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高中同学17岁男孩,醉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

司机撞死人逃逸,保险公司仍被判赔77万多元_网易新闻
司机撞死人逃逸,保险公司仍被判赔7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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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司机撞死人逃逸,保险公司仍被判赔77万多元)
台海网2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集法宣)肇事司机开车撞死行人后逃逸,死者家属索赔上百万元。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能否免责?近日,集美区法院针对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保险公司不能免责,要赔偿给死者家属77万多元。
事件:撞死人,司机驾车逃逸
去年6月,司机张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集美区一路段时,与坐卧在路中的行人老向发生碰撞,造成老向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
更恶劣的是,事故发生后,张某并未停车查看便驾车逃逸。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受害人老向负事故次要责任,并查明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为小乙,实际所有人为阿丙。
事故发生后,老向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小向等人起诉至法院,要求驾驶员张某、肇事车辆实际所有人阿丙以及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0万余元。
争议:索赔百万,保险能否免责?
家属小向等人认为,依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内对原告的损失承担优先赔偿责任,被告张某、小乙、阿丙对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肇事司机张某认为,原告主张的金额过高,保险公司应先行赔付。
保险公司则答辩说,原告主张金额过高,而且,张某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保险条款中免责条款的约定,保险公司不承担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责任。
车辆实际所有人阿丙认为,保险条款中免责条款处的签字并非他本人所签,保险公司未针对该免责条款尽到提示告知义务,因此,该条款并不生效,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阿丙提出对投保单投保人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双方在法院组织下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该处签名确非阿丙所签。
判决:代签保单,免责条款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保险法》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而本案当中,保险公司在需投保人签章处代为签名,而且未能证明其已向阿丙履行了免责条款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所以,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次交通事故给小向等人造成的合理损失为94万余元,而张某负本案事故主要责任,老向负事故次要责任。因此,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张某承担民事责任比例为80%,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分别赔偿死者家属11万元和66万余元。
(原标题:司机撞死人逃逸,保险公司仍被判赔77万多元)
本文来源:台海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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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14岁男孩骑车撞死人逃逸 未满16岁警方不能通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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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男孩骑车撞死人逃逸 未满16岁警方不能通缉
  电动车由于速度比自行车快,并且相对省力,已经成了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按照规定,驾驶电动车的驾驶员必须年满16周岁。但是,如今在省城的中学门口,都能看到很多初中生骑着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今年9月,一名14岁的男孩骑摩托车撞死了一名行人,由于尚未成年,交警在执法中也陷入困境。
  14岁男孩撞死行人逃逸
  “出了交通事故以后,小女孩都还不知道自己是违法驾驶。”办案民警说。9月2日17时许,在省城解放东路一家具城附近,15岁的女孩黄某骑电动自行车,载着两个同伴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此时,恰巧有一名行人横穿马路。由于黄某处理不当,电动车将行人撞倒。尽管伤者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但因为伤势过重,于次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在发生事故时,黄某立即拨打了110报警,并配合警方调查。但是,黄某并不知道自己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无独有偶,在该事故发生的前一天。9月1日20时许,14岁男孩左某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在路面行驶。当左某途经昌东西路一家超市门口时,撞上了一辆电动车,骑电动车的女子当场昏迷。事发后,左某与朋友拨打了110报警,但是当急救人员赶到现场以后,左某独自离开了现场。受伤女子在送入医院救治以后,最终也因为伤势过重死亡。
  未成年人交通肇事处理不易
  肇事逃逸、无证驾驶,左某造成的交通事故属于刑事案件。但是,左某未满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按照法律规定,只能是监护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由于左某不能承担刑事责任,死者家属与左某的家人就赔偿问题出现很大分歧,办案民警多次调解。最终,按照城镇标准,双方达成协议,肇事方向死者家属赔偿30余万元。
  同样未满16周岁的交通肇事者黄某,交警在处理过程中也存在难题。据了解,黄某的家人起初很配合伤者治疗,但是在伤者死亡后,黄某及其家人便躲了起来。经民警调查,黄某的家境也不好,父亲吸食毒品,母亲也早已离家。由于黄某未满16岁,警方不能通缉,而死者也因为联系不上家属,案件难以处理。
  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普遍存在
  黄某和左某的交通事故,带来了惨痛的教训。事实上,在中小学里,有不少学生都是骑电动车上下学,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这样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昨日中午,在省城的数所中小学门口,记者都能看到骑电动车放学回家的学生。有的学生看上去不过10岁左右。“这个车很小,没什么关系吧。”在省城叠山路的一所中学门口,一名骑着电动车的初一女孩说,由于家里有点远,所以家人特意给她买了一辆电动车,而且还挑选了车型比较小的方便她骑。小女孩告诉记者,她没有专门学过驾驶和交通安全知识,只是买来的时候家人教了她几天,她就学会了。小女孩还告诉记者,在他们班,有不少同学都是骑这样的电动车,有的车型还要比这大一些。
  记者还从校方了解到,老师也不鼓励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但是,由于有的学生住得比较远,家长就会买电动车给孩子。也有的学生则是看到其他同学购买了,也想买一辆。通常,学校只是劝学生最好不要骑电动车,要注意出行安全,但无法强制管理。因此,家长的监护作用非常重要,家长应意识到未成年人及未经培训盲目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不要给孩子购买电动车。(江南都市报 文/记者邓旭敏)
【编辑:张志刚】
----- 教育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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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00后11岁男孩开车撞死人后逃逸,背后的原因让人无语!00后11岁男孩开车撞死人后逃逸,背后的原因让人无语!双木百家号江湖上人称的马路杀手女司机恐怕得换人了,近日,一名11岁的00后小学生驾车撞人后逃逸,这究竟是什么情况?11岁男童开车撞人这不是开玩笑吧!&这名11岁的小学生非常喜欢汽车,平时会在网上浏览关于如何把车开好的信息。在肇事当天,他跑到一个汽车租赁点去拉车门,居然真的找到了一辆能够发动起来的车,于是他在没有行走正常租赁程序的情况下,私自将车开上了路。为了超过前面的一辆车,他拐上了非机动车道,并因此撞上了从路口步行出来的受害者,于是受害者受伤后仰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出事之后,这位小学生并没有停车查看情况,而是驾车离去。孩子家长缺乏监督,租凭公司的疏于管理造成了俩个家庭的悲剧.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双木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一个站在大牛肩膀上的小白产品经理。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温州一男子无证酒驾撞死人逃逸 一审获刑五年|金某|肇事_凤凰财经
温州一男子无证酒驾撞死人逃逸 一审获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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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温州4月13日电(记者 张茵 通讯员 鹿轩)温州90后男子金某在无证+酒驾后不仅将人撞死,还为了脱罪找朋友来给自己“顶包”,还好金某的朋友及时向警方供认了真相。4月13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法院一审判决金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中新网温州4月13日电(记者 张茵 通讯员 鹿轩)温州90后男子金某在无证+酒驾后不仅将人撞死,还为了脱罪找朋友来给自己“顶包”,还好金某的朋友及时向警方供认了真相。4月13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法院一审判决金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2年出生的男子金某,是温州瓯海人,小学文化,曾因犯盗窃罪于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为表现还不错,金某在日被释放。岂料出狱才4个月,金某又闯祸了。日凌晨,金某喝了酒,在没有取得驾照的情况下,向朋友借了一辆轿,沿温州市区温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138号前路口时,与无证驾驶机动车并闯红灯的被害人肖某发生碰撞,后又碰撞路边交通信号机,造成肖某死亡、交通信号机及二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撞了人非旦没有下车及时施救,金某开车逃离现场时,又再次碾压了被害人肖某。次日凌晨,公安人员通过金某借的机动车车主找到了金某,这个时候,金某却把朋友推了出来,让朋友“顶包”。金某骗朋友说,自己出了小的交通事故,就是赔几个钱,让朋友“帮个忙”。金某的朋友信以为真,经过警方的盘问,才知道原来金某撞死了人!这才连忙把真相说了出来,金某当即被警方抓获归案。经交警部门认定,金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肖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害人最终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直到金某被抓,他的血液中检测出成分含量还有80ml/100ml。法院认为,金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在肇事后让人顶替以逃避法律追究,因酌情从重处罚。考虑到金某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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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深圳男子疑酒驾撞死人逃逸 称“没救了我赔”
[摘要]深圳西乡一宝马轿车撞死一高中生后,司机涉嫌酒后驾驶逃逸。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 今日凌晨1时许,深圳宝安西乡大道西乡立交桥处发生一宗交通事故,一辆黑色宝马轿车撞倒一辆电摩,造成一名高中生死亡。肇事司机涉嫌酒后驾驶逃逸。宝马轿车撞飞学生事发时三名高中学生驾乘两辆电摩,出事的电摩在前,一人驾车一人搭乘,后方电摩由一人驾驶。后方驾车的小蔡告诉南都记者,当时他目击到一辆宝马轿车从后方撞上他的两名同学,坐在后座的黄某被抛上天又摔下。小蔡立即赶到事发处,他看到黄某口鼻流血,宝马轿车驾驶位车门打开着,一名戴眼镜的男子对他说,“他已经没救了,多少钱我赔。”小蔡告诉南都记者,他当即表示不是赔钱的事,遂打电话报警。小蔡说事发慌乱,他并未留意对方是否有酒味。被撞电摩的驾驶者彭某头部脚部多处受伤,他告诉南都记者,被撞后他曾爬起来与疑似肇事司机交流,他质问对方是不是喝酒了,对方则回应说,找了代驾。不过事后他们却发现这名男子从现场失踪,车内还有两人在准备离开时被几名搭客仔拉住送西乡交警中队。司机同伴称喝醉不知谁驾车南都记者今日早间在西乡交警中队看到两名男子被警方控制,一男子面对询问则表示酒喝多了不知道谁开的车。西乡交警中队一名民警也表示,两男子并不配合调查,截止凌晨七时许他们尚未调查清楚驾驶人身份。家属则对此备感焦急,早前深圳交警在通报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涉嫌酒驾逃逸案时就曾表示,酒精可能在十二小时内被分解。家属担心如果迟迟抓不到肇事者可能让其逃过酒后驾驶带来的惩处。但一名交警则安慰说,撞死一人逃逸亦是重罪,是不是醉驾无足轻重。家属对此并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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