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申请一个药物在线 专利下载的专利,药材极其简单,一单公开后就可以被复制,别

一种很简单的玩具能不能申请专利
13-05-30 &
可以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既可在去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机构(北京),也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设在个省会的专利代办处。
申请专利的条件要求:
1、申请文件要齐备: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图片或者照片;
2、发明(成果),应该具有“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具体要求主要是别人没有申请过的、成果是没有公开过的(国际展览会上公开、学术会议和技术会议上公开、未经发明人同意而泄露内容的除外);
3、我们国家的专利审查制度是:对发明专利申请采取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实质审查);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采取形式审查。(所谓形式审查,也叫登记制或不审查制度。其审查的主要内容为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发明是否重复。在公报上公布后,期限内若无异议即予授权)
4、把一切准备好了后,当天就可以受理,当天就受法律保护。
费用:申请费和发明申请审查费,数额(人民币)为: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p&看了各位前辈们的回答,感觉有的写得太笼统,有的回答并没有对应题主的问题。
&b&如何撰写专利其实是个很严肃的问题,&/b&尤其是对专利从业人员而言,属于基本功,如果一个专利从业者的专利撰写水平不高,那么他无论是做前期的专利检索、布局、挖掘,还是做后期的答复、无效、复审,都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之前我也给一些刚刚加入这个行业的毕业生系统地讲过专利撰写课程,希望能够帮助到题主,也消除一下很多人对专利的陌生感。&/p&&br&&p&其实专利很容易写,只要你写过论文就能写专利,而且你就按着写论文的方式去写,拿到授权的可能性还不低。不过想要把专利写得有水平就很难了。所以先把结论写在这:&b&&i&&u&写专利很容易,把专利写的有水准很难。&/u&&/i&&/b&&/p&&br&&br&&p&下面我就分两个层面来讲怎么写专利吧,先说专利怎么写,再说专利怎么写好。
怎么写专利呢?说它好写是因为写专利都是有套路的,只要按着套路去写就能获得受理,甚至授权。现在国内有很多免费的专利检索系统,例如大为innojoy、润桐等,可以上去看看,你会发现所有的专利都分以下几块:
&i&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附图&/i&,我一个一个来说:&/p&&p&&b&说明书摘要&/b&就是本发明的方案概述以及达到的技术效果,不能超过300字,写作套路就是把权利要求1概括一下再增加一些技术效果,很简单吧,这个一般写完权利要求再写;&/p&&p&&b&摘要附图&/b&就是本发明最具代表性的一张附图,这个等你把说明书附图都画好了,从里面选一个最有代表性的应该不是什么难事;&/p&&p&&b&权利要求书&/b&要依照本发明方案具体来写,一般分为若干独立权利要求以及一系列的从属权利要求,这一部分也是专利最为重要的部分,怎么写后面会详细去说;&/p&&p&&b&技术领域&/b&就是本发明所在的领域,写过论文的都应该知道怎么写,专利里的技术领域可以概括的去写,比如手机的技术领域是电子技术领域、数据传输方法为通信领域,当然,也可以再跟上一句“尤其涉及一种....领域”进行进一步的技术领域限定;&/p&&p&再往下是&b&背景技术&/b&,就是介绍一下该技术领域现在的发展状况以及遇到的问题,这跟你论文里面的背景技术一模一样,没啥问题;&/p&&p&&b&发明内容&/b&部分也有套路,等你把权利要求写好之后copy一下粘贴过来,然后把每个权利要求中“其特征在于”之前的语句(包括其特征在于这几个字)改成“可选地”,然后在最后另起一段说一下本发明的有益效果,OK,发明内容部分也写完了;&/p&&p&&b&附图说明&/b&就是说一下每个说明书附图是想表示什么意思,比如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方法流程图,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装置结构示意图等,没啥好说的;&/p&&p&&b&具体实施方式&/b&就是拿出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解释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专利中为何需要这一部分呢?因为权利要求书看起来不太像人话,具体实施方式就是要用人话把权利要求解释清楚,在具体实施方式中,你可以把权利要求中的每一句话用日常用语解释清楚,可以举例说明也可以对权利要求中的一些用词进行详细解释,如果你把每个技术特征解释完之后能再说一下采用该技术特征的优势,那你这个专利的具体实施方式就已经堪称完美了;&/p&&p&&b&说明书附图&/b&就是为了能更清楚地解释具体实施方式,可能你会画几个图对应着来说,也就是说你把写具体实施方式的时候画的几张图片放在这里,就是说明书附图了。&/p&&p&&b&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一个专利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权利要求书,其他所有的内容都是围绕权利要求进行撰写的,&/b&把权利要求写好之后按照套路来完成专利的其他部分就可以,&u&下面我来具体介绍如何撰写专利的权利要求。&/u&&/p&&p&举个例子,比如你要申请一件发明专利,想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如何把大象装进冰箱,第二,如何防止大象自己从冰箱中逃出来。为此,你设计了一种把大象关进冰箱的方法:&u&第一步,把冰箱门打开,第二步,把大象放进冰箱,第三步,把冰箱门关上,第四步,把冰箱门锁上&/u&。现在方案很清楚了,可以写专利了,以上方案转化为专利权利要求就变成:&/p&&p&&i&1、一种把大象关进冰箱的方法,其中,所述冰箱至少包括门体、腔体和锁体,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i& &i&步骤一、将所述冰箱的所述门体打开;&/i& &i&步骤二、将所述大象放置于所述冰箱的所述腔体内部;&/i& &i&步骤三、将所述冰箱的所述门体关闭;&/i& &i&步骤四、将所述冰箱的所述锁体切换至锁定状态。&/i&&/p&&p&上面这段话可能看起来很别扭,但专利只有这么写才能清楚、完整、毫无疑义地表述我们的发明方案,有些方案通过专利语言表达出来也可能会有歧义,比如将锁体切换至锁定状态具体是指什么意思?这个时候就需要在具体实施方式中进行详细解释了。以上,权利要求就写好了,根据上面说的“套路”,整个专利围绕权利要求应该能够很快写出。&/p&&p&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写专利和把专利写出水准,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如果好的专利谁都能写,那专利代理人就该失业了。上面的专利虽然能获得受理甚至授权,仅仅是因为它在形式上符合要求,并且没有在先申请,但申请一个这样的专利可能对发明人而言意义不大,因为即使你的专利获得了授权,其他人想把大象关进冰箱的时候可以参照你的方案并且很容易绕开你的专利,无需向你支付任何费用,所以你的专利不能给你带来实质性的“专属利益”。那么这个专利怎么写才能写得有水准让其他人不能把大象关进冰箱呢?这就需要长期的撰写经验积累才能做到了,因为接下来会涉及到一些专利领域稍微专业一点的知识了,如果你时间和精力有限,那么建议你去找个靠谱的代理人,想继续了解的可以看下去。&/p&&p&一个真正为发明人考虑的代理人,在拿到交底书(发明人提供的技术材料)之后,应当&b&&u&首先分析该方案需要解决哪些技术问题,为解决该技术问题需要哪些必要技术特征&/u&&/b&,所谓必要技术特征是指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不可或缺的技术要件。&/p&&p&那么我们再次审视一下上面的发明,要解决两个技术问题,第一,如何把大象装进冰箱,第二,如何防止大象自己从冰箱中逃出来。&b&只要能够解决其中一个技术问题就能够形成一条权利要求&/b&,那么我们可以形成两个权利要求:&/p&&p&&i&1、一种把大象关进冰箱的方法,其中,所述冰箱至少包括门体、腔体和锁体,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i& &i&步骤一、将所述冰箱的所述门体打开;&/i& &i&步骤二、将所述大象放置于所述冰箱的所述腔体内部;&/i& &i&步骤三、将所述冰箱的所述门体关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三之后还包括:&/i& &i&步骤四、将所述冰箱的所述锁体切换至锁定状态。&/i&&/p&&p&将权利要求改写成上面这样之后,&b&权利要求1叫做独立权利要求&/b&,因为它没有引用其他权利要求,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技术方案,&b&权利要求2叫做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b&,单独看权利要求2,它的方案并不完整,需要结合权利要求1一起看,权利要求2要求保护范围和改写前的权利要求相同。&b&而权利要求1保护的范围大大扩大了,只要你把大象关进冰箱,不管你怎么锁,不管你锁不锁,你都要给我专利许可使用费&/b&,这件专利是不是立刻有用了很多?&/p&&p&不过这才刚刚开始。
我们开始进行&b&专利挖掘&/b&工作。&/p&&p&合格的专利代理人不仅要想发明人之所想,还要引导发明人往深里去想,往大里去想。也就是要进行合理的上位或下位,发明人的方案是要把大象装进冰箱,那么代理人应该想想利用该方案是不是也能把长颈鹿装进冰箱?把河马装进冰箱?如果可以就要考虑上位,就不是把大象关进冰箱的方法了,而是把任何一种动物关进冰箱的方法。同样地,我不关冰箱而是关衣柜可以吗?关保险箱可以吗?进行上位就是把大象关进箱体的方法。
代理人想清楚方案之后,&b&需要进行现有技术的检索工作&/b&,还是举上面的方案为例,代理人通过检索现有技术,&b&发现存在把大象关进衣柜的现有技术,那么这个现有技术就破坏了将大象关进箱体的新颖性&/b&(专利授权需具备三个属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水很深有机会再展开说),这个就不能进行上位了;检索没有发现把其他动物关进冰箱的现有技术,所以代理人就可以对上面的权利要求进一步改写为:&/p&&p&&i&1、一种把动物关进冰箱的方法,其中,所述冰箱至少包括门体、腔体和锁体,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步骤一、将所述冰箱的所述门体打开;步骤二、将所述动物放置于所述冰箱的所述腔体内部;步骤三、将所述冰箱的所述门体关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三之后还包括:步骤四、将所述冰箱的所述锁体切换至锁定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动物为大象。&/i&&/p&&p&&b&权利要求写成这个样子后,别人不管把什么动物关进冰箱都会落入我们的保护范围,都要乖乖地向我们请求该专利的使用许可了。&/b&&u&当然,代理人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考虑的维度会远远高于上面这个例子,需要考虑现有技术、本方案的合理范围、本方案的权利要求布局、哪些在权利要求公开哪些在说明书中公开、如何撰写方便应对专利局下发的审查意见、相关专利的布局、如何为申请人降低申请成本等等&/u&,至此,我想我已经能够比较清楚地表达出我想说的意思,&b&专利很容易写,但写好了真的需要多年的经验积累与撰写技巧&/b&。&/p&&br&&p&能看到最后的要么是同行要么就是真的打算自己写一件专利,感谢看到最后,如果你真的需要自己写一份专利,我可以为你提供一份专利模板,自己往里面套着去写吧,当做文尾福利吧。&/p&&p&-------------------------------------------------------------------------------------------------&/p&&p&最近有朋友留言说在实际撰写过程中感觉乏力,难以击中要点,写成的专利很单薄,不像专利代理人写成的专利那么丰满和深刻,我能理解大家的困扰,7年前我也有过同样的烦恼,当时我刚刚开始从事专利行业,写出来的权利要求如同论文,说明书浮于表面,形式上像个专利,但骨子里确是简要说明。&/p&&p&&b&专利代理人具备多年写作经验的积累才能写出一份优秀的专利申请文件,&/b&这份浅显的回答并不能让大家短时间达到相似水平。&b&以下我为大家提供一个小技巧吧,或许能帮各位提升写作质量。&/b&&/p&&p&如果你希望写出一份好专利,建议你拿出一整天的时间来,找一个安静的场所,&b&第一步,权利要求上位:&/b&把你写好的权利要求书另存为一个文档,一句一句地看,如果这一句是方案必须要有的技术特征,保留,如果不是必要的,删掉。最终你会得到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进行整理后这个就是你的独权了。其他你删掉的特征作为从权。&b&第二步,说明书扩展:&/b&权利要求中的每一句话,你都需要在说明书进行扩展解释,用自己的话说清楚,尽量举例说明,如果方案有多种,可以选取最具代表性2至3种展开,每种方案展开说明后记得说明一下这种方案有什么特别的有益效果。&/p&&p&&b&关于如何判断权利要求中的每句话是否是必须的:&/b&&/p&&p&专利的存在是为了解决某个当前存在的技术问题,也就是说,&b&你的独立权利要求只要能够解决一项技术问题即可&/b&。刚开始写专利一般有个误区,就是独权写的很长,其实仔细分析你会发现你的独权解决了不止一个技术问题,比如一个独权:将冰块加热融化后蒸馏过滤获得纯净水。仔细考虑这句话,解决了2个技术问题,一是如何将冰变成水,二是如何将冰变成的水变为纯净水。这个方案要解决的最本质的问题为如何将并变成水,进一步要解决的问题为如何将冰变为可饮用的纯净水。专利写作原则为:&b&最本质的方案作为独权,进一步的方案作为从权。&/b&所以可以将上述独权拆成两个权利要求,独权为将冰块进行加热,获得水。从权为根据独权的方法,在获得水之后还包括:将所述水进行蒸馏过滤。以上希望能够对各位朋友有所帮助。 &/p&&p&------------------------------------------------------------------------------------------&/p&&p&以下2017年2月更新&/p&&p&两个月之前,我在上下班的地铁上用手机码了一个多星期的字,怒答了这篇《如何写专利》,2个月以来有很多朋友私信我,有些是关于专利撰写的,有些是关于审查意见答复的,所以我单独写了一篇文章,把自己在审查意见答复过程中的浅薄经验和知识与大家分享,希望那篇回答能对需要的各位有所帮助:&/p&&p&&a href=&/question//answer/& class=&internal&&专利申请递交之后,收到了《第一次意见审查通知书》,下一步怎样正确回复? - 海绵叔叔的回答 - 知乎&/a&&/p&
看了各位前辈们的回答,感觉有的写得太笼统,有的回答并没有对应题主的问题。
如何撰写专利其实是个很严肃的问题,尤其是对专利从业人员而言,属于基本功,如果一个专利从业者的专利撰写水平不高,那么他无论是做前期的专利检索、布局、挖掘,还是做后期的…
不请自来,第一次在知乎回答问题,好激动!&br&
看题主的问题,提到专业背景和创造性,应该主要是指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作为一名实审员,忍不住要说两句,前面有人从专利法和审查直男(-_-|||)的角度回答了,但是从题主的问题来看,题主应该是不大了解专利审查制度的,我就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通俗的回答一下,作为普及,业内人士见笑了……&br&1. 关于审查员的实际从业经历。&br&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招聘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员(下称实审员)只面向理工科背景的同学。在03年之前,专利局招的实审员不少是具有从业经历的,比如我的前处长就是首钢过来的,很多前局长级的人物多是1980年建局之初从各研究所选出的人才送到德国学习专利制度的。在03-09年间,专利局大规模扩充实审员,其中绝大部分是应届毕业生,硕士在其中占多数,也有少量博士,主要是为了解决案件积压和申请量快速增长问题。09年之后,由于十一五计划的名额用完了,每年只能靠自然淘汰空出的二、三十个名额招聘实审员,这几年均是要求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虽然很多审查员没有实际从业经历,但专利局每年都会有很多的实践、调研机会,可以和企业面对面沟通,可以作为补充吧。&br&
顺便扩展一下,实审中,有个很重要的概念叫“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简称“本领域技术人员”,定义为:&br&&blockquote&
“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blockquote&
世界上没有人能成为这个人,但实审员在自有知识基础上,可以通过检索等手段无限的接近这个人。据此,有从业背景的审查员,在审查中的优势在于,可能会对&u&&b&“常规实验手段”&/b&&/u&的理解更到位,他们会更了解实现一个技术方案在实践操作中的难度有多大,而应届生审查员则更容易滥用“常规实验手段”,从而变成了有创造能力的技术人员,拔高了创造性标准,对申请人不利……&br&&br&2. 专利的独创性如何甄别。&br&
题主在标题里说“创造性”,在内容里说“独创性”,估计可能是分不清吧。&br&&blockquote&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下称A22.1,其它条款格式类推)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blockquote&
其中,实用性与本题关系不大,暂且不表。&br&
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评价,就是实审员的主要工作,其中&u&&b&检索&/b&&/u&就是主要内容。实审员入职培训5个月,检索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通过在中外专利文献、各种期刊、教科书、互联网等渠道的检索,筛选出相关的对比文件,用于评价新颖性和创造性。&br&
(1) 对于新颖性&br&&blockquote&
A22.2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或使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献中。&/blockquote&
通俗地说,新颖性只能用一篇对比文件来公开本申请的权利要求中的所有内容,而不能用两篇或更多的对比文件或加公知常识。所以,&b&&u&新颖性是一个“是”和“非”的问题,没有可以讨论的余地&/u&&/b&,因此审查员在实际的审查中对新颖性的使用是很慎重的,因为犯了错没法争辩。&br&
(2)对于创造性&br&&blockquote&
A22.3规定,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blockquote&
通俗地说,这就可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去结合另一篇对比文件2或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来评价创造性。&br&&blockquote&
举个例子,本申请要求保护一种有腿的圆角方桌,对比文件1公开了方桌,对比文件2公开了圆角的桌子,那么对1结合对2就可以得到圆角方桌,而对与有腿,这个谁都知道桌子有腿嘛,公知常识啦。于是对1+对2+公知就评价了创造性。&/blockquote&
可见,创造性是有争辩余地的,一般争辩集中于两点:a.对比文件之间的结合是否有启示;b.公知常识的使用是否合适。因此实审员更喜欢用创造性来评价,这样就算犯了错也可以有争辩的余地。&br&3. claim的合理性。&br&
不大明白题主的“合理性”如何解释。上述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应该算主要的“合理性”吧。&br&
除此之外,&br&&blockquote&
A26.4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的限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blockquote&&b&“以说明书为依据”&/b&,简单的说就是权利要求的方案必须是能够从说明书中得出或概括得出的,不能是说明书中没有的或概括的太上位;&br&&b&“清楚”&/b&比较容易理解,就是保护范围清楚,比如“尤其是”、“厚”、“薄”、“约”、“等”之类口语中常用的词在权利要求中都会导致不清楚;&br&&b&“简要”&/b&很简单,也不常指,就不说了。&br&
以上几点就是实质审查中最常用,除此之外,还有撰写方面的形式要求。&br&4. 有没有错误的专利被通过。&br&
但凡是人做的工作,总会有出错。专利局每件案子结案是都要经历互检、处室检查,同时还有一定概率被抽中质检,这样已经大大减小了出错的概率。虽然没查到具体的数据,但所占比例应该还是不大的。&br&
但如果有的案子还是漏网之鱼被错误的授权了,那么,还是有补救机会的。如果是专利申请人发现自己申请的专利授权文本有问题,可以申请更正,像我这种粗心的审查员,至今结了约300件案子,目前刚接到第二个要求更正错误的案件,所以相信由此产生的授权问题比例是很低的;如果是第三方发现审查员检索不力漏了对比文件,或者是因为其他问题,把不该授权的专利授权了,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b&&u&宣告无效&/u&&/b&请求,把这个专利无效掉,如果复审委不同意你的意见,没有无效掉,你还有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诉讼的机会。&br&&br&pad上一个一个字码的,希望业内人士指正。
不请自来,第一次在知乎回答问题,好激动! 看题主的问题,提到专业背景和创造性,应该主要是指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作为一名实审员,忍不住要说两句,前面有人从专利法和审查直男(-_-|||)的角度回答了,但是从题主的问题来看,题主应该是不大了解专利审…
蟹妖(虽然我是五笔打字,但我也要打这两个字装作不是第一次被邀请的样子^_^)&br&由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的审查周期较短,因此多数关于审查周期过长的疑问都是关于发明专利,而且,本人是从事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因此就专门说一下发明专利(仅限国内普通专利申请,不包括PCT和巴黎公约)的审查环节和时间问题。&br&&p&&strong&一、 发明专利申请的&u&初步审查&/u&&/strong&&/p&&blockquote&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b&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b&,即行公布。但是,专利局也可以&b&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b&。&br&经过初审合格后,由于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要符合请求原则,因此,申请人应在&b&自申请日起三年内&/b&提出实质审查请求。&/blockquote&&p&实际操作中,关于以上两上时间段,国内的申请人一般都全部省略,在申请日的当天即请求公布申请,同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这样在大概&b&申请日之后大概&/b&&b&3&/b&&b&个月左右&/b&就会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b&再经过大概&/b&&b&2&/b&&b&、3&/b&&b&个月&/b&,就会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通知书”。&/p&&br&&blockquote&专利法规定,申请人仅在下述两种情形下可对其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1)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2)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blockquote&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日同时申请公开和请求实质审查,则会&b&丧失这两次宝贵的修改机会&/b&。&br&&p&&strong&二、发明专利申请的&u&实质审查&/u&&/strong&&/p&&ol&&li&&strong&提案:&/strong&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通知书”之后,该申请会进入案源调配系统等待审查审查部门的审查员提案,等待时间视不同领域案件积压程度而不同,查了一下我手里的几个案子,&b&大概一年左右&/b&被我提上来。有的领域应该更快。&br&&/li&&li&&strong&一通:&/strong&到了审查员手里,就有明确的审查期限规定了。在提案后,局里规定审查员发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下称一通)的期限为&b&四个月&/b&,但现在审限抓的非常紧,一般第二个月未处理就开始催,&b&三个月内必须发出一通&/b&。&br&&/li&(多说一句:如果申请文件没有任何形式和实质问题,理论上是可以不经一通直接一次授权,但由于实际操作过程中,首先写的完美的申请文件极少,同时局里对一次授权的质检要求非常严格,因此审查员基本上都会发一通。) &br&&li&&b&一通答复:&/b&申请人收到一通后,&b&答复一通的期限为四个月&/b&,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被视为撤回,审查程序终止。&br&&/li&&li&&b&中通:&/b&如果申请人答复一通时提交的修改文本没有问题即可授权,如果还有问题,由可能需要发出再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下称中通),审查员在接到申请人答复四个月内发出中通,实际要求同一通,一般二个月开始催,&b&三个月内&/b&发出去。&br&&/li&&li&&b&中通答复:&/b&申请人答复中通的指定答复期限为&b&两个月&/b&。&br&&/li&&li&&strong&结案:&/strong&一般在三次通知书之内都可以结案,只有个别会有四通及以上。&br&&/li&在时机符合时,审查员就会发出授权通知书或驳回决定。申请人很快就可以收到专利证书了。 &br&&/ol&&p&&strong&三、其它说明&/strong&&/p&&ol&&li&&strong&国内外差别&/strong&:&br&&/li&&/ol&&p&目前,国内的申请人一般都是想尽快的得到专利权,我们去企业调研,所调研的企业100%都提到了审查周期问题。而对于欧、美、日等地区的申请人,则相反,他们一般都要把上述的期限都拖到最后一天,甚至有很多时候会逾期,然后在规定期限内交恢复费请求恢复。这就得说说国内外申请人的差别。&/p&&p&国内的发明专利申请,首先,有很多并不是为了转化为产品,而是用来毕业、拿奖金、评职称、做项目等,所以都急着越快越好,不能耽误事;其次,对于企业的专利申请,一般国内的企业在有个想法后,会先进行研发、生产,一直到新产品都要研发出来,甚至已经生产出来的时候,才想起来去申请专利,这样在产品将要上市的时候,会着急需要专利权来保护,而发明专利审查周期为2年,显然不满足他们的需求。&/p&&p&而对于许多国外的企业,专利制度是与工业革命相辅相承的,他们的产品研发周期已经与专利的审查周期相适应。在研发人员刚具有想法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专利的撰写和申请,经过一个研发周期,产品上市的时候。专利权已基本上拿到手了。&/p&&p&同时,&b&从商业策略上考虑&/b&,有些巨头公司,他们之所以想尽量延长专利的审查周期,可能是在拿到申请日之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开始计算),等待市场上其他企业去侵权,等那些企业做大之后,再去使用手中的专利去收割他们,这样往往会使那些企业很受伤。&/p&&p&另外,&b&从省钱的角度&/b&,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开始计算,发明专利保护期限是20年。在专利授权之后,每年就需要交维持专利权的年费,适当的延长审查周期就可以就可以省掉一些年费。&/p&&p&&strong&2、缩短审查周期的方法&/strong&&/p&&p&1)在初审阶段,在提交申请时就申请公开并请求实质审查。&/p&&p&2)最重要的,在撰写专利的时候一定重视,磨刀不误砍柴工,&b&好的申请文本就是成功的一半&/b&,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形式错误。&/p&&p&3)审查过程中,根据审查员的意见进行针对性修改,&b&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主动修改&/b&。同时,&b&多和审查员电话沟通&/b&,提交修改效率。确实着急的话,也可以适当的催一下审查员,审查员一般都比较好说话的。&/p&&p&4)提交加快申请,这是国知局开启的一条绿色通道,可以省去等待提案的时间,同时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也会优先处理这些申请。具体过程不表。&/p&
蟹妖(虽然我是五笔打字,但我也要打这两个字装作不是第一次被邀请的样子^_^) 由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的审查周期较短,因此多数关于审查周期过长的疑问都是关于发明专利,而且,本人是从事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因此就专门说一下发明专利(仅限国内普通专利申…
“覆盖”和“抢申”在专利领域几乎是两个相反的概念。&br&如果你的意思是指打算提出申请的方案落入所谓“专利流氓”已申请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而你的方案有所改进并达到了更好的效果,那么当然可以再提出专利申请,并有希望获得授权。但是在该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在先申请已获授权且获得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仍覆盖你的方案,则应得到在先专利权人的许可,如果你的方案真的更好,可以作为筹码要求与对方交叉许可。&br&如果你的意思是指同样的方案被所谓“专利流氓”抢先申请,那么同样的技术方案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就相同方案相同保护范围你不可能再获得一项稳定的专利权。若该申请获得授权,且你可以证明在对方申请专利之前该方案已被公开,则可以提出无效请求;若不能证明在先公开,对方是违反了你们之间保密义务的合作方,则可以权属纠纷诉诸法院或行政机关;若既无在先公开,对方也并非从你处获知该方案,则无所谓“抢申”,对方申请该专利合情合理。&br&另外,给楼主一个建议,近日你提出了很多知产领域的问题,且各角度都有,不论你是期望保护知识产权的企业、个人、代理业同行,还是只是突然对此领域产生了兴趣,提问的时候尽量平实详细的阐述事实,不要错误使用专业定义,例如此题中的“覆盖”、“抢申”、“专利流氓”,在这个专业领域中都是有特定含义的,而你显然对此理解并不准确,这样反而给回答的人带来很多困扰,需要为你可能对此词的哪些理解都解释一遍,很不低碳呐。
“覆盖”和“抢申”在专利领域几乎是两个相反的概念。 如果你的意思是指打算提出申请的方案落入所谓“专利流氓”已申请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而你的方案有所改进并达到了更好的效果,那么当然可以再提出专利申请,并有希望获得授权。但是在该方案实施过程中…
让我们先看以下两件专利(暂且忍耐一下,专利保护范围的描述语言都是长这副德性的):&/p&&br&&blockquote&&p&专利1. 一种用于具有触敏显示器的电子设备的信息处理方法,包括: &/p&&p&  当所述设备处于用户界面锁定状态时,检测与所述触敏显示器的接触; &/p&&p&  根据所述接触,沿所述触敏显示器上的预定显示路径移动解锁图像,其中所述解锁图像是用户与之交互以解锁所述设备的图形交互式用户界面对象;&/p&&p&  如果检测到的接触与预定手势相对应,将所述设备转换到用户界面解锁状态;以及&/p&&p&如果检测到的接触不与所述预定手势相对应,将所述设备保持在所述用户界面锁定状态。&/p&&/blockquote&&br&&blockquote&&p&专利2.
一种移动设备解锁方法,包括:&/p&&p&  检测在移动设备的待机状态下在&b&触摸屏的任意位置上的手势操作&/b&,所述手势操作包括与触摸屏的接触点及与触摸屏的持续接触及移动后所形成的触摸轨迹中至少一者;&/p&&p&  识别所检测到的手势操作与移动设备预置的解锁手势是否匹配,如果匹配则直接解锁移动设备,&b&或如果匹配则解控屏显示解锁图像&/b&,&b&以使用户根据所述解锁图像进行解锁操作进而解锁移动设备&/b&。&/p&&/blockquote&&br&&p&为了让知友们对上述两件专利有更直观的认识,让我们一起来看图说话吧:&/p&&p&&img src=&/ed1beca6cc36e5c83dd9cf33_b.jpg& data-rawwidth=&357& data-rawheight=&214& class=&content_image& width=&357&&          第一幅图&/p&&p&&img src=&/dc31c354ddea691ec28e2c_b.jpg& data-rawwidth=&356& data-rawheight=&262& class=&content_image& width=&356&&           第二幅图&/p&&p&
OK,答案揭晓,其实上述第一幅图对应于专利1,来源于大名鼎鼎的苹果滑动解锁专利,而第二幅图对应于专利2,其来源…呃…个人申请者。&/p&&br&&p&
知友们直觉上可能觉得上述两件专利长得太像了,它们不是有同个爸至少也得有同个爷爷吧。&/p&&p&但是如果让我告诉你苹果的滑动解锁专利(专利1)申请于2006年(彼时人们谈苹果的时候,他们谈的是苹果电脑或是ipod那玩艺),而专利2申请于2012年年底时,知友们是不是又会在脑里默默念叼:操,又是抄袭。不是抄袭,也是鸡(la)肋(ji)!&/p&&p&“夫鸡肋,弃之如可惜,食之无所得”。所以提问者提到:别人已经有解决方案,而你又想了一个解决方案,但这个方案不见得比已有方案好呀。&/p&&br&&p&
果真如此吗?&/p&&p&
让我们仔细再看看专利2,&b&虽然专利2的用语酷似专利1,但其实专利2跟专利1是有些许不同的,主要体现在&/b&:&/p&&ol&&li&专利2强调手势操作是在“触摸屏的任意位置上的”,也就是解锁开始点可以在手机屏幕上的任何位置,不局限在一个固定的位置;&br&&/li&&li&专利2还强调“如果匹配则解控屏显示解锁图像,以使用户根据所述解锁图像进行解锁操作进而解锁移动设备”,意思是说在检测到的手势操作与移动设备预置的解锁手势相匹配的情况下,还可能跳出来一个界面需要再确认后才能解锁。请参照第二幅图,写专利的人甚至还在第二幅图的右侧界面中加了一个“炮”和一支“火柴”,提示你需要将“火柴”拉到“炮”的位置上,爆炸,完事,解锁成功!&br&&/li&&/ol&&p&
这样一解释,回头再看看专利2,是不是觉得顺眼多了,瞬间鸡肋变成鸡腿?! &/p&&br&&p&
其实,在很多情况下,站在彼时彼刻发明者的角度上,&b&申请这样被贬为“鸡肋”的专利,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试想解锁专利已经被苹果这样的巨头牢牢把控,而消费者也认同了手划一下解锁的操作,再去创造一种完全不同的解锁方式一来难度较大,二来也难以预测消费者是否会认可&/b&。虽然后来证明无论是九宫格的解锁(如三星手机)方式还是距离传感器感测(如锤子手机)方式,还是可能被大众接受,此为后话。&/p&&p&
而如果没有更好的方式来解锁又不想被苹果告为专利侵权,惟一能做的,可能就是所谓的“专利规避”了,即&b&修改现有设计,在设计思路上重于如何利用不同之构造来达成相同之功能,避免触犯他人权利&/b&。回到专利2的方案上,在检测到的手势操作与移动设备预置的解锁手势相匹配的情况下,还可能跳出来一个界面需要再确认后才能解锁,这显然是更为麻烦的。但是在问题是解决温饱而不是有味无味的前提下,哎..已经顾不了太多,因为…别说是鸡肋,就算是鸡屁股,也是照吃不误的。&/p&&br&----------------------------------------------后续-----------------------------------------------------------&br&&br&&p&后续:我8月份写的答案,没想到这么多人看,顺便再扯两句,我经常接到朋友的电话,向我询问他们A公司(多半是初创企业)现在在做一个产品,但是发现B公司已经就同样的方案申请了专利(多半是实用新型专利,就是那种看起来好像大家都是这么做的专利,然后就很郁闷了,怎么办呢?&/p&&p&提供三个思路:&/p&&ol&&li&如果你有证据表明在B公司申请的专利之前,大家都这么做了,那你就别管他的专利,放心去用吧;&br&&/li&&li&如果你觉得B公司的专利好像有那么一点创新,那你得想想办法能不能自己申请一套方案,跟B公司的方案有所区别(例如其中一个步骤/零件不同,或少一个步骤/零件),但是达到的目的相同或相近,然后赶紧申请,你做这个的目的是让B公司踩你的地雷,然后如果有一天他拿专利告你的时候你反告他,最后大家握手言和;&br&&/li&&li&你要是愿意花点钱,可以专门找个做专利的朋友分析一下他的专利,看能不能把他的专利干掉,但是这可能得花点钱哦,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br&&/li&&/ol&&br&&br&文章收录在我的知乎专栏:&a href=&/paopao& class=&internal&&炮制创新 - 知乎专栏&/a&。&br&&br&&b&欢迎关注我的个人自媒体公众号智圈(iwdoing),每周1-2篇原创新文关注创业中的创新、设计、专利及其商业故事。&/b&
让我们先看以下两件专利(暂且忍耐一下,专利保护范围的描述语言都是长这副德性的): 专利1. 一种用于具有触敏显示器的电子设备的信息处理方法,包括: 当所述设备处于用户界面锁定状态时,检测与所述触敏显示器的接触; 根据所述接触,沿所述触敏显示器上的…
谢邀&br&直接说步骤,不讲思路:&br&1、打开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a href=&///?target=http%3A//www./&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i class=&icon-external&&&/i&&/a&,点开专利代理标题&a href=&///?target=http%3A//www./zldlgl/&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i class=&icon-external&&&/i&&/a&,再点开专利代理管理&a href=&///?target=http%3A//dlgl./txnqueryAgencyOrg.do&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专利代理管理系统&i class=&icon-external&&&/i&&/a&,然后再搜索你所在地的专利代理所,里面有代理人数量和成立日期,选择几家较大的专利代理所。&br&2、通过&a href=&///?target=http%3A///&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SooPAT 专利搜索&i class=&icon-external&&&/i&&/a&输入专利代理所就可以看到通过他们申请的案件内容,然后通过构建样本,得到通过率,通过通过率进行选择。
谢邀 直接说步骤,不讲思路: 1、打开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点开专利代理标题,再点开专利代理管理,然后再搜索你所在地的专利代理所,里面有代理人数量和成立日期,选择几家较大…
&p&2个月之前,我在上下班的地铁上用手机码了一个多星期的字,怒答了《如何写专利》,2个月以来有很多朋友私信我,有些是关于专利撰写的,有些是关于审查意见答复的,所以我打算把自己在审查意见答复过程中的浅薄经验和知识在此与大家分享。&/p&&p&是的,接下来一个星期的通勤地铁上,笔者又要苦逼地在手机上码字了。想想周围的人们都在拿手机看脑残剧或者玩游戏,而答主却蜷缩在地铁一号车厢的角落里在手机上打字分享经验知识,瞬间觉得自己的身影高大了。&/p&&p&不废话了,以下干货:
&/p&&p&假设我们的专利是一件发明专利。&/p&&p&专利写好交上去之后会依次经历两种不同级别的审查,&/p&&p&&b&首先是初步审查,简称初审;之后是实质审查,简称实审。&/b&&/p&&p&&b&初审就是形式审查,&/b&审查员在这一阶段会看一下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费用是否缴纳。如果在初步审查中审查员发现存在申请文件不全或盖章、签名不符合规定等形式问题,专利局会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补正通知书的答复没有技术含量,而且如果申请递交之前认真核查一下申请文件,初审一般都能过的,上述补正通知书的答复我们就不在此讨论了。&/p&&p&&b&初审过后就是实审了,很多自己申请发明的申请人都是卡在实审这一步了&/b&。实审的时候审查员会给你找几个对比文件,把你的权利要求拆成一句一句的,然后每一句都找出对比文件中的一句话或一段话来证明你的发明弱爆了之前都有。&/p&&p&审查员主要会用以下套路:&/p&&p&“人家这个公开了什么东西,相当于你这个”&/p&&p&“人家这个虽然没有直接公开你这个,但隐含公开了什么东西,还是相当于你这个”&/p&&p&“你这个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是惯用技术手段,是公知常识”&/p&&p&“对比文件1公开了什么东西,对比文件2公开了什么东西,二者结合相当于你这个”。&/p&&p&没有答复经验的申请人看完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基本都是一脸懵逼,常见的反应有两种,第一种是觉得自己被审查员吊打了,自己申请的专利确实没有创造性,早就有一样的专利了,就不继续申请了;第二种是觉得审查员懂个屁,完全没有get到自己的发明点,对比文件跟自己的方案完全是两码事,于是开始答复审查意见,说审查员说的不对,我的方案跟你想的不一样,跟对比文件也不一样,洋洋洒洒写了几页纸,结果过了俩月收到了驳回通知。
&/p&&p&&b&那么究竟如何答复审查意见才能说服审查员给自己的专利授权呢?&/b&&/p&&p&&b&把握好3个原则、1个秘笈和1个套路即可,简称为“1套1秘3原则”。&/b&&/p&&p&先说三原则:&/p&&p&&b&原则1,开头结尾要客气。&/b&&/p&&p&你专利授权与否很大程度上是审查员说了算的,而审查员其实是要遵守驳回率指标的,现在国家规定每年获得授权的专利不能太多,所以审查员每年要保证一定的驳回率,达不到这个驳回率人家是要扣钱的,给你授权了审查员的业绩可能就受影响了,你说你是不是应该跟人家客气点?要是一上来就说,审查员你懂个屁,那就很尴尬了。&/p&&p&所以开篇可以来一段:&/p&&p&&i&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i&&/p&&p&&i&首先对审查员为本申请严格、细致的审查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关于您对本申请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已详细阅读过,并根据您的审查意见进行如下说明:&/i&&/p&&p&结尾可以来一段:&/p&&p&&i&综上所述,本申请人认为权利要求书已经克服了审查意见中提及的各个问题,因此还请审查员在该申请文件的基础上作进一步审查,并在考虑以上陈述意见后授予本申请专利权。如果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仍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之处,还请再次给予陈述意见/修改的机会,谢谢!&/i&&/p&&p&跟人家开头结尾客气客气,不算过分。&/p&&p&&b&原则2,面对审查员的错误要有底气。&/b&&/p&&p&审查员很多时候为了评述我们的专利不具备创造性,常常会牵强附会扭曲客观事实,其实他自己也清楚自己的观点有些站不住脚,不过很多申请人往往只看审查意见中审查员的一面之词,好一点的可能会看一下对比文件,但也很少把对比文件的方案充分全面地去理解,只看一下与自己的专利相关的部分,这种处理方式很容易被审查员的观点说服。所以我们拿到审查意见之后,先通读一遍,看审查员找了哪几篇对比文件,自己仔细看一下对比文件,之后重点研究审查员说的那些“相当于”是否真的“相当于”(如何具体判断之后来说),如果发现审查员在鬼扯,一定要重点强调,加黑加粗下划线地强调,语气可稍显强硬掷地有声,要让审查员真切地感受到他在这个地方没能唬住你,可以这么说:&/p&&p&&i&申请人无法认同审查员的以下观点:&/i&&/p&&p&&i&审查员认为……对此,申请人无法认同,理由如下:&/i& &/p&&p&&b&原则3,答复要有条理有层次。&/b&&/p&&p&对于每一个区别技术特征的争辩,主要有以下几个层次:首先展开来说技术特征的不同,其次展开来说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其次展开来说达到的技术效果不同,之后退一步讲即使认同审查员的某些观点二者仍不能相当于(本层次为高阶可选,往往能够起到致命一击的奇效),最后展开说明本特征不为公知常识。
&/p&&p&&b&所谓1个秘笈,是指大大降低专利被驳回风险的秘笈。&/b&&/p&&p&想必这是申请人最关心的事情了,因为一旦收到驳回通知书,大部分申请人的信心就被彻底击垮了。&b&其实我们完全能够在答复阶段大大降低专利被驳回的可能性&/b&,是不是听起来很牛。&/p&&p&《专利审查指南》明确规定了驳回条件:&/p&&p&&i&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将其经实质审查认定申请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应予驳回情形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通知申请人,并给申请人至少一次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驳回决定一般应当在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才能作出。但是,如果申请人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未针对通知书指出的可驳回缺陷提出有说服力的意见陈述和/或证据,也未针对该缺陷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者修改仅是改正了错别字或更换了表述方式而技术方案没有实质上的改变,则审查员可以直接作出驳回决定。如果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即使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仍然存在用已通知过申请人的理由和证据予以驳回的缺陷,但只要驳回所针对的事实改变,就应当给申请人再一次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但对于此后再次修改涉及同类缺陷的,如果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仍然存在足以用已通知过申请人的理由和证据予以驳回的缺陷,则审查员可以直接作出驳回决定,无需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以兼顾听证原则与程序节约原则。&/i& &/p&&p&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我们每次在答复审查意见的同时,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审查员就很难驳回我们的申请,&b&很多前辈指出我这里说的有问题,可能前辈们看得太快,没看清楚我的意思,所以特别特别强调一点,这里的修改指的是将审查员之前从未评述过的技术特征添加到权利要求中来。一般来讲,审查员会将权利要求书中的每一个技术特征都进行评述,所以我们添加的技术特征一般来自于说明书,确切来说,是说明书中创造性相对较高、从未被审查员评述过,且未在权利要求中出现的技术特征,当然,添加技术特征的同时,需要对添加的技术特征的创造性进行论述和争辩,如果说明书中具备一定创造性的技术特征不多,那么我们也很难多次修改后不被驳回。&/b&由此可见,撰写一份优秀的申请文件是多么重要。当然,如果我们原来的权利要求具备足够的创造性,那么无需进行权利要求的修改,因为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越多,其保护范围也就越小。不过假如我们的创造性真的不够,那么只能通过这种方式保证专利的授权。审查员给我们发完第三次或第四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压力就很大了(发过多次通知书后这个案子会受到国知局上层的注意),如果我们再在权利要求里加上一些稍具创造性的特征,审查员很有可能就给我们授权了。
&/p&&p&&b&最后来说说那1个套路。&/b&&/p&&p&其实做任何事情都是有游戏规则的,不按套路出牌只能是出力不讨好,答复审查意见也不例外。我们在撰写答复的时候,应该遵循以下套路:&/p&&p&先跟审查员客气一下,具体参见上文原则1,&/p&&p&然后第一部分阐述自己对要求进行了哪些修改,并具体说明此处修改记载于说明书何处(修改不能超出原申请的记载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如未进行修改则省去此部分)。&/p&&p&第二部分指出审查员的错误理解,具体参见上文原则2;&/p&&p&第三部分阐述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或新颖性),具有创造性就是指具有突出地实质性和显著的进步,第三部分需要逐项权利要求去阐述,比如我们有10项权利要求,那么我们需要分别论述每一项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先确定本项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然后有条理有层次地对每个区别技术特征进行展开说明,具体参见原则3。按照原则3论述完之后,表明我们的权利要求&b&具有“突出的实质性”&/b&,之后还需要写一段本权利要求能够实现的现有技术实现不了的技术效果,以表明本权利要求&b&具有“显著的进步”&/b&。第三部分有个技巧,就是论述完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之后,可以直接说由于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其从属权利要求同样具备创造性,这样就无需再对从权进行论述了。不过如果你有精力的话还是建议不要偷这个懒,毕竟你论述的越充分,越容易说服审查员嘛。&/p&&p&最后结尾再跟审查员客气一下,还是参见上文原则1。
&/p&&p&&b&现在来填个坑,如何判断审查员说的那些“相当于”是否真的“相当于”。&/b&&/p&&p&a、首先看对比文件的&b&技术领域&/b&与本申请是否相同,如果技术领域不同,直接告诉审查员二者技术领域不同,不能做为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或者不能作为本申请的对比文件与其他对比文件或惯用技术手段进行结合(高阶晋级,当技术领域不同时说完上面这些可以再说,退一步讲,即使能够作为本申请的对比文件,仍无法相当于,之后的论述同技术领域相同的情况,转入b);如果技术领域相同,转入b&/p&&p&b、仔细分析审查员提到的对比文件中公开的那些&b&技术特征&/b&是否完全公开了我们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如果不是,那么从技术特征不同的角度开始展开阐述,之后转入c,如果确实与我们的特征相同,直接转入c&/p&&p&c、仔细研究对比文件整体的技术方案,把与本申请相关的那些技术特征放到整体方案中来,考虑其要解决的&b&技术问题&/b&和该特征在本申请中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进行对比,如果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则展开阐述,之后转入d,如果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相同,那么直接转入d&/p&&p&d、考虑该特征在对比文件中起到的&b&技术效果&/b&与在本方案中起到的技术效果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则展开阐述,如果连技术效果也相同,那么说明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与本权利要求的技术领域、技术特征、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达到的技术效果都相同,人家审查员说的没错,确实真的相当于。
&/p&&p&干货说完了,福利时间,我整理了一份审查意见答复模板,需要的观众可以找我。&/p&&p&说了这么多关于审查意见答复的内容,最后还是需要说明一下,如果我们在专利申请阶段的申请文本撰写有问题的话,后续的答复写再好也是亡羊补牢。&b&一份好的答复只能提升专利授权的可能性,一份好的申请文件才是决定专利能否授权的关键因素。&/b&&/p&&p&&a href=&/question//answer/& class=&internal&&如何写专利? - 海绵叔叔的回答 - 知乎&/a& &/p&&p&当然,除了上面的处理方式以外,还有另外一种简单高效的答复方式,就是找一个靠谱的专利代理人,&b&如果不想跟自己死磕的话,找代理人帮忙其实是一种很好的选择。&/b&&/p&&p&&b&请不要找我了,我目前在某创业公司工作,事务繁忙,偶尔看一下知乎已是奢侈,没有足够的精力来处理上面的工作,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b&&/p&&br&&p&&b&最后的最后,说一下自己写这篇文章的初衷:&/b&&/p&&p&如何写专利也好,如何答复审查意见也好,并非只是想简单地帮大家获得授权,更不是要和审查员作对。我希望申请人能够通过我浅薄的文章提升些许专利撰写和答复的能力,使我们的专利质量更高,更有授权价值,而不仅仅只是想拿到一个授权专利的数字,我相信这也是审查员所希望的。&/p&&br&&p&---------------------------------------------------------------------&/p&&p&修改说明:&/p&&p&2.22日&/p&&p&收到一些前辈的意见,指出我之前关于一个秘笈的说明过于激进。&/p&&p&确实,在权利要求中添加具有一定创造性的技术特征并进行答复论述就能100%避免被驳回,说得过于戏剧化,因为世界上没有百分之百的事情。不过根据之前答主的经验,98%总是有的,所以想改为98%,不过转念一想,或许也还是不够严谨,那就不写数字了吧。所以把这一部分可能含有夸张修辞方法的词语全部改掉,为避免误人子弟,不再追求艺术效果,看着虽然没以前那么带感,不过终究还是严谨了一些。为了避免前辈们觉得我渣,在此解释一下,其实之前在文中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为避免驳回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此处所述的权利要求修改是指&b&将说明书中创造性相对较高、从未被审查员评述过,且未在权利要求中出现的技术特征添加到权利要求&/b&。&/p&
2个月之前,我在上下班的地铁上用手机码了一个多星期的字,怒答了《如何写专利》,2个月以来有很多朋友私信我,有些是关于专利撰写的,有些是关于审查意见答复的,所以我打算把自己在审查意见答复过程中的浅薄经验和知识在此与大家分享。是的,接下来一个星…
说下背景,专利代理人,机电领域,在事务所内审过案。隔行如隔山,看到很多人不了解专利,例如高票回答根据感性认识所理解的,也代表了部分人对专利的理解,对部分内容不认同。作为从业人员试答。&br&&br& 首先,问题可分成两个,1理解技术(大家的回答都集中在“理解”,没有答“审查”),2审查,即确定是授权,驳回还是要求修改。对审查员来说,第2点难度更高,主要工作也是这里。&br&&br& 1,理解技术 &br& 首先,推理能力。专利代理人、审查员有相关的基础知识,在此基础上并不难理解一些新的技术。打个比方,高一的学生可以学了课本后,根据习题的题设做出推理解答,这是基本的知识利用能力。是的,“推理”能力是关键,如技术方案中有“温度传感器”,就可以知道利用采集到的温度信号,可以判断什么,如技术方案中有个“连杆机构”,那么就可以推理出整个机构的运动规律,如技术方案中有个“加入硫酸”,就可以推理是进行了什么化学反应。&br&&br& 其次,学习能力。即使遇到不懂的技术,专利代理人、审查员并不需要了解这个领域所有的相关知识,而只需要了解技术方案相关的知识,从庞大的知识系统中拿出一小块来学习,是可以在短期内掌握的,因此,即使专利代理人在写案中、审查员在审案中遇到不懂的知识,也可以很快的查阅资料,学习掌握,类似高一的学生,自学高二的知识。真正的技术创新都是“新”的,专利代理人、审查员不可能什么都知道,有快速学习知识的能力就可以了。&br&&br& 第三,一般专利的技术跨越并不大。绝大部分的技术创新是站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做出的,不会脱离现有的知识系统,仅就一个专利来说,技术的跨越并不是特别大。就像是高一自学高二的知识还可以,要是高一自学研一的知识,步子迈得太大,容易扯着蛋。真正难的是,做出技术创新,有些技术从事后来看,真的是很简单,但是在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之前,很难想到,这就是“ 事后诸葛亮,事前猪一样”。所以对审查员来讲,可能更倾向于得到这样的感觉“这个技术不就是。。。,这怎么能授权呢”,而不是“这个技术好难啊,完全搞不懂是什么”。&br&&br& 第四,专利文件本身要求“清楚”。专利撰写要求清楚,这是对专利代理人的要求,清楚分两层意思,一是技术方案清楚,这是最基础的要求,二是保护范围清楚,这是更高的要求,第二点先不说。所以代理人写的时候就要写清楚,让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你不写清楚,让人看不明白,好吧,驳回。同样的,就像是高一的学生,拿着一本高二的教材,哎,这教材还不错哦,通俗易懂。(只是举例说明,实际上,总体来看,审查员水平高些,代理人水平参差不齐)&br&&br& 这里就必须说一下,我们代理人一般在写案子时会把简单的写的复杂点,突出创新点(显得有技术含量),复杂的写简单点,容易理解(也避免保护范围太小),那么问题来了,有些技术确实很简单,但申请人又想授权,咋办,这就是我们看到的一些案子,特别是部分国外进来的,聱牙诘曲,晦涩难懂,一方面是翻译时考虑忠于原文,另一个原因就是这个了,看过多个外国进来的发明,其实挺简单,但是就是授权了。话说不管是写简单,还是写难,都不是容易的事。&br&&br& 第五,单一性要求的影响。单一性是指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仅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仅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这样就导致一个专利文件中只涉及一个或几个问题(满足单一性的情况),不会有很多的东西纠缠在一起,换句话说,一个专利文件一般来说已经是从大的知识系统中摘出来、有条有理的一根线,相对来说并不难。这像是什么呢?自学,还是单科,只看高二英语课本的一课。&br&&br& 第六,专利的内在逻辑。专利思维(代理人、审查员)与技术思维(发明人)是有很大区别的,发明人的思维是:我是怎么做出来的,做的结果是什么样,而专利的内在逻辑是:现有技术是什么样的?有什么缺陷?我们的技术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克服了这个缺陷?解决了什么技术问题?获得了什么有益效果?这是一条完整的思路,如果把这几个问题回答了,是不是就很容易理解技术方案了?&br&&br& 那么是不是存在审查员理解不了、或错误理解技术方案的情况呢,确实存在的,我也遇到过,沟通沟通。还是拿前面的例子类比,这简直就是还有编书的给你讲,我这么写是什么什么意思,不可能还理解不了吧?&br&&br& 综上,对于绝大部分专利来说,理解技术方案的难度并不难。&br&&br& 也有难的,比如化学类的案子,几种材料混在一起,就说发生了什么反应,结果怎么样怎么样,学过高中化学的都知道,有些分子层、原子层的化学反应,真是没法推断,剂量多点少点真的是可能有区别的,但是审查员一般不实验验证,只能推理了。此类情况少,不要小看审查员的水平。&br&&br&&br& 2、 审查&br&&br& 上面说了那么多,只是理解技术方案,那问题来了,高一的学生拿了本高二的教材自学,这本教材可不是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是“某社会人员”编写的,谁知道写的对不对?所以审查就是审查员还得看看,这书写得对不对,写的对,嗯,好书,盖个戳给弟弟妹妹用,写的不对,擦屁股都嫌纸硬。&br&&br&审查员的实际需要做的工作是很繁琐,检索、对比、分析,尤其是对有价值的技术,理解技术方案是基本要求,工作的重点是判断能不能授权,不能授权的话,为什么?授权的话,是全部授权,还是部分授权?有没有保护范围过大,需要修改?等等问题。&br&&br& 专利审批授权,我们只说发明(不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那是形式审查,要求低),主要是实质审查阶段,涉及到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及其他的一些问题。专利制度是一个整体的系统,很多点是相互关联的,如果想搞清楚如何审查员如何审查专利,起码需要看懂《专利审查指南》,大部头,这里就不细说,也没法细说,我认为,专利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事情,讲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等问题,都得拿案例来说,否则只能泛泛地说,讨论不出什么。粗略的说,审查是有标准的,但不完全是客观标准,有相当大的主观成分。&br&&br& 在专利中,技术方案是由技术特征组成的,技术特征的不同、多一个技术特征、少一个技术特征都是有区别的,有其相应的技术效果。如果你看过一些无效、复审的案例,以及专利诉讼的案例,你就会发现有些分析是非常细致的,甚至超出了发明人自己对技术的理解,因为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专利的思维会细致到分析每一个区别技术特征造成的不同,细致到研究一个词的含义是什么,天啊,这不是编撰词典的专家干的活吗?是的,你会看到他们拿出词典、辞源等,告诉你这个词是什么含义balabala,当然,这是对技术、对专利都很厉害的代理人、审查员。&br&&br&对于创新程度不大的专利,应不应该授权,这是一个更复杂的问题,涉及的问题较多,但在除了毫无疑问应当驳回的情况,我倾向于授权,这里抛出一个问题,我有一个简单的小窍门,在我的工厂可以每年降低成本1万,除了我之外别人都没有想到,而国内的同行都用的话,可以每年降低成本1亿,那么是不是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让我公开这个窍门呢?不要怀疑,工业时代就是有很多这样的案例,专利是工业产权的一种,专利制度就是为了让人把这个窍门公开,降低整体的成本,而发明人获得10万或100万的收益。&br&&br& 综上,审查专利是件非常专业的事情,涉及的内容较多,如果想弄清楚,请看《专利审查指南》。&br&&br& 要补充的是,专利的审查标准也是有不同意见的,包括知识产权局内部,很多问题也是很前沿的问题,即使被反复讨论,也没有一个很确定的结论。&br&&br&&br& 回答完毕。
说下背景,专利代理人,机电领域,在事务所内审过案。隔行如隔山,看到很多人不了解专利,例如高票回答根据感性认识所理解的,也代表了部分人对专利的理解,对部分内容不认同。作为从业人员试答。 首先,问题可分成两个,1理解技术(大家的回答都集中在“理…
&p&问这个问题的,不是费了半天劲还没发财,就是轻而易举就发了大财。技术含量高,行业竞争激烈的买卖,大部分都把这个问题弄清了。有人说,我们这个行业发展快,您这申请一个发明专利要三年才下来,我们这技术早黄了,那我们花那么多钱还有什么用?其实呢,您不想想,华为联想哪个行业比您慢啊?每年这么玩命的申请专利,肯定不是没道理啊!&/p&&p&首先,技术要前置于市场,技术本身是眼下的,专利下来,才会显得过时。专利保护技术进步,如果技术进步有前瞻性,专利下来的时候还很新鲜,那就没人嚷嚷了。技术大佬们都是这样,本身研发的前置,让生意的发展有很多机会,向左走向右走,反正都申请专利了,就算当下不用,以后也可能用的上,苹果很多专利大家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的,目前的产品里也没有,这种前置甚至可以叫做“超前研发”,华为也是这样,不是有个“大船研究院”嘛,呵呵,就是干这个的,Google就更典型了,有人说全公司都不务正业,其实就是大部分人在干未来的事儿。还有,就是虽然行业发展快,但是技术坚挺,专利慢点,也不耽误赚钱,制药行业就是这样,伟哥专利到期,这么多年,20年啊,不用这药的都熬到该用的年龄了,专利也没过时,很多中国药厂都等着专利过期仿制呢,结果人家说,仿出来的你真敢吃啊?你看,专利是专利,生意是生意。&/p&&p&总结一下,申请专利确实需要些时间,要想申请下来不过时,技术进步的节奏是关键,前置是关键。&/p&&p&另外,中国专利体系,没有大家抱怨的那么差。很多人都很绝望,一提中国专利就绝望。但是,不管是中国代理人的工作,还是中国专利制度和专利局,其实都还不错。中国专利代理人,大部分优秀的,都练练英语去给老外服务了,真给的多啊,不是撰写,就做翻译,就比国内专利高好多。很多地方城市,写一个专利就,说实话,写这种案子的代理人,一个月能写20个,结果是什么?根本谈不上质量,这种专利就是骗自己呢。高端专利高端代理人一个月只能写几个案子,很多国外代理人一年也写不了太多案子,少说一个案子也得6000美元以上,代理人在轻松的环境下,仔细思考,才能出漂亮的案子。所以,代理人写的慢点其实是正常的,欧洲代理人很多都向瑞士的钟表匠,写专利和搞艺术差不多,coffee break和afternoon tea一点不能耽误,夏天都休好长时间假,您这正为案子着急呢,人家玩帆船呢,呵呵,所以,中国的优秀代理人,真的是经济实惠,别让他们写太快,是经济的做法。中国的知识产权局,只管专利,是中国和外交部差不多的大型机构,过万人了,玩命审案子,也审不完,咱们的申请太多了。全世界范围内,发明专利,欧洲平均29个月,
最长的7年;. 美国
,平均32个月,
最长的5.3年,您看,咱们才几十年的历史,30多个月的时间也不是太快张吧。真慢的,比如巴西等南美国家,授权一个专利十几年,这才叫崩溃呢。&/p&&p&总结一下,中国代理人和审查员性价比都不错,呵呵,专利审查时间全世界也快不到哪去&b&。&/b&&/p&
问这个问题的,不是费了半天劲还没发财,就是轻而易举就发了大财。技术含量高,行业竞争激烈的买卖,大部分都把这个问题弄清了。有人说,我们这个行业发展快,您这申请一个发明专利要三年才下来,我们这技术早黄了,那我们花那么多钱还有什么用?其实呢,您…
谢邀。这个问题要说清楚的话,会比较复杂。如果要全面了解,可以参考一下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这个ppt &a href=&///?target=http%3A///s/1hqAPMp2&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实质审查程序&i class=&icon-external&&&/i&&/a&(此ppt来自专利局,其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部门,顺便赞一嘴,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我所知道的部委里信息公开和公益教育方面做得最好的,各位对专利知识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这个链接&a href=&///?target=http%3A//www./wxfw/mfzljzyjspx/&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http://www./wxfw/zlwxxxggfw/gyjz/gyjzkj/&i class=&icon-external&&&/i&&/a&。官网上还有很多信息,信息量极大。但这个ppt因为之前的版权问题已经被删除了...)&br&&br&简单地说,国内的专利分为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只有发明专利需要先后通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才能授权,其余两类只需要“初步审查”合格即可授权。&br&&br&除此之外,实质审查和初步审查不同之处主要有:&br&1、实质审查是应申请人请求而作出的,且申请人需要同时缴纳费用,如果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此项费用或未提出请求,则所提出的发明申请,即使已经公布,也将因此被视为撤回,也就是白白贡献给社会而不能获得专利权。初步审查请求则是提交申请之时默认提出的,申请人只需缴纳基本的申请费和公布费并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文件即可令其申请进入初步审查程序。&br&&br&2、实质审查的内容比初步审查要多得多,要求也相对严格了很多,在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说明书公开程度、权利要求撰写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设立了更高的标准。符合标准则获得授权,不符合标准则被驳回。&br&&br&3、因为标准更高、审查员工作量更大,所以实质审查程序持续时间也比初步审查要长很多,比如初步审查可能只需要3个月,而实质审查往往需要1-3年甚至更长时间。此期间内,申请人需要根据审查员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复意见和对申请文件的修改,直至申请文件符合授权标准。否则审查员有权予以驳回。&br&&br&各国的实质审查程序基本相似。&br&&br&对第二个问题回答如下:&br&一般来说,不需要作出实物,除非有理由认为作出实物将有助于通过实质审查。&br&&br&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申请文件撰写无误,无重大缺陷,但审查员因技术领域的关系而无法理解发明,此时申请人要求与审查员会晤并在获得允许后携带实物作为参考,可帮助审查员理解文件,有助于顺利授权。&br&&br&但这种情况据我所知很少见,所以实物并不是必需的。总而言之,审查员是依据申请文件记载的信息来决定授权与否,与申请人是否已作出实物无关。所以关键在于如何写好文件,以方便审查员理解。
谢邀。这个问题要说清楚的话,会比较复杂。如果要全面了解,可以参考一下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这个ppt (此ppt来自专利局,其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部门,顺便赞一嘴,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我所知道的部委里信息公开和公益教育方面做得最好的,…
我曾经成功申请了一篇被别人覆盖的专利,在申请前就知道这篇专利,而且详细研究了一遍,我做的跟他的方法一模一样,区别仅仅是材料的不同,但我必须把这篇专利给申请下来,因为我这个特殊材料有实际应用价值,而且没有任何人曾经研究过。&br&方法是抓漏洞。&br&这是一篇以聚合物为基底,经过特殊表面处理,在表面镀上金属,从而达到高效导电的效果。&br&我研究过那篇专利后发现,他仅仅是为了发专利而发专利,没有多深入研究,也没有多少应用价值,于是抓了不少漏洞。&br&1、他用聚合物A为基底,该聚合物表面化学性质活泼。而我用聚合物B为基底,这个是世界上最惰性的聚合物,常用于军工(业内人应该能猜到是什么)。他的专利在申明时把基底扩展到BCDEF,但没有给出实施例,也没有限定分子量。于是我就仅用B的纤维状态,严格限定分子量范围,并给出大量实施例。&br&2、他用小分子A来改性表面,我也用这个,不过扩展到A的所有同系列物质,并避开反应浓度范围。他只使用一个反应温度,我使用一系列反应温度,并给出大量实施例。&br&3、他镀金属用了ABCD很多金属盐,我就只用A金属的不同金属盐,他纵向,我横向。&br&4、他的镀金属申明得很简单,我就抓住这个大漏洞,详细申明过程,镀金属用的配方很复杂,可操作的内容太多了。他用A组分,我就用B组分,他用C我用D,一点点避开他的申明。&br&5、他的导电测试只用到面电阻,那我就用线电阻。&br&6、他整个专利申明的是一种聚合物表面镀金属的方法,也没详细说应用领域,那我就申明成一种导电聚合物B纤维的制备方法,说明了这是用于深海 外太空和人体。&br&后来在审核答辩时候,我写了一份详细的说明给代理律师,告诉他应该从哪些点来抓创新性,最终顺利通过,现在已经授权。&br&这篇专利能申请下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那篇专利写得很差,被我抓了很多漏洞,而且他的专利没有实用性,我的直接可以使用。&br&这世界无巧不成书,后来那篇专利研究团队的一个人和我同时去了用一个公司工作,我们来自两个地方差了十万八千里,但却有缘碰到一起,彼此聊了下这件事,真如我所料,他们做得其实很不好,学生为了毕业才申请的专利写的文章,而我的是实实在在做出了产品。&br&当然后续的问题让双方的老板去处理吧,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我曾经成功申请了一篇被别人覆盖的专利,在申请前就知道这篇专利,而且详细研究了一遍,我做的跟他的方法一模一样,区别仅仅是材料的不同,但我必须把这篇专利给申请下来,因为我这个特殊材料有实际应用价值,而且没有任何人曾经研究过。 方法是抓漏洞。 这…
专利制度的本质是公开换取保护,因此各国的专利管理机构都负有向公众提供专利信息的义务(绝大部分都是免费的,不过不敢把话说死,万一有奇葩国家呢)。所以主要国家和组织的专利管理机构官方网站都可以进行专利检索。&br&专利检索可以简单分为专利文本检索和专利审查过程查看两类,前者主要是对已经公开的大量专利文本进行检索,后者则是锁定一个专利,查看特定国家的审查过程(即审查意见通知书和意见陈诉)。&br&对于前者,各国专利局都提供了本国专利文本的检索,这里列举几个主要的,都是免费的啊:&br&中国局 &a href=&///?target=http%3A//www.pss-/sipopublicsearch/portal/index.shtml&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i class=&icon-external&&&/i&&/a&&br&欧专局&a href=&///?target=http%3A//www.epo.org/searching.html&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EPO - Searching for patents&i class=&icon-external&&&/i&&/a&信息极全面,还提供有各种语言的对译&br&美专局&a href=&///?target=http%3A//www.uspto.gov/patents/process/search/index.jsp&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Search for Patents&i class=&icon-external&&&/i&&/a&&br&WIPO &a href=&///?target=http%3A//patentscope.wipo.int/search/en/search.jsf&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WIPO - Search International and National Patent Collections&i class=&icon-external&&&/i&&/a&&br&倭局&a href=&///?target=http%3A//www4.ipdl.inpit.go.jp/Tokujitu/tjsogodben.ipdl%3FN&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Patent & Utility Model Gazette DB&i class=&icon-external&&&/i&&/a&&br&韩国局&a href=&///?target=http%3A//www.kipris.or.kr/enghome/main.jsp&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KIPRIS(Korea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formation Service), Free Patent Information Search Service&i class=&icon-external&&&/i&&/a&&br&事实上,因为专利信息的公开性,所以上述很多检索系统都包含了不止本国的专利信息。比如欧专局的系统里面就包括了美国日本的大量专利信息。而且,也有很多商业或者非商业的民间网站也提供了很全面的专利信息检索,诸如上面提及的&a href=&///?target=http%3A///search/index.shtml& class=&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span class=&invisible&&http://www.&/span&&span class=&visible&&/search/inde&/span&&span class=&invisible&&x.shtml&/span&&span class=&ellipsis&&&/span&&i class=&icon-external&&&/i&&/a&和&a href=&///?target=http%3A///Home/Index& class=&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span class=&invisible&&http://&/span&&span class=&visible&&/Home/In&/span&&span class=&invisible&&dex&/span&&span class=&ellipsis&&&/span&&i class=&icon-external&&&/i&&/a&。大家喜闻乐见的谷歌百度的专利检索页面也提供了很多专利信息供检索。&br&不过,这里建议可以使用国家局提供的&a href=&///?target=http%3A//www.pss-/sipopublicsearch/portal/index.shtml&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i class=&icon-external&&&/i&&/a&,这个系统是近3年新上的,是国家局内部提供给审查员使用的检索系统的公众版本,信息量很全,具体包含的文献量参见这个页面:&a href=&///?target=http%3A//www.pss-/sipopublicsearch/portal/showContentDetail-showContentDetail.shtml%3Fparams%3D991CFE73D4DFEBBBC8CD3EAB967B99C255B33A135F9EB52EF34EE5A0E2EBE0CA1B68B89DC24EC0574CD95BBC0DD5A67B440A6EE0A6A&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数据收录范围&i class=&icon-external&&&/i&&/a&,就是说,基本上不用访问别的数据库了:-)(国家局最近是挺牛的了,到处和人交换数据)&br&&br&而在另一个方面,专利文本信息的质量也很重要。有些商业数据库在这方面很强大,比如大名鼎鼎的德温特,针对主要国家的专利进行二次开发,规范化表述,编成WPI数据库,这个就是要付费使用了。&br&&br&对于第二种类型的专利检索,没什么途径可以一次搞定的,只能老实地访问相应国家或者组织的网站,而且不是所有国家都公开审查过程供查看的。&br&常用的,或者说公开较好的国家如下:&br&国家局 &a href=&///?target=http%3A//publicquery./index.jsp%3Flanguage%3Dzh_CN&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中国专利查询系统&i class=&icon-external&&&/i&&/a&&br&美专局&a href=&///?target=http%3A//portal.uspto.gov/pair/PublicPair&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Public Pair - Public Pair&i class=&icon-external&&&/i&&/a&&br&欧专局&a href=&///?target=https%3A//register.epo.org/regviewer&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European Patent Register&i class=&icon-external&&&/i&&/a&&br&WIPO &a href=&///?target=http%3A//patentscope.wipo.int/search/en/search.jsf&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WIPO - Search International and National Patent Collections&i class=&icon-external&&&/i&&/a& 这个也可用来查PCT检索报告和初审报告的&br&倭局 韩局 略了吧&br&&br&时间过去挺快,补充一下吧。第二类型,即专利审查过程的查看,现在也有了比较方便的手段。&br&中欧美日韩五大局,所谓IP5搞了一个项目Global Dossier,相互共享审查过程。因此,查询这五大局的审查过程文档又有了一个新的途径。&br&美国:&a href=&///?target=http%3A//globaldossier.uspto.gov/%23/&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Global Dossier&i class=&icon-external&&&/i&&/a&;&br&欧局:在espacenet页面上增加了global dossier的链接;&br&中国:&a href=&///?target=http%3A//cpquery./%23&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中国专利查询系统&i class=&icon-external&&&/i&&/a& 自日多国发明专利审查信息查询上线起,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有了进一步的更新:即自日起,用户可以通过输入申请号、公开号、优先权号查询到美国专利商标局的申请及审查信息。 &br&继续略去倭韩o(^▽^)o&br&经过各种试用,总的来看,还是米局最厚道,信息化做的最好,至少下载的文件都规范化命名了,而且多个下载的时候很直接干脆,建议直接使用米局的global dossier就好了。
专利制度的本质是公开换取保护,因此各国的专利管理机构都负有向公众提供专利信息的义务(绝大部分都是免费的,不过不敢把话说死,万一有奇葩国家呢)。所以主要国家和组织的专利管理机构官方网站都可以进行专利检索。 专利检索可以简单分为专利文本检索和…
&img src=&/v2-ef86beea9f_b.jpg& data-rawwidth=&681& data-rawheight=&525&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681& data-original=&/v2-ef86beea9f_r.jpg&&&br&&br&撤销的原因是专利法第三十七条。即专利局提出的问题,申请人没有回答。&br&&blockquote&&p&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a href=&///?target=http%3A///falvfagui/&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法规&i class=&icon-external&&&/i&&/a&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p&&/blockquote&这都是预料之中的事了&br&人家圈子内部肯定有更便捷的消息渠道。这个专利应该是浙江大学方面撤销的,因为专利代理单位是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现在的形式看来,沈啸肯定是要撤了,韩老师独抗大旗啊!&br&我早在去年十月份就说过,沈老师一身轻松,可进可退。&br&&blockquote&其实整个事情沈啸理论上讲没有什么责任。文章如果造假,他不是通讯作者,也就一个co-author,很容易甩锅。专利如果造假,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专利现在只是处于申请阶段,正在处于实质审查阶段(&a href=&/question/& class=&internal&&什么是专利的实质审查? - 创业&/a&)而已,&u&&b&还没有授权,随时可以撤回。&/b&&/u&&br&链接:&a href=&/question//answer/& class=&internal&&专利是浙大的,为何河北科技大学主导合作洽谈? - 知乎用户的回答 - 知乎&/a&&/blockquote&现在一步步看着说过的东西变成真的。不知道我当时提给韩的,甩锅给高峰的办法还行不行,不过现在用,那就有点太晚了。&br&但是,值得玩味的是。这个专利局给出的&u&第一次审查意见书&/u&,如图所示,是&b&日发出的。当时,主流意见还是挺韩春雨的。为什么沈啸一直就没有回复呢?&/b&我猜想是他当时为了回复这个意见书,已经尝试过重复韩的实验了,但是没有成功。他早就知道重复不出来了,但是一直闷着不说话。情商真是高啊。韩老师,虽然是个妄人,但也老实,一直断断续续地接受采访,把自己放在火上烤。现在这个社会,真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才能吃的开。沈老师一直处于一个可进可退,可攻可守的位置,火力都被韩老师吸引了,最后拖到这个专利申请自然过期。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反正过些天还有韩春雨被撤稿的事情来吸引火力。到时候记者采访沈老师,&b&沈老师已经和韩做了完美的切割——专利都撤了。&/b&
撤销的原因是专利法第三十七条。即专利局提出的问题,申请人没有回答。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
泻药。知乎上有很多优秀的专利代理人,也有专利审查员。我作为本行业新米,只能说献丑了。本答案内容属于个人看法,不代表本单位立场。&br&&br&首先提几个基本要点吧。&br&&br&第一,我国专利制度中,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的审查过程是不同的。对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通过初步审查即可授权;而对于发明专利,通过初步审查之后还需要申请人在时限内提出进行实质审查,实审通过之后,方可授权。&br&&br&第二,虽然如第一条所述,但是无论何种专利,只要在中国进行申请,其审查过程必须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这三部法律文件来进行。本答案的审查依据,亦全部出自这三部法律文件,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可以找到文件全文。&br&&br&&b&1.是否要求专利审查员有对应专业的从业经历?&/b&&br&&br&可以说是的。对于专利审查员个人素质的要求,在逐年提高。&br&&br&目前面向社会和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大多数是实审审查员,少数是初审审查员。&br&&br&初审审查员由于其工作内容主要是进行申请文件及其他要件的形式审查以及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具体内容参见《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不需要使用太多的专业知识,所以门槛稍微低一点,一般要求理工科本科毕业即可,不要求本领域工作经验。&br&&br&而实审审查员一般要求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以上,或者本科学历并具有两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这是因为实质审查的过程是建立在技术方案分析的基础上的,不吃透申请中的领域的相关技术,审查也就无法进行,因此要求实审员具有相当扎实的专业知识。&br&&br&&b&2.目标专利申请的独创性如何甄别审查?各项 claim 的合理性又如何判断?&/b&&br&&br&在我国,这些“独创性”、“合理性”问题,被视作“三性”问题,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和二十三条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规定:&br&&br&&blockquote&&b&第二十二条&/b&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br&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br&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br&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br&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br&&b&第二十三条&/b&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br&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br&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br&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blockquote&&br&法律中的语言非常抽象,因此,具体的解析以及审查原则,在《专利审查指南》的实质审查章节中,有非常详尽的解释。而专利实审审查员亦是根据审查指南中的解释进行审查。因为内容实在太多,请题主自行参考。&br&&br&题主所说的“独创性”,或是法律中提及的新颖性与创造性,对于大众而言,可以通俗地认为“没有人公开过其所有技术内容,或是不能通过&b&简单变换&/b&从现有技术中得到”。因此,在审查过程中需要在数据库检索申请日之前的文档,然后与申请文件作对比并且进行判定。&br&&br&而对于claim(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权利保护的范围。具体的判断,请参见《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权利要求书的章节。我个人认为,题主所说的权利要求“合理性”,可能和法律中实用性的概念比较相近。这里的实用性,通俗而言,是指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该符合自然规律,且能在产业中得到应用。如果我的理解有偏差,欢迎题主在评论中提出。&br&&br&&b&3.有没有错误的专利申请被通过?有多大比例?这些不应该被通过的专利后续可能会被怎么处理?&/b&&br&&br&错误的专利申请被授权的情况虽然不多,但是肯定会有的。审查员不是神,精力有限,知识面无法涵盖本领域的每一个角落,而需要检索的数据库又浩如烟海,所以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疏漏,导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被授权。&br&&br&这些“不应该被通过”的专利申请被授权之后,就可以作为普通专利正常使用了,因为按照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已经依法获得了专利权。至于本不应授权的专利授权的比例,事实上是无法统计的。因为如果无人对此专利进行追溯的话,就不会发现审查过程中的问题。也就是说,本不应授权的专利虽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如果没有被发现,该专利就是作为一个合法授权专利存在的,而这些专利的数量无法计算,自然也就无法得出比例了。&br&&br&这些有问题的专利,虽然已经可以实行,但是可以在授权之后依法被无效。专利被无效之后,即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参见专利法第四十五条:&br&&br&&blockquote&&b&第四十五条&/b&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blockquote&&br&该法条提供了一条处理“不应该被授权却授权了”的专利的途径,只要有人认为此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都可以向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复审委判定属实之后便可宣告专利无效。&br&&br&&br&&br&至于审查员日常的工作嘛……初审员的我上文已经提到了,至于实审,主要还是检索和评判两大块工作。&br&&br&通俗讲,检索,即检索能够影响专利申请中技术方案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文献;评判,即判断及评价权利要求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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