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导游证是不是免门票要工作几年才可以申请领队

领队证一定要有三年导游经历才能考吗?_百度知道
领队证一定要有三年导游经历才能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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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专科以上学历,有国导证3年以上。有出境权的国际旅行社才可以报名考试因为每个社都是有配额的,而且需要集中培训,考试权归国家旅游局,市和省旅游局可以报名但没有考试权。英语四级以上才可以参加领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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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证和导游经验没关系,可以从来都没当过导游直接考领队证 但是报考资格是国际社正式员工(领工资、交社保的),有人通过在国际社挂职也可以考,但是政策一直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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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证是你所服务的国际旅行社为你申请的,因此,申请条件取决于旅行社的规定。一般是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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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只要你所在的旅行社具有出国资格就可以向旅游局申报,不过有一定的名额在。
领队证是你所服务的国际旅行社为你申请的,因此,申请条件取决于旅行社的规定。一般是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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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导游@跟谁学
【领队证和导游证的区别】推荐阅读【领队证和导游证的区别】相关问答
我是旅游专业的,也考过导游证了,亲身经历给你一些建议
1.报名,你可以去各省的旅游网看时间,准备几张两寸照片和大概三百多元去当地旅游局报名(反正江苏是三百多)
2.不要把导游证想象的太困难,导游证的过关率是30%,但是你要知道每年都会有一大批社会人员也来参加这种考试,你作为一个大学生,竞争力是非常强的,所以说,如果你是旅游专业的,两个星期,很负责的告诉你,够了,两个星期,全部的精力用上来,足够
领队是出团公司的前线代表,他负责带领团友(客人)到旅游地(外地)。
导游是当地接待单位的前线代表,他们因为对当地旅游具有专业的认识,协助旅行团安排参观景点的先后次序,以及介绍观点特色、历史、典故、娱乐等。
如果你在国际旅行社工作,一切规定都是纸老虎,我也没有导游证考的领队证,证下来马上就带团了,一切都很简单。一年考两次。至于证要不要上交偶就不晓得了
导游资格证就是我们所说的从业资格的考试,一般我们说的考导游证,就是考的资格证,有了资格证之后,找旅行社挂靠,申领导游IC卡,也就是导游证,是出团的时候带的那个。
旅游计调师,应该说是旅游咨询师,我们学校07年第一年考试,我们专业老师说是新生的专业,也是计调的一种资格证书,比导游证还贵,但是我觉得不实用,因为没有实际经验的计调,即使你有资格证,还是无法提供给客人满意的咨询,其实考的那些内容都是考导
似乎不像上面说的那样吧,这是外行的理解。
按导游业务划分来讲,导游分为地方陪同导游和全程陪同导游,也就是我们常常听到的地陪和全陪。
领队一般指带领出境团的导游人员,也就是海外领队,是由组团社派出的陪同游客前往国外的全程陪同人员。领队的要求要比导游高一些,领队常常有经验丰富的导游所担任,而且必须考取领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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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旅游局办公室下发关于领队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领队管理由资格准入制改为备案管理制,旅游主管部门不再对领队从业进行行政审批。为贯彻实施有关旅游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领队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就取消“领队证核发”许可对《旅游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八条至第一百零三条的相关规定作了修改。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公布的《旅行社条例》,以及日国家旅游局令第42号修改公布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领队管理由资格准入制改为备案管理制,旅游主管部门不再对领队从业进行行政审批。为贯彻实施有关旅游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领队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领队人员学历、语言能力、从业经历条件的认定
(一)大专以上学历。
包括普通高校、成考、自考及国家承认的其他形式的具有大专及以上的同等学历。(详见附件2)
(二)语言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通过外语语种导游资格考试;2.取得国家级发证机构颁发的或国际认证的、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对应语种语言水平测试的相应等级证书。(详见附件3)
(三)从业经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以上旅行社业务经营经历;2.两年以上旅行社管理经历;3.两年以上导游从业经历。(详见附件4)
二、关于边境旅游领队、赴台旅游领队的条件
(一)边境旅游领队。
从事边境旅游领队业务的人员,应取得导游证,并与委派其从事领队业务的、取得边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学历、语言、从业经历等条件由边境地区省、自治区结合本地实际另行规定。
(二)赴台旅游领队。
从事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业务的人员,应符合《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暂不实施在线备案。
三、关于领队备案、取消备案流程
(一)与出境社、边境社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换发电子导游证的导游,登录自己的平台账号上传本人的学历证书、语言等级证书及劳动合同的扫描件。(语言等级证书备案功能将于8月31日启用)
(二)出境社、边境社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使用“领队备案管理”功能,将符合条件的导游备案为领队。(边境旅游领队备案功能将于8月31日启用)
(三)出境社、边境社取消领队备案的,可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使用“取消备案”功能取消领队备案。
领队应当对其填报、提供的学历、语言能力、从业经历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旅行社应当严格审核领队填报、提供的有关材料。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领队备案、从事领队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对领队依照不具备领队条件从业、对旅行社依照委派不具备条件的领队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关于原有领队备案事宜
根据《立法法》第九十三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的规定,日《旅游法》施行前已取得领队证(被依法吊销的除外)、且于日前持有导游证的人员,可按照《旅游法》施行前对领队学历、语言、从业经历等的有关规定,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备案后,继续从事领队业务。
请各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将日《旅游法》施行前已取得领队证(被依法吊销的除外)、且于日前持有导游证的人员,按附件1表格模版汇总后,分别以纸质、电子版两种形式,于日前统一一次性报送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请各地认真负责、公正严谨地做好此项核报工作。
网站地址如下:http://www.cnta.gov.cn/zwgk/385.s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附件:1.原有领队人员名单汇总表2.领队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的细化标准3.领队人员语言能力等级认定最低要求的细化标准4.领队人员从业经历条件的细化标准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联系人:江伟,电话:,邮箱:ldc@cnta.gov.cn)
以下是江苏省旅游局转发《关于领队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领队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各设区市旅游局(委):近日,国家旅游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领队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旅办发(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原有领队信息报送工作明确如下:一、原有领队信息收集各出境游组团社认真梳理本公司正式员工中持有领队证的人员信息,按照附件1(原有领队人员名单汇总表)(按领队证号由小到大进行排序)进行如实汇总后,与填报签订好的“承诺书”(附件2)一并报送市旅游局(委)。二、原有领队信息报送各市将出境社报送的“原有领队人员名单汇总表”进行汇集整理后打印盖章,与各出境签订的“承诺书”一起于8月29日下午17:00前寄送至省旅游局管理处,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Excel版)。三、严肃认真做好原有领队信息整理工作领队备案事宜涉及单位多、人员广,时间跨度大,各市及各出境游组团社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要指定专人做好领队人员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不漏报、不多报。出境社对本社所报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瞒报。附件:1.原有领队人员名单汇总表2.承诺书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领队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旅游局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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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为何要修改?取消“领队证”意味着什么?
修改旅游法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对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至第一百零三条的相关规定作了修改,取消了领队资格审批。消息一经传出,引发业界关注。历经3年“考验”,旅游法为何要修改?取消领队资格审批会给旅游业发展带来哪些影响?就此,记者采访了相关各方。首次修改旅游法这是旅游法实施3年来首次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第三十九条修改为“从事领队业务,应当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委派其从事领队业务的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二是删去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的“领队证”,修改为“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三是将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修改为:“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四是删去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中的“领队证”。五是将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中的“领队证”修改为“不具备领队条件而”,删去第二款、第三款中的“领队证”。据介绍,此次对旅游法相关条款作出修改,是为了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和今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取消“领队资格”行政许可决定的精神,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要求,国家旅游局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创新,着力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取消领队资格审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务实之举,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旅游创业创新的市场活力。取消领队资格审批此次修改集中在“领队证”上,修改后,全文不再出现“领队证”三字。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韩玉灵介绍,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没有专职领队,“领队”一词首次在旅游法规中出现,是在1996年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第25条中,此后在《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团队须在领队带领下进行旅游。2000年,国家旅游局全面实行领队制度。随着我国出境旅游快速发展,领队人员需求急剧增加,但领队业务本质上依然是导游业务。本次取消领队资格的行政许可,有利于调动导游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主任宋瑞说,这次修改的内容主要集中于领队的管理。随着旅游者出游方式以及旅行服务提供方式越来越多样化,这次修改是根据现实发展对旅游法所做的必要调整,尤其是顺应了出境游市场的变化。“修改前,旅游法规定符合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领队证,但关于申请领队证并没有细化条款,导致有些地方或推行备案制度,或取消许可,领队证申领缺乏统一标准。”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研究会理事李广认为,此次取消领队资格审批,实际上是把领队等同于导游的一个业务分类,只要导游具备语言、学历、从业经历等条件,都可从事领队业务。“这实际上是对导游的业务分工做了一个法律上的明确和细化。”“取消领队资格审批,是国家简政放权的重要体现。”厦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部经理、国家高级导游员霍金龙说,此前,导游证、领队证同时存在,虽然不同工种有所侧重,但办证程序过于复杂,审批过程相对烦琐,此次简政放权很有必要。中国旅游研究院副研究员杨彦锋认为,修改之后,委派导游行使领队职责交由旅行社自主管理,强化了旅行社对领队的管理责任,也便于旅行社根据业务需求进行岗位调配。简政放权获点赞取消领队资格审批,引起业界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一线导游、领队、旅游企业负责人、专家纷纷对此举给予积极评价。青海康辉国际旅行社副总经理董伟、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资深领队杨金辉都认为,此次修改有利于管理带团领队、规范领队行为,维护游客和旅行社利益。资深领队、导游培训师胡延华认为,取消领队资格审批,简化了程序,可以使优秀领队脱颖而出,使人才流动更加便利,适应市场变化。“这一修改响应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改革的倡议,是进一步激活旅游市场和人力资源的举措。”李广说,取消领队资格审批,把旅行社企业内部的岗位、员工分类管理行为下放给企业,由企业根据经营情况及导游业务能力来决定哪些导游可以从事境外带团业务,实际上是企业自主行为,是把领队管理从封闭的行政化管理转向由企业管理的制度化转变,符合市场化趋势。吉林省旅游局行政审批办主任张立军说,本次修改相当于取消了领队证,而对于领队人员的资格由旅行社认定,备案到旅游部门,一方面有利于减轻旅游企业负担,减少过多行政审批对于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束缚,同时也对出境人员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教授李娌介绍,修改后,具有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成为从事领队业务的前提条件,这是非常积极的,因为只有从事过基础导游工作,才可能更好地提供出境旅游服务,更好地应对带团过程中的各种突发问题。”同程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旅游法修订便于旅游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国务院有关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为旅游企业和广大导游工作者带来了便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领队资格审批后,是否意味着旅游主管部门不再对领队进行管理?就此,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简政放权并不是一放了之,而是着重放管结合、科学管理、事后监督。据悉,领队管理将由资格准入制改为备案管理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国家旅游局正在制定、修订相关规范,加强对领队证取消后领队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韩玉灵说,相关部门依据旅游法规定,细化领队条件规定,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相关旅行社企业应当认识到,取消“领队资格”行政许可,实际上加重了旅行社对其员工的管理职责,应当加强领队培训和教育,采取措施保证该群体的合法权益。厦门市导游协会副会长黄磊认为,“此次修改表面上看是对出境领队人员取消监管,实质上是提高了对出境组团社的管理要求,体现了对市场与人才关系的尊重,也一定程度上对导游人员的从业素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有部分专家提醒,旅游法修改后,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也应及时跟进,例如《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行社条例》《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关于申请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领队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出境旅游领队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文件应及时作出相应修改。(采访组成员:邢丽涛/左登基/沈仲亮/张宇/赵利/李金枝/唐仲蔚)来源:中国旅游报 & 作者:邢丽涛 & 图片来源:乐途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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