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种菠萝头要晒太阳吗晒了之后,渐渐的出现头反反复复的痛

  想要了解吸血鬼的日常生活,不难,因为我就是一只吸血鬼。  能有什么可说的呢,我的意思是,我跟你们一样,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即使我现在就站在你的面前,你也不知道我就是你一直想见到的吸血鬼。  我身高一米七五,不算很高,但我已经知足,太高的话容易引人注意,这个高度刚刚好。我的体重是不胖不瘦的七十公斤,我有点白,这一点我想你们能够理解,我已经有,大概八十多年没有好好晒晒太阳了,这是我皮肤比较白的主要原因。  我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惧怕太阳,我只是喜欢黑暗。黑暗给我以安全感,是的,没错,在我已经老到忘了自己真实年龄的时候,我居然还如此渴望安全感。  我不喜欢人群,但又必需人群。几百年来我在很多城市生活过,我曾经居住在西安,那里的人太沉闷,生活在那里的日子相对来说算是比较无趣的,后来搬到南京住了一段日子,那时候社会乱糟糟的,人们几乎每天都生活在不安之中,但这种短暂而肤浅的不安跟我的比起来就不值得一提了。后来日本人来了,又走了,过了几年我就去了北平,没多久北平改名叫了北京,我就一直住在这儿了。  我开一辆黑色沃尔沃,同时还有一匹哈雷摩托,不过这辆摩托太过招风,我一般不常用,偶尔会在摩托爱好者聚会时候开一开。圈子里都知道有这样一辆纪念版的哈雷,但都不知道它的主人是什么人。  我一直单身,但你应该料得到我有一张帅气的脸庞,英俊,如果仔细看还能够隐约看到它有着岁月的沧桑感。我和无数个女人做过爱,有风韵犹存的已婚少妇,有放荡不羁但手法很nice的妓女,甚至还有过未成年的少女(在那个时候当然是合法的),那算是比较难忘的几段体验中的一个。我结过很多次婚,那是在很早很早的时期,每段婚姻都有着幸福的开始和痛苦的结局,但我相信我没有辜负她们。我有过孩子,不算很多,孩子的孩子倒是多了一些,但没有一个遗传了我的吸血鬼基因,我对此感到困惑。在对现代生命科学有了粗浅研究之后,我觉得或许这不是基因的问题。  变成吸血鬼一百年之后我大概就再也没有结过婚,经历多了自然就吸取了教训,身为一个吸血鬼,不能跟一个正常人太过亲密,尤其是一个正常女人。  我杀过人,很多个,也被杀过,以前在冷兵器时代,人们挥舞刀剑的年代,我打架从来不屑于躲避,刀剑对于我来说就像挠痒痒,因为我能很快治愈我的伤口。那时候我唯一比较怕的就是内功深厚的人,这种人一般从走路姿势就能看出来,其中一种轻飘飘的像随时会被风吹跑,这种人往往有着雄厚的轻功实力,他们的内力轻柔但穿透力极强,留下的伤痛要很久很久才能消退,我就曾经吃过一个白衣公子的亏,那人脸色苍白像是患了伤风,时日不多的样子,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人家那几天练功不顺,内力阻塞的原因。我看他不爽只是因为他看起来比较讨厌,我于是冲上去扇了他,就在我准备打折他的左臂的时候,他伸出纤细的右手小拇指戳了我的胳肢窝,我当时就瘫软下去,半边身子动弹不得,他们或许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只是狠狠打了我几下就把我扔在路边,继续赶路去了。我于是像死人一样在路边躺了三天三夜,稍微能动弹之后就迫不及待地去寻找活的小动物去了。  另外一种内力深厚的人步子总是很重,似乎每一步都要花费很大力气才能迈得出去。我见过的这种人全都是老年人,男性居多,至今我也就见过两个老太太是这一类型。他们的内功根基深厚,主要靠长年累月的练功积攒的实实在在的内力修为,靠走捷径是永远无法达到那种境界的,我被一个老和尚打了一掌,原因是我欺负了一个富家公子,我欺负他的原因是他欺负另一个农家子弟,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我的本性里还是有善良的一面的,我打断了他的腿,没想到他家在县衙里有人,但县令却是我的熟人,因此他要杀我头的愿望没有得逞,责罚三百大棍了事,他暗中替换了主罚的打手,还在棍子上加了铁钉,每一下都打得鲜血喷溅,在场看热闹的人没过一炷香的功夫就全都吓跑了,人们只是想看打人,但不是要看重口味的限制级画面。三百棍之后我拍拍屁股走人,那人吓得直哆嗦,嚷嚷着见鬼了,指手画脚要人们抓逃跑的犯人,这时候有个多管闲事以为自己在替天行道的老和尚突然挡在我面前,他拄着禅杖右脚一蹬地,啪的一掌就打在我的胸口,于是我就晕了过去。  醒来之后我躺在一片荒地里,幸好我是吸血鬼,那些吃死人的野狗们对我的身体不感兴趣,我才侥幸活了下来,后来我才知道,被打了一掌之后我飞出去十几丈远,当场就气绝而亡,县令念在熟识的份上差人给我裹了草席,扔在乱坟坑里,整整半个月过去我才醒了过来,从那以后我见到和尚,尤其是老和尚就远远躲开。  现在时代变了,火药被用于军事之后我就不再敢那么嚣张了。子弹打在身上虽然不会致命,但是那种金属钻入体内的异样感觉却让我觉得很讨厌,就像牙齿咬在钢板上发出的声音一样让人浑身难受。  提到金属,我想你应该知道什么能够杀死我,在银元作为货币的年代,这一点确实给我带来了一些麻烦,但还好现在已经是纸币盛行的年代,甚至只需要一些密码就能够调用你所有的财产。  我不挑食,我喜欢吃辣,爱吃川菜,吃火锅,但我脸上从来不长痘痘。  得了吧,我知道你们想听的不是这些,是的,我喝人血,曾经。我喝过各种各样的鲜血,甚至女人的经血我也有喝过,不要觉得恶心,如果是你在死亡和经血之间选择的话你也会和我一样。我最爱喝的血是狼的血,滚烫,粘稠,像高档燕窝般甘甜可口,回味无穷。  不要骗自己了。  以上所说都是言不由衷的掩饰。  其实一只吸血鬼的日常只有一个词可以完美全面地概括,那就是:失望。  我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无聊并且失望透顶。  这种平静而无聊的生活已经持续了将近四百年,我感到我活着的欲望正在一点点地被消磨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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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戈九天   马占元这只老僵尸又钻进了我的公寓,满头大汗,尽管现在只是九月,北京,短暂而难忘的秋季。他来见我时总是浑身冒汗,我想他的汗腺一定出了问题,或者他已经到了一只僵尸的生命晚期,各种奇怪的生命体征已经开始一一出现。  “快帮帮我,这一次你一定不能看着我死。”他说的异常诚恳,就像我有过见死不救一样,事实上我怎么会看着他死去呢,这个世界本来我的朋友就少,即使他只是一只来历不明的僵尸,只要他和我一样不是正常人,我就会帮他活在这个世界上,陪我到永远。  我露出假装关切的眼神,示意他可以继续说下去。  “这一次是林家老宅,据说这次是个小姑娘,你一定要帮我,我要喝她的血!我一定要喝,你看我的头发!”他随手拨了一下他的头发,几绺黑发就簌簌落到了他的脚下,他又拨了几下,脚下的头发多了起来,而他的头顶露出了光秃秃的一片椭圆。  “我要死了。”他哭了,哭的是那么诚恳,一只老僵尸对这个不容纳他的世界的流恋有时候很让人难以理解。他抱住了我的脚,在脚边开始磕头,“帮我一次,最后一次了!”他抬起头,用那双乌黑的丑陋的眼睛盯着我,想和我四目相对。  虽然我知道掉几根头发离死还差得很远,况且他还是一只将近一百五十年还没有死的僵尸,但我还是用一双关切的眼神与他四目相对,像抚摸自己儿子一般摸着他的不完整的头发说,“放心吧,有我在呢。”  这是他第二十三次要我救他,我当然知道这不会是最后一次。他太怕死,这是他跟我最大的区别,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僵尸的结论是我给他下的,因为他惧怕阳光,爱喝血,但不能称之为吸血鬼,因为只有我才是。  于是,马占元是一只不会蹦跳,正常走路的僵尸。  他每次来找我都有不同的症状,有时候是胃疼,他使劲捶打自己的肚子不一会儿便会咳出一坨红褐色的固液混合物,我正在推测他又吃了什么古怪东西的时候,他会声音虚弱地说:“看吧,我真的要死了,救还是不救,给个话吧。”有时候是腐烂,他挽起裤腿露出一截腐烂的小腿,然后炫耀似的敲打白花花的骨头,发出动听的咚咚声,“听听,要不了多久,我就烂的只剩骨头了,这次你必须救我,我要吃它的肉啊!”  他要吃的真的是五花八门,哪里的坟墓里挖出东西了他都觉得是宝贝,古代皇后的一截肋骨,碾碎了磨成粉末,用九月第一天的第一碗露水冲服;陪葬的婴儿的尸体拿回来用净水浸泡七七四十九天,过滤三遍后取滤液,用它煮老人参服用;  惧怕未知的死亡并为之付诸行动,看起来成了他生活的全部。  他要的东西当然不是想要就能得到的,警察,盗墓者,民间高手,流浪汉,或者某些其他奇怪的生物,都有可能同时盯上了他想要的东西,想得到它可是要付出一番功夫的,甚至有时你拼尽全力也没办法得到,于是他需要求我帮忙。
  @戈九天
20:34:22  林家老宅在北京南边的郊县,距离河南也就十几里地的样子,林家的后代在七八十年代后散落全国,这处老宅子因为长久没人居住就渐渐荒废了,久而久之就被传得出了鬼怪,至于是不是真有鬼怪我并不清楚,有也罢,没有也罢,关一只吸血鬼鸟事。  晚上我们便出发了,漫漫长夜,在乡间小路上悠然散步也是一种享受,即使陪同你的是一只头发快要掉光的丑陋恶心男性僵尸。到了那里才知道原来不止一拨人对这“宝贝”感兴趣,有个身材结实的妇人,这个年纪这个时间不在家带孩子陪老公偏偏喜欢到这种地方,真是让人费解,当然这只是看到她第一眼的想法,随后我觉得,真棒,这女人长得还行,身材丰满,一对胸大的简直有些影响工作,我色迷迷的双眼瞟了几眼,随后绷起脸庞,免得被人说成为老不尊。  这女人一伙人总共只有三人,除了妇人之外还有一个年轻一点的姑娘和一个年轻一点的小伙子。另外一拨人是一个老头儿,满头银发,拄着一根乌黑的拐杖,从打扮来看就像是个阴阳先生。他的团队共有将近十来个人,一群人挤在一块儿我懒得去看。  他们两伙人就这么站在院子门口,不知道在等什么。  “不进去?”我问道,其实不必问,因为他们的回答对我的行动丝毫没有影响,我只是觉得问一声算是打个招呼,给他们点面子。  “您先,您先。”老头儿边上的一名大汉说道,老头儿自己只是轻轻哼了一声,把头转了过去。  妇人只是含情脉脉(在我看来是)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在说“你真的要进去吗?很危险的呀!”  我推门走了进去,马占元犹豫了,我回头看了他一眼似乎给了他一点勇气,他一抬头一挺胸跟上了我的步伐。  刚一进门就听到一声凄凉的惨叫,一个人影从黑暗中冲出来,黑暗中我的视力不错,只是稍微比白天暗了一点点,所以我远远就看出这是一个男人,这人跌跌撞撞跑到我的身边,扑到我的身上,断断续续喊出几个字,我听出了他的意思。  “别进去,很可怕。”  知道我是一只吸血鬼吗?我暗想,我会和你一样弱?  把他推到一边,我加快步伐往里走,之所以加快步伐,是想早一点出去免得那丰满妇人已经走了。  是这里没错,凭借我近四百年的直觉我走进了半掩着门的一间屋子。  “你来了。”一个姑娘娇气的声音。  马占元缩着头站着不动,他似乎忘了自己说过要喝她的血,好让自己不再掉头发。  屋子中央是一具棺材,让我感到奇怪的是这棺材看起来崭新如初,就像刚刚从棺材铺里挑出来放在这里一样。  “快放我出来吧。”我听清了,是一个女孩儿娇气的声音。  别着急嘛,这就放你出来。我想她一定会在我打开棺材的一瞬间给我以致命的伤害,刚才那个跑出去的男人,满脸的抓痕大概就是这样造成的。  不好意思,我不怕抓,尤其是女人的抓,在我看来是一种享受。  来吧,温柔地抓我吧!  我毫不犹豫推开了棺材盖,一股幽香扑面而来,借着屋子里本来就亮着的一只蜡烛,我看到的是一个穿着红色袍服的姑娘,她的面容是那么白净,像夏天的雪花,她的嘴唇是那么红润,像我心脏深处滚烫的鲜血,她的睫毛是那么乌黑那么长,像弯弯的鸟儿的嘴。  我想这样的画面一定不在马占元的意料之中,因为我回头看他的时候他露出古怪的表情,随后便报有歉意地连滚带爬往外逃去。  他要吃的大多是不堪入目的奇怪物体,像这样美若天仙的东西他从来连看都不敢看一眼的——拒绝美丽的人,或者是鬼,就会像马占元一样,永远得不到美。  这是他跟我的另一个不同。
  @戈九天
20:40:56  姑娘不再说话了,这不难理解,打开棺材之前她的幽魂是游荡的,自由的,只要有足够高的修为就能用幽魂说话,而棺材一旦打开,就像一下子回到了现实,幽魂归于身体,她又变回了一具尸体。但我看到了她鬓角那一道道微弱到必须用吸血鬼的超常视力才能分辨出来的血丝,也就是说,她不是一具正常人的尸体,其实我早该料到,出现在这栋闹鬼房间里,而且能吸引外面那群专业人士争相前来的,一定不会是普普通通的东西。  马占元啊马占元,你真是一只没有脑子的僵尸。上天给了我英俊的脸庞,不老的容颜和无敌的身躯,却没有给我匹配一个相同层次的朋友。  我把她带回我的住处,一处位于市中心的高层住宅,十八层,临湖,临小森林公园,临人群。我把她放在我众多卧室中的一间,先放着,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我现在还有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  我开着沃尔沃穿行在北京的街道上,北京的夜景才是这座城市最美的风景,不拥挤,不浮躁,能够给我一丝自我思考的间隙。我的车停在一家五星级酒店的门口,我已经开好了最贵的套房,而那位丰满的妇人,正坐立不安地等待我的到来。  “你让我来这里干什么?”她从柔软的沙发上坐起来,她换掉了早前在林家老宅门口的那套衣服,现在是一套白色衬衫,黑色筒裙,哦,多么优雅的穿衣搭配,我的眼光从来没有错过。  “有两件事,第二件明天早上起床之后吃完早餐再说,另外一件事,现在就要做。”  她眨巴着眼睛不确定我的意思,直到我吻上她诱人的嘴唇,她才支支吾吾想要拒绝。  “你能来就应该想得到。”吻她的间隙我自信地说道。  她用一双魅惑的眼睛回应了我。  我又度过了充满趣味的一个夜晚。  早上她抱怨我不够火热,我说我给你的还不够火热吗?她说你知道我什么意思。  于是她拉开了窗帘,初秋的朝阳照在我雪白的皮肤上,我感到炙烤般的疼痛。我能够忍受阳光,但坚持不了太久。  她看到我痛苦的表情,失神地放下了窗帘,喃喃地说这个世界真的有吸血鬼,要命的是我还刚刚跟他做了爱。  我安慰她说你不会损失任何东西,反而算是占了很大便宜,因为我是一只帅帅的吸血鬼,尽管,你也很漂亮,身材也超好,我很喜欢。  现在来做第二件事,昨晚的那个姑娘是什么来历?  道上说在南京的山上挖到一个女孩,邪门的是我们被通知这女孩现在被放在林家老宅里,只要有本事就可以得到她。  得到她有什么好处?  哼,古代的东西能到现在还不化成尸骨那必然是有古怪,物以稀为贵,这样的宝物一定有很多买家,到时候就等着数钱吧。  说到这里她用埋怨的目光看了我一眼,是的,我得到一个或许价值连城的宝物,而我居然不知道它宝贵在何处。  买走它的人会怎么对它?吃了她吗?  那就要看大师怎么看了,一般买主要么自己是懂行的大师,要么手底下有这样的大师,鉴定完毕之后才会有结果,不过一般都是用净水融了,大师开了光之后再服用,不仅延年益寿,还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妙处。  能让我变成正常人吗?  听到这里她用小拳头砸在我的胸口,“我不会怀上一只小吸血鬼吧?”  不好说,你要是不喜欢就别生下来。  她又笑了。  可见,跟一个吸血鬼上床并不是一件难以接受的坏事。  吃完早饭我们又做了一次,缠绵不舍直到十一点多才分道扬镳。  请允许我如此放荡不羁,对于一个孤寂落寞的吸血鬼来说,漫漫鬼生能让我兴趣盎然的事情已经少的可怜了,就不要再剥夺我和喜欢的姑娘共度良夜的机会了。
  各位路过看过的朋友给点评价,毕竟第一次发帖缺乏经验,自己对这故事心里也没底,大家的指点很重要!
  @戈九天
20:43:58  我带上墨镜和口罩,兜帽也套在头上,看起来就像是不愿被人们认出来的明星。我早饭吃的是法式小面包、小牛排和葡萄酒,但我还是感到虚弱不堪。沃尔沃直奔一家三甲医院,小护士名叫李佳怡,这时候才二十三岁,她偷偷给我小半箱血袋,里面是满满的红色的血液,那是我的食物,我的生命,我给了她一张银行卡,密码是她的生日,里面有她一年的工资。我们如此默契的交易开始于一次疯狂的约会,甚至有一段时间她真的把我当成是他男朋友。不过后来说清楚了,约会是约会,交易是交易。  她有一双白皙的手和一张柔软的嘴。
  接下来我要去见一位德高望重的人,我换上笔挺的阿玛尼西装,喝下整整一袋新鲜血液,顿时感到整个人焕然一新。我驱车直往北去,在一处临湖的小别墅里,曾经的中科院老院士,在基因遗传学方面造诣颇深的方宁教授用一杯悠然的龙井接待了我。  你看起来气色不错。他说。  我第一次见他时他才三十三岁,因为一个重大科学发现而从那时起便成为学术界的权威,他也因此引起我的注意,我去咨询他关于基因遗传的知识,试图运用现代医学知识解释一只吸血鬼的未解之谜。  我的第一次到访并没有引起他的过度怀疑,三个月后去了第二次,两年后去了第三次,他的目光中开始第一次出现惊讶神色,当我第五年再去找他的时候,他给我倒上他最好的龙井,并且叫出他的夫人,一位具有历史和考古学双博士学位的神态安详的妇人。  两个人再一次做了现场检查之后,要求我说出保持容颜不老的秘诀,并且强调只是纯粹出于学术的考虑。  我用我谜一样的微笑表示了我的态度——不能跟异类走得太近,何况还是一个教授。  现在他已经老态龙钟,夫人也已经是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太太,不变的是那一副安详的神态。  我气色一直很好,不过最近遇到麻烦了。我说,嘬了一口茶,味道比一百多年前在南京的时候差远了。  我们虽然老了,不过知识都还在,有什么需要尽管说。夫人说道,她姓金,年轻的时候别人叫她金美儿,现在的人们叫她金老。  我昨晚意外得到一件奇怪的东西,按常理我该去找那些穿着大褂带着小圆墨镜的所谓大师们问个明白,但我还是想先让您做个结论。  其实是因为我不喜欢那些大师们一见到我就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在我身边东闻闻西嗅嗅,然后装成知道了什么似的幽幽一笑。  你们知道个屁,每次我总想这样回答。  于是我开车载着两位教授来到我的住处,他们已经老得快要死去,我不必在乎暴露我的住址。
  @瓷砖美缝剂
21:22:59  给电子公司做标志应该怎么做紧急哪家投资公司好?    -----------------------------  ……
  @戈九天
22:11:56  在门口意外地看到一个穿着大褂戴着小圆墨镜的男人,看到我他愣了几秒钟,看得出他墨镜背后的眼睛是在盯着我看,直到我走过去。  “大师大驾光临,有何指教?”  “我不是什么大师,我只是个学徒。”  “哦,学徒光临寒舍,有何指教?”  “你的客人现在还好吗?”  我讨厌他说话的方式和语气,明明自称是学徒还这么一副什么都知道的样子,可能得到了他师父的真传。  “你可以滚了。”我说。  方宁夫妇进了我的豪华房间,他们对于房间的豪华程度一点儿也没有表现出惊讶,我相信他们也看出这房间只有我一个人住,并且对此同样也没有表示出惊讶。  活到这个年纪有这种做人的智慧是应该的。  我引他们来到那间卧室,红袍姑娘,我的珍宝,还在床上安睡,只不过她鬓角的血丝似乎比昨晚明显了许多。  方教授迟疑了一下,似乎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看到我没有做任何指示于是上前摸了摸她的颈动脉,他说:“她已经死了?”  我耸耸肩,这个问题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死是什么概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在教授看来她是一个死去的姑娘,在我看来她甚至有可能刚刚复活。  “你不能把一个死人放在家里。”教授说的好像很有道理。  “她的衣服像是明朝江浙一带的婚服。”金老判断说,“那这样子她是一个穿着戏服的演员?”  “她其实不一定死了。”我说,“昨天……”我不想再解释下去。  “头上的血丝是怎么回事?”教授发现了这一点,他弯下腰开始查看那普通人都能看到的血丝。  她的鬓角开出了血色玫瑰。  “从颜色看应该是刚刚生成的,从尸体皮肤来看也能推断她应该刚死没多久。”  “她死了起码有上百年了。”一个年轻人的声音传来,自称学徒的那个人站在门口,墨镜后面的眼睛死死盯着床上的姑娘。  教授夫妇惊讶地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  “那你说我该拿她怎么办?”  “抛弃她,她只会给你带来厄运。”  “多谢你的提醒,现在真的要请你滚了。方教授,金教授,麻烦两位了,如果情况有变我会报警的,请相信我是一个合法公民,不会私藏尸体。我也从来没有干过任何坏事,相信我。”我用无法拒绝的双臂推他们出了家门,然后关上门,背靠着门的我感到疲惫和烦躁。
  今天就更到这啦,眼睛不舒服,休息会儿。
  我走回卧室,盯着她雪一样白净的脸看了又看,我已经把她当成我的同类了,不管是死是活,至少现在这个样子的她我是不会抛弃的,更不会喝她的血,也不会让别人喝她的血。  然后我打开门,那个学徒如我所料仍旧站在我的门口,只不过已经摘下了墨镜,露出一双纯澈的眼睛,终于看起来不那么讨厌了。  他甚至不敢摸一摸她的皮肤,只是远远地闻闻她的味道,盯着她的血丝看了又看,口中念念有词,像是在回忆师父教给他的口诀,最后他说道:“她是一只妖姬。”  “会怎样?”  “漂亮,但是会害人。”  “漂亮的女人都会害人。”  “你明白我说的是什么。”  “她能活过来吗?”  “不好说。她躺在你的床上,是有原因的。”  “我不认识她。”  “她已经死了有几百年了,你也不认识?”  “你的意思是我有几百岁了?”  “难道不是么?”  我说过我讨厌大师。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我门口?”  “她在地底待的太久,气味太重。另外,我住在你的楼下。”  “这栋楼还有别的大师吗?我的意思是还会有别人找到我这儿吗?”  年轻人露出不屑的微笑,“气味再重也要看大师的道行,没实力的大师就算鬼怪站在他面前也看不出来。”  “万一她醒了我该怎么办?”  “叫我。”他给我一张名片,张小松,俗不可耐的名字。头衔一栏写的是风水大师,另外还有他的手机号码。
  @戈九天
11:58:03  晚上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我家里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再睡过其他人了。我端起酒杯走进她的卧室,她依旧没有脉搏,但看起来似乎随时都会醒过来。身为一个将近四百岁的吸血鬼,我居然在自家屋里感到恐怖起来。  我咕嘟咕嘟喝下两杯威士忌压压惊,酒壮怂鬼胆,我于是抓起她的手摸了摸,凉凉的,摸起来没什么感觉。她的脸是那么白,我情不自禁又摸了上去,居然还有不错的弹性,我越来越觉的她随时都会醒过来,这时候我再次注意到她鬓角的血丝,明亮的灯光下它的颜色似乎更加鲜艳夺目,我咽了一口唾沫,但我相信这不代表我有想喝她血的欲望,只是单纯的生理反应。我心里把她当成宝贵的同类,芸芸众生,大千世界,她偏偏躺在我的床上,不是因为我要吸血,而是因为我和她有缘。  想到这里我竟然有些感动,鼻涕一把泪一把了。  哭得尽兴了之后,我伏在她的耳边轻轻说道:“要么赶快活过来,要么赶快死过去,不然就这么躺着算怎么回事。”然后我吻了她的脸,“晚安”,我在心里说。  由于昨晚睡得很晚,加上威士忌的原因,我醒来时已经将近下午一点,而且是被吵醒的,拿过手机一看,有一个陌生号码给我打了三通电话,这种情况在我有生之年还很少出现,一般不会有陌生人知道我的号码。  我给他打过去,对方问我是否是“李正道”先生,我说是的。  李正道,这是我现在的名字,但请不要对它发表任何不负责任的评论,为了跟的上时代的潮流,我一般隔一百年就会换个名字,我现在竟然想不起来我第一个名字叫的是什么。  对方语气激动地询问我是否刚得到一件宝贝,问我是否有意转让,价格好说。  我说我已经卖给别人了。  对方哈哈大笑,随后说道你不用骗我嘛,这种宝贝一旦被谁买走肯定消息早就传开了,其实我就在你门口,要不我们面谈?
  十分钟之后我嘴里叼着血袋,一边喝我的早餐一边走过去开门,对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换上灿烂的笑容,递给我一张名片,我接过来撕碎了扔在门口,对方仍旧满脸灿烂的微笑,说道:“李先生,其实你不用这么对我,你不卖我也能够理解,毕竟这样的宝物可以说多少钱都买不来的。但你可知道她是什么东西?她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我担心你之所以留着她是因为你还不知道这些,所以可不可以让我先看一眼她,这样身为专业人士也好给你一些建议。”  我看他说得诚恳,心想:他看起来倒挺专业的样子,让他看一眼或许并不是坏事。  我于是带着他走进卧室,门是虚掩着的,一定是我昨晚回去睡觉的时候没有关紧。然后我们推门进去,红袍姑娘,我的珍宝,仍然还是一个睡美人。但似乎有什么地方有点异样,感觉什么东西变了,一定是,我这样想,昨晚喝醉了的原因。  专业人士慢慢靠近我的珍宝,脸上的表情也越来越紧张,或许是越来越激动,他走到很近的地方,看着她,几乎咬牙切齿地说道:“来历不明,生死未知,最好就是在醒之前消灭它啊!一旦醒来,后果……”  说到这里他突然没有了声音,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他的目光停在她的鬓角,哦,天哪,她的鬓角的血丝,绽放的血色玫瑰,此刻已经异常明显,并且,让人称奇的是,血丝已经变成了血管,并且在一下一下,有力地搏动着。  搏动!  我终于明白是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她醒啦!”专业人士凄厉地喊道,是的,她醒了,她睁开了眼睛,她看了他一眼,没有表情,又看了我一眼,她的脸上现出一片红晕。  专业人士突然从怀中掏出一把小木剑,是桃木剑,我想可能是我误会了,他只是想要防卫,但那个时候我却认为他要杀死我刚刚醒来的睡美人,在我对她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结束她刚刚开始的生命,我怒了。  一只无聊的无趣的对生活感到失望透顶的吸血鬼发怒了。  我张开嘴巴,冲着他露出我的尖牙,并且大吼一声,轻轻一推,专业人士飞出了卧室。  我走出房间,随手关上卧室的门,专业人士已经要死了似的爬到了门边,我有些过意不去,想要去扶他,但他看我过去反而爬得更快了,于是我只好目送着他头也不回地爬出了门外。  等我稍稍冷静下来之后我才推门进了卧室,哦不,我的睡美人,她正拿着我掉落的血袋在吮吸。她难道,也爱喝这个?
  她醒来的第一件事是看我的脸,第二件事是喝我的早餐血。  喝完剩不多的那一袋之后,她抿着血一般娇艳欲滴的嘴唇看着我,带着几分羞涩的神色,我又给她拿来两袋,她又迫不及待喝了下去,我清楚地看到,她鬓角的血丝,已经隐约到看不见了。  喝完两袋半血液之后,她也和我喝完血液一样容光焕发焕然一新。沉睡上百年后的第一餐,似乎在营养上还说得过去呢。  然后她又上床睡觉去了,一句话也没有跟我说,似乎只是睡到一半饿了,中途起来吃点东西而已。  一个小时后我的门铃又响了,这两天我的客人数量已经达到过去两年的总和。  是张小松学徒。  “我闻到很强的古怪味道。”他说,眼睛却望向天花板。  “她醒了。”我说。  “我知道。”  “那你来是要干什么?”  “你刚刚打伤了吴有志?”  “如果你指的是那位戴眼镜的下巴像猿猴的专业人士的话,答案是是的。”  “你可知道他是什么人?”  我耸耸肩。  “盗墓几大家族中,到现在还活跃在圈内的就剩他们吴家了,而他,正是吴氏盗墓家族第三十九代传人,全北京上档次的土货,没有不经过他的眼的,他在古玩圈内说句话就要抖三抖。他还是一位博古通今的大师,其专业素养可以说在全国都无人能及。但现在,他正在全国最好的骨科医院做胯骨接合手术,他下半辈子能否行走就在此一举了。”  哦,我好抱歉。  “他进手术室之前说了一句话,‘消灭清水别墅十八层公寓里的所有人’,现在整个北京的盗墓者,大师,阴阳先生都已经收到了消息,他们现在应该已经在赶往这里的路上了。”  “就因为我无意中打伤了他?”  “你不明白,这句话在行内人听来,就是这里出了鬼怪的意思,他们来不是报仇的,而是来捉鬼的。”  “你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吗?”  他莞尔一笑,“我跟他们虽然职业相同,但派别不同,我是新时代的大师,我的理念是将现代科学融入祖宗的东西中去,创造与时俱进的新新大师。”  “那你是要来帮我吗?”  “也不是。你和那只妖姬对于我来说还是一个谜一样的存在,我很期待看你们如何度过这次劫难。”  “嗯,很感谢你。”
  说明:现在更新的是第一章,刚开始没注意就没有标明目录,特此说明一下,第一章名为“睡美人”。  说实话这个故事我自己都不知道它算什么类别,但我会继续写下去,字数应该不会超过二十万。  但还是要说,这故事里有爱情,或许这一点还占有比较大的比重,其次是奇幻?还是都市?还是历史?在下只管写,到底属于哪一类到底要不要分类都交给给位看官了。  向来对自己的文笔没有失去过信心,处在这个该走那条路该追求什么的年龄段,我能做的,就是写一点东西。只有不管如何地写下去,才能让我有力量走下去。  谢谢各位,祝好。
  我环顾整间公寓,这房子搬进来还不到三十年,容不得感伤了,我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简单的东西,然后摇醒了还在睡觉的姑娘。  “我们得换个地方,暂时的。”  她软软地点了点头,长发散落在肩上,仿佛随时都会有一只蝴蝶从肩上冉冉飞起。
哦,几百年了,我还是对长发飘飘类型的姑娘毫无抵抗力。但她太小了,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在我度过两百岁生辰之后的岁月里,我再也没有对看起来像小姑娘一样的姑娘下手过。  我拨通了那晚和我缠绵的妇人的电话。  “是我,听出来了没?惊讶吗?”  “真的是你!你知不知道现在所有人都在找你?你赶快躲起来。”  “你也来抓我了吗?”  她停顿了一下,说道:“我当然没有,你想什么呢。”  哦,多么重情重义的女人。  “你们追踪我的踪迹是只靠气味吗?”  “不是你,是那件宝贝的气味。凡是在土里埋过的东西,都有特殊的气味。年代越久,气味越重。那件宝贝的味道方圆几里都能闻得到。”  “有什么方法消除气味?”  “一般回到地面时间久了气味自然就会消失,如果有祛味粉加净水,也能在短时间内暂时掩盖住气味。”  “我需要你的帮助,老地方吧。”  在同一家五星酒店的同一号房间,妇人带来了所谓的祛味粉,一种类似洗衣粉的粉末,只不过颜色是灰色的,盗墓人每次干完一票后会用这种东西洒在水里洗澡,以去除身上让自己难受的地底特有的带着腐朽历史的气味。  妇人很专业地在整个楼道都撒上粉末,然后看着再次进入梦乡的那件宝贝,脸上现出疑惑又忧虑的神色。  “你怎么会打伤吴有志?”  “那是个意外。”  “他是个道行很高的盗墓大家,关系多,人脉广,你惹上他以后怕是在这儿待不下去了。”  她说的好像很有道理,但我却不这么认为。  “你能来我就满足了。”我看着她的脸庞说道,“想不想在我离开这里之前再做最后一次?”  说着,我的手已经伸进她薄薄的外衣,触摸到她软软的胸了。
  第二天早上,我等待已久的电话终于响了。  是方教授。  “从簪子的造型和材质来看,是明朝的东西,她的服饰风格也是明朝江浙一带的婚服。我告诉你这些,那你能不能告诉我,她还活着吗?她到底是谁?”  簪子是我那天塞进教授手里的,衣服碎片是我撕给他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和那个张小松一样,相信现代科学的力量。  现代科学的力量让我知道了这些,但此刻我却希望自己并不知道这些,我希望我并没有给教授簪子和衣服碎片,我希望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哦,我不堪回首的历史。时隔近六百年,数十万个日日夜夜早已随风而逝,很多人和很多事我都已忘得干干净净,但那几年的点点滴滴,却随着时光流逝反而在记忆中愈发清晰。
  今天就到这了,明天继续。
  公元一四三一年一月初六,船队从南京起航。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大海。  郑和大人刚过完六十岁大寿不久,他的船队就要第七次远赴外海,穿越茫茫大洋,给彼岸的朋友送去来自大明朝的问候。  出发那天是一个寒风朔朔的阴天,南京城很少在这个时候下雪,但那天天上却飘起了漫天雪花。大人须发本就有些白了,此时他只是在船头站了一小会儿就已经须发皆白。大船离开了岸,展现在眼前的是茫茫无涯的海洋。  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南京本地人,也是两万七千五百五十名远航人员中的一员。早在我小时候就听说过大人的事迹,但我没想到自己也会随大人一同远航。机会是难得的,为此我退掉了家里给我订下的一门亲事,他们家里人说姑娘年龄不小了,你要是随船去了,起码就是三四年才能回来,况且能不能回来还说不定呢,我们可不愿冒这个险。  我于是背着父亲大人和母亲大人,在一个雾茫茫的早晨毅然离开了家。第二天赶上了队伍,第三天就已经出了南京的海域,几天之后,就连海岸都看不到了。  将近三年之后,我们踏上了返航之旅,这次下西洋的成果是不必多说的,这一点从大人每日渴盼早日回到家乡的表情就能看出来。  那一天我们来到那个原本香气四溢的贸易小城古里,看见的却是一片萧杀衰败的景象,苟延残喘的幸存者无法告诉我们更多,只是说一种可怕的魔鬼袭击了整个地区,恶魔之子靠吸人的血延续他们的生命。  死去的人浑身肿胀,腐烂,皮肤呈现出难得一见的黑紫色,像一只只烤的有些发糊的红薯。  大人紧急召回所有在岸上的人回船,可是还是太晚了,一个他们所谓的恶魔之子向人群冲了过来,他的衣服很脏很黑,脸却白的出奇,他一下子越过人墙直扑向大人,我连想都没想就向恶魔扑了过去,我只看到他牙缝里的紫褐色的血液,就因为惊吓和疼痛丧失了意识。  醒来后我却已经被关在船底仓的牢房里,我的周围还有两个犯人,并且很快我就知道了事情真相,那一次在岸上的人中已经有一半患上了同样的疾病,先是发热,咳嗽,然后咯血,皮肤开始像发霉的纸一样恶心,棕褐色的血液一不留神就从薄薄的皮肤下汹涌而出。最后,每个变成烤糊的“红薯”的人就会被扔进大海。  到我醒来为止,已经扔掉了三百二十六只“红薯”。  当天夜里,同牢房的最后两只“红薯”也被扔掉了。  三百二十七。  三百二十八。  我即将成为第三百二十九只被扔掉的“红薯”。  可我却迟迟不死,既不咳嗽,也不发热,我的皮肤不但没有变坏,反而比以前还要白净一些。人们以为我已经康复了,但随行的医士搭了搭我的脉,我看到他太阳穴的血管有力而迅速地跳动了好几下,最后他沉着脸庞摇摇头,结论是不能放了我。  每天我都很渴,但他们的淡水却无法满足我的需求,我不知道我该喝什么,我只知道我很渴。  有几天总也没有人管我,我能听到我上面的牢房里的人痛苦的呻吟声,他在说他很疼,很饿,很渴。  又过了几天狱卒终于再次出现,脸上却挂着死一般的神色,胳膊上也多了一块黑布,我才知道原来大人也和那些“红薯”一样染上了那种可怕的疾病,他苦苦坚持了这么多天,终于在一天之前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我们都知道他的尸体也和那些人一样很难看,但却没有人真正亲眼见到过,我们也不知道大人的尸体是否也已经被扔进了大海,只是后来有了官方的说法,郑和大人积劳成疾,病逝于返航途中,由于天气炎热尸体无法保存,于是安葬于当地。  此后的日子显得风平浪静了许多,那是只有死亡才能带来的无边的宁静。船队由王景弘大人率队继续返航。  医士又来看我了,这一次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怜悯,毕竟,我是那天上岸的人中唯一还没有死去的人。他急切地想知道为什么,但能告诉他原因的人现在已经安睡在大海深处。  他搭我脉的手指终于开始颤抖起来,是心跳太慢了,我自己能感受得到。  “你觉得怎么样?”他小心翼翼地问。  “我口渴。”  他给我端来满满一碗水,清凉可口的淡水。  水从我的嘴边洒落出来,我要喝的不是水。  他摇摇头离开了。
  找到我究竟该喝什么并没有花费多长时间。一只老鼠毫无顾忌地在我的牢房里上蹿下跳,我轻轻一抓就准确地把它抓在手心,可惜一只老鼠的血实在少的可怜,而且总是混有老鼠屎的味道,尽管只是淡淡的,我却无法忍受这一点不完美。只过了一个晚上,牢房的一角就已经堆满了老鼠细小的、干枯的尸体。  狡猾的老鼠感觉到了一丝异样,再没有一只敢靠近我的房间半步。上面一层牢房里那个人又开始呻吟:我痛,我饿,我渴。  隐约间,有一个想法从心底里冒出来,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我就要喝人血了。  我隐忍着,煎熬着,努力让那一刻来的再晚一点,直到那个月圆之夜,月光透过甲板上的小洞照进来,我看到我的皮肤比雪还白,我的手掌几近透明。  “你还痛吗?还饿还渴吗?”话一出口才发现声音有些沙哑。  “我好痛……好饿……好渴……”  “让我来帮你吧。”声音沙哑的只有我自己能听得懂。  我双手抓紧头顶的木板,用力一拽,那个人连同小半块房顶掉进我的房间,像一只小鸡掉进黄鼠狼的窝。
  晚上继续!
  “很快你就舒服了。”在他惊讶的喊叫声刚走到喉咙时,我咬住了他的脖子,那声音便卡在了喉咙里面,再也没有出来。  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从脚底窜到头顶,又从头顶流遍全身。像雪中烤上炭火,像久旱遇到甘霖。他的血温暖,尽管他的胳膊渐渐变得冰凉,他的血香甜,尽管他的皮肤肮脏不堪,有一股腐烂的水草的味道。  我吸干了他身上所有的血,感到全身的力量在一点点地回到心脏,我精神焕发,像初生的婴儿刚刚喝饱了母亲大人的乳汁。我用力拉扯,牢房的铁门像粘土般不堪一击,再也没有什么能束缚住我了。我就这样大摇大摆走到牢房门口,一个狱卒傻傻地看了我一眼,停顿了几秒钟才恍然醒悟一般大喊大叫。  在他的喊叫声里我再次被抓了起来,那个被吸干血的犯人他们并没有仔细检查,以为只是又一个染病的倒霉鬼而已,在送我回牢房之后他们便把他扔进了大海。  不是我无法反抗,只是在他喊叫的那一瞬间,我突然看清了自己的处境——我还在船上,虽然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了,但我明白要想活命我必须要喝人血,而要想有源源不断的人血,似乎老实待在牢房里却是最好的办法。
  医士再来看我时我却开始主动避让了。我躲在牢房最阴暗的小角落里看着他,他的脸蜡黄蜡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我说我已经快要死了,请让我安静地度过生命中的最后几天吧,别再来看我了,等我在哪一天早上默默地死去,希望大人您能发慈悲将我扔进大海,来世我将化作一条鱼感激大人的恩德。  医士被我的真诚诉说打动了,他说那你安心养病吧,需要帮忙的时候叫我一声就行。最后他在我凄厉婉转的哭声里黯然离开。  在那之后很少有人再往牢房里跑了,人们都知道关在这里的不是该死的就是患了必死之症等死的,他们不必要对这些人施舍过多的关怀。  另外一共有八个犯人,分别在两个月之内相继死去,死时皆为干尸模样。  再没有犯人的血可以吸了。  但是上天保佑,我也再不必考虑这些,因为船队已经靠岸了,我们,郑和大人的第七次下西洋,在历经两年零六个月之后,终于在一个月明星稀的深夜返回了大明朝的疆土。  我在月光下的海水里看到的,却是一个魔鬼,和几个月前在古里咬伤我的那个所谓的恶魔之子几乎一样,雪白的皮肤,发红的眼睛,张开嘴巴还有一副白森森的牙齿,只要我一用力,就能露出两颗尖尖的牙齿。两个多月的吸血生涯已经让我明白这两颗尖牙的重要性——它们能够精确而致命地咬断目标的脖子。  我似乎隐约间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那些没有病死的恶魔之子咬伤了我,却也同时保住了我的性命,使我没有像郑和大人一样死于浑身流血结黑色伤疤的怪病,而这一切的代价就是,我会变成另外的他们。
  教授的话勾起了我深深的回忆,也是我仅存不多的回忆。我在电话里问他是否愿意听几段古老的故事。  教授说他除了喝茶没别的事情干。  于是我在床上躺到傍晚来临,要跟妇人告别。  “其实我对吸血鬼一无所知。”妇人仍掩饰不住内心的不安。  “我只想知道你的名字。”  “是呵,到现在还没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菲菲,唐菲菲。”  “再见了菲菲,有机会我一定会再去找你。”我说的是真的,但她却不相信了。  我的睡美人的衣袖里装满了祛味粉,沃尔沃趁着第一抹夜色疾驰,我还是看出了一些不寻常,在两个十字路口我都看到有戴着小圆墨镜的男人向我的车张望,即使只看他们的嘴唇我也能判断,这表情表达的是怀疑和困惑,他们还是能感觉出车里的异样。  我将汽车尾气甩在他们脸上。  教授的镇定只是嘴上说说,他为我开门的双手是微微颤抖的。金老也假装出一副平常的样子,戴着老花镜对我点头问好,我却看到她偷看我睡美人时那瞬间的慌张。  “一切都留明天再说吧,这么晚了你该早点休息了。”教授说着,搀着老伴的手走回卧室。我坐在睡美人的床边,看着她洁白光滑的脸,突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我就这么坐在床边看着她,整整一夜都没有想睡的意思。直到第二天天亮,我还是不知道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这一天是个阴天,像六百多年来所有的阴天一样让人喜欢。我和教授坐在湖边的一棵庞大无比的榕树下喝茶,我对教授说昨晚我一夜没睡。  他说他也没有睡好,他等我讲故事已经等了几十年,我今天再不讲他很可能永远也听不到了。  我说我的故事发生在明朝的时候。  教授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茶,我看得出他喝这一口时一点都没有品茶的意思,他只是用喝茶来掩饰内心的紧张。
  回到南京的最初几年是最难熬的,我到底还是回了家,家人到底还是给我安排了亲事,女子是隔壁村庄的,他父亲是一个私塾先生,女儿长得端庄大方,知书达理,对于我这样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来说,能娶到这样的老婆已经算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洞房花烛夜,我第一次品尝到女人带给我的快乐,那时候我二十四岁,她十九,我们相敬如宾,恩爱有加。但终究纸包不住火,婚后一个月的一天晚上,当我从外面回家时她满脸愠色从床上坐起来,问我半夜偷偷出去是为何事,我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但同时也知道我不能告诉她真相,即使毁了我的清白,也不能告诉她我隔三差五半夜出去其实是去附近的山上吸血,山上有野猪,有狼和野狗,有几次我还吸食了几只大鸟,后来发现鸟毛粘在嘴上很难清除干净,况且手握小鸟吸血的场景让我回忆起在大船牢房里吸食老鼠血的经历,所以我便不再对鸟类感兴趣。  我支支吾吾不再说话,算是默认了她的怀疑。  此后的一段日子充满了苦涩,先是她的家人找到我家大闹了一场,然后是我的父母与我的关系也发生了严重的恶化,他们虽然不富有,却从来自认品质贤良,出了我这样败坏家风的儿子,他们没有脸再见人。  一个月后我的妻子病死,人们更加对我纷纷指责,说是被我的事情气死的,更有甚者怀疑就是我下的毒手以便跟那尚不知名字的骚狐狸在一起。但只有我知道,她死前几天开始咳嗽,咯血,死的时候皮肤上有怪异的斑点,种种这些,都和大船上的怪病症状一模一样,我隐隐觉得,她确实是因我而死,只不过此因非彼因罢了。  父母不愿意再认我这个儿子,就这样吧,我心里想,反正我已经是一个吸血的怪物了,还有什么事情能比这件事更悲惨呢?  不认就不认,我索性住进树林里。我的生活渐渐变得像野人一般,每天就靠打猎吸血延续我的生命。不出半年时间这片林子的野兽就被我打光了,我于是住进另一片林子,就这样一个山头换到另一个山头,几年之后再返回第一次住过的林子,那里的野兽数量又已经恢复到原样。  很快或者很慢,十年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我突然冒出回趟家的想法,这时候我才发现一些我早就该发现的事实。  比如整日生活在茂密的树林里,我根本不知道原来我是这么讨厌阳光。我走出树林的第一步就感到浑身奇痒无比,我坚持着走了几步,几乎赤裸的身体竟然发出了“滋滋”的声音,我的皮肤开始变红,变黑,黑色渐渐扩大,来不及等到看接下来会怎么样,我已经痛得忍受不住,急切地退回阴影中去了。  我整日吃肉喝血,身体自然变得很强壮,我看着自己健壮的胳膊,心里有一种自豪感,这时候我突然想找一片水塘,十年来我第一次如此急切地想要看看自己的容貌,是啊,十年过去了,我竟然从没看过自己的样子。在一处大树根下的小水池里,我看到的是一个熟悉的脸庞,年轻,帅气,十年岁月在我的脸上看不出任何印记。洗掉脸上的各种污渍,展现在眼前的是一张白净的二十四岁年轻人的脸。  我才知道我的不同寻常不只是爱好吸血,不只是有着超越常人的奔跑速度,这一点在我打猎的第一个夜晚就发现了,我的速度和普通的豺狼野狗差不多;不只是有着超越常人的力量,这一点早在大船的牢房里就已经得到验证,也正是因此我才能徒手打死一头野猪。  我还有永不变老的容颜。  这是这只年轻的吸血鬼第一次全面认识自己。  发现自己不会变老之后,我并没有为自己长生不老而感到狂喜,事实上那却是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我的岁月将会无穷无尽,漫漫岁月,我到底该如何度过?
  我用兽皮给自己做了一身衣服,在傍晚时分下山,在热闹的街头我用这身兽皮换了一套光鲜亮丽的常人衣裳,又在河边洗了澡,剪了头发,我感到自己重新活了过来。  我要回家,只是没有任何意图的回去,我已经能够永生,于是就连家庭对于我来说也失去了很多意义。和我想的一样,父亲母亲已经垂垂老矣,好在身体尚健康,我告诉他们我活得很好,请他们不用挂念,他们也终于放下我当年的罪过,泪眼婆娑地看着我,摸着我光滑洁白的皮肤,不知说什么才好。  我说我将要离开,邻居们看到我这个样子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说不定会把我当成妖怪抓给官府,父母点头同意我的看法,然后为我打点行装,我看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突然改了主意,说我现在立刻就要离开,明天晚上再来看你们最后一面。  我又回到了那片林子,然后用一天的时间打了三只野猪,十只狼和一只大虫,我用十年的打猎经验剥下了完美的兽皮,然后背上我能背的最大重量回到了家中,这是我留给父亲母亲的最后的礼物,在我还是个正常人的时候,我记得一张虎皮的价值是抵得上我家一年的收入的。父亲母亲再也说不出什么来,他们紧紧抱着我不肯松开,他们老了,而儿子却要离开,到远方去过正常人的生活。  我在家中睡了一个好觉,在天还未亮时离开家门。很快我就出了南京地界,用狼皮换了不少银子,装在密封的兽皮袋子里,白天住店,晚上赶路,如此走了七八天之后,我觉得离开家已经够远了,不会再有熟人认出我来了,于是开始寻找一处好地方安身。  我已经过了十年脱离人群的生活,这十年里我重新认识并且接受了自己,我承认我是一只吸血鬼,现在我需要的再不是远离人群独自生活,我急切需要人群。
  又过了几天我来到一座不错的小城,我在城里的客栈醒来,那天正好是一个阴天,乌云蔽日,凉风习习,一切都是我喜欢的样子,况且它的名字叫梅城,梅花是我喜欢的花,独傲风雪之中,孤芳自赏,我立刻决定不走了,我要住在这里。  一个人想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站稳脚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但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件难事,因为我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人,我是吸血鬼。  起初我依旧干起了打猎卖兽皮的老本行,我的兽皮总是又多又好,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已经是小城里兽皮买卖第一人了,我有了积蓄,买了一处房产,就在一处森林边上,离山下的村庄仅仅半柱香的脚程。我的房子很大,有很多个卧室,我喜欢有很多个卧室的设计,因为这样会有一种安全感。  到第三年的时候,我便不再经常性地抛头露面了。我买下了第一次到这座小城时住过的那家客栈,我成了他们幕后的大老板。我的生活终于开始走上正轨了。  十几年来我都没有再接触过女人,如果不是路过妓院的门口,如果不是一个冒失的姑娘的裙角恰巧被风吹起来,我甚至都忘记了我是一个男人,对于女人的需求是天经地义的事。  妓院就像吸大烟,一旦开始就很难停止。小城里只有一家妓院,姑娘也不是很多,很快我就尝遍了所有的姑娘,终于觉得有些无趣。这时候老妈妈走了过来,这个老妈妈不仅是一个妓院的老板,还是一个低调的媒婆,专为像我这样的单身贵族服务,从中获取丰厚的赏钱。  她问我最近怎么总是一副忧伤的样子,是不是玩累了,想要安家了?  我用我没有表情的苍白的脸回答她。  她就笑了,一副“我早就知道的”的神色。随后她说城北的张员外的女儿,年方十九,你看怎么样?  哦,就是那个肥的像猪一样的张员外么?他家的一个哥哥在朝里当差,因此他在小城里可以呼风唤雨。他做过什么我不在乎,他女儿长得很像她爸爸我也能容忍,但为什么她也是十九岁?  我的第一任妻子就是十九岁的时候嫁给我的,我对十九岁的女人过敏。  抱歉,我无法接受这个提议。  老妈妈做出标准的待客式的微笑,说城南赵公的女儿呢?  赵公年轻的时候是一介武夫,因为得了一位高人的指点成为小城甚至临近城市都小有名气的武师,任职县令的贴身护卫多年,年老之后才开设了这家镖局,手底下光镖师就有二三十口人,这些年护镖无数,他的家产或许比张员外还要殷实。  想要成为赵家的女婿只要能够打败他的女儿即可,但她女儿体格威猛,身高比我还要高出一个头。也正因此,二十五岁的富家女至今未有婚嫁。  我摇摇头。当然不是因为我打不过她,十个她我也可以轻而易举全部杀死,我摇头只是因为,我已经有中意的对象了。  “王妈妈,我今天来不是来找你说媒的,我是来找你当我的媒婆,带上最多最好的见面礼去找采药的李老头,希望他的女儿能够嫁给我。  王妈妈的脸色由黄变绿,由绿变白,“可是,可是……”  “不用再可是了,你一定会得到你媒婆生涯中最多的报酬。”
  采药的李老头,就住在我的豪华住所的山上,他和他唯一的女儿相依为命,我在山上打猎时多次见过他们父女二人,知道他女儿叫李沁,长得眉清目秀,端庄得体,整日里跟着父亲上山采药,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姑娘,但却是我喜欢的类型,而且,普通,正是我最最需要的特质。  我很多次看到她一个人在林子里采药,砍柴,看着她忙碌的背影,我的心里感到一丝丝暖意,尽管她没有见过我一面,也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我会故意留给她一些小猎物,看着她发现它们时欣喜的神色,我的心也跟着欢呼雀跃。我是真的喜欢上她了,可悲的是这是我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我只知道默默地在背地里关注她,却不敢走上前一步,跟她打个招呼。  我害怕我喜欢的姑娘不喜欢我,更害怕她因为我奇怪而不喜欢我。  几天之后我看到王妈妈带着一帮满载彩礼的人走进了李老头的破旧草屋,但是当天晚上她却给我带来了不好的消息,原来姑娘已经跟别人定下了指腹为婚的约定,对方是一个憨厚老实的猎人,名叫刘石,他父亲当年为了救李老头夫妻俩而失去了三根手指,为表达恩情,那时便指腹为婚。恰恰在王妈妈去的前一天,两家人已经互相见了面,两个年轻人算是已经低调结为夫妻了。  命运又一次捉弄了我,我的内心一片寒冷。
  王妈妈犹疑地问道酬劳的事情,我淡淡答道放心好了,酬劳还和原先一样。  她于是满意地离开了。  已经过腻了孤独生活的我,刚想重获正常人的生活,这希望却又被无情地浇灭了。  我感到上天对我的不公,想要爆发,想要杀活人,喝人血,但残存的人性却又阻止我做出冲动的事。我于是把自己关在屋里,每天会有下人送进来新鲜的野味,他们只知道这是我的命令,却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我就这样自暴自弃地在自己的房间里度过了整整一年的时光。直到下人通报说,李老头和他的女婿来了,想要见我。  我在帷帐后面见他们,不让他们看到我披散的头发和鬼一样的脸,或许,也是为了防止我一时冲动咬断他的脖子。  “蒙先生厚爱,小女不久就要做为人母了。老朽感激先生恩德,特地带着今年采到最好的药材,希望您补补身子,早日恢复健康。”  原来他们都知道我生病了。  本来我可以冲过去吸干他们爷俩的血,以报复他们给我带来的痛苦,但看着那个叫刘石的年轻人爱惜地拿出布袋里的药材,擦拭上面的灰尘,然后诚恳的目光向帷帐后面搜寻,希望我能接受他们的感恩。  我有什么恩要他们报呢?  放下吧。我说。  爷俩露出欣慰的神色,就像我说的是“我不杀你们了,你们走吧”一样。  我心爱的姑娘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而这一切却跟我没有一点关系。我一边想,就这样吧,反正我的日子还长,好姑娘还有的是,另一边又想,可是我是多么爱着眼前的这位姑娘啊。我走出了房间,开始大肆吸血,那时候附近的村民发现一些令他们恐慌的事情,有些野猪豺狼之类的野兽一夜之间成堆成堆地死在树林深处,而每一具尸体都是干枯的,挤不出一滴鲜血。甚至县尉还带着几名捕快前来查看,搜罗了半天之后结论是可能有某种更凶猛的野兽在山林深处,并劝告民众这几天不要独自入林。  入夜之后我潜入了县府的地牢,从一处镶有铁质栅栏的小天窗爬进去,然后吸干了一名囚犯的血,也只有人血才能给我这种感觉,焕然一新,整个人像飘在了空中。人血给我带来了快乐,我终于一扫多日来的阴霾和颓废,我像灵巧的鸟儿一般飞出地牢,在林间欢呼跳跃,在歌声中回到了家。
  不知什么时候,金老也已经坐在了大榕树下听我讲故事,听到这里两位教授似乎已经克服了心理的恐惧,或许是因为恐惧也没有用,因为我就这样坐在他们面前。  “那位李沁姑娘跟这位红袍姑娘有关系吗?”金老关切地问道。  我想了想,不知道是该点头还是该摇头,可一种直觉指使着我点了点头。  “这太可怕了,一个人能在几百年后恢复青春复活过来,这不符合科学。”金老的惊慌又被唤醒了。  “难道他是一个活了几百年的吸血鬼这就符合科学吗?”方教授一针见血地说道。“不过,吸血鬼其实也是可以用科学来解释的,在医学界就有一些病症和吸血鬼很像。”  “我能变回正常人吗?”  “我不知道,我说的都是理论上的可能罢了,一旦你这个几百岁的吸血鬼真的就坐在我面前,我的科学理论似乎都变得荒唐而可笑。”  至少不是完全没希望。  “那后来怎么样了?那位李沁姑娘又是怎么活了这么久然后今天再次出现呢?”  哦,故事还没讲完呢。
  我感觉写的很不错啊,楼主坚持住啊,不要是坑啊  
  等着看呢~  
  @那村那人那傻子
16:54:49  我感觉写的很不错啊,楼主坚持住啊,不要是坑啊  -----------------------  朋友,你这样支持我肯定会把它写完的!
  @u_5-03-04 17:11:25  等着看呢~  -----------------------------  谢谢支持!各位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
  接下来要讲一个悲剧了。在我漫漫鬼生中似乎永远是悲剧多于喜剧,又或许其实不是这样,只是因为我是一只悲观的吸血鬼罢了。  我进地牢吸食人血的那天晚上之后又过了一个月,又是一个月圆之夜,我刚刚吸干一只野狼的血准备满足地睡去,却听到那个叫刘石的小伙子的脚步声敲响在我的楼梯上,那么急促,像是身后跟着催命鬼似的,他上来了,推开了我的门,断断续续地说着,哦,我爱的姑娘要生的,但似乎出了点问题,那个婴儿堵在她的子宫口怎么也不愿出来。她已经快要不行了。  我不知道他为何要叫我过去,我也没来得及多想,只是飞一般地冲出家门,冲进了丛林,然后跃到树上,在树与树之间跳跃或者说飞行是我发现的比奔跑更快捷的方式。  我冲进她简陋棚屋的时候,我的姑娘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李老头向我跪下了,原来他早就看出我不同于常人的打猎方式,也不止一次看到我吸食猎物的血,他甚至知道我能够飞行。他认为我是一个仙人,拥有起死回生的法术。他找我不是来帮他女儿生产的,而是让他死去的女儿活过来的。  我木然地看着姑娘的脸,没错,她和在远处看时一样美丽,是那种看一眼就想娶她的女人。真是可惜,只是缘分差了一点点。  我咬破了她的脖子,并让我的牙齿和舌头尽量长久地在伤口处停留,我手法拙劣地模仿着当初我被咬的经历,尽管不知道正确的方式,却想得到同样的结局。  我割破了我的胳膊,血液喷涌而出,一滴一滴落到她的嘴里,这个动作持续了很久之后,我感到一丝疲乏,只好包好了伤口。  可是无论怎样,她冰凉的身体拒绝做出任何反应。  我抱起她的身子,一下子窜出门去,停在一颗很老的树上。我向山林深处飞去,凄厉的哀嚎掩盖住了李老头一家人的惊恐喊叫。  我抱着她在一棵最高最粗的树上待了一夜,直到第一缕阳光落在我身旁的树枝上,我才抱着已经凉透了的姑娘回到村庄。  “就让我来给她买一口棺材吧。”我说。  他们看着没有活过来的姑娘,低声答应了。  我抱着姑娘回到我的房间,一边等待棺材的到来,一边和她度过最后的时光。  很快,梅城剩下的最后一口金丝楠木棺材抬到了我的楼下。我在她的脖子上戴上我认为最好看的一串珠宝,纯白色的,一个热情的珠宝商用它换走了我两件完美的貂皮。  她戴上去之后整个人看起来熠熠生辉,仿佛又活过来一样。  她被埋在山林最深处最高的那棵树的下面。
  两位教授默不作声地听完我的故事,在早晨的微风中只是一口又一口地抿茶。  挂在门口的风铃清脆地响了起来,教授转头去看的表情却变得惨白惨白,像我的脸一样。  我也回头去看,哈,是我的姑娘醒了。  她一出来阳光也从云彩后面钻了出来,她的红色衣袍在明媚阳光的照耀下是如此鲜艳夺目,不光是我,连教授的眼中也多了一份欣赏的神色。  看吧,美,才是穿越时代变迁不变的永恒。  她拢了拢头发,是啊,她的头发好长,像一束乌黑的波浪,她的袖子也好长,露出一截她雪白的小胳膊,让我看到那闪着荧光的镯子。她又理了理睡乱的衣领,从胸前掏出一串耀眼的东西。哦,那是什么东西?为什么我的心咯噔一下?  她终于看到了我,她走了过来,盈盈地笑着,坐到了我的身边。她脖子上珠宝的闪光,差点把我晃成了瞎子。  “你醒啦,饿了吗?”我说。问别人饿不饿,从明朝到现代从来都是友好的表示。  她点点头,我于是从怀中掏出一袋血浆,她却皱起了眉头。  金老不失时机地说道:“时间也不早了,我这就给你们准备午饭。我做饭很快的。”  金老果然以很快的速度做好了午饭,白米饭,四道菜和一碗汤。  她虽然一句话也不说,但却吃得很香甜。是啊,睡了那么久,乍一醒来难免会有些饿。  她的白珍珠项链再次晃到了我的眼睛,即使我对李沁姑娘的容貌已经记得不是很真切,但对这串项链却不会忘记,上面每一颗珠子我都抚摸过无数遍,甚至它们的气味我还偶尔在梦里回忆过。  我拿起她的项链放到鼻子面前,令人惊异的熟悉的味道钻入鼻中,记忆之门被缓缓推开,往事汹涌而来。  “李沁姑娘,你告诉我,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我的声音在颤抖,同时听到三颗心脏“咚咚”跳动的响音,是我的,还有两位教授的。  姑娘呆住了,脸色变得不太好看,我还没有准备好,她就哭了。她哭得那么可爱,让我忍不住想抱住她,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她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过了好一会儿,她抬起头,睫毛上还有未干的泪珠,“我不是李沁啊!”她说。  仿佛是一个奇妙的故事突然在结局之前消失了,又好像有一个更奇妙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什么?你不是李沁?那你是谁?”我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但仍听到三颗心脏更加剧烈的跳动声。  “我是……我也不知道。”  不叫李沁的姑娘说她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
  第一章“睡美人”就到这里了,接下来是第二章,“驱魔人”。  在下手速有限,才思不敏捷,再加上还有其他事情要忙,每天更新的字数可能比不上那些大神们,但或多或少我都会坚持每天更新。  各位多多支持哦!
  第二章 驱魔人  我是一只吸血鬼。  我是一只孤独的,好色的,忧伤的,善良的,凶残的,有钱的,无所事事的,百无聊赖的吸血鬼。  本来我的生活除了有一点点无聊之外,大部分的感觉仍然是惬意。虽然有时会感叹生命漫长,毫无意义,但一想到未来还有无限可能,就觉得就这么赖在世间也不算坏事。  我不抽烟,爱喝酒。酒精遇到了吸血鬼会发生奇妙的变化,那股火一般的暖流悠悠然地缓缓流遍全身,你的身子烧起来了,你听到身体里面噼里啪啦的声响,然后你会忍不住大笑,在笑声里让胯下的姑娘醉生梦死,结束之后,姑娘总是会长长地舒一口气,总是以同样的表情同样的语气说道:“我以为我再也撑不过来了呢。”然后死死搂着你的脖子不松开,渴望再来一次。
  我年轻的时候好斗,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经常发生在我身上,大概一百岁之后,仿佛突然之间的,整个人一下子就成熟起来,脾气也好了很多,语气中也多了一份从容与睿智。遇到事情总是会先看一看,想一想,然后再作出决定。  我遇到过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人,奇怪的,搞笑的,可恨的,可悲的,凡是你能想得到的类型我都有见过,其中很大一部分我都已经记得不太真切,有些即使记住了,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为什么会记住他和他的事而忘记了别人和别人的事。
  先来说说驱魔人家族吧,之所以先谈论他们不是因为他们最重要或者最厉害,只是我很久没有再见过驱魔人了,所以每次偶尔想起的时候心里总是惊道:“哦,是有好多年没有见过他们了,是死绝了吗?”  驱魔人像绝大部分职业与鬼怪有关的人一样,神神秘秘,故作高深,看着他们一副什么都知道的样子,我有很多次都想冲过去扇他们那张自负的脸。而我真正这么做的却只有一次,那是一个年轻的小后生,一看就是还没出师的那种角色,戴着那时候驱魔人流行的小毡帽,腰间悬挂着一串串袋子,走起路来那些布袋子一颠一颠的,让我想到颤抖的女人的乳房。他看到我之后停下了脚步,颤抖的布袋子也静止不动了,这时候他居然微微抬起了头,眯起眼睛然后从眼缝里射出一道不屑的光芒。  “哼!”这是他发出的唯一的声音。  他能感觉到我身上有种不一样的地方,但却又因为能力有限而无法做出精确的判断,只是为了表示他看出了我的异样以及对于异类的不屑,于是他做出了以上动作。  我已经见惯了他们这种样子,只能怪他运气不好,恰好在这一次我的忍耐刚刚好超过了极限,我像一阵没有声音的风飘到他的面前,伸出我的中指戳进他的肩膀,他先是愣了一秒钟,然后才像触电一般向后倒去,捂着肩膀哇哇乱叫,我很享受地舔干净手指上的鲜血,然后对他做出迷人的微笑,飞走了。  相信我,他一定从这件事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很实在的一点就是,一定要在正确的时间选择正确的嘲讽对象。  这样想来,他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驱魔人一般自恃清高,也确实因为他们独有的辨识鬼怪的能力而在行内独大,无人能够取代。一般有钱人家在乔迁或是重大事件时都会邀请驱魔人前去把关,以确保自己的新家里没有任何他们看不见的鬼怪藏匿,或者办喜事的酒店场所不会混进来心存不轨的异类。驱魔人从来不会是穷人,相比于驱魔人,那些俗称土夫子的盗墓者就要低级多了。
  盗墓者没有那种与生俱来的能力,他们靠的是祖上传下来的盗墓挖斗的本领,只要靠着勤奋刻苦,即使天资再差也能够掌握这项技能,只是水平高低罢了。盗墓者平凡而低调,踏实而谨慎,自几百年前是这样,到今天依然是这样,所以从这一点你也应该明白什么是真正有用的生存之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明朝时候的盗墓者喜欢穿斗篷,防寒保暖,雨天的时候还能够遮风挡雨,盗墓者都是一群实用主义至上的人,选择这类衣服自然在情理之中。后来就不同了,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服装各种装备越来越多,我看到好多现代的盗墓团队甚至装备了手枪和烈性炸药,至于夜视仪,紧身衣,登山鞋,钉子鞋,甚至防毒面具的出现,也都是在情理之中了。  盗墓者常常三五成群地出现,如果只有一个盗墓者,那他一定是在悠闲地度假而不是在做跟工作有关的事情。盗墓者小队里常常还会有一位阴阳先生,他们懂八卦,易经,能够根据风水判断古墓的位置,有些甚至是学识渊博的历史学家,他们凭借专业知识给他们的团队提供智力支持,在每一次实战中给予他们现场指导。  极少部分天资聪颖的阴阳先生会成长为现在所谓的大师,他们是盗墓者一族中最高层次的精英。他们不仅深谙古代风水之学,亦努力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博古通今,才有资格被称之为大师。  我认识的盗墓者并不算多,因为他们总是阴沉着脸,一副大难临头的表情,如果不是必要一般并不乐意去搭理他们。
  除了这两种类别鲜明的人群之外,还有一类人常常出现在我的周围,他们不属于任何门派,他们独门独户,有的是流浪江湖的奇人,有的是隐姓埋名的医士,又或者只是一个看热闹的乞丐。他们因为各自的原因跟我产生了联系,出现在我的面前,说一些话或者做一些事情,然后离开继续过自己的生活。  我对这些人印象深刻是因为他们与众不同,我见的普通人实在太多太多,如果想要描述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所以谈论这些属于普通人边缘的人群显然是不错的选择。  我至今只见过一个自称是女猎人的人,并且很久以后我依然觉得她是在骗我: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女猎人这种职业或者说这种人群,否则在我近六百年的生命里为什么没有再见过第二个?  现在想到她还是有些淡淡的忧伤。  她叫毛悠悠,一个有着大家闺秀的气质却梳着凌乱发型的女猎人。  有一天她拿着一对象牙手镯出现在我面前。自从亲手埋葬了我的李沁姑娘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处于一种闷闷不乐的状态。后来卖掉了家里所有的宝贝,与珠宝商交换得到的各种奢侈品以及一些珍贵的貂皮之类,把那栋大房子给了李老头一家,然后便开始四处游荡,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我又回到了家乡南京,并且在秦淮河边的一个小镇上买下一处大院子作为新家。  在新的环境新的人群中我的生活开始步入正轨,恬淡而诗意,偶尔会去死牢里吸食人血,最常见的吸食对象还是路边的乞丐,寒夜里等待死亡的流浪者等等。  就在这样的祥和氛围里这个叫毛悠悠的女人站在我的院子中央,从袖子里掏出那对象牙手镯——我当时卖掉的奢侈品中的一个,这是我卖掉它几十年之后再次见到它。  她拿着镯子冲我晃了晃,这种眼神有些眼熟,是那种只有驱魔人看到我才会做出的眼神,但她与他们不一样的却是,我被她这么看着一点儿也不觉得生气,并且她附到我的耳边说,她是一个女猎人,并不是我讨厌的那些驱魔人。
  她问我镯子是我的吗?  我想她已经知道了答案,所以没有回答。  她绕着我转了几圈,上下打量我一番,面色凝重地说道:“我没见过这种东西。”  是的,在她眼里我只是一种东西。  “你身上血腥味很重,你到底是什么?”  “你说我是什么?”  “反正你不是正常人,你是鬼怪。”  “是的,我是一只吸血的鬼怪。”  “吸血的鬼怪?那就是说你杀死过很多无辜的人?”  “不,我不吸无辜的人的血。”  “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  “猎人,自然是捕猎的。”  “我专门杀鬼怪。只要我选中的目标,我可以不经过任何人同意,直接杀死。”  “那你得有那个能力。”  “既然这么说了自然有那个能力。”  “你杀我试试。”  她真的冲我举起一把小巧的匕首,乌黑乌黑的匕首,我从没有见过这种程度的黑色,看到它仿佛整个世界都变得黑暗了,并且它在我胳膊上划开的伤口无法快速愈合。  我忍着痛跑出院子,她却没有追来,其实她即使追也跑不过我,但是她没有追,而是站在院子中央,饶有兴致地看着慌乱的我。  她笑了,走到我的身边,用柔软的手指在我的额头轻轻敲了几下,然后说道:“一只吸血的小怪怪。”  然后她离开了我的院子。
  今天过节,多更一点吧,虽然没啥人看!
  后来她跟我说,她是在替一个大户人家驱魔的时候发现的这只镯子,那上面有她从没有闻过的奇异味道,她感到震惊又激动,当下询问了几句之后便收拾行囊往北而来,到我之前住过的梅城之后,顺着气味很容易就找到了我的原先的住宅,然后根据当地人给出的线索找到南京,在城里找了几天之后才最终锁定了目标。  我说你果然是驱魔人,她却说她跟他们不一样。当我再问有什么不一样的时候,她只是呵呵一笑,不再解释什么。  或许根本就没什么可解释的,她就是驱魔人罢了。  但她是驱魔人还是女猎人,女猎人到底属不属于驱魔人,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已经爱上了她。准确地说,她是在走进我的院子看到我的第一眼就爱上我的,而我则是在她用手指敲了我的额头然后走出我的院子之后才爱上她的。  我和她在秦淮河畔幸福地游玩了好多天,她就像一阵美妙的异样的风,忽的一下就刮进了我的生活中来,我内心深处那些腐朽的肮脏的回忆,那些不堪忍受的痛楚便在她到来之后一天天从我心底消失殆尽。同时我还感受到了久违的青春的气息,和她在一起的时光我会忘了自己是一只永不会变老的吸血鬼,我觉得自己是个第一次坠入爱河的年轻人。  她还有着白里透红的皮肤,凌乱但风格独特的发型,她的胸脯柔柔的,暖暖的,摸上去像雪白兔子的绒毛,她的嘴唇总是温暖湿润,就像她柔软的手指,总是能让我的身体情不自禁兴奋起来。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么幸福下去,事实证明是我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半个月之后我发觉她的表情有了变化,她的微笑里那隐藏的忧虑越来越藏匿不住,最后她终于告诉我,有人要来了。  先来的是他的哥哥,一个脸上挂满正义感的男人,长发飘飘,腰间悬着一把藏在鞘中的剑,背上还有一个背囊。这是标准的驱魔人的装扮,我开始感到不开心了。  他哥哥就这么跟着我们,只是跟着,此外没有做出任何动作。悠悠的表情却越来越严肃起来,所以我猜想,让她真正忧虑的人或许还没有出现。  又过了几天,两个男人站在了我的院子里,除她哥哥以外,还有一个白发苍苍但面色红润的老人,他说他叫毛小方,是毛悠悠的父亲。他是南方最著名的驱魔一族毛家的第九代传人,他的儿子毛一尘是江湖中小有名气的青年一代驱魔人,而她的女儿毛悠悠,他说到这里的时候看向我的身后,一字一句地说道:“悠悠,驱魔人绝不可能跟一个妖魔结为夫妻,这个规矩你难道不懂吗?”  我想听到她义正言辞的反驳,想听到她据理力争说自己不是驱魔人,只是一个女猎人,但是她没有,我听到的只是一声轻轻的啜泣,她缓缓走过我的身旁,然后走向了门外,留给我的只是一个瘦削的背影。  我的姑娘居然就这样妥协了。
  今天最后一更!顺便自己顶一下(*^__^*)
  我在教授家里坐到了晚上,睡醒的美人儿洗了澡,然后换上一身现代人的衣服。如果非要找线索,金老认为可以从她这件明朝样式的红袍入手,因为她身上只有这件红袍是现代的制作手法,如果足够细致,在北京城内查找这样一件不常见的明代戏服应该会有收获。  实在没有办法就去跟那个吴有志谈一谈也是可以的,如果他现在还活在人世的话。  但我已经知道该去找谁了。  我唯一的朋友,一只恶心又可怜的,即将秃顶的老僵尸,马占元。  我带着我的姑娘上路了,美人儿没有名字,金老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妙心,好一个古香古色的名字,我明白教授的用意,在她心里还是认为我的姑娘是古代的人儿,所以理应有一个古代的名字,而且,李沁姑娘的名字里也有一个“心”字。  妙心姑娘有着乌黑的头发,标致的五官,以现代的眼光来看绝对是一个楚楚动人的美女,而且她的年龄只是十七八岁的样子,她在我的眼里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是我无论如何也要保护的珍宝。  她不吸血,午饭和晚饭她都是像正常人一样吃金老做的饭菜,这一点我感到有些欣慰同时又有一些失落,欣慰的是她现在看起来就跟正常人一样,或许从此她就是一个融入现代社会的完完全全的正常人了。失落的是她和我不一样,只有我才是个怪物,是个会在饭后不喝一点血就无法满足自己胃的怪物。  我打开车窗让风吹打我的脸庞,北京的夜风从来就没有温柔过,此刻我却感到一阵痛苦的畅快。一切都随风而去,一切都随风而去,不必太在意,反正我是一只不会变老的吸血鬼。  “爱过的人,告别;  做过的梦,凋谢;  只留下我独自残喘的千年。”  车载音箱里有人在唱。
  今天就到这啦,明天继续!  这字数已经算是我的更新极限了……望各位看得开心!
  @那村那人那傻子
16:54:49  我感觉写的很不错啊,楼主坚持住啊,不要是坑啊  -----------------------  @戈九天
19:23:22  朋友,你这样支持我肯定会把它写完的!  -----------------------------  恩恩
  马占元的家在一处山脚下,十年前他只用了很少的钱就买下了那栋依山傍水的白色小别墅,原因是别墅的主人和他的情妇在一天早上被发现惨死在席梦思床上,尽管房子本身不错,但却没人愿意在一间死过两个人,而且是不道德的两个人的房子里长久居住,于是马占元捡了这个便宜,原本美丽豪华的小别墅,自从他住进去之后,渐渐变得面目全非,走廊墙角处处都是层层蛛网,壁虎即使在白天也随处可见,他对此当然很满意,因为在他的字典里,蜘蛛是一种延年益寿的小昆虫,而壁虎,则是虽然味道不佳但对增长修为大有裨益的小动物。  当我和妙心捏着鼻子走进他的房间的时候,他显得异常惊恐,他在空旷的屋子里四处乱窜想要找一个藏身的地方,但屋里什么也没有,他哪儿也藏不了,绝望的他只能缩在墙角里,然后竟然哀怨地哭了起来。  “起来!你这只没用的僵尸!”我不常骂他,因为他在我面前总是求救的角色,从来都是我在宽慰他,而不是训斥他。  他抱住了我的脚,他的鼻涕拖在外面,我一脚把他踹开以免脏了我的名牌西裤。
  他不再敢抬头看我,在哀怨地哭泣的间隙我听到他说,他不是故意的,他并不知道结果会这样。  会怎样?什么结果?  是那个人让我去找你的,只要我能说服你去找这位姑娘,他就能给我一株五百年的人参。你知道的,我活不长了,我需要人参延续我的寿命啊!他说这话的时候展示自己几乎已经看不见的头发,以显示他是用事实而不是谎言在博取同情。  那个人是谁?他知道这位姑娘的身份?  就是他把这姑娘放在林家老宅里的。马占元的哭声夸张做作。  那他现在在哪?  他,他就在北京,他就在附近!  马占元低下了头等着我愤怒的反击,但是我没有。  我是一只半冷血的动物,最擅长的就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冷静,我最喜欢用不动声色的举动解决看起来不可能解决的麻烦。此刻的重点不是马占元骗取了我的信任,而是关于那个人,那个就在附近的人,他才是事情的关键。
  我听到了楼下有脚步声,是一群人,而不是一个。然后是车轮声音,摩托车,轿车,吉普车,还有高级跑车动听的马达声,看来今天要见很多人了,我有些后悔昨晚没有洗澡,而且早上也没有刮胡须,我现在看起来说不定已经不英俊了。  来人挤满了院子。昏暗的灯光把每个人的轮廓都照得模糊不清。那三个穿着牛仔裤和夹克衫的男人一定是开吉普过来的了,他们最先推开了别墅的大门,在门口警惕却愚蠢地看着别墅,手里甚至没有象征性地装备一件武器,哪怕是洛阳铲也好,尽管如果我想杀他们的话那根本毫无防护作用。然后又进来一拨人,是那天在林家老宅门口的老头子,他的左手拄着拐杖,右手里却拿着一把枪,是左轮,普通的左轮对付我是没有用的,但如果他装的是特制的银质子弹,那我今天就有些危险了,不过这种特制银质子弹我活到现在还没有遇到过,我想也不会在今晚碰到。  这群盗墓者只是普通层次的盗墓者,这从他们的交通工具就能看得出来:普通的轿车,普通的摩托,那辆摩托的价格还不值我的哈雷的半个车轮。不过随后而来的就有些派头了,宝马车里下来的是三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另一辆沃尔沃里走出来的是一个浅色西装的帅哥,尽管他的车和他的脸跟我比都恰好低了一个档次,但我还是因此多看了他一眼。最后的高级跑车是一辆红色法拉利,红色,我喜欢的颜色,不过车主我就有点讨厌了,他是一个小个子,穿着花里胡哨的衣服,染黄的高高翘起的头发,看起来就像刚刚从同性恋派对上走出来的小混混一般。
  今天跟朋友出去吃饭,更的晚一点也少一点。  睡前最后一更。
  当初从清水别墅逃出来只是因为那时我对妙心还一无所知,不想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把事情搞乱,现在事情基本已经明朗,我的睡美人是我的珍宝,谁也别想伤害她,而且,打伤吴有志的事情纯粹出于误会,我接受物质上的赔偿和虚情假意的道歉,但在内心里不会表达半分歉意。  当我站在二楼向楼下的朋友们传达这个意思之后,所有人都用嘘声表达了不满。那个我最讨厌的黄头发说:“打伤我爸肯定要赔偿,此外我们还要你的性命,一只老妖精有什么资格跟我们人类讨价还价!”说着便卷起袖子,一副就要冲上来的样子,但他很明智只是做做样子,虚张声势而已。  然后是沃尔沃帅哥发话了,“那个姑娘也要交出来,与其活着可能危害百姓,不如交给我们让她变成价值连城、吃了有益身体的宝贝。”  你看,人长的帅话也说得帅。  最后宝马车上的一个年龄偏大的男人说:“除非你死了,否则这事不会不了了之。”  越是年长越是言简意赅。  他说完这话之后便是哗啦啦一阵枪栓声,原来除了最先进来的那三个没带武器之外,其他人都至少装备着一把枪。几十支枪管瞄准了我。  我摇了摇头表示不会妥协,以我的鬼生经历来看,凡是妥协能够解决的事情,总是能够以不妥协的方式解决。比如现在,我就要让他们见识一下一只吸血鬼的真实能力。我瞬间从二楼跳下,他们的子弹便全部射在了墙上,发出犹如雨点落到铁盆上的清脆声音。  子弹一旦射出,我便知道了没有一个人用的是银制的专用子弹。枉为北京城最大最厉害的盗墓团体,却没有一个人准备了对付吸血鬼的正确武器。  我首先冲到了黄发年轻人的身边,一拳打在他的鼻子上,他的鼻子便歪了,嘴里和鼻子里同时流出血来,然后我冲到白西服帅哥面前,轻轻一推,他飞出了院子,白色西服在空中划过一道晃眼的弧线,最后我才冲到那个年长的人面前,伸手要去抢他的枪,这时候有人向我泼过来一杯液体,大概是净水或者什么驱魔液之类的东西,总之据说在盗墓的时候遇到鬼怪还能起一点作用,虽然我丝毫不怕这些东西,但为了不让我的衣服弄脏,送去干洗店只会更加麻烦,我只好偏了偏身子,那液体便全都泼在了年长者的脸上。然后又有人向这边撒来一团粉末,我猜可能是石灰,具体是什么我不清楚,盗墓者的玩意儿我没有兴趣知道,出于干净的考虑我不得不再次向旁边退了几步,那团粉末便完整无余地敷在年长者身上,这位可怜的年长者满脸是水和粉末,傻站了几秒钟,直到我拿过他手中的枪捏弯了递给他他才回过神来。  “这事儿能不了了之吗?”我冷冷的声音在空旷的院子里显得有些可怕,连我自己都觉得毛骨悚然。  年长者显然也被吓到了,他的身子在颤抖,但却始终不愿意说出那句妥协的话。其他的人都已经吓得跑出了院子,我还听到了摩托车发动然后走远的声音。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他颤抖着声音说出来却是这句话。  “我会给吴有志付医药费,现在你赶快滚吧,否则我很容易反悔的。”  他于是动作麻利地钻进了宝马车里,几秒钟之后,所有的人和所有的车都走远了。  待汽车的油烟味散尽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是有多么大意。“那个人”,马占元明明说的是“那个人”,我担心的也一直是“那个人”,可我偏偏在仅仅打跑了一群专业水平低端的盗墓者之后就感觉已经大功告成而放松警惕。  现在,“那个人”已经在楼上了。
  从刚刚我待过的那间屋子里被推出来一个人,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人,身上盖着毯子,整个人蜷缩在椅子里,颓废而虚弱——高手,往往都不可貌相。  他的脸吸引了我的注意,那是一张恶心的脸,尽管背对着灯光,我依旧能看到他脸上那些不正常的褶皱,像黄土高原上曲折的沟壑,让人觉得他需要一点水来滋润他的皮肤。  妙心和马占元一定已经被他控制了,他们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我不知道,楼上还有多少人我也不知道,等到我看了他的眼睛之后我才意识到此人来历不凡,他的眼神在说,他是一个驱魔人。  而我已经有一百多年没有再见到过一个驱魔人了。  “你是那只秦淮河畔的吸血鬼吗?”他说,声音沙哑,像嚼了满嘴的沙子。  “我是。”他连我的历史都知道,这不是一个好兆头,我预感今晚的事情将变得不再有趣。“你是哪位?”  “毛氏驱魔一族第二十一代传人,毛阳子。”他说的自然而流畅,丝毫没有说谎的嫌疑。“费了这么大的劲,终于找到你了。怎么样,屋里这位姑娘的身份你弄清楚了吗?”  我已经糊涂了,这不是我要问他的问题吗?  看着我一无所知的表情,他淡淡一笑,那笑容里竟然有一丝孩童般的天真。  “马先生,就让你来说说故事的开头吧。”他微微转头冲屋里说道,马占元,我的秃头朋友,这时候从屋里走了出来,他不敢抬头看我,并且我看出来他也不敢抬头看毛阳子,他擦掉了长长的鼻涕,涂在轮椅旁边的地上,然后断断续续,心惊胆战,像被老师突然提问背诵课文的小学生一般,讲述着故事的开头。
  “那天我从我的吸血鬼朋友的豪华公寓里出来,他给了我足够的钱,让我能够去买刚从秦岭古墓里挖出来的三颗珍珠中的一颗,这三颗珍珠刚在古玩圈露面就被很多买家盯上了,据说这珍珠是透明的,里面隐约能看见少女的模样,只要吃下一颗就能延寿十年。我不能错过这样的好东西,我已经快要死了,快要死了的僵尸会不顾一切得到他想得到的东西。我卖掉了家里还剩下不多的家产,可是还是不够,我只好去找他。他是我的救星,我的朋友,是我在这个冷漠的世界里最坚实的依靠。而且他的修为比我高,能力也远比我强,他对这个世界的适应性比我要强一万倍。果然他再次帮助了我,把我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我一买到珍珠就迫不及待地吞进了肚子,我感到自己焕然一新,浑身充满了力量。我刚走出大楼,那个穿西服的小伙子就跑过来,我刚刚就是从他手上拿过装珍珠的锦盒的。这时候他满脸和善的微笑冲我跑过来,他开始跟我描述一件东西,说是什么楼兰国的公主,埋藏地下千年之类的,最后他说这件宝贝现在就被人用法术放在林家老宅里,因为林家老宅本来就闹鬼所以放在里面至今没人知道。他问我是否能够帮他们这个忙,去一趟林家老宅,事成之后我将得到另外两颗珍珠以及一株五百年的人参作为回报。  我并没有多想他们为什么偏偏会选中我,我只是一只外表看起来脏兮兮实际上也没有任何实力的僵尸而已,但我当时一心只想着另外两颗珍珠,只要能得到它们,我就能再延续几十年我这孤单的生命。
  我答应了他,当天晚上我就去了林家老宅,里面果然跟谣传一样恐怖万分,各种幽魂野鬼在天井里游荡,他们看到我之后只是兴奋了几秒钟,当他们凑近过来发现我不过是一只和他们类似的僵尸之后便板着脸走开了。最后我来到了一间装饰精美的房间,房间里摆放着一口棺材,不大但相当精致的棺材,我真想在里面睡上一觉。但我知道我要的东西就在里面,我不知道该如何打开它,但还是尝试了各种办法,用蛮力挪动棺材盖或者用一根木棍敲击它的棺材板,但它始终毫无反应,既看不到裂开的迹象也没有什么声音从里面传来。  就在我满头大汗地坐在地上为自己得不到那两颗宝贵的珍珠而暗自神伤的时候,门开了,一个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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