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独生子女证高考加10吗

北大法律信息网 - 法规中心-天津律师协会
收藏夹( )
【法规标题】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核查统计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和发放《农村二女结扎户父母光荣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唯一标志】&
您好!没有登录不能查看法规全部内容!
如果您想继续查看,请成为会员!联系电话:010-;
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核查统计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和发放《农村二女结扎户父母光荣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发[2000]8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省委发[2000]43号)中为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给予优先优惠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对农村二女结扎户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激励更多的群众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经我委积极协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05]4号),从2005年起,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领独生子女证)和二女结扎户子女(领光荣证),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证明,省内学校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对全省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子女在全国普通高考中,省内高校录取时加10分。
各县(区)立即对本县2005年参加中考和高考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及其子女进行认真核实统计,填报《甘肃省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2005年升学情况摸底表》(附表一),并由市(州)分县汇总(附表二)后,于3月20日前上报省人口委综合协调处,同时将电子表格传章理信箱。......
您好!没有登录不能查看法规全部内容!
如果您想继续查看,请成为会员!联系电话:010-;
显示"法宝之窗"
 会员登录
  北大法宝特色
  北大法宝产品中心
  购买指南
  法院检察院专区
  联系我们
热线:400-810-8266
电话:010-
传真:01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厦9层
 客服中心我是河南省商城县农村独生子女户,我于2013年领独生子女证,我孩子明年高考,我能享受哪些独生子女政_百度宝宝知道2017甘肃高考加分政策 农村及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_高三网当前位置: > > > 正文2017甘肃高考加分政策文/梁羽辉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高考是“一分定生死”,在这种近乎残酷的竞争中,能穿上一件“加分”的马甲,意味着什么乃是不言而喻。下面是高三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甘肃高考加分政策,仅供参考。  点击查看:  2017甘肃高考加分政策  由于2017甘肃高考加分政策还没有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甘肃高考加分政策,供大家参考。  (一)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  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以下1-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具有相关加分资格,加分项目及分值适用于今年普通高考。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 6 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 6 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机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按体育特长录取时文化课加 5 分。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 5 分。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 5 分。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办发[2000]28 号和教基[2001]1 号文件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 5 分。  (5)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市(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 5分。  以上项目只适用于应届高中毕业生。  2015 年 1 月 1 日之后获得以上项目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 10 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 20 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 10 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 10 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 20 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优先录取。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  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 2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 1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 1 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 2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 15 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  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以下1-4项甘肃省地方性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具有相关加分资格,加分项目及分值适用于今年普通高考。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 A 级以上证书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 5 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者省级竞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 5 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联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 5 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 5 分。  以上项目只适用于应届高中毕业生。  2015 年 1 月 1 日之后获得以上项目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2.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 10 分。  3.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 5 分。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在录取时不累计,考生只能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一项进行申报。预科生、定向生、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  (三)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查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体育局、甘肃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甘肃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协会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0]1 号),明确责任,健全省、县(区)、中学三级公示制度。  (四)照顾证明信息采集的有效期限  各类享受照顾考生须在 5 月底前提交照顾证明,逾期一律不予认可。具体时间详见《关于印发 2016 年的通知》(甘招委发[2016]42号)。  (五)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公示  对于享受各类照顾加分的考生名单、项目除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外,还须在考生所在县级招生办和考生所在单位及中学集中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并保留至 8月底,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推荐阅读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家长交流
推荐培训机构
<em id="authorposton15-3-24 17:47
&#22238;35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个消息:《湖北省启动2015年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工作》。
我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从2009年起开始实施,往年农村独生女可加10分,
今年加分额暂未确定。
加分对象为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
且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
通过审核的考生将享受高考加分的奖励。
城市户口的独生子女伤不起呀
莫着急,随着出生人口逐年减少,以后哪家再只生一个孩子,政府要罚款的,过几年政策要反过来的,农村独女要扣10分。&
欢迎多来交流:)
width:100%">
@开心面对@
只是独生女加分。
width:100%">
我家也是独生之女 ,我们没有报名,因为独生之女加分好像只是针对省内的大学。
应该报的,又不坏事。&
width:100%">
我家也是独生之女 ,我们没有报名,因为独生之女加分好像只是针对省内的大学。
恩,谢谢,好像女儿班上没有几个人报,所以也懒得麻烦了。不给自己留后路.......呵呵!
width:100%">
只是独生女加分。
嗯,是滴哟
width:100%">
我家也是独生之女 ,我们没有报名,因为独生之女加分好像只是针对省内的大学。
是的哟。。
能少一分干嘛不少。
width:100%">
按照这种加分逻辑,要不了很多年,以后每多生一个,高考加10分!
width:100%">
好奇怪的规定啊,农村的独生女,重男轻女思想作祟
width:100%">
width:100%">
好奇怪的规定啊,农村的独生女,重男轻女思想作祟
呵呵,难道只有女儿才能加分?
width:100%">
喜马拉雅之子5
城市独女也应加分
width:100%">
城市独女也应加分
我也觉得这个必须有。
width:100%">
喜马拉雅之子5
城市独女也应加分
width:100%">
width:100%">
同是独生女,城市的为什么不加?城里的独生女将来面临的生活压力更大。
width:100%">
这个规定早就有啦,不是今年才有的
width:100%">
同是独生女,城市的为什么不加?城里的独生女将来面临的生活压力更大。
嗯,我也希望城市的加哟。
width:100%">
这个规定早就有啦,不是今年才有的
嗯,我看了新闻才知道,以前还不知道有这回事。
width:100%">
呵呵,是不是有很多感概?
width:100%">
城市独女也应加分
要是能投票的话,我举双手赞成哟。
width:100%">
地址:湖北武汉武昌区积玉桥金地国际花园别墅区TH7-101&电话:027-(周一至周六09:00~18:00)&传真:027-&&值班QQ: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房产供求信息发布 >>
您所在的位置:>>&>>正文内容
时间:日 来源:  点击数:
  (一)奖励政策
   1、对当年农村二女结扎户夫妇一次性奖励3000元。
  对当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夫妇,一次性办理不低于1000元的养老储蓄。
  对农村历年结扎的二女户、历年领证的独生子女户未办理养老储蓄的,补办1000元的养老储蓄;已办理养老储蓄(养老保险),金额不足1000元的补足1000元。
  办理养老储蓄或养老保险的经费,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由县、乡计划生育部门据实提供办理对象名单,由财政部门直接划拨银行办理养老储蓄,银行为办理对象和县、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办理凭证。
   2、育龄夫妇双方系本市农村常住居民,只生育一个女孩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或符合《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子女条件,自愿放弃生育的,由县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农村育龄夫妻在其独生子女16周岁以内申请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16周岁为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4、育龄夫妇双方系本县农村常住居民或城镇无业居民,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并申请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其年满60周岁时,由县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5、城镇常住居民(或一方系本县城镇常住居民,另一方系本县农村常住居民),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并在其独生子女未满16周岁以内申请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16周岁为止,每月给予不低于2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在其退休(职)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6、奖励所需资金,育龄夫妇双方系本县农村常住居民或城镇无业居民的,由县、乡(镇)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育龄夫妇双方均系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含民营企业),由双方所在单位分担;一方系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事业单位职工,另一方系城镇无业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的,全部由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事业单位职工所在单位发放(含民营企业)。
   7、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被录取到本科、大专、中专院校后,凭省招办和学校录取通知书由县人民政府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8、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计划内二女结扎户夫妇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政策的,在其年满60周岁时,每年每人给予60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统筹解决。
   9、独生子女领证户享受优待奖励政策之后,又符合《条例》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应当缴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有关优待。对不符合《条例》规定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有关优待,并追回优待奖励的财物。
  (二)保障政策
   1、将农村计划生育贫困户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2、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3、对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中由于父母或子女死亡、伤残后丧失劳动力等原因造成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救助,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长效机制。
   4、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父母残疾基本丧失劳动力、子女伤残完全丧失劳动力或死亡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放资金不低于4000元;父母残疾尚有一定劳动力、子女伤残基本丧失劳动力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放1000元或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项目支持;父母体弱多病、子女健康且有一定劳动力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不低于800元的项目支持,使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经济条件显著改善,自救能力显著增强,人均收入逐步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水平。
  (三)优惠政策
  育龄夫妇双方系农村常住居民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自领证或结扎之日起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免去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列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的县(区),&两户&子女免费提供教课书,免学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其子女在本县初中升高中(含职业高中)时总分增加20分。
   3、免去夫妇双方四年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对残疾或无正常劳动能力的免去终身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
   4、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的技术服务。
   5、从当年起,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领独生子女证)和二女结扎户子女(领光荣证),凭县(区)计划生育局证明,在全国普通高考中,省内高考录取时加10分。
   6、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县人民政府在公开招考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其子女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考试总分中增加20分。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在企业招工时优先推荐。
  (四)优先政策
  育龄夫妇双方系农村常住居民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享受以下优先政策:
   1、在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承包土地小调整时,优先得到不低于本村民小组人均占有的土地面积。
   2、其子女在县属教育、医疗卫生部门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3、申请使用宅基地,在符合规定条件下给予优先审批。
   4、优先安排夫妇双方或者其子女在乡(镇)、村办企业中就业。优先安排参加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5、优先发放扶贫贷款,落实帮扶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和技术培训。
   6、优先扶持调整种植结构,发展&两高一优&农业。
   7、优先以优惠价格供应优良种苗、树苗、畜禽品种、生产资料和提供农业生产方面的服务。
   8、优先推广传授先进的种植、养殖、栽培技术。
   9、优先提供新型农机具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服务。
   10、优先新修梯田,解决人畜饮水及农作物灌溉等问题。
   11、在实施科技成果推广和星火计划的过程中,优先提供致富信息和新技术培训。
   12、优先免费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
   13、在招工、调动、安置就业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14、在农村征兵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子女入伍。
   15、在建立扶贫联系户实行定点扶助时,优先考虑安排。
   16、在有关部门实施的&温饱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集雨节灌工程&、&春蕾计划&、&沼气项目&等时,给予优先安排和倾斜。
   17、把计划生育户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推优入党。
  九、如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变更手续?
  育龄夫妻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符合《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应当缴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有关优待。对不符合《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应当由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责令其缴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有关优待,并追回优待奖励的财物。
(作者:)
      
※观后心情
※网站声明
  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网行风)”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相关评论
※推荐阅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甘肃省农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