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复印转账支票存根联签字需要监护室人签字吗

宝宝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了怎么办?4招搞定补办!
(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
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制定,由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
这个证明除了可以证明婴儿出生状态以及血亲关系,同时也是获得户口、国籍的凭借。
此外,孩子上学、出国留学以及依法获得保健服务,也需要用到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但是很多粗心的爸爸妈妈将重要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了,导致孩子无法办理上学及出国留学的手续,这该怎么办呢?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为粗心的爸爸妈妈支招,如果不慎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还是可以补办的,几招教您轻松搞定:
(出生医学证明存根)
1、携带母亲身份证原件到孩子出生医院档案室开具<>。
2、至出生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复印<>。
3、孩子如果已上户口,父母需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复印<>。
4、父母携带以上资料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辖区的区妇幼保健所补办。
这样,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就可以得到办理,不会影响孩子升学、留学等重大事情。
湖南医聊特约作者:湖南省儿童医院儿童保健科 何满芬、何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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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可补办_牛城晚报_邢台网
第04版:民意通
&&&&&&&&&&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可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丢了怎么办?&&&&近期,就有网友向邢台民意通频道求助,说他的孩子2000年在人民医院出生,出生医学证明在给孩子上完户口后,在搬家过程中不慎遗失,现在要往外地迁户口,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他希望权威机构能够告诉他不知道能不能补办?怎样补办?&&&&为此,记者联系邢台市卫生局,基妇科相关人员表示,《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情况要求补发的,可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填写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由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一)《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二)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三)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四)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五)未落户的新生儿,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户籍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已经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文,副页和存根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上与相关证明资料,登记永久保存。&&&&(刘宏飞&段冰涛)拒绝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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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丨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了怎么办?
&#160;&#160;&#160;&#160;&#160;&#160;[来源:湖南省妇幼保健院]&#160;&#160;&#160;&#160;&#160;&#160; 06:54:20
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制定,由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这个证明除了可以证明婴儿出生状态以及血亲关系,同时也是获得户口、国籍的凭借。此外,孩子上学、出国留学以及依法获得保健服务,也需要用到出生证明。
但是很多粗心的爸爸妈妈将重要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了,导致孩子无法办理上学及出国留学的手续,这该怎么办呢?
省妇幼&#17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187;为粗心的爸爸妈妈支招,如果不慎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还是可以补办的,几招教您轻松搞定:
&#10050; 一
携带母亲身份证原件到孩子出生医院档案室开具&#171;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187;。
(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
(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存根)
&#10050; 二
至出生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复印&#171;出生医学证明存根&#187;。
&#10050; 三
孩子如果已上户口,父母需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复印&#171;出生医学证明副页&#187;。
&#10050; 四
父母携带以上资料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辖区的区妇幼保健所补办。
这样,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就可以得到办理,不会影响孩子升学、留学等重大事情。
[责编:段涵敏]新湖南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您当前所在位置: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及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日&&&浏览次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5.《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6.《四川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7.成都市卫生局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文件。
申请受理机关:
各产科执业机构
无明确规定
无明确规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网址。
      附件1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分 娩 信 息
住院病历号
新生儿性别
年&&&& 月&&&& 日&&& 时&&& 分
省&&&&& 市&&&&& 县(区)&&&&& 乡
良好&& 一般&&& 差
公分(cm)
以上内容由接生人员填写,请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 接生人员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粘贴处
新生儿姓名
母 亲 信 息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父 亲 信 息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与新生儿关系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以上内容由领证人填写,请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应变更。 领证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时,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  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附件2  成都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证件类型(相应证件类型前划“√”):( )身份证、( )护照、(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有效证件类型(相应证件类型前划“√”):( )身份证、( )护照、(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人于&& 年&& 月&&& 日在&&&&&&&&&&&&&& (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 (受委托人姓名)办理&&&&&&&&& (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关于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说明  兹有&&&&&&&&&&&&&&&&&&& &(医疗机构名称)签发的编号为 &&&&&&&&&&&&&&&&&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新生儿姓名&&&&&&&& ,母亲姓名&&&&&&&& ,母亲有效证件类型(相应证件类型前划“√”):( )身份证、( )护照、(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有效证件号码:&&&&&&&&&&& ,因&&&&&&&&&&&&&&&&&& 原因,不符合户口登记要求,请相关医疗机构按照规定予以换发。  特此说明。  (公安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  母亲姓名:&&&&&&&&& ,有效证件类型(相应证件类型前划“√”):(&& )身份证、(&& )护照、(&&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父亲姓名:&&&&&&&&&& ,有效证件类型(相应证件类型前划“√”):(&& )身份证、(&& )护照、(&&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于&&& 年&&& 月&&& 日在&&&&&&&&&&& 医院分娩壹&& 婴,新生儿姓名&&&&&&&& ,出生证编号&&&&&&&&&&&&&&&&&&&&& 。因&&&&&&&&&&&&&&&&&&&&&&&&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特此申请补办。  申请人:  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镇政府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亲子关系声明  (婴儿姓名),&& (性别),是&&&& (母亲姓名)与&&&&&& (父亲姓名)亲生。  母亲姓名&&&&&& &出生年月&&&& 国籍&&&&& 民族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父亲姓名&&&&&&& 出生年月&&&& 国籍&&&&& 民族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出生地:四川省成都市&& 区(市) 县&& 镇(乡)街道& &&村  由&&&&&&&&& (接生人员姓名)接生,与婴儿关系  因 &&&&&&&&&&&&&&&&&&&&&&&&&&&&&&&&&&原因,未在医院出生。  出生时婴儿状况&&&& 1、好&&&& 2、一般&&&& 3、差  以上情况若不属实,愿负法律责任。  母亲签名:&&&&& 有效证件类型(相应证件类型前划“√”):()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证件号码&&&&&&&&&&&&&& 日期  父亲签名:&&&&& 有效证件类型(相应证件类型前划“√”):()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证件号码&&&&&&&&&&&&& 日期  (或监护人签名&&&&&& 日期&&&&&&&&&&&&& )  证明人签名:&&&&&&& 日期&&&&&&& 证明人与婴儿关系:  附件6  证&&&&&& 明  兹有我镇(社区)&&& 村(街道)居民&&&& ,女,&& 岁(出生于&& 年& 月& 日),有效证件类型(相应证件类型前划“√”):()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证件码:&&&&&&&&&&&& ,家住&& 区(市)县&&& 镇(社区)&&& 村(街道)。于&&&& 年& 月& 日因&&&&&&&&&&&&&&&&&&&& 原因在我辖区内生产一活婴,性别& ,取名&&&&& ,系&&&&&& (母亲姓名)亲生子女。  特此证明!  此证明只用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使用。  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7  《出生医学证明》有关事项告知书  鉴于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要求,自日起启用国家统一制发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并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有关事项通知:“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原件与住院分登记的姓名、年龄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和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以下情况,需要在上户口前做亲子鉴定:  1、无出生证。因种种原因,孩子没有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或没有在医院出生,因而没有规范的出生证,上户口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或已有出生证,但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证、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2、因孩子初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亲子鉴定报告书证明。  3、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或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父亲方转入到母亲一方,或需从母亲一方转到父亲一方,要做亲子鉴定。  4、弃儿回家上户。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需领养回来,或因躲避计划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转到亲生父母名下,需要做亲子鉴定。  5、部门特殊规定,因某些部门在招工、招干时,因怕其他行业人员进行特殊行业,在招工招干时需要本行业父母和孩子做亲子关系证明。如郑州铁路系统招工就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6、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有关亲子鉴定事项咨询电话:  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所028- 、400-6002825;  四川大学华西法医鉴定中心:028-
表格及流程图下载:
办事地图乘车路线
一、首次签发 1.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2.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本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二、换发 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要求更改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 1.无效证件类型:(1)《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的、填写字迹不清的、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2)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3)其他原因导致无效的。 2.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附件3)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3.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三、补发 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四、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签发 是指日以后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
外部办理程序:
一、首次签发程序 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分娩信息后,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由领证人填写和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签发人员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在盖章前需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并做好首次签发登记。 二、换发的程序 签发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完整情况,按当事人换发原因核定的相应材料,予以换发。 三、补发的程序 (1)新生儿母亲本人办理,需提供相关材料清单中材料1—材料5,经补发机构审核通过后,予以补发。 (2)非新生儿母亲本人办理,需提供相关材料清单中材料1—材料7,经补发机构审核通过后,予以补发。 (3)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 (4)若新生儿尚未进行户口登记,应将相关资料提供给补发机构,由补发机构向公安机关核实,5个工作日后根据核实结果决定是否补发。 四、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签发程序 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由新生儿母亲办理。
      无法核实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需随父登记户口的,申请人提供亲子鉴定材料(父子),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内部办理程序:
一、首次签发相关材料清单 1.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的,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附件2)。 3.未提供新生儿父亲身份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当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材料。 4.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应当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二、换发的相关材料清单 当事人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三、补发的相关材料清单 材料1:新生儿分娩单位提供的分娩证明和相关病历复印件(新生儿记录和分娩记录)或《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记录复印件(日以后分娩的新生儿)。 材料2:挂失报纸原件(持材料1到成都日报或华西都市报或成都商报登报挂失)。 材料3:有新生儿母亲亲笔签字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书面申请(附件4),申请书需新生儿母亲户籍所在地政府(辖区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加盖公章。 材料4: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材料5:户口薄原件(已进行户口登记的)或生育证明(未进行户口登记的)。 材料6: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材料7: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如不能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时应提供以下证明之一:新生儿母亲的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或新生儿母亲的失踪证明(由新生儿母亲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或新生儿母亲的死亡证明;系抚养关系应提供抚养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父母双方死亡证明或民政局出具的抱养关系证明。 四、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签发相关材料清单 1、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亲子关系声明(附件5)。 3、亲子鉴定材料(父子和母子)。 4、出生地街道或乡镇政府证明(附件6)。 6、出生地街道或乡镇卫生院出具《孕产妇非住院分娩调查表》。
  7、如父亲身份信息缺失,需另外提供母亲书面声明材料。
材料收集及初审:区内产科机构或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首次签发: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 攀成钢青白江医院 换发机构:原签发机构。 补发机构:区妇幼保健院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签发:区妇幼保健院 材料复审:区妇幼保健院 收费情况:不收费
  咨询电话:青白江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青江中路178号):;办证室: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主办
成都市青白江区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局承办
电话(传真):(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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