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信用卡是否会影响农村扶贫开发对象对象的评选认定

2017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进行中,想申报的可以了解下
近日,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共同印发通知(闽农绿〔号),计划从种植和畜牧业类、林产类、水产类初级产品中, 评定“2017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2017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
2017年度评选福建著名农业品牌
申报名额分配表
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福建名牌农产品
申报人及申报的产品应符合《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申请“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农产品产地在福建省境内;
(二)拥有农业部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商部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质监部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之一;
(三)产品知名度大,同类产品省内市场占有率高;产业规模大,总产值超过1亿元,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显著;
(四)品牌管理制度完善,授权用标企业生产管理规范,标识使用企业占比达95%以上,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
(五)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宣传有力,政府支持。
申请“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称号,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产品商标,注册地在福建省;
(二)产品具有明显的福建地方特色或区域优势,在福建省有固定的生产基地,有三年以上的生产历史;
(三)产品按照先进标准组织生产,食用农产品必须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
(四)产品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产品销售额达到4000万元以上,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
(五)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可追溯,近三年各级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抽检和监督抽查等无不合格记录,无质量安全事故。
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
申报人填写《2017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书》或《2017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申报书》,并提供相关文字和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申报书格式可从福建农业信息网三品一标频道下载)。
各设区市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根据推荐名额,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把关。审查通过的签署推荐意见,将纸质件及电子文档于日前分别对应报送到省农业厅或省林业厅或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级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专家初评,推荐正选名单和备选名单,于日前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品评办,由省品评办汇总进行统一公示、评审。
联系单位: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联系人: 罗维禄
联系电话:1
联系单位:福建省林业厅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 伍清亮
联系电话:2
省海洋与渔业厅
联系单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联系人: 于槚槚
联系电话:1
来源:福建农业信息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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