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检查和杨浦湖南省职业病查询结果检查结果不一样,怎么办。

去杨浦区中心医院做职业病体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_百度知道
去杨浦区中心医院做职业病体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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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说主要检查血液、胸透一般来说都是由公司出面联络职业病体检单位,约定好时间后由职业病体检医院出具个人职业病体检档案,由公司主管部门协同体检患者一起去体检单位进行体检,这个过程是必须由公司和体检人双方出面的,至于具体的体检项目流程就不太清楚了,但是响应得工作岗位有相应的体检项目,比如辐射岗位和一般职业病体检就不太一样,会多检查染色体项目,看是否辐射导致染色体突变,本人填写后递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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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前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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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松江车墩一家公司的员工,现公司很多员工在离职前都放弃了离岗前体检,并按要求与公司签订了放弃体检的'切结书' 可是很多员工并不是自愿放弃的,是因为公司告知:离岗前体检只检查你所接触的职业病项目,且结果要半个多月才能出来,更让人气愤的是体检地点必须是在杨浦去的一家医院!很多同仁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被迫放弃体检!! 请问,公司的做法我们可以要求更改体检地点吗??(入职体检是在松江乐都医院)&br /& 公司在员工在职期间也有安排职业病检查,是松江中心医院来的人
这个松江乐都医院一定是当地职业病防治所医院,一般来说,这种职防所一个地区只有一家,职业病体检都得到此一家医院,别家医院都无资格。所以你们还是要去的。如果不是职防所医院,那就没必要去了。
上海乐都医院入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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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检查出“疑似职业病”后,接下来做“职业病诊断”,若是员工被确诊为
员工被检查出“疑似职业病”后,接下来做“职业病诊断”,若是员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单位会受什么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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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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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律师:中午好!我是关勇师傅的朋友,我在一集团公司上班了18年,止2015/8已经购买社保16年,本人于被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确诊为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荨麻疹),于被南海区政府认定为工伤,于在佛山市中医院门诊连续治疗一直到现在,期间于申请通过医疗期延长3个月,又于申请通过医疗期延长3个月,治疗期间一直没有上班,然后我公司于2015/1采取了对本人停止发薪水和停报治疗费,又于2015/8停止给我购买社保,然后我于医疗期延长结束后去评残为未入级,医疗期法定评为6个月,评残后我病情没好,还需治疗,之前我公司因一直催促我上班,而我因病情未好没上班而于2015/7公司单方面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我于2008与公司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以下是我要咨询的问题:1.从职业病认定日到评残日期间,公司应该付给我几个月的工资?期间一直治疗没有上班,4/12公司给付3500元/月2.我能认为公司违法在工伤治疗期间解除我劳动合同/停薪停社保要求公司赔偿我年资18年的违约金?3.如果公司不理我,而我要评残后申请继续治疗应该如何做?前几天评残后我去丹灶劳动局要求申请评残后继续治疗,工作人员要求我要有公司出还与公司保持劳动关系的证明?4.这种案件你那边接不接案?律师费用约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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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八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关于你的陈述,综合目前我国的法律,简要回答:第一,从你工伤认定后,工伤予以报销治疗费,可以得出公司方面是对该职业病是认可的。第二,由于你的治疗期多次延长,需要弄清你的治疗是需要全休的治疗还是间断性的复诊。倘若是间断性的复诊,则公司的通知上班和你的全休治疗存在一定的争议性。第三,关于工龄的补偿,目前我国法律是一年补一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第四,由于存在第二点的争议性,所以无法判断你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存在。第五,关于职业病的治疗费问题,是没有疑问的。发生时有买社保的社保部门负责,否则由公司负责。第六,无需“劳动关系证明”,因为职业病区别于一般的工伤意外。第七,我们结案前必须要审查委托人手头上的证据才考虑我们是否结案,成功率不大的案件我们不接;至于律师费用,也是综合证据,根据可帮忙获得的赔偿作为一个核算依据,再给出一个方案给你考试是否接受。由于以上回答仅仅是根据你的陈述所作出的回复,具体详细的回复,还得综合证据材料才能科学分析。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八年,在噪音环境下工作,其它医院检查说听力下降,去确诊又不是职业病,我该怎么办,和公司协商解决不下来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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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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