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里的QQ邮件员工入职登记表表格该怎么打入字

员工入职登记表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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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民 族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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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经历 (高中起) 时间    学校名称    
证书情况 专业技能 技能名称   等级   获取资格时间    证书    有效期 家庭情况 姓名
联系电话 父亲 母亲员工入职登记表中应注意的几个重要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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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登记表中应注意的几个重要栏目
入职申请表是员工基本情况的反映,一般包括员工基本信息、学历与履历、联系地址、联系人、电话与通讯方式、直系亲属、紧急情况联系人与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公司对员工信息的重要资料。要求其具有真实性、管理便捷性。在入职登记表中,我们建议强化以下几个功能:1、如实告知义务:在入职申请表中,要明确告知员工履行诚实义务,如实告知内容相关内容,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资料、履历、是否与其他企业仍有竞业限制协议、保密义务、身体状况、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吸毒史等。并用专门条款说明:员工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虚假陈述,一经发现,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因虚假陈述或提供假证件、资料而导致的工伤、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全部由员工本人承担全部责任。2、重视约定文书的送达地址或文件邮箱:在入职表中设置联络地址或联系人、电话、邮箱等,并作为公司联系员工的通讯方式的约定。对于强公公司管理具有重要作用。(1)是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文件,可以通过邮件发送而不必采用书面形式,便于节省公司成本,也便于管理。(2)是在实际的劳动管理中,由于员工因违纪等情况,公司需要向员工发送有关的文书文件。有些对员工不利的文件员工往往会拒签,此时,通过约定的地址、邮件发送,可以便于向员工送达。三是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顺利地联系到员工的家人。3、设置特殊岗位入职前体检结果:对一些可能涉及到的职业病岗位,应作体检。如发现有疑似职业病的,或者高血压等容易突发疾病的应慎重录用。4、对特殊工种,比如司机、电工等,由员工签名保证其真实性,并应对其证件进行核实,以免因无证或持假证发生意外事故后给公司造成损失。作者:广东鼎方律师事务所李律师 。欢迎关注个人微信号:szlyxls。文章图片选自网络图片。本文章为原创,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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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推荐TA的最新馆藏考核登记表不能代替劳动合同_凤凰资讯
考核登记表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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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方玫法官介绍: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须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员工入职登记表是否能从法律效力上等同于劳动合同,法院将严格对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条款,对员工入职登记表的内容进行审查,如欠缺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则不能视为已签订劳动合同。
原标题:考核登记表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去年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收到1982件劳动争议案件广州日报讯 (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王念、陶亚端、王艳)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劳动者权利保护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也是法院受理案件的一个重要类型。2015年,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收到劳动争议案件共1982件,2016年截至4月底收到劳动争议案件872件。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些特殊案例提醒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例一:拒绝加班被解雇劳动者能否获赔偿金?席先生是某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通知席先生加班,但他以公司已拖欠3个月的工资未支付为由予以拒绝,该公司以席先生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解雇。席先生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经审理,仲裁机构与法院支持了席先生的请求。市第一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单元法官尹方玫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用人单位有权在法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加班加点,但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案例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付两倍工资杜先生入职某公司时,填写了一份“入职员工考核登记表”,但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在入职即将满一年时,杜先生离职并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加付一倍工资。经过仲裁机构及一审法院的审理,该公司须向杜先生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一审宣判后,公司不服,认为“入职员工考核登记表”明确记载了杜先生的身份情况、工作岗位、试用期限、工资标准,并有公司负责人的签名与盖章,具备劳动合同的基本要件,应当视为劳动合同,上诉至二审法院但被驳回。尹方玫法官介绍: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须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员工入职登记表是否能从法律效力上等同于劳动合同,法院将严格对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条款,对员工入职登记表的内容进行审查,如欠缺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则不能视为已签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须经试用录取,则可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未达到录用标准的可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须在试用期期满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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