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工作室如何运作+保险如何服务三农,运作主体有哪些

“保险+期货”“三农”探索新模式-农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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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货”“三农”探索新模式
如何让农民在玉米临储政策退出、市场价收购情况下可以免受波动之苦?这是当下包括农业部门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等都在考虑的一件大事。就在各方寻求解决之道时,一种市场化的解决机制闯入了大众视野,这就是“保险+期货”模式。   201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一知情人士对上海证券报记者透露,关于如何稳步扩大试点,农业部门已进行规划,近期会有结果,大商所今年已将扩大试点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并设立专项资金进一步支持推动这一试点。给价格波动“上保险”何谓“保险+期货”,该模式具有何种魅力。9日,在第二届中国产业经济(国际)论坛间隙,记者采访了与大商所率先推动“保险+期货”的新湖期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李北新。在李北新看来,“保险+期货”是在各方探索农产品价改和“三农”服务中应时而生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走到十字路口。”李北新说,近年来我国为保障农民收入,投入巨大,仅2014年粮食储备的相关支出已经达到1500亿元以上,同时陷入了收储造成国内价格堰塞湖——吸引大量国外廉价替代品进口——国产品种消费锐减——过剩更加严重——收储量继续加大的怪圈,财政包袱沉重。今年3月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在业内看来,这是一个重大改革信号,意味着国家将通过市场力量、市场化轨道来推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不过,市场化进程中该如何保障农民利益,如何帮助农民有效防范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市场主流的观点是对生产进行直接补贴,同时推出农产品价格险、通过农产品价格险作为手段之一在市场环节配合收储政策的退出,这也是国际上保障农民收入的通行做法。美国自2006年起,即推行了大豆、玉米、小麦作物收入保险CRC.其实,“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在2015年就已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相关部委也推出了不少举措,但在实际操作环节中却迟迟未能落地。“价格险的理赔概率要远远高于其他险种,对保险公司来说,农产品价格险存在由于价格暴跌保费完全无法覆盖理赔金额的风险。”一位保险公司人士如是表示,保险公司需要对价格保险进行再保险,至少是部分再保险,以分散风险,但目前并没有一个可以对此进行再保险的市场。大商所和新湖期货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市场空缺,这就有了“保险+期货”首单——人保财险玉米期货价格险项目。2015年8月,人保财险大连市分公司与锦州义县合作社达成合作协议,合作社购买了人保财险以玉米期货1601合约目标价格为2160元(9月16日-11月16日收盘均价)的保险1000吨,保费为115776元;同时人保财险以同等条款购买了新湖瑞丰(新湖期货风险子公司)的玉米期货1601看跌期权(此为场外期权)1000吨产品,以对冲玉米价格下降可能带来的赔付风险,权利金为96552元。据李北新披露,日,人保财险玉米保险项目进行了了结,以C1601 合约在日至11月16 收盘价均值1918.6元为结算价,新湖瑞丰支付保险公司241400元。在这个案例中,新湖期货利用期权的再保险功能,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构建了一个风险闭环。在这个闭环中,期货市场就充当了价格险的再保险市场的角色。其基本原理是:保险公司以在期货市场上市的农产品期货的价格作为标的,设立相应的农产品价格险种,农民或者农业企业通过购买该农产品价格险来管理价格风险,减少或者平抑由于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对自身的生产经营所带来的冲击。保险公司则通过购买由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提供的场外期权来对冲自身风险,而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通过在期货市场里的交易,将价格波动的风险分散到整个期货市场。“整个流程最终的效果是农民和农业企业所面临的价格风险通过保险和场外期权这两个工具,被汇总、转移和分散,并最终由期货市场中的交易者承接。” 李北新说。“保险+期货”试点规模将扩大据财政部测算,中国价格补贴的效率仅为14%(发达国家为25%)。即国家投入1元钱,农民仅能受益0.14元。“如果我们能够利用场外期权为农产品价格保险进行再保险的形式,推动中国的临储政策改为价格保险政策,国家在保障农民收入上的投入能够产生的效用将提高八成。” 谈到“保险+期货”模式影响时,李北新滔滔不绝。他指出,吸引保险公司间接进入期货市场,倒逼交易所加快新品种上市也是其带来的正面效应。目前,“保险+期货”已得到各方积极响应。今年3月份,农业部发布了开展2016年度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的通知,提出鼓励各省探索“保险+期货/期权”“保险+信贷”等金融保险融合创新,其中特别提出,区域性、创新性试点可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0~800万元。“事实证明,‘保险+期货’的模式可持续、可推广。除了玉米、,这一模式还有望向白糖等其他农产品推广。”李北新对记者表示。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中国产业经济(国际)论坛上,大连商品交易所副总经理魏振祥也表示,大商所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即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扩大“保险+期货”试点。他同时透露,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之所以将“保险+期货”列入其中,即是基于大商所与新湖期货等公司与保险公司去年在玉米和鸡蛋品种上的成功试点。与此同时,更多的险企和期货公司关注到了这块市场的潜力。记者获悉,从保险公司看,人保、安信、太保都在积极参与,与此同时,试点期货公司也在增多,除了新湖期货,永安、南华、鲁证、浙商都将进入试点。作为首个吃者,李北新认为,“保险+期货”模式的推广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相关政策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由于没有玉米场内期权,我们选择利用期货复制期权进行风险对冲,这种操作的成本提高了接近30%,同时玉米期货合约的总容量以及交割月的流动性也对复制期权构成了影响,而这些问题通过场内期权都能够加以解决,希望玉米等农产品场内期权能尽早推出,为服务‘三农’、解决收储政策问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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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保险”,服务农业经济的好帮手
&&&&&&&&6月11日,外媒报道称,为了给不断上涨的猪肉价格降温,中国决定进口法国猪肉。&&&&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农产品的价格总是在不断的波动中。但有一些波动,往往超过了普通农户的承受能力。在“超强猪”、“蒜你狠”发威之前,市场刚刚经历“超惨猪周期”、“蒜你贱”。&&&&有没有一种市场化的解决机制,成为农民对抗农产品价格波动的有效工具?&&&&前不久,由山西证监局、山西省金融办、山西省农业厅和山西保监局联合主办,山西省期货业协会、新湖期货有限公司共同承办的“期货+保险”服务三农创新研讨会在太原举行。会后,记者就“期货+保险”如何服务三农的话题,采访了多位相关人士。为什么说“期货+保险”,是一种金融服务三农的新模式?&&&&农业是立国之本。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探索建立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为了更好地发挥期货服务农业经济的作用,落实省委书记王儒林提出的“三个突破”中的“金融振兴”战略部署,山西证监局高度重视期货公司服务“三农”企业工作,孙才仁局长曾提出“农业企业利用期货品种可以锁定农产品价格成本,也可以管理经营风险,实现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转型。”&&&&近年来,国际农产品价格大幅降低对我国农产品市场带来了巨大冲击,而传统的农业保险给保险公司带来的巨大赔付风险,如果能够借助期货市场转移,就能够破解农产品价格保险面临的难题。&&&&2015年我国实现了“期货+保险”的首单交易,但对于我省的涉农企业、金融机构来说,还很陌生。山西证监局副巡视员朴华认为应该鼓励期货、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的联动机制,为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价格管理与风险管理服务。&&&&为什么说,现代农业要对接“期货+保险”等金融工具?国际上先进国家运用的情况如何?&&&&新湖期货副董事长李北新介绍说:所谓的现代农业,一方面是指农业上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另一方面也包含形成现代化的适合于农业发展的统筹管理,这其中包含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农产品供应需求的自动调节。现代农业需要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来自动调节农业资源的配置,农产品的价格应该主要由市场来决定,然后再由价格机制来调节供需的矛盾。&&&&就目前而言,由于农业技术的发展、政府的支持以及保险种类的完善,农产品种植者在自然灾害、疫病等方面都有了较好的保障措施和渠道。然而,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对于如今的农业生产者来说仍然是一个最大的风险因素,而且暂时没有合理的途径来化解。同时为了应对国际竞争,国家需要对重要的产区进行保护,政府需要合理地使用重要产区的农业补贴政策。&&&&之前我国在很多重要农产品上所采取的国家买单收储的措施,把农产品的价格变成了国家指定价格,影响到了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没有充分利用市场对于资源的调节功能。国际上,先进国家经过了几十年的实践和探索,现在大都采取政府通过买入农业保险的手段来补贴农户,也验证了这个方式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农业最为发达的美国为例,美国一直以来施行的是反周期补贴政策,具体实施流程为:农业部事先确定目标价格,如果市场价格加上直接支付,高于目标价格,则不启动反周期补贴;如果市场价格加上直接支付,低于目标价格,则政府就启动反周期补贴,补贴额为两者间的差额,实际上这就是“期货+保险”的手法。&&&&1996美国农业改革法案设定了目标价保险(贷款差额保险LDP),类似我国目前正在推进实施的目标价直补政策。而由于从2006年起,大豆、玉米、小麦价格已翻番,目标价远低于市场价,因此选此保险的人很少。作物收入保险CRC是目前美国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作物价格保险,保费的绝大部分是由政府来补贴,补贴的比例为65%左右。期货的出现可以平滑农产品价格波动,这一工具如何运用?&&&&李北新介绍说:农业生产者可以利用期货工具来规避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确保生产活动不会过度受到价格波动起伏。因此,可以说期货平滑了农产品价格带来的影响。&&&&期货工具的使用传统上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按照现货量进行等量、同周期、反方向的套期保值,这样锁死价格的方式无论价格在过程中的波动如何都与自身的利益不大相关。&&&&以玉米为例,假如某玉米种植企业有大量现货玉米库存,可以利用大连商品交易所的玉米期货进行量化套保。如果以常规的做法采用静态套保,那在套保初期,就建立起合适的头寸,后期无论价格如何波动,持仓都不会改变。直到现货方的风险解除,比如出货之后,把期货头寸同时平仓。&&&&保险在现代农业生产中能够起到什么作用?不同的保险产品能起到什么不同的作用?&&&&人保集团李华博士认为:传统农业保险在现代农业生产中主要发挥经济补偿功能,按照保险合同对农业生产中因遭受自然、疫病、市场风险和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被保险农户进行经济补偿。&&&&不同的保险产品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障不同农产品品种的生产经营;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为农产品生产经营提供不同程度的风险保障,当前中国农业保险正在由传统的保“成本”、“产量”为主向保“价格”、“收入”延伸。&&&&例如,玉米种植保险保障由于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以及病虫草鼠害等自然风险、病害风险和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而玉米期货价格保险则主要保障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期货+保险”,这两个工具如何组合运用?&&&&李北新回答说:以玉米为例,首先,由保险公司开发玉米期货价格保险产品,基于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以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期货价格作为保障价格和赔付参考依据,为农户提供玉米价格波动风险保障。&&&&其次,由保险公司向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购买玉米场外看跌期权产品,相当于保险公司在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处购得“再保险”。&&&&再次,由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通过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场内市场进行玉米期货交易来实现风险对冲。&&&&最后,如果到期时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价格跌至约定价格之下,由保险公司向农户赔偿差额部分,同时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行权,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将相应差额支付给保险公司。&&&&因此就农户而言,他们直接对接的是保险公司,同时也需要关注期货价格。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作为价格风险的传导方,利用保险、场外期权和期货等金融工具,最终将价格风险转移到期货市场,由期货交易者分担。期货是工具,最终的风险需要依靠期货市场来释放,将实体经济的风险转到期货市场来化解。保险是通道,是国家相关政策的载体。对于国家对农业的支持来说,期货和保险,二者缺一不可。对农业生产者,有什么好的建议?&&&&李北新认为,对于农业生产者来说,一定要有一种危机意识,不能像以前一样埋头苦干,还需要思考种什么,怎么种,种了以后怎么卖,价格波动怎么处理等问题。社会在不断向前发展,以前的类似于收储保价模式的政策红利马上就快结束了,以后不再是种什么就能卖出去、而且价格还有一定保证的时代。更加市场化商业化的农业业态就需要有更强的农业经营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农业生产者需要有一定的超前意识,这方面政府应起到引导作用,加强农业生产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和合作。本报记者 郑亦工样本案例“期货+保险”,在玉米价格险上的运用&&&&李北新以玉米价格险为例,通过一个案例,介绍了具体的操作流程:&&&&第一环节:农民或涉农企业通过购买保险公司开发的农产品价格险,确保收益。&&&&此次投保过程中,合作社经过综合考虑,最终选择在2015年8月份购买玉米期货1601合约目标价格为2160元的玉米价格保险1000吨,锁定了粮食的最终销售价格,并相应支付了115776元的保费(115.776元/吨)。而理赔结算价的计算,则是选取1601合约在日至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理赔金额计算公式为:Max(目标价-结算价,0)×1000(元)。&&&&第二环节:保险公司通过购买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场外看跌期权产品进行再保险,以对冲农产品价格下降可能带来的风险。&&&&在本次玉米价格险中,人保财险购买了新湖瑞丰的场外玉米看跌期权1000吨产品,执行价为玉米期货1601合约2160元/吨,到期日为日,支付了96552元权利金,将其玉米价格保险的价格波动风险完全对冲(在价格险的实际运作中,保险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对风险、市场价格的判断,择时、分批地对其保单进行看跌期权对冲)。&&&&第三环节: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在期货交易所进行相应的复制看跌期权操作,进一步分散风险。&&&&该项目于日了结,C年9月16日至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为1918.6元,新湖瑞丰按期权条款赔付保险公司241,400元。保险公司向合作社赔付241,400元,对比保费115,776,赔付率达到了208%。本报记者 郑亦工
(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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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sxbzpu“保险+期货”分论坛
“保险+期货”分论坛
时间: 00:53:50 来源:七禾网
由中国期货业协会主办的第十届中国期货分析师暨场外衍生品论坛于4月22日至23日在杭州召开。本届论坛以“新动力·新平台·新服务”为主题,围绕大宗商品、期权与场外衍生品、“期货+保险”三农服务新模式、金融衍生品与风险管理等行业热点进行讨论。论坛由上证所、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中金所协办,南华期货、永安期货、浙商期货、中信期货、鲁证期货和开拓者承办,七禾网做为媒体支持参加大会并对大会进行全程报道。以下为“保险+期货”分论坛现场文字实录。主题:分论坛——保险+期货时间:日下午主持人: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各位嘉宾,下午好!近年来我们国家为了保障农民收入,投入了巨大的财富,每年的粮食储备以及相关的支出非常巨大,国家的高价收储吸引了大量的国外粮食的进口,我们自己生产的粮食品种消费锐减,形成了过剩状态,使我们的财政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固扩大保险期货的试点,对我们期货服务三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今天这个场合,我们浙商期货、新湖期货一起来组织这个论坛,我们来共同探讨如何在落实中央的精神,化解消费和生产领域的矛盾方面,能够提出我们期货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新路径和新领域,现在我们这个论坛正式开始!首先有请大连交易所副总经理朱丽红女士为大家致辞,有请!朱丽红: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下午好!非常荣幸我们能够来参加这个论坛,共同探讨“保险+期货”这项业务的探索,首先我代表大连交易所对各位领导和来宾的出席表示衷心的感谢!大连交易所自1993年成立以来,始终有一个情结:如何为三农服务,为农业产业服务。这么多年来我们探索了很多的模式促进农民增收,大家都知道,2014年以来,很多大宗农产品开始进行市场化改革。2014年的时候大豆和棉花取消了零储政策,另外从今年开始实行价补分离的政策。在这个过程中大家也看到了这些品种的价格,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波动比较剧烈,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收入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在这个市场形势下,我们从2014年开始,组织了相关的期货公司,融合了金融保险的理念,创新型地开展了浙商订单保险等场外期权项目。2015年我们又扩大了试点范围。特别是在中国证监会和保监会的大力支持下,去年8月份我们联合人保财险公司和新湖期货公司,推出了玉米期货价格和鸡蛋价格的保险;9月份我们又联合人保财险等公司签订了鸡蛋价格保险,进一步完善了农产品价格试点。这个模式也写入了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一号文件要求稳固扩大“保险+期货”的试点。为了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今年3月份,农业部对外发布了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的通知。据我们了解,东北三省都已经申报了“保险+期货”的项目。我们大连商品交易所为了扩大“保险+期货”和场外期权的试点,将其作为我们今年全省的重点工作,而对参与这项工作的试点的期货公司,也将给予比较大的力度的支持。目前这个方案已经下发了,期货公司中的反响非常好,很多期货公司都在积极的谋划试点。从我个人的理解,保险+期货其实有两个核心的概念:第一个是“保险+期货”价格,也就是说因为有了农产品的期货价格,使得农作物的价格险能够有定价的依据,这个险种才能够被设计出来——这是我的第一个理解。第二个理解,在中国现实的情况下,由于我们国家现在没有对农作物的价格保险和农作物的收入保险的财政补贴,对于保险公司来讲做这个险种,在再保险的环节上就遇到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期货公司就承担了再保险的角色,它为保险公司的价格险或者是收入险承担了对冲的功能,从而使这个险种能够运行下去。所以我们想今天我们利用这个机会,邀请到了任老师和试点的各个环节上的主体代表,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推进“保险+期货”的试点,以及如何来解决这个过程中我们遇到的一些问题。所以我想今天我们希望大家能够畅所欲言,来讨论一下在参与试点过程中的感受,并且说一下提供政策支持的内容。最后,我也祝这个论坛能够圆满成功,祝大家工作愉快,身体健康,谢谢!主持人:谢谢朱总热情洋溢的致辞,现在论坛进入第二个环节,签字仪式环节。下面有请几位领导上台给我们做见证人。接下来是论坛的主讲环节,让我们一起来分享嘉宾的智慧和分享,希望大家通过他们的讲演得到很好的收获。首先有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所长、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任兴洲所长!任所长长期从事经济政策研究,重点是市场体系的建设与市场规则的建立,主持过几十个国家的重点课题研究,参与了国家“十二五”、“十三五”、内贸流通规划的研究和编制,今天给我们带来的题目是“保险+期货”,风险管理新机制的创新实践,谢谢!任兴洲: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上午参加了大会以后,今天下午到分论坛的环节,刚才朱丽红副总经理介绍了大连商品交易所这几年来的实践,今天根据会议的主题,我想跟大家一起交流“保险+期货”:风险管理机制的创新实践。首先,我想谈这个问题之前,先看看我们国家最近,特别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两会报告里面谈到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们要把“保险+期货”上升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去年年底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引领发展新常态,要实现多方面的工作重点转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把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提到引领新常态的创新的高度,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里面李克强总理提出,我们要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做减法又做加法,减少无效和低端的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的供给。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是供给侧的改革呢?这个概念提出也就半年左右的时间,去年11月10号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会议上,习主席以中国高层领导人的身份,第一次提出了这个概念。所谓的供给侧改革,是指主要从生产和供给端入手,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它的核心是通过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这就是我们这次提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质。解决我国三农的难题,我觉得实际上“供给侧”很多人把它理解为只是制造业方面的,我个人不这样理解,实际上供给侧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有制度层面的供给,如何改变或者改善我们制度供给,还有一些是体制机制层面的供给,我认为我们“保险+期货”就是为破解三农难题,在金融机制和风险管理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们在这方面能够提供什么样的机制创新,在供给侧来破解三农的难题,如果从这样一个角度、视角来看我们的保险+期货,可能又带有了另一层意义,就是整个的供给侧改革,在我们这个领域里面,到底怎么落实。我想跟大家交流的第一个问题是问题导向。破解三农难题,亟需风险管理供给侧创新。我们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这几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提到一点,叫问题导向。实际上我们“保险+期货”也是从问题导向来的,针对现实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探索和创新。我们看看问题导向到底有哪几个方面呢?首先我想问题导向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农民经营活动受价格波动的影响大、增收难,缺乏必要的避险机制。这个我想大家都感受得到。农产品的价格波动有一个蛛网理论,在座的如果学过经济学,就会发现农产品的蛛网理论特别明显,特别是对供给周期比较长的,供给弹性不那么大的产品,可能更加明显。我们很多的农产品,比如粮食,比如前两天暴涨的生猪,它有一定的生长周期,供给不是那么灵活,所以这样的东西特别适合蛛网理论。农产品价格和供给之间的相互影响是特别大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会受价格波动的影响,自身是没有办法解决问题的,长期以来我们农业有一些人,特别是粮食的种植人员,是靠天吃饭的,所以这样的价格波动,在这个方面,我们以往是缺乏一定的避险机制的。虽然有过一定的农产品补贴,农产品价格的指数的补贴,但是这些补贴并不能根本性的解决问题。问题导向的第二大问题,我们现行的粮价形成机制难以为继,调整中又存在两难问题。临时收储政策已经过去了八九年的时间,这个包袱越背越大,2014年有差不多1500亿的用于收储的各种支出。这样的问题越来越大,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我们为什么8年没有解决?这是因为我们很难找到好的替代性的办法,虽然我们这两年对大豆、棉花,今年对玉米,也做了一些调整,希望以目标价格来做一些调整,但是两难的问题在哪呢?第一是如果我们不搞这样的收储,农民的收入降低,我们的农产品的生产将会受到影响,因为农民的积极性会受到影响。但是我们要搞,现在确实难以为继,我们先不说财政的仓库都装不下了,民营的仓库都出了一些问题,现在碰到两难,怎么解决这些问题?有没有一些比较好的替代性机制呢?所以这也是我们问题导向给我们提出来的,要倒逼机制的改革、机制的创新。问题导向的第三个问题,我们可以用农产品保险,也可以用期货的机制,大商所是以农产品为主的,早十几年前就期望让农民利用期货市场,也确实做了很多的工作,特别是对黑龙江的大豆生产的农民,告诉他们怎么样用期货的价格来指导他的生产。但是我们会看到,从实践来看,无论是单纯用保险还是单纯地用期货,他们各自独立运作都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刚才讲到了农业保险实际上它的风险是很大的,虽然保险大量的风险转到了保险公司,它可以通过再保来解决。但是如果量过大再保也是难以解决的,它又没有合理的对冲机制,所以它自己存在着问题。期货这么长时间以来,也有它的问题,第一就是怎么样让农民了解期货,因为大家认为期货是一个含金量比较高的操作的方式,再有一个,期货合约毕竟是标准化的合约,虽然我们可以用价格来指导,但是完全让农民直接参与,也有它的局限性。所以各自有局限性,没有办法解决整个的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和农民增收,以及价格在这个过程中,如何使农业生产保持平稳的问题。所以我想这三个问题导向,就倒逼我们进行创新,进行改革、进行探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积极地迎难而上,这些年来,开始探索“保险+期货”的风险管理的创新实践。刚才朱总介绍,大连商品交易所早在几年前就开始做这方面的探索。去年我们发展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由我带队专门到大商所做调研,前年也是朱总他们在东北搞的粮食银行,然后今年年初,我们又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的研究中心一起,在北京召开了座谈会,也是围绕着“保险+期货”这个主题。我想这几年来,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在为三农服务的实践中,积极地进行“保险+期货”的有益探索。当然我们今天在座的都是期货业的或者是保险界的,对此也比较清楚。比如去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签署了协议,主要是对一线的玉米、鸡蛋,一线的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的鸡蛋的保险合同,当承保的鸡蛋和玉米价格低于约定的期货价格水平时,保险公司将进行相应的价格赔付,然后人保财险和新湖期货签订合作协议,当价格变化的时候,保险公司可以购买期货管理子公司的场外的期权,然后再由期货风险子公司再到期货市场上,通过期权来进行对冲,形成这样完整的链条。我们看它基本的原理非常清晰。第一,保险公司基于期货市场上相应的农产品价格,两个核心之一就是定价和设计保单的基础是什么呢?还是期货价格,当然也考虑了以往产品的价格波动情况,也考虑了政府的补贴,把相关的因素考虑进去,特别是考虑期货产品的价格,开发农产品价格保险。第二,由农民或者农业企业或者是生产合作社通过购买农产品价格保险产品,确保和稳定它的收益。第三,保险公司通过购买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提供的场外看跌期权来对冲赔付风险,把原来再保险的这一块通过期货市场来对冲,把风险分散了、对冲掉了。第四,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再利用其专业的操作优势,在期货市场进行相应的看跌期权复制,从而转移和化解市场价格风险,通过一系列的操作,管理子公司通过权益和收益,获得合理的利润。整个这一个链条里面,农民增加了收益,保险公司增加了保险的规模,期货公司也相应地得到了一定的收益,获得了合理的利润。所以我们看这样一条,我们把它叫做闭环,实际上是在一个完整的产业链里面,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共同收益,多方共赢,达到了这样一个目标。这样一个合理的链条,通过这样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的方式,实现了“保险+期货”的作用。它的意义和实践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首先从刚才的几个问题导向来看,能不能解决我们关心的这几个问题呢?首先我们说“缓解”,不能说完全解决,因为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如果完成解决,恐怕不是能通过一种机制来完成的,但是可以大大地缓解农民因为受价格波动的影响而导致的增收难的问题。生产经营不稳定而导致的增收难,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解决的。第二是有利于完善粮食价格的形成机制,改变了农产品价格风险转移方式和补贴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财政压力。我们每年的上千亿的财政的补贴的压力,就可以缓解,也降低收储和加工工业企业的成本。第三是应用保险和期货机制的有机组合,克服各自独立运作存在的局限性,刚才我们问题导向里面,不是没有这样的机制,但是它单打独斗会出现问题,局限性非常大,可能有一个环节走不下去,整个这条链条就断掉了。实际上保险和期货,本来是分属于两种运作的机理机制,但是我们可以将它们组合和创新,两个都是比较成熟的机制,保险也是成熟的机制,我们期货也有一整套的成熟机制,把这两种成熟的机制,通过专业运作形成有效弥补传统机制的缺陷,形成各方受益的有效连环,这样就是创新。大家说期货是什么创新?保险也不是创新,但是把它组合在一起各司其职,克服了各自的局限,达到了1+1&2的效果,就是一种机制上的创新。另外,有利于支持新型农业组织和农业企业的发展,我们看一线的合作社,比如玉米的合作社,还有鸡蛋的合作社,将来会利用这一块内容。这在另一个角度上又推动了农业组织的发展。也有利于提升农业价格保险,扩大农产品的品种,实现风险分散和规模化。另外,期货价格、保险通过综合服务和创新,产品创新,让市场机制在配置农产品资源方面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我们从问题导向的方向上看“保险+期货”这样的一种机制,把我们原来关心的很多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至少我们现在看得到的。当然,我个人认为也不能把它绝对化,说它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不过它毕竟解决了我们现在最关心的,而且最大的几个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解决。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了它的作用,所以在今年的一号文件里面提出,“十三五”时期,推进农村的改革和发展,要用发展新理念来破解难题,实际上它把保险+期货放在破解三农问题的新理念和新机制方面,叫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以提出了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当然这样的供给侧改革有多种,但是目前中央已经明确地把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写到一号文件里面。二十几年以来的一号文件都是讲三农问题的,把它写到一号文件,说明中央已经充分地肯定了这样一种机制。第三,这样一种机制,毫无疑问中央已经肯定了,而且不只是在中央的文件里面,2014年、2015年有些出台的文件里面已经提到了。我们下一步要落实“保险+期货”这样的一种机制,还有什么问题呢?我想我们除了看到中央的肯定以外,关键是下一步落实,有没有问题,有没有瓶颈。如果有什么问题,我们就把它解决,让这个机制更好地落实。下一步的完善包括这么几个方面:第一,完善试点的产品,适度扩大保障的范围。我们现在可能只有鸡蛋、玉米,以后可能还将扩大,将价格保险扩大到多种大宗农产品和农副产品领域,进一步分散投资的风险。因为我们在很多的价格方面,实际上都存在着大幅波动的问题,比如生猪,生猪大家知道暴涨以后,就缺乏这样一种风险的防范机制、风险管理的机制。第二个是加快期货新品种的上市,因为期货价格保险,主要是基于能上市的,已经上市的交易的农产品期货作为标的,刚才朱总也强调两个核心之一是因为它有期货价格,可以作为我设计保险产品的参照系,如果你没有这个产品上市,就没有办法获得相应的期货价格。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农产品的保险要扩大范围,就需要加快期货品种的上市,特别是农产品。我们这些年来,当然也还加快了不少,前20年可能一年就一两个,但是这几年加快了,但还远远不够。我们的上市品种还要多,上市的机制还要更加灵活。第三,健全风险管理的机制,目前保险公司采用场外复制期权的方式,仍然有一定的缺陷和局限性,我看大家绕了很多的弯,先和农民保险,再和风险子公司保险,风险子公司再搞期权,这是什么原因呢?是因为我们场内没有期权,到目前我们20多年的期货市场的发展,到目前还没有国外相当成熟的期权的机制。我们说“保险+期货”是未来最畅通的,我们说不用拐那么多弯的是因为场内期权将要推出,这实际上已经是相当成熟的,而且我们国内的几家交易所也已经做了长时期的调研、研究,期望这一方面尽早地推出,然后还要加强风险管理。在这样的情况下,可能保险公司未来可以直接利用场内期权来进行。实际上期权带有一定的保险性质,就完全简化或者优化了我们刚才说的机理和流程,大大地推动“保险+期货”机制的顺利完成和推进。还有一个是提升保险公司综合服务能力,现在实际上为什么它比较好?因为农民对保险的接受要比对期货的接受更直接,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交点保费你给我保到什么程度,这是老百姓最容易理解的,但是保险公司怎么增加它的产品线,另外提高它的产品服务能力,可能现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现实的需要,针对农民的特点,针对不同产品的特点,推出你的产品,提供相应的服务,特别是增值服务,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四,加强农产品期货期权的上市,刚才我讲了如何让场外复制期权没有办法完全取代复制期权本身,所以未来尽快地让期权推出来。最后一个是加大对“保险+期货”机制的政府支持力度,我们知道实际上我们现在还都是市场化的,完全是保险公司,农民参保,和期货市场,完全是市场化的。但是从长期来看,如果大规模地搞这种保险,农民的保费,要不要有支持,因为我们知道其他的保险,像灾害保险,还有疫情保险等等,都是有政府支持的。如何将这种纳入到国家农产品价格改革整体解决方案当中,把“保险+期货”,不是光看这样一个机制,把它放在大盘子里面解决三农问题的整体方案里面,借鉴美国农业保险的运作模式,提升国家对“保险+期货”的重视程度,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争取财政的一些补贴。我想让政府额外地再加大补贴,在我们财政收入不断下降的情况下是很难的。但是我们可以调整补贴的结构,不用增加太额外的补贴,可考虑将目标价格补贴和临时收储收购的原来财政支出的一部分,转化为按一定比例补贴农产品价格保险和保费,只不过是把补贴的内容变得不一样了,但是它完全是补贴了。利用市场机制来解决问题,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补贴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从而降低保险公司的成本,扩大保险的范围,提高积极性。我们这块的补贴,现在对目标价格也进行了一些补贴,我们能不能拿出来调整一下补贴的结构,补贴的目标,我觉得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我们从政策研究的角度,下一步也想继续地和我们进行这方面探索的,比如大商所,我们现在也和他们在一起合作,下一步展开全国的调研,我们也和一些期货公司,和一些保险公司,一起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希望将“保险+期货”,中央已经充分肯定的创新的模式,来把它用好用足。相信在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引导下,“保险+期货”能为三农提供更加完善的金融工具和良好的优化的供给侧的改革,完成这样一个结构性的改革,提供更好的金融创新的机制。以上是我的发言,谢谢大家!主持人:谢谢任所长的讲演。下面有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的综合创新办公室主任李华博士。李华博士在2015年全程参与和推动了“保险+期货”模式在大连地区的落点和试点工作,是中国的“保险+期货”模式的主要设计者、先行者和实践者,今天给我们带来的题目是期货在保险的创新与探索,谢谢!李华:谢谢主持人,尊敬的朱总、任所长,非常荣幸受到主办方的邀请,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站在实践的视角,对“保险+期货”,我们所做的一些工作,我们的观点、态度和诉求,在这里跟大家做一个交流,请大家批评指正。我今天跟大家交流的题目是,“保险+期货”的创新与探索。主要是想从期货、场外期权以及农产品,“保险+期货”的角度跟大家做一个分享。从我们实践的角度来看,“保险+期货”走得并不长,从2014年在中国保险报上首次提出要依托期货市场来激活农业保险的价格风险保障功能以来,到2014年我们证监会和保监会委托大商所和人保财险已经做了相关的课题,我们认为这是“保险+期货”的理论起源。到了2015年,在2014年理论起源的基础上,在保监会的支持下,在证监会和大商所的支持下,我们在8月14号成功地落地了玉米和鸡蛋期货价格保险的第一单,我们认为这是实践的起点。有了理论的积淀和实践的探索,很快在2016年年初,刚才任所长也讲到一号文件和“十三五”规划,已经上升为了国家议程。我们相信,有这些前期的积累,再加上今天这么一个专题讨论会的推进,“保险+期货”一定会迎来一个金色的未来。我今天跟大家的交流主要分三个方面来进行,第一个方面,我想跟大家简单汇报一下这个事情到底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人保财险要做这个事情,有些什么样的背景和逻辑关系。第二个方面,我们在做这个事情的时候,到底是怎么做的。第三个方面,我们在做这个事情的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障碍以及现在所做的努力,以及将来我们想进一步推进所提出的一些建议。首先跟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人保财险,人保财险成立于号,是国有的骨干保险公司,现在的规模是全球财险公司的第三位,亚洲第一。我们是开办农业保险最早的,从1949年开始,到1958年农业化运动,当时暂停过一段时间。我们经常谈到的人保财险是2007年开始的中央财政补贴型的农业保险,也是从人保财险开始做的,这两张照片,右边的说1949年的公司的照片,左边的是两块,底下的是1950年公司签出的耕牛保险的保单,上面的是60年代的一个猪的保险的宣传画。从现状来看,我们人保财险的农业保险,保险产品已经超过了150个,具体的数量超过了1000个,在目前的市场份额来看,从2007年中央财政补贴以来,到2015年这一段时间,人保财险累计为9.3亿户的农户提供了4.2万亿的农业风险保障,在赔款方面,从2015年来看,市场份额超过了50%,我们的赔款的份额占行业的份额也超过了52%。整个的市场份额,2007年以来一直稳居市场前列,近五年一直在50%以上的份额,业务范围超过了30个省市自治区。从具体的结构性指标上来看,人保财险的粮食作物的承保面积是超过了38%。在母猪的保险量已经超过了50%,这是人保财险在农业保险领域所做的工作,以及所处的现状。为了支撑农业保险的发展以及未来的进一步推进,我们也做了很多基础性的工作,主要在这里表现为网点的布局,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户,为了让农户一出门就能看到人保财险的标识,能够体会到人保财险的服务和真诚,我们2007年承担政策性的农业保险以来,一直以来在覆盖面上和人员队伍上做了很多的工作。在覆盖面上,现在应该说我们在全国100%的县和96%的乡镇,以及56%的行政村都已经设了人保财险的专业服务网点,为此建立了有差不多33万人的队伍。为了支撑覆盖面和队伍的运行,我们也设立了专项的发展基金,从2015年的情况来看,我们投入了大概6个亿,在全国配了1886辆三农服务车,对15万人做了专业的培训。上面三张简单的PPT,主要是想为大家展示三个维度的问题,第一个,我们是有历史的,我们深耕农业保险,从1949年,虽然中间有短暂的停顿,到现在我们积累了丰富的农村服务的经验。第二个,从现状来,我们超过50%以上的市场份额,为中国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生产生活的保障。第三个,从网点的支撑来看,因为有这么巨大的保险覆盖面和人员配备,我们基本具备了服务农户的广阔触角。正因为这三点,在服务的过程中,第一是因为有历史的积淀得到了认可,农户或者说合作社还是其他的新型合作组织,有风险管理的诉求,我们都能够采集到。第二是因为有基本的风险保障的跟进,我们同时自己公司的主体也有进一步扩大保障程度的诉求。第三是拥有这些网点的支撑,所以我们能做这些事情。我想说的是,特别是在上面三点的基础上,我们在服务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来自于基层的很实际的诉求,我们提供了这么多的自然风险和意外事故风险的保障,在跟农户对接和实践的过程中,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声音是,我们确实是遇到了自然风险和意外风险的灾害危险,但是我们更多的是希望能够来自于市场风险保障的支撑,才是真正我们致富奔小康的途径。为此保险公司的角度,也做了很多的工作,主要保险在价格保险方面。从2015年的情况来看,我们大概做了1.15亿的保费规模的农产品价格保险,它涵盖的规模比较广阔,除了有刚才大家所提到的生猪价格的保障之外,另外全国都有蔬菜价格的保障,以及比较有特色的一些地方的农产品,一县一品的产品,比如核桃、苗鸡、牛奶等等,保险公司做这件事情是来自于市场的促进,到底有多大的可持续性,这是值得商榷的事情。事实的情况也确实是这样,我们在做价格保险的过程中,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遇到了两个非常实际的困难。从理论层面来看,大家知道作为一个保险公司,并不是说所有的风险都可以保。从经典的保险理论来看,我这里罗列了四个基本的条件和标准,第一个是经济上的可行性,也就是说风险不确定的,而且有可能造成重大的损失,才有可能要投保。第二个是独立同分布的大量风险标的,第三个是损失可确定性并且能够被计量,第四是损失发生具有偶然性,这四个,基本上都符合价格保险我们所要做的事情。问题就出在第二个,大家知道我们在做自然风险和疫病风险和意外事故的时候,这些风险从它的特征上来看是属于独立的风险标的,但是价格不一定,应该具有系统性风险的特征。针对与这种风险特征的投保,从理论上来讲应该不是保险公司干的事情,这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同时我们在做这个事情的过程中,在实践中遇到了第二个问题,实践上分位两个方面,第一是价格发现机制的问题,我们如果要进行农产品价格的保险,我们到底以哪种价格来作为标准,就是我保障的价格有问题,参考的价格也有问题,现在我们在做的,刚才跟大家汇报的产品的时候,有些用的是田间地头的价格,有的用的是批发市场的价格,有的是小贩的价格,价格发现机制是非常混乱而且不健全和不标准化的,这就反射出我们做这件事情的可持续程度是存疑的。第二个是风险分散机制的问题,像这种价格过度下跌所带来的经营压力,应该说是保险公司所不能承受的,没有风险分散机制的支撑,一旦发生系统性的风险是很难预料的。如果说全国接近5亿头生猪,我们去年或者前年都投保,在一个月之内生猪价格降到10块钱、20块钱,这种上百亿的保险赔付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困难,这是非常实际的问题。正因为遇到这两个问题,我们也在寻求解决这两个问题的途径,很自然的,针对价格发现机制的问题,我们就找到了期货市场发现机制,期货市场的这种独立公开透明连续、预期,以及权威的特点,正好符合我们做价格时遇到的困难。第二个是场外期权的风险分散机制,做大宗农产品价格风险的时候,我们并没有捕捉到期货市场上已经进行了场外期权的创新,我们当开始跟朱总对接的时候,我们还在想是不是需要我们自己通过这种期货的渠道做这件事情,但是我们去的时候,心里还是有顾忌的,因为做期货套保的事情我们还是非专业的,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也这探索如何为三农服务,市场也在探索如何为三农服务,为实体经济服务。我们去了以后才发现有这么好的场外期权的创新,刚好能够解决我们的问题,非常便利,对于保险公司来讲可以非常低成本地解决我们做价格保险遇到的风险分散机制的问题。我们场外期权机制的创新,应该是为我们之前所探索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提供了非常好的风险分散的机制。第三点解决的问题是农业保险的客户优势和产品优势,确实我刚才跟大家也汇报到了,农户,特别是中国的广阔分散的农户,在理解,或者是在接近和走进期货市场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非常现实的困难,无论是交易量上面还是知识结构上还是信息传递上,这种障碍应该说是非常现实的。农业保险无论是从历史上还是从现状上,应该说给农户带来了非常好的认可基础。这里给大家提供了很好的数据,2014年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小麦是覆盖到接近50%,玉米接近70%,水稻接近70%,因为有这些覆盖面的存在,所以说农户在风险保障方面,对保险是比较认可的,这是第一个基础。第二个,有的同志也会质疑,为什么要通过“保险+期货”的路子来走,为什么不能直接走期货?我想这里面大概有四个关键词,从我这里来回答这个问题。第一个是对接的优势,比如我人保财险有100%的县的覆盖优势,96%的乡镇和56%的村的覆盖优势,对农户的对接和服务,这是非常大的优势。第二个是讲话的优势,保险产品的讲话功能在这里会体现得非常明确,因为它是要解决怎么保怎么赔的问题就行了。第三个是保险公司承担着担保的功能,这是为你不愿意面对的问题,这里实际上隐含着二次担保的功能。第四个是聚合的功能,应该说对于农户来讲,他不会去过多地区分哪些需求是保险的,哪些需求是期货的,他有实实在在的风险分散的需求。对于保险公司来讲自然价格风险的保障,应该说形成聚合的规模化的风险分散的方案,对农户来讲,实际上是用最简单的事情,最简单的形式办了最复杂的事情。这是我跟大家交流的第一个方面的内容。第二个方面的内容,到底这个事情我们是怎么做的。刚才任所长也跟大家详细地交流过了,我这里实际上是把逻辑用图片地形式跟大家做个交流。我们在做这个事情的时候有两个基本的理念,第一是盯准目标、融合创新,我的目标就是要服务农户,要让农户的风险有比较好的分散,无论你是来自于保险还是来自于期货,还是来自于其他金融工具的创新,这是途径的问题,我要达到这个目标,所以我们有“保险+期货”的创新。第二个视角,集散平衡、大小对接的理念,我们想的是把农户的小规模的风险集中起来,跟大的期货市场的要求对接起来。另外对于期货市场的大的门槛要求分散开来对接到一个个农户上,通过小大的对接形式,让中国广大的分散的农户跟期货市场有个对接,这样实际上也是为了服务,让三农的风险有比较好的分散的目的。这个流程刚才任所长也讲到了,当然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流程,中间也会幻化出很多的衍生主体出来,比如说在这个模式的过程中,有很多的农服公司,比如说饲料企业、疫苗企业,跟种养殖户是更加直接的利益主体,也可能加入到这个环节中来运行,但是实际上基本流程也是这样,不会有什么变化。这里以玉米为例,做了一个简单的例子。与期权对接,我这里的玉米期货价格保险,是在保险期货内,约定月份玉米期货合约在约定时期各交易日收益价的平均值低于玉米成本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要进行相关的赔付,赔付的处理,就是右下角的方块。实际上我们这里要专门提到玉米成本价,因为无论是从美国的实际来看,还是从我们现在期货行业所要做到的更加符合实际科学的理论纬度来看,可能不太接受玉米成本价格的约定,这里也应该说要有一定的过渡,就是我们在做这个保障价格的时候,到底是以期货价格一定时期的平均来看,还是以它一定的成本价格来看,我觉得这里对农户来讲,应该有个接受的过程。因为成本价格是从生产的角度来看的,会有心理价格存在。无论是期货市场还是现货市场,反映出来的是供求关系,供求关系所反映出来的价格,是不是农户在生产经营实际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成本的情况,这个还需要有一段路要走。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到底保障价格是设定我们所调研出来的成本价格,还是设定一定时期的品种价格,我觉得可能会有很多不同的模式,也需要经过一段的探索和宣导。针对上面跟大家交流的模式,我们认为在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上面,有两个非常关节的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在保险产品的关口,我们一定要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事前根据被保险人实际设定目标价格,就是刚才所提到的成本价格。然后根据相关产品的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作为决定赔付与否的参考价格,我这里所体现出来的产品在设计的过程中,有两个非常核心的要素,第一个是目标价格,第二个是参考价格。无论是目标价格还是参考价格,一定要以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作为最基本的准绳。第二个环节,在风险分散的端口,就一定要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功能,针对与第一个环节里面承保的数量、品种和周期,以及参考价值的结构,在第二个环节进行相应的配置,我们希望在这个过程中,特别是在试运行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风险是闭环的,不要有过多的风险。在未来如果这个模式不断成熟,可能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有了更深度的合作,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上面,可能有一些新的模式出来,我觉得这是后话。在第一个阶段试点的时候,我觉得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这种从理论上不要留任何的风险口。针对于前面的两个关键的环节,这里有更进一步的阐述,也是两点,第一是希望在做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的时候,产品的设计参考价格一定是根据期货市场价格波动来确定的,再一次做一个强调。第二个是产品设计的赔付周期和费率波动,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期货市场定价规则和风险对冲规则,在前一段保险产品的价格设计上面是非常灵活的,可以幻化出很多不同的模式出来,但是到底能不能在期货市场上寻求到相关的非常科学合理的价格标准,这是非常关键的,所以在这个阶段如果要运行“保险+期货”模式,前端的保险设计一定要符合或者说充分尊重现有的期货市场交易规则的特点。我们在做这个事情的时候,应该说“保险+期货”现在的情况下,体现出的是一个简单的否决权期货价格保险的产品,我们做这个产品,实际上心中也有一个大的布局,就是希望通过“保险+期货”的合作,能够撬动整个农村金融链条的良性互动,通过这个良性互动真正地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刚才也跟大家汇报过,传统保险解决了自然风险、疫病风险和意外事故的问题,通过保险和期货合作解决了市场波动价格的问题。我们在想,能不能因为有这些比较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的备输,能够为农户的资金来源或者是资金支持有一个很好的保障。同时,我们人保财险确实也是为了做这件事情,现在跟银行在对接的过程中,银行有很高的热情,但是因为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也存在这里,需要一定的创新,我们为了更好地服务这个事情,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我们拿出了10个亿,专门以保险期货的对冲来做一个支持,希望能够以“保险+期货”,推动保险+期货+银行的模式,推动农村保险的工作。意义和前景就不再多说了,简单列一下我所要表达的意思,我想这里有三个意义和前景,第一是促进三农发展,特别是农业现代化,因为刚才也提到了我们是希望能够有一个全方位的农村金融链条的构建,能够形成一个新的农村金融的板块,服务农业现代化。第二个是在解决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问题方面,刚才所长也提到如果国家转而支持设定目标期货价格的方式,应该能够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损耗,提高财政补贴的效率。而且这里特别想强调的是通过期货价格保险的保障,希望通过保价来达到稳供的目的,而不是现在的稳供保价的目的,我想通过这种产品,在这个逻辑上有一定的调整和优化。第三是促进金融行业本身发展的维度来看,我们希望通过这件事情,在这个链条的过程中,大家都是共赢的。刚才所长所提到的,保险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有了更深层次的、更广覆盖的保险的保障,同时保费规模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对于期货来说,我想应该是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期货对接三农和小微企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显著提升期货市场的活跃度,改善投资者的结构,培育产业客户。对于银行来讲因为有“保险+期货”的合作,形成了风险管理体系的保障,我们也希望能够解决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的难题。第三个方面,我想跟大家简单地交流一下,我们在这个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我们正在努力的方向。大概从实践的层面遇到这些问题,第一个是基差风险的问题,农户的实际价格与期货价格波动之间存在偏差,我们想很坦率地讲,这个问题并不是我们做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所遇到的问题。实际上,我们国家或者说西方国家,在推动这种指数型的保险,只要是指数类的保险都遇到这个问题,一个面上的情况能不能覆盖单个农户和单个个体所面临的实际。在这个问题上,也遇到了这种基差风险的问题,体现得比较明显一点。我想在实践层面,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缓解这个问题,一是是不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设置个性化的参考价格方式,比如说我们呈现在农户面前的不是单个的选择,而是阶梯型的选择体系。二是是不是可以根据历史基差走向对产靠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当然这是由历史来预测未来的方式,我们现在也做了相关的尝试,也有一定的效果,但是我觉得可能更进一步的,是希望通过第三点,进一步细化保障模式。我们希望现在农村农业互联网和农业大数据的跟进,能够有一个比较实时的现货价格采集的来源,这样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现货价格的大数据和对期货价格,对农户的保障模式来进行相关的调整,也就是说通过期货市场再加上现货的农业大数据的调整和优化来解决这个问题。第二个我们所遇到的问题是定价风险的问题,监管部门的要求与期货市场定价存在着实际的困难。因为我们保险公司在推广保险产品的时候,实际上它是一个相对比较固定的模式,也就是说我们的保额费率或者是价格,在向监管部门报备的时候是相对固定的模式,可能我今天报备了,在一年之内可能是不能调整的,这和保险的大数法则的基本原理是匹配的,我们主要是根据历史的风险分散的特点来进行预测,所以是相对固定的指标。我们在期权定价的时候,就遇到了不太匹配的情况,期权我们知道,是随行就市的,这种不断变化的定价要求和保险的相对固定的定价的特点,怎么来进行匹配,这是我们现在所遇到的比较头疼的问题。我们现在主要是通过罗列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尽量多的进场时候的价格的预测,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应该说这也只是一个权宜之计。今天上午的时候我也跟期权界的教授在探讨这个问题,如果将保险引如,“保险+期货”的模式下,如果它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也就是说我每年都会运行这个产品的话,对现在所面临的随行就市的企业定价,是不是有一个调整和优化的空间,我希望理论界和学界在这个方面,能够将这个因素考虑下去,对这个方面有一些推进,对现有的期权定价的公司,考虑到保险在这里面有一些新的模式出来,解决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问题。同时遇到的情况,你也不可能跟农户做产品推荐的时候,说我现在给你保障价格是确定的,但是你的成本是不确定的,今天进和明天进是不一样的,对于农户来讲,特别是现在的农户来讲,是很难接受的现实。所以我觉得这里面,有很多主体的利益需要去平衡,需要去匹配。这里面还有一些路要走。第三个问题是市场深度风险的问题,还是刚才跟大家所交流的,价格保险,可以根据个性化的需求,可以有很多不同的组合,也有很多不同的结构出来,最后我承接了这么大的量,我通过期权和场外期权,能不能进行风险对冲,这是我们在现在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既然是“保险+期货”,我们希望在运行这个模式的过程中,首先是量入为出,市场有多大的承接量,我们有希望做多大的“保险+期货”的探索,我觉得这个是我们为什么一直在呼吁,或者说一号文件和“十三五”规划里面明确写出了,要稳步推进,稳步扩大这个事情,“稳步”的意义我觉得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此,你要做这个事情,不仅要把这个事情做得市场逻辑上是通的,在市场规模和容纳上也是要通的,这个还需要自上而下的一个统筹规划。第二个角度,因为刚才也提到了意义的几个方面,我们也希望通过“保险+期货”的创新,能够反过来对期货市场有一个良性的互动。正因为有了“保险+期货”的模式,有了中国的现货市场上更多的产业主体的力量引入,对期货市场本身的活跃度、健康程度也是一个促进,我对这个问题是保持非常乐观的态度的,希望随着“保险+期货”的推进,市场深度本身也在不断地扩大、不断地优化,我觉得未来在稳步的情况下,是可期的。第四个问题是违约风险的问题,如果说是“保险+期货”的形式,实际上我们跟期货公司之间,这种场外的形式,也是一种委托套保的形式,还是存在着一定的违约风险。当然我们也了解到交易所在做相关的平台,这是我们非常愿意,也呼吁看到的情况,也希望这个事情未来能够在平台的监管下,或者在平台上能够运行,真正地能够做到“保险+期货”的模式,是在交易所的,或者是在监管机构的关注下,是动态的、闭环的可追溯,这样的话这个模式就真正能够健康地、可持续地发展下去。同时还有系统风险的问题,如果有这个资本市场的波动,因为它毕竟是一个连接到资本市场的问题,如果有不可预料的国际国内的情况,造成了市场巨幅的波动,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有一个大灾准备基金的情况,就像我刚才提到的是不是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最后一个是在实践的过程中遇到的流程风险问题,“保险+期货”说起来简单,但是实际上它是两个行业的融合。在这两个行业融合的过程中,无论它是不是表现出了再保险的功能,但是在实际运行的流程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具体流程上的困难,比如说实质上虽然是这样,但是在形式上还是有一些问题存在。所以可能在合规的前提下,我们要进行下一步更多的制度和模式的创新。这里我也简单地提出了四点建议:第一,希望国家进一步支持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完善和优化,这里主要体现的是,我们希望更多的场内期权的产品出来,这不仅是标准化的问题、可追溯的问题,也是成本降低的问题。同时,也希望全国或区域性的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的发展,能够促进更多的期权产品上市,而且我们也希望更多的交易所的规则,根据我们做的事情,随之它的规模和量的不断扩大,能够有所调整。比如说我们在做玉米的时候,玉米的种子企业在前一年的年底就要进行种子的销售,要对它的客户进行类似于风险保障的话,我们做这个事情的时候就遇到了交易所的,因为玉米的合约,是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存在的,如果我要前一年来做这个事情,就遇到了实际的问题,能不能将一年调整为一年半。第二个是建议推动国家试点对主要粮食作物的期货价格保险实施保费补贴,刚才所长也提到了,以玉米、棉花、大豆等品种为试点品种,在主产区率先试点,在结构上根据现有的情况,采取中央补贴、省市配套、以及农户自缴的形式。第三是建议监管部门根据现在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的特点,能够优化相关的制度安排和流程规范,这里我也提到了,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对于传统的保险,确实在业务流程上面和风险分散的途径上面是有所改变的,要求监管部门在推动创新产品的流程梳理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比如说汇率的浮动性问题,我刚才提到的相对固定和绝对浮动的问题,对于全力性的支付和和行权摊的资金在财务上如何处理的问题,这是要实际解决的问题,也是我们现在遇到的一些难题。第四个是建议进一步优化场外期权业务监管流程,刚才也提到,特别是希望探索形成统一的中央清算的制度,然后不仅做好清算帐单的工作,而且能够发挥中央对手方的功能,为买卖双方做好担保。希望在良好的环境下做好动态闭环、可追溯。以上是我汇报的内容,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主持人:谢谢李华博士精彩的演讲,里面提到很多具体的数据和具体措施的内容,确实是一个真正的实践者和设计者能够提出来的问题,我们待会儿讨论环节继续请他分享。接下来有请新湖期货董事长马文胜先生来给我们做演讲。马总是我们期货业协会的副会长,也是我们期货行业的领袖人物,多次获得我们期货行业的优秀掌门人、领袖人物这样的称号,今天给我们带来的题目是大宗商品市场的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服务,掌声有请!马文胜:谢谢主持人,刚才听了人保的李总介绍,我觉得他对“保险+期货”的认识非常深刻,我听了也深受启发,我们在和人保去年做期货加保险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样的创新今后是有生命的,为什么“保险+期货”出来以后,市场的反响那么大,它的核心是期货公司通过期货市场的创新,满足了实体经济的需求。所以说对这个问题,我也做了一些思考。我们期货市场的创新,它怎么样能有生命力?核心就是要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而实体企业对期货市场的需求,我觉得有两大基本需求:一是,需要有一个有效的基准定价市场,就是说我的贸易定价,或者我融资的基准定价,是以什么价格为基准来进行参考的。在有了期货市场以后,期货市场显然现在已经成为现在很多大宗商品基准定价的基准定价市场,这需要对这个市场提出更高的要求——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刚才人保的李总也提到他的几个困惑和建议,确实,我们在做场外期权的时候,如果说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基差大幅波动,此时风险则非常大。接下来讲一下产业企业对我们期货市场提出的第一个需求——有效的基准定价需求。第二个需求,需要有一个流动性良好的对冲市场,比如我有1万吨的货,10万吨的货,100万吨的货,能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期货市场的高流动性,把整块风险通过期货市场碎片化,把它的风险消化掉,这就要求有一个良好的流动性。目前实体市场的这两大需求,只有期货市场能够帮助企业来完成。现在我们有场内市场,当然现在也有很多大宗商品的交易平台,这些场外的市场目前看有体量、有规模,而且能够标准化地实现对企业需求的满足,但是目前只有场内的期货市场。所以这里面也给我们在创新过程中,提出了一个对整个市场建设的需求,就是需要我们交易所在基础产品上更加多元化,风险管理工具上要更加多元化,同时每一个产品,从目前来看更加要深耕细作,可能最终我们在一个良好的基础产品的基础上,我们的期货公司或者是实体企业,才有更多的创新。我想这是一个基础需求。由于基础需求,在这个基础上,实体企业为我们这个市场提出了四大创新需求,一个创新需求就是大宗商品定价体系的创新,第二个是融资模式的创新,第三是风险管理工具的创新,第四是企业运营模式的创新。大宗商品定价体系的创新,就是我在每一个大宗商品的产业链,能不能形成一个围绕场内或者场外流动性、公平性、代表性较好的合约,形成现货产业链的基准价加升贴水的大宗商品定价模式或者其他更多创新型的定价模式。实际上农产品在很早的时候,是像国外的大豆、玉米、豆油的定价,都已经实现了这种商业模式。国内现在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现在不仅仅是农产品,有色,特别是国内基本面的,像化工,还有黑色金属,包括铁矿石,这些产品现在行业里头开始出现这样的定价模式。但是它的基础需求,就是我刚才提到的,它需要有一个公平的基准定价,就是你期货市场能不能被现货企业承认:期货市场的价格,能代表行业的价格。我们在开发这个产品的时候,它的交割制度、标的物的选择、交割仓库的选择就要考虑到期货。这是这个市场的一个创新需求。第二个创新需求,融资模式的创新,当基准定价市场已经认可期货市场的价格可以代表一行业价格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有更多的创新会出来,比如说银行,或者是一些金融机构的服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的子公司,比如说现在期货公司的子公司,证券公司的子公司,大型的贸易商交易商群体,就会出现以衍生品市场为风险对冲的渠道,以仓储标准化为基础的新型模式的介入。这是因为价格变客观,如果再有一个流动性良好的对冲市场,价格可以得到保护、风险可以对冲,这个时候金融机构的资金愿意更大规模地介入到这个市场,可以直接地为我们实体经济提供服务。我们在这个创新上,前年在镍铁合金上做了一些创新,当时还没有镍的期货,只有无锡不锈钢市场有镍的合约。我们当时做的时候,是以那个市场基准作为基准价来进行融资的标准。这就是一个多元化发展成熟的衍生市场,对我们实体经济的创新有多么重要。第三个创新是风险管理工具的创新,以标准化的场内市场为核心,场外市场为补充,调期、互换、场外期权、个性化定价服务为工具的多层次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场内由于是标准化的市场,但是每个企业的需求又是个性化的——“怎么样把个性化和标准化的市场连接起来”,我想这是我们今天的经营机构或者是期货经营机构的主要职责。我们最近在香港会议上的一个论坛,施建军讲了一个观点我非常赞成:全球的发展趋势,从目前来看如果仅仅是照着经济业务这条路往下走是没有希望的,因为你不提供价值,你就是只是个通道,所以说它一定是费率越来越低、附加价值越来越小。但是中国创新了一种新的经营模式,在体系里面创新了市场管理,创新了各类子公司,通过子公司来做。这是我们中国的市场做出来的,(美国没有这样的模式,欧洲也没有这样的模式)FCM的体系下中国设立子公司来实现我们对冲实体经济。实际上通过期货公司的经营,通过我们的子公司的经营,把期货市场标准化的产品,通过我们转化成个性化的产品为市场服务。正是由于有了这些工具和市场的创新以后,市场就开始出现变化,比如说企业的经营模式,企业开始向以价格管理、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经营模式转型,我们原来接触了非常多的涉及大宗商品的企业,明显大部分企业在向这个模式转型,他们更加重要的,不仅仅是科技进步、企业内部的管理进步,企业的风险把控,企业的风险管理,现在越来越作为股东会、董事会列为第一大战略,以及怎么利用衍生工具列为第一大战略。也有企业,现在向大宗商品的交易商转型,是我们现在看到在有些产业链里面,已经出现一些大型的贸易商群体向交易商转型。比如说化工类,我们都知道现在有那么几家企业,实际上它就是化工产业链的交易商。有的企业向大宗商品产业基金运营商转型,我们也看到有一些大型的生产商,原材料的生产商向这个层面转型,同时也有一些企业,向大宗商品资产管理商转型,此外,我们看到在大宗商品领域内有一些中小企业的转型方式。正是由于这个市场的功能,现在越来越得到创新的应用,我们看到实体行业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创新和变化。总结起来,企业在利用期货市场的过程中,我感觉实现了五个层面的跃升,从看期货价格,是为了配合企业的战略管理,什么时候增加再生产的能力,什么时候减少再生产的能力,什么时候增加库存,什么时候减少库存,这个时候还是停留在看价格的时候。到了第二个层面,定价管理,就是利用这个价格做贸易定价,做基准价。到了第三个层面就开始利用这个市场来对冲风险,风险把控住了,这个时候企业就可以规模化。我们看到这一轮,从2010年开始到现在的大宗商品的低迷过程中,不是说所有的企业产业都是产能过剩,不是所有企业是通过削减产能得到恢复,有些企业产能没有下降反而增加了,但是竞争力更大,通过市场风险的管理,使它保有了规模,进而实现了商业模式的创新。我觉得今天中国的企业,实际上在企业经营上已经进入了2.0时代,是金融工具的使用、模式的创新时代。所以通过这五个层面,不断地循环、跃升,实现了企业不断的创新。我们看到企业在这几年发生了这些变化。在市场上我们的服务机构迎合企业的变化,那么我们都有哪些创新?我总结了大概市场上的八大创新。第一大创新,在交易所层面,交易所除了产品的多样化以外,现在各个交易所都非常注重产品交割贴近现货需求,而且在完善大宗商品期货现货月各项风控措施,还是提升现货月功能发挥,所以说它的流动性才比较大,所以说持仓规模才这么大。现在我们对这个市场,大部分的市场机构的持仓都已经超过了50%,甚至有些品种机构的持仓超过了80%,原因是我们现在的产品设计,越来越贴近现货企业的需求。第二个创新,多元化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创新,商品期权即将上市,大家都在期盼,我们还是期盼能够尽快地推出上市。场外期权、场外合约、场外基差报价交易的发展,我们是在场外期权上摸索了三年,最开始我们是在东北做二次点价,实际上是一个订单的活页,我们是通过卖出一个期货投资,然后给农民卖出一个看涨期权,然后实现既把当前的价格锁定,同时也锁定了今后有可能上涨过后农民的违约风险,实际上在期货市场做了两个投资。正因为这样的创新,我们去年和人保在交易所的支持下一拍即合,“怎么样为农民做跌价风险”。所以在这个基础上,创新了“保险+期货”的模式。我们感觉,场外的空间还是非常大的,这只是场外期权,实际上还有场外的合约,比如我们现在活跃的是一三五七九的合约,偶数月的合约基本上没有量。如果我们的现货企业说我想2月份的现货保值,这个可不可以?我们可以在场外开出一个合约,我们通过基差的管理,在基数月的合约进行对冲,帮助企业基差价格管理,来实现偶数月的合约,来给客户做这样的对冲。所以说做场外,我觉得空间还非常大。第三个创新,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创新,这两年发展得非常快,虽然我们这个市场大部分目前看还是自然人群体居多,但是实际上自然人专业化,我们看这个市场很多自然人是专业的投资者。企业机构化,机构产品化,正是因为整体的这种专业化,我们现在这个市场的基本面微小的变动,会迅速地传递到期货市场价格的变动。甚至现在市场的变动,已经不通过绝对价格的波动来表现了,是通过基差,可能你现货的价格基本没动,但是期货长期贴损,解决了看跌的风险。所以说这个市场,现在给我们的投资,提了新的课题,就是基本面的分析,不仅仅是趋势的分析,还是基差的分析。第四个创新,期货市场的国际化创新,期货机构走出去、期货品种引进来的国际化。我觉得这点上,我们还是要注意现在很多海外市场对中国产品的关注,这次在香港开会,香港交易所李小加总裁讲了香港交易所在大宗商品的下一步的变化,我觉得香港交易所的战略还是非常有前瞻性的,非常看好中国大陆的大宗商品的市场发展前景。所以今后我想可能在国际化方面,空间仍然非常大。第五大创新,期货公司的创新,期货公司通过FOF业务,是一个非常好的市场机构化的途径。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很有可能成为商品产业基金的载体。当然还需要解决两个问题,我们的资管业务能不能投资企业的主体,资管产品能不能投资现货,这是我们行业下一步要解决的。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的业务,现在大概协会可以批5项业务,但是我总结,我们不按这5项专项业务来进行分类,按它的功能进行分类,我觉得可以分成风险管理中介业务,这种中介业务是要动用自有资金的中介业务,把客户的一对一的风险拿过来交给我,然后我到期货市场这个标准化的市场帮你对冲掉,这实际上是实现一个风险的转移,我觉得这个场外期权就属于这一类业务,空间巨大。风险管理业务,是在有风险管理体系上的融资型的业务,风险管理贸易业务,能不能跟风险管理结合起来做一些行权贸易?这个做得人不多,因此空间很大。风险管理合作业务,风险管理的主动业务,比如期现等等。第六大创新,大宗商品交易商的创新,以风险管理为基础,整合金融资源,培育大宗商品交易商。我认为中国可能在今后的三到五年,只要期货市场是发达的,这个品种在期货市场是发达的,我便认为在这个市场里面都会出现几家交易商群体。这个交易商群体在现货市场可以实现什么呢?就是价格的转换,时间的转换,流动性的转换,风险的转换,数量的转换,——会颠覆整个现货行业的贸易、资本运作、风险管理的模式,我觉得这个空间巨大。第七大创新,银行的创新,商业银行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已经开始有所创新了,比如说先贷后押,保险加银行,第三方监管与场外期货及掉期产品的使用,大宗商品交易商的银行支持,场外商品的清算业务等等,这些业务,现在已经有些银行开始尝试了。第八大创新,公募基金,现在有相当多的公募基金开始研究大宗商品指数的ETF产品上市与交易,前不久已经有一家公司申请了郑州的农产品指数交易,这些变化都会发生。所有的创新,都将进一步促进中国的期货市场对实体企业两个最基本需求的满足,同时也将促进期货市场对实体企业衍生需求的满足,从而进一步促进中国大宗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实体企业转型升级。谢谢大家!主持人:非常精彩,我觉得看到了整个行业向下看、向远处看的高屋建瓴的见解,非常谢谢!接下来有请中国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张峭教授!张峭教授长期从事农业的风险管理、农村金融的农产品市场研究,专项研究有80多项,今天给我们带来的演讲题目是基于期货市场农产品价格保险产品设计与风险市场管理新模式的分享。张峭:非常高兴能够来参加“保险+期货”的论坛。题目我刚刚上午改了一下,因为是“保险+期货”,内容基本上没有变,是“保险+期货”作为农产品价格市场化的模式,我主要就谈一谈,因为“保险+期货”,我主要就回答这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开展“保险+期货”?第二个问题,如何开展“保险+期货”?第三个问题,“保险+期货”现在已经试点实施,当前还存在什么问题。因为这些我前面已经听了任所长和李博士讲了许多,有些我就很快过一下,有些重点讲一下。具体的我从五个方面讲一下,期货市场大家都很清楚,就不讲了。主要讲一下农产品市场风险管理工具,到底有哪些。因为“保险+期货”主要管的是农产品市场风险,那么市场风险到底有哪些,怎么来管。第二个是农业保险,作为农产品市场管理的工具,可行不可行。如果可行,什么条件才可行?第三个就不讲了,第四个是现在农产品价格保险,怎么通过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的转移。最后是根据我们的一些调研,觉得试点过程中,有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讲一下。农产品的市场风险管理的工具,我主要是从农产品价格波动规律及特征,农产品风险及其特点,以及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的工具,从这三个方面来讲。因为价格风险——大家知道风险日益凸显,我就不详细讲了。农产品价格风险表现在哪里呢?实际上农产品,刚才我听任所长说了,农产品价格变动是周期性的波动,如果我们把农产品价格变动进行分解有:长期趋势、周期波动、季节波动、随机波动。我们对生猪的价格波动进行了研究,长期是一种上涨的趋势,周期性波动,大概是40个月的周期,季节波动也非常明显,一般整个呈现是两头高、中腰低,5月份最低。随机波动放大比较多。另外其他的农产品价格波动,跟这个也基本上相似。所以从整个来分析,实际上生猪价格,我们如果分解到周期性波动,占的比例非常大,而季节性波动次之,随机波动比较小,主要是周期性的波动。这个图是生猪的主要饲料——玉米和豆粕的价格波动,豆粕的波动比较多,玉米的波动比较平缓一点,季节波动也非常有规律。波动的规律,鸡蛋的波动规律,也基本上相似,三年的周期波动,也有一定的季节波动的特点。这个季节波动,我们把它进行了分解,可以看出它的波动规律。随机波动,整体上,鸡蛋的周期性波动占了50%,季节性波动占了31%,随机波动17%。所以农产品的价格波动,是有一定的周期波动的规律,包括周期性波动、季节波动、随机波动。什么是农产品价格风险呢?实际上风险主要是指农产品未来的市场价格跟预期的价格有差别,一般在我们做风险管理的时候,或者是跟保险结合,一旦实际价格低于预期价格,我们则认为有风险。农产品价格风险的特点,有系统性、周期性、波动性、突发性的特点。详细的我就不再讲了,最主要的是系统性风险,农产品价格是完全的系统性风险。此外是难预测,你要预测它的变动的规律可以,但是要准确预测农产品价位是多少非常难的。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是什么呢?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对自身风险环境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一系列风险管理的策略,选择恰当的工具和手段,依据符合自身对风险偏好的方式,以最小的成本实现经营目标,为实现这个经营目标提供合理的保障,以上是定义。对一般的风险管理的策略,如果我们用一个图来表示,一般风险可以用两个最主要的指标来衡量,一个是它的波动,或者叫风险大小的程度,或者是损失的严重程度,另外一个指标是发生的概率,不同程度的损失到底发生的概率有多高,我们可以用这个曲线来表示。一般风险,是经常发生频率高、损失比较小的,这个量比较大。而损失程度比较大的,发生的概率比较低。我们可以把风险分成三个层次的风险,第一个层次的风险,就是高频率低损失,第二个层次是中频率中损失,第三个是低频率巨损失。第一个层次的风险,在农业风险里面是通过风险缓释的方法,实际上就是降低了风险损失的程度,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第二个层次的风险,中损失发生的概率是中等的,它主要是在风险缓释的基础上进行一些风险的转移,有的损失没法降低,是解决不了的,需要进行风险转移,农业保险和期货都是风险转移的手段。第三个层次的风险,就是低频率和巨损失,要在风险缓释和风险转移的基础上进行风险应对,实际上需要政府来干预了,有市场失灵的情况,所以需要政府来建立风险安全网的保护。如果我们把风险按照它的系统性强弱来分一下,将刚才分成三个层次的风险按独立风险、系统性风险来分,我们的横坐标就是越往右是系统性越强,往左是独立性越强。风险我们分成三个层次,第一是正常性的风险,第三个是巨灾的风险,第一个风险是生产经营者,农民自己应对,不需要转移。第三个层次的风险,需要政府的干预和支持,建立巨灾风险的分散制度。中间层次的风险,我们认为是商业化管理的层次,一般叫保险层。那么根据它的风险系统性强弱,我们又把风险分成这三类,第一类是独立风险的,在农业上相对来说单一灾害的保险,它是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不需要政府来补贴。如果系统性比较强了,就是我们现在正在实施的多重灾害保险,这种保险需要政府进行干预,需要政府的一些保费补贴,所以叫政策性保险。如果系统性更强,实际上就是价格风险,完全的系统风险,需要通过另外一种方式,需要通过期货期权的方式,通过对冲的方式来进行管理。所以整个在农业上,经常说的有三类风险,一类风险叫产量风险,或者说生产风险,它主要是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是通过保险或者是再保险的方式进行分散。第二类风险是市场风险,或者叫价格风险,主要管理的工具是叫做合约或者是订单,我们叫订单农业加上期货期权的方式,通过对冲的机制来进行管理。所以市场价格风险,最好的管理方式是通过期货期权,因为它不符合大数的定律。所以国外的市场风险是通过期货期权的市场来进行管理。另外一个是巨灾风险,要通过政府和市场共同建立巨灾风险的管理机制。所以我们说的价格风险,按照风险管理的方法,最好的管理方式是期货期权,通过期货期权,通过对冲的机制,来管理价格风险,因为它是系统风险,在空间上没有办法,只能通过对冲来进行转移。但是期货市场管理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风险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系上市品种有限,因为许多农产品没法标准化,另外农产品难以储藏、动物有一些疫病传染,所以很多农产品不适合作为标准化的期货产品,不能够在期货市场上市,所以品种有限。第二是市场参与者有限,期货市场是高级的市场形态,要市场参与者直接参与,需要一定的知识和机能,在国外还不多,需要通过中间的环节,把市场风险通过中间环节再转移到期货市场上。因为它的局限性,所以说在国外也探讨,在我们国内也在探讨,能不能通过保险的方式来进行市场风险的管理。但是传统来说,保险是管不了市场风险的。所以第二个是农产品的价格保险到底是什么样的,它到底可不可行。实际上农产品价格保险,很早就开始试点,但是中央层次提出农产品价格保险,是在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其中比较大的一个创新亮点,就是提出了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实际上在目标价格制度里面,企图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试点有两个,一个是目标价格补贴试点,一个是目标价格保险试点。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了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2016年又进一步提出了“保险+期货”的试点。那么目标价格保险,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来了,主要是目标价格制度的组成部分,目标价格制度有什么优点呢?一个是它能够调动生产的积极性,要进行差价补价。第二个是减少市场扭曲。因为市场定价,所以差价补贴一是减少市场扭曲,二是能够保护农民生产农产品的积极性。但是目标价格制度实现的两个方式,一个是目标价格补贴,一个是目标价格保险,目标价格补贴,实际上它的操作是直接由政府来操作的,政府部门确定一个目标价格,实际价格低则以目标价格进行价差补贴。而目标价格保险,实际上是通过保险公司来进行操作的,它保的是这个差价,政府只是进行一些保费补贴。那么目标价格保险的含义有几个:一个是目标性的要求,实际上是政策目标的要求,到底保什么、补贴多少。第二个是有一些可保性的要求,你保的产品,必须是可保的部分,所以它保的是预期价格,就是未来实际价格与预期价格有差距。如果不是预期价格,往往出现了风险却可能保险保不了,除非政府有很大的补贴。价格保险最主要的是有保障价格的设定,主要是以预期价格着重设定依据,在国外主要是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来进行设定。农产品价格保险,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农产品价格保险,就是农产品每天对价格进行保险,第二个是农产品收益保险,就是农产品投入和产出价格变动,造成收益变动。还有一个是收入保险,收入保险主要是农产品价格和产量共同变动,造成收入变动,收入其中包含着价格因素,所以有三种形式。在美国,收入保险主要是在作物上面,因为他认为作物不仅仅是价格变动,而且自然灾害对产量的影响也很严重,所以是叫收入保险。而收益保险,主要是在养殖业上,规模化养殖以后,设备条件、防疫条件比较好,所以主要的死亡率,主要是做收益保险。农产品价格保险最主要的优势,相对于保护价和临时收储,它可以在发挥市场机制的同时,能够保护生产者的收益。如果相对于目标价格补贴来说,农产品的价格保险,一是符合国际规则,再一个是能够放大保障水平,因为他出的只是保费,保费可能只是保额的5、6%这样的一定的比例。放大了保障的水平,同时减少了财政的风险,减少财政冲击,因为目标价格补贴,你虽然不知道今年价格跌多少,但如果差价很大,财政要补贴很多。如果某一年价格没有下跌,财政就不需要补贴,所以财政的变动是非常大的。而财政预算又是刚性的,这样容易造成很大的财政风险,对财政的冲击也非常大。相对于期货期权来说,它的准入门槛比较低,相对交易成本小一点。那么保险有这么多好处,到底它可保不可保呢?刚才李博士已经讲了,在保险里面完全的商业保险是有这么几个可保条件的,一是独立性的要求,也就是说风险是独立性的,不是系统性的、没有相关性。第二个是测定性的要求,就是保险的费率可以进行测定,也就是风险大小可以测定,这样才可保。第三个是对称性,也就是说这种信息,保险人和非保险人,对风险事件的信息上是对等的,保险人知道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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