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合并免纳个人所得税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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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工资外的税后奖金合并工资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员工当月工资除外,取得的其他税后奖金,如何合并进工资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实用案例,供大家参考。
  案例:员工当月工资薪金9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545元,另外公司又奖励其税后的科技奖6000元(净领额),当月合并怎样计算其个人所得税?
  目前,总局对企业负担员工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文件涉及以下两个: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第十四条关于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税款的计征办法问题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一)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详见税率表一、二、三)对应的税率;公式(二)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
  一、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处理
  对于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直接按国税发〔1994〕89号文件中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式,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人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企业应代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的处理
  (一)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者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的,应将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含税收入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中&不含税收入额&替换为&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同时将速算扣除数和税率二项分别乘以上述的&负担比例&,按此调整后的公式,以其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收入额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应纳税款。即: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文件仅对单位为员工定额负担税款(如单位负担200元),定率负担税款(如单位负担20%)明确了计税方法,但对问题所诉负担一定收入的税款没有明确规定。
  此种方式下,会有两种计算方法。假设均不考虑社保等扣除项目。
  第一种,先全部计算税后所得,再计算税前所得、应纳税额,从而得出企业负担税额:
  9000元工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后员工取得税后所得为9000-〔()*20%-555〕=5.
  全部税后所得为455,即不含税收入额。按公式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为:(-1005)/(1-25%)=13266.67
  应纳税额为:%-.
  员工净所得:.67=12688.33.
  企业需要负担税额:=1766.67
  第二种,先全部计算税前所得,再计算应纳税额,从而得出企业负担税额:
  6000元净所得换算成税前所得为(此时理论上不能减3500费用,因3500费用只能扣除一次):
  设税前所得为X,那么6000=X-(X*20%-555)
  解得X=6806.25
  或:6000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因不再扣除3500元费用也即税前所得)为:()/(1-20)=6806.25
  税前所得合计为=15806.25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0)*25%-
  员工净所得:.56=12928.44.
  企业需要负担税额:=1556.56
  如果可以扣除3500费用:
  设税前所得为X,那么6000=X-〔(X-3500)*10%-105)〕
  解得X=6161.11
  或:6000部分应纳税所得额为:(5)/(1-10%)=2661.11
  6000部分应纳税额为:%-105=161.11
  6000部分税前所得为:=6161.11
  税前所得合计为=15161.11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0)*25%-
  员工净所得:.28=13089.72.
  企业需要负担税额:=1365.28
  基于此,不同的计税方法,个人应纳税款及企业需要负担的税额是有差异的,总局应对此做出明确规定,以方便基层税务机关及企业单位依法执行。
  来源:每日税讯精选 作者:何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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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5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比较复杂,使用本计算器可以方便的算出应纳税款金额和税后收入。
每月工资:元
各项社会保险费:元
起征额:国内:3500元外籍:4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缴税款:元
税后收入:元
年终奖总额:元
上年月数:
应纳税所得额: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缴税款:元
税后收入:元
收入总额:元
经营月数:
应纳税所得额: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缴税款:元
税后收入:元
收入类型:
对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收入额:元
应纳税所得额: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缴税款:元
税后收入:元
本计算器计算结果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或金融建议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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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面计算结果、计算公式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征收规则为准。
"工资、薪资所得"的计算方式说明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速算扣除税
不含税级距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案例说明:
1、张小明2014年1月份工资收入4800元,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为600元,则张小明这个月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3500元) = 4800 - 600 - 3500 = 700元,应纳税所得额700元不超过1500元,适用税率表一级,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速算扣除数 = 700 x 3% - 0 = 21元。
2、黎明2014年3月工资19000元,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000元,则纳税多少?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3500元) = 19000 -3000 - 3500 = 12500元,应纳税所得额12500元超过9000,不超过35000元,适用税率表四级,对应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速算扣除数 = 12500 x 25% -1005 = 2120元。
"年终奖"的计算方式说明
应纳税所得额 = 年终奖金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平均每月收入金额
速算扣除税
不超过1500元的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注:1、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与工资税率表相同,只是他们计算方式不一样。
2、参照本表时,一定要拿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每月收入金额,与上表进行比照,得出年终奖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案例说明:
1、冯某2014年领取了1月份工资的同时,也领取2013年度的年终奖金12000元,1月份工资4000元,当月各项社会保险费400元,此时冯某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应纳税所得额 = 4000 - 400 - 3500 = 100元。
工资应纳个税 = 100 × 3% - 0 = 3元。
年终奖金12000元,除以12后,每月平均1200元,对照上述年终奖税率表得到,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则应纳个税为:
年终奖金应纳税额 = 12000 × 3% - 0= 360元。
2、冯某2014年领取了1月份工资的同时,也领取2013年度的年终奖金24000元,1月份工资3000元,当月各项社会保险费400元,此时冯某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应纳税所得额 = 3000 - 400 - 3500 = -900元,小于0。
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 = 24000 - 900 = 23100元。
平均每月收入 = 23100 / 12 = 1925,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年终奖应纳税额 = 23100 × 10% - 105 = 2205元。
"个体商户生产、经营所"的计算方式说明
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及损失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速算扣除税
不超过15,000元的
超过15,000元至 30,000元的部分
超过30,000元至 60,000元的部分
超过60,000元至 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对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算方式说明
应纳税所得额 = 经营收入金额 -(减除必要费用 × 经营时间)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速算扣除税
不超过15,000元的
超过15,000元至 30,000元的部分
超过30,000元至 60,000元的部分
超过60,000元至 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注:上述公式中的“减除必要费用”,当前个税税法规定为3500元,经营时间以月份为计算单位。
案例说明:
1、冯三在2014年,承包一个学校的食堂,经营时间为12个月,年终取得各项经营收入总额20万元,各类经营相关成本费用支出10万元。
收入金额 = 经营总额 - 各项成本费用支出 = 20万 - 10万 = 10万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金额 -(减除必要费用 × 经营时间) = 10万 -(2000 × 12 ) = 76000元
应纳税额 = 76000 x 35% - 6750 = 19850元
"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方式说明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 (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
速算扣除税
不超过20,000元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注:1、劳务报酬所得在800元以下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
3、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
案例说明:
1、张三因给某公司技术服务支持,收支了5000元的劳务报酬,其劳务报酬收入所得金额超过4000元,应纳多少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 (1 - 20%) = 5000 × (1 - 20%) = 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4000元没有超过20000元,处在劳务税率表的一级,适用20%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4000× 20% - 0 = 800元。
"稿酬所得"的计算方式说明
应纳税所得额 = 稿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稿酬所得(超过4000元)×(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14%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为14%。
案例说明:
1、知名网站个税精灵资深专家,打算撰写并出版《个人所得税一本通》书籍,出版商同意付2万元稿费,那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应纳个税 = 20000 × (1 - 20%) × 14% = 224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算方式说明
应纳税所得额 = 特许权使用费(不超过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特许权使用费(超过4000元)×(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案例说明:
1、张某通过某中介机构将自己获得的一项专利技术转让给别的公司,取得收入10万元,成交时支付相关税费共计1万元整,且能提供有效的合法凭证。
应纳个人所得税 = (10万 - 1万) × (1 - 20%) × 20% = 14400元。
"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算方式说明
应纳税所得额 = 财产租赁所得(不超过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财产租赁所得(超过4000元)×(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优惠政策:对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自日起暂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案例说明:
1、小王2014年一月份出租其住房,每月租金3800元,那么他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小王出租房屋,属于个税税法规定的财产租赁所得范围,需征收个税。因月租3800元,没有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3800 - 800 = 3000元,财产租赁个税税率为20%,但自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所取得的收入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则应纳税额 = 3000 × 10% = 300元。
"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算方式说明
应纳税所得额 = 财产转让收入金额 - 财产原值 - 相关税费及装修费等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0%)
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案例说明:
1、王五今年2014年出售自己的一套二手房,当时新购时花费50万元,缴纳各税费3万元,自己又装修房子花费7万元,现在房子成交价格为100万元,应缴纳多少个税呢?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二手房交易收入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范围,需缴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 = 财产转让收入金额 - 财产原值 - 相关税费及装修费等 = 100万 - 50万 - (3万 + 7万) = 40万,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0%)= 40万 × 20% = 8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算方式说明
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金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个人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 以支付单位或个人每次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个人的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的计算方式说明
应纳税所得额 = 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0%)
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注:偶然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以每次取得的该项收入为一次。
案例说明:
1、李四于日,购买彩票中奖,获得奖金10万元,应缴多少个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此项收入为偶然所得,需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且不扣除任何费用,应纳税额 = 10万 × 20% = 2万,据此发放奖金单位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万元,李四最终可以拿到手的奖金为8万元。
"其他"的计算方式说明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金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的所得额 × 税率(20%)
适用20%比例税率
注:其他收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为收入总金额,不扣除作何费用。
常用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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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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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一月的工资与本月一起发放是否合并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
  【问题】
  我单位有一位员工辞职,本月发放上个月工资10000元,另外补发一个月的工资,在本月一起发放,是否合并计算扣缴?补发辞职人员的工资是否有?
  【答案】
  应当与当月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某些地方上有规定的,遵循地方规定)。补发辞职人员工资也是一样,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离职一次性补偿有优惠,但补发工资是没有优惠的。
  内蒙古、云南、广东、青海有地方性政策规范,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并入所属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关于补发工资等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由于职务晋升、工作调动、新进人员定级等原因,按照相关工资政策规定标准调资补发以往月份工资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说明,情况属实的,可将补发工资分摊与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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