范围内以县级为基础,在各级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水平。通过建立长期开放的志愿者活动平台,由点及面形成传播链,形成省级百名、市(州)级千名、县(市、区)级万名志愿者的“百千万”阶梯,鼓励志愿者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普及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促进肺结核早发现、早治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领导,各级结核病防控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结核病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争取相关政策和经费,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寻求解决办法。
  (二)加大经费投入。利用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和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在健康促进、结核病患者筛查、治疗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补助。加大对汪清县、和龙市、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洮南市、白城市洮北区、靖宇县、长白县、长岭县、双辽市、柳河县15个贫困县的支持。
  (三)加强业务培训。省级统一开展各地、县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各级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人员业务水平。
  (四)加强健康促进。组织全省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依托百千万志愿者队伍,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提高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就诊率。
  (五)加强督导考核。全省建立结核病扶贫工作考评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评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吉林省艾滋病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
  2016年8月—2018年12月。
  二、实施范围
  全省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县(市、区)。
  三、目标人群
  (一)所有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
  (二)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及其配偶。
  (三)流动人口、农民工、青少年、妇女、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
  (四)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多性伴、吸毒等高危行为人群。
  四、目标和任务
  (一)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
  在全省范围内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检测。完善艾滋病、性病、丙肝综合监测和实验室检测网络。定期对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以及高危行为人群开展艾滋病、梅毒免费检测咨询工作。加强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咨询检测工作。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检测率达90%以上。
  (二)扩大治疗覆盖面,提高治疗水平和可及性。
  按照就地治疗原则,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及时开展免费抗病毒治疗,加强随访,提高治疗效果。完善病人抗艾滋病病毒、抗机会性感染治疗、随访、药品提供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以及异地治疗的转介和衔接机制,加强被监管人员和流动人口中病人的治疗工作,提高治疗的可及性和规范化程度。加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中结核病、丙肝的筛查和诊断,做好治疗和随访服务,不断提高治疗效果。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率达到90%以上,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进行结核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
  (三)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提高干预工作质量。
  突出重点,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加强对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多性伴等高危行为人群,以及感染者配偶的健康教育和综合干预,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开展对吸毒人群的综合干预,扎实推进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降低艾滋病、丙肝和毒品的危害。加强对美沙酮服药人员的管理和综合服务,提高维持治疗保持率。
  (四)加强对感染者、病人的服务和管理,全面落实关怀措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充分利用防艾办协调机制,与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好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努力消除对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歧视。
  (五)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等媒体,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结合当地的民风、民俗特点,重点加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开发通俗易懂和民族语言的宣传材料。继续加强流动人口、农民工、青少年、妇女、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和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多性伴、吸毒等高危行为人群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五、保障措施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防艾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好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在贫困地区疾控中心设立艾滋病综合防治联络点,负责具体实施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
  (二)利用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和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在监测检测、治疗管理、质量控制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给予支持和补助。加大对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市、汪清县、安图县、龙井市、和龙市、靖宇县、洮南市、洮北区、长岭县、双辽市、图们市、长白县、柳河县等15个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省疾控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各级疾控机构艾滋病防治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各级疾控中心要对防治艾滋病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四)组织全省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以“12?1”
  世界艾滋病日为契机,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提高广大居民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五)加强督导与评估。组织开展全省艾滋病综合防治督导检查和评估。注重防治效果的评估,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确保贫困地区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各项防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吉林省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
  日—日。
  二、实施范围
  全省各市(州)及县(市、区)。
  三、目标和任务
  全面梳理全省贫困地区国家级、省级卫生城镇情况,摸清底数。
  (一)已有省级卫生城镇且有创建积极性、整体卫生水平较高的,积极鼓励和指导其争创国家卫生城镇,不是省级卫生城镇的,积极鼓励和指导其争创省级卫生城镇。
  (二)对正式申报创“国卫”和创“省卫”的城镇,积极按程序开展调研指导和省级评估工作。创建过程中,加强技术指导,积极协调各部门专家开展创卫培训。对申报创“国卫”的城镇,申报要严格标准,做到成熟一个创建一个。
  (三)对当年有国家卫生城镇复审任务的城镇,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全爱卫发〔2015〕4号)、《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全爱卫发〔2014〕2号),按照国家复审暗访标准和时间,省里提前组织专家进行暗访,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当地政府,督促整改,同时做好整改后的验收工作。确保高标准通过国家的复审工作。
  (四)全面推行省级卫生城市(县城)管理和退出机制。对照标准,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卫生城市(县城)暗访评审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吉爱卫发〔2016〕8号)相关要求,采取暗访量化赋分的方式对满两年的省级卫生城市(县城)进行复查,对放松管理,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滑坡的城市(县城),给予通报批评,并针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评审标准、群众反应强烈的省级卫生城市(县城),依据省级卫生城市(县城)监督管理办法撤销其荣誉称号。
  (五)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整治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在农村,以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明查、暗访和考评,及时宣传和推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先进典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市(州)、县(区)、乡镇三级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完善经费保障体制,增加政府投入,落实人员编制。强化爱卫会成员单位职责,发挥各级爱卫会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委员会会议、工作报告、重大事项协调、督查考核和社会监督等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加强部门协作,及时沟通信息。
  (二)加强业务培训。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各级爱卫办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加强检查、督导。要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督导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促进各项工作严格按要求和标准落到实处。
  吉林省农村改厕试点工作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
  日—日。
  二、实施范围
  2016年:全省1921户农村居民建设农村既有房屋室内水冲、无害化卫生厕所。大安市两家子镇252户;安图县松江镇80户、明月镇39户;磐石市石嘴镇130户;长岭县大兴镇520户;东辽县金州乡50户;靖宇县花园口镇50户;双辽市服先镇、茂林镇50户;通榆县新发乡250户;长春市九台区土门岭街道50户;集安市100户;和龙市南坪镇车厂村50户。
  三、目标和任务
  月,制定计划,下发工作实施细则,筹办《吉林省农村既有房屋室内、水冲、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工作培训班》。
  月,采购工程建设材料。
  2016年6月,组织各地开展农村既有房屋室内、水冲、无害化卫生厕所建造。
  2016年11月,进行改厕工作效果考核评估和终末调查。
  2016年全年开展健康教育、培训、督导等。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坚持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共同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的原则。尤其要发挥各级政府领导职能,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农村改厕工作及措施的落实。
  (二)经费保障。项目经费用于项目工作工程建设材料购买、给付建设施工费等。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三)考核评估。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内容和措施,将农村改厕工作内容纳入考核目标,加强督导检查,抓好落实。省爱卫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工作措施落实、经费执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吉林省农村水质监测和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 一、实施时间
  日—日。
  二、实施范围
  水质监测项目在全省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县(市、区)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项目按照国家要求在榆树市、舒兰市、延吉市、珲春市、公主岭市、梅河口市、集安市、大安市、通榆县、辽源市、前郭县、抚松县共12个市县240个行政村开展。
  三、目标和任务
  (一)规范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结合城市二次供水监测项目,在2016年实现地级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在2018年实现县级水质监测信息公开。
  (二)在项目市县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初步掌握项目地区农村和学校环境卫生的基本情况、土壤寄生虫和重金属污染的情况等,为制定环境卫生工作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配合发改和水利部门,实施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四、工作方法
  (一)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1.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要求:具体按照现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进行。
  2.检测指标:检测指标一般包括: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游离氯、二氧化氯、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等项。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事件时,适当增加检测指标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监测频次:于每个监测年度丰水期和枯水期各监测一次。
  (二)环境卫生监测项目。
  通过查阅资料、访谈、现场观察、实验室检测等方法获得监测数据,并填写统一调查表格。
  1.基本情况:包括收集监测县(市)、监测点的自然与经济状况、人口学资料、居民健康等基础信息。
  2.农村环境卫生情况:包括农村户厕与粪便无害化处理情况,垃圾和污水,病媒生物密度与防制情况,农村村容村貌与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等。
  3.农村学校环境卫生情况:包括监测地区初中、小学学校环境卫生状况及学生健康影响情况。小学每个年级随机选择1个班,初中每个年级随机选择2个班。通过查阅资料、访谈、现场观察和测量等方法获取监测数据,测量方法参照《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 18205)及相关标准进行。
  4.土壤卫生情况:包括土壤寄生虫和重金属污染等情况。每个监测点采集村中农田土壤1份。采样时,采集5-20cm深表层土壤,在1m2范围内按照5点取样法采集土壤混合为一个样品。用于蛔虫卵检测的样品总量不少于50g,用于重金属检测的样品总量为1000g左右。蛔虫卵测定方法采用饱和硝酸钠漂浮法,参照《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 7959)进行。重金属测定土壤铅、镉、铬含量。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增加汞、砷等作为选测指标。铅、镉的测定按照《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或《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0)或其等效方法进行;铬的测定按照《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汞的测定按照《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第1部分 土壤中总汞的测定》(GB/T 22105、1)进行;砷的测定按照《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第2部分 土壤中总砷的测定》(GB/T 22105、2)进行;土壤pH采用电位法测定。
  五、保障措施
  (一)制定监测工作方案。由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各地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和国家任务下达情况组织制定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方案和项目市县农村环境卫生监测方案。
  (二)开展人员培训。省疾控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地疾控机构水质监测技术人员开展水质监测技术培训。培训至少要覆盖到县级。
  (三)开展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至少组织一次覆盖全省范围的水质监测工作指导和督导,涉及的贫困县市要开展两次。
  (四)按照国家要求时限对监测的水质监测信息进行公开。
  六、时间安排
  (一)每年在5月份之前完成方案的制定下发和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在每年的6-9月开展技术指导和工作检查。
  (三)每个监测年度汇总水质监测信息报告,通报水利部门。
  (四)在2016年开始地市级每季度公开监测的水质检测信息,在2018年开始县区级每季度公开监测的水质检测信息。
  吉林省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 一、目标
  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我省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的提高,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
  二、范围
  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市、汪清县、安图县、龙井市、和龙市、靖宇县。
  7个省定片区县:洮南市、洮北区、长岭县、双辽市、图们市、长白县、柳河县。
  10个边境县:图们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安图县、集安市、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县、抚松县、临江市。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舆论引导。
  以公共卫生政策、医改政策、扶贫政策为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公益宣传活动,以无烟生活、科学就医、合理用药、健康素养、慢性病防治、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为主题,制作2部健康教育电视公益广告,在电视台重点频道和黄金时段投放,并保证一定时段和频次在省级上星卫视频道播出。
  (二)开展“健康文化‘五进’”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健康理念。
  开展 “健康文化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在贫困地区组织医疗机构、知名专家开展健康咨询、义诊活动,为贫困村赠送健康读物、健康书籍,为贫困地区农民群众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注重加强宣传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健康的生活理念,提高当地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开展健康教育巡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
  围绕无烟生活、健康素养66条等卫生计生重点工作,结合贫困地区当地情况,兼顾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慢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职业病防治、食品安全、生殖健康等主题,持续深入宣传普及无烟生活、健康素养相关知识。
  (四)开展重点疾病健康教育,提高防病能力。
  结合我省实际,针对艾滋病、结核病、碘缺乏病、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鼠疫等疾病、传染病,制作健康教育材料,采用媒体宣传、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健康讲座、公众咨询、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栏等多种活动形式,普及防治知识,组织开展重点疾病防治宣传活动,促进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生产、生活行为的形成。
  (五)普及健康素养66条知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制作健康素养66条宣传品,免费向贫困地区居民发放,组织健康素养66条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居民自觉摒弃陈旧落后的思想和生活观念,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培育文明健康新风,营造良好的社会健康环境。
  (六)开展“三下乡”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提升贫困地区人口素质。
  把“三下乡”活动与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新农合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婚育新风,促进贫困地区农村健康素养和婚育文明,引导乡村居民到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常见病”、“多发病”,摒弃落后的婚育观念。开展优生优育、婚育政策宣传,提升人口素质。 
各省卫生计生委网站
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委直各单位
主办单位: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长春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2号楼
邮编: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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