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说婴儿领养网站是没用的可以放弃领养吗

单身女人可以领养孩子吗,单身女性可以领养小孩吗,单身女性可以领养孩子吗 - 七丽女性网
单身女人可以领养孩子吗 单身女性领养孩子的条件
来源:七丽时尚网
单身女人可以领养孩子吗?有些单身女人由于缺乏生育能力或其它的原因,一直没有小孩,如果是没有小孩,可以去领养一个小孩吗?单身女人领养孩子又需要哪些条件呢?这就来为你详细说明。
单身女性可不可以收养孩子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 30 周岁,如果年满 30 岁后,即使是单身的人也可收养子女。但是单身男性收养女孩年龄必须相差 40
周岁,单身女性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单身收养人同样要符合有固定收入、固定居所,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条件。收养法的目的和原则是不得违背社会公德,要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和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单身女性收养孩子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三)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法律对收养条件的限制(扩展阅读)(1)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3)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4)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单身人士收养孩子的程序法律对于收养孩子并没有区分收养人是不是单身,因此,不管你是不是单身,收养孩子的程序都是一样的。一般来说,单身人士收养孩子时需要按照下述程序办理:1、达成收养意见。收养人与送养人自愿就收养达成一致意见。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要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在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并且对双方合意的形式,法律不作强行要求,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形式。2、办理收养登记。收养登记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当事人自愿达成收养合意后,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在订立收养协议之后,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时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收养协议的要提交收养协议,收养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健康等其他情况的证明。办理登记的民政机关经审查后,对证件齐全,符合收养实质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3、办理收养公证。公证不是收养关系有效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关系当事人在办理收养登记后,可以自愿办理公证。收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4、办理户口登记。最后,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应当到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按照上述程序办完收养手续后,单身人士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就依法成立了,这种收养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的收养关系。任何人都不能侵害和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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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重组困境:领养孩子难上户 心结难化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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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收养一个孩子,为何这么难?
“妈妈,我们走这边。”一个3岁的小,踩着台阶往上跑,50多岁的妈妈跟在身后一路小跑。更远的后面,爸爸踱着慢步,眼睛却始终紧盯飞奔的背影。
在长沙市天心区白沙井边,经常可以看到这一家三口的身影。妈妈王翠英51岁,爸爸朱建辉58岁,孩子并不是他们亲生的。
7年前,儿子小君因,全家陷入悲痛。直到2011年4月,萱妹来到,家里才渐渐有了暖意。只是,萱妹一直没能上户,为了这事,他们已跑遍了长沙各个部门,没有任何进展。
去年9月,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找到朱建辉夫妇,称“圆梦一家”活动或许能帮助解决法律上的问题,夫妻俩立即报了名。
1月19日,朱建辉对记者说,正等着事情进一步解决,现在就盼着“ 圆梦一家”活动,能帮助一家三口解决这个难题。
儿子离世,家庭破碎
如果小君还在,他已经27岁了。“他长得好,人也乖,特别孝顺。”每当想起儿子小君,王翠英的心口就疼得厉害,眼泪直流。
日,王翠英正张罗着小君20岁的生日,小君骑着电动车去送快递,路上遭遇车祸,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我不相信,现在都不想相信。”夫妻俩崩溃了,朱建辉每天喝酒麻痹自己,王翠英每天哭。
一年多之后,夫妻俩尝试着再生一个孩子,花费几万元之后,希望落空,在医生劝说下,无奈放弃。
送来女婴,重燃希望
“我真的绝望了,不知道活下去的意义在哪里。”王翠英说,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能再拥有一个孩子。
“啪啪……”日下午1点半,朱建辉与王翠英突然听到门外响起鞭炮声,打开门一看,门口一个被襁褓包着的婴儿正大声地哭。两人赶紧抱起,婴儿身上放着一张字条:毛毛生于日9点40分,本人因家庭条件有限,自愿放弃抚养,望好心人收养,长大成人,拜托。
朱建辉往外跑,想找到送孩子的人。王翠英则抱着孩子进了屋,她亲了亲孩子的脸,几年来第一次露出了笑脸。朱建辉摸了摸孩子的脸,突然感觉到多年没有的幸福。
他们决定,把这个孩子留下来,好好抚养她。“孩子是4月份的,属兔,我给她取名朱沁萱。”朱建辉说,这个名字补充了孩子的五行,也意寓着她以后有水有草的无忧生活,“沁”字更是表达了他对这份“沁漫”来的幸福分外感激。
上户太难,家不完整
随着萱萱的长大,烦恼开始出现,那就是户口问题。“其实从2011年下半年起,我就开始到处张罗给孩子上户。”朱建辉在民政局和福利院来回了很多趟,却没有半点进展。
“有人建议我把孩子送去福利院再领养,但别人领养了怎么办?”朱建辉不敢冒险。他还打听到,如果要办理领养手续,得先交赞助费,但不一定能领养到萱妹,夫妻俩只得放弃。
听说可以通过孩子的监护人来办理领养落户手续,朱建辉到处寻找萱妹的亲生父母,也没有任何讯息。
“孩子不能拖啊,她一直想上幼儿园,可没有户口就没有地方接收。”王翠英到处帮萱妹找幼儿园,每次报名之后,听说孩子没户口,园方就委婉拒绝。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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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爸爸领养了8个孩子 来听听他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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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你和家人正在做一个决定——想收养孩子,但是又觉得要承担的东西太多?一位收养了8个孩子的父亲告诉你他的心里话:勇敢一点,你值得这么做!收养孩子的决定不易下,你可能想听听那些过来人的意见。最近我受邀参加一档广播访谈节目的录制,当主持人问我:“对于那些想要收养孩子但还在犹豫的人,你想对他们说些什么?” “现在就行动吧,如果你真的有收养的需求。”我几乎想都没想就回答说,“这是一个很棒的想法,而且这个想法一时半会儿是不会消失的。”生命太短暂了,我们不能总是打安全牌,等待所谓完美的时机,或者把时间都花在计划上。有时候你能做的就是行动。当然,你需要做出明智的选择。你要存钱,尤其是购置大件物品时考虑周全,在每一次做出重要决定的时候,你都需要衡量利弊。我们都经历过这些。但如果你发自内心地知道自己应该做某件事,那你还在等什么呢?也许你是在害怕。前面的水太深了,而且看起来波涛汹涌。水确实很深,而且有很大的风浪!但是它也将改变你的生活,带给你未曾想象得到的经历。放下你的恐惧吧。在我们收养8个孩子之前,我们也被吓到过。事实上,也许你们其中一些人在阅读这篇的时候就想把网页关掉。“要承担的东西太多了。”你可能会对你自己这么说。你的想法我都了解,但如果你真的因为这些想法就放弃收养孩子的话,你会错过很多。你也许会错失一个改变世界的机会!没错,我说的就是你!你可能会改变世界!“我该领养孩子吗?”是的,你应该。我们相信这是你内心深处坚定的想法,再让我跟你说说你该这么做的原因……1.这种需求并不会减弱在美国有超过十万个孩子在孤儿院等待被领养,而在全世界,这个数字更大。你能通过自己的能力,让这个数字减少。2.你的内心足够强大你也许会问自己许多问题。你也许会说“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办法去爱一个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我也曾问过自己同样的话。如果你问我的话,我的答案是“你可以。”因为我做到了,我爱我的孩子们。问题永远不是“你能够去爱吗?”,而是“你选择去爱吗?”3.你的视角可以更宽阔我们通常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个人世界上,忘记我们只不过是一张大图片上的小像素而已。我们在这张图片上占有一席之地,但图片上还有很多其他的像素(也就是那些在等待的孩子)希望被点亮。他们需要生活,需要希望。我们能为他们带来这些。事实上,这个世界的黑暗太多了,这个世界上需要希望的孩子太多了。4.你的生活需要一些“破坏”你知道吗,“破坏”有时候是一件好事。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都容易陷入安逸的陷阱。尤其是对于中产阶级来说更是如此。你有一间的房子,一份不错的薪水,工作也不那么忙碌,住在一个环境良好的社区。一切都很安逸,但也许那不是生活的全部意义。5.你的家庭有这个需求领养孩子也许对你的家庭来说是最大的幸运。你不仅多了家庭成员,而且你的内心会变得更丰富、更宽广。我的孩子们是我认识的人中最富有同情心的,而这也是我们持续领养新的孩子的原因之一。6.你已经得到很多,慷慨分享又如何诚实地说,我们拥有的东西很多。我们有足够的金钱,足够的物质,足够的资源。我们被给予了那么多东西,难道不应该慷慨一些,把它分享给更多有需要的人吗?7.领养孩子能让我们拥有更好的未来我们相信,愿意领养孩子的家长会改变世界,同时他们也会影响未来。原因很简单:真正能改变世界的是爱和同情心,而不是更多的钱。当我们选择无条件地去爱其他人,这个世界就会被改变。当你选择去爱一个需要家庭的孩子,你已经把爱和同情心传递给了下一代。8.被领养的那个人本可能是你我知道一些在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可能曾经在孤儿院里生活过,或者可能被人领养过,但也有很多生活在传统家庭的普通读者。我也是一个普通家庭长大的人。试着想一想,很多人仅仅是因为家人的一念之差而成为了孤儿,或者是被弃养的儿童。这个事实让我改变了自己的观点。我原本也有可能是生长在孤儿院的那个人。而我绝对不会对我的孩子这么做。9.恐惧不会胜利底线是:你不会让恐惧战胜你内心真实的想法。站在岸边,小心翼翼,听着自己内心警告的声音,这不会让你过上圆满的生活。当我想到自己还在上大学的日子,我做着自己所谓的“人生规划”,我发现我的眼界非常自私、狭小。但这并不是说自私就是件坏事,毕竟每个人的本性都会担心自己的健康和安全。
我过去只是生活得过于“安全”了。而我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害怕。害怕失去珍贵的东西,害怕失败,害怕自己拥有的不够多。幸运的是,上帝让我对自己的安逸生活做出了“破坏”,而“破坏”的结果,就是让我们为自己的生活谱写了更好的故事。在生命中,你不能让恐惧战胜你。所以,别再等待,别再害怕,如果想收养孩子,现在就行动吧。那你现在还在等什么?我知道我的文章也许让你觉得太直白、太大胆,但也许你正需要这样的鼓励。也许你已经站在岸边太长时间,让各种各样的“万一”堆满你的脑海。但如果你不敢冒险的话,这些“万一”永远不会消失。如果你想等这些问题自行解决的话,你可能得等上一辈子。如果你真的想领养孩子,现在就行动!你有能力做到。有成千上万个孩子在期盼着你呢。
本文来源:网易亲子综合
责任编辑:杨卉_NQ4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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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有了子女还可以再收养孩子吗?
 来源:生活时报 
编辑同志:我们夫妻今年都已满32周岁,有个亲生儿子。由于我们都喜欢女孩,加上经济条件相当好,因而一直想收养个女孩,这样也可为社会尽份义务。近日,我们到福利院说明来意,福利院领导表示赞同,并领着我们选中一个10周岁的女孩,她是弃婴。当我们向朋友打听如何办手续时,有人说我们不符合收养子女的条件,不知这种说法对不对?如果我们可以收养该女孩,那么应当办理什么手续?读者:任先生吴女士任先生、吴女士:为了鼓励收养弃婴和更好地保护被收养人的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原有的《收养法》作了修正,适当放宽了收养条件。根据修正后的《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无子女;⑵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⑶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⑷年满30周岁。该法第8条还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另外,作为被收养人则应当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必须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从来信所述情况看,你们完全符合收养条件,可以收养那名女孩。不过,由于那名女孩已满10周岁,因此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收养手续方面,按规定,你们应亲自到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鉴于你们收养的是弃婴,民政部门在办理登记前还将予以公告。另外,福利院、被收养人和你们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就应当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你们可以持相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为收养的孩子办理户口登记。律师潘律
  在国家非遗政策的引领下,地方小戏锐意出新,利用传统戏曲形式打造反映现代社会变革的艺术精品已成为保护传承非遗文化的有效模式。  “文艺家在采风中易遇缪斯女神”的现象启示我们,人民的艺术家只有走进大自然与大人文的天地里,才能激发大豪情,创作大作品。
  这样一支无往不胜的军队不仅是捍卫中国人民安全与福祉的钢铁长城,更是保卫世界和平与地区安宁的重要力量。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前进道路不是一片坦途,必然会面对各种重大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世界一流军队。
光明网版权所有网络领养婴儿是交易不是领养_健康_新浪育儿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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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领养婴儿是交易不是领养
  “宝妈”是网络收养婴儿群里对怀有或已产下婴儿的女性的称呼,而需要婴儿的女性则称之为“领妈”,婴儿则直接称之为“宝”,“送宝”、“领宝”便是分别指代送养、领养……
  不过,这些送养QQ群的背后往往有着不可告人的非法黑手在其中运作。有时,QQ群的创办者与管理人员会直接扮演着贩婴者的角色,以此来谋取利益,他们对群内成员发言十分警觉,一旦有所怀疑,便会解散QQ群。
  5月2日晚,江西省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内,一对年轻的父母正准备将自己出生3天的儿子卖出。
  据萍乡警方的事后通报,孩子的父母因为均不足20岁,“因无力抚养,决定等孩子出生后即送与他人收养”,并且“在孩子出生前即已在网上发布信息求好心人将孩子收养”。网络上的领养者通过中介领养了他们的孩子,并以营养费和医药费的名义付给孩子父母28000元。
  互联网是民间收养的一大平台,其间存在着大量的收养信息。事实上,这些收养流程很难严格执行《收养法》中的相关规定,他们之间的收养关系更像是商品买卖,领养人看婴儿,确认后给予送养人一笔费用,然后带走婴儿。
  今年2月,圆梦之家、人人要我、收养吧、中国孤儿网等4网站被摧毁,这些网站作为民间收养的中介,涉嫌贩卖婴儿。不过,散落网络的各个“送养”“送宝”QQ群,却一时难以绝迹。
  “送宝”与“领宝”
  圆梦之家等网站关闭后,QQ群便成了网络领养的最主要平台。
  在一个送养的QQ群里,拥有826名成员。按照管理员的规定改名,这些成员会被贴上明显的标签,注明是领养、送养、待产、已定或者成功,以及地域等信息,这使得群友聊天的时候基本条件需求等一目了然。
  这其中送养与待产的总数不及100人,绝大多数成员都是在等待领养。
  “宝妈”是网络收养婴儿群里对怀有或已产下婴儿的女性的称呼,而需要婴儿的女性则称之为“领妈”,婴儿则直接称之为“宝”,“送宝”、“领宝”便是分别指代送养、领养。
  “领宝”的原因比较简单,基本都是因为无法生育,而福利院可领养的又不满意,所以希望能在社会上领养,因此求助于网络。
  相对而言,“送宝”的原因比较复杂,其中有的是因为父母年龄太小无法抚养,有的是因为家中已有孩子无法抚养多人,还有的是因为单亲而无法抚养等。
  这些伦理困境,让他们选择了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有能力抚养的人,“虽然说孩子是要送出去,可毕竟是自己生的,只求让宝宝有个好环境。”一位“宝妈”对记者说道。
  不过,这些送养QQ群的背后往往有着不可告人的非法黑手在其中运作。有时,QQ群的创办者与管理人员会直接扮演着贩婴者的角色,以此来谋取利益,他们对群内成员发言十分警觉,一旦有所怀疑,便会解散QQ群。
  打拐志愿者仔仔是萍乡涉嫌贩婴的报案人,他告诉记者,5月2日在萍乡被送养的婴儿,正是中介找到的卖家,而中介就是某QQ群的创建者。在仔仔被该中介怀疑身份之后,所在的QQ群随即遭到了解散。
  收养一个需3万至10万
  按照网络世界里收养儿童的规则,收养方需支付一笔资金给被收养方,这笔资金被称作“经济补偿”。一般而言,现在要在网上领养一个健康的婴儿需要花费3万元至10万元不等。
  新快报记者以一位领养者的身份咨询了一位自称正在待产的网友,在经过了一系列基本情况了解后,她告诉记者,“如果我们谈得来,生了你就可以带走,生产费用,坐月子费用,还有补偿就好了”,这些相加总数是6万元。
  如果把这些婴儿看做是商品,这就是他们的定价,成本则包括延误工时的工资、住院费、营养费等。但无疑,这种按照这类算法做出的经济补偿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第二十条及三十一条规定,“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告诉记者,孩子不是商品,肯定不能够用谈价格的方式进行收养,“送养人可以通过送养获得利益,这是有违立法精神的。”
  不受法律保护的收养
  一位成功领养的“领爸”告诉新快报记者,自己领养的这个孩子“给了5万”,另外还有自己本身出行的花费3万元,之前未成功领养的出行还有一笔花销。
  为了这个孩子领养时不出任何差错,他先动员了在对方城市的朋友去了解情况,然后带了一帮朋友前去收养,也还联系公安的朋友,请了律师做好准备,以备万一,“交钱同时要签协议,同时把对方的各种资料都复印回来”。
  而他口中的协议,模本正是QQ群里共享的一份文件,其中详细地写到,领养方与送养方之间的责任义务,并谈及了领养时的经济补偿。
  周玉忠律师在看了协议之后告诉记者,这份协议十分专业,如果把它看做是一个合同,这份协议严格规定了买卖双方享受的权利与义务,甚至还包括了类似一年包退的条文――“在一年之内检查发现孩子有重大疾病或者生理缺陷,有权把孩子交还,送养方退还营养费并赔偿领养期间的生活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这是一个买卖合同,把孩子当成商品了。”周玉忠表示,“显而易见,上述协议实质上类似于儿童买卖合同,依法无效。”
  据了解,在《收养法》第十五条中,“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但是周玉忠解释到,这里提及的协议,是指收养后父母关系的确定,而非针对收养过程的条件,“送养人可以通过送养获得利益,这是有违立法精神的。”
  收养渠道应适当拓宽
  仔仔从网上得知萍乡有“宝妈”准备“送宝”之后,他随即与之联系。仔仔告诉新快报记者,自己已经注意萍乡这个很久了,正准备假装买下,但却被另一对广东的夫妇抢了先,自己得知消息后买方已经离去,便立马报了警。买方最终在压力之下选择了自首。
  在成功找到萍乡被卖婴儿后,5月6日,仔仔又在上海劝说了一名母亲放弃以3万元的价格卖掉孩子。仔仔对记者表示,如果了解到卖婴者是卖亲生的,自己不会报警,而是给对方一个机会。
  法律与人伦的冲突,往往使得此类事件不能一概而论。
  目前,中国合法的收养途径即是通过社会福利院,不过这个过程严格而且漫长,能认养身体健康的孩子概率也很低。
  这是合法范畴内的供求不平衡,造成了民间领养的灰色地带。圆梦之家等网站在被摧毁前,就是领养婴儿的网络平台,这也造成了大量的贩婴信息以及办证产业在其中存在。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副所长李显东教授曾表示,“目前收养条例禁止性的东西太多,调适性的东西太少。民间收养其实已经很普遍,而这个收养渠道一直被民政部门‘垄断’。”他认为,应当适当地拓宽收养渠道,给予网络平台、民间机构收养的资质。■新快报记者 刘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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