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用画饼充饥的故事的方式欺骗毕业生贷款是不是犯法的

中软国际画饼难兑现被指欺诈 求职者未就业还须还贷|中软国际|招聘|培训_新浪财经_新浪网
  中软国际光“画饼”难兑现被指欺诈
  作者: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罗聪冉 来源:法治周末
  “本来是想找工作挣钱,没想到先背上了两万多元的培训贷,公司承诺保障就业,最后又不落实,这不是欺诈吗?”
  近日,多位IT行业求职者反映,其在招聘网站上找工作时,一家“中软国际”公司通知其来面试;而在面试时,又以专业技术能力不足等为由,让其参加公司的培训,称公司保障就业,在培训结束后,求职者可以留在本公司,也可以推荐去华为等软件企业。然而,这些求职者培训完后多未如愿就业,还需要分期偿还培训贷。
  3月10日,法治周末记者加入“中软国际贷款培训被骗”QQ群,群内人数达到四百多人,除了中软国际的“受害者”,还有一些华育国际、北大青鸟等公司的求职者,因为类似的经历,大家寻找组织“抱团取暖”。
  甚嚣尘上的校园贷在监管压力下趋于沉寂之后,培训贷的陷阱又浮出水面。资料显示,2016年4月至今,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陆续上演“培训贷”骗局——大量培训机构冒充企业发布招聘信息,在求职者面试时,诱导求职者签署培训就业协议,且通过分期贷款等名义为求职者申请培训贷款。但事实上,大多求职者在开始培训不久后就发现了公司的“真面目”,但此时,培训费已经落袋为安,求职者不得不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承担每月不菲的还款额。
  招聘变培训
  中软国际官网介绍,其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综合性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2008年,中软国际投资成立了中软国际教育集团,由北京中软国际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以下简称“北京中软国际教育公司”),该公司下设卓越培训中心和卓越体验中心,主要从事IT人才培训。
  “我走过最远的路,就是中软国际的套路。”正背着培训贷的李晟(化名),谈起自己找工作的经历时发出感慨。
  2016年6月,刚大专计算机专业毕业的李晟,在北京开始了求职之旅,“当时,我在招聘网上投了很多份简历,应聘的岗位是软件测试,然后,有一家名为’中软卓越’的公司通知我,让我去面试,看到公司开出五险一金、绩效奖金等条件,就满怀期望的前去应聘”。
  经历了常规的笔试流程后,在面谈环节,面试官以专业能力不强等为由,说服李晟参加公司的培训,学习JAVA软件开发课程,“面试官称培训后如果通过考核,就能留在公司工作,并且学了培训所授内容,以后也能有更高的起步。”由于刚毕业没有工作经验,面对面试官画的“大饼”,李晟便心动了。
  面试官告诉李晟,JAVA软件开发课程培训是3至4个月的课程,需交17800元的培养费,培训费可贷款。谈妥后,李晟便与该公司签下《中软国际人才定制培养协议》,办完分期偿还贷款手续。贷款模式是“6+12”的模式,即前6个月只交利息,后面12个月交本息,年利率6.5%,一共还20004元。
  “可是,在后来上课时就感觉到了些蹊跷,因为在我培训的近4个月里,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有求职者来面试,每次都十几个人左右;而公司好像只要能收培训费就行,并不在意学生的个人情况,我班里还有学销售的同学。”李晟介绍。
  3月13日下午,法治周末记者来到李晟之前面试和培训所在公司,该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亿方大厦11层。打开电梯后,“中软国际”的logo映入眼帘,公司玻璃门上贴着“面试请到前台登记”的字样。记者看到,不少求职者依次坐在前台休息处,神情紧张地等候传召;隔壁就是培训教室,里面有学生正在上课,走廊里不时传来老师讲课的声音。
  面试结束后,记者先后接触到3位面试者,分别应聘英语翻译、顾问、产品岗位,但均被面试官劝说学习软件开发。
  “面试官和我谈了好久,说做英语翻译压力太大,劝我交一万多元参加培训、学习软件开发……”面试英语翻译的姑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感觉莫名其妙的,怪不得之前在搜索引擎上输入‘中软国际’时,会出现‘中软国际培训’的自动输入选择,现在明白了,应该是很多面试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才会生成自动输入;精心准备来面试,原来就是一个局,白白浪费一下午时间。”
  未如愿就业还须还贷
  法治周末记者在《中软国际人才定制培养协议》看到,甲方为北京中软国际教育公司,乙方为学生本人。协议里写:定制培养费17800元,乙方采用助学贷款形式,定制培养3至4个月,培养期间无需还款,成功入职中软国际后,在职期间学生无需还款,由中软国际每月帮助还款;若还款期间乙方离职需自行承担后续还款。
  “在培训结业时,班里同学都获得了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却没有人来对我们进行入职的面试和笔试。”李晟透露,跟他同期同班培训的二十多人,没有一个在中软国际就业。
  李晟介绍,中软国际所谓的推荐软件企业,只是将学生的简历在招聘网上进行海投或者找熟人推荐;后经学生与中软国际反复交涉,中软国际表示如果学生不满意就业可以选择重修。
  “我们背负还贷压力、交房租等资金开支压力,等待公司安排就业或者重修课程的时间成本太高,根本耗不起,所以,班里同学后来都是通过自己在找工作。”李晟说。
  据记者接触到的求职者介绍,他们是与哈尔滨银行互联网金融事业部签订的“消费贷贷款协议”,该协议规定:若本人与教育机构之间发生任何争议,应自行与教育机构进行协商。在培训期间是否退学与本笔贷款并无关系,均需履行还款义务;培训机构是否安排就业与本笔贷款并无关系,均需履行还款义务。
  李晟介绍,因逾期还款会被银行在有关征信机构记录,所以学生只能“认栽”按时还款。“我并不排斥培训,但以招聘为诱饵来推销培训赚取培训费的做法,是用不正当的手段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我们无法接受。”李晟表示。
  针对上述情况,3月13日,北京中软国际教育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北京中软国际教育公司每年会有几百人被公司优先录取;很多学生在培养完后,也会向公司业务线上的合作伙伴进行输送;而做教育培训,难免会有个别学生有负面投诉。
  涉嫌广告欺诈
  在沪江网法务总监林华看来,以上案例涉及到两个独立的环节,一个是培训贷,一个是涉嫌以招聘名义推销培训产品。
  林华表示,中软国际招聘和培训混业,很容易会造成纠纷,引来用招聘为培训业务拉流量的怀疑;企业应该公布录用要求和通过比例,否则,难以避免嫌疑。
  北京市威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滕立章也认为,培训贷作为教育消费金融的一部分,其本身不存在问题,“但是正常情况下,培训贷应该是消费者基于对培训机构的师资、课程、培训质量的信任而选择申请,而不是基于培训机构的聘用,或者推荐工作的口头承诺。”
  滕立章认为,上述中软国际求职者之所以有这种遭遇,是因为缺乏对于中软国际培训情况的了解,轻信其口头承诺或者宣传,没有详细阅读和理解中软国际所提供的协议文本内容而造成;实际上,该文本对于中软国际没有任何实质的聘用或者推荐工作的义务约束。
  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谢永江表示,如果企业以招聘名义推销培训产品,涉嫌广告欺诈;如果培训企业未达到所承诺的培训质量和就业标准,涉嫌违约。
  “避免就业纠纷的合理做法,应将培训协议进行完善,例如,应明确成功就业以及未成功就业学生的不同处理方式。学员也应充分、全面理解书面协议条款,不要被口头承诺所迷惑。”谢永江谈道。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警惕,继校园贷之后银行贷款类的诈骗新手段
警惕,继校园贷之后银行贷款类的诈骗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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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群体,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经验不足的弱势群体,自然也就成为了不法分子欺诈的对象。虽然现在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降低了不良机构作案的机会,但作案手段的不断更新尤其是银行贷款类的诈骗手段更是不断翻新,给学生群体、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和伤害。那么,最近又有那些诈骗新手段?社会经验不足的年轻人又该如何预防被骗?据悉,不少学生在找工作时,部分应聘公司会以“工作能力不足”为由,要求先做“岗前培训”,待工作能力有了一定程度后再入职。这虽然从表面上看来这合情合理,但实则暗藏杀机。岗前培训,岗后待遇优厚的谎言背后,其实应聘公司早已和培训机构、贷款机构和银行贷款服务机构组成了新一代的诈骗团体,沆瀣一气,在侵害者涉世不深的年轻人。那么,具体情况又是怎样,我们又该如何预防?1、具体诈骗过程大学生往往社会经验不足也不太自信,从而不法分子就利用了这一点,当很多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去公司应聘时,HR先进行洗脑式宣传,让你相信你比较适合这个行业很有潜质,而且这个行业前景很好,也就是给你画饼,待你相信之后再说出你知道的大部分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都有的缺点让你暂时没有自信。接下来就会以过来人的姿态和救世主的态度很热情的给你出建议让你可以去期合作机构参加培训,如果你说没钱正好落入圈套,他会说服你贷款培训,并且让你在感觉没有利息的前提下,实则你就为高昂的培训费用借贷了年利率高达30%的贷款产品,到最后再以某种理由说你还是不具备入职资格,从而让你成功被骗。2、预防其实很简单,就是只要坚守住以下3点,就不会上当。一、在没有挣到钱的时候不要先付任何费用的资金,二、不一时冲动短时间接受应聘单位的任何建议,三、遇见事情和多个有经验的朋友和长辈商量过后详细了解之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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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新文章校园网贷,馅饼还是陷阱?任由“野蛮生长”?|大学生|贷款|网络_新浪财经_新浪网
  薛红伟 绘
  近日,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一在校生因无力偿还网络贷款而跳楼自杀的消息引起网友广泛关注。专家表示,当前大学生强烈的消费需求为网络贷款平台提供了商机,学生在被便利性和低门槛吸引的同时,却容易忽视潜在的风险,网贷市场亟待健全规则,加强监管。
   不能任由网贷“野蛮生长”
  互联网经济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贷款也不能自说自话、自弹自唱,而要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申请便利、手续简单、放款迅速的网络贷款,在给大学生带来短暂的便利之后,却让他们陷入难以自拔的泥沼之中。面对物质主义、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冲击,一些精神“缺钙”的大学生陷入了“连环贷”的困境之中。这位年轻大学生的遭遇尽管只是极端个案,网络贷款的危害却不容小觑。
  在互联网不断嵌入日常生活的当下,网络贷款将大学校园当成了一块巨大的利益蛋糕。围绕着网络贷款,已形成一条较为完整的利益链。
  网络贷款不断侵蚀着大学校园,其具体“入侵”路径除了网络推销之外,大致有以下几种做法:一是“撒大网”,贴小广告、发传单;二是“赞助式宣传”。通过各类学生活动,获得相应的校园推广机会;三是“代理人推广”。通过校园代理、“眼线”等方式,拓展利益链,让一些大学生成为网络贷款的帮手。不管哪种推销方式,都会强化网络贷款的“好处多多”,却忽略网络贷款的弊端与风险。
  笔者所在的华中师范大学,一位大二女生因为想上培训班,家里又暂时难以支付昂贵的培训费,便通过网络平台贷款一万元。事后,这名女生及时觉醒,却为此损失了六千元钱。
  网络贷款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经济,当下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野蛮生长”的境地,亟需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对于大学生来说,一旦网络贷款“触手可及”,不可避免会刺激大学生进行超前消费、过度消费。而在享受了网络贷款好处后,大学生不得不为自己的“轻率与糊涂”付出代价。
  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除了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以外,通常不对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究其原因,在校大学生缺乏独立的经济能力,银行一旦放贷难免会面临着“有去无回”的风险。从风险防范的角度讲,网络信贷不应该对大学生“低门槛”。可是,一些网络信贷机构明知许多大学生缺乏支付能力,却将在校大学生作为重点客户群。这种给大学生刨坑的做法,不能不说是一种商业陷阱。
  许多大学生尽管已经在法律意义上成年,但他们并不具备自力更生、自食其力的能力。将在校大学生当成“摇钱树”,通过五花八门的手段诱导大学生“愿者上钩”,让他们在享受短暂网络借贷的便利后,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这种对在校大学生进行利益盘剥的行为,不能成为社会治理的边缘地带,而应加强市场监管,给其戴上“紧箍咒”。
  说到底,互联网经济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贷款也不能自说自话、自弹自唱,而是要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不论是健全网络贷款的边界与规则,还是加强网络贷款的市场监管,抑或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只有提升违规成本,增强社会规范的震慑力和约束力,网络贷款这匹脱缰的野马,才会被套上缰绳。(作者:杨朝清,系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师)
我们认为抑制资产泡沫可能重点指的是局部楼市价格的明显上涨,预计下半年不排除出台地方针对性的抑制局部泡沫的措施。增加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可能是针对劳动力成本上涨过快的现状,而降低宏观税负可能是要降低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重点可能是进一步降低社保等方面的负担...
预计下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能会分化,对三四线继续去库存,对一二线房价大涨城市收紧房贷政策,比如深圳、上海、北京、合肥、厦门等,同时加强对国企拼地王现象的监管,土地市场有望降温。
现在很多人想上市又不想排队,那就玩儿借壳游戏,想借壳又不想严审,投行诸葛亮们就想出各种花招搞重组,跟监管玩儿捉迷藏背后,都有一颗圈钱的野心。
原本高速增长的民间投资存在太多的泡沫。其泡沫的存在,不仅不限于以往对煤炭、钢铁及其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的追捧,也不限于对房地产的拥趸,还包括借实体平台投向股市、楼市及资本市场的“脱实向虚”行为。[转载]中软国际光“画饼”难兑现被指欺诈
“本来是想找工作挣钱,没想到先背上了两万多元的培训贷,公司承诺保障就业,最后又不落实,这不是欺诈吗?”
近日,多位IT行业求职者反映,其在招聘网站上找工作时,一家“中软国际”公司通知其来面试;而在面试时,又以专业技术能力不足等为由,让其参加公司的培训,称公司保障就业,在培训结束后,求职者可以留在本公司,也可以推荐去华为等软件企业。然而,这些求职者培训完后多未如愿就业,还需要分期偿还培训贷。
3月10日,法治周末记者加入“中软国际贷款培训被骗”QQ群,群内人数达到四百多人,除了中软国际的“受害者”,还有一些华育国际、北大青鸟等公司的求职者,因为类似的经历,大家寻找组织“抱团取暖”。
甚嚣尘上的校园贷在监管压力下趋于沉寂之后,培训贷的陷阱又浮出水面。资料显示,2016年4月至今,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陆续上演“培训贷”骗局——大量培训机构冒充企业发布招聘信息,在求职者面试时,诱导求职者签署培训就业协议,且通过分期贷款等名义为求职者申请培训贷款。但事实上,大多求职者在开始培训不久后就发现了公司的“真面目”,但此时,培训费已经落袋为安,求职者不得不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承担每月不菲的还款额。
招聘变培训
中软国际官网介绍,其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综合性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2008年,中软国际投资成立了中软国际教育集团,由北京中软国际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以下简称“北京中软国际教育公司”),该公司下设卓越培训中心和卓越体验中心,主要从事IT人才培训。
“我走过最远的路,就是中软国际的套路。”正背着培训贷的李晟(化名),谈起自己找工作的经历时发出感慨。
2016年6月,刚大专计算机专业毕业的李晟,在北京开始了求职之旅,“当时,我在招聘网上投了很多份简历,应聘的岗位是软件测试,然后,有一家名为’中软卓越’的公司通知我,让我去面试,看到公司开出五险一金、绩效奖金等条件,就满怀期望的前去应聘”。
经历了常规的笔试流程后,在面谈环节,面试官以专业能力不强等为由,说服李晟参加公司的培训,学习JAVA软件开发课程,“面试官称培训后如果通过考核,就能留在公司工作,并且学了培训所授内容,以后也能有更高的起步。”由于刚毕业没有工作经验,面对面试官画的“大饼”,李晟便心动了。
面试官告诉李晟,JAVA软件开发课程培训是3至4个月的课程,需交17800元的培养费,培训费可贷款。谈妥后,李晟便与该公司签下《中软国际人才定制培养协议》,办完分期偿还贷款手续。贷款模式是“6+12”的模式,即前6个月只交利息,后面12个月交本息,年利率6.5%,一共还20004元。
“可是,在后来上课时就感觉到了些蹊跷,因为在我培训的近4个月里,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有求职者来面试,每次都十几个人左右;而公司好像只要能收培训费就行,并不在意学生的个人情况,我班里还有学销售的同学。”李晟介绍。
3月13日下午,法治周末记者来到李晟之前面试和培训所在公司,该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亿方大厦11层。打开电梯后,“中软国际”的logo映入眼帘,公司玻璃门上贴着“面试请到前台登记”的字样。记者看到,不少求职者依次坐在前台休息处,神情紧张地等候传召;隔壁就是培训教室,里面有学生正在上课,走廊里不时传来老师讲课的声音。
面试结束后,记者先后接触到3位面试者,分别应聘英语翻译、顾问、产品岗位,但均被面试官劝说学习软件开发。
“面试官和我谈了好久,说做英语翻译压力太大,劝我交一万多元参加培训、学习软件开发……”面试英语翻译的姑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感觉莫名其妙的,怪不得之前在搜索引擎上输入‘中软国际’时,会出现‘中软国际培训’的自动输入选择,现在明白了,应该是很多面试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才会生成自动输入;精心准备来面试,原来就是一个局,白白浪费一下午时间。”
未如愿就业还须还贷
法治周末记者在《中软国际人才定制培养协议》看到,甲方为北京中软国际教育公司,乙方为学生本人。协议里写:定制培养费17800元,乙方采用助学贷款形式,定制培养3至4个月,培养期间无需还款,成功入职中软国际后,在职期间学生无需还款,由中软国际每月帮助还款;若还款期间乙方离职需自行承担后续还款。
“在培训结业时,班里同学都获得了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却没有人来对我们进行入职的面试和笔试。”李晟透露,跟他同期同班培训的二十多人,没有一个在中软国际就业。
李晟介绍,中软国际所谓的推荐软件企业,只是将学生的简历在招聘网上进行海投或者找熟人推荐;后经学生与中软国际反复交涉,中软国际表示如果学生不满意就业可以选择重修。
“我们背负还贷压力、交房租等资金开支压力,等待公司安排就业或者重修课程的时间成本太高,根本耗不起,所以,班里同学后来都是通过自己在找工作。”李晟说。
据记者接触到的求职者介绍,他们是与哈尔滨银行互联网金融事业部签订的“消费贷贷款协议”,该协议规定:若本人与教育机构之间发生任何争议,应自行与教育机构进行协商。在培训期间是否退学与本笔贷款并无关系,均需履行还款义务;培训机构是否安排就业与本笔贷款并无关系,均需履行还款义务。
李晟介绍,因逾期还款会被银行在有关征信机构记录,所以学生只能“认栽”按时还款。“我并不排斥培训,但以招聘为诱饵来推销培训赚取培训费的做法,是用不正当的手段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我们无法接受。”李晟表示。
针对上述情况,3月13日,北京中软国际教育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北京中软国际教育公司每年会有几百人被公司优先录取;很多学生在培养完后,也会向公司业务线上的合作伙伴进行输送;而做教育培训,难免会有个别学生有负面投诉。
涉嫌广告欺诈
在沪江网法务总监林华看来,以上案例涉及到两个独立的环节,一个是培训贷,一个是涉嫌以招聘名义推销培训产品。
林华表示,中软国际招聘和培训混业,很容易会造成纠纷,引来用招聘为培训业务拉流量的怀疑;企业应该公布录用要求和通过比例,否则,难以避免嫌疑。
北京市威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滕立章也认为,培训贷作为教育消费金融的一部分,其本身不存在问题,“但是正常情况下,培训贷应该是消费者基于对培训机构的师资、课程、培训质量的信任而选择申请,而不是基于培训机构的聘用,或者推荐工作的口头承诺。”
滕立章认为,上述中软国际求职者之所以有这种遭遇,是因为缺乏对于中软国际培训情况的了解,轻信其口头承诺或者宣传,没有详细阅读和理解中软国际所提供的协议文本内容而造成;实际上,该文本对于中软国际没有任何实质的聘用或者推荐工作的义务约束。
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谢永江表示,如果企业以招聘名义推销培训产品,涉嫌广告欺诈;如果培训企业未达到所承诺的培训质量和就业标准,涉嫌违约。
“避免就业纠纷的合理做法,应将培训协议进行完善,例如,应明确成功就业以及未成功就业学生的不同处理方式。学员也应充分、全面理解书面协议条款,不要被口头承诺所迷惑。”谢永江谈道。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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