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在工作中脚大母脚趾关节痛原因趾被砸伤,正在治疗中,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工作的时候叉车板掉了下来把脚砸伤了,到医院左脚大拇指被截了一公分,请问这属于伤残吗?由于是临时工没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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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时候叉车板掉了下来把脚砸伤了,到医院左脚大拇指被截了一公分,请问这属于伤残吗?由于是临时工没
他说只是缝合不用报工伤,请问这属于伤残吗?由于是临时工没有交保险,派遣公司只是说把看好就行工作的时候叉车板掉了下来把脚砸伤了,到医院左脚大拇指被截了一公分。我该怎么办?现在直接去劳动仲裁还是等看好了再说
我有更好的答案
马上带上你看病的病历,发票到劳动局评定,否则伤口愈合而又老板炒你时,你就叫天不应了。到劳动局评定有时效的,过时作废,以前我做劳务派遣工,锯树时从树上掉下来,当时因各种原因无要求报工伤,伤好后能开工后不久就被炒了。
我这个根本愈合不了,左脚大拇指被截去一公分,骨头也去了一点,是有后遗症的
你保留好病历,发票(当初我的病历和发票就是让老板的人说拿回去报销)……到劳动局备案,他们会评定的。
病历现在在劳务派遣哪里
他说现在得拿去报销
劳动局的人只会凭你的病历,发票做事的。你现在只能想法骗回病历了。劳动局的人少一事就做少一事,派遣那些人又熟悉这流程……!!!你难上难了,
到医院医生能不能把病历给改回来?
还有派遣用假名骗保就已经违法了吧?
但你现伤口还在,劳动局正常程序还是要核实的(现场与现场人员)。拿不到病历就咨询下劳动局吧。有热线的,最好去实地,态度一定要好,就把他们当作是你大爷(其实他们就是大爷),他的态度不好,面难看话难听也要忍忍忍!!!否则事更难办!
伤口根本好不了,都截去一点骨头了,我想把伤养好再去,再说现在行动非常不便,得拄拐
这是因为他们没买社保,劳动局要罚钱的。工伤好像也要罚钱。最后没办法了,你就拿没社保来要胁吧。但目前只能骗病历,发票。
医生不会改病历的,这是犯法的,除非他开错药治死人。
你就试求求医生能不能给你重开病历吧,否许还会有有良心的医生的。
采纳率:36%
首先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造成伤害的,所以属于工伤。
其次,劳动仲裁期限是一年,等你治好了,早过一年时间了,到时候再申请仲裁就晚了。
那现在怎么办?
先找劳动仲裁?需要拿什么吗?病历要吗?
再次,自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给你上社保,用人单位显然违法了。
现在拿着病历本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申请工伤认定,注意,留存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公司说这些应该是劳务派遣公司出的,现在劳务派遣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还是那句话,赶紧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仲裁,时间越晚越不好办。
还有就是派遣公司没有交保险,所以看病用的是别人的名字,现在病历上是别人的名字,能把名字改过来吗?还是到医院重新开个证明?
劳动存在关系的证据是什么?
工资卡可以吧?
可追问或好评。
申请工商认定必须本人去吗?
是昨天刚受的伤,伤看好再去晚吗?
脚大拇指切去一公分够得上伤残吗?
伤看好了再去也可以,但不要超过一年。
还有干了两个月没有交保险劳务公司是不是属于违法?他让用别人的名字看病是不是属于骗保?
超过一个月没买社保就违法了,冒用他人名字也有骗保嫌疑。如果用人单位肯出钱治疗,肯付工资,你就先这样,等他翻脸不认人,你再申请也不晚,但不要超过一年。
申请仲裁和工伤认定都是一年,劳动仲裁法,工伤条例有规定。
他现在就在治疗,也肯付工资,就是说这只是单纯的缝合够不上伤残,意思只看好算了,但是医生说这会有后遗症,现在应该谈赔偿的事宜吗
如果他能出钱治疗,直至伤你好的话,可暂时不谈,但提起仲裁,申请工伤认定是肯定的,只是暂时先不要撕破脸皮。个人建议,望釆纳,好评,谢谢
为什么看不到信息了?
百度回答条数有限制
不要等,等下去吃亏的是你自己。老板想大事化小,安全事故会罚他钱,所以不给你报工伤
我该怎么办?跟他撕破脸?直接去劳动仲裁?现在医药费是他出的。
医药费本来就是该他出,两种方法,一是不撕破脸皮,但是要谈好补偿;另一种,跟老板打声招呼,然后劳动部门仲裁。后一种,你要准备换工作了
还有就是派遣公司没有交保险,所以看病用的是别人的名字,现在病历上是别人的名字,能把名字改过来吗?还是到医院重新开个证明?
去劳动仲裁是不是必须拿病历本?
可以咨询下劳动仲裁部门
他现在就在治疗,也肯付工资,就是说这只是单纯的缝合够不上伤残,意思只看好算了,但是医生说这会有后遗症,现在应该谈赔偿的事宜吗
断趾应属伤残,在管理上,属于安全事故,这是他不给你算伤残的原因,其余的就自己想吧
你可以找家人或朋友去劳动局了了解 一下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出的事就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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