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2017梅县新县城房价嘉应学院2017年专科分数是多少,我是文科生来着,要具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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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嘉应学院医学院中专部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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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应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有着94年的办学历史。学院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客家人的聚居地,著名的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广东省梅州市。梅州在清朝时称嘉应州,嘉应学院由此得名。  嘉应学院校本部校园占地面积1041亩,校舍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7440.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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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梅州市嘉应学院医学院(中专部)要录取分数线的么?要的话是多少?
中专都是不要的
梅州市嘉应医学院的分数线是多少
1. 文科 本科第一批598分;本科第二批548分;本科第三批522分。 2.理科 本科第一批593分;本科第二批534分;本科第三批510分。 3.为便于引导考生填报高职(专科)志愿,更好地完成今年的招生计划,确定文科320分、理科310分为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的参考分数线。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经省招考委审定后在八月中旬向社会公布。 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政审合格考生报考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专科志愿的面试、体能测试参考分数线为文科320分、理科310分。 1.职教师资班(本科)对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学类 550分; 建筑类 507分; 财经类 553分; 电子类 587分; 机械类 569分; 旅游类 492分; 师范一类 571分; 社
广东省梅州市嘉应医学院大专录取分数是
应该是500分以上吧 提问人的追问
14:29 那用那么多?夸张…
2009年梅州嘉应医学院录取分数线
嘉大专科很热门的~所以要考虑清楚哦~
广东省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多少
多少分都可以,不过也不要太低吧
今年广东医学院在广东临床专业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网上很晚才有的,在本网站(你报考的学校)才有,不然当地招生网,东莞临床562,湛江552以上
2010广东医学院东莞临床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603 提问人的追问
07:07 确定?在哪里可以查到自己是否被那专业录取吗? 回答人的补充
21:12 确定,只要上了603就能被东莞临床录取。你可以用固定电话拨打你所在那个市教育局的电话就可以查到专业!
2010年广东医学院本科招生广东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2010年的现在是不知道的。因为省的投档线公布后,考生再根据自己的成绩报志愿,之后各大学根据投档人数与招生计划来确定录取分线并公布的,一般报的人越多其录取分数线也越高。总之就是你报了以后才公布大学录取分数线的。不过你可以去这个网站 找广东医学院往几年的分数线与省录取线做个对比预测下的。耐心再等一等吧!祝福你啦!
梅州市嘉应学院医学院(中专部)的住宿条件怎样?
问题都放几天了,再不采纳答案就要被关闭咯。 环境一般般吧、
480左右...
中专都是不要的...
1. 文科 本科第一批598分;本科第二批548分;本科第三批522分。 2.理科 本科第一批593分;本科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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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副高职称的 45周岁以下。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17年5月10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资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统一审核。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10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梅州市梅县区锭子桥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办公室,联系电话:2514410。
(二)报名要求
1、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
考试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实际操作测试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实操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及用人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规定,省外来粤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需经我省确认后方可聘用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确认前被聘用人员按学历享受相应待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
本公告由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梅州市)
附件3:《2017年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附件4:《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
2017年4月20日
本文附件下载:2016年嘉应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全国各个大学艺术校考就要结束了,艺术考生和家长最关心的莫过于2016年嘉应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了,知道2016年嘉应学院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后可以用作填报志愿时作为参考。下面是有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嘉应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供参考。  嘉应学院2016年贵州省美术平行a段录取信息公告  2016年我校贵州省美术平行a段录取已结束,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所在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统考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术科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录取结果:美术学(师范)专业5名,最低录取分(术科统考成绩)214.66分;上述专业均为一志愿录取完成。  嘉应学院2016年江西省提前本科(美术类)录取信息公告  2016年我校江西省提前本科(美术类)录取已结束,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所在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统考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术科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录取结果:美术学(师范类)专业10名,最低录取分(术科统考成绩)207.67分;视觉传达设计(师范类)专业3名,最低录取分(术科统考成绩)230.33分;环境设计(师范类)专业2名,最低录取分(术科统考成绩)229.66分;上述专业均为一志愿录取完成。  嘉应学院2016年甘肃省提前批艺术类录取信息公告  2016年我校甘肃省提前批艺术类录取已结束,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所在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统考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术科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录取结果:美术学专业10名,最低录取分(术科统考成绩)228分;舞蹈学专业5名,最低录取分(术科统考成绩)198分;音乐学专业5名,最低录取分(术科统考成绩)240分。  其他省份录取分数陆续公布,敬请关注中国美术高考网!  嘉应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原则及办法,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的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本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对于视为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对于不能视为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我校按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加试及外语语种要求及相关科目的要求:  英语加试:面向广东省招生的外语类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试,成绩要求D级以上。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面向广东省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以及其他省份的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先按招生计划数的60%从线上考生中录取术科成绩排名靠前的合格考生,然后再按招生计划数的40%从线上考生中录取文化成绩排名靠前的合格考生;面向广东省以外其他省份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音乐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取得本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我校将按百分制分别折算其文化分和专业分,再按一定比例合成该考生的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文化分占综合成绩的30%,校考专业分占综合成绩的70%),最后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嘉应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创办于1913年的梅县县立女子师范学校,有101年的办学历史,位于叶剑英元帅的家乡,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客家人的主要聚居地,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十大最具安全感城市,著名的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广东省梅州市。梅州在清朝时称嘉应州,嘉应学院由此得名。学校面积1625亩,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教仪设备总值1.8亿元,设备先进的实验室35个;藏书205.59万册,电子图书40万种,期刊1800种。现有教职工1661人,其中专任教师1215人(教授114人  以上2016年嘉应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由有途网收集整理,更多关于最新艺考信息请查看。嘉应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91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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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22: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8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江北校区):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100号
邮政编码:514015;
校本部(江南校区):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9号
邮政编码:514071;
梅州师范分院: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大新西路241号
邮政编码:514721;
医学院: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黄塘路146号
邮政编码:514031。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嘉应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招生计划分配将按照学校整体规模、师资情况、办学条件、各专业发展方向,近年高考学生报考志愿情况、就业率以及社会需求等。
学校与在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与在土木工程专业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项目。有关协同培养方式和学籍管理规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向学校咨询。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将按照学校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安排使用。
第十六条 学校所属的录取批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本科属第二批,专科属第三批;广东省以外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运动训练专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时间录取。
第十七条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我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就业。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原则及办法,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的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可根据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投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情况下,依据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和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视为相同院校志愿投档的考生,专业录取要求:
1、普通类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即对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且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2、体艺类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三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及相关科目的要求: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规定
1、面向广东省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术科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专业填报顺序、综合成绩均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面向广东省以外其他省份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录取,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所在省统考术科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统考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术科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校术科类(包括体育、音乐、美术)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及专业志愿优先。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3、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办法
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专项考试成绩×7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取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号)和体育总局《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号)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七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或以上等级;
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因我校校道坡度较大,下肢残障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文科类本科4590元M学年,理工、外语和体育类本科5190元M学年,艺术类(非理论)本科10000元/学年,农学类本科4152元/学年,医学类本科5800元/学年,示范性软件学院的软件工程(服务外包)本科8000元/学年;文科类高职(大专)5250元/学年,艺术类(非理论)高职(大专)10000元/学年,其他类别的高职(大专)专业6410元/学年。收费依据:粤发改价格[号。
2.住宿费:视不同的住宿条件在每人每学年650元―1600元之间收取。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试点专业,学生在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和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期间,住宿费按该校标准执行。
3.如2017年广东省政府批准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录取通知为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学校现有国家、省、校以及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近二十项。此外,还积极协助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在校内开设了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监察处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机构联系方式
校本部招生办:&&&&& 传真:
梅州师范分院:&&&&& 传真:
医学院:&&&&& &&&&& 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嘉应学院2017年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嘉应学院授权嘉应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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