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医院申请患者出院,如何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

请问精神病人做司法鉴定前,应该停止给吃奥氮平、奋斗...
患者信息:男
病情描述:请问精神病人做司法鉴定前,应该停止给吃奥氮平、奋斗乃静?要提前多长时间停止吃相关药物?
最佳回答百姓健康网54437位专家为您在线解答
病情分析:在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有关规定中未见到有关需停药的规定。奥氮平、奋乃静等药品说明书上及有关资料中也未见到有关做司法鉴定前需停药的提示,所以本人认为不需停药。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
回答时间:
Ta帮助了3305人
20岁提问时间:
病情描述:我就怀疑婆婆他这几天神经好像错乱了,也好像变得特别异常,担心她会得精神病,得了精神病之后会有哪些征兆表现?
医生建议:精神病的话,发烧的时候自己做什么都不知道,也有可能会引起一种精神失态,反常,情绪异常。
43岁提问时间:
病情描述:表哥,他得了精神病,可是他今天没有吃药,我担心这样对她不好,也担心他的疾病会发作,可是不吃药会怎样?
医生建议:这种精神病不吃药的话,有可能会发狂,甚至每一次发作也有可能会影响到精神,所以从现在开始只要患上精神病,一定要赶紧治疗。患上这种精神病,如果只是一天不吃药的话,也没有太大的危害。但是这种疾病必须要治疗好了之后才可以停止,药物,所以说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一定要先检查清楚身体的状况。
殇歌漓羽女
30岁提问时间:
病情描述:妈妈一直精神状况都不怎么好,我就带妈妈去医院做了一个详细的检查,在检查了以后啊,妈妈就确诊为神经病,这病是怎么引起的?
医生建议:家里发生了一些大的变故,就会导致人的神经受到伤害引起神经病出现的。
霜满天霜满天男
62岁提问时间:
病情描述:精神病会遗传吗
医生建议:从目前来看,精神病有一定的生物学基础,所以精神病有一定的遗传倾向,但不是百分之百,如果是精神病患者的生的孩子在后天得到良好的照料,培养的性格比较乐观开朗,心理调节能力好,长大以后可能不会患精神疾病。
殇歌漓羽女
46岁提问时间:
病情描述:我婆婆,她现在会有这种精神病,而且听别人说这个精神病很有可能会隔代遗传,所以担心会传染给我的孩子,那么这个隔代遗传的几率到底有多高?
医生建议:精神病其实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遗传的,因为精神病一般是后天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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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精神病人不做司法鉴定是否一概按正常人对待?
作者: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胡娜&&发布时间: 09:58:15
  〔案情〕
原告:魏某
被告:王某
    被告王某十多年前曾因精神疾病进入省精神病院治疗,出院后精神状况较好,能够正常生活工作。2011年10月,原告魏某与被告王某经朋友介绍相识,半年后两人登记结婚。2012年11月,被告出现精神不正常表现,再次入住省精神病院治疗,经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出院时一般情况良好,精神症状基本消失。2013年3月,被告所在区残联为其颁发残疾人证,残疾类别为精神,残疾等级为三级。2013年4月,原告向法院起诉,以被告及其父母故意隐瞒其患有精神病,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为由,要求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问题:自原告起诉后,被告本人一直未到法院应诉,而是由其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其参加诉讼。为确定被告王某是否具有诉讼行为能力,法院向被告父母释明需进行精神疾病司法精神鉴定,但被告父母拒绝进行司法鉴定,认为省精神病院诊断结论和残联颁发的残疾证足以证明被告的精神状况,不需要另行进行司法鉴定。
    对于在近亲属拒不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下,疑似精神病人是否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确认被告王某精神疾病状况,明确其是否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委托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属于必经程序。在进行释明后,如果被告王某及其父母始终不愿提起司法鉴定申请,则将当事人作为正常人对待,认为其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应到庭应诉,否则按缺席处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王某及其父母虽然拒不进行司法鉴定,但精神病院诊断结论和残疾证足以证明王某精神状况,而原告对于被告患有精神疾病一事并无异议且以此起诉离婚,故无需再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即可确认被告患有精神疾病,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由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本人同意第二种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条规定:“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据此,个人认为,在专业精神病医院出具了有关诊断证明、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精神疾病残疾证的情况下,鉴于有关精神疾病专家对被告王某病情做出了科学检查、检测等结论性意见,同时通过交谈、问话、走访等各种形式,向当事人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和当地群众了解其对王某起居、生活等基本情况的感知和认识,确定王某的精神及智力状况确实存在异常情况,结合原告魏某对王某精神疾病状况并无异议的情况,形成完整证据链,可以不再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而直接对其精神疾病状况进行司法确认,继而确定王某父母为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责任编辑:张博骏
&&&&&&&&&&&&&&&&&&&&&&投诉电话:1  精神病司法鉴定,靠本人家属口述?  文/维扬卧龙  中国网9月7日报道
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人员表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在临床上时有所见,并不算是一种罕见的疾病。鉴定意见书显示,嫌犯曾供述开车前突然感觉周围如梦境、案后莫名地称妻妹被杀,出现精神病性症状,故认定本次驾车有受疾病的影响。  普通临床精神病鉴定,观察本人行为和听取家属的口述,的确是医生判断的主要证据。因为临床医学鉴定和求诊的目的,是为了把病人治好这一单纯的目的,不掺杂其他。而司法鉴定,那就不同了,来做这种鉴定,家属和本人都知道这是意味着什么,用不着暗示都会心照不宣往同一个目的努力,除非他们大脑真的进水短路,才会表现正常!  因此对于王季进的父亲及祖母反映,“王季进平时身体较好,但有时受到刺激,心情不好时会发狂,骂人,说要杀人,手挥来挥去打人,但没有打过人”“十几岁时开始有这种现象”“在村医务室看过,也没有检查出病因”等等说法,笔者丝毫不感觉为奇,甚至如果他们说的更夸张一点,我都不会惊讶。相反我到认为这是亲情的表现,想救自己家人作伪证也是可以理解的,国外对亲属作伪证多数情况下都不会进行任何法律追究。  至于王季进本人的说法,那参考性更加差!人有趋吉避凶本能,进了看守所再进医院进行精神病鉴定,更会知道自由的宝贵,会进一切可能控制自己的意志,使自己的行为看起来不正常,对于医生的问话也会故意颠三倒四爱理不理逻辑不清,从而让医生觉得此人精神不正常。医生说必要时使用测谎仪,装病不可能。那真是太相信机器了,FBI哪一个特工人员没有通过测谎仪测试?  机器是可以欺骗的,精神病医生更容易欺骗!因为精神病鉴定不像看其他病症,可以靠抽血、验尿、X光透视、B超检查、病理解剖等等拿到硬性数据来判断,精神病鉴定就主要靠医生对病人的观察和搜集些家属的口述来认定。如果家属有意夸张,病人刻意配合,那医生十之八九会被带到沟里。这也是为什么这个医院的医生鉴定为精神病,那一个医院的医生却能鉴定出另外一个结果的原因!  另外在医生的眼里,人极少有正常的,特别是精神病科的医生!看哪个都多少有点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障碍问题,比如偏执、狂暴、自闭、胆小、自我等等,因此提请医生给重罪嫌疑犯做司法鉴定时,应该采用比临床更为严格的标准,更多的客观测验,而不是只是听信家属和本人的口述印象,只是相信测谎仪!  基于南京宝马事件的测试医院南京脑科医院有将强奸突如其来犯罪嫌疑人测试成比痴呆女的智力还要低下的前科,加之对本次宝马撞人事件嫌疑人王季进的测试主要采信的是本人和家属的口述以及本人的行为进行的认定,可信力太低建议法庭对此份司法鉴定不予采信!对王季进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还死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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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确实有猫腻啊,他把我们当做傻子一样。  
  每一个人都是精神病!  
  ‘ 世界上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但是他们在撒谎!世界上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但他们还在撒谎!世界上最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撒谎,但他们还在撒谎!
  他们在转移目标,先公布视频确认许某还是王某,再做精神方面鉴定!  
  鉴定精神疾病不靠口述不靠仪器靠什么?靠你手指头翻翻?  视频和目击者早就证明过了的确是他。他开车的确疯狂没人不谴责,但就算是精神病也掩盖不了这件事情的恶劣
  @静观天变-09 23:20:14  ‘ 世界上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但是他们在撒谎!世界上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但他们还在撒谎!世界上最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撒谎,但他们还在撒谎!  -----------------------------  他们把撒谎当成崇高的职业了,只有赵本山能揭穿他们,可惜不吃香了,赵本山,站直喽,别趴下!
  现在精神病都成了高端人士特有的病了。咱老百姓正常人还真得不起。
  大家都散了吧!死也是白死了,以后草民见到权贵都要躲着走,保命要紧。  
  有精神病的人才比较精神  
  @信有余
09:31:19  他们在转移目标,先公布视频确认许某还是王某,再做精神方面鉴定!  -----------------------------  查一下监控探头什么都清楚了,自始至终警方没有披露这方面的信息,玄机。。。。
  @静观天变2014 3楼
23:20  ‘ 世界上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但是他们在撒谎!世界上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但他们还在撒谎!世界上最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撒谎,但他们还在撒谎!  -----------------------------  
  无耻!  
  首页哦
  @静观天变2014 3楼
23:20  ‘ 世界上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但是他们在撒谎!世界上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但他们还在撒谎!世界上最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撒谎,但他们还在撒谎!  -----------------------------  
  lz翻来覆去说的是机器不可靠,医生不可靠,被鉴定者不可靠。如果你说的都成立,那还需要什么司法精神鉴定,因为怎么你都不相信。不要说精神医学无法排除意外,就是身体上的疾病有这么多机器和手段最后也需要医生的专业经验判断,也无法保证不误诊或者治疗没有风险。因为,人的复杂性不要说现在科学无法完全判断即使是将来也是无法做到不出分毫差错。所以,你可以从程序上质疑这次的司法鉴定结果,但若连些基本的科学和法律素养都没有,只是一味的用极端例子或事件质疑,那您活得还真累,特别是在中国。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你知道了又有什么软用,人民币,法律,权利这些都是少数人把玩的关系,有这三种中一种你就牛逼了,有三种你就无敌了  
  好多给肇事者洗白的,不知道是不是精神病的惺惺相惜
  这都是老一套了,欺骗群众是他们的惯例了,没啥好说的毕竟谁也没跟着,情况当然是随便说喽!
  警方没有帮忙?  
  按理说,从宝马车开始加速起,王就专家所说的短暂性精神病就开始发做了,这样就真不法理解了,一个忽然发做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的人,竟然能够以每小时195的时速,开着宝马车连窜几条街道与红灯后才撞上马自达的?开始时为什么不撞其他的东西?专家不是说这种病的发生只是一瞬间,很短时间的吗?请专家给个解释?  
  没办法
  支持  
  @静观天变2014 3楼
23:20  ‘ 世界上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但是他们在撒谎!世界上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但他们还在撒谎!世界上最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撒谎,但他们还在撒谎!  -----------------------------  @gyq4503 11楼
12:28  ------------------------------  
  ZG所谓司法精神病鉴定,没什么高科技手段,主要是依据本人及家属口述病史、病例,加上所谓专家对被鉴定者‘’相面‘’鉴定。  
  @TA微说99 20楼
13:09  按理说,从宝马车开始加速起,王就专家所说的短暂性精神病就开始发做了,这样就真不法理解了,一个忽然发做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的人,竟然能够以每小时195的时速,开着宝马车连窜几条街道与红灯后才撞上马自达的?开始时为什么不撞其他的东西?专家不是说这种病的发生只是一瞬间,很短时间的吗?请专家给个解释?  [来自UC浏览器]  -----------------------------  撞之前一瞬间发病,撞完病好了。  
  想当神经病都没有资格了
  总感觉这是为某人量身定做的病  
  他们在转移公众注意力,这件事肇事者姓许,是谁大家都知道,这个只是一个顶包的,利用精神病把公众注意力成功转移,然后法院不采信,依然重判了这个顶包的,举国拥护某某党,肇事者却逍遥法外,既成功忽悠了屁民,又保护了某人,一箭双雕  
  你想得这病,看医生给不给你?一般人没有资格得此病。
  撞人的是南京许家,你懂的!许世友将军  
  @静观天变2014 3楼
23:20  ‘ 世界上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但是他们在撒谎!世界上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但他们还在撒谎!世界上最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撒谎,但他们还在撒谎!  -----------------------------因为开宝马的有钱人,如果开马自达就依法处理。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杀人就说自己精神病犯了,多好  
  哈尔滨庆安枪击事件,大师王林事件,长江翻船事件,少林寺释永信事件,天津塘沽港爆炸事件,今年这么多事件的处理结果大家还推断不出本事件可能的结果?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了:中央没表态,此事就算过了!精神病鉴定成立!
  @青竹烟雨
13:56:56  他们在转移公众注意力,这件事肇事者姓许,是谁大家都知道,这个只是一个顶包的,利用精神病把公众注意力成功转移,然后法院不采信,依然重判了这个顶包的,举国拥护某某党,肇事者却逍遥法外,既成功忽悠了屁民,又保护了某人,一箭双雕  -----------------------------  严重同意,顶  别讨论王XX了,王XX有没有精神病什么的其实都无关,许XX才是被隐藏掩护了的关键!?
  别吵吵了,想着下个话题吧,吵吵也没用,除非…除非都上街去!
  @loveduck13
12:46:36  lz翻来覆去说的是机器不可靠,医生不可靠,被鉴定者不可靠。如果你说的都成立,那还需要什么司法精神鉴定,因为怎么你都不相信。不要说精神医学无法排除意外,就是身体上的疾病有这么多机器和手段最后也需要医生的专业经验判断,也无法保证不误诊或者治疗没有风险。因为,人的复杂性不要说现在科学无法完全判断即使是将来也是无法做到不出分毫差错。所以,你可以从程序上质疑这次的司法鉴定结果,但若连些基本的科学和法律素......  -----------------------------  民主、法制的社会都是在质疑中不断地前进。
  呵呵,
  @青竹烟雨 28楼
13:56  他们在转移公众注意力,这件事肇事者姓许,是谁大家都知道,这个只是一个顶包的,利用精神病把公众注意力成功转移,然后法院不采信,依然重判了这个顶包的,举国拥护某某党,肇事者却逍遥法外,既成功忽悠了屁民,又保护了某人,一箭双雕  [来自UC浏览器]  -----------------------------英雄所见略同  
  @信有余 4楼
09:31  他们在转移目标,先公布视频确认许某还是王某,再做精神方面鉴定!  -----------------------------  
  @信有余 4楼
09:31  他们在转移目标,先公布视频确认许某还是王某,再做精神方面鉴定!时速195这个王某人居然没被搞伤残!  -----------------------------  
  一个忽然发做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的人,竟然能开着宝马车以时速195的速度,一路狂奔,窜过一条条街道与红灯。这里问一下专家,一个忽然发做急性精神病的人,是怎么开着宝马车以时速195的速度通过了这么长的路程的?  
  影响如此大的案子,你们都敢包庇,还有什么是你们不敢做的?  
  一个叫@罗援 的将官在其博文中呼吁:“亲爱的人民,我们应该去战斗!”  结果,不仅没有得到期待中的“登高一呼,应者云集”的场景,反倒遭到无数网民的反驳、讽刺和谴责,最终体无完肤、灰头土脸。这就是其中的一篇回应,尽管言词偏激了些,但那也是被逼出来的声音,可谓非常精彩,转贴出与博友们分享:  感觉到危机来临了,歇斯底里地叫喊了,到现在你他妈的“我们亲爱的人民”了,“我们”“我们”的,你感觉很亲切是吧?  第一,养老双轨制,看病多轨制,“我们”,不在一起吧?  第二,开着公车,游山玩水,抱着二奶,吃香喝腊,“三公”挥霍时,“我们”,也不在一起吧?  第三,高收入全保障,吃特供享特权,“我们”,还不在一起,对吧?——要打仗了,战争来了,你他妈的“我们”了!还什么“亲爱的”“我们”!对不起,“我们”,不是一伙儿的;你们是你们,也只能是你们;而我们,我们才是我们。听好了,告诉你们——我-们-不-去!  我们不去打仗,因为我们没有多少什么东东要保卫的,我们不去打仗,因为我们也不想去“保卫”你们的东东。——去招集你们的子弟兵吧,将军!  从第五大道的奢侈品商店里,从马尔代夫的海水里,从瑞士雪山的滑道里,去召集他们吧!太远了,是吧?而且,飞机的头等舱太少,商务舱也不够,那好吧,那就近一些:就从京都或省城的大机关里,从CBD的写字楼里,从夜总会包房里,去召集他们吧。  自己的子弟拿着枪,你们会放心:起码他们不会掘祖坟;自己的子弟拿着枪,保卫自己的利益,也算是尽了本分;但愿,那些个脑满肠肥的家伙还能拿得动枪;但愿,他们不会像祖辈那样,临阵怯战当逃兵。——我们,不去!不!不去打仗!——我们看见过越战退役老兵为生活艰难奔走的身影;——我们听见过老志愿军手捧几百元颤抖地感谢国家的声音。  我们会等待,等待着;我们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我们会观看,观看着;我们会心平气和地观看,观看---你们的完蛋,并且,我们将为你们的彻底完蛋,添油加柴,欢呼雀跃
  @青竹烟雨
13:56  他们在转移公众注意力,这件事肇事者姓许,是谁大家都知道,这个只是一个顶包的,利用精神病把公众注意力成功转移,然后法院不采信,依然重判了这个顶包的,举国拥护某某党,肇事者却逍遥法外,既成功忽悠了屁民,又保护了某人,一箭双雕  [来自UC浏览器]  -----------------------------  @阿拉伯教父
15:17:43  英雄所见略同  -----------------------------  这才是真相。
  @信有余
09:31:19  他们在转移目标,先公布视频确认许某还是王某,再做精神方面鉴定!  -----------------------------
  顶起来,我就看看笑话  
  会...  09-09 18:29追逐狼群的牧马人  南京宝马撞马自达车祸原车主叫许灿会,车牌号:陕AH8N88 。许灿会是开国将领许世友之孙,江苏省军区司令员许援朝之子。许世友—许援朝—许灿会,爷孙三忠良车速两百迈,毒驾车内的毒品变玉米粉,车抵账,换人顶包,各种疑点,瞒天过海天理何在?见者转发
  这个病太好了,真是杀手们的必备,以后想杀人就方便多了。妙就妙在急性短暂,也就是说杀完人就正常了,可以高高兴兴拿着酬劳回家享受了
  @注册该用啥名呢 45楼
15:45  @青竹烟雨
13:56  他们在转移公众注意力,这件事肇事者姓许,是谁大家都知道,这个只是一个顶包的,利用精神病把公众注意力成功转移,然后法院不采信,依然重判了这个顶包的,举国拥护某某党,肇事者却逍遥法外,既成功忽悠了屁民,又保护了某人,一箭双雕  [来自UC浏览器]  -----------------------------  @阿拉伯教父
15:17:43  英雄所见略同  ---------------------……  -----------------------------  真相啊  
  @静观天变2014 3楼
23:20  ‘ 世界上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但是他们在撒谎!世界上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但他们还在撒谎!世界上最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撒谎,但他们还在撒谎!  -----------------------------  
  到底姓许还是姓王?老百姓造谣要法办,政府造谣该法办谁?
  并不是所有的人进了班房都有资格去做精神病鉴定的,如你没钱、没势,即使弄你去鉴定,鉴定的结果肯定正常;如你有权、有势,鉴定的结果肯定精神不正常。在我们这个社会,官府要收拾你,你可以被精神病,但官府要保护你,你也可以被精神病。他们运用这套,不知有多少无辜百姓被弄进精神病院,也不知有多少真真的坏人仍逍遥法外。
  最终还是央视说了算。  
  真有病的华,那就到精神病院待个5年好了,看他还有没有病。
  真有病的华,那就到精神病院待个5年好了,看他还有没有病。
  世界上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但是他们在撒谎!世界上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但他们还在撒谎!世界上最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撒谎,但他们还在撒谎!  
  @一醉梦千秋2011 48楼
16:18  会...  09-09 18:29追逐狼群的牧马人  南京宝马撞马自达车祸原车主叫许灿会,车牌号:陕AH8N88 。许灿会是开国将领许世友之孙,江苏省军区司令员许援朝之子。许世友—许援朝—许灿会,爷孙三忠良车速两百迈,毒驾车内的毒品变玉米粉,车抵账,换人顶包,各种疑点,瞒天过海天理何在?见者转发  -----------------------------  这才是真相BX  
  民事代理意见(敬请查看原帖)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本案原告夏老师(敬请查看原帖)的委托,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参加今天开庭审理本案的诉讼活动,通过刚才的庭审调查,依据本案的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夏老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行为能力的判定标准,有法律标准作为依据,不应依据“缺乏自知力”等医学标准。  《民法通则》第十九条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另《民诉法》一百八十七条对此也做出了相同的规定,结合本案,只有经过法院宣告公布以后,相关亲属具备了监护人资格后,才能把我的当事人送进精神病医院治疗,而我的原告在未经此程序情形下,以医院医学标准取代法律标准,在未经法院宣告的情况下,医生僭越了法官的权力,代替法官成为判断行为能力的主体,其行为已构成违法。  (二)从大量事实证据证明,原告不仅没有精神病,而且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教师。  通过我的当事人对邻居、同事等进行实地走访问询,现有31位证人证明原告不仅没有精神病,而且是一位在工作上非常优秀的教师,在家里对待女儿的教育上是一个非常称职及致优秀的父亲,对同事对邻里都是一位为人随和、友善、且文采飞扬,才华横溢之人。这些事实有大量证据证明。  年10月,因其“控辍”工作突出,被白城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全校仅此一人;  2010年10月,通榆县教师进修学校因其科技小论文指导有方,给颁发一等奖荣誉证书;  日,在吉林省教育社区网发表原创作品《我读姜太公》(被网络大量转载);  2013年2月,其被评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检查优秀管理员;  日,在吉林省教育社区网发表原创作品《回忆祖母》(被网络大量转载);  2013年5月单位证明,为2008汶川地震捐款400元;  2013年初在当地作家协会会刊风车刊物首页上发表《民族融合的史诗——香海寺 娇鸽庙》;  2013年7月,参加了当地中小学生图书管理员培训;  3013年7月,与文友白城市文联主席交流文学,并接受题赠文集《鲁院日记》。  综上,我的当事人在各年度的各种事实和经历,无不证明他是一位正常、甚至优秀的人!  二、本案第一被告在收治原告过程中,并未尽到审慎审查职责,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首先,其在收治我的当事人过程中,其违反了《民法通则》第19条的规定,以医学标准取代了法律标准,随意判定一个人有精神病; 其次,成年人的监护人不是自然产生的,更不是医院指定的,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一个成年人只有经过法院判定因精神病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才有可能有监护人,而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只能由法院判定。结合本案,我的当事人在未经法院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前提下,何来的监护人?我们的第一被告难道法盲到如此程度吗?无视法律和法院的存在,简直令代理人无话可讲 再次,第一被告在收治我的当事人过程中,并未尽到审慎审查职责。从我的当事人三次住院的病历诊断来看,第一被告皆是凭原告的哥姐单方面不实的口头陈述其病症,在没有监护人签署入院同意书,并在原告填写完一份问卷调查后,医生当时就说,其只是有点偏激!在此情况下,原告就被强行收治住院治疗。自原告和妻子离婚后,女儿由其一人抚养,在教育孩子方法上与父母产生矛盾,在处理家事时与姐夫曾发生过纠葛,在自己找对象过程中,曾受到姐姐的阻挠,说女方有残疾,还有被父亲误解,以致气愤地对原告说,“你是爹我是儿子”这种过激的话!在原告想起诉前妻要抚养费过程中,其哥说:你活不起了,要抚养费!在2011年发生了“乌兰花小学运动会事件”,我的当事人被校警殴打后,在当地派出所处理不公的情况下,在一个早晨,在观察没人走动的情况下,把自家东西扔到楼下,目的只是想造一下声势,以摆脱一下不公平的境遇,这之后,我的当事人在对立方不断施压并加以威胁说你继续“弄”下去,工作将不保,为此原告亲属们“倒向”了对立方。就在此情况下,在2013年7月原告住院前,也即是最后一次住院前,我的当事人从黑龙江亲属那回来后,其还要讨回一个公道,其父说你要是接着找,将来你的工作得丢,兄姐也都是相同意见,但对此原告执着要讨回一个说法。在原告第三次住院时,其家属说:“你是病人,你没有康复,你不自知,你是教师,我们绑着你去对谁都不好,当地派出所也说过,你说你没病谁信啊!”更令人愤慨的是对我的当事人胁迫说道:“你不去,就绑!不老实就把你关在里边。”对此,我再一次表示无语!我的当事人就是在上述种种不被家人理解、只是性格有点偏激,执着要找回公道的情况下,被不明不白地送进了精神病院。 最后,即使我的当事人有病,也不必强制住院。退一步说,并非所有的精神病人都需要住院,也并非所有的需要住院的精神病人都要强制住院。原告即使性格有点偏激,但众所周知偏激并不等于精神病,其只是毁坏一下自家东西,和校警打过一次架,且自身并不存在损害自己身体又危害他人安全等情况,对此,其并不属于法定的强制住院情形。强行收治住院不是单纯的医疗服务行为,它还是对他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剥夺,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人身自由是基本人权,应有高标准的保护,对人身自由的剥夺或限制,不能是法不禁止即可为,而应是法无许可不可为。对于强制住院的行为,要象刑法原则那样无病推定,疑病从无,而不是为了私利而无所不为。  综上,第一被告仅在原告亲属一面之词情形下,主观臆断,根本不核实患者亲属说法的真假,偏听偏信,甚至明知无病,只要有人把“患者”送来,只要支付住院治疗费,就照收不误,其行为不仅违反职业操守,更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 一其行为违反了卫生部2001年下发的关于加强精神病院管理的通知中,第二项内容严格执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第三项内容严格掌握收治标准的规定……; 二违反了《精神卫生法》第五条,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任何组织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第二十六条,应当尊重患者人格尊严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第三十条,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的……; 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者是精神障碍患者,推诿或者拒绝为其治疗属于本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的其它疾病。结合本案,在2013年7月,也就是在我的当事人住院一周后,身体出现胸闷、下肢出现透骨凉痛、心绞痛等症状时,其向第一被告的主治医师黄镇、李娇、张会莲多次反映此情况,但该医师们却对此答复说:我们只治脑袋的病,身体其他部位的病等你出院后找别的医院,自己治去!故此,第一被告在收治我的当事人过程中并没有尽到审慎审查职责,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三、原告受损害的事实与第一被告的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众所周知,是药三分毒,我的当事人是一位合格的父亲,一位优秀的教师,一个才华横溢的文学爱好者,只是因为与家庭产生了矛盾,与公权力方产生了对立,如此“被精神”三次,并长期服用各种精神药物,给原告的身体造成了种种不良后果,腿部长期麻木、凉痛、胸痹心痛、记忆力下降,心悸、时有视力模糊,胸闷乏力等症状。据丙戊酸钠副作用资料证明,有发生脉管炎的事实报导,另外,精神类疾病服药起效最低要三个月治疗期,而本案我的当事人第一次住院仅为9天,出院诊断为好转,第二次住院也仅为13天,出院诊断为好转,最后一次住院出院诊断为治愈。对此太不可思议了,对于一个专业的医疗机构连起码的常识都不懂吗?!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人服药周期长,短期治愈那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也恰恰证明我的当事人是没有病的,否则第一被告也不能火箭式把我的当事人治愈啊!据此, 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七条,《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第一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身体健康权,应当赔偿原告住院时及后续到洛阳、哈尔滨等地医院治疗所有费用共计106177元。综上,第一被告强制让吃各种精神类药物,还不算损害我的当事人的健康的话,难道一定要搞残他,让他死亡才能算吗?!  四、第一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我的当事人曾是一位优秀的人民教师,但“被精神”以后,工作变为轮岗,以前与朋友同事之间有说有笑的日子已不在,与文友尽情地畅游在文学的海洋那已成为过去的记忆,而今日被“被精神”折磨得病痛缠身,精神上也备受打击,其精神上的痛苦谁人能理解,社会评价严重降低,被身边的人误解时有发生,正所谓一个人一旦被确定为精神病而被收治,就成为了法律上的无行为能力人。所有的意见表达全部不被尊重,没有自主权,严重失去自我保护能力,没一个监护人来保护他们,来帮其行使他的决定权。整个人处于一种基本权利被极端剥夺、极端丧失的状态中。为此第一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据《民法通则》120条规定,其应当赔偿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综上所述,请求洮南市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尊重法律,匡扶正义,支持原告的诉求。最后,请贵院允许我以一位法律界业内专家的话作结语:只要有人给你贴上一个标签,“精神病人”,或者是简单的“疯子”两个字,“就可以毁掉你的一生,它就像射进你身体的子弹残留下的弹片,只是,它永远地抠不出来,陪伴你一生,直到进火葬场的那一刻”。  以上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给予充分考虑并采信!  谢谢!  吉林辅民律师事务所  二0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无论这个社会多么富足,土豪不可能推动社会进步;无论这个社会对一部分人多么宽容,也不可能容忍其以“执法”之名肆无忌惮玩弄法律坑害良善!
  有时医生也会得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你懂得。
  给被告的洮南市精神病医院当走狗的殴打原告教师的吉林省洮南市这个痞子法官王波连党员都不是,对其何以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说?!  做出如此裁决的执纪执法者是失职、渎职,还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亦或儿戏一般不把国家法律法规放在眼里!  ……睡湿!睡湿!东方睡湿!  ……追责!追责!严肃追责!  反腐任重道远!区域内祸国殃民的败类们仍主掌大权
  ——有料有真相有视频,敬请关注原帖“吉林省洮南市法官执法犯法,暴力侵权,院长不问责,猫腻谁知晓?”。
  南京应该再来一次大屠杀,全部杀光  
  对夏老师诉吉林省洮南市神经精神病医院侵权案及相关问题的一些看法:  洮南市法院法官打人视频及相关内容显示:夏老师诉洮南市神经精神病医院2月6日立案之后,不但“第一时间”不予病历保全,法院在夏老师多次要求后也迟迟不见行动,甚至几次到法院现场督促和请求,才于2月13日实施“保全”,其现场法官不但剥夺当事人夏老师对“封存”的病历签字确认的权利,两法官还当场对当事人夏老师实施人身侵害。  在这些前提之下法院“封存”的病历及相关内容显示:2009年夏老师被“家属”哄骗至被告处(洮南市神经精神病医院)先进行心理测试试卷笔答(夏老师内心有底认为答完卷就能够回家),答后医生当面告知:“没有问题,只是性格有一点偏激”,随后却立即被“咔嚓”锁进“病房”。  综上,我有以下疑问:  1、这张试卷夏老师已经申请法院调取,而为什么洮南医院方不能提供?!封存的病历中也没有这张试卷?!  2、夏老师其他途径自己获得的该医院病历发现:医院多张检查报告单多为人为手抄填写(这种手抄填写的检查报告单在其他医院(包括相同级别或略低级别的医院的病历中都没有发现),并且其内容明显存在前后矛盾现象,特别是有的地方有明显涂抹更改的痕迹,更让人存疑的是:为什么法院庭审现场启封的病历中唯独缺失这一份病历?  3、为什么这些启封的病历中也同样存在更改涂抹的痕迹?  4、为什么2月13日夏老师曾经就在“保全病历”现场,而7月30日的庭审现场封条上没有夏老师对病历内容的确认签字?  5、病历的推迟封存,法官的侵权和庭审现场发现的病历的缺失以及篡改三者有什么必然联系?!  到此,这一案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人身侵权已经不言而喻!  ——有料有真相有视频,敬请关注原帖“吉林省洮南市法官执法犯法,暴力侵权,院长不问责,猫腻谁知晓?”。
  5-09-10 16:18  会...  09-09 18:29追逐狼群的牧马人  南京宝马撞马自达车祸原车主叫许灿会,车牌号:陕AH8N88 。许灿会是开国将领许世友之孙,江苏省军区司令员许援朝之子。许世友—许援朝—许灿会,爷孙三忠良车速两百迈,毒驾车内的毒品变玉米粉,车抵账,换人顶包,各种疑点,瞒天过海天理何在?见者转发
  狸猫换太子后,再来个乾坤大挪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是目标,不是现实!  
  @chytznh
17:14:41  并不是所有的人进了班房都有资格去做精神病鉴定的,如你没钱、没势,即使弄你去鉴定,鉴定的结果肯定正常;如你有权、有势,鉴定的结果肯定精神不正常。在我们这个社会,官府要收拾你,你可以被精神病,但官府要保护你,你也可以被精神病。他们运用这套,不知有多少无辜百姓被弄进精神病院,也不知有多少真真的坏人仍逍遥法外。  -----------------------------  在中国,公权力在处理精神病问题上,具有明显法西斯的邪恶特征!!  其最权威的代表就是上海!!!上海模式得到了许多其它地方公权力的认可,并仿效!  
  @yzxyz117 这样的病人应该永远关进精神病院,谁知道他什么时候犯病杀人?
  所以嘛,冤案多了,也不见得是坏事。起码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这个证券的丑恶  
  我现在理解了为什么南京会有大屠杀,这是一个无良知的城市,这样的城市,再来一次大屠杀,也很正常!  
  @feiniaoyixiong 67楼
17:59  对夏老师诉吉林省洮南市神经精神病医院侵权案及相关问题的一些看法:  洮南市法院法官打人视频及相关内容显示:夏老师诉洮南市神经精神病医院2月6日立案之后,不但“第一时间”不予病历保全,法院在夏老师多次要求后也迟迟不见行动,甚至几次到法院现场督促和请求,才于2月13日实施“保全”,其现场法官不但剥夺当事人夏老师对“封存”的病历签字确认的权利,两法官还当场对当事人夏老师实施人身侵害。  在这些前提之下法院“封存”的病历及相关内容显示:2009年夏老师被“家属”哄骗至被告处(洮南市神经精神病医院……  -----------------------------  中国公权力在精神卫生领域的邪恶性,早已超过了纳粹的邪恶!!  我的例子,以及以前我亲身接触的,网上看到的,媒体报道的,举不胜举!!  精神领域迫害的邪恶远胜肉体迫害的邪恶!!  
  保证你没有精神病。能行动自由。长沙见。
  @喜欢看大家聊天 72楼
18:40  所以嘛,冤案多了,也不见得是坏事。起码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这个证券的丑恶  -----------------------------  不是当事人,不知道精神上迫害的痛苦!!  日本鬼子只知道用肉体酷刑,没想到用精神酷刑!  而现在的中国公权力做到了!!  慢性的精神刑罚,让你失去一切,然后让你“温水煮青蛙式”的死去,最后说此人是因精神病发作而死的!!真正做到了杀人于无形,把人杀了,最后还要妖魔化此人,死不足惜!!  这在古今中外都未曾有过!!  闻所未闻,邪恶之至!!!  
  @五湖六海 75楼
18:57  保证你没有精神病。能行动自由。长沙见。  -----------------------------  嘿嘿!如果说我的话,当然行动自由,但被综治匪维稳匪盯着!!我是受过戒的出家人!!我得到了护体,是佛菩萨的人,他们也不敢做得过份!否则将来受得恶报几倍于普通人。  把我做成精神重残,然后它们多次利用派出所警察欲绑架,使我无法在当地生活,小孩学业完蛋,初中没有毕业,现在成年了工作不做,什么事都不懂!却被当地居委会要求做我的监护人!而我只能背井离乡,多年来一直在外地独立生活,并出家受戒!根本不是它们所说的无行为能力的人!法西斯的邪恶就体现在它们身上!!  
  @静观天变2014 3楼
23:20  ‘ 世界上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但是他们在撒谎!世界上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但他们还在撒谎!世界上最最最荒唐的事情是:我们明明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撒谎,但他们还在撒谎!  ------------------------------  顶!
  公安机关要做嫌疑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要向相关机构其供述~之前有没有病历~邻居作证~居委会证明~其同监视证明~看守所证明~不管有没有精神疾病~其做鉴定这段时间不记入刑期  
  @loveduck13 15楼
12:46  lz翻来覆去说的是机器不可靠,医生不可靠,被鉴定者不可靠。如果你说的都成立,那还需要什么司法精神鉴定,因为怎么你都不相信。不要说精神医学无法排除意外,就是身体上的疾病有这么多机器和手段最后也需要医生的专业经验判断,也无法保证不误诊或者治疗没有风险。因为,人的复杂性不要说现在科学无法完全判断即使是将来也是无法做到不出分毫差错。所以,你可以从程序上质疑这次的司法鉴定结果,但若连些基本的科学和法律素养都没有,只是一味的用极端例子或事件质疑,那您活得还真累,特别是在中国。  [来自UC浏览器]  -----------------------------  当然相信他没有神经病!  
  @逃离西域的汉子 8楼
12:12  大家都散了吧!死也是白死了,以后草民见到权贵都要躲着走,保命要紧。  ------------------------------  唉,问题在于你知道权贵什么时候会发疯呢??避都没法避啊。比如这事,受害者连谁把他们害死都不知道呢。
  @xlf楼
15:42  一个叫@罗援 的将官在其博文中呼吁:“亲爱的人民,我们应该去战斗!”  结果,不仅没有得到期待中的“登高一呼,应者云集”的场景,反倒遭到无数网民的反驳、讽刺和谴责,最终体无完肤、灰头土脸。这就是其中的一篇回应,尽管言词偏激了些,但那也是被逼出来的声音,可谓非常精彩,转贴出与博友们分享:  感觉到危机来临了,歇斯底里地叫喊了,到现在你他妈的“我们亲爱的人民”了,“我们”“我们”的,你感觉很亲切是吧?  第一,养老双轨制,看病多轨制,“我们”,不在一起吧?  第二,开着公车,游山玩水,抱……  -----------------------------  这层楼不得不顶,我们不是一伙的,哈哈!不用我们了,只要每个我都说我不去  
  @xlf楼
15:42  一个叫@罗援 的将官在其博文中呼吁:“亲爱的人民,我们应该去战斗!”  结果,不仅没有得到期待中的“登高一呼,应者云集”的场景,反倒遭到无数网民的反驳、讽刺和谴责,最终体无完肤、灰头土脸。这就是其中的一篇回应,尽管言词偏激了些,但那也是被逼出来的声音,可谓非常精彩,转贴出与博友们分享:  感觉到危机来临了,歇斯底里地叫喊了,到现在你他妈的“我们亲爱的人民”了,“我们”“我们”的,你感觉很亲切是吧?  第一,养老双轨制,看病多轨制,“我们”,不在一起吧?  第二,开着公车,游山玩水,抱……  -----------------------------  你不去他会抓壮丁,我们斗不过  
  估计是花钱找人顶的包,过些年再利用权势将顶包者从监狱里捞出。ZG就是这么不公平,无权无势无钱的百姓犯法,只能把牢底坐穿。有权有势有钱,犯了法,也照样没事。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将军的儿子、孙子都能当上将军,一家有n个将军。正所谓将军的儿孙永远是将军,百姓的子孙只能是屁民。  
  大家都是中国人,在中国有钱就好做事嘛!谁人身边没有认识的官人、财主?谁人不知道在中国你只要有钱,就算你杀人,只要找对人,多花钱,问题就不是很大了!  
  我在等中哪时被灭  
  -  现在正播放的电视剧“冲出月亮岛”的一些事情,日本鬼子对付中国平民表现,怎么就如中国公权力对付那些精神病人被精神病人那样??讲法律,还很人道呢??真是有“智慧”啊!!!-  现在正播放的电视剧“冲出月亮岛”的一些事情,日本鬼子对付中国平民表现,怎么就如中国公权力对付那些精神病人被精神病人那样??讲法律,还很人道呢??真是有“智慧”啊!!!@cm3620 76楼
18:59  @喜欢看大家聊天 72楼
18:40  所以嘛,冤案多了,也不见得是坏事。起码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这个证券的丑恶  -----------------------------  不是当事人,不知道精神上迫害的痛苦!!  日本鬼子只知道用肉体酷刑,没想到用精神酷刑!  而现在的中国公权力做到了!!  慢性的精神刑罚,让你失去一切,然后让你“温水煮青蛙式”的死去,最后说此人是因精神病发作而死的!!真正做到了杀人于无形,把人杀了,最后还要妖魔化此人,死不足惜!!……  -----------------------------  
  我只想知道,ZGZF什么时候被灭?  
  昆明的综治匪,每天晚上不停的在鸣警笛声,似乎生活在白色恐怖中!!!  按照规定鸣警笛应该在执行任务时才可以放的!!忧民扰民的土匪!!一直在享受特权!!!  
  @cm3620 88楼
19:59  -  现在正播放的电视剧“冲出月亮岛”的一些事情,日本鬼子对付中国平民表现,怎么就如中国公权力对付那些精神病人被精神病人那样??讲法律,还很人道呢??真是有“智慧”啊!!!-  现在正播放的电视剧“冲出月亮岛”的一些事情,日本鬼子对付中国平民表现,怎么就如中国公权力对付那些精神病人被精神病人那样??讲法律,还很人道呢??真是有“智慧”啊!!!@cm3620 76楼
18:59  @喜欢看大家聊天 72楼
18:40  所以嘛,冤案多了,也不……  -----------------------------  中国的公权力为什么不把那些精神病和被精神病人不当人看?就因为,这些人被剥夺了权利,受到社会众人的歧视!  它们对这类人的迫害可以无所顾忌,利用社会资源和国家资源把这些人往死里整!!比日本鬼子法西斯更邪恶,其邪恶手段更隐秘。  我的一切正常生活都无法正常进行,连出家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  土匪的警笛声还在叫!听到这样声音就知道日本鬼子来了!  
  精神病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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