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规,中国石化 油库 立项规,油库规的区别和关系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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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企业油库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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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02 &匿名提问
二○○五年五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管理的术语定义、企业设立应具备的条件、油库建设、经营和市场信用等管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业务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265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 18564 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  GB11085-89 《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96《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22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 50281-98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 50328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50341《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  GBJ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2002年)  SH/T3013《石油化工厂区竖向布置设计规范》  SH3008《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SH3024《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SH3046《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设计规范》  SH3007《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SH/T3014《石油化工企业储运系统泵房设计规范》  SH3501《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022《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  SH3005《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SH/T3019《石油化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  SH3063《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JTJ 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成品油 refined oil product  本标准所约定的成品油是指石油经过炼制加工或调和达到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用于销售的油品,包括汽油、煤油及柴油。  3.2 成品油批发企业 wholesale enterprise of refined oil product  指具备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条件,并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从事成品油批发销售的经营机构。  3.3 油库 oil depot  具有储油罐和输油管道、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装卸等配套设施,用于收发和储存成品油的仓库。   3.4 石油制品 oil product  指原油经蒸馏、精炼或调和所得到的成品油和其他石油产品。  3.5 HSE管理体系 HSE management system  指在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它是一种事前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其自身活动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后果,从而采取有效的防范手段和控制措施防止其发生,以减少可能引起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有效管理模式。  4 成品油批发企业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4.1 具有稳定合法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4.2 具有全资或控股的、总设计库容不低于4000立方米(不含高架罐和桶装)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本标准第5章要求。  4.3 符合国家成品油批发企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4.4 在中国境内从事两年以上成品油零售经营业务,并拥有三十座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  4.5 申请主体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申请主体是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法人应具有批发资格。  4.6 具有安全、计量、质量等管理组织机构。应配备按国家标准规定对入库和储存成品油必验项目所需的化验仪器设备。  4.7 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建立HSE管理体系。  4.8 配备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  5 油库建设管理  5.1 油库的设置  5.1.1 所属油库的布局和设置须符合国家对成品油批发企业总体发展规划和所在地布局要求,并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等要求。  5.1.2 油库的用地面积及建设规模应符合城镇规划及用地许可的要求。  5.1.3 油库的库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18265)的规定。  5.1.4 油库的库址应具备满足生产、消防、生活所需的水源和电源的条件,还应具备排水的条件。  5.1.5 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的规定。  5.2 油库的设计与施工  5.2.1 油库设计和建设符合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规定;经营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土地、规划、交通、消防、安全、防震、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  5.2.2 油库工程设计、施工应当符合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承担油库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5.2.3 油库建设单位应当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限定期内开工。  5.2.4 油库工程施工应当接受当地建设、劳动、技术监督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建油库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监理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   5.2.5 油库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应当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且应符合《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的规定。  5.2.6 油库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5.2.7 油库竣工后,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许可证》。  5.2.8 油库竣工后,须经当地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报告,方可投产。  5.3 油库的设备、设施及人员配备  5.3.1 油库设备、设施、工艺的选择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和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3.2 油库具备完善的成品油收、发工艺系统,拥有收、发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水运码头和公路发油台等设施。  5.3.3 油库配备的设备设施性能和状况,应符合下列条件:  ——生产厂家应具有法律效力的资质证书;  ——设备设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  ——设备设施满足设计条件;  ——电气类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应当符合防爆要求;  ——用于贸易交接计量仪表及器具需经过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检定合格,流量仪表精确度不低于0.2级。  5.3.4 油库应采用经国家有关检测机构认定的新材料和新设备。  5.3.5 油库应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  5.3.6 油库的储油罐应当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5.3.7 库容大于等于50000立方米的油库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3.8 油库从事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岗位资格证书。  5.3.9 油库应配备持证电工、锅炉操作工(视油库所在地和设备情况)等特殊工种技术人员。  5.4 环境保护  5.4.1 油库储油罐、输油管线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渗漏检测设施。  5.4.2 油库卸油应当采用正压卸油工艺,不得采用真空泵引油和真空伴随作业的工艺。  5.4.3 油库应按《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要求在汽油罐区、油泵房(棚)、发油亭处设置可燃气体监测器。  5.4.4 油库应采用油气回收装置。  5.4.5 油库应设置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防护堤,油污水分离池(槽)。  5.4.6 含油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水质应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规定。  5.4.7 油库码头应配置围油栏、吸油毡、收油器等防污染设施。  6 经营管理  6.1 营销管理  6.1.1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当从合法的成品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进出口贸易公司购进成品油。  6.1.2 成品油批发企业不得为不具备生产成品油资格的生产单位、不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单位、不具备进出口成品油资格的单位代销成品油,不得向非法设立的加油站供油。  6.1.3 成品油批发企业不得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和服务标识。  6.1.4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销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成品油,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成品油。代储存、代中转成品油要验证成品油的合法来源及品质。  6.1.5 成品油批发企业不得经营走私、非法炼制及来源不明的成品油。  6.1.6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和出入库的管理台帐,成品油来源和销售去向的凭证、票据、台帐至少保存5年以上。  6.1.7 成品油常备储量不得小于上年度平均10天销售量;成品油年经营量应达到3万吨以上。  6.1.8 成品油批发企业禁止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6.2 价格管理  6.2.1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当执行国家规定价格政策或收费标准。  6.2.2 不得违反国家对服务性收费的有关规定。  6.3 计量管理  6.3.1 油库应配备专职计量人员,并持有效的计量员证上岗。  6.3.2 油库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不得在标志标识、计量器具及测量报告、统计报表等正式文件上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6.3.3 油库配备的计量器具应包括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要求的量油尺、检水尺、温度计、密度计、流量计和标准量器、自动计量系统等。  6.3.4 油库用于贸易交接的计量器具应经过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应当执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  6.3.5 油库金属罐应当经过计量检定,编制有效容积表,复检周期为4年。  6.3.6 油库的计量检测应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定额损耗应执行GB11085--89《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  6.3.7 油库应建立成品油进、销、存计量台帐。  6.4 质量管理  6.4.1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向顾客提供符合现行产品有关标准的成品油,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6.4.2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对接收、储存、周转至出库成品油各环节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测和控制。  6.4.3 油库接卸、储存、输转成品油时,应专管、专泵、专罐专用,油罐、管线需要改装油品时,应按规定进行清洗、置换。  6.4.4 油库向罐车、油船等运输工具发油前,应认真检查罐车、油船等是否具有符合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关证件,并检查容器的清洁度,确认合格后才能发油。  6.4.5 油库应对油罐、输油管线定期进行清洗。  6.4.6 油库应配备与经营能力及经营品种相适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质检室, 并对出入库油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油品质量。  6.4.7 油库应当配备质检人员,并持证上岗。  6.5 财务管理  6.5.1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按照国家《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6.5.2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按照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规定,实行会计监督,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6.5.3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严格按照《各种税费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建立发票的领购、使用、保管工作。  6.5.4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按照国家《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开立并管理银行账户,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6.5.5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辅助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  6.5.6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会计档案,按照规定年限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6.5.7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接受审计机关、财政机关和税务机关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6.6 HSE管理  6.6.1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取得具有相应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许可证》。  6.6.2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具有健全的安全消防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参加相关安全管理培训后后方可任职。  6.6.3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对油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6.6.4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6.5 油库应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的演练。  6.6.6 油库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性能完好,并建立健全油库防火档案。  6.6.7 油库应建立HSE(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实施HSE管理。  6.6.8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6.9 油库应当在爆炸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6.10 油库的储油罐、油气管线等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渗漏、滴漏。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5年以上埋地油气管线每年应在低洼、潮湿处开挖检查一次。  6.6.11 油库作业场所的环境空气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油库油气排放浓度不应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的规定。  6.6.12 油库应为从业人员定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 市场信用  7.1 成品油批发企业应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7.1.1 无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行为。  7.1.2 在司法部门、行政执法机构应无违法、违规记录。  7.2 建立服务监督制度  7.2.1 在经营场所和油库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信箱,公布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电话。  7.2.2 处理投诉应制度化,责任到人,限定时间,对处理结果和投诉者满意度进行详细记录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一:油库的消防验收标准 消防部门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对消防给水系统的水量和水压进行出水试验,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后,才许交付使用。一般验收时应检查以下儿项内容:(1)消火栓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规格,消火栓分布是否合适,安装是否正确。若为地下消火栓,消火栓的井盖、井身是否便于操作,消火栓是否便于检查和开启使用。(2)消防给水管网敷设位置是否合适;(3)消防阀门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能否便于火场操作使用;(4)消防给水管网应进行出水试验,测定管网的流量和压力是否符合有关消防要求。
二:油库需要几个消防门 《建规》(GB)3.8.2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可设置1个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3.8.3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有关规定。
三:油库消防泵房是否需要一备一用 是的,按照规范要求的5.1.2 消防水泵机组应由水泵、驱动器和专用控制柜等组成;一组消防水泵可由同一消防给水系统的工作泵和备用泵组成。5.1.10 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性能应与工作泵性能一致,但下列情况除外: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其他建筑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5L/s时;2 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10L/s时。
四:哪个规范里规定了五级油库可以不设消防泵 5分石油库的设计规范的 GB
石油库设计规范中规定的12.2章节。
五:新建油库需要哪些手续 简单地说,先聘请环评单位编写环评报告,送当地环保局窗口即可。复杂的说,有几个事情提醒您:一、油库原有建构筑是否经过环评,并且验收。1、如果经过环评、验收,且是小改造,可不需办理。若是较大改造,应该办理,且办理难度不大。2、如果没有经过环评、验收,且是小改造,可不办(且很难办)。如果是大的改造,则须办。二、是否办理其它审批1、如果不办其它审批手续(如项目核准、安全评价等),则不需办理。但今天的懒惰可能会变成明天的历史遗留问题。2、如果是扩容等需报批的,则必须办理(报发改委办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时即要求环评报告及审批)。所有审批均完成,最终才可办理石油批发/仓储经营证,才能保证合法经营。三、办理程序:1、先做设计(起唬有总平图和方案)。2、聘请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报告。3、提交项目所在地县级环保局。4、(可能)组织报告评审会议。5、领取审批件。四、技术说明1、环评报告书还是环评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俗称环评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版),20万立方米以上的办“书”,其它的编“表”。表和书的评审程序差别较大,这个至关重要。还有是2005版名录和2008版名录差别较大,这个也要注意。2、原有工程是否办过环评、验收:如果原有工程未办过环评,则要补办。补办的程序与新建项目一样,但难度偏大。补办时一般应包含卸油、装油设施,如果有码头,则都要编“书”。3、投入:一般都要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国内单台设备无法满足,需设置一套处理系统),并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有计量装置、有标识、报环保局登记)。一般100万以内就可以解决。环评费:如果报告表,需要5万以内。如果是报告书,约20万吧,另有评审费(吃、住、会议室、专家费)。五、附上:目前建设项目环保问题主要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配套一些规章。但因为上位法《环评法》规定范围过小,且内容延续《条例》,多数环保局使用《条例》,又因《条例》沿袭旧的开工、建设、试运行、验收的步骤制订,与实际差别较大,因此引起法律纠纷和行政案件较多,且多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扩大《条例》范围的嫌疑,其的有效性(法院判案依据)倍受怀疑。因此,修改条例,进而修改20来部环保法律特别必要。
六: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适用于油库吗 适用。此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七:浅论专职消防队如何确保油库安全 40分油库消防安全管理方法一、油库的火灾危险性
凡是用于接收、贮存、发放原油、煤油、汽柴油等整装、散装油品的独立设施或企业的附属仓库统称为石油成品库(以下简称为油库)。它是协调原油生产、加工,成品油供应及其产品中转的纽带,是国家石油贮存和供应的基地。油库是重点防火单位,做好油库的消防安全工作,防止油库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于保障国防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油库有两大类型。一类为专门接收、贮存和发放油品的独立油库;一类为工业、交通或其它企业为满足本身生产需要而设立的附属油库,如机场油库、炼油厂油库等。在各类油库中又可分为:1.地上油库。油罐设置在地面上。2.半地下油库。油罐埋在深度小于罐壁高度一半,且罐内最高液面高于罐外4米范围内,地面的最
低标高不大于3米的抽库。3.地下油库。油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米范围内,地面下的最低标准高为0.2米。4.人工洞油库。油罐等主要设备设置在人工开挖的山洞内。5.水封石洞油库。利用稳定的地下水位,将油品直接封存于地下水位的岩体里开挖的人工洞中。6.水下油库。为了适应海上采油,将油库建设在水下。7.桶装油库。贮存桶装油品的库房、敞棚或露天堆场。油库按库容量的大小分成四级。油库总容量大于或等于5万立方米的为1级;总容量大于或等于1万米小于5万立方米的为2级;总容量大于或等于2千5百立方米小于1万立方米的为3级;总容量大于或等于5百立方米小于2千5百立方米的为4级。油库的火灾危险性主要有:(一)油品的火险特性1.易燃烧
油品属有机物质,主要组成物质为碳氢化合物,油晶遇火、受热以及与氧化剂接触时都有发生燃烧的危险,其危险性的大小与油品的闪点、自燃点有关,油品的闪点和自燃点越低,发生着火燃烧时的危险性越大。2.易爆炸
石油具有容易燃烧的特性,石油蒸汽与空气混合,当达到一定混合比范围时,遇火即发生爆炸,因而具有很大的火灾危险性。3.易产生静电
石油是导电率极低的绝缘非极性物质。当它沿管道流动与管壁摩擦和在运输过程中与车、船的罐、舱壁冲击以及油流的喷射、冲击都会产生静电。静电电位高于4V时,发生的静电火花达到了汽油蒸汽点燃能量(油气最小点燃能量为0.25mj),就会使汽油着火爆炸。4.易蒸发、易扩散、易流淌
油晶在一定温度和密度下容易蒸发。油品的蒸发特性,取决于液体的分子结构与温度。1公斤汽油大约能蒸发0.4立方米的汽油蒸气,煤油、柴油的蒸发速度与温度、密度、蒸发面积、油品表面空气流动速度、油面承受的压力等因素有关。油品蒸发的油气密度,除甲烷外,都比空气大,蒸发出的气体可随风飘散扩展,无风时,沿地面可扩散出50米以外,往往在储存场所的空间、地面弥漫飘荡,在低洼处积聚不散,这样就大大增加了火灾危险性。油品液体密度均小于1,它可沿水面和地面流淌,能在坑洼地带积聚。油品流动扩散的强弱取决于油品本身的粘度,粘度低的油品流动性强,如有渗漏会很快向四周扩散。重质油品虽然粘度较高,但随温度的升高亦能增加其流动性。5.易受热膨胀
油品受热后,温度升高,体积膨胀,若容器灌装过满,管道输油后不及时排空,又无泄压装置,便会导致容器和管件的破坏;另一方面由于温度降低,体积收缩,容器内出现负压,也会使容器如油罐、油桶等,被大气压瘪变形以至损坏报废。6.易沸溢喷溅
重质或含水份的油品着火燃烧时,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燃烧的油品大量外溢,甚至从罐内猛烈喷出,形成巨大的......余下全文>>
八:三级油库消防人员定员人数是多少 平常就4个人 迎接上级检查就是非常6+1了
九:油库油罐消防一般装有什么火灾探测器 这个根据石油化工企业性质一般是设计线缆式的探测器和感光探测器组合,或者是线缆式和可燃气体探测器组合的探测器,一般不是采用单一功能的探测器的 。
十:关于油库冷却水的设计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各行各业的用油量迅猛增加,油库储量由原来的几十万吨、增加到几百、几千万吨,由于库容量增大,消防安全也愈来愈得到重视和规范。苏州市江南石化机械有限公司根据《GB》。石油库设计规范之规定,开发研制了应用于油库各种油罐的消防冷却水幕装置,该产品中主要元件“水幕喷头”,已经公安部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备案批准销售和批量生产。该消防冷却装置现已销往西北、东北、并出口到阿尔巴尼亚,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装置的特点是,将定量水通过喷头形成扇形水流均匀地喷洒在罐壁上形成水膜,水膜沿着罐壁流淌吸收辐射热,起到了消防冷却降温的作用。消防冷却水幕装置是由;钢管、喷头座、水幕喷头、沟槽式接头或法兰组成,经煨制、焊接、机械加工、热镀锌工序组合而成,其优点是:结构紧凑、安装、维修方便,(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地区)使用寿命长达30年,是理想的油罐消防冷却装置。一、环管:采用20#无缝钢管经机械冷煨制、组焊、整体热镀锌而形成。优点是:在镀锌前将喷头座等组焊后进行镀锌,镀锌层完全保护了金属的内、外表面,而现场预制在焊接时破坏了镀锌钢管的镀锌层,因此失去了防腐的作用,尤其是焊接部位耐腐蚀性能更差,即使喷漆处理寿命也不过两年左右。而整体热镀锌寿命可长达三十年以上,因此不会发生钢管腐蚀堵塞喷头而失去该消防设施的作用。二、水幕喷头:水幕喷头的材料是根据用户使用地区要求选择不同材质,现在生产的有;不锈钢、黄铜《H62》、铝合金等。水幕喷头顾名思义就是;喷出的水流象银幕一样与喷淋喷头、冲击式喷头相亥,水幕喷头喷出的水流成扇形,将有限的水量均匀地喷洒在罐壁的一定位置上,经流淌吸收热辐射带走热量而起到冷却降温的作用。而喷淋喷头和冲击式喷头喷出的水流不能均匀复盖罐体的外表面,同时由于水在喷头的作用下部分水流随风飘移得不到充分利用,而且水在喷射中吸收了空气中的热量,所以它的消防降温作用不理想,因此水幕喷头应用于立式储油罐是最佳选择。三、卡式接头是环管联接、密封的主要部件与法兰相比安装维修更加方便、密封性能更加可靠,使用寿命可长达三十年之久。我公司可为用户承接从设计、生产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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