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任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坚持依法治安,强化源头治理,努力实现本质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即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即政办字[2016]11号),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 (一)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实现全镇安全生产“三个明显”、“两个转变”,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提高、安全状况明显好转,转变“政府忙、生产经营单位闲”和“政府担心、生产经营单位粗心”的状况,职工由“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
& &(二)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通过摸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细化每一家单位属地、行业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消防、质监、环保、国土、气象等)及责任人,明确管理职责,完善管理机制,落实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监管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监管责任全覆盖。
&& (三)创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存在的隐患和风险程度,实施分类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分级管理、分类施策,通过全员安全培训、严格监督执法、强化风险防控、隐患挂牌督办、发动基层巡查、鼓励群众举报、购买社会服务,以及通过转型升级整治消除重大隐患单位和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立体监管”措施,不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 二、职责分工
(一)镇级层面:镇级领导要按照《中共移风店镇委员会移风店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移发[2016]3号),加强对所分管的行业领域和所包管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督查,及时帮助本管区、村庄、企业、单位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每月带队对所分管的行业领域和所包管区的村庄、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1次,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对活动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调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活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重要事项,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专项督导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
(二)生产经营单位层面:对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以及《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双七条”责任落实情况,依法组织员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定期排查治理隐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安监办(附件2)。
&& &(三)管区、村庄层面:排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摸清每一家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建立安全生产实名制监管台账和“一企一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站所和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根据摸底情况提出拟关闭取缔或者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安监办通过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委托专家查隐患、领导定期督查、组织管区和村庄巡查、发动群众举报等措施,实现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无缝隙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村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安监办(附件2)。
& &(四)行业部门层面:摸清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监管对象底数,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实名制监管台账和“一企一档”;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制定全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编制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指导管区、村庄安全检查和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纠;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即墨市委市政府《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部门有关职责分工见中共移风店镇委员会移风店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
三、实施方法步骤
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
1.制定工作方案。各管区、村庄、部门要结合辖区、行业特点,认真落实我镇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培训,使全体机关干部、所有村庄和生产经营单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2.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安监办和各部门要通过各管区、村庄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一下达自查自改指令书,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收。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分别对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程和规定等,结合本单位类别和设备、设施、工艺、材料等情况,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量身编制自查自纠清单,组织技术力量和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生产经营单位自身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有关服务机构和专家帮助查改。同时,组织广大职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单位发展”活动,积极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完成后,要认真总结自查自改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建章立制和加强安全管理等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情况,并向镇安监办和行业部门报告。
& &(二)核清家底(2016年3月至4月)。
&&& 1.划清责任界限。各管区、村庄牵头,镇村建设中心、国土资源所等部门参与,厘清各区位安全生产管理地理边界和责任,确保界限清楚、职责明确、不留盲区。
2.普查底数。各管区、村庄要结合已经建立的网格化实名制监管企业台账和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生产经营单位信息,组织机关干部分片包村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调查摸底。生产经营单位信息重点登记以下内容:单位名称、行政区域、工商注册号(机构代码证)、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附件3),相关行业单位可以结合行业实际进行内容调整。管区、村庄要把村级工业聚集区、设在居民住宅内的小作坊、小加工点等做为排查重点,全面排查无证无照、非法违法单位,做到全覆盖、无缝隙、不留死角。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部门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对所有监管对象(包括企业、单位、农机、特种设备、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等)进行摸底调查。
&&& 3.建立监管台账。村庄和部门分别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网格化实名制监管台账(附件4),并明确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对象)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和专业监管部门(消防、质监、环保、国土、气象等)及具体责任人,做到“一村庄一台账、一部门一台账、一行业一台帐”;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信息调度和分析,确保行业和属地有关监管信息的吻合。
&&& 4.分类分级管理。行业监管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日常执法检查清单,结合分类分级情况制定全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加大重点单位执法频次。各管区要指导、督促村庄根据划分的生产经营单位行业类别和风险等级,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确保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每年监督检查全覆盖。部门执法计划要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集中执法(2016年5月至10月)。
1.属地政府:按照全年计划和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采取日常执法检查、与部门联合执法、组织村庄巡查、聘请专家排查等多种方式,确保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监管。突出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镇安委会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村庄落实停产、停建、停电、停水等强制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拒不接受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单位,及时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镇安委办,对责任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经督促无法彻底整改的,由管区、村庄及时提出关闭意见并上报镇工作领导小组。
2.行业部门:按照全年执法计划和执法检查清单,对监管行业领域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严格做到“五个一律”,即凡是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凡是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顶格处罚;凡是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有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或者即将倒闭的“僵尸”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吊销企业相关证照。部门执法检查情况,包括查封、关闭、取缔、停产停业等情况每月上报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四)督查考核(2016年2月至12月)。
&&& 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下设专门办公室,并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对各管区、村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事先告知检查内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即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附件5)落实情况,抽查督查情况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信息库,定期公布诚信守法企业信息,对失信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不良信用记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意识,加强自我管理。
对管区、村庄、部门重点督查生产经营单位摸底、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等工作落实情况,对于排查摸底底数不清的,应查未查或者检查不细的,由镇政府或镇安委会召集纪检、安监、工会等有关部门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因漏查漏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上限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秩序,凡无故未参加集中培训的,一律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纳入重点执法,并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督查,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对员工认真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是全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重要举措。镇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听取汇报、调度进展情况,集中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各管区、村庄、部门一把手为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按照活动方案和工作布置,加强对辖区和行业开展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安全培训。将安全生产培训作为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大投入,采取分类分级、分期分批的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市安委办负责组织规模以上和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镇街、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安监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管能力。镇政府负责对全体机关干部、村级巡查员、规模以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管区、村庄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对内部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行业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机关干部和监管行业领域单位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督促监管单位对全体员工开展全员培训。建立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师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由市政府统一为企业培训专业培训师,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培训,职工人数少于50人的可以从同行业中聘请专业培训师对员工进行培训。
&& (三)创新监管模式。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工商所每月向安监办通报新增或注销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国土资源所、镇村建设中心、经发办等部门及时向安监办通报项目立项审批等信息,派出所、安监办、镇村建设中心等部门及时将注销(或吊销)安全相关许可信息通报工商所,实现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各管区、村庄每月第二周、第四周周五上午11点前向安监办提报本管区、村庄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新增情况(附近5)。安监办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的数据库,及时掌握变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对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奖励,调动生产经营单位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自觉性。
(四)严格考核奖惩。镇安委办将此次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管区、村庄、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效果不实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对因搞形式、走过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在依法上限问责企业相关负责人主体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员的监管责任。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纳入考核。移风片区安监办联系电话:,邮箱:;七级片区安监办联系电话:,邮箱:。
附件:1.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
&&& 2.生产经营单位、村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
&&&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表
&&&&&&& 4.生产经营单位网格化实名制监管台账
&&&&&&& 5.各村庄生产经营单位动态管理表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 &&&&&&&&&&&
&移风店镇人民政府
&&&&&&&&&&&&&&&&&&&&&&&&&&&&&&&&&&&&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10" Month="3" Year="年3月10日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壮举&&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显文&& 党委委员、副镇长
乔茂先&& 人大主席
李法友&& 正局级组织员
王慧敏&& 党委副书记兼政协工委主任
刘方华&& 党委副书记
王江英&&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江联世&& 党委组织委员
江云永&&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赵弘志&&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邱正伦&& 副镇长
于恒臻&& 副镇长
王& 伟&& 副镇长
于& 珊&& 社会事务办主任
刘志林&& 副局级干部
张崇明& 移风店派出所所长
刘建光& 七级派出所所长
成& 员:徐启法&& 安监办主任(移风片区)
吴世忠& 安监办主任(七级片区)
吴双文&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时彩霞& 食安办主任
赵乙欣& 现代农业办主任
辛克杰& 水利站站长
乔胜先& 民政办主任
李俊俊& 镇村建设中心主任
刘景辉& 扶贫办主任
衣修恭& 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
鲁善宇& 招商办主任
刘方科& 经发办主任
赵礼贵& 环境整治办主任
王开河& 公路站站长
张克伟& 七级教委主任
韩延松& 移风店教委主任
王文鹏& 广播站站长
张成法& 七级卫生院院长
周宗启& 移风店卫生院院长
朱利群& 七级供电所所长
姜法杰& 食药中队队长
郑瑞尧& 七级国土资源所所长
周& 晖 & 移风店国土资源所所长
王新伟& 动检站站长
于洪亮& 蓝村交通所所长
孙潍喜& 刘家庄交通所所长
郑永超& 段泊岚环保所所长
闫忠先& 蓝村交警中队队长
陶& 斌& 段泊岚交警中队队长
刘述勇& 工商所所长
黄丙超& 移动公司经理
李& 城& 联通公司负责人(移风片区)
王振生& 联通公司负责人(七级片区)
孙举华& 粮所所长
刘丽华& 七级邮政局局长
黄俊君& 移风店邮政局局长
各管区包村干部
村庄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由吴显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一、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一)按照会议通知,按时参加应由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和活动;
(二)按时参加应由主要负责人参与的重要安全检查活动;
(三)涉及本单位的上级重要安全生产文件应履行内部收发文程序,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四)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每季度带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记录在案;
(五)组织制作《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挂图,悬挂张贴在宣传栏、警示栏、公告栏、会议室、培训室、车间或其他办公、工作场所的显著、醒目位置;
(六)非煤矿山、危化品、石油天然气管道、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及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在重点时段24小时有领导干部带班值守。
二、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班组长、一般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各个岗位的责任范围及其考核标准;
(二)各项责任制应经过充分讨论后以企业内部程序文件形式印发,按门类印成单行本,发至每名员工;
(三)各重点岗位责任制应在操作室等工作场所张贴悬挂,做到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每月对各项责任制落实情况逐级进行检查,检查情况排名通报;
(五)建立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有两个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要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应由双方分别指定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学习参观等临时性外来人员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应接受不少于15分钟的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由熟悉现场安全的人员陪同引导。未成年人严禁进入作业现场。
三、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体系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涵盖生产经营单位全过程和全体员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投入、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安全检查、危险作业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奖惩、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制度。规章制度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通过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来推动制度落实;
(二)安全操作规程应分专业、分工艺经企业技术人员论证后制定,并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重新组织审查或修订;
(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以企业内部程序文件的形式下发至每一名员工。每年应组织员工学习,时间不少于8学时;
(四)重要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在工作现场悬挂或在现场牌板载明,并利用班前班后会经常组织学习;
(五)建立危险作业许可制度,对动火、受限空间、爆破、临时用电、高空、吊装、涉气、动土、抽堵盲板、管道打开、检维修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严格的审批监督,做到一作业一审批,现场作业票持票率达到100%;
(六)建立发包出租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有关资质证照。将外包施工队伍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做到管理、检查、培训、考核四统一。
四、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
(一)每年年初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纳入本单位生产经营总体计划,一并下达执行;
(二)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如实记录每位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以及考核结果等;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法接受安全培训,取得相应安全合格证、资格证,持证率达到100%。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其他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四)坚持新入厂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对调入、招入、分配、实习员工等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一般行业企业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企业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少于4学时。
(五)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专门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五、建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体系
(一)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户核算;
(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费用纳入投资概算,“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频率和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四)按照有关要求,在安全费用中据实列支用于安全防护设施、检测仪表、应急救援器材、安全监控、安全检测评价、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健康监护、特种设备检测等费用,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五)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适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工艺技术。
六、建立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运转体系
(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班组每天、车间每周、公司(厂)每月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二)积极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按时消除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
(三)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整改台账,通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每季度报送隐患报表;
(四)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备案、监控、应急救援等工作机制,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管;
(五)按照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完好率达到100%。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六)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每半年对生产经营单位周围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评估。风险分析和评估结果向从业人员告知,重大隐患、重要事项全厂通报。
七、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一)制定与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的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或与有关单位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在汛期及其重要时段,应急救援人员应24小时值班,确保在岗到位;
(三)举办50人以上参加的重大活动前,应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紧急疏散方面的安全教育;
(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单位以及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应当安装气象信息直通系统和雨量检测仪。凡是出现橙色以上预警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或24小时连续降雨量达50毫米,且无停止迹象或其他影响到安全生产的灾害天气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当出现雷雨天气时,建筑施工、油品装卸等户外作业立即停止;
(六)严格执行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八、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体系
(一)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健全事故登记和处理档案,如实记录各类事故事件真实信息;
(二)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三)接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四)事故发生后,按照规定的报告时限、内容、方式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报告事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五)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六)主要负责人应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事故预防活动,将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九、建立本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行业优先选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三)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高危企业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应为领导班子成员。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其他企业,以及所有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均负有领导责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四)每月听取一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五)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具备的条件,并赋予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在考核中的“一票否决”权限;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应当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享受岗位风险津贴。
十、建立员工安全生产权利保障体系
(一)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告知职业危害检测结果、危害后果和应急措施;
(二)保障员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批评建议权,设置意见箱,对员工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情况;
(三)保障员工紧急避险权,授权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四)保障员工的事故隐患报告权,对接到的隐患报告及时处理,属于重大隐患的给予奖励;
(五)保障工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保障员工的平等协商权,劳动合同中载明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缴纳工伤保险等事项。
十一、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依托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平台,建立企业基础信息库,健全安全生产的动态监管机制,将自评报告、隐患排查、法定检测检验报告等资料信息定期上传,有效实现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部门过程监督、政府挂牌督办、隐患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十二、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按照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域和隶属关系,由法定代表人与属地镇街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重点承诺内容: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绝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是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是自觉接受安全监管监察和相关部门依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
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也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明确各个层级一直到班组岗位的安全承诺事项,并签订和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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