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税务处理在哪学习,现在能报名吗?

>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新手办税指南及国税网上申报流程 - 文章正文
今天Jisiedu月亮岛会计网小编编制了“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新手办税指南及国税网上申报流程”希望能给您学习带来帮助,本来源于网络只能作为参考!  【问题】  个人股权转让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号)的规定,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今天Jisiedu月亮岛会计网小编编制了“所有企业又要报送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吗,新手办税指南及国税网上申报流程”希望能给您学习带来帮助,本来源于网络只能作为参考!【问题】不管有无关联交易,所有的企业都要报送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吗?【解答】根据国税发2009]2号文件规定,只是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填
/BanShuiZhiNan/YSDB17433.html
今天Jisiedu月亮岛会计网小编编制了“非母公司等关联关系公司销售是否需进行关联申报,新手办税指南及国税网上申报流程”希望能给您学习带来帮助,本来源于网络只能作为参考!【问题】非母子公司等关联关系公司的销售(如境内独立法人的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业务)是否需要进行关联申报?【解答】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二章“关联申报”的有关规定:关联关系除从控
/BanShuiZhiNan/YSDB17432.html
今天Jisiedu月亮岛会计网小编编制了“辅导期小型商贸企业转为一般纳税人的程序是什么,新手办税指南及国税网上申报流程”希望能给您学习带来帮助,本来源于网络只能作为参考!【问题】今年3月份成立的小型商贸企业,现在处于辅导期,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转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还需要提前到主管局办理手续吗?【解答】根据(国税发2010]40号)第五条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
/BanShuiZhiNan/YSDB17431.html
今天Jisiedu月亮岛会计网小编编制了“分支机构如何核算,是否需要单独办理税务登记,新手办税指南及国税网上申报流程”希望能给您学习带来帮助,本来源于网络只能作为参考!【问题】总公司是一家海参加工企业,最近在市内又新设了2家专卖店,专卖店已经进行工商注册,请问:(1)专卖店是需要单独进行财务核算,还是需要在总公司一起核算?(2)专卖店需要单独办理税务登记吗?
/BanShuiZhiNan/YSDB17430.html
今天Jisiedu月亮岛会计网小编编制了“向用户收取的管网配套费如何缴税,新手办税指南及国税网上申报流程”希望能给您学习带来帮助,本来源于网络只能作为参考!【问题】我公司为供热企业,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用汽的单位按申请负荷量一次性收取15万元/吨的管网配套费,与今后用户的用汽量多少没有直接关系。这部分收入用于从我公司供热主管网到用户加热站之间
/BanShuiZhiNan/YSDB17429.html
今天Jisiedu月亮岛会计网小编编制了“北京:正为试点房产税做基础性准备工作,新手办税指南及国税网上申报流程”希望能给您学习带来帮助,本来源于网络只能作为参考!3月26日上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杨斌表示,北京正在为推广试点房产税做一些基础性的准备工作,但试点时间尚不确定。另外,他强调政府必须长期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限购政策可能是长期过程。据京华
/BanShuiZhiNan/YSDB17428.html
今天Jisiedu月亮岛会计网小编编制了“发票丢了怎么办,新手办税指南及国税网上申报流程”希望能给您学习带来帮助,本来源于网络只能作为参考!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发票有着特殊的地位,企业对于发票的看重源于我国&以票管税&的税收征管体系。日常生活中,偶尔丢了东西是很正常的,虽然银行卡或者身份证丢了会比较麻烦,但是麻烦并不能有效阻止丢东西。由
/BanShuiZhiNan/YSDB17427.html
今天Jisiedu月亮岛会计网小编编制了“企业降低税务成本的各种方式分析,新手办税指南及国税网上申报流程”希望能给您学习带来帮助,本来源于网络只能作为参考!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目的就是获取利润的最大值。利润的高低是受收入与成本决定的制约,而成本主要是由生产成本与税务成本构成。生产成本降低的对面就可能是管理成本与技术成本的提高,且在一定时期达到一定程度后较难找到
/BanShuiZhiNan/YSDB17426.html
今天Jisiedu月亮岛会计网小编编制了“新手办税指南――复议诉讼,新手办税指南及国税网上申报流程”希望能给您学习带来帮助,本来源于网络只能作为参考!【一、复议的申请】(一)、申请复议的时间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同国家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国家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国家税务
/BanShuiZhiNan/YSDB17425.html
今天Jisiedu月亮岛会计网小编编制了“没有签订协定的非居民企业如何征税,新手办税指南及国税网上申报流程”希望能给您学习带来帮助,本来源于网络只能作为参考!【问题】非居民企业派其雇员至中国境内提供咨询劳务,如果我国与该非居民企业所属国间没有签订协定,该如何征税?要区分构成常设机构与否?是统一按25%的税率征税,还是按10%的税率征税?【解答】与我国没有签订
/BanShuiZhiNan/YSDB17237.html
本栏目新最资讯TOP20
城市分站加盟问:我公司股东办理需要向税务报送哪些资料?
答:个人股权转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应同时报送如下资料:(一)股东变更情况报告表;(二)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三)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四)发生股权转让企业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五)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六)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因此,个人转让股权办理相关申报手续时应按上述文件规定携带相关资料。【】
责任编辑:泥巴姐
&&&&&&&&&&
实务课程分类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本站热词:
您所在的位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2号
  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股权转让是指非居民企业发生《通知》第七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其中《通知》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包括因境外企业分立、合并导致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被转让的情形。?  二、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于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0日内进行备案。属于《通知》第七条第(一)项情形的,由转让方向被转让企业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属于《通知》第七条第(二)项情形的,由受让方向其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股权转让方或受让方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备案事项;代理人在代为办理备案事项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备案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股权转让方、受让方或其授权代理人(以下简称备案人)办理备案时应填报以下资料:?  (一)《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表》(见附件1);?  (二)股权转让业务总体情况说明,应包括股权转让的商业目的、证明股权转让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股权转让前后的公司股权架构图等资料;?  (三)股权转让业务合同或协议(外文文本的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四)工商等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  (五)截至股权转让时,被转让企业历年的未分配利润资料;  (六)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已经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备案人可不再重复报送。其中以复印件向税务机关提交的资料,备案人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字后加盖备案人印章;报送中文译本的,应在中文译本上注明“本译文与原文表述内容一致”字样,并签字后加盖备案人印章。?  四、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受理备案,资料齐全的,应当场在《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表》上签字盖章,并退1份给备案人;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备案人各应补正事项。?  五、非居民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属于《通知》第七条第(一)项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就备案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全部备案资料以及处理意见层报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在调查核实时,如发现此种股权转让情形造成以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包括转让方把股权由应征税的国家或地区转让到不征税或低税率的国家或地区,应不予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六、非居民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属于《通知》第七条第(二)项情形的,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形予以处理:?  (一)受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在同一省且同属国税机关或地税机关管辖的,按照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执行。?  (二)受让方和被转让企业不在同一省或分别由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管辖的,受让方所在地省税务机关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意见后30日内,应向被转让企业所在地省税务机关发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告知函》(见附件2)。?  七、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未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或备案后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八、非居民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属于《通知》第七条第(一)项情形且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的,若被转让企业股权转让前的未分配利润在转让后分配给受让方的,不享受受让方所在国家(地区)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含税收安排)的股息减税优惠待遇,并由被转让企业按税法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到其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九、省税务机关应做好辖区内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管理工作,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报送《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实施之前发生的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事项尚未处理的,可依据本公告规定办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号)第九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链接:

我要回帖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