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去安徽上大学,开学那天体检出来大腿难受说不出来那种上有四五块白颠风,这东西不会传染给我室友吧?

天天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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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瑜命运多舛。
好不容易追着师兄来到美利坚修成正果,师兄却弃她而去分居两地。
隔着四小时的时差倒也罢了,却天降噩耗,新妇变弃妇——
罢罢罢,只是新英格兰的冬天又长又冷,教授的鸟语又冷又长,还有一**帅得不成人形却不爱女人的同学,这离婚妇人的日子该怎么过?
还好还好,至少室友说中文!
内容标签:欢喜冤家 异国奇缘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甄瑜 ┃ 配角:汤姆,万晖,贾宇晨,小芙,圆圆,珍妮,天神,雀姐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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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离婚吧
  汤姆进来时,甄瑜正在吃蛋炒饭,她的眼睛死死盯着手机屏幕,导致勺子扒拉半天没有拾起一粒米来。汤姆见她表情瞬息万变,便哀叹一声,把头探到手机前面——果然,《甄嬛传》正播到滴血验亲那段。
  “小鱼,你再不吃饭,就得饿着肚子去上课了。”汤姆的碧色眼睛里满是沉痛,顺便用指节敲了敲桌子。
  甄瑜也不抬头,斜睨他一眼:“不就是想要我让位嘛!”说着,把椅子往旁边挪了挪。汤姆“砰”地放下一个硕大的盘子,空心粉上浇了厚厚的番茄汁。甄瑜面露鄙夷之色,小洋鬼子,忒没口福!
  汤姆见她瞪他,便勾起嘴角笑道:“怎么,想吃我的?”
  甄瑜并不接话,省得他又唠叨起来。这小子金发碧眼,标准西部帅小伙,但一讲中文,就滔滔不绝。刚开始尚有他乡遇故知的感觉,但痛哭流涕的热络劲儿过去,她不得不怀疑——这小子是拿她当语伴吧!不过,他的中文真是好,喏,连看《甄嬛传》都没问题。一想到远在北京的闺蜜圆圆,隔着时差不好交流剧情,甄瑜勉为其难,把方圆十里唯一会中文的汤姆当成了半个闺蜜。
  甄瑜拖拖拉拉吃完蛋炒饭,刚要把耳机拔下,突然来了电话。甄瑜一喜,是师兄——虽然已经成婚,甄瑜还是习惯叫他师兄。这个称呼又甜蜜又特别——还怀旧!
  那个熟悉的声音没有往常果断,迂回地说了会儿实验室的事,便吞吞吐吐起来。甄瑜正感奇怪,对方终吸了口气,在挂断电话前飞快地说:“小瑜,我们离婚吧。”
  离婚?甄瑜缓不过劲来,嘴里叼着勺子傻眼了。
  然后,坐在对面的汤姆瞪大眼,看着一滴眼泪从甄瑜眼中涌出,用慢镜头的速度滑下脸颊,走出极美的线条,挂在了下巴上。最终,“啪嗒”一声,眼泪和勺子同时落下,后者溅起了几滴番茄酱——呃,因为勺子掉他盘里了。
  汤姆难以置信地在她眼前挥手:“沈眉庄死了?”
  甄瑜缓缓抬起眼来,一字一顿说:“我-被-抛-弃-了……”说完,便是泪如泉涌,嚎啕大哭。
  汤姆一怔,马上反应过来,四处张望后,果断奔向厕所。回来时,手上是一大卷厕纸。甄瑜正哭得梨花带雨,厕纸就厕纸吧——本班五位男生里,只有汤姆不会随身带纸巾,此时不能强求。
  哭上大半个小时,甄瑜心意稍平,暂时可以强撑着受伤的心灵爬回床上。于是她默默地收拾盘子,把它们放到洗碗机里。
  汤姆突然拉住她的手腕:“你不上课了?”
  “连男人都跑了,上什么课!”甄瑜幽幽地说,果然是弃妇了,估计周身散发着怨气。
  汤姆拧眉道:“万晖太不厚道,我帮你请假吧。”
  躺在床上,甄瑜想死的心都有了,真想打电话问问他为什么,但又怕听到他的回答。这五年里聚少离多,她大一时他大四,那一年虽甜蜜,但之后就是漫长的三年异国,可她不也没放弃吗?本专业难出国,她就跨系申请,然后考G考托,远渡重洋,追到他所在的东海岸,只是天不遂人愿,没想到地图上短短的一厘米,却是六小时车程,即使结了婚,也是两地分居。后来,他随导师转去了西海岸的大学。每天晚上,两人打着相隔四小时时差的电话。但之前不还有过十二小时的距离吗?原来心的距离,不是用时间与空间计算的。她以为走得够近了,原来却是渐行渐远。
  咦,不对,怎么开始回忆了?甄瑜掐断思绪,在陷入循环悲伤前给自己一个了断。她还爱他,所以必须有个解释。
  甄瑜拿出手机,随即悲哀地发现,满屏的通话记录里,只有一个他。原来这大半年里,她自我放逐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山沟沟里,早已与世隔绝。
  她终于拨通电话:“师兄。”声音发着颤。
  对方沉默不语。
  她鼓足勇气:“为什么?我哪里做错了。”
  万晖终于开口:“小瑜,我太累了。”
  太累了?!甄瑜很想破口大骂,每个假期都是她乘六小时的巴士翻山越岭,后来也是她搭九个小时飞机往返东西岸,他太累了?!
  甄瑜嘴唇都哆嗦了:“师—万晖,你不能不厚道——”
  “是,你乘车乘飞机很累,但我心累。我每天跑实验室忙得累死累活,你却整天翻翻书看看画,打个电话还说《甄嬛传》,我哪有时间看电视……”
  甄瑜张张口说不出话,原来自己在他眼里,整天就是翻翻书看看画——也是,她那个冷死人不赚钱的文科专业,也就打发打发时间,哪比得上他为全人类做贡献那样伟大!
  可是,大学那会儿,他明明说自己喜欢纯人文的妹子,读理科的,那哪是妹子!
  现在,她还是她,可他呢?
  甄瑜吸一口气:“因为小芙吗?”
  那边一怔,缓缓地说:“你,知道了?”语气中有试探,也有不安。几个月的怀疑一朝落实,甄瑜有着英勇就义后的快感。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了,之前还找那么多借口,心里竟生出一点鄙视。
  虽然没在国内领证办酒,但在美国领证时也是诚心诚意的(虽然找了一个完全不认识的牧师和路人主持婚礼,但还是付过两百美金劳工费的)。即使无比不愿意,甄瑜还是挽留道:“我们好歹结婚了。”
  “所以……我们需要离婚,会稍微麻烦一点……”语气渐轻,生怕激起甄瑜的怒火。
  其实甄瑜哪有怒火,她的心哇凉哇凉的。是啊,结了婚又怎样,还可以离婚呢!也就比恋爱分手麻烦一点点。
  “好,我们离婚吧。”&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要怜香惜玉?
  W校很小,四面环山,所处W镇只有一条五分钟走遍的商业街,基本与世隔绝。这个学校本来是只有本科生的文理学院,不过在上世纪末,一个无比富有的校友捐出毕生艺术收藏,在学校旁盖了一个博物馆。于是,W校与这个博物馆联合办了一个艺术史硕士班,学制两年,每届八个学生,研一新生无论男女都被塞到一个无比老旧几乎闹鬼的房子里住宿。
  这天晚上,大家围在餐桌边吃饭,二层楼板不时发出震天的响声,夹杂着甄瑜的说话声。大家沉默不语,各自扒饭——不,扒的是各式一坨坨洒满奶酪的不明物体。
  门“砰”地一声大力打开,汤姆捧着书本进来,大家齐刷刷地看向他。他见气氛诡异,便站定在原地傻笑。
  突然,头顶传来很响亮的声音:“妈,我没骗你!我真的结过婚了!虽然马上要离了!”
  唉,应该跟系主任反映一下,这老房子隔音真的很差!汤姆无奈地把门关上。
  金发美女珍妮同情地望着他:“汤姆,去看看她怎么了。”对甄瑜这个唯一的国际生,珍妮表现出了关心他人的良好品德,虽然她身旁五双亮晶晶充满探索精神的眼睛出卖了她。甄瑜被公认具有东方古国的神秘气质——其实是英文不好导致不善交际,除了汤姆,她在其他同学面前尚未暴露本性。
  汤姆吸一口气:“她这样多久了?”
  天神抢着回答:“一个小时了——到底发生什么了?”天神是一个英俊无比的棕发小伙,因为名字太拗口,甄瑜从没念对过,也记不住,后来才知道是希腊文的某个神的名字,自此之后,他被简称为天神。
  汤姆笑:“要八卦,也需要语言天赋呢!”于是招来六道鄙夷的目光。
  然而,他刚踏上楼梯,就收敛了脸上的笑容。汤姆沉思一会,大踏步向甄瑜的房间走去。刚来到门口,就听到甄瑜歇斯底里地叫:“万晖啊!就是那个你夸他精神气足的万晖嘛!不是外国人!”
  汤姆刚伸到门前的手一抖,虚虚地敲到了门上。
  门啪一声打开了,甄瑜披头散发怒目而视,汤姆连忙摆出极其无辜明媚灿烂的笑,一抬眼,看到书桌上翻开的电脑里,一个染着酒红色头发的中年妇女正上下打量他。
  汤姆连忙把无敌招牌的笑增大几分,同时向她挥手致意。
  然而甄瑜妈妈并不领情,露出满脸的狐疑神色,对她女儿说:“我告诉你,外国人靠不住!”
  汤姆的笑挂在嘴角下不来台,甄瑜唰一下把笔记本合上,见他神色讪讪,便说:“我妈不知道你懂中文,你别在意。”
  汤姆笑笑:“没事,伯母见解独特。呵呵。呵。”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吃饭没有?我看你中午没怎么吃,还以为躲角落抹眼泪呢,没想到一个下午过去,这么精神!”他眨眨眼睛,“走,小汤哥哥带你吃披萨!”
  甄瑜白白眼睛,哪儿来的小汤哥哥!“吃鸡翅吧。”
  W镇上的快餐店里,甄瑜化悲愤为食欲,左手可乐,右手鸡翅,狼吞虎咽中不忘打个饱嗝。
  汤姆长睫微垂,可怜地说:“你一定要吃这些垃圾吗?”
  “你不觉得这些食物很能让人泄愤吗?”
  他泪光闪闪,可怜巴巴地说:“你是拿我泄愤吧!我真的很饿……”说着,他在炸鸡翅的盘子边缘拈起半粒小西红柿,咽了咽口水后放入嘴中。见状,甄瑜把另一盘子边上的两瓣菜拨给他,和小西红柿一样,都是用作装饰的配菜。他哀叹一声,把菜叶丢到嘴里。这就是西餐的好处了,无论是高级的西餐,还是低级的快餐,对于厨师的要求基本一致,从地头拔来的草,不用处理,马上就可以上盘。
  甄瑜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对面这位仁兄为何好好的肉不吃,偏偏是吃素的,还是在美国吃素,在天-朝美食大国尚可理解,像珍妮那样的减肥狂人也好理解,但一个大男人标榜素食主义……每次看他腮帮子嚼动,都觉得像一个吃草的兔子,长得再帅气也不管用了。
  “我们能不能去别的餐厅再吃一次?”
  “我荷包薄,守不住人只能守财了。”甄瑜戚戚然,“再说,是你要陪我吃饭的。你的同情心就不能从一而终吗?”
  “从一而终?你确定这个成语是这么用的?”
  “你是外国人,这是我母语,我说了算。”她狠瞪他一眼。
  他无语望天,低头一看,盘里再没配菜,只能喝水充饥。过了一会儿,他小声说:“披萨也便宜。”
  “我不想吃西红柿披萨。”甄瑜一锤定音。吃了这么久,胃里塞得饱饱的,勉为其难算是挤压了上面胸腔的空间,受到伤害的小心脏挤在角落,不再空落落觉得孤独了。
  “汤姆,我吃饱了,所以我们干正事吧。”
  “什么正事?”他眨巴眨巴眼睛。
  “你不是来安慰我的吗?我刚被抛弃,还被我妈痛骂,一时想不通就会堕落,你不会眼睁睁看我堕落吧?”
  “堕落?”
  “是啊,我一堕落就不想看书,不看书期末就过不了,期末过不了下学期就没奖学金,没奖学金只能退学,然后就被遣送回国。”她一脸沉痛。
  “关我什么事?”汤姆嘴角微翘。
  甄瑜一口气提不上来,就说:“我回国谁当你语伴!”
  汤姆惊呆了,心想,我从两岁开始就深受继母全方位无死角的汉语熏陶,哪用得着你这般状态不稳定的语伴!顶多就是……怜香惜玉?
  甄瑜细瞅他的脸色,跌足叹息:“唉,果然没被我看错,你是为了满足你小小的好奇心来的!”
  汤姆嘴角一抽,正想否认,甄瑜已经摆手叹道:“罢了罢了,我就满足你吧,我快憋坏了。”
  汤姆意味深长地看她一眼,站起身来穿外套。
  “怎么?你要走了?”甄瑜悲愤不已,如果是远在北京的闺蜜圆圆,这会儿应该是闪着八卦的小眼睛才对!
  “走吧,既然你要开始唠叨,一时半刻是刹不住的,咱们得换个地方。”汤姆抬抬下巴,示意甄瑜起身。
  两个人隐入W镇的夜幕里,繁星点点,煞是好看。
  “去哪里?”
  “带了护照吗?”
  “干嘛?”
  “对了,我后妈是中国人,我中文比你好太多。”
  “你基因不对,后天再努力也比不上我这纯种的。”
  ……&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本是借酒消愁
  甄瑜站在子牛酒吧前吸着鼻子,里面整天价响,有人唱歌,有人尖着嗓子叫,有人给电视里的篮球比赛拍手叫好,颇有**魔乱舞的感觉。她略有点退缩,瘦小的脖颈已往围巾里缩了好几寸。
  她一直是个好孩子,连大学毕业聚餐都喝果汁,来美国大半年,像酒吧这种地方,是坚决止步的——虽说W镇居民过少,里面大多是本科高年级学生。
  甄瑜转身想逃:“回去吧,都是本科生,我不跟孩子瞎混。”
  汤姆鄙视地看她一眼,用手往里面一指:“哪个比你更像孩子?”说着,已把她像小鸡一样拎起来,然后轻轻一拨,她就转了一圈,被推到了门口。
  门口立着一个高大的黑人大叔,因为身材上的差距,甄瑜觉得压力陡大。
  “证件?”大叔略过汤姆,看着甄瑜说。
  甄瑜小心肝一抖,像做错事一样哆嗦着把护照拿出来。汤姆在一旁掩着嘴笑。大叔很认真地翻看了护照,然后眯起眼睛,上上下下把甄瑜打量。
  甄瑜心里忐忑不已,大叔终于放行。她站在酒吧内生起气来——我没做什么坏事吧!要说做坏事,明明是身边这个人更像!
  她恶狠狠地看向汤姆:“你说,他是不是种族歧视?!”
  汤姆一听,正色道:“绝对没有!顶多是觉得我拐带未成年少女!”
  “怎的?”
  汤姆拉拉她的衣服,指指她的头发:“你这穿的什么衣服?高中买的吧?还有这头发?”
  “你懂什么!这是樱桃小丸子发型!可流行了!衣服……”其实衣服是大学买的,谁让她这几年不长个子,就一直穿着,现在低头一看,呃,毛衣好像起球了。
  她愤怒地把他的手拍落。
  汤姆也不恼,悠悠地说:“咱们学校的新生可不老实,年龄没到,总是溜到酒吧鬼混,所以也带累了你……”
  甄瑜怒意稍平:“既然是夸我年轻,就算了。”
  汤姆神色古怪,呵呵一笑。
  甄瑜挑一个角落里的桌子坐下,桌子是圆形的,非常小,却很高,凳子也是高高的,坐到上面,脚就得悬空。甄瑜坐着不怎么舒服,皱眉咒骂一声。
  汤姆已经拿着两大杯酒过来了。酒的品种未明,但看那杯子的容量——“你想干嘛?本姑娘虽被迫到这儿……可乐有嘛?”
  汤姆俊眉一挑,甄瑜看到了吧台墙上的价格,于是语气减弱:“这儿喝水要钱嘛?”
  他翻翻白眼,把一杯酒移到她面前:“喝酒我请,喝水自己去要,被鄙视别来找我!”
  甄瑜可怜巴巴地看着眼前那杯硕大无比的液体,犹豫再三,想到今日总算也有借酒消愁的因由,便鼓起了壮士断腕的勇气。她伸手去拿,但是……这个杯子也忒重了点,她的小胳膊根本提不起来!她讪讪地把嘴巴凑到杯沿,抿了一口。呲!苦涩刺激的味道立马充满口腔,她蹙起眉头,苦下脸来。
  汤姆大笑:“看来真喝不惯!多喝喝就好了。”
  甄瑜自言自语:“居然有人喜欢比马尿还难喝的东西……”
  汤姆正含着酒,一口呛到了:“其实,比马尿好喝太多!”
  甄瑜不再碰那杯酒,轻轻喉咙打算开始讲自己的悲情史,这是今天的正事嘛:“那个,我和万晖是在大学认识的,那天是在图书馆——咦,你在听吗!”
  汤姆玩味地轻敲酒杯,眼光飘忽。见问,便回过头来盯着甄瑜看,好半天,才懒懒地说:“嗯?”
  甄瑜倒苦水的劲头受挫,心里郁闷起来。
  汤姆见她不说话,便凑近了说:“你说什么?大声点。”温热的气息在耳旁呼哧呼哧的,甄瑜不喜,把脸撇到一边。她已经明白了他的诡计,他根本不是诚心安慰她,这种震天响的酒吧,根本不适合聊天。说上两句话,就得扯着嗓子喊;要不,只能耳鬓厮磨了!
  一想到这里,甄瑜悲从心来,今日真是倒霉,不光被抛弃,还要被落井下石,唉……她突然生出了一股某名的力气——她居然提起那杯酒,“咕咚咕咚”喝了两口。
  汤姆的蓝眼睛笑眯眯的,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中像宝石一样闪着光。他的高脚凳不知何时挪到了甄瑜身边,他把酒杯和她的一碰,极为潇洒地喝起酒来。然后,贴着她的耳朵说:“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天涯何处无芳草,你还是看开点。”
  甄瑜酒力极薄,大屏幕电视上在播球赛,绿色草皮晃来晃去,让她觉得头疼。她看着电视里的草皮道:“美国的草啊……姑娘我水土不服,消受不起。”正嘟嘟囔囔说着,她眼里突然迸出光彩,双颊红红,遥指着电视里奔跑的一个身影:“咦,那是不是贝克汉姆?啊呀,就是他!”
  汤姆无语,半天才艰难地开口:“不是。真的不是。绝对不是。”
  “明明就是,那是个7号吧,贝克汉姆就是7号!那时他还在英格兰队,万晖喜欢他,我也喜欢……”她说得兴起,突然眼神就黯了,“后来小贝来美国联盟了,我们也来了……”
  汤姆又瞟一眼电视屏幕,无比同情地看了看她,终于把喉口的那句话伴着酒咽下去了:“这是橄榄球赛,不是足球。”
  甄瑜犹在絮絮说着,说渴了,就猛喝一口酒,话语中的逻辑居然还很顺畅。汤姆目露赞赏之色,看来小鱼酒量不错,而且很在状态,越说越兴奋。
  今日带她来这儿,汤姆是存了私心的,他出发点的确是为了宽慰甄瑜,但后来看她有欲说还休的态势,那一点好心就兜不住了。他知道中国女人(比如他继母)唠叨起来会让人发狂,特别是情史这种东西,每个女人都恨不得把一个小短片当上百集的连续剧播放,还会写上“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却不知次次巧合,篇篇雷同。看着身边的同伴,他暗叹自己的先见之明,看来挑酒吧真是合适,喝醉了,她可以照样自言自语,而他嘛,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爱听就听点,不爱听,溜到一边喝小酒也不错——说不定还有意外之喜,比如对面一个美女正向他抛媚眼。
  那个美女一头棕色卷发,高鼻深目,身材火辣。汤姆在内心小小地挣扎了一下,斜瞟一眼说得忘乎所以自我陶醉的甄瑜,便果断下了决心。
  他向那个美女举了举酒杯,右眼眉梢微微一挑,唇角便漏出一丝笑来。这种邪性的无敌电眼据说杀人无数,被汤姆自诩为绝技。果然,那美女毫不犹豫坐在了汤姆对面,笑意盈盈地望着他。
  于是,虽然一张桌子边坐了三个人,但只有两个人开始了酒吧里的正常交流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甄瑜的连续剧片场休息时,她终于发现身边的气场不对。她醉眼朦胧中觉得奇怪,怎么对面出现一张陌生面孔,而且说着自己完全听不懂的语言,那不是中文,也不是英文。她晃晃脑袋,难道喝了酒,脑袋里的英语乱码了?再听得片刻,她惊恐地发现,那陌生女子正与汤姆交谈,两人眼神相胶着,隔空电光闪闪,她只觉得脑中雷鸣轰轰。她羞怒交加,自己独家播放的电视剧居然没有观众!
  她“啪”地把酒杯在桌上一拍,那对狗男女立马看向她。那女子好像此刻才发现桌边还有一个大活人。汤姆嘛,则眨巴着无辜清纯的大眼睛呵呵笑着。
  甄瑜很生气,非常生气,但因为他们使用的语言超乎了她能把握的范围,她暂时难以决定如何爆发。汤姆抓住这个空当,轻轻按住了她的酒杯,向那女子说了一句什么,那人点点头,意味深长地抿了一口酒。甄瑜觉得汤姆在向她介绍自己,因为她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当然是夹杂在一溜不明字符中)。然后,汤姆回头望向她,说:“她叫@#$%&”
  “啥?”甄瑜脱口而出。
  汤姆又重复一遍:“@#$%&……她是意大利人,在本国上英语专业的研一,现在来W校交流一年年,在意大利语系当助教。”
  甄瑜完全忽略那一串记不住的名字,立马换上了对大神顶礼膜拜的目光:“汤姆,原来你会意大利语?”
  汤姆被她的目光所摄,缩了缩脖子,尴尬地笑:“不会……但我学过两年西班牙语。”
  甄瑜“哦”了一声,同时更加钦佩地看着汤姆——这小子居然能用西班牙语和意大利人调情,不得不服!
  汤姆心有戚戚,马上说:“这两种语言比较像,呵呵,比较像,所以我们刚刚在交流学习呢呵呵呵……”
  干嘛要解释呢!我又不会自己失意,便看不得别人情场得意!甄瑜在心里鄙视。
  正想着,那个意大利美女向甄瑜伸出白嫩白嫩的手来,指甲上涂了惊心动魄的血红色甲油。她说:“很高兴认识你,Then You。”
  这次,她没讲意大利语,说的是英语,只是甄瑜(Zhen Yu)的名字被读得惨不忍睹。甄瑜哀叹一声,她知道怪不了别人,这Z和Y放到名字开头,对外国人来说就是一种酷刑。虽然她一向认为天神的名字难读,但她的名字才是班内公认的拗口。
  甄瑜也伸出手去,轻轻地捏了捏美女的手,张嘴想来句大气点的开场白,却发现——呃,她叫什么名字来着?甄瑜求救地望向汤姆,汤姆低头喝酒,嘴角是那种看你怎么办的欠扁表情。
  于是,甄瑜打算用对付天神的那招:她记得天神的名字T打头,所以每次叫他,都用含混不轻的一句“T……天神”带过,后来天神慢慢习惯了甄瑜的发音,坦然接受了自己的封号。
  此刻,面前的这个美女该赐个什么号呢?甄瑜飞快地瞟了一眼,然后盯着她的鼻子看了两秒,脸不红心不跳地说:“你真漂亮,雀——姐。”
  “噗——”一声,汤姆的酒喷到了对面美女的裙上。
  甄瑜和美女都傻眼了,汤姆连忙替她擦裙子,一边不停地说着:“对不起,实在对不起,雀姐。”
  后来,汤姆和甄瑜一起回宿舍。
  甄瑜斜睨着汤姆问道:“你为什么不送雀姐回去?看她依依不舍的样子……你这样不是前功尽弃?”
  “可她是雀姐。”
  “你是在怪我?”
  “不怪你怪谁!好好的美女我都没法欣赏了,后面一小时只有那片雀斑在我眼前晃,本来不仔细看都不会发现……”
  “唉,别走那么快,我要吐了,真要吐了,哇……”&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夜谈初相识
  因为心疼酒钱(虽然不用自己付)把一整杯酒喝完,导致现在把鸡翅吐了出来,甄瑜心里大叹可惜。她眼睛红肿,脚步虚浮地爬楼梯回房,老房子的楼梯咯吱作响,又让她一阵反胃。汤姆恨铁不成钢地跟在她后头上楼。
  汤姆的房间在左侧,甄瑜的在右侧。汤姆抬脚往左,迟疑片刻,又转过身来。他叹了口气,拾起甄瑜掉在地上的围巾,那是一条白色的毛绒围巾,两头织成兔耳朵形状。啧啧,这样耷拉着的可怜样,倒和主人很配。他摇着头苦笑。
  甄瑜从口袋里掏了很久,终于掏出钥匙,然而定睛一看,门把手都晃成了三个影子,哪里还能找准钥匙孔啊!
  一只修长好看的手突然出现在面前,甄瑜疑惑地回头,两个兔耳朵兜头扑来,抱住了她的脖子。她嘿嘿傻笑。汤姆接过钥匙,打开了门。甄瑜讪讪地解释:“时间有点晚,天黑了就看不清锁孔……”
  汤姆抬头翻白眼,走道里的照明灯就在甄瑜门口。他把钥匙丢给她,讥讽道:“你房里藏了什么,居然真的锁门,也不怕累。”
  甄瑜当然知道其他同学基本不锁门,房子虽老,但这个宿舍楼安全系数非常高,进出大门都刷卡——但是,好歹是男女混宿啊!记得在国内上大学那会,男生进出女生宿舍,哪次不得受楼长阿姨的注目礼啊!盘查之严谨,就像查户口似的。习惯使然,甄瑜对男女之防非常介意。
  一到美国,这下可好,每次都被神出鬼没的男生室友(兼同学)吓到。喏,特别是卫生间兼浴室,开放式公用,洗澡的地方只有塑料帘子隔开——这得多么信赖男生的品行、女生的勇气啊!以前洗澡,甄瑜喜欢慢慢地涂肥皂沉思,顺便把花洒关了,现在可不敢了,每次都飞快地涂肥皂,并把水开得哗哗响,虽然浪费水,但为了不让男生误掀帘子,只能这般了。后来甄瑜发现,其他同学另有对策,他们会在洗澡时唱歌,以表明浴室已占。
  甄瑜已经打开了门,汤姆正想走,突然一阵冷风刮来,灌到了他脖子里,他俊眉微敛,往她房内看去,果然,窗户半开着,此时已是新英格兰的十一月末,冬天的夜晚是很可怕滴。
  他郑重地问:“**,就算你被抛弃了,也用不着自暴自弃啊。”
  “那个……不是今天下午开的窗……其实我被冻了一个月了。”甄瑜很小声地回答,同时偷眼去看他。
  汤姆不解,神色颇不耐烦。
  “自从打开那扇窗子,我再也关不上了……”甄瑜捂脸大窘。
  他叹一口气,入屋帮忙。窗子是很平常的那种窗子,上拉下压的那种。他伸手一按,很轻松地把窗子压到底。“我说,虽然你瘦了点,但也不至于这么没用吧。”他不忘讽刺。
  甄瑜狡辩:“我根本够不着上面的边,如果往下拉,就没着力点嘛!”
  汤姆一想,也是,但是——“你上次怎么开的窗?你这么矮,往上拉岂不是更难?”
  “我哪里矮了!我在亚洲女生中是中等身材,中等的……其实,刚入住时让珍妮帮我开的窗……”她泄了气。
  “所以,这几个月你从没关窗?”
  “秋天又不冷,小风吹吹也不错……降温也就这一个月的事。”甄瑜碎碎念,却突然不争气地打了个喷嚏。于是,她淡定了。
  汤姆同情地望了她一眼:“也不知道你怎么回事,珍妮不是住你隔壁吗?叫她来关窗不就得了。”甄瑜刚想说不想麻烦别人,汤姆又接道:“下次想开窗关窗,还是叫我一声好了。”
  不等甄瑜回答,他已从书桌上拿起一个杯子:“喝水的?”
  “嗯。”
  他拿着杯子出去了。甄瑜吁出一口气:“太好了,房间暖和许多呢!”
  甄瑜看着面前的水,打量一会,宁死不喝:“卫生间灌的?”
  “你以为我会跑楼下厨房灌?”他意态潇洒,理直气壮地说。
  甄瑜顺手把水浇到案头的水仙上了。她就知道,美国人实在不讲究,宿舍里根本没饮水机,任何一个水龙头打开,就可以算纯净水喝。甄瑜心痛地说:“你知不知道,这水没有烧过,里面都是细菌,喝了拉肚子的。”
  “我从没拉过肚子。”汤姆劝道,“你喝了酒,嗓子都有点哑了,还是喝点水好。”
  甄瑜见他一番好意,就不再辩。刚刚吹着冷风回来,倒的确想喝点水,不过必须是热的!这会儿,酒也有点醒了,而且没有困意。她拿起杯子一笑:“走吧,今儿你有口福。”
  坐在厨房里,甄瑜一边和汤姆聊天,一边留意着电热水壶。
  “你真不困?”汤姆问。
  “是啊,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估计小宇宙爆发了,现在还没熄火呢。”
  “你真要和万晖离婚?”
  “估计是。不是快放寒假了吗?到时我去次加州,和他办下手续。”
  “想通了?”
  “没想通也没办法呀。我只喜欢过他一个人,本以为一辈子都会和他在一起。”甄瑜感叹,“原来他不是这么想的。”语气中满是落寞。
  汤姆用眼神回答:“你,真,幼,稚。”
  “别光说我,看你整天出入花丛,就没谈过像样的恋爱?”
  “怎么可能……我九岁就认真恋爱过,空窗期从没超过半年。”
  “那个,你现在几岁?”
  “二十七。”
  “哦。”甄瑜恍然,这就是差距啊——等等,为什么我才二十三?大学毕业读硕士,二十七是不是太老了?
  汤姆似乎看懂了她的疑惑,淡淡地说:“我本科读的是数学,但毕业后,我却不想继续读这个了,太抽象飘渺。所以就和小伙伴组了一个乐队,唱歌弹琴玩儿,过了几年,决定读艺术史硕士,所以才回学校。”
  “嘿,没想到你还是文艺青年!”甄瑜变成了星星眼。虽然甄瑜也读艺术史,但她本身没有艺术细胞,当初出国时选这个专业,完全是因为原专业极难申请成功。哦,对了,她原先读哲学。
  她又问道:“你们是摇滚乐团吗?你弹吉他吗?”关于美国的音乐,甄瑜只知道猫王、迈克尔o杰克逊什么的。
  汤姆见水还没开,就站起来说:“跟我来,让你开开眼。”
  这个美式老房子有一个很大的客厅,壁炉、书架、沙发都齐了,很难得的,还有一架钢琴。看到汤姆坐到钢琴前,甄瑜很惊讶:“这真能弹?不是用来装饰的吗?”
  汤姆不答,手指拂过,一串流畅的音符飘出来,不张扬,不焦躁,只觉得繁花落尽,竟是极致的宁静与纯粹。
  甄瑜惊呆了,等到琴音渐息,她还神游着。汤姆得意地笑,唇畔是春花开遍的灿烂。
  甄瑜回过神来,突然恶狠狠地说:“你半夜弹琴,不怕同学埋怨啊?”
  “但我弹得不错,没法挑剔。”他颇自信。
  “不错是不错。”是啊,怎么也没想到此情此景下,他居然弹出一首巴赫的平均律。甄瑜的大学导师主攻康德,认为巴赫的音乐对称完美,最符合康德的哲学,所以耳濡目染,甄瑜也喜欢巴赫。“不过说真的,你既然放弃了数学,玩起了音乐,却为何选择巴赫?巴赫可是最数学最逻辑的音乐啊!”
  汤姆笑道:“没想到你还懂这个。可是,人这种东西,不就是复杂矛盾的吗?明明觉得不喜欢了,却还留恋着,以为很喜欢,却不愿靠近。难道不是吗?”他的眼睛亮亮的,好像还眨了一下——不过,他干嘛说这么绕口伤感,话说,她才是学过哲学的好嘛!
  汤姆突然话锋一转:“你和万晖的事,也不要太执着了。不就是失恋嘛,没什么大不了的。”
  甄瑜刚刚被撩拨起的感伤情怀立马消散了,她怒目而视:“不是失恋,是要离婚了好嘛!这可是大事!”
  汤姆微微一笑:“就算是大事好了。”但是,看他嘴角的笑意,怎么不对味呢!
  “汤姆,说真的,你分手过吗?”
  “废话!”不然十八年只谈一个女友,还是他嘛!
  “是怎样的情景?”
  “最近的一次是半年前,她也是乐队里的,后来我申上研究生来这儿了,她送我上飞机,我们就吻别了。”
  “这么和平?”
  “不然呢?我在机场说分手,她说好。然后我们又回归为朋友。不过寒假回家,如果她没男友,倒是可以考虑去叙叙旧。”汤姆语气平淡地说。
  甄瑜无语了,看来价值观不同,完全无法沟通。
  客厅里一阵沉默。突然,厨房里传出开水扑哧扑哧冒气泡的声音。“啊呀,水开了!”
  甄瑜拿出两个小瓷杯,用开水温过杯子,放入一撮茶叶。开水倒入,茶香漫漫。
  “喏,这是明前龙井,为了带它,我少拿了两双袜子呢!”一想到出国时装行李箱的情景,甄瑜笑了。
  汤姆却握着茶杯不动。
  “怎么,不合心意?”
  “不是,我就是不习惯……”他吞吞吐吐地说,最后才咬牙道,“没有茶包,每次喝这种茶,我都会把叶子喝进去。”
  甄瑜咯咯笑了:“所以说,你中文再好,也不是中国人啊。”说到这儿,她想到了第一次遇见汤姆的情景。当时,他的一口流利中文差点把她虏获了。
  九月初,甄瑜提着两个拉杆箱来到W镇。她迟到了,最后一个入住宿舍,刚把东西放好,就得到通知去系主任家赴宴。她咬咬牙,忍住十八个小时没合眼的倦意,决定豁出去了。
  虽说是初秋,但晚上还是有点冷,而且听说系主任家在山顶,宴会是室外的,甄瑜毅然换上了薄毛衣和牛仔裤。像所有的中国女留学生一样,她带了一些旗袍充当宴会小礼服,但很不幸,都是短袖露腿的。甄瑜很有自知之明,她极怕冷,不想一到美国就感冒生病。
  然而一站到场中,她就后悔了。只见全场男女衣着光鲜,非常正式。男的打领带,穿西服,女的——都白花花地露着胳膊和腿,秋风吹一吹,更加笑靥如花。甄瑜真想找个地缝钻下去,是谁说美国人穿衣不讲究,就她身上那行头,她都不好意思向托着食物的服务员要吃的。
  更可怕的是,她完全无法融入人**。研一研二共十六个学生,加上五十多个教职工和家属(呃,师生比有点奇怪,但本科的老师也来了啦),居然只有她一个人是黄皮肤黑头发的亚洲人种!而且还穿着毛衣!新生在全场钻来钻去自我介绍,甄瑜则哆哆嗦嗦勉力减少存在感。她的脑袋已经短路了,英语这种东西,暂时没法记起来。
  她一看到有人向她走来,就马上提起手里的橙汁咕噜咕噜喝——以此表明她的嘴巴正忙着,没空理人。这种做法的后果就是,她终于憋不住了!可是,系主任家的厕所在哪里呀!
  她狼狈地在人家屋里乱窜,终于,她成功地踩到了一个人的脚,然后转身,把手里的橙汁倒到了他的衬衫上。她不敢抬头,嘴巴里冒出一句中文:“对……对不起。”
  那人说:“没关系。”没错,他说的是中文!
  然后她抬头看到一张俊俏的脸,深邃的碧色眼睛,挺拔的鼻梁,阳光一样灿烂的金色头发。她一怔。对方脸上绽出笑容,大方地说:“我叫汤姆。”眼光一扫,已看淸甄瑜衣服上贴着的姓名签,然后,他准确地读出了她的名字——
  当她听到自己名字的刹那,只觉得黑暗的夜空里划过一道流星。她第一次发现,一个男子要获得女子的好感,有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是多么重要!如果她没有师兄,只怕当场就要以身相许了!
  想到这儿,甄瑜眼中满是柔软的笑意。她抬起手,抿了抿茶,清香溢满口鼻。“汤姆,你知不知道我第一次看到你,差点惊为天人。”
  “哦?怎么说?”汤姆眼神明亮,嘴角却含着意味深长的笑。
  “在系主任家,你那一口中文直接**了我,只是你的名字略呆。你看过《猫和老鼠》吗?那只猫就叫汤姆!”甄瑜兴奋起来,她很喜欢看动画片。
  汤姆似乎没有听到,他很慢很慢地喝一口茶,然后浅笑着说:“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你,确定?”&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天神的佳人
  起床时,甄瑜觉得头晕,阳光从窗口落下,一瞬间以为回到了A大宿舍。她一阵激动,正想大叫:“圆圆,吹起床号!”却突然清醒过来,她不在北京,不在温暖的小窝。唉,怪不得别人,本来好好毕业,保研本校将会极其顺遂,也完全符合她好吃懒做、得过且过的性格。这会儿,一定正和圆圆奔向第六食堂喝粥,那个滋味呀……甄瑜砸吧砸吧嘴,幻想着皮蛋瘦肉粥的香糯,但舌苔上,却是一种苦涩的味道。
  当初为了追求轰轰烈烈的爱情,把自己放逐到美利坚的山沟沟里,这下算是众叛亲离,活该自己吃干面包。甄瑜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昨天发生的一切,恍若梦中。
  她回过神,看了一眼闹钟,十二点了!她手忙脚乱地拾起衣服,开始穿袜子,正提起脚丫,她突然笑了,伸手把袜子一丢,又躺回了床上。今天是周六!如果生活中天天有这样的奇迹,她的爱情就可以劫后逢春了。
  她满足地闭上眼睛,但过了一会儿,却还是挣扎着爬起来,因为她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绵绵不绝的睡意抵不过阵阵抽痛的饿感,就像绵绵不绝的思恋抵不过阵阵抽痛的激情。
  既然十二点了,好歹可把早饭和中饭并作一餐,少吃一顿干面包,也是好的。甄瑜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她即将终结的婚姻也是一截干面包,刚开始的甜头已过,顿顿吃,总会味同嚼蜡。现在被抛弃,算是早脱苦海。想起汤姆昨天安慰自己的话,天涯何处无芳草?呵呵,看来是改善伙食的时候了!甄瑜打起精神,大叫:“我要吃包子!猪肉馅的包子!我一定可以在干面包堆中找到包子!包子们,我来了!”
  但是,为什么眼睛有酸涩的感觉?然后,她听到了隔壁珍妮翻身时的一声嘟囔。
  她肩上搭着一块毛巾,手里提着牙具,走进了盥洗室。她一向早起(是被每天9点的德语课逼的),周末也保持这个习惯,所以今日算是打破惯例晚起。于是打破惯例的甄瑜,见到了狂欢之夜后的天神。
  嗯,补充一下背景,周五夜晚是美国学生的派对之夜,本科生宿舍区往往彻夜狂欢,你懂的。可怜W校只有一个硕士项目,研一的这八个学生被孤零零地丢在山坡上的老房子里,需要步行三十分钟才能走到校区。可能校方出于好意,非常珍爱这些一心向学的青年学者,所以用修道院的标准来隔离他们,让他们清心寡欲,好好学习,绝不能被学弟学妹们毒害!
  但甄瑜知道,校方的诡计怎么可能得逞!她的女同学貌美如花,男同学英俊潇洒,美色的力量让学弟学妹们蠢蠢欲动,爬也要爬到半山腰来狂欢的!所以虽然昨天凌晨才回宿舍,但甄瑜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她的室友们又度过了一个激情香艳的夜晚——特别是看到眼前的天神!
  甄瑜一向知道天神美到窒息,是本班男色最为出众的一位。但因为之前有了万晖,所以基本将天神屏蔽,能做到心如止水。然而经过昨天一役,她的免疫力急剧衰退,现在每个毛孔里都是警铃大作,摇旗呐喊。
  今天的天神格外诱惑人心。他裸着上身,紧绷的肌肉闪着古铜色的光泽,有水珠沿着线条优美的脊背滑下来,阻在了腰上的浴巾上。甄瑜觉得唇干舌燥,狂吞口水,只盯着那块棕色浴巾看,总觉得那个结打得不是很扎实,随时有滑下来的可能。
  天神看到了甄瑜,笑着朝她打了个招呼。他一笑,嘴角就像猫一样拱起来,满天的繁星都落入了他的深眸。甄瑜愣了神,本想好意提醒他快滑落的浴巾,一闭嘴,就吞了下去。她讪讪地挪过去,把牙具放到他旁边的洗脸台上。天神已经转过头去,甄瑜把视线从浴巾上收回来,不甘心地摆弄牙膏。
  一般来说,甄瑜洗漱三分钟搞定:挤牙膏,刷牙,吐水,把毛巾浸湿,抹一把脸,拧干,完毕。但现在,光光挤牙膏,她就花了两分钟!甄瑜相信,如果圆圆在这儿,肯定是鼻血狂流,顶礼膜拜。所以是天神魅力太大,绝不是她色心太厚!
  不过,天神洗漱好像也……太太太慢了点。
  甄瑜偷眼觑他,只见他一直在用手摆弄额前的那簇头发,努力让头发微翘,呈现出一种优雅魅惑的形状。同时,另一只手适时把瓶中的东西喷上去,抹开,喷上去,抹开,然后换一个瓶子接着喷。甄瑜恍然大悟,原来天神那头靓丽有光泽的头发是需要打理的啊!怪不得她的头发又毛糙又分叉,时间成本太低啊!一想到这儿,甄瑜赧然汗下,人家天生丽质还这般自爱,哪像自己这般不知好歹,真真是丢尽了女性同胞的脸!
  她羞愧地低下了头,余光一扫,看到了天神的洗漱用具——她,她,她绝望了啊!她默默地把自己的一只杯子,一杆牙刷,一个牙膏移到水龙头后头,以掩盖她肥皂泡一般一戳就破的小小自尊。虽然她也有洗面奶之类的,但因为懒,几乎都束之高阁。此刻,天神那一大筐不知道什么牌子的瓶瓶罐罐亮瞎了她的狗眼。她心中一颤,突然想到,天神该不会把那些东西全用一遍吧?那他何时会洗漱完毕!真那么久,浴巾铁定会滑下来呀!好像受她意念感染,天神对她一笑,用手把浴巾提了提。甄瑜满脸通红,低头刷牙。
  正刷着,突然听到身后一阵窸窣。甄瑜马上提起耳朵,警觉起来。怎么,居然有人在洗澡!之前把注意力过度集中在某人身上,她这才发现背景音中的水声骤停(之前她还以为是心雨滂沱呢)。
  甄瑜正要转头看淋浴处,才一抬头,就见到一个人插到了她和天神之间。余光一瞥,只见一个小麦色的腰背挡在眼前,下面是与天神同色系的浴巾。那人倾过身子靠向天神,天神的手臂笼住了他的腰。
  镜子里,甄瑜得窥真容,那人俊美妖艳,竟也是绝色美男。甄瑜瞪圆了双眼,侧头望向他们,却不幸见到,天神正用《乱世佳人》中瑞德o巴特勒的姿势,吻向怀中的“美人”。
  于是,满嘴漱口水尽数喷到了“斯佳丽o奥哈拉”的背上……还是裸着的背……
  出门时,甄瑜还被盥洗室的一幕震慑着。她哀叹两声,提着两个购物袋坐到了直筒车上。直筒是一个略矮小的男同学,白净面皮,清秀可人,因为总穿着直筒形的紧身小脚牛仔裤,被甄瑜赐名“直筒”。甄瑜没有车,所以每周末的买菜之旅,总是搭直筒的车。
  其实有很多同学有车,但甄瑜偏爱乘坐直筒的,因为直筒数学好:每月末,他会按照汽油费算好车钱,与甄瑜清算搭车费。甄瑜不愿欠人情,既然要长期搭车,能把这个算明白自然是好。事实上,其他美国同学也热情好客,也爱计算车费,但不是每个人数学都那么好,比如熊猫。这个圆嘟嘟的小女生从来算不清车费,每次都要甄瑜替她算,还不准甄瑜偷懒用估算的(如果算出的车费是个整数,熊猫一定不依,必须得有小数点后三位才行)。
  坐到车上,甄瑜才看到汤姆,他正翘着二郎腿哼小曲儿。
  “咦,你不是有车吗?”
  “正好看到直筒了,他招呼我,我就懒得开车了。”
  甄瑜心想,那是因为直筒要多赚车钱。她也不多说,坦然地坐在他旁边。从车镜中看去,驾驶座上的直筒有点心不在焉,长长的睫毛一颤一颤的。
  “直筒怎么了?”甄瑜问。
  汤姆扫了她一眼:“呦,今天眼神不错啊,这都看出来了?”当然,他们俩说的都是中文,而直筒,显然没心思听他们聊天,也不插话,完全不像平日的样子。汤姆努努嘴,示意甄瑜看副驾驶座上的箱子。
  箱子上写着直筒的名字,甄瑜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直筒的可乐罐回收箱。直筒喜欢喝百事可乐,总是一箱一箱地买,喝完后把罐子集起来,拿回超市回收处,可以换钱。直筒家庭富裕,但养成了节俭的美德(或者说抠门的恶习)。
  汤姆闲闲地说:“上车前他数了三次可乐罐,但还是数错了数目。”
  甄瑜马上会意,看来今天的直筒很不对劲,非常之不对劲!这么一想,她冷汗直冒,马上把安全带系上。她看向汤姆,见他含笑点头。这家伙,早系上安全带了!
  过了一会儿,汤姆侧头向她靠来。
  “你想干嘛?”甄瑜叫。
  汤姆看看直筒,见他没反应,便向他后脑勺撇了撇嘴:“你不是问我直筒的事嘛,不想听了?”
  甄瑜眼里马上射出光来,八卦的力量是无穷的。
  汤姆咳了咳,用中文低低地说:“昨晚我们不是去酒吧了嘛,结果错过了一场好戏。今天早上我才知道呵呵……”
  那“呵呵”两声成功地勾起了甄瑜的好奇,让她觉得心痒难耐,差点就扑上去扼住他的喉咙逼他快说。
  汤姆看到她的反应非常满意,于是清清嗓子说:“昨晚吃完饭,宿舍里有派对,天神巧遇佳人,两人一见钟情,干柴烈火——”
  “就是那个小麦?”甄瑜眼中射出兴奋的光芒,那美男的小麦色皮肤为他赢得了贴切的封号。
  汤姆一愣,马上心领神会,旋即笑道:“对,就是小麦,没想到你已经见过他了!”
  “是啊,他们俩在我面前上演了激情戏码,把我震得魂飞魄散,现在还心有余悸……”甄瑜滔滔不绝,突然住口,“这和直筒有什么关系?”
  汤姆古怪地望她一眼,面有痛惜之色:“你真不知道?唉,直筒暗恋天神半年了,这下是芳心尽碎,拾也拾不起来了!”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就是这样的。
  甄瑜被盥洗室的余波击中,现在踏着冲浪板,心潮澎湃,难以平静。很多事情顺利获得解释,怪不得甄瑜一直觉得直筒眉梢眼角露着脉脉情意,看到天神就低头不语,往日还觉得奇怪,原来竟是情根深种!只怨她二十三年里没见过活生生的龙阳君,所以一叶障目,离真相越来越远!
  半晌,她才按捺心绪,与驾驶座上的那人产生了惺惺相惜之感。没想到她与直筒竟有这种缘分,在同一天惨遭抛弃。于是,她决定以后好好帮助直筒,买菜的时候多帮他拎菜。对,就从今天做起!
  但是想到本班最帅的天神与最清秀的直筒都不好女色,甄瑜不禁莞尔:“既然这样,每周五的派对之夜,不更是僧多粥少?估计慕名而来的小学妹会少一大半。”
  汤姆眉毛上挑,轻笑着说:“这不用担心,我保证绝不会有一人退却。”
  “为什么?”
  汤姆眨眨眼,手指轻敲膝盖,笑得云淡风轻:“因为学妹们都冲我而来。”
  甄瑜真想一口盐汽水喷到他脸上去,此人太过狂妄,虽然天神与直筒退出战场,但在颜值超高的本班男生中,他也只算中人之姿(大家都美,就不能让他一个人臭美)。甄瑜正想大大地嘲笑他一番,却对上了他跳跃着笑意的眼眸,那里面是十拿九稳的笃定与自信。等等……是不是想漏了什么?
  电光火石之间,甄瑜被霹雳击中,她突然开窍了。只见她生生压下讥讽的话语,深深吸一口气。她看向汤姆,绝望的眼神传达出生无可恋的讯息:“如果这是真的,请杀了我吧,壮士!”
  汤姆气定神闲,悠悠地吐出一口气:“你想得没错,就是这样。”
  一万匹骏马奔腾而过,甄瑜的世界凌乱了。
  没想到汤姆喃喃自语,神奇地补上一刀:“也不对,可能有些女生不是为我而来……我记得丽萨男女通吃,算是双性恋。嗯,所以我和丽莎才是我班唯二的少女杀手。对,就是这样。”
  甄瑜已经吐血而亡,同时默默地决定以后离丽萨远点——虽然她憨痴可爱,让人有捏一把的冲动。
  汤姆笑容满面看着甄瑜,只觉得神清气爽。记起第一次在沙滩上见到她时,她也是这样一副惊骇的表情,让人忍不住有逗弄一番的冲动。不过话说回来,她是真傻还是神经大条?相处半年,居然连本班男生的性向都没注意到,也不知是万晖的幸还是不幸了!一想到这,汤姆心里泛起一股酸意,生生把他吓出一身冷汗,他连忙撇头望向窗外,呃,直筒今天真不对劲,开车忽快忽慢,害得我要晕车了!&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感恩节的协议
  当第一场雪落在新英格兰的土地上时,感恩节的温情纠缠着期末考的杀气迎面而来。甄瑜坐在客厅里看书,虽然离婚的阴影笼罩着她,但考试还是要考的,就像饭还是要吃的一样。
  珍妮和丽萨也在客厅,她俩把身子拱到沙发里,一边吃薯片一边聊天。
  珍妮问道:“你感恩节假期回家吗?”
  丽萨懒懒地答:“没想好呢,密歇根比这儿还冷,我怕我冬眠回来脑子变笨,不利于期末考。你呢?”
  珍妮得意一笑:“我家在佛罗里达,温暖舒适,怎么可能不回去!”
  丽萨挽住她的脖子:“是你的小男友等着你罢?”
  珍妮甩开她的手,不像往常一样调笑,万分尴尬地说:“才不是。”甄瑜微微抬了抬眼皮,又把注意力放到书上。珍妮的卧室在她隔壁,每天晚上11点,她都能听到珍妮和她男友通话,无意中学会了好多英文情话。只是最近几次通话,佳偶变怨偶,竟是对骂——可惜甄瑜英文俚语尚不精通,至今没明白他们为何争吵。
  丽萨又开始像松鼠一样嚼起薯片:“我看,我还是不回家了。”她转头对甄瑜说:“甄瑜,到时我们一起烤火鸡!”美国人往往会在感恩节回家,但甄瑜不太可能在短短几天内往返中国,所以丽萨料定自己不至于独守空闺。
  没有想到甄瑜抬起眼睛,淡淡地笑了笑:“我不留校,我要回家。”
  “什么?你要回国?”珍妮和丽萨同时惊呼。一呼过后,又马上对望一眼,心领神会。珍妮试探地开口:“难道,你还要去看万晖?”
  甄瑜语气平和:“是,最后一次了。”以前他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过区区半年,他就放了手,那她,也只能好聚好散,总不至于为他一夜白头!
  甄瑜低头看书,觉得那些字母莫名跳跃,死撑着眼睛看,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她把书合上,穿上外套出去了。
  老房子坐落在半山腰,此刻从屋廊上看去,**山银装素裹,玲珑剔透。屋后有一片很大的林间空地,白雪覆盖其上,就像绵软的心绪。她愣愣地盯着那片白色看。
  她好像回到了大一那年冬天,师兄牵着她的手到京郊的滑雪场滑雪。她记得很清楚,那时,她戴着红色毛线手套,师兄穿着蓝色风衣。他就那么笑盈盈地看着她,滑雪镜后面,是一双晶亮的眼镜。他站在前面缓缓滑着,笑着招呼她放开手脚,对,放开一点,不要多想,就像风一样飞起来。
  她是那么胆小,死死地攥紧了滑雪杖。他说,他保证护着她,不会让她摔跤。终于,她咬着嘴唇向下滑去。她只觉得风呼呼吹过,满眼都是白色一晃而过。她越滑越快,起初是飞起来的兴奋,但接下来,却是满心的惊恐了——她停不下来,她不知道怎样停下来!她尖叫起来,叫得声嘶力竭,不管前面那个蓝色身影如何安全可靠,她都没法从自身获得力量。她控制不了自己,还有什么比这更可怕呢!
  不知道怎地,她丢掉了手中的滑雪杖,扑到师兄怀里,他揽着她,却因为冲力,控制不住下滑的趋势。终于,两个人重重地摔倒在地,可能还滚了几圈,爬起来时,她在他怀里,早已泪流满面。
  他撑在地上,笑着说:“哭什么,我说了会保护你。”
  于是她笑了,浑不顾前一刻的泪水涟涟。
  甄瑜轻叹一声,那时候因为幸福而忘了疼痛——他保证不会摔跤,但她还是摔跤了,就算摔在他怀里,那依然是一个失败了的保证。只是那时候,她忘了这一点。
  她呼出一口气,白雾笼住她的眼帘。新英格兰的雪比北京的雪厚实呢,不知道摔上去会不会很疼?雪地靴踩到雪上,“噗嗤”一声,像泡沫碎掉的声音。她在同一块雪上踩啊踩,想把那泡沫般的虚空踏个严实。
  “小鱼,干什么呢?”
  她回头,看到裹得严严实实的汤姆。她不说话,继续低头踩雪。他便上来拉她围巾上的兔耳朵。她连忙跑开,不忘丢一个雪球在他头上。他一怔,爽朗地笑了,飞奔过来揪她。
  玩闹了好一会,听到熊猫远远在喊:“甄瑜,贝教授找你!”她的卷毛一颤一颤的,脸上露出两个小酒窝。
  甄瑜连忙讨饶:“别闹了,姑娘要休战!”
  “好!”汤姆立定不动。
  甄瑜向宿舍走去,没想到经过汤姆时,他猿臂轻展,一把扯过她的围巾,顺势把一捧雪丢到了她的领子里。甄瑜冻得龇牙咧嘴:“算你狠!”
  “有仇不报非君子!”他笑得得意洋洋。
  甄瑜“哼”地一声走开。
  办公室里,贝教授笑容可掬地和她闲话家常,半天没有进入正题。甄瑜吓得心惊胆战,期末这种敏感时期被叫进办公室绝没有好事!但是……她没做什么坏事呀!论文按期交了,考试也在认真准备,难道——上节课打瞌睡被发现了?!甄瑜悲愤起来,每次贝教授上课都达到忘我境界,一说话就是天人合一的自言自语,但就算这样,她还不是次次强撑眼皮,绝没睡倒!就算上节课睡眼朦胧,她也依靠极强的意志力(其实主要是下巴上支着的两根笔),从催眠中醒来!
  那么此刻,为什么他嘴唇上下翻飞喋喋不休呢?他到底要说明什么?
  他说:“……吧啦吧啦……吧啦吧啦吧啦……既然是意大利文艺复兴,就需要实地欣赏作品,才能有更深刻的体会……吧啦吧啦吧啦……学校都报销机票住宿,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吧啦吧啦……”
  等等,甄瑜好像听到了关键词“报销”?哦,原来是这件事。她马上意兴阑珊了。事情是这样的,本学期她选修的“意大利文艺复兴”课有一个相应的寒假考察课,其实就是罗马七日游。但是,就算机票住宿报销,她也得吃饭呐!她微薄的奖学金得留着买回国机票,怎么能浪费在吃喝玩乐这种事情上呢!所以她是他们班唯一没选这个寒假考察课的学生。这么说,贝教授是好意推销来了?
  甄瑜的心马上定了,正想婉拒,却听到贝教授说:“马上感恩节了,你好好想想,节后再说吧。”
  她觉得很不爽,此次感恩节,她是去加州办离婚手续的啊!回来后,怎么可能报名去罗马这种地方!这么适合度蜜月的地方……教授,你真的不是故意的吗?
  在感恩节当天,甄瑜从新英格兰的冰天雪地飞到了加州的阳光地带。这段日子,她和万晖根本在两个世界——她在冬天,他在春天。
  站在机场外面的万晖高高瘦瘦的,还是一样意态潇洒、温文尔雅,只是看向甄瑜的目光,含着一丝歉意与疏离。他接过甄瑜的拉杆箱,纤长的手指无意中碰到她的手背,一触而过。甄瑜抬头看他,他却转过头去,拉着箱子往前走了。甄瑜怔了怔,跟上前去。
  万晖开着车,车里放着陈奕迅的《十年》,两人默默无语。甄瑜不知道这个场景下应该追忆往昔还是憧憬未来比较合适。曾几何时,亲密无间的他们俩也变得无话可说了。
  终于,万晖打破沉默:“要不今天就把协议签了吧。”感恩节离婚,还挺有纪念意义的。甄瑜点头。听万晖的意思,他已把前期工作做完了,等她签了字,就可以直接拿给律师。真是讽刺,看来手续之简单,几乎可以和当初结婚时相媲美!甄瑜想。
  万晖接着说:“我们正好可以边吃中饭边谈。”
  甄瑜又点了点头。去的是一家高级寿司店,以前来加州看万晖,她很馋这儿的海胆。刚进门,万晖就接了个电话,然后,略有点犹豫地问:“小芙还没吃饭,要不一起?”
  除了点头,她还能说什么。
  小芙是那种清清秀秀、文文静静的女孩,一点也不像读认知神经科学的学生,但她的确是万晖的直系师妹,在同一个实验室待着。不过,他们的关系已发生实质性改变了吧?甄瑜略有点心酸——上次见她时,小芙还叫她嫂子呢。
  这次的海胆入口略苦,没有以前那么淸甜。甄瑜觉得这家寿司店手艺下降了。三个人一声不响地吃着饭。
  小芙伸手夹菜时,左手无名指上的一点亮刺痛了甄瑜。她惊讶地抬头,怒视着万晖。但那个暂时还算她丈夫的男人,居然故意视而不见、一味低头吃菜。好啊师兄,就算要离婚,这不还没签字嘛!居然先斩后奏,连订婚戒指都戴上了,分明看我好欺负!
  甄瑜很想厉声责问一番,但见到安静的寿司店气场,又拉不下这个脸——他不会是故意的吧!甄瑜悲从心来,想当初他们结婚时,根本没有钻戒,只用一对银质对戒,就甜甜蜜蜜地在牧师前发了誓言。毕竟,两人都是没什么钱的学生,还要瞒着父母登记。但回想起来,那时的她是多么满足啊,她不要婚礼,不要钻戒,不要蜜月旅行,只要他。现在却发现,这个他,要不起了!
  她把手放到桌下,偷偷摘下那个戴了半年的银戒指,然后,轻轻地丢在他面前。他眸光一闪,凝在了那个戒指上,半晌说不出话来。甄瑜早就看见,他手上根本没戴戒指。
  她说:“我吃饱了,谈正事吧。”鼻子却一酸,感觉被芥末呛到了。
  万晖脸色黯淡,声音渐低:“小瑜,对不起。”但手,终究从文件夹中取出了早已准备好的文书。
  甄瑜直接翻到最后一页,一语不发地签名。
  他略有点意外:“你不看一下吗?”
  “有什么需要看的?虽然你不再喜欢我,但不至于坑骗我。”
  小芙插嘴:“嫂……甄姐姐,我们也不想这样,”什么,这时还要道歉?甄瑜觉得累,但小芙接着说,“师兄最近手头有点紧,所以只能给你这些……”
  啥?她在说啥?甄瑜觉得自己的智商不够用,只是瞪大眼睛看着他们。
  万晖忽然用手按住了协议书,说道:“小瑜,是我对不起你。最近我缺钱,但导师答应我下学期会加奖学金,到时,我每月转给你500美金。现在,我暂时只能拿出2000美金……”他的手指适时地在协议书上指出那一条。
  甄瑜张大了嘴,怔怔不能言语。原来,她还能有一笔离婚抚恤金啊!真没想到还有这等好事!他该不会要她高呼万岁吧!还是说,希望她讨价还价,以弥补他负心的愧疚!她真想拍案而起、拂袖而去,但鉴于行李还在他车上,只能冷笑两声,淡淡地说:“不必了,我要回去了。”
  说出这话,她才开始后悔,她要回去哪里呢?以前都是直接住万晖宿舍的,此情此景下,肯定是不合适了的。可是,她也没有提前订酒店,来之前,她潜意识里觉得万晖会把她安置好。
  但是……小芙问:“你有同学在S校吗?”万晖明明知道,她没有其他同学在西海岸。此刻,他却说:“要不,我们现在去看看酒店?”
  甄瑜悲凉地望了他一眼:“我已经订好酒店了,不麻烦你们了。”
  车子停下,万晖帮她把行李放下来。走之前,他疲倦而真诚地说:“小瑜,谢谢你。”甄瑜无奈地笑。
  然后,他低下眼睑,轻声说:“我已经把3000美金打到你卡上了。”
  甄瑜觉得胸闷,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她还能怎么办(都多赚了1000美金呢)。她苦笑:“以后你不要给我打钱了。没必要。”
  他看了她一眼,终于不再说话,回到车上,绝尘而去。
  甄瑜提着拉杆箱,看着面前富丽堂皇的酒店门面,笑着哭了出来。然后,她拦下一辆出租车,回到了机场。
  早上至少还有人接站,现在她却孤零零一个人坐在候机室里,吃着麦当劳的汉堡,幻想着火鸡的味道。她改签了机票,但最快的一班飞机是在明日上午,所以这一年的感恩节,她睡在了机场。
  坐上飞机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脖子转不过来,估计是昨晚落枕了。她病病歪歪倚在座位上。忽然,额头上吃了一个暴栗。她“哎呦”一声醒了,眼前却是汤姆那张帅死人不偿命(或者说极度欠扁)的脸。她吃惊不小:“你怎么在这儿?”
  汤姆坐到她身侧,把安全带系上,然后幽幽地说:“看来你还真不关心我。”
  甄瑜狐疑地看他:“你,跟踪我?”
  “谁那么无聊!我家就在这儿,要不是被逼回家过感恩节,我一定在学校奋笔疾书准备期末论文。”说着,他从包里拿出手提电脑,做出争分夺秒的态势。哼,最看不惯这种人了。甄瑜稍稍有了一点精神。
  但是,漫漫长途,总要聊点天的。
  “你怎么坐头等仓?”汤姆问,“不知道是谁说穷到只能吃鸡翅,连披萨都不肯给我吃!”
  “你怎么坐头等仓?你爹给报销了?”甄瑜把问题抛回去。
  “这倒不是,我妈心疼我,是她买的票,嘿嘿。倒是你,发财了?”
  “被你料中了,我真发了一笔横财!”甄瑜想着卡上莫名多出的3000美金,很有把它马上用完的冲动。想到这儿,她突然灵光一闪,对汤姆说:“对了,我决定选寒假考察课了。”
  汤姆两眼发光:“你真发大财了?”
  甄瑜抿嘴一笑,把头靠到了椅背上,用万晖的离婚赡养费去罗马补度一个人的蜜月,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空降罗马
  甄瑜无奈地坐在大厅,双臂环抱大书包,书包里有很多三明治和酸奶,加上导游书籍,胀得鼓鼓囊囊的。他们是昨晚到达罗马的。贝教授说9点在大厅集合,然后一起去梵蒂冈博物馆。
  她还在倒时差,所以很早就起床了。她满足地在餐厅吃了两小时的免费早餐,并打包了午餐,然后才姗姗来到大厅。但是……现在明明已经10点了,连个熟悉的人影都没有!
  教授的话果然不可信,特别是好酒贪杯的教授。甄瑜长叹一声。
  昨晚她就有不祥的预感,像她这种正常人,坐了飞机之后,只会想好好睡一觉,但她的那些同学老师偏偏不是常人,居然把行李一放,很潇洒地夜探罗马去了——其实就是夜探酒吧。她睡得朦朦胧胧时,珍妮才回房(她俩住一起)。一看表,居然凌晨三点了。
  面前的珍妮双颊酡红,唇红齿白,神智倒很清醒,见甄瑜被吵醒,就大概交代了一下当晚的情形:贝教授、汤姆和女生们去了万神庙旁的一家酒吧喝酒,大家成功灌醉了教授,并让他买了单;其他男生则去了另一家酒吧,喝到何时就不知道了。
  甄瑜有些奇怪:“汤姆为什么不和其他男生一起,在女生堆里凑什么热闹?”
  珍妮长睫一垂,好像埋怨甄瑜一般:“天神他们自有他们的去处。”这么一说,甄瑜就明白了,但心里依然有一丝丝好奇,难道说他们身上装了雷达,能在全世界范围内找到据点?
  今天起床的时候,珍妮还睡得糊里糊涂,这么一想,其他人应该也好不了多少。在时针指向11点时,甄瑜才真正急了——因为酒店餐厅要撤早餐了!不知道为什么,在最后一刻,她鬼使神差地溜进去拿了两个苹果,心里也说不好是给谁拿的(她的书包已经塞不下了)。
  刚回到大厅,她便看到直筒施施然来了。直筒脸色苍白,柔软的头发搭在额头,自有一番惹人怜惜的风情。
  “快,早餐要撤了!”甄瑜忙提醒他。
  直筒点点头走向餐厅,但很快又回来,很明显,他没赶上早饭。他坐到甄瑜一侧,对她笑了一笑。甄瑜心里一软,便把手中的一个苹果递给了他,另一只苹果,则不动神色地放到了外衣口袋里。
  他小口小口啃着苹果,非常斯文有礼,但显然心事重重。
  甄瑜藏不住话,问道:“呃,昨晚……玩得还好吗?”
  他突然抬头,澄澈的眼睛闪了一闪,躲过甄瑜的注视:“还好,我很早就回来了。”那你还那么晚起床!甄瑜暗想。
  两人默默无语坐到12点,连餐厅都开始上中餐了,某些人还没有出现。甄瑜终于坐不住了:“那个,我们去敲教授的门吧!”她没办全球通的手机服务,也不知道教授的号码。
  直筒早有此意。于是两人立在走廊里敲门:“咚咚咚,咚咚咚……”
  没人理。
  “贝教授!贝教授!”甄瑜提高了嗓子叫。
  还是没人理。
  “吱啊”一声,旁边的一扇门开了。门后赫然露出汤姆未睡醒的脸来。他目光迷离,正想发作,看到是甄瑜,就笑了:“怎么了?”
  直筒从甄瑜后面探出头:“真不好意思,吵醒你……和你室友了。”
  汤姆“唔”地一声含混了过去,然后一拍脑袋:“贝教授说了,今天的课取消,改成自由活动,后天再去梵蒂冈。”
  果然,甄瑜没有看错教授。
  “那他怎么没有通知我?”
  “你没手机,珍妮没跟你说?”居然让一个宿醉未醒的人发通知?“怎么,直筒你也不知道?昨天你不是和天神他们在一起?”
  “哦,可能他收到短信时我已经回酒店了。”直筒有点不好意思。
  汤姆已把衬衫扣子扣好,他关门出房。
  甄瑜讶异:“你就这样出门了?”有此一问,是因为此刻他的头发像虬枝一样……呃,有型。
  他感受到了她的目光,便粲然一笑,拿两根手指在发间拢了拢,算是完事了。
  甄瑜无语了,这样,才算是真正的男生吧……
  直筒欲言又止,欲抬脚,又停步。汤姆早已了然,便故作随意地说:“我室友还睡着,昨晚3点多回来,也够累了。我们别吵到他。”
  直筒笑,松了口气道:“既然今天不上课,我就先回去了。”
  他远去的背影,怎么有点雀跃呢?甄瑜暗自怀疑眼花了。
  汤姆向她勾勾手:“想知道么?”
  她像哈巴狗一样点头。
  汤姆瞟一眼房门,示意她跟上。原来汤姆的室友是天神。昨晚,天神的铁蹄踏上意大利领土,不费吹灰之力俘获一众芳心,直筒黯然神伤,早早回到酒店,但一颗心一直吊着,只怕天神夜不归宿。
  现在,甄瑜算是明白为何直筒这么晚起床了。看来男男女女都是一样的,一颗心送出去了,就会夜不能寐,睡不好,自然起不早。真是可怜!甄瑜嗟叹一番,为直筒,也为自己。
  甄瑜打算回房了。
  汤姆一把拉住她的袖子:“去哪儿?”
  她吃了一惊:“自然是回房睡觉看电视,还能干嘛?”
  他眯起眼睛:“不出去玩?”
  “我不认识路,又不会意大利语,不小心被人拐走怎么办!”甄瑜觉得有必要好好教育他一番。
  正说完开场白,汤姆已经接口了:“你又要讲那个被卖到山沟沟里当别人老婆的女大学生的事情了?”
  甄瑜语气一滞,恼羞成怒了。的确,她本想讲这个新闻的。在甄瑜她妈的观点中,这个世界对女孩子充满了恶意。从小,她就谆谆教导甄瑜,女孩子不能单独出行,不能去陌生的地方,不能跟陌生人说话。正因为贯彻母命,甄瑜才能茁壮成长到二十三岁,没有被人拐走卖掉。
  汤姆白眼:“你都离过婚的人了,估计行情不会太好。担心什么!”一口血呛在甄瑜喉咙口了——“你能不能不要提我的伤心事!”
  “我带你去玩。”
  “你又不认路,也不会意大利语!”
  “谁说我不认路!我八岁就独闯欧洲了,也没被卖掉;而且我会西班牙语!”呃,西班牙语。至于认路,用的谷歌地图吧。甄瑜作鄙视状。
  “走吧,我先吃早餐。”
  “早餐已经撤了。”
  “那就一起出去吃中饭。”
  甄瑜捏紧了书包,她的中饭已经有了,可不能再多花冤枉钱。于是,她毅然从口袋里掏出一只苹果:“你吃这个吧。”
  汤姆眉开眼笑:“原来你这般想着我!”
  才不是,说不定是坏皇后的毒苹果,也不怕毒死你!&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仙女的罗马半日游
  酒店位于万神殿后面的小巷,门口立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朝代的方尖碑。甄瑜跟在汤姆身后:“我们要去哪儿?”
  “先去万神殿。”
  甄瑜驻足,脚尖在地上打圈圈:“收门票么?”
  汤姆斜眼睨她:“不收。我保证今天带你去的地方都不收门票。”
  甄瑜放心了。其实她想说,如果能逃票,也是没问题的。想当年在北京的时候,她就很喜欢去圆明园,因为有处围墙矮,师兄托一把,她就能跳进去。
  万神殿里人很多。(难道是不收门票的缘故?)站在殿内,甄瑜有一瞬间的晃神,她没有什么宗教情节,但在这里,她的心脏好像漏跳了一拍,有东西破壳而出,插着两个小翅膀悠悠飞走。她抚抚胸口,莫不是灵魂出窍了吧?!
  汤姆用手指一指穹顶,甄瑜这才发现万神殿基本没有窗,只有一束光线从穹顶中央的圆孔中漏下,正好打在她头上,就像舞台中央的追光灯一样。怪不得有灵魂飞升的感觉,原来是被集中的强光照晕了。
  甄瑜伸开双手,做出睥睨天下的样子,扬头对天:“我是下凡的仙女,让我来拯救你们这些凡人吧~~~”柔若无骨的手一摆,指向——咦,汤姆怎么不见了?
  甄瑜无助地扫视四周,突然发现……她双手抚胸,差点昏厥过去。以她为圆心三米之内,游人绕道而行,不少人还饶有意味地看着她。接受了那样三百六十度全方位的注目礼,甄瑜差点聚焦燃烧。她嘿嘿笑着放下手来,妄想遁入人**。
  嗡嗡的人堆里突然有一个拔高了的声音用中文喊:“大家不要走散了,看着我的小红旗。”然后,一个小女孩奶生奶气地说:“大姐姐怎么不演了?”
  甄瑜懊恼不已,捂脸奔逃。
  终于,她在一根柱子的阴影里找到汤姆。
  还没等她开口,汤姆就开始了语重心长的教育:“小鱼,你也不小了,我以前惯着你,没有说你,你怎么就不知道自重呢……”
  我,我怎么不自重了!甄瑜痛心疾首——她在国内的时候也算是一个娴雅恬静的好姑娘。初到W镇,仗着没人懂中文,只是偶尔发一回癫。但后来屡屡受到汤姆怂恿,终于养成了如此惊天地泣鬼神的胆气。今日失态,完全是习惯使然!
  她恨道:“以前这情况,你总和我唱双簧,今天也是被你撩拨的!”
  汤姆淡淡道:“没人懂中文的地方,还是可以逗逗你的……唉,你说中国国情是不是大好了,这年头旅游的人越来越多,到处可以看到中国人哦。哎,你有没有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甄瑜扑上去揪他头发(反正已经丢了国人的脸了,也不怕再当一回泼妇)。
  坐在万神殿旁的台阶上,汤姆用手理着头发,自言自语道:“我的发型被你搅乱了。”
  甄瑜恶狠狠地说:“你出门时就没有发型!跟天神根本没法比!”
  “我是凡人,凡心正炽,比不得天神,”他的蓝眼睛滴溜溜一转,贼贼笑道,“要不仙女你度我一度?”
  于是,他头上又被拔了一撮毛。
  两个人坐在那里聊天,四条腿晃荡晃荡挂在那儿。
  “你刚刚除了表演,看到什么了吗?”
  “看什么?”
  “唉,我就知道……好歹你是学艺术史的,”汤姆同情地说,“我带你来万神殿,主要是来朝圣的。喏,拉斐尔的墓就在里面。”
  难道来万神殿,不是因为离酒店近吗?甄瑜对拉斐尔没有太多感觉:“难道他是你偶像?”
  “算是吧。”汤姆的目光飘到九天之外,他喜欢拉斐尔绘画的气质,那种祥和安静的气质就像羽毛飘落到心尖的轻轻一叹,也像柔光漏过丝绸的浅浅一拂。
  甄瑜却突然想到,拉斐尔好像是个美男子耶,她脱口而出:“你知不知道,拉斐尔是纵欲过度才死的。”
  他一抖:“谣言,完全是谣言!”
  忽然,“咕”一声响起,汤姆尴尬地笑了:“那个,一个苹果不太够。”他很不客气地探向甄瑜的书包。
  甄瑜一把捂住:“没有你能吃的。”见他不信,她从书包里一个一个取出三明治,每一个都塞满了厚厚实实的牛肉薄片。
  他懊恼地说:“你就没有素的么?也不怕营养不良。”
  她果断回道:“我不吃草。”但见他有点可怜,犹豫一会,还是决定贡献出偷来的酸奶。她把手伸进去掏,伸进去掏,掏——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终于,她的手指摸到了黏黏冷冷的稠状物:“啊~~~”她痛心疾呼,既心疼洒了的酸奶,也心疼脏了的书包。
  你看,报应了吧。
  “走吧。”汤姆站起来,无比优雅地掸去屁股上的灰尘。“带你吃好吃的。”
  其实,就是西红柿披萨吧!就算是意大利的披萨,那还是裹了西红柿的披萨!甄瑜想断然拒绝。
  汤姆马上看穿她的心思:“不吃披萨。再说,你没了酸奶,总不能干吃三明治吧,也不怕噎死。”
  于是,汤姆把她带到了万神殿旁的一家咖啡馆,店名居然还有中文翻译,大名是“金杯咖啡”。甄瑜上下打量,踌躇不定:“那个,我们还是走远一点再吃,旅游景点旁的店往往贵得要死。”
  汤姆拖着她进去:“罗马哪个地方不是旅游景点。再说,这儿好吃,听我的没错!”
  看在它店面不大、宰人有限的份上,甄瑜半推半就进去了。
  汤姆要了一块蛋糕和咖啡,甄瑜要了一杯热巧克力(她不习惯喝咖啡,喝多了尿频)。两个人倚在窗边,美美地吃东西。
  “哎,小鱼,罗马有那么多艺术品可看,你最想看哪件?”
  甄瑜正在舔热巧上的奶油,头也不抬:“贝尼尼的《圣德列萨祭坛》。”
  汤姆打一个响指:“眼光不错!”他凑过脸来:“为什么喜欢?”
  大学时,甄瑜在《宗教学导论课》上见过这雕塑的图片,一下子就喜欢了。德列萨是16世纪的一个虔诚修女,每次发病时都会陷入迷思,有非常独特的宗教体验。贝尼尼雕的就是那少女的幻境:爱神模样的天使踏云而来,将一支金箭刺向德列萨的心口,她身子后仰,嘴唇微启,一副不堪承受的迷乱神色。
  甄瑜动情地念道:“圣女德列萨这样写——我感到这支箭已刺透了我的心,当他把金箭抽出时就像在抽我的心,这时我感受着一种无限的甜蜜,我很想把这种痛苦永恒地继续下去——”她看一眼汤姆:“你不会懂的。”
  汤姆悠闲地搅着咖啡,抬眸一笑:“你怎知我不懂?”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正照在他的碧色眸子上,里面竟有琉璃的光彩流连,如潭影般荡漾。
  甄瑜一怔,差点被吸引住了。
  他气定神闲地说:“少女思春嘛!你不觉得那雕像飘飘欲仙——”他看到了甄瑜凶狠的神态,便把后半句吃下去了。
  甄瑜居然叹息一声,幽幽说:“你说得也对,爱情差不多就是这样的,我现在就是又痛苦又舍不得……”脸上,竟然是迷茫少女的神色。
  汤姆嘴角一抽,正色道:“你那是离婚后遗症,醒醒吧大姐,你不是少女啦……”
  她眼锋一扫,他冰化了。
  他解冻以后,做出狗腿状来弥补:“仙女,我过会带你去看这雕像吧。”
  甄瑜“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然后开始看那导游册,看了很久,她抬起头来问:“这雕像在哪儿来着?”
  “圣玛利亚教堂。”他纤指点点,定位到那个教堂。
  “这么远!”甄瑜惊呼,“有直达车么?”
  汤姆指指他修长健壮的小腿:“二路车直达,也就两个小时吧。”然后斜眼瞟瞟她的小短腿,笑道:“你的嘛,多开一小时吧。”
  甄瑜连忙摇头:“不去了不去了。”她指着地图上密密麻麻的道路:“人家说条条道路通罗马,我看是条条道路绕罗马。到罗马不难,不迷路才难!”
  他挑眉笑道:“既然这样,我带你去一个近点的地方,你也会喜欢。”
  “哪儿?用门票不?”
  他无语了,但最终还是受不住甄瑜的喋喋不休,回答道:“是一个不那么有名的教堂。教堂基本不售票。”
  “上帝财大气粗,的确不差钱。”甄瑜点头应道。
  但汤姆没有站起来的意思,他看了看表:“时间还没到,再坐会儿。”
  甄瑜有些疑惑,去教堂还要看时间?也罢,就听他一回。
  她翘着二郎腿,衔着勺子,静静地坐在他旁边,看罗马午后的阳光暖暖地落在广场上。人流如织,繁忙如斯,心,却静下来,沉淀出一份说不出道不明的安定。
  当绚烂的红色霞光出现在西侧天际时,他们俩离开了咖啡馆。她随他走在七歪八拐的小巷里,心里很忐忑不安,终于,她咬牙问道:“汤姆,你真的认识路?要不要拿谷歌地图查一查?百度地图说不定也行。”
  “我真认识。当年去过,记得清清楚楚。”他语气笃定,自信满满。
  但是,当甄瑜第三次见到纳沃纳广场上的四河喷泉时,她不得不怀疑了:“你什么时候去过那教堂啊?”
  “八岁那年啊,我记得跟你提过。”他托腮作沉思状。
  唉,别人真的靠不住,人只能靠自己啊!
  甄瑜拿出地图册,但是——汤姆根本不记得要去的那个教堂叫什么,只说他“认得”那教堂,不是“认得”去的路径,而是“认得”教堂的样子,还是19年前的样子!
  看着华灯初上的罗马,甄瑜拢了拢外套领子,心酸地说:“要不,我们回酒店吧?”
  汤姆心一横:“不行!还有一点时间,说明还有机会!”
  那个,什么机会?能不能说清楚?
  摩托车飞驰而过,在石板铺成的小道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甄瑜吓了一跳,哆哆嗦嗦地说:“我们还是回去吧,我刚刚想起来,黑手党好像就是意大利的吧?这儿晚上是不是不太安全……”
  “不会,你看起来很安全。”
  什么叫看起来很安全?!甄瑜刚想开骂,汤姆突然温柔地看她一眼,说:“我不是陪着你嘛。”她的心一颤,正有暖流汩汩流出,突然听他接着说:“我逃脱后一定帮你报警。”她那丝感动当即干涸了。
  两人一边走一边舌战,汤姆忽然不说话了。他眉眼弯弯,脸上绽开灿烂的笑:“就是这儿了。”
  面前是一个普通的教堂。甄瑜嘟囔一声:“也不过如此。”
  汤姆看一眼手表,吁出一口大气:“幸好赶上了。”他一把抓住甄瑜,急切中,直接握住了她的手腕,而不是衣袖。甄瑜觉得不妥,正想挣开,却被他大力扯过马路,拉到了教堂里。他无比自然地放下她的手,向她眨眨迷人的眼:“保你满意!”他完全没有注意到甄瑜把手笼到了袖子里面,正不自然地活动手腕。
  他俩坐在长椅上。甄瑜东张西望,看不出这教堂有什么奇特的地方,雕像壁画看起来都很一般,只是前方神龛下的地下室似乎有灯光,可能可以走下去。她正要站起来走去,汤姆按住了她,示意她噤声等待。
  教堂里很安静,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到,更不用说健康青年强健有力的心跳声了。在这样的气氛中,甄瑜渐渐坐不住了,她挪动着屁股,想要赶紧回去——喏,那神态跟尿急差不多。但汤姆却闭了眼睛闭了嘴巴不言不语。
  甄瑜哀叹一声,只有认命了。正在她精神放松的那一刻,一阵天籁之音飘来,既像小天使唱诗起舞,又像圣子升天的接引乐。甄瑜循声侧头,只见左边壁上的雕像缓缓移动,有其他雕像从它背后探出身来,它们的动作幅度暗暗与音乐节拍相合,顶上的灯光亮起,打在雕像的金箔上闪闪发光,让人顿生天境幻象。
  甄瑜大张着嘴,不敢大口呼吸,生怕吹散了回荡在教堂中的音乐。那空灵的乐声反复几次,终于慢慢安静下来。甄瑜心笙摇动,过了很久才平复情绪,定睛一看,那雕像已经移回了原处,一切好像都没有发生过。
  汤姆看她目瞪口呆的样子,很是得意:“怎么样,验收满意吗?”
  “满意。”甄瑜喃喃,“教堂果然又纯真又圣洁,看来婚礼还是应该要在教堂办。”她看过很多韩剧、港台剧,女主穿着白纱,在教堂里说出那句“我愿意”时,她总是很卖面子地飙泪。唉,当时万晖偏说不重要,拉了个牧师就在市政厅宣誓了,亏大了。这么一想,眼神就黯了一黯。
  汤姆眉心皱起来:“既然满意,我们走了。”
  “啊?”甄瑜还不想走,“前面的壁龛下好像有地下室,还有灯光哦,不去看看吗?”
  “是墓室。”
  “什么?”
  “很多教堂下面都是墓室,你不知道吗?”
  原本玫瑰色的天国气氛在此刻都化作了冷风,嗖嗖地从甄瑜脚底升起来。是吗……结婚可以在墓地结吗?还真是百无禁忌。
  “走了,我们回酒店。”甄瑜撒腿就跑。&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梵蒂冈遇鬼
  因为一贯的磨蹭,大家在梵蒂冈博物馆门口集合时已近正午。天神与直筒缺席了。天神发烧了,医生给出的诊断是受凉。其实地中海气候下的罗马冬季温和,本不至于受凉。但天神爱惜风度,嫌弃厚重的羽绒服不能衬托他的好身材,故而弃之不用,活生生冻出了三寸鼻涕。加上这两日酒喝得多、觉睡得少,导致抵抗力下降。所以,他的真正病因应该是——臭美。好在直筒不怕病毒传染,自愿留下来照顾他,充分发扬了同学间互帮互助的优良品格。
  甄瑜一行人买了票进馆,贝教授在入口处匆匆介绍了主要展品,然后留下一句“自由活动,好好体会”就优哉游哉走了。这上课也太容易了一点!甄瑜不免皱起了眉头。她在导览处细细地挑了一张中文楼层地图,转过头,却发现大家都走开了。她心里有点惊慌,在陌生的地方,她那点小得可怜的胆子根本就聊胜于无。
  她抚抚自己的胸口,不怕不怕,大不了随着人流走总不会错。因为舍不得花7欧去租语音导游机,甄瑜基本是走马观花,对那些稀世奇珍的鉴赏也止于——偶尔看着标签能惊讶地发出赞叹声:“咦,这是那个啥……喏,这个名字我好像曾经认识……”
  在各种展厅里,她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实在太有名的西斯廷礼拜堂天顶画,毕竟,米开朗琪罗的大名摆在那里,而且,几百人仰着头站在那里,其情其景蔚为壮观,甄瑜也不能免俗,眯着她那500度的近视眼瞻仰了人家的屋顶,算是到此一游终身无憾了。除此,她还在拉斐尔画室多逗留了一会,作为曾经的哲学系学生,她对印在课本上的《雅典学院》记忆犹新。嗯,总的来说,她还难以用艺术史学生的角度来鉴赏这些作品。
  但是,随着人流走了一个半小时之后,刘姥姥初入大观园的大惊小怪便完全消退了。甄瑜东张西望,一看到椅子、沙发、凳子,乃至栏杆,都扑上去坐,甚至不惜放下尊严,和五六岁的小孩抢座位。
  那个小孩瞪着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阿姨,你你——”
  甄瑜张牙舞爪做出坏阿姨的样子:“你年纪小小不知道尊老爱幼啊!”
  那小孩立马站起来让座,一脸无辜。
  甄瑜正有点得意,突然感觉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压迫力,她虎躯一震,缓缓站起来,讪讪地给那小孩的妈让座。那彪悍的阿姨一坐下,就占了三个座位,旁边那两人也被挤走了。
  甄瑜摊开图册,上面说这博物馆是教皇宫廷,总面积5.5万平米,有六公里的展示空间。没想到这博物馆这么大,也不知道教皇们从世界各地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甄瑜软软地靠在一个展厅门上,她已经精疲力尽,难以动弹了。据说,艺术是需要用心体会的。但甄瑜深深地觉得,这完全是一个体力活,只有强健的体魄才能爬进艺术的殿堂。像她这样的人,是进不了门,领略不了艺术的魅力的。
  她不停地看表,贝教授说5点半在大门口集合,按现在的进度,还有好几小时的折磨!教授是一片好意,希望同学们在艺术的海洋中徜徉到闭馆,殊不知甄瑜没有这样的悟性,只想找个有沙发的地方好好躺着。(貌似当时应该留下来照顾天神的!甄瑜这才发现直筒的先见之明、险恶用心!)
  迷迷糊糊中,甄瑜坐在地上沉沉睡去了,保安大叔很多次过来巡视,都无语地绕开了。等她挂着一串口水醒来时,那个展厅里只剩两三个人了。甄瑜一惊,跳了起来——都没人了,估计快闭馆了!她想往出口走,但问题是她不认路啊!之前随着人流自然没问题,现在却连东南西北都辨不清了。
  她懊恼地拿出地图(之前一直垫在屁股下面呢),大概猜出自己所处的展厅。只是这个展厅位于中心位置,想要判断出口方向,却有点难度,特别是这个展厅有三个不同方向的门。
  甄瑜想找个人问问,可惜展厅内的那几个人英语不佳。于是,她抛了一枚欧元硬币,随意择了一个方向奔去。然而,她的运气实在不怎么样,一路走去,人越发少了,她越来越心慌,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来回转,一来二去,她终于迷了路。
  在即将闭馆的梵蒂冈博物馆里,甄瑜一个人走在陌生的走廊里,脚步声“沙沙”响,越发空灵。两边都是希腊罗马的半身像,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大理石人头目不转睛地望她,望得她毛骨悚然。她忿忿不平,为什么都没有人啊,也不怕她把雕像偷走!(其实她想抬也抬不动,算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走着走着,她又走不动了,她纠结了很久,到底应该等贝教授来找她呢,还是继续往前走。她最终的决定是,她先到前面展厅里找个凳子坐,恢复力气之后再决定。
  她拖着灌了铅的双腿进入展厅,一步踏出——真是万劫不复啊!
  只见面前赫然是一个埃及展厅,因为接近闭馆,里面空无一人,玻璃柜里是华丽丽的木乃伊,发黄的白色裹尸布下,露出几块黑色的干枯肢体,甄瑜吓傻了——死人啊!很多死人排排放在木盒子里!她没想到教皇如此大胆,搜刮埃及的方尖碑也算了,居然把人家的祖先也放到博物馆里,真的没问题吗?真的没问题吗?上帝不会和法老打起来吗?她脸色惨白,一声儿也发不出了,全身上下勉强还敢动的只有两颗圆圆的黑眼珠子,她可怜巴巴地望望四周,狮身人面像的石头墩子散散放着,四周墙面是金字塔里的砖壁,上面刻着奇形怪状的文字(或者咒符?)。也许是为了更好地保存木乃伊,这个展厅的温度特别低,站在门口,冷风嗖嗖地扑面而来,而灯光,也特别幽暗,很有鬼片的气场。
  甄瑜一向敬鬼神而远之——特别是她不认识的没交情的鬼神(老家的灶神她还是拜的)。埃及的鬼神那么可怕诡异,哪里是她招惹得起的!此刻,她的七魂六魄估计已经颤悠悠地出窍了,身体完全不听指挥,傻愣愣地杵在展厅门口,既不进去,也不逃走。
  突然,冷冷的气息吹到她脸上,昏暗的灯光“啪”一声灭了,甄瑜死寂已久的心脏强力地一跳,然后一只手骤然拍到了她的肩上。她“啊”一声尖叫起来,身体不自觉地往前逃,额头“砰”地撞上了一个冰冷的东西。“啪”一声,灯又亮了。甄瑜瞳孔骤缩,视线里是近在咫尺的木乃伊面孔,法老空洞的眼眶黑黝黝的,正与她深情对望。
  “妈呀!”她吓得屁滚尿流,早软倒在地上。
  汤姆探头过来,手还保持轻拍的样子。他眨巴眨巴无辜的大眼睛:“小鱼,灯是声控的,你这么站着不动,自然灭了。”
  “要你管!”魂魄归位,她气愤地大叫。她的声音在空旷的展厅里悠悠回荡,好像还有回声。她汗毛倒竖,马上跳起来,躲到汤姆身后。
  汤姆毫不掩饰他的鄙夷之色:“你在怕什么?”
  “我没害怕!”甄瑜利落地回答,但颤抖的声音出卖了她的懦弱。
  汤姆往前走一步,甄瑜马上跟上,他瞪她一眼,她终于承认:“我怕鬼。”她不敢看周围的展品,死死攥着他的衣角。
  汤姆长叹一声,用勾起的食指敲敲玻璃柜:“这些都是艺术品,怎么能说是鬼呢。”
  “都听你的。但你别把我留在这儿,我没法欣赏这样的艺术!”说白了,她就是胆小。
  离开埃及展厅,甄瑜才正常起来——她的话唠精神又恢复了。她问:“汤姆,你说他们为什么把这么可怕的东西放博物馆。我们去玩个刺激点的凌霄飞车,人家还会贴个‘心脏病患者免入’。这儿倒好,吓死人不偿命呐!你说,吓坏了小孩子留下童年阴影可怎么好?”
  “那个,我还没见过比你更胆小的孩子。”汤姆随口应道。
  “可是,这些东西好歹是从坟堆里挖出来的,这么放在这儿,会不会不太好?特别是和其他绘画雕像放在一起,很不和谐的好不好……”她犹在叨叨。
  汤姆停了下来:“你再不走快点,今晚就要和它们关在一起了。”
  “那是绝对不行的,嗯,绝对不行!”她一脸谄媚,脚步放快了一些。
  汤姆说:“另外,你怎么就知道绘画雕塑不是从坟堆里挖出来的,就算不是,那也是很久之前传下来的,摸过它们的那些人,也早就作古了。你就不怕?”
  “啊呀呀,那也晦气得很!教皇还把它们当宝贝,要是我,就一定要买新画,一定得是新的!”甄瑜坚定地说。她突然想起什么,仰着脸问:“那些大人物为什么喜欢收集奇怪的古物?”
  “恋物癖?”汤姆顺着她的话答。
  甄瑜眼光亮亮:“还真是像!”
  汤姆古怪地看她一眼,喃喃道:“真不知道你怎么会读艺术史。”
  甄瑜听到了他的嘀咕,便回道:“我原先读德国哲学,康德总提到崇高与美,我就被骗入了艺术史的大坑。哎,你呢?你为什么好好的数学不学,音乐不玩,却来读艺术史?”
  汤姆想了很久,试探地回答:“难道是恋物癖?”
  甄瑜点头如捣葱。
  快到出口时,甄瑜突然想起什么,她飞快地扫视四周,看中了一个被蛇缠得痛苦无比的男人裸体雕像,然后靠过去摆好姿态:“快,把你的手机拿出来,给我拍个照片。”今天一直没有同伴同行,导致甄瑜郁闷着没有拍到照片,到此一游嘛,总是需要证据的,要不然怎么在圆圆那里吹牛!
  于是,汤姆替《拉奥孔》和甄瑜合了影。
  回去的路上,甄瑜终于抽出空来,追着问汤姆要照片。汤姆把手机摆到她面前,她一下子出离愤怒了——手机屏幕上,只有她的一只胳膊和拉奥孔的半条大腿!(那一只胳膊能不能算证据啊?!)绝望地往前翻,却赫然发现她和法老的亲密合影,只见她脸色苍白,额头冷汗直冒,简直比法老更像一只鬼!
  甄瑜悲鸣一声,汤姆奸笑着夺过手机,轻轻地放入了口袋。
  哈,她生气起来真是可爱!&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小鱼要回国疗伤
  罗马的后面几日依旧是逛废墟,逛教堂,逛街,陪逛酒吧……基本无事可表。在天神的感冒发烧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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