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生源地贷款到账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到账

商州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关于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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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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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新生申请办理时间:&8月1日至31日,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四、回执确认
  借款学生成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之后,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基层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打印借款合同的同时,通过基层系统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并加盖县资助管理中心公章。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和验证码赴高校报到;高校资助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受理证明,在基层系统中录入欠缴金额并确认验证码;县(区)资助中心通过基层系统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即可生效。
  五、工作要求
  为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强化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确保贷款本息回收,降低贷款风险,我区资助中心将采取以下四条措施加强对贷款学生的管理和服务。
  (一)建立贷款学生诚信推荐制。贷款学生在资格认定后,必须签写《诚信推荐人信用承诺书》。要对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佐证。
  (二)继续完善生源地助学贷款知情联系人制度。诚信推荐人(知情联系人)必须应该是贷款学生的亲戚、朋友、邻居、熟人、老师且必须有固定工作单位、住所。还要全面掌握贷款学生家庭的贫困状况和信息,同时具有传递信息、督促贷款学生还贷的义务,当贷款学生不能及时还本付息时,诚信推荐人有责任、有义务协调、配合区资助中心及时催收贷款利息。
  (三)建立贷款学生基本信息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诚信推荐人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Q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必须按要求完整、详细、填写。家住城镇的学生,要细化到所住街道小区、单元、楼层及门牌号。家住农村的学生要细化到镇、村、组等,以方便资助中心与贷款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对于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填写不完整的学生,不予受理贷款资料。
  (四)建立助学贷款交流群。为了方便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确保贷款本息回收,我中心建立了三个生源地助学贷款交流群,以方便众多贷款学生及家长与资助中心沟通、联系。群号分别为&“”、“”、“”特要求每个贷款学生必须加入其中一个交流群,适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清贷款利息和本金。
  六、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整理顺序要求
  ㈠在校大学生需提交材料:
  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省内大学生)。《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省外大学生)(附后,可在线下载)
  2、必须是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导出的申请表。
  3、学生手写的书面申请书。
  4、贷款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5、上年度贷款合同复印件(仅指续贷的学生)。
  6、贫困证件①【必须符合8个条件(附件1)之一的证件或建档立卡的证明】。
  7、诚信推荐人(必须是亲属且为国家职工)信用承诺书。(附后,可在线下载)
  ㈡大一新生需提交的材料
  1、《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后,可在线下载)
  2、必须是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导出的申请表。
  3、学生手写的书面申请书。
  4、贷款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
  6、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7、贫困证件①【必须符合8个条件(附件1)之一的证件或建档立卡的证明】
  8、诚信推荐人(必须是亲属且为国家职工)的信用承诺书(附后,可在线下载)以上资料除系统导出的申请表两份外,其余都一式一份。
  资助中心办公地点:商州区教研室一楼(东新路9号)
  联系电话:&  &
商州区鉴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具体条件
  根据陕教贷【(20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商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特制定我区鉴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具体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子女。享受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县区民政部门颁发并经当年审验过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城市、农村居民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孤儿、烈士、优抚家庭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此类学生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结算单据的原件,方可申请贷款。
  5.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或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而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镇(办)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又无稳定经济收入,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镇(办)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7.由于父母双方下岗,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须提供父母双方的下岗证原件,方可申请贷款。
  8.两个子女同上大学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须提供两个子女在校的学生证及户口本,方可申请贷款。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
  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本、专科高校及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已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3、学生本人户籍、家庭居住地和就读中学均在本区;
  4、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家庭必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学费、住宿费)。
  附件:1
     2
     3
商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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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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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我校陕西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申办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陕西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7〕15号)文件要求,结合《陕西省教育精准扶贫方案》和陕西省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来自陕西省的非免费师范生(不含2017届毕业生)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对需要助学贷款的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陕教贷办〔2014〕17号文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家庭居住地均在陕西省。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5)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8)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在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申请贷款。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4.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申请贷款,各县(区)在其资格认定后,优先给予其办理贷款。
5.我校非陕西籍在校生办理生源地贷款,须先与家庭所在地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按照当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与陕西籍贷款学生办理的时间保持一致,经学院审核、公示后,填报汇总表,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回当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二、申请贷款金额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三、预申请工作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要求,2017年生源地贷款仍需要继续开展预申请工作。所有2017年符合条件的新申请和续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汇总表中的“户籍地代码”参照《户籍地行政区划代码表》(见附件2)填写。各学院将汇总表于6月6日前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qgzxzx@,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将全校的汇总表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系统。由于没有进行预申请而影响贷款申办的,责任自负。
四、申请生源地贷款所需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书。A4纸规格、手写,申请书必须详细陈述家庭经济情况、并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2.贫困证明材料。(1)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低保证、孤儿证、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烈士家庭证、优抚家庭证、残疾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庭突发性变故导致经济困难证明等);(2)无上述材料需提供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并经县(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审批表由学生本人填写,除需签字的地方外,其余内容必须为打印。审批表由学院辅导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其中“见证人”一栏暂为空白,需回生源地填写,由熟悉申请贷款学生家庭情况的村委支部主任、书记或治保主任填写;“报到时间”统一填写下学期入学时间日;“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可先不填写。
4.《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一份。
5.有续贷需求的学生需在6月20日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须150字以上),内容包括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获奖情况和志愿服务活动等,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学生应重视续贷声明填写工作,填写不认真或不全面的将直接取消其贷款资格,辅导员应向贷款学生重点强调。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2017年申请贷款的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http://www..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7.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要学校提供“在读证明”或“无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或“学费证明”的学生,须在各学院出具证明(见附件5、6、7)并加盖公章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五、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准备申请材料(5月17日至6月5日):学生将个人材料提交至学院学工组,负责学院资助工作的老师进行汇总。
2.学院初审并公示(6月6日至6月12日):辅导员对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及班级评议,主要审查学生是否符合申请贷款要求(原则上应是我校困难库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学院将拟贷款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后,学院将公示结果的情况说明(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签字盖章)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处复审(6月13日至6月21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学生材料,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拟贷款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签章审核后的材料返还各学院,贷款学生领取材料后回当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贷款时间为日至日。
六、学生申请贷款办理时间安排
日至日,在校生和新生办理的时间段由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七、工作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1.严格贷款条件。各学院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贷款学生的资格条件,既要贯彻“应贷尽贷”的政策,也不能随意放松贷款条件,严格执行“八贷六不贷”条件,坚决杜绝“想贷就贷”的现象发生,确保把款贷给真正贫困的学生,充分发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助主渠道作用。
2.认真核查填报信息。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申请材料完整规范,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准确。
3.加强诚信教育工作。各学院要在学生申请贷款、签订贷款协议、毕业离校等环节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既要正面引导,又要做好反面案例教育,教育学生珍惜个人信用,知晓违约要承担的经济后果、信用后果和法律后果。把诚信教育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密切结合,牢固学生树立信用意识,督促借款学生按合同约定及时还款,引导学生自立自强,履约践诺,励志成才。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研究生院(研工部)>>>>>>正文
陕西籍在校生办理2017年生源地贷款所需资料(仅供参考)
1.通过学校资格初步认定的学生,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 .cn,完善个人及家庭所有基本信息,并在线提交今年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申请表由各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民政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不需要学校签署审核意见或盖章。
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审批表中见证人为村长、村支书或社区干部等,见证人须在《审批表》见证人处签字,并留手机号码。
3.学生本人手写书面申请书(规格A4纸)可复印共2份。
4.贫困证明材料:⑴如低保证和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孤独证、烈士家庭证、优抚家庭证、残疾证、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单亲等证明⑵无上述材料需提供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并经县(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要求:三级章齐全,例如村委会、办事处民政工作站、县民政局。】
5.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父母双方或其它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在一张A4纸内。】
6.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费证明1份。
7.上年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续贷款学生提供,须在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还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内容包括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获奖情况和志愿服务活动等,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8.申请贷款的学生请带以上材料在7月1日至8月底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3日思想动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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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及毕业确认的通知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及毕业确认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资助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网络答题和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安排,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诚信教育网络答题及毕业确认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度贷款生的诚信教育及网络答题
1、凡需申请办理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完成诚信教育网络答题。答题时间暂定为日——10月31日。
2、凡需要申请续贷的同学请在国开行网站提交续贷声明,并在申明中加注:本人承诺会在毕业后按时归还贷款及本金。
3、凡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诚信教育网络答题分数不低于90分,方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答题后需将网络答题成绩打印2份(分别交至县资助办、学校资助中心)
4、若需要纸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的同学请在附件下载打印填写后,分院盖章再来资助中心盖章。
二、2017届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
1、2017届贷款毕业生(即在校就读期间曾经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离校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网址:)进行毕业确认,更新有关工作单位、联系信息,确保贷款学生毕业后能够及时收到还款提示信息。学生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打印,交学生资助中心后方可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2、2017届贷款毕业生必须完成诚信教育网络答题。网络答题成绩不得低于90分。完成网络答题后,打印成绩单,将《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诚信教育成绩单》交至学生处资助中心,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3、2017届毕业生网络答题时间:日——7月31日
4、贷款毕业生毕业后要及时、定期登录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联系方式,查看还款计划,按时还本付息。
三、诚信教育网络答题网址:
&& &http://222.85.149.6:99/Login.aspx
答题用户名:身份证号码/登录名
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自己设置的密码
若忘记登录密码,可以打开网址spx,并输入相关信息重置密码。未注册用户请打开网址:spx,正确填写相关信息以完成注册,然后使用注册时所设置的用户名(或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答题。
学生答题前请仔细阅读《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络答题系统使用手册(学生版)》。
&&& 四、其他事项
1、网络答题题目来源:《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手册》和金融信贷知识。
2、凡在校期间曾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15级顶岗实习学生,需在月完成诚信教育网络答题和毕业确认,将《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诚信教育成绩单》(不低于90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于交学生资助中心,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附件:《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络答题系统使用手册(学生版)》
&&&&& 2017年(新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 学生处资助中心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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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阴教发〔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日 09时08分
华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华阴市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的通知
华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华阴市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09:08:11
来源:教育局
阴教发〔号
华阴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华阴市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的通知
各教办、初中、市直学校及有关学校:
现将《华阴市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市局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贷款工作的责任感
全国脱贫攻坚战正在进行,一年一度的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做好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对实现脱贫战略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教办、初中、市直学校及有关学校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2017年度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助学贷款工作作为当前教育扶贫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要高度重视助学贷款工作的政策宣传等工作,全力为贫困大学生上学做好服务。
二、加强宣传,促进助学贷款工作深入开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加大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办理流程、还款要求和诚信的宣传力度,各教办要将《华阴市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复印张贴到辖区每个村委会公示栏,并保存张贴影像资料;各初中、市直学校及有关学校也要将《华阴市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复印张贴到学校大门口,同时保存张贴影像资料,通过多种途径深入广泛宣传政策,务必使广大贷款学生及家长能够全面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
三、创新机制,实现助学贷款本息及时回收
依托镇(办)中心学校,构建催息工作网络,建立“资助中心—中心小学—村小”三级贷款催收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催收强大合力。丰富管理主体,完善管理手段,推动市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由具体的操作平台转变为基层统筹管理平台,全面提高管理效率,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各教办、初中、市直学校及有关学校请于日前将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有关影像资料(A4纸打印)报市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子邮箱:,密码:xszz333
联 系 人:史利萍&& 黄涛
联系电话:
华阴市教育局
华阴市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 理 须 知
各位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渭南市学生资助与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渭学助发〔201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必须符合的条件:
1、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华阴市境内;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
(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享受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县级民政部门颁发并经当年审验过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城市、农村居民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需提供孤儿、烈士家庭、优抚家庭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3、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此类学生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镇(办)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结算单据的原件,方可申请贷款。
5、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镇(办)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性灾祸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镇(办)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又无稳定经济收入,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镇(办)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8、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镇(办)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三)共同贷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
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二、政策介绍
1、贷款含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额度。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陕西省境内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原则上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外省高校就读的陕西籍研究生,从2017年起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
13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4、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并且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5、本息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毕业后三年为宽限期,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一年,宽限期到毕业第三年12月20日为止。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负担支付利息。每年的11月为还息时间。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本息。
三、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并签订承诺书
生源地助学贷款必须在网上申请。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www..cn/或百度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访问时,网页提示“安全证书”错误,点击“继续浏览此网页”即可)。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成功登陆后首先认真阅读并签订承诺书,然后填写个
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家庭详细居住地点具体到县、镇、村、组、门牌号,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办理贷款时应提交的资料
1、陕西省在校生、外省在校生续贷需准备以下资料:
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由学生从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n或百度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中申请贷款后,导出并打印。
②陕西省在校生续贷提供《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由学生百度搜索、下载打印《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内容真实,照片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见证人由村委会支书和主任签字,联系电话要真实有效,加盖镇(办)政府(或民政部门)和就读高校公章。(A4纸打印,可手写;每个单位盖章的方格内只能盖一个公章);外省在校生续贷提供《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由学生百度搜索、下载打印《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内容真实,照片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见证人由村委会支书和主任签字,联系电话要真实有效,加盖村委会(居委会或社区)、镇(办)政府两个公章(A4纸打印,可手写;每个单位盖章的方格内只能盖一个公章)。
③2016年《借款合同》复印件1份。正反双面复印。2016年《借款合同》丢失的可提供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代替。
④学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
⑤户口本原件(不要复印件)。学生、共同借款人两人户口本原件,两人户口可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办理贷款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用A4纸),缺一不可,必须按照编号顺序整理。
2、2017年录取新生首贷需准备以下资料:
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由学生从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n或百度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中申请贷款后,导出并打印。
②《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由学生百度搜索、下载打印《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内容真实,照片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见证人由村委会支书和主任签字,联系电话要真实有效。新生加盖毕业高中、镇(办)政府两个公章(A4纸打印,可手写;每个单位盖章的方格内只能盖一个公章)。
③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要能看清学生姓名、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学校公章等内容。
④学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可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
⑤共同借款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可和学生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
⑥户口本原件(不要复印件)。学生、共同借款人两人户口本原件,两人户口可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办理贷款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用A4纸),缺一不可,必须按照编号顺序整理。
3、陕西省在校生、外省在校生首贷需准备以下资料:
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由学生从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n或百度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中申请贷款后,导出并打印。
②陕西省在校生首贷提供《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由学生百度搜索、下载打印《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内容真实,照片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见证人由村委会支书和主任签字,联系电话要真实有效,加盖镇(办)政府(或民政部门)和就读高校公章(A4纸打印,可手写;每个单位盖章的方格内只能盖一个公章);外省在校生首贷提供《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由学生百度搜索、下载打印《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内容真实照片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见证人由村委会支书和主任签字,联系电话要真实有效,加盖村委会(居委会或社区)、镇(办)政府两个公章(A4纸打印,可手写;每个单位盖章的方格内只能盖一个公章)。
③学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可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
④共同借款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可和学生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
⑤学生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要能看清学生姓名、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学校公章等内容。
⑥户口本原件(不要复印件)。学生、共同借款人两人户口本原件,两人户口可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办理贷款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用A4纸),缺一不可,必须按照编号顺序整理。
(三)办理时间、地点、热线电话
续贷时间:日至日;
首贷时间:日至日;
(双休日不办理)
办理地点:华阴市岳庙中学逸夫楼二楼;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史老师&&& 电话:&&& 黄老师&&& 电话:
(四)贷款资料审查与合同签订
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准备好所需资料后按照规定时间到华阴市岳庙中学逸夫楼二楼进行贷款资料审查,贷款资料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合同签订,续贷学生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即可办理续贷合同签订手续;首次贷款学生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必须同时在场才能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五)电子回执录入
贷款合同签订成功后,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注意事项
1、办理贷款前须学习贷款申请、支付宝还款等有关知识。办理时须填写《华阴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资助中心1份、贷款学生1份)。
2、办理贷款前须加入华阴市生源地贷款QQ群(华阴市生源地贷款群1:QQ群号,华阴市生源地贷款群2:QQ群号)。
3、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申请贷款,在其资格认定后优先办理贷款。未通过预申请资格审查的高考新生原则上不能申请办理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在线注册填报信息要仔细核对,保证信息真实、准确无误,凡在注册、登录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5、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如未在规定日期将合同回执信息录入系统内,视为该学生签订贷款合同无效。
6、学生提交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一旦存在虚假信息,则立即取消其贷款资格;所填电话必须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相关后果本人自行承担。
7、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应仔细阅读合同,自觉履行合同条约,按时还款。
8、借款学生签订合同3-5天后,自行登陆个人支付宝账户进行激活(详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说明》),并务必修改支付宝账户登陆密码,保护好个人信息。
9、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心在华阴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和政府文件)中刊登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信息,广大学生及家长可以上网登录查询,以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相关样表可在网站下载。
10、经过核实,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谢绝,取消学生的贷款资格:①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与实际情况不符;②学生个人基本信息不详细或错误;③系统预留电话错误、停机、空号;④有不诚信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⑤贷款资料不完整的;⑥伪造有关证件、资料的;⑦办理贷款期间不遵守工作人员安排、态度恶劣、辱骂工作人员的,除取消贷款资格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向所在高校反馈情况;⑧未按时将受理证明和验证码交付高校或高校未及时确认验证码的。
五、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由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
系统网http://www..cn/进行还款申请,可申请将所贷款项一次性结清,或以500元为最低还款额度偿还借款本金, 并将应偿还金额存入贷款合同指定的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待系统当月20日自动扣款后,提前还款即告成功。还款时不加收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六、本息催收
为提高生源地贷款的本息回收率,年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各教办、学校配合完成。每年11月份,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本年度应还学生名单下发至各教办,由教办安排专人负责本辖区内的贷款本息催收工作,并于11月底前逐人催收到位。
还款方式:贷款学生可通过所签定的借款合同所载支付宝帐户进行还款。还款学生在11月底前将应还款项存入指定帐户后,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对已偿还学生信息,并进行登记,同时,启用POS机刷卡还款(适用于合同号码为CT开头且未载支付宝账号的贷款学生)。
七、本《须知》有关内容与以前所发文件有相悖的,以本《须知》规定为准。
八、若上级近期文件有新规定的,以新规定为准。请广大学生及家长及时登录华阴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了解情况。
九、本《须知》由华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王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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